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019-09-10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中央文明委有关工作部署,教育部就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出意见。
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二是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经过 2015 年至 2020 年的持续推进,实现高校、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100%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主要內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
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
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
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是工作要求。
中央文明办负责组织推动各地文明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赋予相应评分权重,促进形成自下而上、整体联动的创建格局。组织文明校园创建典型经验宣传,曝光不文明校园现象,营造文明校园创建舆论氛围。
教育部门要制定创建工作具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地文明办和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推进计划,制定中小学校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于 2015 年底前报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各级各类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文明校园实行分层次表彰。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做好对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考评工作。
(责任编辑 林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