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任务、路径和举措(下)
2019-09-10杜人淮徐宇
杜人淮 徐宇
三、策略举措
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以提高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效益为核心,以提升制造业水平为指向,加快推进制造业军民技术双向转化,提高军民(通用)标准化水平,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军民联合攻关,提高军民融合设计能力,完善军民协同创新体系等,促进军民制造深度融合,在提高军民制造企业制造水平的同时,提升国家制造业的整体水平。
(一)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
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的核心,是要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包括产品制造技术水平和产品本身技术水平。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在各自技术(包括技术专利等)领域都具有自身比较优势,其中国防工业技术优势主要在军用技术(包括国防专利)领域,民用工业技术优势则主要在民用技术领域。推动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双向转化,有助于充分发挥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技术优势,加快提升制造业技术水平。制造业中的军民技术双向转移,是指为了满足军用产品、民用产品制造需要所进行的先进军用技术的民用转化,以此提高民用制造技术水平,以及先进民用技术的军用转化,以此提高军用产品制造技术水平。军用产品制造和民用产品制造各自有不同要求,特别是军用产品制造不仅技术要求高,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而且大多具有保密要求,因而无论是军用技术民用转化,还是民用技术军用转化,通常需要进行二次转化或创新,而技术的二次转化或创新需要一定的成本支出。为了鼓励军用民用技术双向转化,政府有必要提供相应的资金扶持。同时,军用技术(包括国防专利)的民用转化通常还需通过必要的解密程序,为了推进军用民用技术双向转化,有必要健全完善军用技术解密制度等。当前,军民技术信息还不够完全和畅通,严重制约着军民技术双向转化,为了使军民技术需求方和提供方难以得到明确、充分、有效的技术信息,还有必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总之,为加快推进军用民用技术双向转化,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需要建立完善軍民技术转化信息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并健全相应的军民技术评估机制、定价机制、运行机制、交易机制,制定完善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支持政策等,使先进的军民技术更好地满足军民品制造需求。
(二)提升军民(通用)标准化水平
标准是制造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标准化水平。我国制造业的标准主要涉及国家标准体系、行业标准体系和企业标准体系及相应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并根据军用属性不同进一步分为军用标准和民用(商用)标准。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相应地提高军用标准(如GJB)水平、民用标准(如GB)水平,并通过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军民通用标准水平,从而提升制造业整个标准化水平。目前,我国标准化建设总体水平较低,不仅商用标准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领域拥有较低话语权,与美国国家标准(ANSI)、美国材料与实验协会(ASTM)、德国国家标准(DIN)和美国IBM公司等知名跨国企业先进标准有较大差距,而且军用标准水平远低于美国军用标准、俄罗斯军用标准和欧洲军用标准等,多数企业还处于跟随者或参与者角色。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标准化水平,进而提升制造业水平,需从我国军民制造业实情出发,瞄准世界最先进标准,努力借鉴吸收发达国家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积极发挥制造企业标准化建设主体地位,按照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先进性、系统性原则要求,努力抢占标准化建设的国际制高点,积极打造世界先进的商用标准、军用标准和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同时,积极推动国内军民先进标准国际化,使越来越多国内先进军民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努力增强军民标准建设的国际话语权。同时,还需破除军民标准分离建设格局,加快推进制造业军民标准化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水平较高、系统完备、重点突出、适应市场和同国际接轨的军民通用技术、行业和企业等标准体系。为了加快构建制造业军民通用标准化体系,可优先选择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海洋工程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推动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国家整体军民通用标准体系。
(三)强化关键技术军民企业联合攻关
制造领域的关键技术是制约制造业整体水平的极其重要因素,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军民协同研发,联合攻关,加快突破长期制约我国军民制造业某些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局面,并努力抢占制造业关键技术发展先机和制高点。强化关键技术军民企业联合攻关,需要充分发挥军民制造相关利益主体(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比较优势,建立完善人才共享、技术共享、设备共享、平台共享等共享机制,从而达到1+1>2的协作效应,同时建立必要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沟通和解决联合攻关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快攻克某些关键技术,特别是攻克一批对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和对关联产业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的转化,着力提升军工制造业、民用制造业能力和水平,从而加快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对此,政府要做好军民协同开发的保障工作,鼓励支持军民企业协同攻关,保障军民企业协同创新利益,积极推进国家军民协同合作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关键技术军民协同研发,提供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如对参与关键技术协同研发的军民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参与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的研发人才提供必要鼓励政策等,积极为关键技术军民企业联合攻关提供“便利通道”。
(四)提高军民融合设计能力
对军民制造企业来说,不仅民品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以及产品相容性等重要竞争要素,通常是在进行产品设计阶段确定的,而且武器装备等军品的作战效能也通常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产品的设计水平就成为制造业整体水平重要体现。因而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提高制造业军民融合设计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制造产品设计水平。设计人才是制造业设计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一流的设计人才就不可能有一流的产品设计水平,为此需要加强设计人才的军民融合培养和使用,通过军民企业相互依托、合作设计、联合培养等方式,提高军工和民用制造业设计人才素质和水平。制造业的制造能力还取决于设备、设施、仪器、软件、计算机等设计资源和设计平台,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高制造业军民融合设计能力,还需要推动设计资源与平台相互开放和共享,既要推动民用企业充分向军工企业开放共享,也要军工企业在确保国防安全前提下扩大对民用企业开放共享。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在设计理念、人才、资源、平台等,特别是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等设计方面具有各自比较优势,还有必要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各自设计优势,推进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产品合作设计,由此不断提高制造业军民融合设计能力,不断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
(五)健全军民协同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是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的强大引擎,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健全完善军民协同创新体系。为此,就需要统筹好军民两大制造业领域的创新主体,包括政府、军队、军工、民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协调好军民两大制造业领域的创新要素,包括资金、人才、技术、政策制度、配套设施等,兼顾好军民两大制造业领域的创新活动或创新过程,努力构建和完善国家制造业军民协同创新体系。为了加快建立和健全完善国家制造业军民协同体系,需要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制造业发展规律,做好军民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明确军民协同创新重点领域、创新目标、实施路径,合理配置军民企业创新资源;需要加强军民协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军民协同创新人才库,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育人作用,健全一线科研、技术人员激励机制;需建立健全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为军民企业协同创新提供创新知识和工程数据;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打破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制度壁垒,加快建立军民协同创新体制;完善军民协同创新评估和监督机制,健全军民协同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推动军民协同创新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简介:杜人淮,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徐宇,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研究生。)
注: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防工业发展的军民融合战略研究”(项目编号:12BJY077)和2017年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习近平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17WTA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