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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美好生活理念

2019-09-10马珊珊

美与时代·下 2019年10期
关键词:无为美好生活老子

摘  要:《老子》哲学文本中的“德”“无为”“道”等核心概念含蕴着老子对于美好生活的独到见解。通过“德”与“得”“无为”与“为”“道”与“无道”这三对相连相通的概念,老子对他的美好生活理念做出了最为精妙和最具洞察力的解释。其中,厘清“德”与“得”的复杂关系,表达的是人与自我之内外协调;处理好“无为”与“为”的关系中,反映的是人与他人之间,特别是社会治理者与百姓之共存共荣;最后,超越“无道”回归“有道”,指向的是整个生命世界之和谐永续关系的最高维度。正是这种气韵生动的生命哲学辩证法,彰显了老子美好生活理念的根本旨趣。

关键词:老子;美好生活;德;无为;道

老子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有其独到之处,在《老子》哲学文本中,“德”“无为”与“道”等核心概念就含蕴着对美好生活的思考。本文尝试对这些核心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做出新的阐释,力求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老子的美好生活理念。

一、“德”与“得”:人与自我之内外协调

“德”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范畴之一,“有德”是老子美好生活观的重要组成内容。“德者,得也。”(《礼记·乐记》)在这里,“有德”指的是得道的状态,“德”即是符合于道之德。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二十一章)①“孔”即是空,即生命内部没有那些不合乎于道的异质之物的扰乱。以“孔”为德,就是以“道”为德。以“道”为德,生命本身才能够动作从容,长久运行下去。

老子重视“有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看到现实生活中人们醉心于种种“有得”而忽视“有德”所导致的生命被异化的危机。“有德”与“有得”在老子这里是有重大区别的。“有德”,是指得道;而“有得”,指得器。一个是无名隐匿的形上之道,一个是有形可欲的名与货,二者有本质不同。老子所批判的“有得”生活,是过分追逐各种官能欲望满足的物化生活。面对生活中花样繁多的形名器物,人往往是贪得无厌而不是少私寡欲,各种感性欲望易放难收,并因此给生命自身造成严重损害。“馀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二十四章)意思是说,人占有的过多器物,就像每日剩饭和身上赘肉,不仅毫无用处,还产生了使人堕落为“物”的危险。人围繞着种种可欲之器不停旋转,同时走向“得道”状态的反面。因此,老子生命减法的哲学一再告诫人要降低对“器”的过度欲望。但是面对各种器物带给人的即时性快感,人该如何克制欲望、重返自然需要,去过一种“为腹不为目”的“有德”生活呢?这就需要对“得”有一个全面且透彻的认识。

理解“得”,需要厘清“得”与“失”的微妙关系。得失相随、福祸相依的普遍规律,不仅适用于人自身,同时也适用于人与外物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到美好之结果,必然会伴随着相应损失。问题关键就在于所得与所失之间的权衡,反思所得之物是否值得付出所失之物。老子有感于乱世中欲望横流的现象,发出“得与亡孰病?”的斥问,反思就人自身而言,“得”与“失”究竟哪一个对人更有害呢?(四十四章)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十二章)人与生俱来的敏锐感知官能会因过度“有得”而变得迟钝麻木乃至丧失。当人为了获取名与货而大费智虑、弃其所守,甚至产生为物所役的异化状态时,这种“得”无疑是得不偿失。

从个人与外物之间的关系角度来看,当有限资源过分集中于一身,必然会影响到他人生命的圆满。这一点,我们从当下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就可以看出。人类暴力掠夺大自然的果实据为己有,所得之物远远抵不上大自然所失。当受损的自然开始对人类世界进行报复,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需要后世一代代人的努力修补才能有所缓解。也就是说,得之过,必然失。当然,在老子所生活的时代,人与自然之间的问题还没有像今天这样严重。老子更多地是论述人与人之间的得失关系,在老子看来,只有符合于“德”的“得”,才会是真实的得,这种“得”也即是“德”。“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二十三章)有德之人在求取过程中心中有“道”,十分注意知止、知足、知耻,懂得去甚、去奢、去泰。“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二十六章),因为他时时警惕物化生活,还特别兼顾他人的生命保全。

需要澄清的是,合于道的“有德”生活,并非彻底脱离“有得”,也并非与之截然对立。事实上,这种“德”同时也是“有得之德”。在老子那里,“德”与“得”是相互冲突又彼此需要的关系,二者相互关联,共同组成人类世界的美好生活。我们看到,美好的“美”字上部是一个“羊”形,在《说文解字》中,“羊”即“祥”。对于上古游牧民族来说,羊多肥美能供人饮膳就是一件吉祥的事。这里表达的是人们对生活基本物质享受的追求,即适度“有得”的生活。老子看到,满足基本物质需求乃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前提。比如《老子》第三章讲,人要“实其腹”“强其骨”。百姓需要食、服、居、俗这些必要生活物质保障才能安居乐业(八十章)。而老子的深刻之处在于看到这种“得”绝不能过度,“得”必须符合“德”,才是真正的美好生活。

面对生活中常常出现“得”与“德”之间冲突难两全的难题,老子提醒我们要“知得守德”,宁可少一点“得”,也要守护“德”。因为“德”(也即是“道”)乃是更根本、更重要的始源性存在,“德”是种种“得”所由出的“玄牝之门”。《老子》二十三章中说:“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意即“得”只是因顺于“德”的水到渠成之结果。反之,不合于德之“得”终究会失去,所谓“金玉满堂,莫之能守。”(九章)这也正是王弼所强调的“守其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1]95。与此相反,若“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忧患”[1]95。老子强调的“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五十六章)就是在提醒人要充分认识到种种可得器物的非本质属性,唯有“德”(也即“得道”)才是根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就是说,人得珍宝壁马,不如得道(即“有德”)。“得”与“德”(道)绝不能一概而论。FB5E4584-9B31-4EFA-B577-D686742CC93D

厘清“德”与“得”的复杂关系,所表达的是人与自我之内外协调的状态。老子在此反复强调克服过度、感性欲望对于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础意义。在这里,“得”与“德”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适度张力,“得”必须浸润于“德”中,才是有“德”之“得”。此时,“德”亦是有“得”之“德”。如此,人即能够“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1]81,回归有德的美好状态,也就达到了“虽有荣观燕处超然”的精神境界(二十六章)。

二、“无为”与“为”:人与他人之共存共荣

“无为”是道家哲学的重要概念,主要针对社会治理方面,指的是因循“道”的自然状态。无为之“无”,是相对于没有“伪”而言,即没有妄为和强为;无为之“为”,是有德之为,是因循大道的行为,也就是“法自然”之为(二十五章)。老子说,圣人应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意思是说社会治理者要居处、行走在大道的正路上,因循大道之清静无为的自然状态。这样才能达到民风淳朴、清明安定的美好社会。

老子倡导治理者采取无为治理原则是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的。春秋战国时期,正值乱世,社会治理者为了挽救摇摇欲倒的礼乐制度等上层建筑,急于采取各种“有为”政治措施以亡羊补牢。但事实上,正是盲目“有为”治理,才是六亲不和、国家昏乱、伪智泛滥,乃至大道废弃的真正祸源(十八章)。有为治理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妄为。所谓“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这里的“奇正(政)”即是妄为。治理者若出于私欲而肆意妄为,就会严重扰乱生命自然状态。老子解释道:“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在这样的社会中,治理者不相信“无为”治理能使百姓自身所具有的生长秩序自然展现,人的步步行动被周遍细密的政令指挥着。百姓亦不相信如此的“有为”治理会给他们带来美好生活。由此,人与人之间互相怀疑,诈谋奇计滋起,各种不符合自然常道的社会怪象层出不穷。

有为治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强为。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二章)老子对美好社会的理解是很不寻常的。他认为美一旦成为像名利一样的可欲之物,就极容易具有标准化、绝对化的意识形态。这时美就不再是客观普遍的真理,而会成为一种权力话语。相应地,不管以何种“美名”把广大百姓钳锢于某一刚性标准之下,都必然会破坏百姓原本丰富多样的真实本性和意愿。人或不自觉地成为强权工具;或竞心纷起成为名利欲望的奴隶;或躲避在现实之外只求自保;或表面服从做消极抵抗。只有少数人愿意牺牲自己,幻想冲破固化规制。显然,老子认为这种违背百姓自然本心的强为治理,就是不美、不善的。

老子认为能托付天下的人,正是这些能够深刻认识到“妄为”和“强为”治理巨大危害的人。老子说,“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十三章)只有珍视自己生命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来治理。因为一个真正爱惜自己生命的人,不会任由自己被政治权力欲望摆布而肆意妄为,而是做好自己生命的主人。这里的“爱身”,指的是治理者对待百姓之身的态度。以百姓之心為心,不把百姓强硬统一在某一固定标准之下,真正把百姓的美好生活作为治理的终极目的。事实上,强硬的“有为”治理本来就不可能实现。世人的品性有行有随,有觑有吹,有强有羸,有载有隳,具有无限丰富多样性和不断生成性(二十九章)。生命神圣,难以按照把握物的简单逻辑来把握人的存在。因此“强为”就一定会败之、失之,难以实现美好生活的真义。

老子倡导的无为之治,与“妄为”和“强为”的有为治理是完全不同的。但需要注意,无为绝不是表面意思所理解的毫无作为。它不是空,而是内含着有。实际上,无为乃是内在含蕴着“有德之为”,它时刻在因循着大道而为。这就是老子推崇的“无为之为”。大道之为,就体现在大道包容万物、成全万物和收留万物的整个过程之中。

大道包容万物。万物能够在无为大道的这个空疏开阔的生命场中“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四章)。大道无所偏私爱矜,万物在其中各得一席。当其中异质之物产生矛盾时,大道能够祛除其虚假对立锋芒,甚至能使天上之光和地面尘土都于其中和谐共处。相应地,大国治理者若能循道而治,就能使得小国安全地见容于大国,大国亦能平稳会聚小国,使之和平相处、各得其所(六十一章)。

大道成全万物。它善利万物而不争(八章),滋养万物而不为主。万物与大道的关系就像鱼与渊一样,各种生命能依照各自禀赋,自由平等地在大道生命场中勃勃生长,无累无抑,无争无碍。大道像世界的终极治理者,更像是生命的守护人。类似地,老子“烹小鲜”治国之策(六十章),认为治理大国不能大动干戈,搅得人人不得安宁。他强烈批判“妄为”和“强为”等有为治理,正是为了使百姓能够顺应生命内在生长机制而自然发展。

大道收留万物。老子说:“道者万物之奥。”(六十二章)这里的“奥”是说大道乃是万物的庇护之所。万物的生长即是离道而去的过程,他们依各自本性,自由地成就自己。但这个过程并不是单向道,待功名既有,万物又自觉重返其所由的大道,正如川谷复归于江海(三十二章)。所谓“使民重死而不远徙”(八十章),就是特别重视生命的最终完成与归宿。让生命有始有终,使生命不总是处在离道向外行走的无尽漂泊历程中。待每一个生命完成自己天命之后,自觉复归于大道,从而对于整个生命历程无所抱怨、无所执恋、无所愧憾,始终处于顺我所自然的安宁状态。总之,因循道的自然状态,就体现在大道包容、成全和收留生命的整个过程之中。治理者只有循道而为,才能够使万物共生共荣。

正确理解有为与无为生活的关系,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特别是社会治理者与百姓之间的共存共荣状态。老子所反对的“有为”,是那些出于治理者私欲的妄为和霸道强为。而无为大道是“有德之为”,事实上它时时在循道而为。在这里,无为大道显然无法以简单的“有为”或“无为”来界定了,因为它本身已将这二者圆融无碍地包含在自身之中,是“有为”,亦是“无为”。遵循这种无为大道来治理社会,便自然实现“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共生同荣的美好社会(五十八章)。FB5E4584-9B31-4EFA-B577-D686742CC93D

三、“道”与“无道”:生命世界之和谐永续

美好生活面向属人的生活世界,在“德”与“得”“无为”与“为”两对核心范畴中,明确表达了老子哲学思想中关于人与自我之内外协调的状态,人与他人之间的共存共荣状态。但是,老子对美好生活的思考并不局限于人类社会中。老子的道乃是对于整个生命世界的终极关怀。如果我们把“德”理解为“得道”的状态,把“无为”,理解成“循道”的状态,那么,道就是含蕴在“生生不息”生命世界的一种和谐有序状态。“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十六章)这里的“常”,是指“道”。理解“道”,人的行动就会从容,社会就能平等公正。君王之道、自然之道都因遵循这个普遍常道而得以周行不息。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三十章)与有道完全相悖的状态就是“以兵强天下”的无道。在老子看来,人类世界中最大的无道就是战争。战争是人类“有得”感性欲望的极度膨胀,是人类种种“有为”的极端显露。老子反对战争,与他对感性欲望的批评态度是根本一致的。老子说:“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三十六章)意思是说,沉潜于水中的鱼儿不能跃出水面暴露自己,国家的锋利兵器不能随意拿出来显耀。否则,就是骄、伐、矜,是种种欲望的表露,容易被歙之、弱之、废之、夺之,难以长久。与之不同的是,柔弱儿童之所以不会被兵器所伤,就在于赤子没有过分欲望,不掠取、不侵扰他物。老子推崇君子对待战争胜而不美的恬淡态度,正是因为君子能够克服由战争胜利所带来的巨大名利的欲望。追逐欲望足以使人走向死路,人若能战胜欲望,也就摆脱了“死地”(五十章)。

老子反对战争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战争是最为残酷的有为手段,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天下无道,戎马生於郊。”(四十六章)在无道的社会中,小马生于战场,妇女和儿童去参战赴死。老子深刻意识到战争对生命的巨大危害,因此他说:“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三十一章)这里所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珍惜和崇尚的态度。没有遭受过战争的摧残,难以意识到活着的幸福与生命的宝贵。老子关于战争的警戒,对于长期生活在和平年代、义无反顾地追求美好生活的人们来说,显得尤为可贵。“虽有甲兵无所陈之”(八十章)应该是我们对待战争的根本态度。留有武器,是为了保护生命不受暴力破坏;不轻易使用武器,同样是为了保护生命的自然安宁状态。要之,当人类战胜了战争的欲望,突破了“有为”的层次,也就真正走向了“生生不息”的和谐有序状态。

超越无道,回归有道,是老子美好生活观的根本追求。老子之道并不是脱离现实、高高在上的外在于人的“天帝”,而是如日常生活随处可见、可感的活水泉源。有道的世界始终处于一种生动而有序的不断发展的状态之中,这就是一种永续不息、变动不居、有序和谐的状态。

道是永续不息的。大道“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它作为天下之始母,绵绵若存,衣养万物而用之不竭。(六章)大道总是处在造生万物、包容万物、成就万物和收留万物的无尽运动过程中。“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二十一章)。意即万物经由大道之门开阖而获得生命,同时在返本复初的漫长旅程中来理解自身生命存在的意义。老子所言的“道”,是生生不息的生命之道。它致虚、贵柔,以下为基,以无为为本。老子之所以特别重视这些弱性品质,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乃是生命的象征,充满着生长能量。大道虚而不空,在空疏中能容纳各种生命;大道弱而不衰,它随物而予,尽心呵护生命;大道下而不贱,笃静居下,不宰制生命;无为而无不为,方能任生命自由生长。以婴孩为代表柔弱之物,是生命体的起点与根基,他骨弱筋柔却握固,终日哭嚎却音不哑,形虽小而猛兽不侵。人类正是在生命展开和成长的过程中,才充分发挥了自身“潜藏”的神迹。万物生命的律动伴随着道的不息运动,从容不迫地展露出自身的生命气息来。

道是变动不居的。大道惚兮恍兮、窈兮冥兮,它无名无形无音,难以把捉。它随时随境而改变,是无竟的可能性,永恒的无定存在(二十一章)。老子说:“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十四章)就是在告诉我们,所谓大道运行的规律(即“道纪”),绝不是被规定好了的现成之物。“道”不是教条,我们只能在当下的日常生活的变化中来感知它。那么,我们是如何感受到道的变动呢?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四十章)是说生命的状态若发生相反的动势时(如由弱变壮,由缺转盈,由低变高),特别是在朝向生命初始本根的返回运动过程中,道的作用就开始显现出来了。老子把这个生命世界比喻成一个巨大的风箱,它“虚而不屈,动而愈出。”(五章)生命体正是在一呼一吸的发动过程中,不断汲取营养、释放能量,进而达到平衡,因此得以“生生不息”。这样来看,道尽管听之不闻、视之不见、搏之不得,但其中确有精、有真、有信,岂虚言哉!

道是有序和谐的。大道的运动变化不是乱序急躁,而是循序渐进的。“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二十六章)就是说,有道之人能够在轻与重、静与躁的两极之间掌握分寸,不偏执于一端,在二者之间达到平衡协调。身处乱世,老子感叹:“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十五章)在众人对某一事件趋之若鹜时,老子提醒人们,有道之人要回归致虚守静的沉静状态,使外界纷扰随时间发展而慢慢沉淀下来,才能静观事情本然面目。而当一切喧闹归于宁静之后,有道之人还要在无趣中创造出活力,防止生命固化僵死,缓缓活动起来,使万物有条不紊地恢复活力。正是因为大道有序运行,才使得各种生命在道生、德畜、物形与势成的整个运行过程之中处于和谐状态。所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五十一章)。

超越无道,回归有道的生活,指向的是整个生命世界之和谐永续关系的最高维度。“生生不息”乃是老子对生命世界的最大期待。尽管老子爱人、相信人,对人的未来生活充满美好期待,但他对现实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种种“无道”行为却有着极为清醒的体知。所谓“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四十三章)、“大道甚夷而民好径”(五十三章)、“人之迷其日固久”(五十八章)老子对于处于乱世中人们的种种妄为和强为是很不满意的,但他并没有因为对现实失望就放弃对有道的追求,而是像苏格拉底一样不断警醒君主和百姓莫忘“道”,去过一种有道的生活。他殷切希望每一个生命体能够平等、自然地勃勃生长,整个生命世界生生不息地有序和谐运转。

四、结语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八十一章)老子对于美好生活的深刻思考,常常是在批判那种人们以为理所当然的“有得”“有为”和“无道”生活。老子认为美好与不美始终是作为一对相互纠缠的矛盾体出现的。美与恶同根,善与不善同门,美好生活与不美生活往往相生相随。这样一来,仔细甄辨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的各种包装巧妙的“有得”“有为”和“无道”,时刻警惕美好异化就成了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气韵生动的生命哲学辩证法中,老子美好生活理念的根本旨趣得以彰显。

通过“德”与“得”“无为”与“为”“无道”与“道”这三对相连相通的概念,老子对他的美好生活观做出了最为精妙和最具洞察力的解释。相比于成书之时,现在看来,其真实性和适用性愈发强大。在人们处理“有得”与“有德”生活的之间关系时,老子警醒人们要减少对身外名利的过度欲望。现代社会处于人类历史上物质文明最为发达的时期,社会的商品化力量空前增强,人们只有自觉摆脱物化生活,在滚滚物欲中坚守自然本真之德,才能理解美好生活的真谛。在“有为”与“无为”生活之间,老子批判了社会治理者不顾生命自然生发规律而任意妄为、强为的管理方式。我们正在经历着中国社会发展转变最为频繁的时代,社会各个领域之间的盘根错杂,联动性和风险性都大大增强,想实现一种好的治理变得越发困难。人们日益繁忙焦躁,离老子推崇的“无为”状态愈加遥远。突破妄为和强为,走向自然无为,才能真正实现无为之治的美好社会。超越“无道”回归“有道”的生活,充分表达了道家哲学对于整个生命世界的深切关怀。老子对人生命内在具有的纯真与神圣有极大追求,他坚信人人都可以感受美好,每个生命体只要依凭自我内在生长机制就可以圆满自身,从而使自己合于“道”。人们也只有在这种实践方式、思维方式和生命方式中,才能一步步更加靠近美好生活。

注释:

①《道德经》,下文没有注明出处的,均引自本书,不再注明。

参考文献:

[1]王弼,注.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楼宇烈,校释.北京:中华书局, 2008.

作者简介:马珊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FB5E4584-9B31-4EFA-B577-D686742CC9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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