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子里面的罪恶(上)
2019-09-10奥斯汀·弗里曼迟建
奥斯汀·弗里曼 迟建
“看来,我们那位老兄查普曼还没回来呢。”我一边浏览着《泰晤士报》上私人广告那一栏,一边说。
桑代克问询地看了我一眼。
“查普曼?”他说,“让我想想,这人是谁呀?”
“就是那个箱子的主人。前些天,我给你读过的那篇广告,今天又登出来了。‘即日起一星期之内,由查普曼存放在行李间的箱子仍不取走的话,本店就会将其拍卖,以用来支付存放物品的费用——肯特市斯托克瓦利,红狮旅馆,亚利山大·巴特。’这听上去颇有些最后通牒的味道。可是,广告一个月来已登过好几次了。既然现在离首次登出时间过了大约三周了,巴特先生为什么不卖掉箱子了事呢?”
“也许,他对这样做是否合法心怀疑虑吧。”桑代克说,“我倒想知道,他所说的费用是多少,那只箱子又值多少钱?”
桑代克的问题一两天后得到了解答。一位情绪激动的绅土来到我们事务所。此人自称乔治·查普曼。他先对自己的意外造访表示了歉意,然后向我们解释说:“我的律师建议我来找你们。我是为我哥哥塞缪尔·查普曼的事来的。他被卷进了一件十分奇特和恐怖的案子里。现在被警方以凶杀罪拘押了。”
“这的确是相当严重的指控。”桑代克不动声色地说,“你最好还是把情况谈一谈——从头开始, 什么都别落下。”
“我是不会隐瞒的。”查普曼先生说,“可问题是,哪里算是头呢?是谈工作方面还是个人方面呢?我看,最好还是先从他的工作开始谈吧!我哥哥是一家珠宝公司的销售员,手里常有一批珠宝。那是用来给大买家做样品的。但他有时也会直接把货卖给一些小零售商。他出门销售时,通常都把货物装在一个小袋子里,而将大批货物存放在家中的保险柜里。他一般都会在周末回家补货,有时回去得更勤一些。大概两个月前,他出门去卖货。这一次,他并非只是选出部分珠宝,而是把保险箱里所有存货都装在一只大木箱里面,带走了。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得而知。我只是陈述事实,并不想妄加评论。你一定会发现,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很是奇怪。他先去了斯托克瓦利(那是离弗尔克斯顿不远的一个小镇),住在‘红狮旅馆’,把箱子存放在旅馆为推销员准备的行李房里。住了几天之后,他回到伦敦,想把他的房子卖掉或出租出去——他似乎早就想要搬出那栋房子了。他是晚上来的伦敦。第二天一大早,第一件怪事就发生了。此事的确非常令人费解。
“事情似乎是这样的。当时,他正在一条寂静的街道上走着,突然看到路上有一个女用钱包。他把钱包捡了起来。在钱包里面,他没有找到失主的姓名和地址,便将它放进口袋,打算交到警察局。不久,他上了一辆公交车。这时,一位衣着入时的太太也和他同时上了车,坐在了他的身边。当售票员前来查票时,那个女人开始着急地翻找自己的口袋。接着,她轉过身来朝我哥哥大喊大叫,让他还她的钱包。我哥哥当然说,他根本不知道她的钱包在哪里。但那女人一口咬定是他拿了,并向售票员说,她刚才察觉到我哥哥拿了她的钱包,还要求停车,把警察找来。当时便道上刚好有一名警察,售票员就停下车,把他叫了过来。警察先查看了公交车的地面,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包,便记下了那辆车的号码和售票员的名字,然后把我哥和那个女人一起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叫女人描述她的钱包的模样,并说出里面都有什么东西。我哥一听就傻了。因为那女人说的正是他在路上捡到的钱包,钱包当时还在他的口袋里。我哥哥当即向警察讲明原委,并把钱包拿了出来。不过,显而易见,警察并不相信他的话。
“接下来, 我哥哥做了一件大家都能理解的蠢事。因为知道自己有口难辩,肯定会被定罪,所以他用了假名字,并拒绝说出他的住址。就这样,我哥哥当晚就被关进了警察局。第二天早上出庭时,法官听取了那个女人和警察的陈述,对我哥哥的辩解置之不理,宣布拒绝保释,案件交刑事法庭审理。在这之后,我哥哥被转到了布里克斯顿,关了将近一个月,等待正式开庭。
“最后,开庭的时间总算到了。可指控我哥哥的女人却离开了她的住所,杳无踪迹了。就这样,原告不见了。这个女人的失踪使得我哥的说法变得更加可信。于是,法庭撤消了对我哥的指控,把他放了出来。
“我哥哥乘火车回家。在车站买了一份《泰晤士报》,打算在路上看。打开报纸之前,他无意中往私人广告栏扫了一眼。突然间,他看到一则广告上有他的名字——”
“是关于那只箱子的事吧?”我说。
“正是。这么说,你们也看到了。要知道,箱子里的东西价值不菲。所以,我哥哥自然十分着急。于是,他马上给他们拍了一份电报,说他第二天上午去取箱子,并会把所需的款项付清。就这样,昨天一大早,他乘火车赶到斯托克瓦利,下车后直奔‘红狮旅馆’。到了那里,他们让他去咖啡厅。刚一进去,就有三名警察上来,以谋杀罪将他逮捕了。不过,在我具体谈到这项指控之前,最好还是先跟你们说说他的一些私事。因为这项难以置信的可怕指控同这些事有关。
“这事有些难以启齿。但我不得不说,我哥哥同一个并非他妻子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他原本打算和她结婚的,可一起住了几年之后,他这种打算就取消了。她是个令人无法容忍的女人,和她一起生活简直是受罪。她动辄发火,喝醉酒之后(这是经常的事)不仅大吵大闹,还动手伤人。她的名声很不好,曾经在一些伤风败俗的歌舞厅干过,认识的人都很不正派,还带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到我哥哥家里来。她交往的男人也不三不四,关系还十分暧昧。其中有一名叫坎普尔的男子,我敢说,他俩之间的关系绝非一般暧昧,虽然坎普尔已是有妇之夫了。
“就这样,好多年来,我哥哥一直容忍着这个女人,使自己脱离了正常的社交圈子。不过,他终于再也无法忍受了(我想提一下的是,这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女人。这个女人说,只要我哥哥能够规规矩矩地重新开始生活,她就答应和他结婚)。一次,两个人大吵一场之后,我哥哥让那个女人(她叫丽贝卡·敏斯)搬走,并宣布他们之间的关系到此结束。
“可是,丽贝卡并不甘心被甩掉。她一直留着外面的房门钥匙,三天两头就要回来闹事。最后那一次,我哥哥把门闩住了。结果,她在外面大吵大闹,引来了一大群人在街上围观。最后,我哥哥不得不放她进去。那天,她在房子里待了几个小时。当时只有我哥哥和她两个人(我哥哥家只有一个白天来帮忙的女佣,下午三点就离开了)。丽贝卡是大约晚上十点钟的时候悄悄离开的。不过,虽然有很多人看到她进了我哥哥家,但除了我哥哥之外,似乎并没有人看到她离开。这种情况非常糟糕。因为从那时起,就再没有人见到过丽贝卡。她并没有回家,从此杳无音信,直到——不过, 还是让我先回来说说斯托克瓦利‘红狮旅馆’发生的事吧!
“当我哥因谋杀丽贝卡的罪名被逮捕时,警方向他通报了一些情况。我接到电报,赶到那里之后,又进一步了解了案情。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哥离开那里去伦敦大约两周后,有一位使用行李间的‘推销员’抱怨说,屋子里有一股异味。他们很快发现,气味是从我哥哥的木箱里发出来的。由于箱子的主人离开了,旅馆老板起了疑心,就将此事报了警。当地警察通过电话和伦敦警察取得联系。伦敦方面发现,我哥的房子锁着,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于是,斯托克瓦利的警察打开了那个箱子,并在里面发现了一只女人的左臂和几件血衣。此后,他们在《泰晤士报》上登了那条广告,同时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我哥哥在斯托克瓦利的时候似乎去过河边钓鱼。于是,警方开始在河里打捞。很快就捞出了一只右臂(显然是同一个女人的),还有一条被截成三段的女人的大腿。至于在木箱里找到的那只胳膊,主人的身份很容易确认。因为胳膊上有一个清晰的刺青。上面是一支箭穿过红心的图案。图案上面刻着丽贝卡·敏斯的姓名缩写R·M,下面是另一个姓名缩写J·B。警方经过调查得知,那个叫丽贝卡·敏斯的失踪的女人左臂上确有那样一个刺青。他们还找了几个认识丽贝卡的人来辨认,并让他们对此事严守秘密。那几个人毫不犹豫地认出了刺青。进一步的调查表明,丽贝卡生前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我哥哥家。这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根据这些证据,警察搜查了我哥哥的房子。”
“你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吗?”桑代克问他。
“不知道。”查普曼先生说,“但我估计,他们一定发现了某些证据。斯托克瓦利的警察对我虽然很客气,但对搜查那栋房子的细节闭口不谈。不过,如果他们真的发现了什么,我们会在法庭审理中知道的。”
“你想说的就是这些了吗?”桑代克问道。
“是的。”查普曼先生说,“这就足够了。在我哥哥的事情上,我并没有添加我个人的评论,也没有问你是否相信我说的这些话。我没打算让你相信。我只关心你是否同意接这个案子。根据我的理解,一名律师并不一定非得相信他的委托人是无辜的才能打赢官司。”
“你指的是辩护律师。”桑代克说,“而我并不是辩护律师。我也不会为我认为有罪的人辩护。我所能做的,顶多是调查一下这个案子。假如调查的结果证实了对你哥哥的怀疑,我将不再参与此案,你必须去找一名普通的刑事辩护律师来为你哥哥打这场官司。但是,假如我发现了能够证明你哥哥无辜的线索,我将会参与为他辩护。你看这样行吗?”
“我别无选择。” 查普曼先生说,“看来,假如你发现了对我哥哥不利的證据,为他辩护也不会有什么意义了。”
“恐怕是这样。”桑代克说,“现在,我还有一两个问题需要确认一下。首先,你哥哥对他箱子里出现的尸体残骸,有何解释吗?”
“他说,一定有人在‘红狮旅馆’将珠宝从箱子里拿走,再把尸体残骸装了进去。任何人都可以从办公室拿到行李间的钥匙。”
“是啊!”桑代克说,“这是可以想象的。那么,又有谁可能干出这件事情呢?有人想要杀死那个女人吗?”
“没有。”查普曼说,“有很多人讨厌她。可是,除了我哥哥之外,谁都没有除掉她的动机。”
“你刚才提到过一名和她关系密切的男子。我想,他俩之间并没有吵嘴或翻脸吧?”
“你说的是坎普尔。没有。我看,他们两个好得不能再好了。况且,坎普尔对丽贝卡并没有什么义务。他要是厌倦了的话,随时都可以和她吹。”
“有关他的事情,你知道吗?”桑代克问道。
“我知道得很少。他是玩摇滚乐的,好像做过各种各样的营生。他曾经在新西兰待过一段,什么事都干过。还包括把死人的头拿来烤干,大概是拿去卖给收藏家或博物馆。所以,他干这种事应该有点经验。”查普曼开玩笑地说。
“这跟碎尸没关系。”桑代克说,“那些应该是古代毛利人的头——从前的猎人留下的遗物,在猎人博物馆里就能看到。不过,正像你所说的,就算坎普尔有作案条件,似乎也并没有杀人动机。然而,你哥哥好像既有动机,又有条件。你哥哥从来没有威胁过死者说要杀她吧?”
“遗憾的是,他的确威胁过她。”查普曼说,“他不止一次说过,要干掉她,而且周围还有证人在场。当然,我哥哥只是说说而已。他这个人其实十分懦弱。可是现在看来,那样做,实在是太愚蠢,太不应该了。”
“好吧!”桑代克说,“我会调查此事,然后把结果告诉你。我不想再重复了,可是你应该明白,这个案子的前景并不乐观。”
“这我知道。”查普曼边说,边把名片夹拿了出来,“不过,咱们只能尽量乐观点儿吧。”接着,他把一张名片放在桌子上,忧心忡忡地和我们握了握手,便起身离开了。
“我知道,事情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我在他走之后说,“可这恐怕是我们所经手过的最没有希望的案子了。警方只需要在塞缪尔家找到剩余的尸体残骸,就可以结案了。”
“这个嘛,”桑代克说,“也许警方已经找到了。但他们大概连这都不需要,仅凭我们知道的证据,陪审团无需考虑,就会定他的罪的。我们要搞清楚的,只是那些表面上的证据是否真有价值。如果是的话,这场官司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
“我想,你打算从斯托克瓦利开始调查吧?”我问他。
“是的。”他说,“我们先去核查一下那些所谓的事实。如果它们的确是真的,那我们恐怕就没必要继续调查了。我们还得抓紧点儿时间!因为尸体残骸也许会被送交伦敦验尸官。我们应该尽可能在现场观察一切。我建议,咱们把今天的事情放放,立刻就动身!顺路还要到伦敦警察厅去要一份检查尸体残骸的许可证。”
几分钟之内,我们就准备好了。在桑代克收拾“办案箱”的同时,我把我们不在家时应做的几件事向实验室助手波尔顿交代了一下。接着,在查过列车时刻表之后,我们便顺着河堤出发了。
到了警察厅,我们先找老朋友米勒探长。不巧的是,那里的人说,他已经去斯托克瓦利办案了。所幸许可证办得还算顺利。我们拿到它之后,便赶往查林口车站。到了那里,时间还早。
我们把车票交给检票员,出了赏心悦目的车站,便朝斯托克瓦利的方向走。桑代克突然“扑哧”一笑。见我询问地看着他,便向我解释说:“米勒收到了电报。看来,他是来帮忙的,顺便摸摸我们的底。”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米勒探长慢慢悠悠地朝我们走来。看到我们,他本想装出一副意外的样子,却笑得不大自然。
“想不到是你们二位!”他说,“这可太巧了!你们该不是来调查箱子里的碎尸案的吧?”
“为什么不该查呢?”桑代克问道。
“我告诉你们为什么不该查吧!”米勒说,“因为查也是白查,只是浪费时间,还会有损你的声誉。我可以私下告诉你,我们搜查了查普曼在伦敦的住所。其实没那个必要。可为了能够让这家伙的犯罪事实更加板上钉钉,我们是不遗余力的。”
“你们在他家找到了什么?”桑代克问他。
“我们在他卧室的一个橱柜里,”米勒说,“找到了一大瓶天仙子碱药片。瓶子里的药少了三分之一。 这倒没什么,也许是他自己吃的药。可是后来,当我们来到地下室,发现那儿的气味很重——怎么说呢?有点儿像坟墓的气味。我们开始仔细搜寻。地下室的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虽然不很平,但从表面看上去,并没有哪一块石板像是被人翻动过。我们总不能把整个地面掀起来,于是我灌满了一桶水,泼在地面上,然后站在一边等着。
“等了不到一分钟的工夫,靠近中间的一块石板几乎全干了,而其他石板上还是湿湿的。‘就是这儿!’我说,‘这下面的土是松的。’于是, 我们拿了一根撬棒把那块石板撬开。果然,在下面发现了一大堆东西,用床单包着。具体是什么,我就不用细说了,听了太恶心——不过,你倒不怕这些。那里面包裹着的是人体的残骸。”
“有骨头吗?”桑代克问他。
“没有。大部分是内脏,还有些胸前的皮肉。我们把这些碎尸送给专家去研究分析了。检验报告上说,这些残骸的主人是一名三十五岁左右的女子。这和丽贝卡·敏斯的年龄相仿。还说,内脏中有大量天仙子碱,含量足以致命。 你看,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打算为被告辩护,这个案子你是不可能有胜算的机会的。”
“米勒先生,”桑代克说,“我十分感激你把这种内幕信息告诉了我。这对我很有帮助。不过,我还没有接手被告的案子。我到此地来,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看看能否找到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既然我已经来了,总还是要查一查的。那些尸体的残骸在哪里?”
“在停尸房。你们跟我走吧!钥匙就在我口袋里。我可以开门,让你们进去。”
我们走进小镇时,有一小群好奇的人悄悄跟在我们身后。一直来到停尸房的门口,他们眼睜睁地瞧着探长带我们进去,并将房门锁上。
“都在这儿了。”米勒一边说,一边指着停放尸体残骸的停尸台。残骸被一块用防腐剂浸泡过的被单盖着。“我早就看够了。”米勒说完,便走到一个角落里,点燃了他的烟斗。
从被单下面的碎尸,可以看出此案的凶残与恐怖。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提供太多的信息。凶手肢解尸体的手法十分粗糙,显然没什么经验。从那些破碎的尸体可以很容易看出,死者是一名中等身材的年轻妇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左臂。皮肤上面有一个非常清晰的刺青。图案是一支箭从一颗红心中央穿过,上下各有一个姓名的缩写字母,分别是R·M和J·B。几个字母都是大写的,约有半寸长,字体流畅。字母边上还刻上了衬线。箭和红心也画得很好。我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那个十分醒目地出现在白色皮肤上的图案,心中暗想,不知这个J·B是谁?不知死者除了他,还有多少个男友?然而,不久我便兴趣索然,走到角落里,和米勒探长站到一起去了。这个案子无懈可击,对被告的判决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好像没必要再去调查了。
然而,桑代克的想法似乎有所不同。不过,他这个人历来如此。每当开始调查时,他总把别人告诉他的一切抛在脑后,自己从头开始。眼下正是这样。他极为仔细地检查着那些碎尸,仿佛完全不知道它们是谁的。他认真测量着肢体的尺寸,并把它们记录下来。仔细观察着每一个部位,将每个手指分别查看了一遍,又借助随身携带的墨水板和滚子,取下了死者的整套指纹。接着,他用一个精密的圆规把刺青上的图案和字母尺寸一一量过,又先后拿出一副眼镜和一个高倍数放大镜认真观察。桑代克当年给医学院学生讲课时提出的原则是:“不要随意相信他人的证词;每一项证据必须亲自核实;要尽量多动脑子。”的确,再没有人比他更加不遗余力地贯彻这些原则了。
“你知道吗,杰维斯?”米勒探长边瞧着桑代克用放大镜查看刺青,一边悄声对我说,“我看,桑代克已经离不开放大镜了。要是有人把国会大厦炸了,他肯定也会拿着放大镜,到废墟里去看个没完。你瞧他看得多仔细!其实,刺青上那几个字母在二十尺以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然而,桑代克对这些冷嘲热讽却全然不知,只是心平气和地继续着他的工作。一会儿,他的注意力又从停尸台上的碎尸转到了放在窗前凳子上的箱子上。他从里到外、一点一点地细细查看,还伸出手去触摸箱子外面深灰色的油漆和盖子上两个白色姓氏缩写“S·C”,并将这两个字母的尺寸也认真量了下来。他还把印在箱子里的生产厂家的名字以及箱锁的牌子都记了下来,甚至连他们撬开箱子时松动的螺丝也一个个仔细看了一遍。最后,他终于放下笔记本,关上办案箱,宣布这里的调查结束,接着又问道:“从这里到‘红狮旅馆’怎么走?”
“只有几分钟的路。”米勒说,“我会带你们去的。不过,你的确是在浪费时间,桑代克先生。”他边说,边锁上停尸房的门,将钥匙放进口袋里。“要知道,查普曼的说法,谁听了都会觉得荒唐可笑。你想想啊,一个人带了一箱子碎尸,到一家旅馆的行李间,打开另一个人的箱子,在随时都可能有人进来的情况下,把两只箱子里面的东西换掉。这怎么可能呢!假如被人撞上,怎么办?‘ 你好啊!’那家伙说,‘你的箱子里好像有一只胳膊。’‘是啊。’查普曼说,‘大概是你老婆的吧。这个女人真粗心,一定是她装箱子的时候把自己的胳膊丢在里面了。’有这么说的吗?除非他是傻瓜!再说,他怎么可能打开查普曼的箱子呢?那把锁很坚固,连我们都打不开。最后,不得不硬撬,而且那锁从来没被人撬过。这是不可能的,先生。这种说法根本行不通。不过,你也不必非得听信我的话,前面就是‘红狮旅馆’了。站在门口的那位就是店主巴特先生。他正巴不得你进去找他呢!”
旅馆主人显然听见了米勒后面的话,满脸堆笑,听说我们的来意之后,建议我们到后面去点些饮料,边喝边聊。
桑代克摆了摆手,拒绝了他的建议,说:“我只想確定一下,塞缪尔关于行李被掉包的说法是否可信。”
“这个嘛,先生,”店主人说,“是绝对不可能的。行李间对客人开放,白天随时都会有人进去。我们一般不锁门,也没有这个必要。这里的客人我们差不多都认识。存放在那儿的东西主要是推销员不太值钱的样品。白天是不可能被人调包的;晚上我们会把门锁上。”
“从塞缪尔离开到发现碎尸这期间,你们店里来过生人吗?”
“来过。有一个叫道乐尔的先生。他在行李间存了两个旅行箱和一个手提箱。还有一位墨尔奇森太太。她也有不少东西存在那儿:一只扁平的箱子、一个帽匣子、一个很大的衣篮——就是女人出门常常带的那种。还有一位先生,名字我记不得了。不过,你们可以从来客登记簿上查到。他也在行李间存了两只旅行箱。也许,你们想看看登记簿。”
“我的确想看。”桑代克说。等店主人把登记簿拿来,将那几个客人的名字指给他看时,桑代克把簿子上面的信息,连同他们各自存过的行李,都抄录了下来。
“桑代克先生,”米勒说,“我估计,你要亲自去看一看行李间,才算满意吧?”
“你太有先见之明了,探长先生。”我这位同事回答说,“我的确想看看那个行李间。”
然而,等我们到了那里,却发现实在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钥匙就在门上,门非但没锁,还开着一半。推门进去,这个小小的房间除了各种各样的箱子和旅行袋,别无他物。唯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这间房子位于一条走廊的尽头。有人进来的话,里面的人提前几秒钟就能看得见。不过,这对假想中调包的人显然起不了什么作用。因为罪犯必须先把塞缪尔箱子里的珠宝拿出来,才能将陷害他的碎尸装进去。所以撇开碎尸不说,从外面闯进来的人一下子就能看到,罪犯在偷盗。被人掉包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
“对了,”我们下楼时,桑代克说,“这出戏中的主角塞缪尔在哪儿呢?他大概不在这里吧?”
“他就在这里。”米勒说,“他要接受法庭的审判。不过,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开庭,所以先把他关在这里了。你大概想去和他谈谈吧?这样吧,我可以带你到警察局去,并告诉他们你是谁。等你们的事办完了,也许可以先和我一起吃顿饭,再回伦敦去。”
我对吃饭的建议表示赞成。事情定下来之后,我们动身前往警察局。米勒说当地的小监狱和警察局在一起。到了监狱,我们被领进一个像是私人办公室的地方。不一会儿,一名警官带着一个男人进来了。我们马上认出他。因为他长得很像我们的客户乔治·查普曼,尽管他脸色苍白,胡子拉碴,一副惨兮兮的样子。警官向我们宣布了他的名字,便和米勒探长一起走出房间,并将房门锁了起来。桑代克立即对嫌疑人说了他弟弟来找过我们的事,然后说:“塞缪尔先生,如果你希望由我来为你辩护,我必须掌握全部事实。假如你还知道你弟弟没有告诉我的任何情况,我要求你毫无保留地说出来。”(未完待续)
(本文出自《巴比伦国王的金玺》 群众出版社)
(插画:杜李 责任编辑: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