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2019-09-10刘燕萍
刘燕萍
摘 要:案例教学顾名思义,是一种通过引用案例来开展课堂教学的教学方式,亲切、有趣、共鸣性强,可以极大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热情,对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有着重大意义。因此,教师应当积极地将案例教学与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结合起来,有效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效率,促进学生的品德提升。
關键词:初中阶段 道德与法治 案例教学 策略研究
对于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有些学生觉得可有可无,觉得书中讲的道理自己都懂,只是缺乏实践。向往踏入社会,亲身实践和体验课程中涉及到的内容是这一个时期学生的特点,然向往学校之外的社会并没有错,只是需要有足够的能力和品德。基于此,教师需要让学明白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并运用案例的形式让学生间接接触到他们渴望接触的社会,提升学生的能力和思想准备,让学生在将来能够从容地进入社会。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对案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进行探究。
1.案例导入,吸引学生注意
运用案例进行课堂导入可以达到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效果,但要想使这种效果最大化,教师还需要进行多方考虑。首先,教师选择的导入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可以第一时间抓住学生的眼球;其次,教师需要注意案例的呈现形式,在这方面教师可以多考虑案例与信息技术的结合;第三,教师需要将导入案例与接下来的新知识教学进行紧密结合,并实现自然过渡。
例如:在进行《少年有梦》的案例导入时,我给学生挑选的案例是棋士柯洁的案例。具体来说,前不久,在围棋上有显著成就的柯洁被清华大学录取了,很多学生对此都很关注和羡慕,这样一个自身带有关注度的案例,在我提到柯洁的名字的时候,很多学生就已经开始点头,并且小声交谈,显然是对这个人并不陌生。因此,我临时改变策略让学生来分享自己知道的柯洁的二三事,在学生分享完毕后,我在多媒体课件上将柯洁的卡通形象与“少年有梦”四个字用等号连接起来,柯洁的学棋经历很符合这四个字。这个案例导入因为有了学生的积极参与,效果非常好。因此,教师需要精选案例,还需要随机应变。
2.案例分析,培养学生能力
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新知识教学阶段运用案例分析的形式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也就是说,教师可以将要教学的知识点融合在案例中,让学生通过案例的探究与分析来进行自主化的知识学习。通过这样的案例学习,学生可以靠自己的思考领悟案例的深意,获得具有普遍性的知识,这不仅能提升学生的客观学习能力,还能对学生的主观思想造成深刻影响,有利于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例如:在进行《网上交友新时空》的教学时,我利用多媒体设备给学生播放了三段动画视频。具体来说,视频一:初中生小花每天都要与新认识的网友进行聊天,在聊天中不知不觉地透露了很多自己的个人信息,后来发现她的个人信息被网友卖了;视频二:高中生小李网恋,没有见过对方,却多次被对方骗钱;视频三:初中生小红因为喜欢在网上写文章,也喜欢与志同道合的人交流,进而交到了很多朋友。我让学生对这三段视频中的人物行为进行分析,思考如何做才能避免掉入网上交友的陷阱,又如何做才能在网上交到真朋友。学生在之前也听说过类似于案例中的事件,现在看到案例,纷纷提出想法,如只要涉及到钱财,一定要谨慎再谨慎,最好能确定对方的身份;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私人信息,等等。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的分析能力、思维能力都能得到锻炼。
3.案例反思,规范学生行为
案例反思对学生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案例多为一些人物事迹,而学生对于这样的案例具有很强的记忆性,潜移默化中,对学生的行为会产生影响。因此,教师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在案例反思环节,对案例中积极的行为进行强化,对案例中消极的行为进行改进强化,促使学生能够在案例反思的影响下,逐渐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位积极阳光的青少年。
还以《网上交友新时空》的教学为例,在教学完成之后,我重新给学生展示了三个视频的标题,让学生看着这三个标题进行案例反思,思考自己之前是否有过类似的行为,自己之后应当怎么做,在学习小组中进行讨论交流。网络很神奇,很多人被骗,但同时也有很多人交到了好朋友,如何趋利避害是关键。所以,让学生在反思环节进行经验、教训和将来做法的交流,一来可以让学生对网上交友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二来可以让学生在交友行为上更加理性。通过这样的案例反思,学生的行为会更加规范和积极。
总而言之,案例与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结合不仅可以给道德与法治教学带来新的活力,而且还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学习效率。所以,教师需要在案例选择上多下功夫,致力于充分发挥出案例教学的效果,促进学生的思想品质以及行为能力的提升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荣君.核心素养视野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文学教育(下),2018(08):62-63.
[2]卢小艳.案例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J].华夏教师,2018(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