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019-09-10柴裕红程建斌
柴裕红 程建斌
摘要:“一带一路”的建设为甘肃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甘肃从中国内陆地区也变成了“前沿口岸”,国际贸易往来的逐年增多,各国人民的交往日益增强,甘肃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并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变化。科技的快速发展,网络的迅速普及,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也需进行新的变革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
关键词:一带一路,甘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
甘肃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段,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甘肃的纠纷解决机制也应作出改变,及时应对“一带一路”所带来的新问题。世界各国纷纷进行多元化纠纷解机制改革,在面对科技高速发展,社会生活方式出现重大变革的大背景下,原有的纠纷解决方式也要随之改革,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
一、甘肃民商事纠纷解决现状
一般而言,传统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包含诉讼、仲裁、调解、和解四种。但随着多元化将纠纷解决的不断发展,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并且传统的解决方式也有了新的变化。甘肃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主要集中在诉讼与仲裁这两种方式中,因此,本文着重分析甘肃省诉讼与仲裁的具体情形。
(一)甘肃诉讼现状分析
甘肃诉讼现状可以从诉讼数量和诉讼种类两个维度去描述。基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下级法院在2007年至2016年之间的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数据,本文通过分析近十年间的甘肃诉讼总体情况,从而找到甘肃诉讼的发展现状与其特点。
1.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长
从诉讼案件数量来看,甘肃民商事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其中,2007年至2014年的年增长量较为平稳,2014年之后的年增长量较大。2007年至2016年期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下级法院一审结案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总数高达1057476件,甘肃在此10年期间的民商事纠纷数量稳增不减,从2007年的70585件增长到2016年的171851件,增长量翻了两番。
2.诉讼纠纷种类单一集中
根据甘肃省高院的数据分析来看,其民商事纠纷可以分为四大类,并且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与合同纠纷这两类当中。2007年至2016年这十年期间,民商事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以及权属侵权纠纷这四大类纠纷。其中合同纠纷数量最多,案件数量高达491429件,占到46%;其次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为328792件,占到31%;再次是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数量为231237件,占到26%;最后是继承纠纷案件,案件数量为6018件,仅占到1%。其中涉外案件几乎没有。
(二)甘肃仲裁现状分析
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差异,加之各地对仲裁的支持、推广程度不同,我国各个仲裁机构的发展情况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别。有的仲裁机构发展良好,受理案件多,仲裁服务质量高,财务上能够达到自给自支的状态;相反,有些仲裁机构发展较为缓慢,尚未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甘肃目前共有五个仲裁委员会,分别是兰州仲裁委员会、庆阳仲裁委员会、天水仲裁委员会、嘉峪关仲裁委员会以及白银仲裁委员会。2018年9月16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该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国253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39360件,比2016年增加30815件,增长率为15%,案件标的总额5338亿元,比2016年增加643亿元,增长率为14%。
二、甘肃纠纷解决的特点
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纵观甘肃民商纠纷解决的方式与现状来看,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纠纷解决方式单一
虽然仲裁的受案范围比诉讼的受案范围要小,但大部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既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甘肃省高院及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案的民事案件高达一百多万件。例如2016年,甘肃省诉讼案件一共171851件,而仲裁案件一共733件。从甘肃诉讼现状与仲裁现状对比分析中,不难发现甘肃绝大多数的民商事纠纷案件都进入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换言之,甘肃的民商事纠纷主体更多是寻求国家力量进行救济,很少寻求诉讼外的救济方式。这也导致甘肃的诉讼与仲裁发展极不均衡。
(二)调解率较低
此外,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数据分析来看,甘肃民商事纠纷的调解率相对而言比较低。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虽然调解结案的案件数量与总案件数量都呈现增长趋势,但总案件数量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调解结案的增长速度,因此民商事一审案件的调解率从2013年起开始下降,2016年调解率已下降至0.354%。
三、甘肃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路径
甘肃不仅随着国家大局一起变化发展,而且还有着其特有的地域特点。甘肃经济不断发展,但从全国来看,其经济实力依然薄弱,对外贸易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甘肃历来是承东启西、连接欧亚的重要战略通道,是中原联系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的桥梁,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具有重要地位。甘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大通道,成为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省份,同时也带来了擴大向西发展开放、承接产业转移、调整经济结构、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大机遇。
甘肃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设计思路应该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根据甘肃民商事纠纷的现状与特点,从实际需求出发,建立符合甘肃地区特点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二是结合甘肃地区的未来发展机遇,立足西部服务于“一带一路”,建立国家层面甚至世界层面所需要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1.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这也为我国全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元化纠纷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能够更好地让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同时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的救济途径,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在甘肃这个民族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纠纷多元化的地区,更应该兼顾民族、文化、地域等差异,注重不同地区法律需求的差异,整合现有的纠纷解决资源,在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
2. 大力推广仲裁与调解
仲裁与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中最常见的两种纠纷解决模式,也是最容易让纠纷当事人接受和采取的两种纠纷解决途径。自从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后,法院的案件数量陡然上升,出现了“诉讼爆炸”的现象,法院的工作压力急剧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该大力推广仲裁与调解,引导民商事纠纷案件分流,促进纠纷解决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