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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育金秋发布会:国家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文件出台

2019-09-10

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 2019年110期
关键词:提供者备案意见

本报综合消息 9月5日上午,教育部召开第5场教育金秋发布会,中宣部、公安部等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解读8部门出台的《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实施“互联网+教育”,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教育App是“互联网+教育”的重要载体,规范教育App管理是促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

2.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近几年,教育App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对“互联网+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等现象,给广大师生带来了困扰,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加强教育App治理的呼声十分强烈。

3.深化“互联网+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2018年,教育部印发文件,对中小学学习类App乱象进行了集中治理。随着工作深入,我们发现教育系统迫切需要出台一个较全面、有力度的文件加强对教育App发展的统筹指导。

二、工作思路和总体考虑

1.准确界定规范范围。《意见》界定了教育App的内涵和外延,指出规范的教育App大致分为三类:市场竞争提供、师生自主选用;学校企业合作、学校组织应用;学校自主开发、部署校内使用。

2.明确鼓励支持的政策基调。《意见》以促进教育App的发展作为政策出发点,引导规范管理是手段,有序健康发展是目标。鼓励推荐优质教育App树立行业标杆,鼓励购买优质教育App服务创新供给模式,促进产业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意见》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统梳理教育App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进行分类,拿出对策。同时,注重统筹兼顾。抓住主要矛盾,提出一致性要求。针对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功能类型、不同用户对象等差异性,提出个性化要求,避免“一刀切”。

4.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同行,协同治理。《意见》充分发挥教育App提供者、App分发平台、移动终端提供者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充分发挥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协同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学生家长等社会各方作用,织牢常态化监管的笼子;充分利用督导、考核等手段,以协同治理做大教育App规范管理的同心圆。

三、主要措施

1.明确准入程序,提高供给质量。一是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企业属地备案”的原则建立备案机制,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二是明确呈现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服务主体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严格控制数据采集使用范围,严禁强迫用户授权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四是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切身利益。

2.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应用管理。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理责任体系;二是以省为单位探索建立优质教育App的推荐机制;三是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用教育App应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四是规范进校合作。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要遵循自愿原则;五是面向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教育App应当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综合性App,避免应用泛滥的问题。

3.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健康发展。一是教育App提供者、App分发平台、移动终端提供者等产业主体加强自律,共同落实监管要求;二是教育、网信、电信主管等职能部門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共同规范教育App管理;三是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家长等社会力量构建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四是教育行政部门将教育App规范管理纳入督导、考核等工作中,建立选用退出、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

4.加强支撑保障,确保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三是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信息素养;四是落实工作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

1.落实教育App的备案制度。制定并出台《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管理办法》,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的备案工作。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备案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和全程网上办理。

2.开展教育App的专项清理。通过加强统筹管理、促进整合共享、规范信息采集等措施,防止教育App泛滥等问题。建立部门协同机制,集中治理利益绑架、信息泄露、低俗信息等问题。

3.促进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探索优质教育App的推荐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形成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摘自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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