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2019-09-10
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 2019年110期
本報综合消息 9月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2)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3)加强协作,强化周边安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4)加大投入,强化三防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5)加强教育,提高防护能力。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6)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摘自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