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19-09-10
本报综合消息 9月1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并发布《关于推进教育高質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对未来一段时间深圳教育发展的重要部署和谋划,对解决深圳市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与城市地位相匹配、中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现代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意见》围绕深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力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文件重点关注以下七方面问题:一是聚焦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二是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三是扩大中小学规模,解决义务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严重不足等问题;四是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五是促进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六是加快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打造世界一流职业教育高地;七是加强教育发展条件保障。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提出18个方面40项举措,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总体而言,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40条”,一方面聚焦深圳教育发展不足,回应市民关切,压紧压实责任,对标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总体战略安排,着力解决深圳教育存在的短板问题,让广大市民子女既要“有学上”,更要“上好学”;另一方面更重高质量发展,在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上谋篇布局,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激发办学活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深圳市教育部门将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不遗余力、不折不扣完成《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的各项发展指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打造与城市地位相匹配、中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现代教育。
(摘自“深圳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