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影响重点生态工程区造林质量因素分析及对策
2019-09-10吴玉涛
吴玉涛
摘要:近年来,张掖市山丹县紧紧围绕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通过开展人工造林、封沙(滩)育林、中幼林抚育,建成了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防护体系。形成了生态与产业互动、保护与发展并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氛围,构建了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使全县生态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善。但是,从这几年重点生态工程区造林质量来看,造林技术标准不高,管理措施粗放,管护措施不到位等,致使单位造林株数达不到规定标准,林地杂草茂盛,牲畜践踏和人为破坏严重,造成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高,成林成材年限长,林分质量差,防护效能低。文章通过分析影响造林质量因素及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和措施,对于今后实施高标准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巩固重点生态工程区造林成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造林质量;因素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725文献标志码:A
1重点生态工程区环境现状
山丹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虽然全县重点生态工程区已经多年的造林与保护管理,取得了面积与森林覆盖率的“双增长”,但受大地形自然环境和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气候趋于干旱,冰川退缩、雪线上移、植被退化、荒漠化加剧、出山径流减少、生物多样性下降、造林成活率低、林地草荒严重、成林速度慢,林相参差不齐。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的功能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荒漠化严重。全县沙化土地面积18800hm,北部大面积荒漠戈壁和连年出现的沙尘暴一直威胁着全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二是大黄山天然水源涵养林区由于过度放牧造成大面积灌木林退化,森林涵养水源功能降低;南部沿山人工造林区造林保存率低,到成林年限而不能郁闭成林,水土流失现象严重。三是干旱缺水。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下水仅为1.24亿m,人均用水与全国和全省相比严重不足,耕地用水量也低于全国和全省人均水平,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大气降水。因此,严峻的生态环境仍需要在造林、林木林地质量管理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2 重点生态工程造林质量成效
近十年来,山丹县生态环境建设抢抓实施西部大开发,国家投资重点向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倾斜的有利时机,以改善生态环境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为目的,坚持“南保青龙,北锁黄龙,中建绿洲”的林业建设思路和“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建设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建设项目投资,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三北防护林、绿色通道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止目前,退耕还林保存面积26940hm三北四期工程造林保存面积2853.4hm,沙生植被封育面积3143.3hm,重点公益林保护面积40333.3hm,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面积2933.3hm。全县人工造林累计保存面积26000hm,相当于建国以来人工造林保存面积的4.1倍。森林面积增加到74666.7hm,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前的10.47%提高到13.82%,增加了3.35%,北部滩沙生植被覆盖率由90年代初的21%提高到了目前的28%,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的持续“双增长”。通过各项生态工程的实施,全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多年沉睡的荒山披上了绿装,林草植被焕发了生机,土地荒漠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不断减少,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据水利部门测算,近几年马营河与山丹河的来水量明显增加,2000年至2005年,马营河灌区的来水量由9071万m增加到9646万m,寺沟河的来水量由360万m增加到520万m,年蒸发量减少了12%。
3 影响重点生态工程区造林建设质量因素
3.1种苗质量因素
(1)山丹县用于造林的苗木除本县苗木经营单位自产的外,大部分是从外省、市调运的。虽然在苗木的供应上采取了政府投标措施,但苗木经营单位和供应商受利益驱动,把一些小苗、烂苗和死苗掺杂运往造林地區,造林地区由于苗木数额大,验收不细致,致使一些质量不高的苗木用于造林。
(2)苗木在调运的过程中,由于路途较远,途中不能给苗木及时洒水、通风,致使一部分苗木萎缩或发霉,影响芽点和成活能力。
(3)苗木调入造林区后,假植过程不能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完成,或浇水太多,通气性不好,或苗木根系受旱萎缩后再浇水,使苗木根系腐烂发霉。
(4)造林时,根系没有用包装物包裹,裸露在造林地,风吹日晒,使苗木整株生活能力降低。
3.2 造林规格标准因素
(1)整地规格。按作业设计要求,山滩旱地采用水平阶、鱼鳞坑整地;川区土地平缓地区,用开沟穴状整地。要求鱼鳞坑株行距2m×2m~3m,坑横纵径1.2m×80cm;水平阶行距3.4m~4m,间距1.5m~1.8m;水平沟方向沿等高线走向而定,和等高线相平行,株行距1m×4m。但在造林时,施工群众不按规定的株行距整地,随大随小,随心所欲;在采用水平沟整地时,只用犁地机具开一条沟,没有考虑等高线问题,没有水平与不水平的概念。
(2)造林规格。按作业设计要求,每个水平阶内挖3个植树穴,植树穴间距50cm;每个鱼鳞坑内挖1个植树穴,水平沟内每1m 1个植树穴,植树穴规格均为40em×40cm×40cm。但从造林情况看,普通存在植对穴小,不标准,积水蓄水功能不强。
(3)栽植不规范。要求每个植树穴内栽种1株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的苗木,同时要求遵循“三埋两踏一提苗”的造林原则。但在造林的过程中把一些没有根系或根系已霉烂的苗木也进行了造林;同时,造林时很难做到“三埋两踏一提苗”,个别造林群众在栽苗时,只在植树穴内添加一锨土,不扶苗、不提苗、不踏实,有些苗木的根系刚栽上后就裸露在外。特别是山丹县近年来沙棘造林面积大,要求栽植时深埋,至少要深埋到原土痕以上2cm~5cm,但这项造林技术要求如果现场不做好把关是很难达到规范要求。
(4)灌水要求。苗木栽植后能否成活灌水是关键,灌好座根水则是关键之中的关键。按照《山丹县退耕还林技术规程要求》,在干旱地造林时,采用植树穴内放人苗木后,先回填三分之一的土壤,浇水0.5~1L,然后等待5min左右,再回填土壤踏实的造林方法。但在栽植过程中,根本达不到要求,有的栽植人员在穴内填满土后上面洒少许水,有的根本就不灌水,覆土保墒很少做到。
3.3 抚育管理质量因素
苗木从栽植后到郁闭成林前加强抚育管理是苗木成活和提高造林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按技术要求,每年在林木生长季节至少要浇水2~3次,开展松土除草3~4次,进行定干修剪1次,有条件的地方,给林木增施肥料。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抚育管理几乎是一项“空白”。工程建设区造林时开挖的鱼鳞坑、水平阶经历年风吹剥蚀和雨水冲刷,失去了集水效应,林木生长所需水分不能供给;林地除草、修坑、施肥、灌水措施跟不上,导致土壤板结、草荒严重,与苗木争肥争水,争营养空间,造成苗木生长弱小,有些地段出现整片死亡。
3.4 管护质量因素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造林的最终结果是要成林,能否成林,管护则是关键所在。无论造林规格再标准、造林质量再高,不加强管护,任其人为、牲畜、病虫、鼠兔危害,最终都会以失败告终。近十年来,山丹县林木管护做了大量工作,运用政策、技术、工程、生物、人工等措施,较好地保护了造林绿化成果。但个别地方由于护林人员责任性不强,地段划分不清,责任不明,工程措施、人工措施、技术措施不到位,管护组织不健全,检查监督机制没落实,奖罚不分明,林区内从事农事活动和放牧、上坟烧纸祭祖人员多,个别地段发生了森林火灾。特别是山丹县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造林树种单一,全县人工造林面积中以沙棘纯林、杨类纯林占绝对优势,林分抵御自然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的能力差,给森林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
4 原因分析
4.1林业生产投入不足
林业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多年来,国家用于造林的资金比较少,每亩地只投入100元,用于苗木费支出外,投入到整地、栽植和管理的费用很少,而且是一次性投入,每年造林季节的整地栽植费用是靠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抚育管理、管护方面没有专项资金;地方政府由于财力不足,用于造林和管理上的专项经费也十分有限,重造轻管,林分质量差,防护效能不高。
4.2群众认识不高
群众对生态环境恶化直接关系到自身生产生活的影响认识不足,认为环境好与不好与自己关系不大,治理与否是政府的事,与已无关,在造林过程中有应付完成任务的思想,只图数量不讲质量,造林面积不实,成活率不高,效果差,栽后不松土除草,管护措施跟不上,再加上我县水资源缺乏,林木生长季节农林用水矛盾突出,群众仅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浇灌农地,致使相当一部分林地因无水灌溉枯死。
4.3 科技推广力量薄弱
近年来,县乡林业站科技人才总量不足,省上下达的乡林业站人员编制24名,而各乡镇林业站人员实际在编人员仅一半,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不是林业高等院校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县级林业推广技术单位,由于技术人员年龄、知识、学科结构不够合理,尤其缺乏高层次、复合型科技人才,一些生产实际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解决的方向性和方法科学性不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程度不高。
5思路和对策
5.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科技咨询服务,现场技术传授等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整治国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是一项工在当代,利在后世的千秋大业;宣传造林、管理基本知识,操作技能,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掌握实际、实用、实效的营造林技术,克服“春季植树、夏季死亡、冬天烧柴”和“种在地、交给天”的应付思想,把加强生态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变成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
5.2 严格技术标准,保证造林成效
5.2.1种苗标准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苗木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造林的成败,在苗木质量管理上,一是继续实行政府招标集中采购,这样既可以保证种苗质量又可以具有价格优势。二是选用符合国家造林质量标准的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的良种壮苗。三是用于造林的苗木必须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出圃标签,杜绝无证签苗木用于造林。四是严格苗木假植要求,以防腐烂发霉,枯死苗木用于造林。
5.2.2 造林标准
一是整地规格。水平阶、鱼鳞坑和开沟穴状整地标准要符合作业设计规定,鱼鳞坑株行距2m×2~3m,坑横纵径1.2m×0.8m;水平阶行距3.4m~4m,间距1.5m~1.8m;水平沟方向沿等高线走向而定,和等高线相平行,株行距1m×4m。二是造林规格。每个水平阶内挖3个植树穴,植树穴间距0.75m;每个鱼鳞坑内挖1个植树穴,水平沟内每1m 1个植树穴,植树穴规格均为40cm×40cm×40cm,每个植树穴内栽种1株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的苗木,同時,造林时遵循“三埋两踏一提苗”,的造林原则,并及时灌水、扶苗、培土。
5.2.3 抚育措施
一是修整鱼鳞坑,水平阶和水平沟,拦蓄雨水、减少杂草,发挥集水效应。二是松土除草。每年做到2~3次,以疏松表层土壤,减少水分蒸发,改善土壤的保水性,通气性和透气性,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加速有机质分解,清除与苗木、幼树竞争的各种杂草,全面改善土壤营养状况。三是灌水。依当地干旱程度和水源状况,在气温高,树木生长旺盛的6、7、8月份各灌水一次,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提早进入郁闭,加速林木生长。新造林地灌水,推广应用节水造林法。四是施肥。由于造林地土壤贫瘠,肥力低。通过施肥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和性状。肥料种类有堆肥、厩肥、绿肥等有机肥料和硫酸铵、过磷酸钙、尿素等无机肥料。施肥量可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土壤贫瘠程度、林龄、肥料种类而定,施肥时间结合灌水进行。
5.3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管理机制
(1)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造林质量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管理办法,明确县、乡政府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依法确定行政领导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职责、权限、责任,为造林质量管理提供行政保障。(2)要逐步完善重点生态工程区造林质量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在林地林木的管护方面要根据《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和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山丹县林木管护制度》、《关于在全县天然林管护区和退耕还林区实行封山禁牧的意见》、《关于在重点生态项目治理区实行封禁管护的通知》。重点生态工程区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林木管护办法,林木管护公约、管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明确管护范围、地段、职责、报酬、奖罚措施。对林木管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破坏重点区造林建设成果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坚决制止毁林事件的发生。
5.4 加大资金投入,巩固造林成果
巩固生态工程建设成果,不仅要加强对林木生长后期管理,加强抚育、除草、开挖营养带、防火、防病治虫等管理措施,而且要加大投入力度。一是要多方争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用于林木生长后期管理的经费标准,实行专款专用。二是把造林质量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政府拨人一定的资金用于林业有害防治、防火、除草和灌水等抚育管理。三是各级政府要立足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国有企业、股份合作、个体私營等经济成分加入造林质量管理。
5.5 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含量
一是要提高推广队伍素质。通过公开招考,吸纳一批真才实学,年轻有为,专业对口的林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县、乡林业推广工作岗位,促进推广队伍年龄、知识、学科结构的合理。同时,对现有技术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培训,使其掌握林业新技术、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推广应用先进造林技术。在造林树种选择上要切实做到“适地适树”,既要引进、驯化、选育适应性强、抗旱、抗寒、抗风沙、耐盐碱、防护效果好的新品种,还要发展乡土树种。在选林方法上,坚持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结合,多树种混交,形成合理的配置组分,提高林分抗性,改善当地林种树种结构,同时要大力推广应用ABT生根粉、保水剂、滴灌、渗灌等先进造林技术,推广泥浆醮根、地膜覆盖、深栽等造林方法,确保造林质量的提高。三是探索先进的管理技术,应用于林业有害防治、防火、除草等抚育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在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监测与防治方面,要积累大量的基础资料,建立数据库,应用先进实用的防治技术,高效低毒的仿生农药,合理的用药浓度,既做到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准确,又要把防治做到科学合理,严格把控有害生物的危害性,确保造林绿化成果。
5.6 严格质量管理,完善管理体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应的工程管理办法,完善工程检查、验收、审计制度,严格按规划立项、按工程管理、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并严格实行工程建设的工程法人制、工程监督的质量否决制、工程管理的施工负责制和造林的工程监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