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摄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式探析
2019-09-10耿洪杰周明明
耿洪杰 周明明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質文化遗产是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历史记忆和生命基因,是长久以来不同地域人类积累起来的共同精神财富,因此,保护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创造性,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更有效的来挖掘、抢救、保护、记录、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摄影技术为我们更好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可行性,也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值得我们去研讨。
一、数字摄影是拍摄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数字摄影在记录性、纪实性、瞬间性、传播性、共享性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采用摄影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采集和艺术拍摄,是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法,也是传承和交流的重要媒体,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库或者图书馆的主要素材。拍摄出的摄影作品可以成为一个系列,构成一个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反映出整个遗产项目的结构和内在的联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更直观的表达,最终完整的影像作品可以在网络展览或者线下照片展览的方式呈现给大众,加以宣传推广和保护。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题材的内容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项目名录,共计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申报地区或单位进行逐一统计,共计3154个子项。为了对传承于不同区域或不同社区、群体持有的同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确认和保护,从第二批国家级项目名录开始,设立了扩展项目名录。扩展项目与此前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同名项目共用一个项目编号,但项目.特征、传承状况存在差异,保护单位也不同。
国家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大门类,其中五个门类的名称在2008年有所调整,并沿用至今。十大门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每个代表性项目都有一个专属的项目编号。
三、数字摄影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式
1流程专题式
这一类主要针对于传统美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类四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传项目。传统美术类是广大民众创造的民间绘画、民间工艺、民间建筑、民间雕塑等各种视觉造型艺术;传统手工技艺类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各种手工技术与工艺;传统医药类是指的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各民族的医药知识;民俗类是指的流行于民间的各种风俗习惯;这些类型的拍摄要拍摄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程,整个记录应该是完整的图片记录,按照项目的制作过程从头记录到尾,运用不同的景别和画面,要有大环境,也要有特写镜头,用纪实摄影的方式,用一系列的图片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反映出整个遗产项目的结构和内在的联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更直观的表达,形成的图片摄影作品可以在网络展览或者线下照片展览的方式呈现给大众,加以宣传推广传播传承。
2影画结合式
这一类主要针对于传统音乐类、传统戏剧类、曲艺类三大类。传统音乐类主要通过口头创作方式产生和传播的,形成独特的技艺风格和清晰地传承脉络;传统戏剧类是各民族各地域任命创造的戏剧艺术;曲艺类也是以口头语言方式进行表演的艺术形式;这些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进行图片记录方式拍摄的同时,还要加入影像资料的拍摄,动静结合,在拍摄的时候尤其是曲艺类戏剧类可以加入一些艺术化的处理,可以抓取经典的动作镜头进行重点拍摄,让传统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得以充分的展示,也能让普通观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能更多的关注民俗遗产文化,也能让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多角度全方位式
这一类主要针对于传统舞蹈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杂技与竞技)类二大类。传统舞蹈类是劳动人民创造的的,世世代代相传下来的未经加工的民间舞蹈;传统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杂技与竞技)类主要是指民间杂技和武术等体育竞技活动;这两类型的非物质文化拍摄侧重于多角度的全面拍摄,可以从正面、侧面、背面进行拍摄,用光也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光线塑造出舞蹈美,尤其是逆光等剪影的拍摄可以更好的呈现出人物动作的轮廓美,要注重舞蹈及体育活动的节奏、气势等的把握,以项目轨迹的高潮最为拍摄的重点,留下光影优美的图像作品。
4文献综合式
这一类主要针对于民间文学类。民间文学类主要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于民间的口头文学,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拍摄应更加注重文献性,文献性是我们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重要根据,具有很高的传承价值和史料价值。利用图像来记录民间文学,传达信息的速度更快更准,但是有些民间文学无法完全用图像解释出来,就需要加入合适的文字去解说画面,争取做到全面。
总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一种手段,数字摄影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保护传承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通过数字摄影,把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保存下来,最终建立大数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库资源,对于保护、继承、宣传、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重要的重要,让作为人类文化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觉画面永远定格在镜头中,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本文系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研究成果立项编号:2019B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