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严控“一票否决”
2019-09-10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通知在各地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目前,安徽、四川、湖北、浙江等多地已出台文件,要求严控“一票否决”事项。安徽、四川等省份明确提出,凡是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杭州、武汉等地市明确,严禁擅自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近年来,“一票否决”在基层出现滥用现象:除了中央明确实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项目外,不少地方还加入了教育科研、物价涨幅、城镇建设、税费征收、招商引资等诸多事项,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江苏北部某县一名基层干部说,最多的时候他们“头顶”17项“一票否决”事项。当地信访和城建工作都纳入了“一票否决”,去年镇上有一户因合同纠纷去省里上访,“结果既当作信访问题,又作为城建问题,年底考核背了两项‘一票否决’,一年白干”。在安徽中部某市,一区政府将“治理住宅区油烟”纳入“一票否决”项目;在一些地方,报刊征订、档案管理等工作也要接受“一票否决”。
此外,还有不少变形的“一票否决”考核压在基层干部身上。安徽一乡镇党委书记说,去年一年,他至少签了20份责任状,不少责任状都明确表明与升迁、评奖评优等挂钩,实际上是“一票否决”的延伸。
“一票否决”的滥用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不少形式主义。一名村干部说,为了迎接村容村貌的年终考核,他们连夜上街“地毯式”捡垃圾,一些地方在接受评估检查时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专家表示,“一票否决”滥用的原因,是上级部门不愿动脑筋思考更符合实际的考核方式,推卸责任,转移压力风险。应探索多种激励手段和考核制度,对于一些不合时宜的“一票否决”事项及时清理,真正给基层干部减负。
(摘自《新華每日电讯》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