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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胄之殇(下)

2019-09-10[英]K.J.帕克叶林

科幻世界·译文版 2019年12期
关键词:达斯

[英]K.J.帕克 叶林

编者按

思科纳一别之后,高戈斯·洛雷登逃回中邦,成了一方军阀;弟弟巴达斯则立下战功,被帝国接纳。眼见和草原人的冲突无法避免,帝国想起了他的另一重身份:草原人的死敌。巴达斯·洛雷登再次被派往前线,高戈斯听到消息,毫不犹豫地献出中邦,成为帝国的爪牙。战争一触即发,两兄弟的人生将再次产生交集。

十一

半夜里,有人叫醒了特姆莱,好让他及时听取战报。信差从战场一路疾驰来到佩里美狄亚城外的营地。他筋疲力尽,腹股沟处有一道斧枪刺出来的伤口,从伤口流出的血浸湿了他的靴子。他很有可能撑不到第二天早晨。

特姆莱惊醒以后,盲目地在被子上抓来抓去,扭到了有旧伤的膝盖。周围的人安慰他,没事的,没什么可担心的,随后将浑身是血、被两个人架着走的信差带了进来。特姆莱还处在睡意朦胧的状态,大腿传来的疼痛让他一时顾不上别的。他没有完全听清那垂死的人说的话,只听到了诸如“埋伏”“百分之七十的伤亡率”“被击溃”以及“在他们重整旗鼓之前再次出击”等只言片语。等到库莱开始高谈阔论,提议乘胜追击、展开大规模的反攻时,特姆莱才意识到信差来报的是一场大捷,不是灭顶之灾。

“见鬼,”他喃喃自语道,“我们居然赢了。怎么回事?”

信差这时已经陷入昏迷。人们将他带走,用毯子包裹起来。天亮后没多久,他就死了。于是特姆莱只能听库莱转述,好处是库莱的版本增加了他本人身为将军在战略战术方面的分析。

让我们从头说起。在帝国军队打赢了那场导致特姆莱受伤的战役以后,士兵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打扫战场。他们撞上了一小股草原反叛军。自从反叛军在内乱中被打败,他们一直疲于奔命,好躲开特姆莱。但在行省政府眼里,草原人就是草原人。帝国的骑兵队开始追杀反叛军,将他们赶到了一处两面峭壁的峡谷中,同时派人回去請求大量的步兵增援。

天气很热,尘土飞扬。反叛军所在的峡谷底部有水源,驻扎在高处监视他们的帝国军队却没有。被派往帝国战地总指挥部求援的信差强调形势危急,总部当天就派出了两千人,由一名天国之子带领,急行军奔赴战场。

他们被自己过人的体力和精力给害了。如果行军的速度慢一点,或者没有走捷径,就不会撞上特姆莱的一支骑乘兵后备队。在之前那场战役中,这支队伍在战斗一开始就被打散了。之后,他们四处奔逃,被隔绝在外,无法与其余的特姆莱军汇合。直到此时,他们才勉强逃出了帝国的领土。两支队伍在一个介于森林和河流之间的谷地狭路相逢。纯粹是运气好,草原人发现自己所在的位置具有惊人的地利。环绕着帝国军队的河流正处在涨水期,帝国士兵无法渡河。草原人的一路侧翼被拐弯的河流保护了起来,森林则为另外一路提供了掩护。帝国军的指挥官别无选择,要么按兵不动,任由敌方弓箭手采取打了就跑的攻势,慢慢消耗己方的战斗力,直到全军覆没;要么顶着箭雨发动正面攻击。考虑到己方拥有精良的盔甲,他选择发动进攻。

说句公道话,就算他选择另外一个方案,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尽管如此,当他眼睁睁地看着向前推进的前锋像有瑕疵的金属被锤子砸扁一样溃败时,什么公道话都安慰不了他。先后派出的四支先遣队都乱了阵型,变成了一堆夹杂着废铜烂铁的尸体,怎么也无法推进到敌方七十五码之内。这以后,他下令撤退到河边,妄图引诱草原人放弃位置优势,主动发起进攻。结果没用。草原人坚守阵线,只派出小股队伍在两翼骚扰,打乱帝国军的阵脚。最终,受过大量训练且纪律严明的帝国士兵居然在攻击下开始慢慢向他们认为安全的中心地带移动,拉开了他们自己与河岸之间的距离。这个缺口足以让草原人瞬间冲出来合围。等到马上的弓箭手将他们四下团团围住,帝国士兵只能在盾牌后挤作一堆,眼睁睁地看着箭斜斜地插向他们。他们几次试探性地发起突围,却徒劳无功。每当他们向前冲时,对面的弓箭手就往后撤退,而位于他们后方的弓箭手却乘机攒射。突围的士兵往往还没冲出几码就被射杀了。

战役持续了六个小时,其中的五个小时都在围攻。要是帝国方的指挥官能再坚持半个小时,草原人就会耗尽箭矢,不得不撤退,可惜他当时完全不知道。他决定投降,幸存的士兵被押走,一千两百名伤亡者留在了原地。

(过了一天左右,一群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无意间来到战场,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宝藏。其后,他们花了两天时间将盔甲从死人身上剥下来,对上面的破洞或凹痕敲敲打打一番,一股脑儿装上了马车。他们将整批货卖给了艾普-依达拉斯一个收废品的商人,换来了做梦都不敢想的一笔大钱。这名商人将货物加价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后,转手就卖给了位于艾普-奥利的帝国军械厂,充分证明了即使是最惨烈的悲剧也有可能成为另外一些人千载难逢的机遇。)

“我们赢了?”库莱讲完后,特姆莱重复了一句,“太棒了。”

“别那么惊讶。”库莱回答,“还有,别以为我们的麻烦结束了,还早着呢。我不想无缘无故地加重你的焦虑,但你发现了吗?在过去一百五十年间,每一个曾在战场上重创过帝国的国家都被消灭了。打了败仗会让他们恼羞成怒。在依帕克莱人之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比被帝国打败更糟糕的事是打败帝国。”

特姆莱缓缓地点头。“谢谢提醒。”他说,“只要再赢一场,我们就没事了,对吧?”

库莱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他耸耸肩。“我只是觉得,不要被一场胜利冲昏了头脑,如此而已。还有,我们必须牢牢记住,与帝国为敌跟与其他人为敌完全不同。”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特姆莱说。

不用说,此时他已经完全清醒,再也睡不着了。以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他会起床,走来走去,找点事情来做,把那点抑郁抛到脑后,但此时他行动不便。缇尔丹不在这里,她和其余的非战斗人员一起在海峡的另一边,在城市的废墟中安营扎寨。他越是睡不着,膝盖就疼得越厉害。最终,他索性放弃了入眠的企图,叫来了卫兵。

“去叫醒几个人,”他说,“我很无聊。”

卫兵咧嘴一笑,过了一会儿,带着两个显然是随意选择的满脸睡意的议政会成员回来了。他们是负责运输的尤杜凯以及副总工程师特斯凯。卫兵敬了个礼,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特姆莱,现在是半夜。”尤杜凯说。

特姆莱皱着眉头看着他。“我不管。”他说,“好了,那两个岛民,老巫师和那男孩——”

“岛民?”尤杜凯一脸茫然,他有这种反应相当正常:“抱歉,我没听懂你的意思。”

“我们在南边救起了两个迷路的岛民。”特姆莱解释道,“自称是船难的幸存者,只想回家。不过我怀疑他们可能是间谍,所以让人把他们送到这里来了。”

特斯凯笑了笑。“间谍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操心了?”

“我猜,大概是从某个间谍救了我的性命开始。”特姆莱回答,“我还在考虑要不要专门从间谍里招募我的贴身侍卫呢。帮个忙,把他们带到我面前来。”

“为什么让我们来干这事?”尤杜凯问道。

“因为你们起床了,”特姆莱说,“其他人还在睡觉。”

尤杜凯叹了口气。“看得出来,你恢复得不错。”他说,“你还是奄奄一息的时候比较可爱,至少那时候周围的人可以睡个踏实觉。”

过了一会儿,他们带着两个岛民卡纳迪和忒乌达斯·莫罗辛回来了。

“莫罗辛,”特姆莱重复着这个名字,“这是个佩里美狄亚名字,不是吗?”

男孩一言不发。“没错,”年长的那位回答道,“我们俩都出生在佩里美狄亚。我是他叔叔。”

特姆莱思索片刻。“卡纳迪不是佩里美狄亚名字,对吧?”

“这是我在加入佩里美狄亚研修会时使用的名字。”他回答,“根据习俗,加入研修会时要改名字,通常是从伟大先哲的名字中挑一个。我的原名是忒乌达斯·莫罗辛。”

特姆莱挑起一根眉毛。“跟他一样?”

“是的,莫罗辛是家族姓氏,忒乌达斯是家族里一直沿用的名字,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不太明白。”特姆莱用手掌托着下巴,承认道,“在我看来,这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现。”

“就跟这里所有人的名字后面都带着‘凯’啊‘莱’ 啊之类的一样。” 卡纳迪回答,“这也只是我们那里的风俗。仅此而已。”

特姆莱缓缓地点头。“这么说,你以前是佩里美狄亚人,”他说,“现在是岛民。原来如此。我想你在这里待着会很不自在吧。”

卡纳迪微微一笑。“他确实觉得不自在。” 他说,“但我是个哲学家,不会被这种事困扰。”

特姆莱打了个呵欠——是真的呵欠,只不过时机刚好。“说真的,” 他说,“一个哲学家跑到我们的领地里做什么?”

“我们的船沉了。”卡纳迪说。

“原来如此。是在来这里的路上沉的吗?”

“去沙斯特的路上。”卡纳迪忽然意识到他不记得草原人和研修会关系如何了。他一时间想不起任何会导致二者关系紧张的理由——说真的,完全没有任何理由。但这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和谐相处。然而,特姆莱似乎对此完全不在乎。

“可以问问你们为什么要去沙斯特吗?” 他说。

“我住在沙斯特。”卡納迪说。

“哦,你刚才还说你是岛民。”

“我是,我是岛屿区的公民。”

“岛屿区的公民,出生于佩城,住在沙斯特,还有两个名字。你自己有时候也会搞糊涂了吧。”

“哦,是的。”卡纳迪回答,“我记得我刚才似乎提到,我是个哲学家。”

特姆莱败下阵来,不由得笑了。“他呢?”他说,“我之所以问你,是因为他好像不怎么热衷于跟我对话。”

“他胆小。”

“是这样啊。他也住在沙斯特吗?”

卡纳迪摇摇头。“他住在岛上,为一家银行工作。”

“真的吗?真有意思。那么之前呢?他在佩城被占领以后直接去了岛上吗?”

卡纳迪不动声色。“不是。”他说,“去岛上之前,他在国外待了一段时间。你什么都知道,不是吗?”

特姆莱点点头。“他是巴达斯·洛雷登的徒弟。”他说,“洛雷登上校将他从沦陷的佩里美狄亚救了出来。事实上,是从我本人手里救出来的。”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忒乌达斯。瞪了良久,之后才说道,“你长大了。”

头一次,卡纳迪说话时那种软中带硬的气势弱了下来,但他没有被彻底打倒。“你打算怎么对付我们?”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送你们回去啊。”特姆莱露出灿烂的微笑,回答道。“不过在目的地方面,哲学家先生,我不得不请你指定目的地。你似乎有很多可去的地方。”

“去岛上就行了。”卡纳迪迅速回答,“沙斯特也行。真的,哪里最方便,我们就去哪里。”

“其实,你是想说除了这里,任何地方都可以吧?”

“是的。”卡纳迪承认。

“我能理解。”特姆莱哆嗦了一下,膝盖一阵刺痛。“请原谅,”他说,“前两天,我的膝盖受伤了。”

卡纳迪点点头。“我听说,你徒手勒死了一名帝国骑兵。”他说,“我敢说,这绝非易事。”

“其实,是用头盔的绑带勒死的。”特姆莱回答。“好了,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过几天会有一艘开往岛屿的船从这里出发,不过,恐怕我一时间记不起船名了。我强烈建议你搭上那艘船。自从帝国包下了岛上所有的船只以后,海上交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很显然,卡纳迪还没听说过这消息。“真的吗?”他说,“我可以问问是为什么吗?”

“他们想从海上袭击我们。”特姆莱回答,“因为帝国没有船,岛民们将船借给了他们。抱歉,是租,不是借。我可不想用免费借船这种说法来冒犯你们岛民。”

“没关系。”卡纳迪回答道,“你知道的,我在本质上还是佩里美狄亚人,因此我不在乎。”

特姆莱看着那个年轻人,忒乌达斯(在做了那么多年噩梦以后,终于把脸跟名字对上了,这种感觉真奇怪)。他的脸白得像张纸,双拳紧握。“如果你比我先见到洛雷登上校,”他说,“请代我向他问好,告诉他离我越远越好。”

忒乌达斯正要说什么,卡纳迪抢在他前面出声了。“如果我们有机会见到他的话,一定帮你把话带到。”他说,“不过说真的,我觉得机会不大。毕竟,我们出现在这里的唯一原因是受到帝国追杀。当然,你们的待客之道令人钦佩,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你们更和蔼的人了。”

特姆莱笑了。“因为他们以为你们是沙斯特人。”

“哦,我们是沙斯特人。至少我是。”卡纳迪一本正经地加了一句,“至少有时候是。”

“多重身份的感觉一定很棒。”特姆莱说,“我一直是我自己。真羡慕你。”

“真的吗?”

“当然。如果我能自由选择身份,我就不会做出之前那些决定,也不会被迫面对现在的危机。我的所作所为,我忍受的痛苦,全都源自我的身份。但你不同——唉,你可真幸运。”他对侍卫示意了一下,后者掀开了帐门。“感谢你造访此地。”他说,“和你说话非常有趣。”

“我也一样。”卡纳迪回答,“时隔多年,能见到你真是我的荣幸。”

“艾普-卡立克?”天国之子说道,“那你说不定见过我的表兄。”

晚上,队伍停下来扎营,伙夫开始准备晚餐。他们刚刚将搜粮队带回来的一只羊杀掉,取出内脏,此时正在准备烤羊的支架。身为天国之子的伊斯塔上校亲自前来过问一应事宜。

“你的表兄。”巴达斯重复了一句。

“他叫阿纳克斯。”伊斯塔回答,“负责验甲所,个头矮,秃头,有七十多快八十了。如果你见过他的话,一定会有印象。”

尽管巴达斯加入军队的时间不久(按帝国这边的算法),但还是能觉察到,作为一路纵队的指挥官,坐在灶火旁的一棵树下跟一个外邦人亲切交谈,这种事有点不寻常——即使这个外邦人是他名义上的副指挥官。要么他很无聊,要么他觉得巴达斯是个格外有趣的谈话对象,再不然就是他想利用这个机会,趁着时间宽裕,将他作为秘密武器派出去,在对阵之前好好评估一下敌军情况。根据他对天国之子微乎其微的了解,很可能几个原因都有。

“噢,是的。”他回答,“我的确见过阿纳克斯。我今天穿的这身盔甲就是他打造的。”

“真的吗?”伙夫将支架立了起来,此时正把绳子穿过羊后腿踝骨上方肌肉和骨头之间的间隙。“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他了。说真的,下次我到附近地区的时候,真该专门抽出时间去拜访一下。他如今状态如何?”

“相当不错。”巴达斯回答,“以他这把年纪,算是很精神。”

“很好。”伊斯塔的目光停在眼前忙碌的景象上,“他是——我想想啊,他是我父亲的母亲的大姐的儿子。你没准儿会觉得挺吃惊的——怎么说呢,我们中的一员,居然靠手艺吃饭。”

巴达斯点点头。伙夫们已经将羊吊了起来,正在剥皮。其中一名伙夫跪在地上,用力拉着两条前腿,另一名则小心翼翼地沿着绳索下方的位置切割,小心绕开筋腱部位。“可能是因为他喜欢做这事吧,”巴达斯说,“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别的理由。”

伊斯塔微微一笑。“未必,”他说,“真相是,从各方面来看,阿纳克斯的人生经历都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他曾经在帝国中心区担任专员署执行总长一职。在任上他犯了错。”

此时伙夫们正在割羊腿上的皮,用形状特殊的刀尖顺着骨头的方向一路往下,划到为了掏出内脏而在腹部切开的大口子。“犯了错,”巴达斯重复着这句话,“我还是别追问原因的好。”

“哦,为什么不呢?”伊斯塔咧嘴一笑,“我可没那么残忍,这就好比话说到一半不说了,让人干着急。在他的辖区爆发了一场叛乱。哎呀,确切地说,原本算不上叛乱,不过是某个收税员因为手段强硬落了个可悲的下场。处理得当的话,本来有可能妥善解决。但不知为什么,阿纳克斯误判了形势,先是耽搁太久,让那些人逍遥法外,接着又派出一个团的士兵将整个村庄夷为平地。之后,一场货真价实的叛乱就爆发了。”

他们开始围着羊屁股下刀。一名伙夫抓住尾巴狠狠拧着,直到尾骨裂开。“原来如此。” 巴达斯说,“后来呢?”

“战事持续了很久。”伊斯塔回答,“阿纳克斯派出了更多的军队,结果叛军一把火将他们自己的村庄烧成灰烬,躲进了森林。士兵们试图袭击这个地区的其他村落,用这个办法将这帮叛乱分子逼出来,结果适得其反。因为被他们害得无家可归的人全都加入了叛军。森林里很快就聚集了几千人。如果要进入森林追击,跟他们纠缠的话,这数量我们的人肯定打不过。但阿纳克斯也不能坐视不理,最后他真的没办法了。说真的,这整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灾难。”

他们正在剥羊背上的皮,将拳头从皮肉分离的地方伸进去压住肌肉,免得连肌肉一起撕下来。这声音独一无二。“不过,我推测他还是赢了。”巴达斯一边看着伙夫们干活,一边说道,“我是说,最终结果。”

“啊,那当然,帝国是战无不胜的,关键就看怎么赢。在这次的事件上,我们赢得不痛快。我已经不记得在最终把叛军压制得无路可逃之前,他在森林里损失了多少人,但少说也有一两百。怎么看都是一场灾难。要知道,这原本是个安静祥和的内部行省,在这里动用治安力量……”伊斯塔摇摇头,“最后不得不全部烧死。他将叛乱分子躲藏的那片树林包围起来,沿着包围圈清出了一条防火带,布下卫兵守住要道,然后放火烧掉了包围圈中的一切。没有一个人试图逃出来。不用说,那味道相当难闻。”

为了完整地将肋骨处的皮剥下来,伙夫们正刮着皮和骨之间的膜,动作非常小心,以免在皮上留下划痕。“可想而知。”巴达斯苦笑着说,“那么,阿纳克斯后来怎么样了?”

伊斯塔拿起小小的樱桃木酒壶,饮了一口酒。巴达斯之前就注意到他的腰间别着这个酒壶。“本来要送他上法庭的。”他说,“但家里托了关系,于是他背了正式的处分,调到西部边境去了——五十年前,那里算是边境。当然,现在形势不同了,但阿纳克斯一直待在那里没动过。他的官方身份是验甲所的副所长,实际上等于关在那里,一輩子不许出来。于是,直到如今他还待在那个地方,苦中作乐。也许大家都认为他罪有应得,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质疑,这么对待一个说到底不过是判断失误的人,是不是过于严厉了。”

他们凭感觉判断出骨头的位置,刀尖顺着前腿的骨头方向一路划开。“我无权评论,”巴达斯说,“不过,一旦你要为他人的性命负责,就不得不冒这个风险。”

“哦,谁都怕摊上这种事,不是吗?”伊斯塔忧伤地说道,“在你担任指挥官期间,局势开始恶化。或许你不得不打一场没有胜算的仗、进攻一座坚不可摧的城池、拦住游牧民族无可阻挡的脚步。可以说他只是运气不好。我的意思是,假如你我在他的位置上,谁知道会不会比他做得更好呢?”

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终于将羊皮掀到肩膀处,从断掉的脖子那里剥离开来,得到了一张毫无破损、里子干干净净的完整的皮。这样的剥法既不损伤外皮,也不破坏肉质。羊肉在火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有点像大热天里人们脱去盔甲后露出来的汗津津的身体。接着他们开始按部位分解羊身,帮厨的小伙子则用一把大剪刀剪开羊头。“我要利用职务之便,把羊脑子据为己有。”伊斯塔笑着说,“新鲜的羊脑从头骨里挖出来,直接放入盐水,小火煮半个小时,再加两个鸡蛋、一点柠檬汁。这味道,什么都比不上。有些人认为煎羊脑比较好,可在我看来简直是暴殄天物。”

巴达斯耸耸肩。“小时候,我妈妈曾经做过羊脑给我们吃。”他说,“但我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了。反正她煮什么都一个味道。打那时起,我对食物就没什么兴趣。”

伊斯塔大笑。“你真可怜。”他说,“错过了人生一大乐事。现在才开始学着品鉴恐怕已经太迟了。真可惜。”他关注地看着帮厨小伙的一举一动,“亏我还以为佩里美狄亚是以品种繁多、质量上乘的美味著称的呢。”

“确实如此,”巴达斯说,“至少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我很乐意相信他们的判断。”

“那么,酒呢?”伊斯塔问道,“难道你也不喝酒吗?”

“我们喝的主要是苹果酒。”巴达斯回答,“既便宜,又起到了酒该起的作用。比葡萄酒好处多,至少比我常去的那些地方卖的葡萄酒要强。但我不认为你会特别喜欢。”

他们正用锯子锯断胸骨。“哦,在我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学生时,我也喝过不少劣酒。” 伊斯塔说,“出人意料的是,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你会发现自己适应得很快。”巴达斯注意到他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盯着伙夫,这种对细节的过度关注似乎不仅仅是因为对地道美食的热爱。或许伊斯塔觉察到了他的好奇,笑着说道:“在老家,这些都是培养男孩的教育内容之一。我们在学习拼写、基本代数和几何的同时,也学习如何肢解肉类、如何调味。教科书上说,等男孩长到十岁,给他留下一头死羊和一把锋利的刀,让他一个人待两个钟头。等你回来,应该会有一顿以迷迭香和月桂为调料、以恰当的方式端上桌的完美的烤羊肉宴等着你。如果这会儿我在自己家里,我会亲自下厨——能为客人准备食物,是主人的荣幸。我们很看重这类传统。上好的食物、上好的酒、美妙的音乐以及热烈的交谈,做不到就是罪过。”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观点。”巴达斯圆滑地说,“当然,首先你得有食物可吃。”

伊斯塔皱起了眉头,过了一会儿,他大笑起来。“你不懂,”他说,“奢侈的最高境界就是返璞归真。这跟富贵和权势不相干,只是二者常常一起出现,如同马蝇与粪便。假如你全身上下只有一副弹弓和一把鹅卵石,你可以上山猎一只沙鸡,也可以下山猎一只兔子。你可以一路走,一路采集几种主要的香草和调味品。回去以后,不要只想着把食物煮熟,而是多花点心思,下点功夫在烹饪上。美酒的原材料和劣酒其实是一样的。至于美妙的音乐以及热烈的交谈,不费一文钱就能得到。”他叹了口气,双手放在脑后,“你该看看我们那里几个伟大诗人的著作,巴达斯。”他说,“德辛、希拉特的作品以及《带着玫瑰余香的箭》,全是对返璞归真的描述。那是一种经过去芜存菁之后真正意义上的理想生活。这是我们文化的缘起以及立足之地,是我们的本质。‘谁也找不到一匹像玫瑰那么完美的丝绸’—— ”

“我明白了。”巴达斯打断了伊斯塔的话头,“那么,我们现在在这儿干什么呢?”

伊斯塔闭上了眼睛。“不得已而为之的罪恶。”他回答道,“为了过上完美的生活,你首先得有一个安全的大环境。如果有任何来自外部的危险,你怎么能专注于自己的本质呢?军队、行省,这些是我们为自己建造的一堵围墙,我们需要这堵墙作为盔甲。外壳坚硬,内里是甜蜜和纯真。令人遗憾的是,这意味着我们中的某些人必须在某些时候背弃重要的东西。不过这是值得的,因为我们知道完美的淳朴生活一直在那里,等着我们回去。”他睁开眼睛,坐了起来。“你在笑,”他说,“显然你不认同我的观点。”

巴达斯摇摇头。“事实上,”他说,“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唉,我是指真正的老家。我是个四海为家的人,但此时我想到的是中邦,我长大的地方。中邦就是个再朴实不过的地方。”

“哦,是吗?”

“绝对是。”

伊斯塔挑起一根眉毛。“你最近回去过吗?”

“大概在四年前回去过一次。”巴达斯回答,“感觉不太好。”

“中邦,” 伊斯塔重复了一句,“那不是你哥哥——”

巴达斯点点头。“说起来,你说家以及简单朴实的东西最重要,这话多半会得到高戈斯的认同。” 他说,“他这个人吧,我想,他心里一直装着家庭,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我曾经心系家人很多年,直到我回到家乡、再次见到他们。”他笑了起来,“正是这次会面促使我加入了帝国军队。”他补充道。

“抱歉,我沒听懂。”

“帝国幅员辽阔,”巴达斯回答,“而我只想离我的家乡和家人越远越好。”

“哦。”伊斯塔脸上的表情说明,这句话他很难理解,“啊,我想,你的不幸恰恰是我们的幸运。加入帝国军队,你开心吗?”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他说,“我的意思是,我自己也不确定。用开心不开心作为衡量标准似乎——呃,至少在我看来,有点奇怪。这就有点像问抱着一截漂流木在大海中浮沉的人,他喜不喜欢某种颜色。”

伊斯塔双眉紧锁,露出了嘲讽的表情。“哦,拜托,”他说,“这么形容有点太夸张了。你看,你是一个正值盛年的健康的男人。当然,你必须靠工作来养活自己,挑一些你喜欢干的,或至少是你不反感的工作来养活自己,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吗?就好比我刚才虚构出来的那个带着弹弓的猎人,也许他只有一副弹弓和一块石头,但他还是可以选择上山去打猎。如果你不喜欢当兵,那就离开军队做点别的。编篮子、刨木碗、驱赶乌鸦,什么都行。要么给自己造副弹弓,再抓上一把鹅卵石。”

巴达斯微微一笑。小伙子终于设法打开了羊头骨,正在用一把锡勺把滑溜溜的白色羊脑挖到碗里。“啊,”他说,“可是,正如你刚才所说,在我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以前,我需要一整套盔甲。面对敌人,我首先得保障自己的安全。”

伊斯塔耸耸肩。“那就住到帝国的腹地去吧。”他说,“只要离开外部行省,你就安全了。可以远离你所有的敌人,就算他们追踪行迹找到了你,也不敢在帝国中心闹事。”

“这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邀请。”巴达斯想起了那个想抢劫邮车的人和他的孩子们。“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三思而行。你看,不管我在哪里,这个危险、嗜血的挑事者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你应该没那么想和他打交道吧?”

伊斯塔緊皱眉头。“你说的是你哥哥?”

巴达斯看着帮厨的小伙子将最后一点“白色的果冻”倒出来。“我至亲的手足兄弟。” 他回答道。

“你觉得呢?” 伊苏斯说。

“看起来很可笑,”她的母亲看着棋盘,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幸运的是,没人会看到你穿什么,所以无所谓了。”

伊苏斯皱起了眉头。“我觉得挺适合我的。”

在房间的一角,她母亲的猫正在吃一只鸟,完全不顾这只鸟还活着的事实,闹出了很大的动静。伊苏斯认出那是隔壁邻居的宠物鸟。“这里可以往上收一点,你觉得呢?”她说着,用左手拎起裙摆抖动着。“是收到膝盖处还是再往上一寸比较好?”

尼莎·洛雷登面带不悦,瞪着摊在她面前的算筹。“谁在乎?”

“我在乎呀。”

“你什么时候在乎过?”尼莎恨恨地爆发出一阵大笑,“再说,”她补充了一句,“若是对时尚有一星半点的了解,你就该知道这款式已经彻底过时了,不流行了。跟你其他的举动一样,你这么做只是为了惹我生气。”

伊苏斯毫不在意。她坐在窗台椅上,背对着蓝色的大海,端详着残缺的手指。“反正没人可以见到我,”她甜甜地说道,“衣服过时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得整天对着你呀。”尼莎恼怒地回答,“我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的了,还得忍受你穿成这样到处蹦跶。”她抬起头来,“你这么做是因为我不让你给你的高戈斯舅舅写信,不是吗?”

你就瞎猜吧。“跟那个没关系。”伊苏斯说,“别以为我做的每件事都得跟你们扯上关系。”

尼莎两臂抱在一起。“如果你真的在意自己的外表,”她说,“如果你真的关心任何正常的事物,那就不同了。但你并不关心。看看你,你就是个怪胎。”

“谢谢你。”伊苏斯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如今,”她母亲继续说道,“你又坚持要穿得像个怪胎。太过分了。我无法容忍在这个家里有这样的行为,到此为止。”

伊苏斯扭头看着大海。“我不是怪胎,”她说,“我是洛雷登家的人。二者的区别看似细微,实则天差地别。”

尼莎摇摇头。“首先,”她说:“这身衣服穿着不难受吗?看着就很不舒服。”

当然不舒服。这正是女武士风格在不那么追求时髦的地区很快过时的原因之一。在艾普-拜弥登这儿,穿这种装束简直近乎折磨:沾了汗的皮料湿冷僵硬,锁子甲上衣的净重压在脖子和肩膀处,让她的后背一阵阵抽痛。“挺好的,”伊苏斯说,“比那些沉闷乏味的长裙舒服多了。”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在你以为我没看到的时候不停地揉脖子?”尼莎戳穿了她,“我从这里都能看到你脖子上揉出了一大块红印子。活该。”

伊苏斯用脚后跟踢了一下墙壁。“我就喜欢这样,”她说,“我觉得这才是真实的我。”

尼莎莞尔一笑。“我不跟你辩这个,”她说,“不过,人穿衣服不正是为了遮掩真实的自己吗?”她弹了一下舌头,这声音常常刺激她的女儿,让她无法忍受,“你还说你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让你出门。”

遮掩真实的自己,就好比将香料和发臭的肉煮在一起。“你还没说我该怎么改这条裙子呢。”伊苏斯说,“总体考虑下来,我看我还是不改了吧。反正,我拿着针也不怎么会用。”

“没拿针,你也是废物一个。”尼莎叹了口气,“现在,闭上嘴回你的房间去。我还要工作。”

伊苏斯微微一笑,挪了一下,这样她用不着伸长脖子就能看到窗外。湛蓝的天空、蔚蓝的大海,分隔天与海的是一抹白沙。一成不变的景色,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什么声音?”尼莎猛地抬起头来,有人在砸楼下的门。“吓我一跳。”

伊苏斯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她希望那是来自艾普-慕仁的信使。艾普-慕仁有一个大蒜商,有时候会从一个岛民那里进货,而这个岛民偶尔会去中邦进些野生干蘑菇和鱼胶。但母亲已经很久没有和艾普-慕仁的商人打交道了,因此这种可能性不大。

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守卫。守卫正从来访者的肩膀后探出头来,神色紧张。来访的是个士兵。

“尼莎·洛雷登。”他是在陈述事实,不是在问话。

“有什么事?”

“你得跟我们走。”那名士兵话音刚落,另外两个从服装到长相都一模一样的士兵撞开守卫进入房间,身上的盔甲巨大而笨重。

“胡扯。”尼莎说,然而一名士兵像揪小狗似的一把揪住了她的后领,推搡着她朝门口走去。“干什么?”尼莎大声嚷嚷起来,“你们要带我去哪里?”士兵像没听见似的。伊苏斯从窗台上滑落下来。

“我能一起去吗?”她问道。

士兵看着她。“伊苏斯·洛雷登,”他说,“你也得跟我们走。”

“荣幸之至。” 伊苏斯回答,“我们有收拾行李的时间吗,还是说——?”

显然没有。士兵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拖着她出了房间,下了旋梯。因为力道太大,她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到了楼梯底下,士兵停住了,将插在她腰间的玩具剑从剑鞘里拔出来,扔在地上。“走这边。”

“什么?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幸亏你告诉我,不然我根本想不到该怎么走呢。”

士兵是没什么幽默感的。因为说了这话,她被人从肩膀处推搡了一下,差点摔了个大马趴。但她努力保持平衡,左手抓住那人的手腕,一个过肩摔,将那人摔到了地上。从那人发出的声音可以判断出,他摔得很惨。

“伊苏斯!”她的母亲尖叫起来,声音里带着愤怒、恐惧和尴尬。另一名士兵已经拔出了剑——多半是本能。但此时伊苏斯的脑子也不理性。她跃步向前,趁摔在地上的那名士兵还没起身,往他脸上踢了一脚(她听到了鼻梁断裂的声音),然后蹲下用左手拔出对方的剑,往前一步。此时站着的两个士兵都拔出了剑,但不知该怎么办——跟一个只有一只手的女孩打斗,还是总督办公室要求活捉的,对他们来说很难——她轻易打败了准下士级别的卫兵,在没有得到上级军官的指示之前,他们实在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伊苏斯,”尼莎气急败坏地叫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马上把那东西放下,免得我们两个都被你害——”

如果不是她母亲的介入,伊苏斯没准儿已经把剑放下了。毕竟她已经没有后招了。但现在,她反而将剑柄握得更紧,同时默默祈祷,希望自己傻人有傻福,那些士兵猜不到她压根儿不会使左手剑。她上前一步,对方后退。她慢慢移动,带着他们绕起圈子。转到背对着那条路时,她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逃跑。两名士兵追了上来,他们跟在后面,越来越近,准下士被落在了后面。情况不妙,她被关在她母亲的房子里太久,缺乏運动。等到对方快要追上来的时候,她转过身,在肩膀的高度将剑画了个圈平挥出去。士兵猛地停下脚步。其中一个绊了一跤,脸朝下、双手着地。另一个摆出防守姿势瞪着她,目光里流露出“为什么是我”的惊恐之意。伊苏斯对他展颜一笑,一剑向前刺出。这一刺不怎么样——巴达斯舅舅肯定不赞成——但那名士兵本身并不是个特别厉害的剑士,他没有格挡,反而为了躲避向后一跃,差点没踩在同僚伸出的手上。

放弃吧,她想,他们不会伤害你的。然而她没有放弃,反而再次进攻。这一招真的很烂,不仅头部动了,全身每一处都不平衡。但那士兵格挡的招式更烂,右撇子对上左手剑时往往会出现这种典型的手足无措的反应。她以勉强可以称之为像样的姿势收剑,一记佯攻指向下路,接着手腕一转,迅速变为反手剑,砍在距离剑柄护手一指远的剑身上,把剑从对方手中打飞。那士兵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瞪着她。在他身边,他的同僚正在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伊苏斯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次比刚才好了一点。那名士兵停下来去捡自己的剑;他的同伴刚才摔倒的时候扭了脚踝,行动起来一瘸一拐的;而那名准下士还远远地落在后头。不管怎么说,此时拼的就是时间和距离。管他呢,就算仅仅是为了看看自己到底能跑多远也挺有趣的。“伊苏斯!”她母亲在远处凄厉地叫着。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刺激到她了。她迫使僵硬、疲惫的膝盖动起来,带着她上了陡坡,下到另一头的低谷——

——她一头撞进了一个惊恐万状的男人怀里。此人站在一匹品相完美的骏马旁,正在收紧马鞍的肚带(不是神迹,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她撞了大运)。伊苏斯先是吓得尖叫起来,接着尖叫声变成了怒吼,举起剑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那人向后打了趔趄,脚底一滑,跌跌撞撞地跑了。可我讨厌马,伊苏斯想着,把脚卡进脚蹬里,翻身坐上马背。她试图用右手的残指握住缰绳,却办不到,于是将剑夹在右边大腿和马鞍中间,抓起缰绳,脚后跟一碰。

不用说,她完全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自从和母亲来到这个荒凉的地方,她几乎没出过门。没关系,她迟早会被抓住的,没必要去规划什么路线。可那匹马似乎有自己的主见,不管她如何用力拉缰绳,想让它掉头,它永远会回到既定的路线上。非要猜的话,她只能猜它是往正西方向跑,但她的方向感一向不强。她那愚蠢的皮裙上有一道凸起的缝边,这道缝边和剑硌得她大腿生疼。若是此时一切都结束了,她不会觉得遗憾。

(凭借一时冲动行事、反应迅速、决定仓促,之后还抢了别人的马拼命逃跑。这就是洛雷登家的行事方式。要是把这事告诉高戈斯舅舅,他一定会为我感到自豪的……)

突然,前方无路可走了。大海从脚下这块死气沉沉的大陆边缘延伸出去。她来到了海边。

马儿想要左转,沿着海岸线向北朝艾普-拜弥登的方向走去。而伊苏斯对于朝哪边走并没有特别的偏好。于是她往左转,不久就来到了一个小镇的郊区。一路上,她看到不少方形木架,渔民将捕获物挂在上面风干。骑马经过的时候,她注意到了上面的鱼。死亡和干燥使这些鱼身形扭曲,显得颇为奇怪。鱼身硬得像块木板,松脱的鱼鳞不时剥落。可以蘸着橄榄油吃,也可以抹上蒜香黄油,吃起来就像在嚼油腻腻的木柴。在当地没人吃这个,只会将它们运往视鱼干为美味的内陆地区。

一道长长的人造沙洲从突出的崖石处往外延伸,环抱着一个半月形的浅浅港湾。来到港湾边缘,她看到码头上只拴着两艘船。一艘是船面宽、船身短的大划艇,称之为“船”有点说不过去,但这已经是帝国在造船方面的最高水平了。另一艘则完全不同,两头又尖又翘,像一瓣甜瓜,船头和船尾各有一座小型堡垒,高耸于水面之上。尽管已经脱离商人女儿这身份很多年了,但她还是认得出这是一艘来自科里昂的跑长途运输的货船。她勒住马,皱起了眉头,然后粲然一笑。不用说,这对她毫无意义,他们不会同意的。再说时机也不对——这些人很可能刚刚到达此地,并不急着离开。不过不管怎么说,她没有理由不去试一试。反正,最坏不过是被拒绝。

一小群人正在用滑轮把桶装的货物装载到船上。“你们好。”她说,那些人停下手头的工作看着她。

“你们的船去哪里?” 她边翻身下马边问。

沉默良久,才有一个人说话。“岛屿区。”

“真巧,”伊苏斯兴高采烈地回答道,“我正要去岛屿区。”

说话的人上下打量着她。“商人?”

伊苏斯意识到她那一身可笑的装扮正是岛屿区商人会穿的服装。“送信的。”她回答,“替沙斯特银行工作。我身上只有信件,”她笑着补充道,“没有现金。别想着一离开大陆就把我扔到海里,没好处的。我在这里中转,错过了几天前的船,耽搁得太久了。如果你们能帮上这个忙,我将不胜感激,沙斯特银行也会领情。”她补充道。

“我做不了主。”那人回答。

伊苏斯点点头。“那么劳烦告知,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做主的人——”

那人抬头朝船上点了点。“那是耶列船长,”他说,“你要带的东西多吗?等货上来,我们马上就出发,不然就会错过涨潮期。”

她笑着摇摇头,解下挂在马鞍上的包袱,挎在肩上。令人意外的是,包袱很重。脸颊贴近包袱的时候,她甚至隐隐听到了钱币的叮当声。

“耶列船长,”她重复着这个名字,“非常感谢,一会儿见。”

船长并不难找。找到船长时,他正在货仓检查固定货物的装置。在此之前,她有机会窥探了一下包袱的内容。果真是傻人有傻福,她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带着这么多钱独自上路,”当她数出两枚金夸特放在船长又大又厚的手中时,船长一本正经地提醒她,“你可要当心啊。”

伊苏斯耸耸肩。“我能对付。”

亲爱的舅舅——

她之前从来没试过用左手写字。字迹虽然歪歪扭扭,但还是比用残缺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强多了。

随着太阳落山,风止住了。船终于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静止,让她可以将墨盒放在身边的甲板上勉强稳住。那包袱可真是个百宝箱。除了钱以外,她还找到了一套很可爱的袖珍便携文具,有笔、有粉末状的墨、有小巧玲珑的削笔刀、墨盒及支架,全都装在一个扁平的盒子里。想休息的时候这个盒子还能当枕头用。她的运气还不止于此。耶列船长办完岛上的业务以后就会去巴兹亚。在那里,他确信能找到一个往托诺斯去的黄麻商人。这商人自然会很乐意帮她捎封信。看来,这一天终究还是幸运的。

当然,这一天还没有彻底结束。日落之前总有一点余晖,如果那些士兵打听到了这艘船的消息,想通了究竟是怎么回事的话,他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划着快艇前来逮捕她。这是本该发生的事,然而在天平的另一端是洛雷登家族的运气——

(毕竟,高戈斯舅舅做到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在母亲怀了我的那一天,他骑马到了托诺斯,是否碰巧找到了一艘正要启航开往佩里美狄亚的船?他是不是打开了我父亲放在马上的包袱,找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里面的钱足以支付他渡海的费用?他有没有停下来想一想,在拴着他的那根线放完之前,他能跑多远?)

她沉思片刻,试图找到一个恰当的措辞。即使在最好的状况下,措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某个会引起误会的细微差别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境遇时,要做到稳妥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

亲爱的舅舅,我可以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吗?近来我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没必要说得更具体。)

——我认为换个环境对我有好处。不用说,我保证会乖乖的——

(这么说会不会反而弄巧成拙?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这封信寄到的时候自己是否已经被正式宣告为通缉犯了。而这一点又取决于耶列船长在岛屿区停留以后是直接去了巴兹亚还是沿着海岸线一路北上送货、办事;以及目前黄麻价格好不好,值不值得巴兹亚制绳街的店主们到中邦去进些原材料回来。总的来说,最好还是别写这个。反正他不会相信她的保证,多半也不怎么在乎。)

——换个环境对我有好处。我觉得我被困在这个破地方已经很久了。再说,自从上次见面以后,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你了。顺便问一下,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舅舅近來如何?你知道,我还没见过他们,盼能早日会面。如果你能设法——

(不,别祈求。)

——哦,还有件事。据我搭乘的这艘船的船长介绍,目前要离开岛屿区很难——跟行省政府把能浮在水面上的东西全都包了下来有关。我消息不灵通,有可能全搞混了——如果你碰巧知道有哪艘船要从中邦开往岛屿区再回去的,能不能请船长找到我,带我一起回中邦?目前我还不清楚自己会住在哪里。在岛上我谁也不认识,因此多半会住在某个旅馆里——

(诉苦诉得恰到好处,还是说需要描述得更惨一些?算了,做得太明显多半会起到反效果。)

写完信以后,她在封口处滴了一滴文具套装里那好看得惊人的蓝色封蜡。正打算盖上红玉髓印章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万一高戈斯舅舅认识那个被她偷了包袱的人就麻烦了,因此她用指甲在封蜡上刻了个代表洛雷登的大写的字母L,然后将信交给耶列船长。船长利索地将信卷起来,放在一个精巧的黄铜管里,郑重地锁进他自己的文件盒里。显然船长以为她是岛上某个名门望族的女儿,第一次被派到国外办事,结果把事情搞砸了,错过了回国的船,此时出手相助有可能在将来获得丰厚的回报。她本人可什么也没说,大概是这身由锁子甲上衣以及饰有精美浮雕的皮质护腿组成的女武士装误导了他。

十二

“这恰恰证明了我对我们岛民的看法。”艾莎兹·米萨吉斯看着补给船在埠城边上货。“我们并非真正的商人,我们是浪漫主义者。我们从商是因为好玩,正如其他国家发动战争一样。我们不是为了挣钱,只是借从商的机会来享受生活,体验刺激的冒险活动罢了。”

“不能这么——”

“别理她,文。她这是故意跟我们作对呢。”艾希莉打断了文纳德·奥泽尔的回答:“是吧,亲爱的?”

“绝对不是。”艾莎兹坐在一大捆艾普-伊玛兹木材的边缘,手肘放在膝盖上,“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如果我们真的在乎钱,现在应该感到不高兴才是,因为这意味着一笔上好的买卖就做要到头了。但我发现你全身上下都洋溢着轻松,浓郁得像夏日里的饭菜味。你已经厌倦了这种什么都不用做,足不出户就能从总督那里拿钱的状态。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你一心盼望着在围观一场精彩的战争后收回你的船,这样就可以离开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岛,奔向广阔的天地。承认吧,”她笑着说,“我是对的。或许,” 她补充道:“你生来就是这样。”

“好吧,艾莎兹,”艾希莉严肃地说,“随你怎么说。”不过她不得不承认,艾莎兹刚才的那番话里的确有几分事实。作为外来人,她看得很清楚。他们自己反而因为身在其中而无法察觉,这也不出奇。

岛屿区和佩里美狄亚之间常年有物流往来,埠城的兴建就是为了服务来往的船只,名称也由此而来。船埠初建的时候,人们提起“城市”时根本不必强调是哪座城市,就好比当你提起天空时,你也不需要特别指出是哪一块天空。自打沦陷以后(在岛上,沦陷一词也没有歧义),埠城失去了超过三分之一的业务。现在只有科里昂的货船在这里停靠,开往沙斯特、帝国以及西方岛屿区的船只都从“海上船坞”或德鲁兹港出发。人们说,看到埠城再次人潮汹涌,就好像看到了旧日辉煌重现。他们满怀希望地补充道:这只是个开始,等行省政府开始重建佩里美狄亚,无数的工厂和作坊重新开业以后,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现在清理‘一刀切’正是时候,”抱着这种想法的文纳德说,“自打沦陷以后,它就渐渐淤堵了。如果大家重新启用埠城码头——”

艾希莉微微一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是吗?”她说,“舰队还没出发呢,你就开始憧憬全新的商机了。”

“我可没说过这话。”文纳德烦躁地回答,“我只是说,该开始清理‘一刀切’了,荒废越久,就越难清理。”

“一刀切”是当年的一大奇观。它是一条横跨岛屿的笔直运河,始于埠城,终于德鲁兹港,流经小镇北部低矮的山丘,通过一条一里长的、在坚硬的岩石里一点点开凿出来的隧道,从白山底下穿行而过。与“一刀切”相比,位于运河另一头的小小人造港在建筑成就上只能算是普通。无论是从重要程度还是实用性上来讲,运河都是总工程师雷沃特·德鲁兹最伟大的成就。然而,人们却没有以他的名字命名运河,反而把他的名字给了那座海港。岛屿区就是这样的。

“嗯,”一直静静坐在彩绘小阳伞下的维特里丝·奥泽尔说,“我赞同艾莎兹的观点,我也是这个感觉。那该死的战争越早打完,我们就能越快拿回自己的船。然后,文就可以赶紧回去做生意,而待在家里的我耳根就能清净些了。过去几周里无所事事的他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前天,他居然给亚麻织品衣橱列了一份书面清单——”

“那是因为你从来——”

维特里丝没理他。“你们真该看看他写的内容,简直太搞笑了。‘项目:床单一件,磨损,从边缘到中间都缝补过,白色,褪色;项目——’”

艾莎兹咯咯笑了起来。艾希莉微笑着说:“文,你可真够讲究实际的。万一失火了,你就能把这份清单提交给保险公司了。”

“不,他可没这么聪明。”维特里丝反对道,“列完清单,他就把那张纸放在会计室的文件柜里了。一旦失火,这张清单会跟其他东西一起烧成灰烬。”

“以前我妈也喜欢找事做,”艾莎兹说,“我是说缝补旧床单。到她过世时,家里几乎每一块布都缝过无数次。最后,那堆破烂全都被送去了造纸厂。不是我们买不起新床单,她就是缝东西缝上瘾了——”

“你也一样。”艾希莉洞察一切,“只不过稍微换了形式。我去过你家里很多次,我敢发誓我每次看到的壁毯都跟上次不一样。”

“我这是在做生意,”艾莎兹反驳道,“在展示存货。仓库里放不下的,我都挂在墙上。这样,人们路过这里时就会问,我亲爱的,这些精美绝伦的挂毯你是从哪儿买的?买卖就做成了。”

补给船是按岛屿区的传统样式建造的,在别的地方看不到这种样式。这是一种长长的瓦叠式木壳船,龙骨翘得高高的,很不实用。这样的龙骨设计延长了建造时间,却看不出有什么實际功效。从前头看,这种船就像一只栖息在水面上的黑天鹅。此时,一捆捆粮草和装备的重量将吃水线压得很低。这货物像是变魔术一般,源源不断地从正对着船埠的货仓门口以及阁楼里运出来。这些货仓恐怕可以说是岛上最美最壮观的建筑了。它们是根据来自一百个不同地区的一百种不同的建筑风格仿建的,每一栋都独一无二。商人们心甘情愿地住在小镇破旧不堪的街区和小巷里,窝在那一扇扇不起眼的门后又小又拥挤的公寓里,对着四面漏风的阁楼,却花了大笔大笔的钱来装饰仓库的建筑立面以及柱间壁。他们辩称自己待在仓库里的时间比在家里多,而且常在这里和客户会面。辛普兰家族的大货仓有七层楼那么高,配有十二尺高、三寸厚的坚固的黄铜大门,建筑表面贴着科里昂大理石,大理石上刻有描述百年前古代海战的浅浮雕。浮雕的每个细部原先都被细致地涂上了红、蓝、金色,但这些颜色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咸咸的海风给腐蚀掉了。谁也不知道浮雕描绘的是哪一场海战,画里的船又是哪一方的。佩城的一名客户因为一笔坏账把这些大理石浮雕赔给了米浩特·辛普兰。她又花了昂贵的运费将这些大理石运回家乡安装起来,这费用几乎等同于之前那笔交易里损失的那笔钱了。辛普兰本人的住宅却位于南镇较低档的街区,隐藏在一家骨粉店后面。

“这么多货物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文纳德问道,“按理说应该是他们从我们这儿买的,但我一样都不认得。”

“真卑鄙,不是吗?”艾莎兹表示赞同,“如果你凑近点看,你就会看到每样东西上都标记着行省政府的批号以及商店标签,都是从海外运来的货物。运到这里后免费存放在我们的仓库里,现在又要用我们的船把货运回去。整个过程根本不需要我们介入。”

艾希莉莞尔一笑。“他们免费使用了你们的仓库,” 她说,“但你们居然没注意到,这就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了。你们太忙了,整天尽幻想着把船收回来以后可以做些什么。”

艾莎兹先是满脸不高兴,然后放松下来。“唉,也许吧。”她说,“但我还是认为他们太嚣张了。这阵子我们无所事事,他们倒好,又是买又是卖,还把这里当自己的地方来存放货物。不知怎的,这么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等这事过了,他们回自己老家的时候我会很高兴的,让那些钱见鬼去吧。”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文纳德说,“说实话,他们让我觉得毛骨悚然。能够冷血地发动一场战争的人——”

“无疑,这是最好的方式。”艾希莉面无表情地说,“至少,是最有效的方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开战前手头有充足的补给和装备,预先拟定作战计划。毕竟特姆莱当年就是这么做的,看看他取得了多大的胜利。要是他就那么莽莽撞撞地冲到城门口,等着有人给他开门,今天我也不会在这里了。”

可想而知,众人陷入了一阵难堪的沉默。正当场面越来越尴尬的时候,艾莎兹露出灿烂的笑容,“艾希莉,我想起一件事,你决定从事盔甲生意了吗?我知道你之前在考虑这事。”

艾希莉叹了口气。“我不打算自己进入这行,”她说,“只会给别人投资。是的,我考察过了,这门生意值得做。天晓得,市面上的需求真是太大了。”

文纳德皱起了眉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掺和这事。”他说,“一旦战争结束,市面上将充斥着各种剩余物资和战利品。这在战后是常见的事。我记得几年前,思科纳的战事结束以后——注意,这还只是场小战——到处都是劫掠来的以及从尸体上剥下的锁子甲,送都送不出去。还有斧枪。人们把斧枪砍断做成镰刀,或者当废品论斤卖。至于说箭——”

“啊,”艾希莉的脸涨得通红,打断了他的话,“但这次不同。帝国会赢得胜利,他们从来不廉价出售装备,只是将剩余物资储存起来。而且一旦他们打赢了,取得了佩城的控制权——抱歉,是佩城旧址——海峡以西的所有人都要担心谁会是下一个。到时候市面上会出现你意想不到的对盔甲和武器的巨大需求。尽管有了盔甲和武器,他们也不见得能打赢,但这不关我的事。要论目前有哪些行业最值得投资,盔甲买卖可以说是仅次于造船业的行当。”

文纳德微微抬起头。“造船业?”

“没错。”艾希莉抬眼望向码头,“当人们意识到盔甲救不了他们而纷纷撤离时。”

间谍德萨凯(这么称呼是为了和另一个同名的修帐篷的人区别开来)坐在紧邻鸭圈的篝火边磨刀。刀锋长而薄,刀背有一段凹下去的弧度,是那种可以用来从骨头上剔肉的刀。刀已经在油磨石、水磨石上磨过了,此时正在皮带未经硝制的那一面慢慢磨着。

他可能是整个营地唯一一个稳稳坐着的人了。特姆莱决定将营地往东南迁移,正对来自艾普-埃斯卡托伊的帝国军队的方向。在一个地方待了七年以后,草原人的动作有点迟缓,就像晚上没睡好的人被迫起床似的。

天刚亮,营地里的一半人手就出发去完成一件棘手的工作:把牲畜群赶到一处。连续七年的放牧使得营地周围视线所及之处几乎看不到一块草皮。因此,他们没有把牧群留在营地边,反而像过去的游牧年代一样分成几个群落,散养在占地几千亩的东部平原上。很多放牧的小伙子从来没见识过所有牧群一起移动的景象,有点不知所措,但聪明地将整件事当成一场探险活动。他们的热情感染了其他成年人,让人们不再去深入思考特姆莱的决定背后的含义。每一个骑手肩上都搭着一个羊皮干粮袋,马鞍两边一边是弓,一边是箭囊,外套和毯子卷起来塞在牵鞍兜袋①下。其中几个人戴着头盔、穿着锁子甲,也有人将盔甲包在涂了蜡的布套中,或是放在柳条编的驮篮里。谁也不知道敌人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他们就像故事里的妖怪似的在黑暗丛林里游荡,趁你没防备的时候,忽然从岩石投下的阴影里猛扑出来。

另外一半部落民忙着拆除营地。他们將支撑帐篷的柱子拔出来,将毛毡和地毯卷起来,还要努力将七年定居生活积累下来的家当塞进原本用来装基本生活用品的驮篮和马拉橇上。很多人丢掉了他们从佩城劫掠的珍宝——虽然精美,但毫无用处。在一片狼藉的营地里来回走一圈,你能看到青铜三足鼎、象牙桌、巨大的铜锅、一堆杂七杂八的铜器和大理石雕像部件(这里一个头、那里一只胳膊或一只巨大的穿着靴子的脚,连一个完整的雕塑都找不到,整个营地看起来就像两个巨人部落大战一场后留下的战场)。他们尽可能将这几年建造的机械和工具拆卸下来:锯木台、车床以及水力磨坊;抛石机和弩炮;熨烫机、绞车、踏车和水车……全都像屠宰场里的肉一样被肢解,装上平板车。尽管如此,因为缺乏运输工具,或者纯粹是因为物件太重太大,还是有太多东西被留下了。比如特姆莱亲自参与设计建造的巨大的黄油搅乳机。为了防止倾倒,这台机器被嵌在砖石基座上。他们已经将巨型织布机拆卸了,安放织布机的棚屋也被肢解,以便回收木料。露出地面的支架显得非常突兀,就像埋在浅浅的土层里的死人骨头。与此同时,女人们正将织布机织出的大块地毯切割成实用的小方块。他们还想回收鱼堰,但大部分主梁已经腐烂得太厉害,根本不值得带走。他们在高高的堤坝上建了一个用来练习箭术的永久性靶场,如今巨大的圆形草靶子面朝下躺在地上。靶子太大了,带不走,但架子被折断,临时拿来充当车子的栏杆。很快,整个营地看起来就像敌军过境一般,到处都是垃圾、废品、被弃置的财产以及损坏了的机器。他们还把多余的干草和饲料烧了。火越烧越旺,让人想起过往。营地弥漫着一丝不舍。

“这么说,你不打算走了?”德萨凯将刀子在皮带上来回刮拭时,有人问道。

“我当然要走。”德萨凯回答,“但我没多少东西可收拾,所以没必要这么快就把所有东西都打包,然后无所事事地等上一两天,直到你们都收拾好。”

“特姆莱发话的事,用不了一两天。”他说,“明天一早我们就会动身离开,任何没准备好的人和东西都得留下。”

德萨凯微微一笑。“等着瞧吧,”他说,“我看他是忘了怎么迁徙了。我们在这里待了可不止一个星期,没法把七年的积累都打包,往肩头上一甩。”

“这是他的命令。”那人回答,“你要有意见,你自己跟他说去。”

“没必要。”德萨凯说,“我只需要把帐篷折叠起来,抓上鸭子就可以走了。作为难民,我习惯了一声令下,拔腿就走。”

那人咧嘴一笑。“那倒是。”他说,“嘿,他们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是个间谍?”

德萨凯歪着脑袋。“没错,”他说,“拔鸭毛只是我的业余爱好。”

那人皱起眉头,然后耸耸肩。“啊,管他的。如果你真是间谍,不承认也是合情合理的。”

“你觉得我是个间谍吗?”德萨凯问。

“我?”那人考虑了一会儿,“哎呀,大家都说你是。”

“原来如此。那我是替哪一方做间谍呢?行省政府?巴达斯·洛雷登?邪恶的牙仙子?”

“我怎么知道?”那人恼火地回答,“甭管是谁,他们都讨不到便宜。你等着瞧吧,特姆莱总能略胜一筹。”

“但愿如此,毕竟他是领路人。”

那人走了以后,德萨凯小心翼翼地用一块浸了油的布把刀子包起来,放进行囊里。接着取出一根小小的铜管,敲了敲,抖出一张纸卷,将它摊在膝盖上。这是一张空白的纸。他先四下张望,确定周围没人在看他,然后弯下腰,从篝火边缘的灰烬中捡起一根炭化的木头。他在纸张的一角测试了一下,写起来很顺利。

他没有从收信人的名字写起。能看到这封信的,只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不需要别人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他写的是,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他将纸张再次卷起来,塞回铜管,探身到鸭圈里,揪出一只肥硕的公鸭。他紧紧地捏住公鸭脑袋下面的部位,像甩弹弓似的,抡着鸭身迅速一拧,直到鸭脖子被拧断。等到鸭子断了气,他从腰间取出一把小折刀,打开,从肋骨下方到排泄口直直地划了一刀。手腕灵巧地转动,动作因长期的练习而显得优雅轻松。他将鸭的五脏六腑从开口处抖出来,把铜管放进去,迅速将开口用马毛以及一根别在他大衣领口的钢针缝合起来。完事以后,他离开营地,来到河口曾经的佩城码头。有一艘孤零零的船拴在码头。他正好遇到了他要找的那两个人。

“打扰一下。”他说。

卡纳迪抬起头。“有什么事?”

“很抱歉来打扰你,”德萨凯说,“但我需要送一只鸭子给人。能麻烦你帮我把鸭子带去岛上吗?”

卡纳迪看着他。“你要送一只鸭子给别人?”

“是的。”

“活的还是死的?”

“哦,死的。”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可这说不通啊。你可以从任何一家卖家禽的摊子上买到鸭子。”

“但你买不到这种鸭子。这一只是样品。特殊订单,”他笑着说,“今天才得知送货要求。如果对方喜欢这个样品,他会一次性购买一千只。你算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德萨凯笑容满面地将鸭子从衣服里掏出来。“看到了嗎?”他说,“承认吧,这可是一只顶呱呱的鸭子。”

“也许是吧,”卡纳迪心存疑虑地说道,“可难道它不会——嗯,变质吗?”

德萨凯摇摇头。“你相信吗,”他说,“四天时间正好能使鸭肉的风味达到极致。我的朋友会补偿些辛苦费给你们,如果你在这一点上有顾虑的话。”

“哦,不,这不是问题。”卡纳迪立即回答。尽可能地替别人带信和送信被岛民视为一种光荣传统,对于一个商业国家来说,这是基本的道德准则。要求报酬被认为是极其恶劣的行径,就好比在实施援救之前,向一个快要淹死的人伸手要钱一样。“只不过——唉,好吧。”

“谢谢。”德萨凯绽开一个笑容,“这下我可以松口气了。这些日子我一直试图把这笔买卖敲定,但去你那里的船太少了,我担心得要命,生怕买家失去了兴趣,让整笔交易就此落空。”

他将鸭子头朝上地递给卡纳迪。卡纳迪带着一丝嫌恶看着。“无意冒犯,”他说,“可这看起来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鸭子。”

德萨凯点点头。“说得不错,可这是一只便宜的鸭子,所以它是世上最稀有最难觅的品种。”

“有道理,”卡纳迪犹豫地回答,“但,给他一只活的鸭子不是更好吗?他可以亲手宰杀,也不用担心鸭肉变质。”

“啊,”德萨凯皱着眉头,咧嘴一笑,“如果有其他人将这鸭子弄到手,然后开始繁殖,那我的商机肯定就此断绝。了解鸭子的人一上手就知道这是宝贝。”

“随你怎么说吧。”卡纳迪说道,心中暗自懊恼,真希望自己一开始就没沾上这事,“好吧,送到谁手里呢?”

“我已经写下来了。”德萨凯回答,“别觉得吃惊,”他笑着加了一句,“要知道,我们当中还是有人会读会写的。”

“当然。我没这个意思——”

“那可真是太好了。”德萨凯拿出一小张羊皮纸,握住卡纳迪的手指塞进去,让他把纸包在掌心里。他的手太有力,以至于卡纳迪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我对此表示衷心的感激,”他说,“类似这样的商业往来对两国都是好事。”

好吧,国与国之间应该提倡鸭子往来,卡纳迪想。“好极了,”他说,“对了,我该上船了。我可不想误了这趟船。”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跟叔叔在甲板上汇合后,忒乌达斯问道。他已经在船尾的一卷卷锚索间找到了两人的座位。“你为什么带着一只鸭子?”

“别问了。”卡纳迪回答,“我只是送鸭子的。显然,这个举动标志了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真的吗?等我们到达目的地时,这鸭子该发臭了。”

卡纳迪将鸭子扔在一堆盘起来的绳子中间的空洞里,再将自己的行囊丢在上面。“胡说,” 他说,“四天时间正是一只死鸭子的鼎盛时期。呃,鼎盛死期。管他的。别这么看着我,行吗?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业样品。换成是一小块地毯或是一包指甲,你就不会再三追问了。”

忒乌达斯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绳子堆上。“好吧,”他说,“我只不过觉得,在这个时间点从这里送商业样品到岛上有点蹊跷。现在不是在折腾打仗、袭营之类的嘛,我以为他们的心思全在别的事情上。”

“显然不是。”卡纳迪背靠在栏杆上。他知道自己迟早要晕船,尽可能地靠近船舷是必要的。“保持乐观没有坏处。”只要没人指望我往里面投钱,他想着,继续说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自己国家的未来抱有信心,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

忒乌达斯摇摇头。“那人要么是个傻瓜,要么就是在作弄你。甭管是哪一种,我要是你的话,现在就把那玩意儿扔到栏杆外边去。要是等到它的臭味弥漫了整艘船,被扔出去的就是我们了。”

“别总发牢骚了,”卡纳迪对他说,“我们终于要走了,不是吗?只要能离开这儿,回到文明世界,我很乐意全身上下挂满发臭的鸭子。”他补充道,“眼下的处境虽不尽如人意——可最起码,我们还活着,比起被行省政府的军队追赶、在泥泞污浊的沼泽地里颠沛流离的那段日子,这样的境遇已经强得多了。事实上,他们对我们算是好极了——至少在他们的能力范围内。带着这只古怪的死水鸟上路恐怕是我们唯一能报答他们的方法。”

“好极了?”忒乌达斯厌恶地看着他,“你真的一点也不在乎了,是吗?”

卡纳迪沉默良久。“你知道吗,”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乎。大概是因为当时我不在那里——我是指,沦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你看到的景象。当然,通过别人的描述,我了解过当时发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我也相信他们所说的。但就我个人经历而言,我从城市搬到了岛屿区,再从岛屿区搬到了沙斯特——在那里,我获得了一份好工作,得到大家的敬重。该死的,没错,我确实过得很快活。我以为再次见到这一切——” 他头也不回地往城市遗址的方向挥了挥手臂,“——会让我改变想法,再次燃起我对他们的仇恨。但不知为什么,我恨不起来。看着如今的他们,我只看到一群面临敌军威胁而坐立不安的人,将生活打包放进桶里、装进袋子里,迁往别处。就像当年的我。不知为什么,我对跟我那么像的人恨不起来。”

忒乌达斯冷酷地笑了。“我可以。”

“是的。但你年轻,充满活力。”卡纳迪觉得背有点不舒服,于是挪了挪位置,再次靠回栏杆上,“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必然会发现,对所有的敌人都保持仇恨是多么困难的事。一旦你疏忽大意,忘了恨某一个,对剩下的敌人也就恨不起来了。你会开始想,普通人还好,该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负责的是他们的领袖。之后某天你遇到了其中一个领袖,而此人还算颇有人性,这对你来说,是个重大打击,就像一个靠弹竖琴谋生的人断了手指。”他再次挪了挪背靠的位置。“看到特姆莱,我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他让我想起了我年轻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我看到一条鲨鱼。它被某种捕鲭鱼的网缠住了,渔夫们绑住它的尾巴,把它倒吊起来。鲨鱼全身僵直,一动不动,等着渔夫们给它开膛破肚。那条鲨鱼看上去比我想象的要小得多。”

忒乌达斯闭上眼睛。“听你这么说,倒是挺奇怪的。”他说,“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的感觉和你一样。不用说,小时候看到某个人,长大成人后再次看到他会发现感觉完全不一样。这是常有的事。不过,我倒不介意看到特姆莱被吊起来。要是有人绑住他的脚,将他吊起来,说不定我还会渐渐喜欢上他。”

“这是你的权利。”卡纳迪咽下一个呵欠,“我从来没说过你不能恨他。毕竟,你有你的理由。我只是说,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像过去一样有理由仇视他。”

“你可以为了我而恨他。我们接受的教导不是说要爱你朋友的朋友,恨你朋友的敌人吗?”

“哦,好吧。”卡纳迪说,“为了你,我决定恨他,我希望他的宠物蜥蜴赶紧死掉。”

(这是一个诅咒,卡纳迪意识到,为了某个被复仇冲昏头脑的年轻人,我诅咒了一个我根本不恨的人。这和亚历克修斯当年所做的事一样,看看他的下场吧。天哪,我希望现在的头疼只是简单的头疼而已——

——在脑海里,他看到了鲨鱼的脂肪和肌肉正被人从骨架上剥离,看起来就像被卸下两侧板条的船架子。他看到一些厨子正在准备一场盛宴:鲨鱼排、熊肉排、整只完整的鹰像鸡一样被串在烤肉架上,在炙热的火焰上方慢慢转动。烤狼的肚子里填了苹果和栗子,开膛破肚的大蛇被做成了血肠的肠衣,一条熏狮肉吊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场全部以食肉动物为原材料的晚宴。他甚至可以看到人们在馅饼盘的底部铺上一条条豹子的嫩里脊肉,瓶子里装着像梅子一样饱满巨大的科里昂蜘蛛——)

“你什么意思?”忒乌达斯说,“特姆莱可没有什么宠物蜥蜴。”

“你看,”卡纳迪回答,“这不就开始见效了吗?”

巴达斯·洛雷登确定他见证了箭向他飞来的全过程,从天空中的小斑点到射中他,这个漫长的过程很难熬。尽管他尽力了,但这段时间并不足以让他挪动步子躲开。在被射中的那一瞬间,他想,人对时间的感知可真奇怪啊。光这一点就足以让人相信元理了。

箭头打在他头盔的护颊上,冲击力把他的脑袋打得一歪——就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先死后葬,历来如此),但显然他搞错了(但对你,我们可以破例)。他感觉到太阳穴剧痛无比。如果他对自然规律的理解没错的话,作为一种安慰奖,死亡应该是无痛的。等他把头转回来后,他意识到箭在钢甲上戳出了一个小洞,洞口参差不齐的边缘不知不觉间已经在他的下颚和嘴角之间划了一道伤痕。伤口流出来的温热的血在带有垫衬的头盔内积聚,那感觉让他想起小时候尿液顺着大腿流下来,暖洋洋、湿答答的。大概是延迟性休克吧,在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他终于感知到了自己脚的位置,再次站了起来。

他们发动了攻击,事先毫无预警。随着远处传来的像热锅上的油一般的嘶嘶声,一批阵型优美的羽箭迎着正午的日头升起,像一大群鸽子从麦茬地里飞起来。他费了点时间才弄明白箭是从哪儿来的——在帝国纵队和谷地对面的山脊之间有一块荒地。这是一种高超的箭术,从极远的射程外向他们根本看不见的目标发射箭阵。行省政府的辅助弓箭手要么缺乏这种技术,要么缺乏信心。对于纵队里的士兵而言,被根本看不见的敌人杀死是一件胆战心惊的事。但对巴达斯来说,这只不过让他隐约回想起地道里的生活而已。

他四下搜寻伊斯塔,却找不到他。没有人下达命令,于是耐心的、纪律严明的帝国步兵就像拉车的马儿一样冒着雨一动不动。该死,巴达斯想。他向前一步踏出队列,开始喊出诸如向左转以及注意前方敌情之類的军事口令。这些知识是他在麦克森的军队里学到的,他以为自己早就遗忘了。不过, 帝国军队和麦克森的人不同,指挥帝国士兵是件相当愉快的事。他们聪明而严谨。并不只是服从命令,而是全身心地信奉这些命令,似乎把它们当成了某些宗教里的圣言。这种全心全意、毫不犹豫的服从,以及这种行为背后包含的责任和信任,让人感到颇为不安。莫非我又卷进去了?巴达斯愤愤地想。可是,除非有人能将这些士兵带离火线,本来可以避免的死伤就注定会出现。伊斯塔不知哪儿去了,其余的军官和士兵依然坚定不移地站在那里待命。脸上的血已经流到了锁骨处,高领短袖铠甲的翻领已经像块海绵似的被血浸透了,而尖锐的金属边缘仍在制造更多细而深的伤口,精确得就像伙夫切割羊肉时用的那种薄如叶片的刀子。不完全算是合格品;外部被刺穿一个小洞,就给内部制造了一系列血淋淋的伤口。

他让纵队变成横队,并下达了前进的命令。针对这种局势,帝国的兵法作者建议采取一种叫“锤砧”的战术:诱导敌军将火力集中在明面上看似自杀的前进的步兵,也就是说让大部队公然径直走向箭雨(此时盔甲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与此同时,骑兵队与轻装步兵则绕到敌后,将敌人向前驱赶到披甲战士的长枪下。如果你的骑兵队长值得信赖,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这可以说是个相当明智的战术。早在巴达斯变换队形的时候,他就看到骑兵队朝着远离敌人的方向飞驰而去。之后,他们将划出一个弧形,突然出现在敌军后方。为了不被敌军发现,必须绕一个大圈,到山脊远远的另一头去。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就位。这意味着披甲步兵将不得不顶着如雨的箭阵坚持到底。这是一场以上千人的性命为赌注的赌局,是对方的箭和我方的盔甲之间的抗衡。欢迎回到验甲所,巴达斯·洛雷登;就知道你离不开我们。

伊斯塔上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照常理来看,他可能在第一轮箭雨来袭时就牺牲了,但巴达斯没看到他倒下。说他逃跑了吧,这简直是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毕竟,他可是天国之子,即使是巴达斯这样的人也是有信念的。如果伊斯塔已经死了——这种事情简直不可能发生,强大军队的统帅是不会在第一场战斗的第一轮袭击中牺牲的。但要是他真的已经死了(记得吗,麦克森就死了),军队的指挥权就将落在他的助理洛雷登头上,直到另一名天国之子接到调令,从艾普-埃斯卡托伊前来接手。想到这里,洛雷登打了个哆嗦。

一个有趣的问题来了,这个问题可以作为指挥科目考试的考题。要接近敌军,他们必须走下一个陡峭的山坡。保持队形很关键,但对他们来说,盔甲本身的重量增加了让向前冲的势头,促使他们几乎要跑起来。巴达斯不得不拿脚后跟抵在干枯的、支离破碎的草皮上以保持平衡。一副清晰、荒谬的图像出现在他脑海里: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背靠山坡从高处滑落,互相碰撞、翻滚,摔在一起,变成钢铁与人体的一堆混合体——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战争中,导致战争失利的灾难就是这么开始的。在那一瞬间,似乎这一幕早已发生,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切:眼前有一堆巨大的废弃品,就像那堆没通过检验的部件一样(人和盔甲都没通过检验;欢迎你又回到了老地方)。草原人站在这堆小山包隆起的顶部,对着下面的废弃品肆意放箭。他们得意地大笑,笑得太厉害,以至于连弓都拉不动了。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的清晰,他简直无法区分什么是虚幻,什么是真实。他朝身后看不见的军官大声喊着,保持队形、减缓冲势——这些话谁都会说,但把命令变成行动,让语言成为现实,却只有真正的指挥官才能做到。他只能祈盼身后的队伍里有几个这样的指挥官。箭雨让局势愈发严峻。此时,无数的箭矢从天边冒出来,以几乎是最快的下降速度向他们飞来,被有着精巧弧度的护甲表面弹开,向四面八方弹射而去,斜斜地打在第四、第五队士兵的脸和身体上。士兵们无计可施,只能选择忽视,将它们当作夏日里的马蝇。停下脚步,掉头回去是此时此刻唯一不能做的事。如果这么做了,他们马上就会滚落山坡。

除了小跑着走完最后几里地以外,他们别无选择。有几个人确实摔了下去,每个摔倒的士兵都带倒了两三个同伴,他们砰的一声,摔在一起,听声音就像铁匠铺里的事故。没时间营救摔下去的人,他们不得不想办法自救——如果还有行动能力的话。他知道,肯定会有活着的人被压在死人下面,就像工兵被塌方困住一样。但他们只能耐心等待,等待他们的将领——巴达斯·洛雷登副将打赢这场仗并活下来。否则,他们就只有待在原地等死,或者等到收废铜烂铁的人拿着锋利的刀子来捡破烂,从死人身上剥下盔甲。此时,他甚至可以听到这些人的心声:就不该把指挥权交给一个外邦人,简直是自讨苦吃。

他们下到坡底,却遇上了新的难题。爬上去的路没多长,但坡度很陡,而且山顶有敌军士兵。真倒霉,一样要过这么辛苦的日子,倒不如当初留在那该死的农场算了。这比扛着粮食袋爬阁楼、搬运沉重的木材还惨。每走一步,他都以为自己的膝盖会爆裂,肌肉会从小腿肚那里绽裂。他感觉到全身的肌肉都损伤了(这可不是聪明的做法,巴达斯,你会让自己受伤的)。而且,一想到挣扎着爬上山顶以后还要继续打仗,他就忍不住要大笑出来。想要让他打仗,他们就必须搀着他爬完最后几码路,像搀扶一个站都站不稳的老人家一样。

箭被护甲弹开的时候发出的声音相当特别,像绝望的嘶吼。并不是所有的箭都被弹开了。这些箭是从上方射下来的,角度全然错误,然而护甲上还是有一些平坦的地方,可以让一支箭正中靶心。每一个被射中的人在向后翻倒、滚落山下的时候都会带累两、三个同伴一同遭殃(要是敌军聪明的话,就该往山下扔石头或圆木),这也让帝国军的形势更为艰难。步伐已经慢了下来,仿佛时间已经停止(正如箭向他飞来那一刻)。他还是什么也做不了,除了强迫自己继续向上迈出一步又一步。此时此刻,就连呼吸都很困难。战争就是这样输的,灾难就是这样发生的——那堆废弃品,那堆没通过检验的部件。

一双靴子出现在眼前,他发现自己正直愣愣地盯着。那是一双磨损得厉害的旧靴子,一个脚趾头处缝补过。我以前有过一双这样的靴子,他想。正当他想起那双靴子是他在一场草原战役之后从死人脚上脱下来的时候,靴子的主人一脚踢向他的前额。这又是一个错误。靴子不够坚硬,不足以跟钢铁对抗。不管怎么说,当巴达斯听到一声痛苦的惨叫时,他还是忍不住咧嘴笑了——因为喘不过气来,他没法大笑,只能咧咧嘴。然后(此时他还是只能看到对方的膝盖),他举起长枪向上刺去。他已经拖着这该死的沉重的装备走了一路,倒不如现在就让它发挥作用,结束对方的惨叫。

战斗。好吧,我們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做。借着那一下冲刺所带来的短暂势头,他迈出了最后一步,设法跨过那个腹部插着长枪、让他不得不放手的死人,登上了山顶。他蹒跚地向前走着。有人击中了他的肩膀(想击打肩甲、背甲以及护喉的连接处,真是白费力气),但巴达斯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去理他。他径直走过,就像无视游荡在街头的醉鬼似的。他吸了一口气,整个身体随之起伏——那口气哽在喉咙口,就像一口吞下了整个苹果一样。某个傻瓜拿着斧头对着他的头盔顶部直劈下来,下一秒就要完蛋——因为巴达斯只需要举起手臂,让它自由下落,臂铠、护肘、肩甲外加金属手套本身的重量就能带动剑刃向下,劈开血肉之躯。铠甲发挥自身的作用,里面的人不用费什么劲。当巴达斯从敌人被切断的锁骨间猛地拔出剑时,他心想,这就对了,铠甲已经像树的年轮一样将我层层包裹,封在里面,只有暴露在外的那层钢皮才是活的。

他们尝试着用剑、用枪、用斧头,甚至用大石块以及重棒等武器来测试巴达斯的盔甲,但盔甲通过了考验。在打击和摧毁金属板这方面,他们远远不及布鲁和布鲁的大锤子。反过来,他们自己的血肉之躯却完全不顶用。除了少数几个样品在最后关头决定不参与检验以外,整批产品都没通过。测试结束后,一座高高的废物堆出现在眼前,跟始终在他脑海里的图像一模一样。一堆由胳膊、腿、脑袋、身躯、手和脚组成的未能通过检验的废弃品。难怪啊,如今近距离一看,它们居然不是钢铁制成的,真是太荒谬了。

等到骑兵队终于跑过来时,这里已经没他们什么事了。显然他们对此并不高兴,或许最让人不快的是,要受一个从外邦来的步兵副将指挥。骑兵队长是个叫奥力斯利亚斯·萨拉文的佩里美狄亚人。巴达斯想把指挥权交给他,却徒劳无功。“想都别想。”萨拉文说,“上一次你跟这帮人打的时候把事情搞砸了,现在正是弥补过错的时候。”跟他争辩似乎没什么用处,于是巴达斯不再坚持,下令让他带领三个连队在前头哨探,这一次要(尽可能)留意任何有可能游荡在附近的数目可观的敌军弓箭手。萨拉文很不情愿地打马飞驰而去,同时巴达斯下令安营扎寨,准备在此过夜。

他们找到了伊斯塔的尸体,带到他面前。除了几个脚印以外,全身并无损伤。看样子,从马上摔下来后,全副武装又无人协助的他在挣扎着重新站起来时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也许我们可以去‘荣耀与光荣’看看,”艾莎兹·米萨吉斯建议道:“这个点人应该不是很多,他们家的鱼汤还过得去。”

维特里丝点点头,她并不在乎去哪里,只要能坐下来就好。她犯了个错误,穿了那双未经磨合的新凉鞋(这是当下流行的游牧篷车风格,鞋子配有硬皮绑带和两寸高跟),皮绑带像弓弦似的勒着她的脚。

结果这里的鱼汤一般,厨师没有将淡菜和牡蛎去壳,这一点更是扣分不少——

“应该是为了证明食物的新鲜,回归本真。”艾莎兹将浮在汤面上的淡菜压到汤底,又看着它再次浮上来,“照我看,这表示厨师认为剥去贝壳类动物的盔甲是件麻烦事——我告诉你, 我完全赞同这个观点。但真正糟心的是,最后你的盘子边缘会积起一大堆废弃的贝壳垃圾,这可不是你在进餐时想让旁人看到的形象。”

维特里丝心不在焉地笑着。她有点头疼,没心情迎合艾莎兹·米萨吉斯。“那就光喝汤,”她说,“别吃里面的贝壳。”

“什么,你要我浪费自己花钱买的东西?不大可能。”艾莎兹做了个鬼脸,剥开一个淡菜,“最难剥的是那些像甲虫一样的粉色小东西,蜷缩成一团,像死掉的土鳖。没有撬棍和大锤子,我看谁能打开这玩意儿。”

一个人走了进来,维特里丝瞥到了对方光秃秃的后脑勺和宽阔的肩膀,觉得自己可能认识这个人。“你知道吗,”她说,“我其实一点也不饿。我看我还是回家算了。”

“哦,别傻了,”艾莎兹说,“听着,如果你真的不喜欢这鱼汤,我们可以点别的东西。咖喱羊肉怎么样?”

“真的,”维特里丝无意间提高了嗓音,“我一点也不饿。”

有几个人回头看过来,包括刚才那个秃头、宽肩膀的人。他看了维特里丝一会儿,咧嘴一笑,朝着窗边的桌子走去。维特里丝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感觉浑身不舒服。

“跟鱼汤无关,对吧?”艾莎兹说。

“是的,”维特里丝回答,“跟鱼汤无关。”

艾莎兹打量着远去的背影,注目良久。“不关我的事,对吧?”

“你说得对,”维特里丝说,“这不关你的事。”

“行吧。如果你真的不饿,你不介意我撕点你的面包吃吧?”

高戈斯·洛雷登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直到他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单薄、高耸的肩膀,没错,就是她了。他走近那人,将胳膊搭上了对方的肩膀。

伊苏斯·洛雷登像条鱼般躲开,接着她看清了来者,身体放松了一些,但并未完全松懈下来。“高戈斯舅舅。”她说。

“我收到了你的信。”他边说边跨过长凳坐在她身边。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地方,他看起来显得太过高大了。“事实上,我收到信的时候正打算出发到这里和人会面。因此,我当然要顺路带你回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一下。“真是太好了,”她说,“谢谢。”

“我的荣幸。”他回答道,“说真的,我本来老早以前就该邀请你过来了,但我对你母親和我之间的关系没把握。汤看起来不错。”

“那你把它喝了吧。”伊苏斯说,“难吃极了。”

高戈斯耸耸肩。“顺便问一下,你真的差点把那士兵给杀了?还是用左手?你在斗剑方面还真有天赋,是吧?”

“家学渊源。”她面无表情地说,“这么说,你全都知道了,对吗?”

“嗯。”高戈斯满嘴都是汤。他张开嘴巴,从里面掏出两个淡菜壳,扔在桌子上。“要我说,他们使了卑鄙的招数。你看,我手里有他们要的东西,但他们不愿意接受我开的价钱——要我说,这是在犯傻,因为他们确实需要我手里的货,而我开的价钱对他们而言毫无损失。可他们还是不干。可想而知,你和你母亲会成为他们讨价还价的筹码。真可悲,如果没有亲人被绑架,变成勒索的筹码,你甚至没法跟行省政府谈生意。要不是你母亲还在他们手里,我早就取消交易,让他们见鬼去了。”他拿起汤盘,把剩下的汤都倒进嘴里。

“我知道那桩交易。”伊苏斯说,“我只是不确定我们对你有那么重要。”

高戈斯皱起眉头,咯吱咯吱地咀嚼着嘴里的食物,然后吞了下去。“别犯傻了,你们是我的家人,没有什么比家庭更重要的了。但我最终还是打败了他们——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把中邦给了他们。”

伊苏斯睁大了眼睛。“你干了什么?”

“我把中邦让了出去,免费的,不要钱,不取任何回报。”他咧嘴一笑,“那个油腻腻的混蛋使者脸上的表情哟——哎呀,他的表情和你现在很像,似乎他以为自己吃了个甜甜圈,结果发现吞的是个刺猬。我想了想,”他补充道,“他们有可能想抓你当抵押,以防我改变主意。不管怎么说吧,无论他们最初的目的是什么,这招没用。如果他们想要那个该死的海盗,就得把尼莎交给我,外加答应我原来的要求。事实上,”他微微皱着眉头,加了一句,“你刚刚给我出了个好主意。这趟旅行有可能比我原先预想的更有成效。”

伊苏斯笑了。“很高兴我能激发你想出新点子。”她说,“听着,我不想催你,不过你在这里要办的事需要多少时间?我想尽快离开这里。当然,那些士兵有比抓逃犯更重要的事情要操心,只不过他们让我感到很紧张。”

高戈斯点点头。“你一定想不到,”他说,“最让行省政府切齿痛恨的莫过于逃犯了。没错,你确实应该担心。最好的方案就是安全地将你送到我的船上,马上离开岛屿区。我让他们再回来一趟接我。”

“你确定吗?我不想给你添麻烦。”

高戈斯看着她。“别装过头了,”他说,“拜托,你可以跟我说实话,我是你舅舅。在思科纳的监狱里,你向我吐过口水。我们之所以合得来就是因为你我之间无须任何伪装。这就是亲人的相处之道。”

伊苏斯绷着脸看着他,然后摇摇头。“对不起,”她说,“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啊,放心吧,没人能羞辱我。”高戈斯微笑着回答:“听着,我会对你实话实说,我希望你也能以同样的方式对我。我希望你待在安全的地方,待在总督的爪牙够不到的地方,是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手里再多一个人质。就算我因此在这里待了五天而不是原计划的两天,那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还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实现我刚刚想出来的那个小点子。你其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两个,因为你我才想出了那个点子。作为回报,我也帮你一个忙。这是两全之美,我们俩都很高兴。好了,你也吃完晚饭了,让我送你去码头吧。你有什么行李要带吗?还是说,你已经准备好了?”

“尽我所能了。”伊苏斯说,“我猜,你不会告诉我你那绝妙的点子是什么,对吗?”

“是的,我不会说的。来吧,我们上路吧。说实话,这汤还挺不错的,我得记住这家餐馆。我们从后门出去。”

他们经过维特里丝那张桌子时,高戈斯停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继续往前走。

“那是谁?”伊苏斯问。

“你巴达斯舅舅的一个朋友。”

“哦。”伊苏斯说。

与此同时,艾莎兹·米萨吉斯身子前倾,“说吧,他是谁?”

“我刚才说过了,”维特里丝恼怒地回答,“这与你无——”

“你生气了,” 艾莎兹继续说道,“因为他跟一个姑娘在一起。而且年纪小得可以当他的女儿了。要我说,甩掉他并不可惜。”

“我没生气。”维特里丝说,“快闭嘴吧。”

“一个字都不说了。不过,我还以为你心里还挂念着那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家伙呢。你知道的,就是那个把自己弄成了艾普-埃斯卡托伊战斗英雄的——”

“艾莎兹。”

“对不起。”艾莎兹莞尔一笑,握住她的双手,“换个话题吧。我不是故意要窥探你的隐私。只不过一涉及那方面,你就变得很没意思了。你以前从来没有对谁动过心,因此你不能怪我——好了好了,”看到维特里丝瞪着她,艾莎兹连忙改口,“换个完全不相干的话题。你跟我提过的那双鞋子,你买下来了吗?我亲自试穿了一双,简直要把我的脚后跟给勒断了。说起刑具——不用上烧红的烙铁,不用上拶指,只要穿上那双凉鞋五分钟,我什么都招了。”

等维特里丝终于摆脱了艾莎兹以后,她径直回到家里,上了门闩。这个举动毫无意义,而且等文纳德回家发现自己被锁在外面时会火冒三丈,但这个小小的举动让她感觉稍微舒服了点。她走上一楼的阳台,坐在窗帘后,凝视着街道,直到夜幕降临,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为止。

而艾莎兹这边呢,她先是去了毛织品交易所,那里没什么大事发生;接着去拜访了鱼油大王圣思·罗兹塔,结果对方不在家;接着她在“救赎市场”买了一条海鲈鱼和一块砚石,然后拐到珠宝店看看她的蚱蜢胸针修好了没有——还没修好;之后她就回家了。

到家的时候,她发现有两个人在门廊下坐着。恼人的是,一个就是圣思·罗兹塔。而另一个人,她虽然认得面孔,却不知道名字。

这一点很快就得到了补救。在责备过她在外面待得太晚了以后,圣斯立马介绍了那个人:他叫高戈斯·洛雷登,他带来了一个商业提议。

十三

“要不是被吓得够呛,我多半会觉得这太好笑了,”特姆莱松开锯柄,坐在木杠上说:“现在轮到我来建防御工事,等着巴達斯·洛雷登来攻打。”他擦掉眼睛里的锯末,继续说道:“就像小时候,我们轮流扮演好人和坏人似的。可惜轮的次数太多,我数不过来,不太确定这次我是哪一边的。”

“先头部队被歼灭,巴达斯·洛雷登在帝国上校牺牲后接任敌军指挥官。”这条消息传来时,他们已经快到灰岩河边了。(“瞧我这运气,”特姆莱得知消息后说道:“我们只不过干掉了一个上校,就落得了如此下场。”)对于巴达斯·洛雷登,特姆莱怀有极大的偏见——走进死神的血盆大口,可以,没问题;走进巴达斯·洛雷登的怀抱,不行。于是,他下令立即中止行军,派出哨探去寻找可以建筑防御工事的地方,为不可避免的对抗做准备。

结果发现,就算从一开始就筹划着开挖工事也找不到比这里更理想的地点了。出发才一个小时,探子们就发现了一片从平坦、干枯的草原上拔地而起的,四周都是峭壁的高地。一面临着树林,另一面被一条曲折的小溪环抱着。看到这个地方,特姆莱忍不住笑了——只要花点时间和精力去建设,这里简直可以成为三重城的翻版。

“至少地形不错。”他对工程师们指出,“只要尽量利用我们手头的时间,全力模仿他们当年的做法就可以了。要是现在就开始全力建设,应该能够完成大部分工事。”

没有质疑。草原人擅长的就是干活。当他为军事委员会拟定第一阶段的建设方案时,没有人提出抱怨或反对。挖一条水渠改变溪水的流向,让高地四面都被溪流环绕;将森林里所有有用的木头砍下、锯好;在高地四面加建棱堡,为机械武器提供平台。他实际上是在要求大家在一个月内重建佩里美狄亚。然而,到目前为止,没有人诉苦,更没有人抱怨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坐在锯子另一头的人是个远亲,叫莫罗赛。个子矮小、秃头,虽然上了年纪,精力却很旺盛,比特姆莱强了约五倍。莫罗赛打了个呵欠,将水壶递给他。“进展顺利。”

“是吧?”特姆莱回答,“老实说,比我预想的要顺利多了。”

“他们喜欢手头有活干,”莫罗赛说,“干活的时候人没那么容易感到绝望。要干的活越难,他们的感觉越好。”

特姆莱耸耸肩。“真希望我也是那样的人。”

“啊。”莫罗賽点点头,模仿起“睿智长者”熟悉的腔调,“转移注意力对你没用,因为你了解真相。”

“是吗?”特姆莱停下来将眼睛里的锯末揉掉,“我倒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你知道,”莫罗赛继续说道,“和帝国作战,我们不可能打赢。即使这一次打败他们,带来的坏处也多于好处。干掉一支帝国军,他们保证会派五支来填补空缺,这就是他们的策略。这就是你最初打算逃跑的原因,直到他的出现阻止了你。”

“真的吗?”特姆莱气急败坏地说,“这么说我早就看明白了,是吧?有意思。”

“你当然明白。”莫罗赛回答,显然没注意到他有多恼火,“要说你没看清局势是对你的侮辱。”

“好吧。那么,我有没有找到一条摆脱这个烂摊子的出路呢?一条让我们不至于全体阵亡的出路。”

莫罗赛点点头。“你当然找到了解决办法。”他说,“不然你就是傻瓜了。”

特姆莱站起来,握住锯柄。“我们还是干活吧,”他说,“别整天坐在那里东拉西扯。我们应当给大家树立一个好榜样。”

“你的职责就是给大家做榜样。”莫罗赛指出,“本来,我已经这么老了,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但我觉得这个责任你无法独立承担。”

特姆莱记起来,小时候他一直很讨厌莫罗赛表哥。“你说得一点也没错。”他说,“来吧,你准备好了吗?从你那头开始吧。”

他们来回拉了一会儿,直到锯条卡在了木头里。“等等,”莫罗赛皱着眉头说道,“硬来的话,你会把锯子弄断的。”

特姆莱放手,靠在木杠上。“好了,”他说,“现在该怎么做?”

“你什么也不做。在我用弓锯把锯条弄出来的时候,你别乱动就好。”

莫罗赛开始在裂缝旁切出一块楔形的木头。他拉起锯来一点也不费劲。再看看特姆莱,手和腕都疼得不行。“继续说啊,”特姆莱说道,“我们两个都知道的显而易见的出路在哪里?”

“投降。”他已经切进木头有三指深了,还是脸不红气不喘,“他们只要地盘,给他们就是了。然后我们回到草原,我们的归宿。说真的,这跟你原先的计划一模一样。”

特姆莱缓缓地点着头。“这么说,我们将再次打包离开,而洛雷登上校什么都不会做,就这么让我们走了。抱歉,我不这么认为。”

他们的目标是将一颗粗壮的山毛榉树干锯成木板,用来铺设河上的平转桥。特姆莱设计的这种桥需要一百块九尺长的木板。到目前为止,他和莫罗赛已经用这个大锯子挥汗如雨地拉了三个小时,却连一块木板都没锯好。

“要不然我到上面去吧?”莫罗赛征询道。他在锯坑底部,而特姆莱在上面(按照习惯,年轻力壮的学徒应该在坑底,年迈体弱的老人在上面。这话的言外之意,特姆莱无法忽略)。“还有个好办法,”他继续说道,“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找个其他什么人来和我一起干呢?我知道你尽力了,但你真的不擅长干这活。”

特姆莱叹了口气。“好吧,”他说,“明白了。不过,你可以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吗?是什么让你觉得巴达斯·洛雷登会让我们毫发无伤地离开?”

“因为他的上级会命令他这么做。”莫罗赛回答,“没必要打的仗,总督不想打。除非他找到什么方式来硝制人皮,使之成为有用的皮革,或者他要做骨粉生意,否则我们的尸体对他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他要的是地盘。如果他能拿到无主之地,那就更好了。即使洛雷登上校当真想将我们全都干掉——顺便说一句,我很怀疑这一点——只要总督发话让我们走,他就得让我们走。就是这么简单。小特姆莱,你原本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走到半路却停下来去打仗。不过, 你心里明白我是对的。”

“总的来说,我认为你是对的。”特姆莱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掸掉身上的灰。“但我不能冒这个险。”

“我知道,”莫罗赛说,“真遗憾,不是吗?”

特姆莱派了一个得力的助手给莫罗赛,自己走上高地的最高点,从那里往下看,试图想象防御工事完成以后会是怎么样。他现在站着的地方会是城堡,被一条壕沟和布满围栏的堤岸与高地的其他部分隔开。整个高地的四周还会有另一道围栏,每隔一定的距离设有塔楼,以容纳弓箭手和弹弩。在高地陡峭的侧面,约半山腰处会建起安放大型抛石机的棱堡。棱堡建在平台上,平台是由紧密排在一起、基部深深打进地底的柱子组成的。唯一一条蜿蜒、狭窄的小路与平原交会处会有平转桥和水泵——这是个略为浮夸的名字,其实就是一列水桶通过绳索将水运到顶上去。水泵会安置在由厚木板搭建的异常牢固的建筑内,两边各有一座塔楼守卫。水泵本身是一个薄弱环节,和另一个薄弱点平转桥并排安放最合理。时间充足的话,他更希望能建一座砖块或石头塔楼,将水泵和桥头堡包在里面,将薄弱点变成最坚不可摧的部分(正如头部原是身体中最脆弱的部分,却由护甲中最坚硬的头盔来保护)。

唉,理论上很完美,但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检验。当然,莫罗赛说得对,将希望寄托在防御工事、寄托在盔甲上并不靠谱。这是敌人的做事方式,不是他们的。而且,不管盔甲有多坚硬,只要锤子足够大,它迟早会被砸坏。正如莫罗赛所说,真遗憾,能攻下艾普-埃斯卡托伊的人,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就能摧毁几道用新木材建造的篱笆。但他唯一不能做的,就是走向敌人、走向巴达斯·洛雷登,侥幸地相信常识和逻辑分析能占上风。我在这里,等待城市劫掠者巴达斯·洛雷登的到来。而仿佛就在昨天,我还是城市劫掠者特姆莱,那个打从心底里认定佩里美狄亚的城墙在我和我的大锤子面前不堪一击的人。

不管怎么说,一件事哪怕规划得再好,在得到验证之前,都不算数。而验证,好吧,还没到那一步呢。与此同时,手头有不少事,足以让他们忙得不亦乐乎了。

他沿着小路走下来,半路上停下看了看挖壕沟的人。他们将挖出来的废土堆积在堤岸内侧,竖起另一道防御线。他们大部分时间在默默地工作,这对草原人来说颇为不寻常。不过还是能时不时听到人们在唱旧日的歌谣,有齐声高歌的,也有参差不齐的。他们已经挖到很深的地方了,深到需要起重机和绞车將一篮一篮的泥土从沟渠底部拉上来。一群群木匠正在用有弹性的新木材制造这些工具。再往前走,他看到一溜长长的运送木料的车子正在向高地驶去。原木堆得高高的,令人心惊胆战。木材被几里长的粗糙的草绳捆得很紧。这些绳子是女人们(名义上归他的妻子缇尔丹管,尽管缇尔丹这辈子从来没编过一根绳子,也不在乎别人知道这个事实)在离小路一百码开外的临时制绳作坊里编出来的。制绳作坊的对面就是将来要建平转桥的地方。铁匠用鹤嘴锄、斧头、镰刀、锤子、铲子、轴销、木桶的铁箍以及车轮的外框等形形色色的材料打造出铁钉。他听到锤子打在钢铁、钢铁打在铁砧上的冷冷的、清脆的叮当声。在临时的铁匠铺旁边,他看到箍桶匠人和车轮匠人正忙着挥舞手中的刮刀、锛子和劈板斧。紧邻他们的是编织篮子的工匠。他们有条不紊、手脚麻利地干着活,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忧虑,他们的孩子则各自抱着一大捆细枝嫩芽,蹦蹦跳跳地在树林里进出。跟他在小路上所站的位置齐平的地方,一群人正在陡坡的一面挖土,为安装抛石机打地基。一个人抡起巨大的锤子,另一个稳住桩子,每敲一锤,桩子就剧烈地抖一下。远一点的锯木坑处,太阳照在被频频拉起来的锯条上,不时反射出光芒。他看着这么多的劳动、这么多的工作和创造,还有这么多的善意。各行各业的匠人展现着技巧,制造出各种各样的物件。他忍不住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第一天,一个睁大眼睛的男孩走过一条条繁华的街道,为无数的作坊和工厂里复杂的运作而兴奋不已。总有一天,那时候的他这样想道,我要我的子民也过上这样的生活。

现在,多亏了他,他们确实过上了这样的生活。

“打扰了,”卡纳迪说,“你是否在等着取一只鸭子?”

那人转身。

“你将鸭子带来了?好极了。”这人戴着一顶帽子,所以刚才卡纳迪从背后没认出他来。“你是卡纳迪博士吧?不用说,你恐怕已经不记得我了。”

“高戈斯·洛雷登。”卡纳迪回答。

“你还记得我,”高戈斯笑了,“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哎呀,太惊喜了。请坐,我请你喝一杯。”

卡纳迪紧张地笑了笑。“其实——”他迟疑着。太迟了,高戈斯已经从一个大大的苹果酒壶里倒了一杯酒,并将角杯推过桌面,放在他面前。

“还没达到佩城的标准,”高戈斯说,“但味道还不错。不过,你应该尝尝中邦近年来出产的一些酒,保证会让你回忆起美好的过往。”

“我一直以为你们的特产是啤酒。”卡纳迪回答,他既不了解也不关心中邦人到底喝什么,“那么,这是你们新推出来的产品喽?”

高戈斯摇摇头。“我们那里一向出产苹果酒。”他说,“我小时候会往里面洒奶酪,那味道会让你晕乎乎的。我很支持苹果酒生产。你知道,这是可以销往海外的商品。我有个想法,佩城人移居国外后,许多人对上乘苹果酒的追求受到了影响。我希望我们能成为供应商。不管怎么说,为你的健康干杯。”

“也为你的健康干杯。”卡纳迪顺从地回答。苹果酒辛辣中带着酸腐,喝起来像醋。

“谢谢你帮我带鸭子。”高戈斯郑重其事地说,“这是我们目前非常感兴趣的一个行业。他们那里培育出来的这个新品种——博士,你对鸭子有多了解?”

卡纳迪摇摇头。“我只知道怎么吃。”他说。不知为什么,高戈斯觉得这句话特别好笑。

“哎呀,好了好了,”在爆发出一阵大笑以后,高戈斯终于止住笑声说道:“你的话证实了我的看法。我可以跟你打赌,人们对高品质禽类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更别提对蛋和羽毛的需求了。”他拎着鸭脚把鸭子举起来,鸭子头吊在半空中来回晃动。“是的,”他继续说道:“我想,有了这个,我们已经走在成功的道路上了。对了,你最近怎么样?恕我冒昧,但我真的很好奇你在草原人的地盘上干什么?这可是一个世界闻名的哲学家最不可能出现的地方了。”

卡纳迪解释了一下。尽管解释得磕磕巴巴,但他总觉得高戈斯早就知道了这件事。等他讲完,高戈斯点点头,再次把他的杯子倒满。“毫无疑问,你们在那里的处境相当尴尬。”他说,“我有个感觉,特姆莱和他的手下逍遥不了几天了——从某个方面来说,这是件可悲的事。你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勇气和主动性,还有在过去的七年左右他们不断进步的科技。哦,对不起,希望我的话不至于冒犯到你。我一直把你当成思科纳那场小规模战争中的沙斯特学者,忘了你原来是佩里美狄亚人。”

“没关系,真的。”卡纳迪回答。一想到高戈斯·洛雷登居然记挂着他,他就彻底警觉起来。“是的,在某种程度上,我的意见和你一样。我发现自己很难不喜欢他们。”

高戈斯微微一笑。“话虽如此,”他说,“但俗话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事。在我看来,这场战事的好处在于给了我弟弟巴达斯在帝国发展事业的机会。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傻,但我很关心他。唉,他是我弟弟,我有权关心他。你知道,自从他退伍以后——我是指,离开佩城军队,自从麦克森过世以后——唉,他就一直在虚度时光,漫无目的地游荡。这简直是在浪费他的才华。当年我真的以为我能说服他参与我们在思科纳的事业——基本上就是把我的职位让给他,毕竟在这方面他肯定会做得比我好。我所求的不过是回到中邦,种种田、混混日子。现在,”他叹了口气,“我已经过上了我想要的日子,而巴达斯呢?看在众神的份上,当他不在地底下的某个洞里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或是被发配到某个蛮荒的工厂里当苦力的时候,当他本该有所成就、赢得某些值得骄傲的荣誉时,他却在军队里当个助理。不,只要巴达斯打败了草原人并且干掉特姆莱,再加上他在艾普-埃斯卡托伊立下的功劳,哪怕他是外来人,也肯定可以在哪里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甚至有可能走捷径当上某地的总督。”他又笑了笑,靠回座位上,“因此,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无情,尽管我对特姆莱他们的遭遇感到遗憾,但为了巴达斯,我真心想要赢这场战争。它可以帮助巴达斯解决很多问题。”

卡纳迪啜了一口酒,还是很难喝,只不过他嘴巴干得难受。“正如你所说,”他喃喃道,“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事。好了,我希望你的养鸭项目能获得成功。”他忽然想到,如果草原人统统被歼灭,那所谓的养鸭项目也就落空了。那么高戈斯为什么还要为这件事操心呢?不过,他决定不去追究这个问题。他站起来,笑了笑,走开了,速度快得几乎有点不顾礼节。

在穿过集市广场的时候,他想,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大冒险了。终于安然无恙地回家了(是的,这里实际上可以算作他的家),不再疲于奔命。但他总觉得这事还没完,更像是在等待一个悬而未决的结局。这就有点像乡村集会上的一名运动员,一个项目上被淘汰了,在参加下一个项目之前要等上好几个小时。

因此,他没去艾希莉家。忒乌达斯会在那里等着他,而艾希莉肯定会为他的平安而开心得让人难以招架。他穿过广场,来到广场的南边,朝岛屿中心走去,大致上是砖场和线材制造厂的方向,尽管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往那里走。

这里的人固执地拒绝生产任何可以通过贸易获得的货物,但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决定对砖石和线材例外。在这件事上,甚至连个说法都没有(要知道岛民可是对任何事情都有一套说法的),似乎这只是商业上的一个不正常事故,不存在也不该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线材制造厂的两扇大门通常是开着的,卡纳迪停下来,直愣愣地往里看着。

一开始,他没弄懂工人在干什么。他们竖起许多两两相对的柱子,柱子约有四尺高,间隔有两尺。每一对柱子上都驾着一根大概有他的小指一半粗的细钢条,长度和他的身高相等。钢条的一头是个L型的手柄,另一头有个槽口。工人们将钢丝穿过槽口,转动手柄,让钢丝紧紧地缠绕在钢条上,就像弓把上的缠线。当钢条上已经再也没有多余的空间来缠绕钢丝时,他们将钢条托起来从柱子侧面的孔槽里取走,放到铁砧上。那里有两个手持冷錾的人顺着钢条的长度,将钢丝一圈一圈地切下来。带有开口的钢圈落在地上,就有两个年轻的小伙子将它们铲起来,装在大篮子里,拿到车间后面去。

卡纳迪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他想了一会儿,想起了佩里美狄亚的线材工厂。在那里,人们用某种相似但却大得多的材料来制造一环一环的链条。他一想起那熟悉的画面,就明白这些人在做什么了。他们在打造锁子甲用的钢圈。不知为什么,卡纳迪觉得很不安。毫无疑问,这些产品是用来出口的。他还没听说过哪个岛民有锁子甲。(他知道有几个岛民拥有上千件的锁子甲,包裹在浸了油的干草里,随时准备运走。这些人全都盘算着让这种短暂的拥有越短越好。)也不知道到谁拥有非装饰用剑、弓、长枪或斧枪之类的武器。岛屿区虽然也是一个国家,但这里的公民认为战争仅仅存在于千里之外的两个潜在客戶之间。这是一种既可爱又可恶的独特心态,这帮人一贯如此……他摇摇头,似乎要让自己清醒一些。哪怕全世界都下定决心这么做,岛民也不可能真的拿起武器上战场。将岛屿区和世界上其他地方隔开的绝不仅仅是海洋,为此,卡纳迪表示万分感激。不管怎么说,他不想再四处游荡了。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即使那是别人的家(正如他能想起来的所有能被当成家的地方)。

天国之子的军队一边行军一边大声唱歌。总体来说唱得还不错。除了在冲锋以及撤退时负责吹号的传令兵,还有一些士兵带上了笛子、三弦琴、曼陀林、小提琴和小鼓等乐器(当然也带了卷毯以及三天的口粮)。只要情绪来了,他们就会将长枪递给旁边的士兵,为大家的歌声伴奏。远远听起来,走得越来越近的军队更像是婚礼仪仗队,而不是帝国突击队。

这种颇为轻浮的行为让对音乐完全没有鉴赏力的巴达斯·洛雷登十分迷惑。但即使是他,也不免喜欢上了这些曲调。不管是活泼的还是忧伤的,节奏都很快,绝不沉闷。不像佩里美狄亚人推崇的赋格曲、经文歌,或是冗长不成调的中邦民谣。尽管他既不会唱歌,也不怎么会吹口哨,但在这支队伍里没待多久,一旦士兵们开始演奏他喜欢的曲子,他就忍不住像蜜蜂似的哼起来。

他听不懂歌词。这些歌曲使用的语言跟他接触过的任何语言都没有相似之处。既不像通用程度高、听起来像唱歌一样的佩里美狄亚语(从中邦到草原地区都以这种语言为标准语);也不像科里昂和岛屿(即沙斯特和思科纳)等商业国度使用的那种颇具魅力的圆润清脆的语言(虽然没有人刻意去学,但就像人人都会有小麦色肌肤一样,只要跟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经常接触,人人都能说上几句);更不像成为帝国西部行省第二语言、语调没有起伏的佩里美狄亚土著语。等他终于可以私下里请教别人的时候,对方告诉他,这是天国之子的语言,谁也不知道歌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巴达斯看来,这大大破坏了军歌的效果,甚至到了让他闹心的地步。两万名士兵一路高歌,唱着他们自己都听不懂的歌,这让他觉得反感。谁知道呢,也许歌里唱的是当年帝国打败并征服他们的家乡的故事,也许还详细地描述了天国之子如何对待那里的男人,又打算如何对待妇女和孩子。他问那个人,这是否让他觉得困扰。那人回答,不,唱这些歌是军队的传统,而传统是让职业军队团结在一起的重要因素。士兵被允许学习这些歌曲并加入歌唱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这是一种仪式,意味着被认可,成为这个战无不胜的伟大力量的一员。普通士兵不需要了解歌词的意思,就像不需要了解战斗计划或开战的原因一样。无上智慧的天国之子决定该做什么,他们把它付诸实现,仅此而已。

尽管很失望,巴达斯还是忍不住哼起了一首萦绕在他脑子里的曲子。这是一首欢快的歌,通常有鼓和笛子伴奏——当然,歌词只是一片噪音,但它天生就是一首军歌,因为在行军的时候你很难不哼起这个调子……它可以无限循环,除非你有意识地停下来,否则就难免会不停地唱下去。

正如轻易学会了哼曲子一样,巴达斯也习惯了指挥军队。跟世上所有的事一样,这就是方便和习惯的问题。在很早以前,他就明白要用最简单的方法处理事情。直接告诉军官和军士们正确的做法,比起让他们自行处置、之后来收拾烂摊子要省力得多。每天早晨在天亮之前、晨号吹响之前,他召开会议,给各部长官分配任务,质询他们前一天做错或没做完的事。他详细询问军需官和征粮队队长关于补给和设备的问题;从侦察队队长那里了解当天行军途中会路过的地形;向每支部队的长官了解他们的指挥状况;查问工程队队长如何处理天然障碍和遮断物,在对方给出错误的答案时,马上耐心地告诉他们正确的做法。这么做比大家在一起讨论、征求意见、争抢功劳要省事多了。既然他曾经身为指挥官,做过类似的事情,就没必要假装倾听一帮在这方面不如他的人的意见。这就好比和一群还没学会阅读的孩子讨论字母表,倒不如直接把内容写在石板上告诉他们,学吧。

一切恍如昨日再现。真奇怪,在二十多年的刻意遗忘之后,他依然能轻易记起这一切。他们经过了麦克森曾经取得一场大胜的地方,五百重骑兵对四千草原人。他几乎以为这里还像当年离开时那样满地尸骸,但除了为了纪念己方寥寥无几的伤亡人数而下令建造的石冢以外,这一片土地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他们在一处浅滩渡过了蓝天河,当年麦克森就是在这个浅滩追上了特姆莱国王的叔叔尤斯凯亲王。当时正处于洪水期,当他们找到亲王时,后者正坐在马背上怔怔地盯着泛滥的河水,似乎不敢相信他们居然遭遇到了大自然无缘无故的刁难。军队在麦克森过世的那个小山谷安营扎寨,过了一夜。他的石冢还在那里,但巴达斯只是从远处眺望了一下就满足了。从这个地方开始,对他而言已经没必要思考了,剩下的只是回忆。

从麦克森的石冢出发又走了两天(如果我是特姆莱,早就劈开石冢把他的残骸拿去喂野狗了),他们被另外一条河挡住了去路。这是友善河。因为流经上游丘陵的河段被堵住了,河水倒灌进了长石谷。最简单的解决方案是在谷口处架一座桥,但最近的木材在他们身后,马车需要走一天才能到达。他将装载补给的车辆腾了出来,配上先锋队和征粮队,带上所需木材的具体数量和尺寸,打发他们往回走。与此同时,他下令安营扎寨,原地等候。在等待期间,没理由让士兵们无所事事:他们要翻新和检修设备、要整修盔甲、要缝补靴子并给靴子敲钉、要练习箭术、要进行武器演练、要举行阅兵式;要利用这个机会传授士兵必要的特殊技巧,以对抗草原骑兵和弓箭手;要召集上尉和中尉进行战术集训、解决几个每晚例会上因为案情复杂而无法仓促决断的风纪案;更新、修正行省政府那儿略显粗糙的地图。到了在此滞留的第二天晚上,他回到帐篷的时候,已经觉得疲惫不堪了,比行军累得多。他卸下盔甲——简直像他的第二层皮肤,肩头的重量卸去以后,他心里有一种怪异的、不踏实的感觉。先解开马裤,然后脱去护喉,接着是肩甲,而后是护肘以及臂甲、胸甲,最后是锁子甲以及高领无袖短铠,此时他又变成了一只肉乎乎的小虫子,一只没有壳的蜗牛——然后甩掉靴子,躺在属于过世的伊斯塔上校的那张折叠式紫檀木行军床上。

一闭上眼睛,他就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他对这里的熟悉程度几乎和草原相当。四周很暗,他看不到墙,也看不到顶部。这是深埋于一座城市下方的地道,混杂着大蒜和芫荽的气味;这也是深陷于一座工厂下方的一个地窖,是验甲所。他转身——要转身先得跪下来,伸手触摸主巷道的木板墙——看到亚历克修斯生了一堆火,烟气朝上方屋顶焦黑的通气孔飘去。

“你來早了。”亚历克修斯说。

“我们一路走得挺顺,”他回答,“今天的活很多吗?”

亚历克修斯摇摇头。奇怪的是,亚历克修斯这次套了一副别人的脸(像戴了一个面罩),变成了阿纳克斯——那个没通过考验的天国之子。“用不了多久,”他说,“去拿锤子,我们开始吧。”

他还记得手里握着布鲁的锤子的感觉——又大又重,威风凛凛,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但这是他头一次注意到,这把锤子实际上就是帝国,因为不用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在布鲁的锤子底下生还,区别只在于能抵抗多久,以及最终失败的方式——

头一件接受测试的是一条胳膊,一条低规格的军用胳膊,由普普通通的血肉和骨骼铸就,估计连最低等级的检验都通不过。阿纳克斯将胳膊放在铁砧上,巴达斯锤了几下,落在精心选择的几个位置上,很快就将胳膊打成了肉泥。

“不合格。”阿纳克斯说,“好,下一件。”

他把一截躯干放了上去。这躯干工艺精良,有精心铸就的胸膛和根根分明的肋骨,上面盖着草原人的印记,这通常意味着质量的保证。巴达斯先在胸骨上重重地锤了几下——“我就知道,”阿纳克斯评论道,“装饰得很漂亮,原材料却很烂。” ——接着有条不紊地将肋骨打断,轻松得就像敲断冰柱。“不合格。”阿纳克斯说。巴达斯把打断的躯干扫下铁砧,归到废品堆里。

“下一件。”阿纳克斯说。巴达斯将一个头放上去。“颇具收藏价值。”他说,因为这是一个天国之子,已故的伊斯塔上校。“我一直想看看这玩意儿表现如何。”他说完抡起锤子,左肘和右肩同时发力。头骨变形了,但没有开裂——“这才是过硬的质量。”阿纳克斯说——他锤了好几下才让头骨彻底报废。“骨头的结构起到了作用。”阿纳克斯指出,“看,隆起的前额以及这些颧骨。虽然未能彻底发挥它的作用,但我将认证它通过了第二等级的检验。”

又是一截躯干。这次是一个女性,有着小而浑圆的乳房,肩膀很窄,肩头圆润。这具身体属于佩里美狄亚,但古铜色的皮肤又暗示着她曾沐浴在岛屿区的阳光下。肋骨和锁骨很容易被打断,但她的肌肤就像远东行省的丝绸软甲一样柔软而有弹性,虽然容易损伤,却几乎不可能敲烂。锤打的力量似乎直接滲入皮下,像水渗入沙子一样。最后,巴达斯将它卡在锤头和铁砧之间,这才彻底毁掉这具身体。“通过了第三等级的检验,”阿纳克斯说,“厉害。”

“要我说,这是作弊。”巴达斯回答道。

接下来是一只手,手指细长,一看就知道属于一个女孩。巴达斯没有动用锤子,反而换了一把八磅重的斧头,干脆利落地将手指切断了。“现在,换锤子。”亚历克修斯说道。巴达斯对着手背砸了下去,以为能把它砸成肉泥,却没能办到。“啊,”亚历克修斯笑了,“瞧,这是货真价实的洛雷登,他们像旧靴子那么结实。”等到巴达斯终于将它破坏到自己满意的程度时,已经在喘气了。

“把那个头拿过来。”亚历克修斯说,“来,”他用手指托着头颅转动着,“你的挑战来了。让我们看看你有多强壮。”

巴达斯咧嘴一笑。那是个光秃秃的脑袋,有着硬朗的下巴和柔软的大嘴。“看我的。” 他说。然而,第一下、第二下、第三下都被头骨的弧形表面挡开了,毫发无损。头颅张开眼睛,眨了眨,表示原谅。

“要是你愿意的话,可以让我来检验它。”亚历克修斯嘲笑道。巴达斯没有回答,他将头侧放着,对准下颚锤打,直到下颚和头骨的连接处断开来,接着又击打太阳穴。他的确给这颗头造成了一些损伤,然而因为一下失手,锤柄砸在铁砧的边缘,带着锤头断开了,只得住手。

“该死,”他说,“我要换斧头。”

“行,”阿纳克斯说,“但这不是正确的工具,所以,这么检验不公平。”

“那又如何?”巴达斯回答。尽管斧头要好使多了,但等他终于感到满意的时候,斧刃也已经砍钝了,还因为直接劈在一只眨巴着的眼睛上而多了个豁口。当他把脑袋扫下铁砧时,那颗头再次原谅了他。“通过了第十五级检验。”亚历克修斯说,“如今再也找不到像这样的产品了。”

巴达斯累坏了。他用手腕背面拭去额头的汗水,“完了吗?”

“快完了。”阿纳克斯说,“再检验一个头,我们就结束了。”他伸手到工作台底下,拿出了巴达斯·洛雷登上校的头。“来吧,机灵鬼,”他说,“要是你能砸开这个,我买一壶冰牛奶给你。”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拿什么来砸?”他说,“锤子断了,斧头也废了。”

亚历克修斯满脸不高兴地看着他。“别装可怜了,”他说,“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全都是赤手空拳地检验所有产品。我们可没抱怨什么锤子不锤子的。别磨磨蹭蹭了,赶紧动手吧。”

于是巴达斯握紧拳头锤了下去。不用说,他的拳头肯定比任何斧头都要硬,也比任何锤子要重。但是,在击穿了皮肤和肌肉以后,不管他怎么使劲都无法给头骨留下一个小小的凹痕。“这就是质量。”阿纳克斯喃喃说道,“我不认为你能损毁它,就算用锻锤也做不到。”

“胡说八道。”巴达斯气急败坏地回答,“我能摧毁一切。要是我做不到,我也不配當这个该死的代理验甲师助理。来,把那个给我。”他指着阿纳克斯从废品堆里取出来的一只胳膊,那是巴达斯·洛雷登上校握剑的胳膊,被干脆利落地从手肘处截了下来。他用自己那把刀刃很薄、用来分割肉块和剥皮的厨刀将手切下来,然后抡起笨重的骨头砸向那颗头。这一下发出的是钢铁互相敲击的声音,因为洛雷登上校的脑袋是头盔,而使剑的那只手是臂铠、护肘以及重叠的金属片。“光听声音就知道质量。”阿纳克斯提醒他,“听听,最好的中邦钢铁。等你检验完这个头骨,我要把剩下的拿去充当整平工具。”

“不会有残骸剩下的。”巴达斯嘟囔着。他像攻击敌人一样击打着头骨,似乎此举性命攸关。最后,胳膊和头骨基本打成平局,两边都出现了凹痕和扭曲,但只要把它们放在铁砧上敲敲打打,一个好的制甲师完全可以修复这样的损伤。质量这么好的部件放在铁锤和铁砧之间,总是能够通过有技巧的、用力地敲打得到修复,没理由不能长久用下去。

“放弃了?”亚历克修斯问道,那颗脑袋忽然睁开了眼睛——

——“什么事?”有人俯身看着他,巴达斯问道,“天哪,已经是早上了吗?”

“先是工作会议。”那士兵回答,“接着是武器训练。你的日程表上显示今天你要教第九、第十以及第十二大队如何对敌。”

巴达斯打了个呵欠。“我彻底忘了这事。行了,跟他们说我一分钟左右就出来。”

帝国军队另一个讨喜的地方在于他们对学习的渴望。两个世纪以前,天国之子想出了将野战军的奖励与业绩挂钩的好点子。奖励以团为单位(不能比团更小了,免得鼓励士兵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目标之上),根据在战斗中确认的杀敌人数而定。当然,在违抗上级的情况下杀的人不算数。只有参与战斗的团才有资格获得奖励。这个规定带来的好处就是,每个团都渴望轮流当前锋。因此,像洛雷登上校这样的专家主讲的格斗课被大家视为提高创收能力的好机会,出席率相当高。

“今天,”巴达斯看着底下众多专注的面孔说道,“我们要谈谈杀人的方法。关键在于让你的每一次攻击都有效,最大程度降低自己的风险和暴露程度,同时尽可能给对方制造损伤。”

全场静得连一枚硬币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巴达斯绷着脸,抑制住了想要微笑的冲动。亚历克修斯,要是你能看到这场面就好了,我现在就跟个学院讲师一样。

“道理很简单。”他继续说道,“使用剑和斧枪,战斗方式有两种:刺和砍。现在,入伍之前学过击剑或其他格斗技巧的请举手。”一两只手举了起来,巴达斯点点头。“啊,你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忘掉击剑学校教你们的那套刺比砍更有效的理论。没错,刺的杀伤力比砍大,但见效慢。面对战场上随时想要干掉你的对手,你不仅想要他死,还要他马上死掉。最关键的是,你要他丧失伤害你的能力。刺穿敌人的肺部,他还能战斗九十秒,这就是杀伤力相对较小的砍(比如削掉对方的手指)更为实用的原因。”

听众在座位上微微挪动身子。巴达斯知道为什么:在活下去与累积一个好看的杀敌数目之间,他们不太确定对哪个更感兴趣。很好,让他们将如何取舍的思想斗争牢牢记住。

“想杀一个人或者让他出局,你要破坏他的活动部件,或是破坏他的管道。活动部件指的是肌肉、肌腱和骨头,管道是指静脉和动脉。但光造成损伤还不够。有时你给对方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却还是不能解决问题。让对方受到震慑和打斗本身一样重要。有可能的话,牢牢记住这点。”

巴达斯停下来,喝了口水。

“想有效地刺杀对方,就不要过于关注对方的头部。头骨很厚实,除非你幸运到能碰巧刺进对方的眼睛或嘴,否则只会激怒对方。脖子是个很好的目标,尤其如果你在刺进去以后马上转动剑刃的话。但这个目标太小,对精准度要求很高。说起来,心脏也一样。如果瞄准心脏,你的剑十有八九会被弹性很好的可恶的肋骨卡住。你很可能把对方的胸腔搞得一团糟却无法阻挡他继续进攻。这样的打法回报率很低,在正经的战场上这么胡闹可不行。

“当然啦,对上骑兵队,你可以选择从下往上刺进肋骨——跪下迎战步兵的冲锋时也一样。除了心脏,你也可以干脆利落地刺向肺部以及粗壮的大动脉。从肚子往上刺可能是最简单的,但你无法想象肚子里有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在伤到任何重要器官之前,你得先穿透它们。还有,别忘了腹部肌肉会抽搐,足以使你的攻击挪位。另外,如果你捅的是肚子,随着肚子里的气冲出来,你会听到砰的一声。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的人肯定会吓得半死,所以要做好心理准备。

“其实,比起刺腹股沟的动脉,刺向腰背部、上臂、腋窝、膝盖等地方可以给对方造成大得多的伤害。捅进上述任何一个部位,你的对手基本上就死定了。但是请你们永远记住,流血至死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他仍然有武器在手,仍然对你有威胁。即使你不偏不倚地击中了一个关键部位,也别忘了补上一剑,最好是大面积的砍杀,确保他没有翻身的余地。肾脏、肺部等所有的部位都一样。如果你只对杀戮感兴趣,那就到屠宰场去找份工作。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士兵,请你将注意力放在快速杀伤上。”

他停下来喘了口气。大家的注意力仍然很集中,太好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他继续说道,“砍的效果和震慑对方所造成的损伤差不多。将对方的手砍掉,他立刻不再是个威胁,哪怕活到一百岁也一样。记住,你可以借疼痛之力来对付敌人。疼痛会让敌人停止对你的攻击。致命一刺所带来的疼痛未必能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一个人没意识到自己要死了,那么他很可能会继续攻击你,直到力不从心为止。好,要砍杀对方,最理想的部位是头和脖子。不过记住,当你嗖地一下砍断颈部动脉就能利索地解决问题时,千万不要小题大做地试图砍下头颅。为了好好砍下对方的头而将剑抡起来时,你自己就是一个门户大开的靶子。迅速、有力地在骨头处砍一下就足够了。一旦使对方失去行动能力,你可以之后继续补刀,彻底干掉他。

“最后,有人会跟你说,刺的速度比砍快。或许是吧,但在我看来,那是因为挥剑的动作太大了。要先拉近距离再动手。你可以用移动脚步来拉近距离,身体和手臂一起动,这样就不需要担心砍得太慢。动作到位的话,对手甚至弄不清自己是怎么受到攻击的。好了,有问题吗?”

有问题,而且还不少,大部分都是经过思考的、内行的问题。巴达斯再一次感到,和关心技术的人共事是件多么愉快的事。要是当年开击剑学校的时候他能有几个这种素质的学生(而不是只有一个),也许结局会大有改观。

当天晚些时候,第一辆运载木材的马车回来了,营地的运作节奏发生了显著变化。所有木料立即被卸下来,拖到需要的地方,只给工程师们留下刚好能完成设计的时间。看着一队一队的人将沉重的原木拖到既定的位置,他不禁想起当年特姆莱的手下搬动木料,在佩里美狄亚城墙下建造抛石机和射石车的景象。无论你是哪边的人,没有什么比一大群人为了一项伟业而共同努力更振奋人心的了。看着他们轻松把巨大的木材撬起来、吊上去,甚至用起吊机和滑轮让这些木料升到半空中,光是这样的情景就足以让人生出生而为人的骄傲。这就是特姆莱的感受吗?他想。毫无疑问,他本来就有这个资格。真是奇怪,回到这里、做着这样的事,让他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年轻时代。

年纪轻轻而位高权重,正如对抗佩里美狄亚的特姆莱;年纪轻轻却有着异乎寻常的自信,正如抡起锤子的布鲁;年纪轻轻而前程似锦,正如带领麦克森的军队从战场回到家乡的巴达斯·洛雷登。他想起了当年在思科纳打算靠制弓来维持生计时,短暂地做过他学徒的那个年轻人。他记起在沦陷之夜,他一手将特姆莱的胳膊反剪在背后,另一只手拿着刀对着他的喉咙。那是他一生中和别人关系最亲密的时刻之一。

天国之子的士兵一边干活,一边适时唱起了劳动歌谣。他们一如既往地盲目接受歌曲的内容。巴达斯想,拥有坚定的信仰一定是件美妙的事。它让你的人生充满慰藉,让你的日子过得更轻松,就像让原木在滚筒上滚动,而不是拖着它在地上走一样。信任、信仰,会让你再次焕发青春——人的一生一旦有了意义自然会这么觉得。可惜总有一些更年长、更睿智的人要手持利刃对准你的喉咙,摧毁你的信仰,正如沦陷期间的巴达斯·洛雷登一样。

“我觉得这是在自找麻烦。”文纳德再一次抗议道。他已经说了那么多遍,以至于都被人当成笑话了。

“等著瞧吧。”有人回答,“他们只能任凭我们摆布。他们需要我们。做生意就是这样,单纯而简单。”

“他们迟到了。”另一个人评论道,“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迟到过。”

在岛屿区商会的长厅内,来自船主协会(一个星期前成立的)约五十名代表正在等着会见行省政府的使节,商讨某个颇为紧急而棘手的事件(会议的邀请函上是这么说的)。

“这就是欺诈。”文纳德不屈不挠地说,“你们和我一样心知肚明。你们可以找任何借口,但事实就是事实。”

拥有七艘船的鲁诺·拉瓦多坐在主席台的边缘,像个小男孩一样晃荡着腿。“好吧,”他说,“这就是欺诈,但却是一个完全合法的商业行为。我们手头有他们需要的东西——船只。他们手头有我们需要的东西——钱。双方有权讨价还价。”

“可是我们之前已经达成了交易。”说话的是房间里仅有的几个赞同文纳德的人之一。“出尔反尔——唉,我觉得似乎不太明智。要我说,我们已经做成了一笔相当不错的生意了。”

鲁诺·拉瓦多耸耸肩。“如果你不想待在这里,”他说,“那么哪儿凉快就哪儿待着去。没人强迫你。再说了,你只是不了解包租生意的本质。自始至终,他们都可以随时喊停并抽身,只要在别的地方找到了更好的合作对象。但他们没有这么做。现在,轮到我们来做决定了,我们需要更多的钱。只要他们愿意,他们还是可以随时退出。听你说的,好像我们拿着一把刀顶在他们脖子上似的。”

大厅另一头,高大沉重的门打开了,天国之子走了进来。这群人出场的架势很难让人不联想到“隆重”“盛大”等词汇。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名披着半幅盔甲的持戟仪仗兵,接着是举着桌子、椅子、墨盒等物件的几名秘书和初级文书,随后出场的才是两名比队伍里其他人都要高一个头的使节。小跑着跟在身后的,是三四个身份不明的人物,不是厨子就是贴身男仆、私人助理之类的。小心,文纳德想,大人物来了。他只希望对方不要太过计较。他们不会的,是吧?毕竟,这事牵扯的不过是金钱而已。到目前为止,在人们的印象中,天国之子对钱的态度就跟水手对海水的态度差不多。

鱼油巨头圣思·罗兹塔坐在主席的位置上。大家都不记得曾经选他当这个主席,不过,要是他想要这个位置,大家也不会计较。当使节团鱼贯而入(没有别的词语可以形容了),经过大厅,坐在远远的长桌另一头时,他站起来礼貌地点点头。

“很高兴你们能拨冗前来和我们会面。”圣思·罗兹塔的语气比平日里更为自傲(怎么回事,难道鱼油买卖能让人释放天性?),“我们是岛屿区船主协会的代表。”

“抱歉,”其中一名使节打断他,“我似乎不记得以前听说过你们这个组织。”

“你们没听说过是正常的。”罗兹塔兴高采烈道,“我们刚成立没多久,之前没有这个需求。现在终于有组织了。因此,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们开始谈判吧。”

“当然。”天国之子回答,“或许你可以告知,我们今天要谈什么。”

罗兹塔宽容地笑笑。“钱。”他说,“到目前为止,你们租下了属于本协会成员的船只——顺便说一句,在这一点上我们没什么可抱怨的,你们一向是开门见山,而我们也一直很实诚。你们要将我们的船送上战场,我们不知道这场战争会持续多久——唉,这种事谁知道呢?——我们不知道大约什么时候可以把船收回来,甚至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收回。无意冒犯,我的朋友,可我们是商人,最近的战报让我们对这笔交易有了新的看法。”

“是吗?”使节冷冷地回答道,“请赐教。”

“如你所愿。”罗兹塔说,“一路纵队被全歼,另一路纵队的上校指挥官在战场上牺牲。敌军已经动员起来,展开行动,进入防御状态——当初我们达成交易时可没想到会出现这些状况。战无不胜的军队打了败仗,这导致事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原来如此。”天国之子说,“但我们与贵协会成员已签订契约,这个事实你不会有异议吧?”

罗兹塔摇摇头。“我们不这么看。”他说,“要指出的是,签订合同时默认的条件之一已经发生变化。我已经咨询过我们的几个顶级商业律师,他们都给出了相同的意见。合同就好比一座房子,当地基坍塌时,上面所有的一切都会塌下来。在我们看来,这些合同已经失效且作废了。”

使节挑起一根眉毛。“是吗,”他说,“据我这个外行人对帝国法律的理解—— ”

“帝国法律或许有不同的解释,”罗兹塔打断他的话,“但包租协议是在岛上签订的,受岛屿区法律和法庭的管辖权。我可以告诉你,从此刻开始合同即时失效,就此作废。事实如此。”

“有趣的论点。”使节说,“假设你对合同的诠释是有道理的,我猜你们是希望我们撤回人手,归还船只?”

罗兹塔摇摇头。“完全不是。”他说,“这么做会严重阻碍你们正在执行的计划,这是你我双方都不希望看到的。只是,考虑到租期有可能延长而风险有可能上升,双方认同的支付款项应该重新修正。我们将很乐意继续履行合同。毕竟,”他用一种安抚的语气继续说道,“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因为这件事而破坏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岛屿区和帝国一向走得很近——”

(“才不是呢。”艾莎兹·米萨吉斯在文纳德耳边轻声说,“就算顺风顺水,也要走两天。”

“嘘。”文纳德回答。)

使节皱眉的同时,嘴角却带着微笑。“你们想维持现有的合同,却要求我们支付更多的费用。是这样吗?”

罗兹塔点点头。“坦率地说,是的。”他说,“我认为,考虑到受损的商誉以及错过的商机,要求一笔补偿金是完全合理的。毕竟,当我们的船原地待命的时候,常规的业务往来全都搁置了。要知道,我们可是有不少竞争对手的。”

使节和他的同僚短暂商量了一会儿。“你们想要涨多少?”

显然,圣思·罗兹塔没料到对方会这么问。他张开嘴,又闭上,然后陷入了沉默。使节挑起一根眉毛。

“我们首先需要确定的,”罗兹塔终于开口道,“是该用什么公式科学地算出一个数字。我的意思是,我不希望你们以为我们凭空捏造了一个数出来。”

“你的意思是,”使节回答,“你们想要更多的钱,却不知道到底要加多少。”他站了起来,其余的随行人员也马上站起来。“也许等你们想好了数目,你们会和我们分享这个消息。与此同时,如果你能告诉我,是希望我们继续往船上装东西呢,还是把货物卸下来,我将不胜感激。”

“我——”罗兹塔似乎无话可说了。一阵尴尬的沉默后,此前一直静静地坐着、表现得异常安分的鲁诺·拉瓦多忽然跳了起来。“要不,你们还是先把货卸下来吧,”他说,“我的意思是,直到我们敲定如何付款——”

“恕我冒昧,”使节的声音相当轻柔,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向他。有这样的嗓音,他根本不需要大声吆喝。“你是哪位?你在协会里担任什么职务?”

拉瓦多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他竭力掩饰着。“我叫鲁诺·拉瓦多,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船主,仅此而已。但我敢保证,我的话可以代表所有人,不是吗?”他环顾四周,看着自己的同僚,大家一动不动。“相信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使节盯着他看了大概三秒钟。“很好。”他说完,气势十足地走了出去,余下的人员不顾次序地跟上去。罗兹塔一直等到门在他们身后关上才开口。

“哎呀,我怎么知道會这样?”在其他人开口之前,他抢着说道,“你可真是帮了倒忙。”他瞪着拉瓦多补充道,“让我们看起来像一群傻瓜。”

“我让你们看起来像傻瓜?”

叫骂声迅速激烈起来,文纳德悄悄溜了出去。他很想追上使节,向他道歉,但这么做没什么用处。事实上,除了直接回家以外,他想不出任何明智的举动,于是他就回家了。

“怎么样?”他一走进前门,维特里丝就从会计室里高声问,“情况如何?”

“糟透了。”文纳德一边回答,一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要是我们再努力些,没准会更糟糕。”

“哦,”维特里丝出现在门口,斜倚着门框。“这么厉害啊。”她说,“我就知道。”

文纳德伸直双腿,双脚架在一张矮小的桌子上。“我想我们最好立马离开,” 他说,“直到他们把这烂摊子收拾干净为止。遗憾的是,因为没有船,我们不能出国。唉,要是让我在黑漆漆的巷子里逮到圣思·罗兹塔——”

“怎么了?”

文纳德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一句话,”他总结道,“我们把他们惹毛了。你真该看看那人走出去时脸上那种轻蔑。我是头一次见到。”

“唉,”维特里丝回答,“他们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吧?往好里想,如果一拍两散,我们手头还有船,以及目前为止从他们那里赚到的钱。即使出现了最坏的情况,也只需要把圣思送过去,让他去负荆请罪就得了。”

文纳德叹了口气。“也许吧。”他说,“可我得说,我们这些所谓的商业国度的代表,确实很擅长暴露自己的愚昧无知。”他朝桌上一个浅浅的木碟子探过身,从葡萄串上摘下一把葡萄。“把事情搞砸了是一回事,”他一边咀嚼一边说,“能在同一时间搞砸所有事情,这可太了不起了。”

维特里丝微微一笑。“好了,”她说,“如果能让你心里好受些的话,我刚刚在做这个季度的账。比起去年同期,利润下降了十二个百分点,因此我想圣思说的也算有理。当然,去年的业务特别好,因此严格来说不该这么比较。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我们应该一起出去吃个晚餐,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生意比去年糟糕?得罪了帝国?”

“為什么不呢?谁说我们只能庆祝好事?”

十四

“肉桂。”在充满紧张的长久沉默之后,艾普-埃斯卡托伊的总督说,“肉桂,但多半不是国内的品种。事实上,我认为很可能来自奎尔·哈拉。我说中了吗?”

“很接近了。”首席执政官嘴里塞满食物回答道,“其实,这是个新品种。我在岛上的人随邮件给我送了一箱过来。我想它产自西南,不过他能告诉我的也就这么多了。”

“新品种。”总督重复了一句,同时扫掉沾在手指上的碎屑。“我得承认,真是出乎意料。有办法保证长期供应吗?”

首席执政官向厨子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走了。“我不太确定,”他说,“岛民做生意的方式捉摸不定,我不知道这是一竿子买卖还是长期协议。他们总是将任何与生意有关的事情当作儿戏,一举一动都带着幼稚。”

总督抬起头来。“听起来不怎么让人高兴。”

“也许吧。说实话,我觉得挺烦人的。幼稚的行为在孩子身上显得可爱。在成年人身上,只会让人恼火。”

“我也这么认为。”总督说着放下手中的碟子,“不过,跟热爱自己本行的人打交道倒是个新奇的体验。我想,你是打算用这段话作为汇报的开场白吧。”

“当然,这是个很好的实例。”执政官坐在他的上级对面,手肘放在膝盖上,“就我个人而言,延误进攻计划、干扰军队内部的正常调度,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到目前为止,我们本该有七万人驻扎在佩里美狄亚。可实际上,这些人到现在还留在这里无所事事,几乎忘了他们为什么来这儿,本该做什么。老实说吧,这严重扰乱了我的预算,而且让帝国很没面子。”

总督叹了口气。“我也觉得太不像话了。”

“而且,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执政官手里转着一个从桌子上拿起来的小铜盘,继续说:“特姆莱正在朝这里进军。万一他打败了我们的野战军怎么办?到时候如何向上级交代?”

“啊。”总督微微一笑,“没那么糟糕。显然,他中途停了下来,开始建造一座堡垒。我不得不承认,进展的速度相当惊人。说真的,他们可真是精力充沛,跟我见过的大部分游牧民族很不一样。等这场战事了结后,我想近距离研究一下他们。建立帝国的初衷之一无疑就是接触陌生人群,享受这个过程。”

“恕我直言。”执政官严肃地说,“我认为,要品酒先得把酒酿好。特姆莱停止进军确实让我们减轻了一些压力,这点我同意。但如果我们是按原计划推进的,他们就不可能跑这么远,更不可能捣鼓出那个小小的蚁冢,给我们平添麻烦。事实就是,这帮岛民害得我们要付出生命、金钱和时间的代价,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

总督叹了口气。“必须采取措施,这点我同意。”他闭上眼睛,专心思考,“不能用我们自己的人来驾船,这点相当麻烦。依赖他们的船员会让我们的进展更慢。就不能从哪里雇一些船员回来吗?”

“我考虑过这种做法。”执政官说,“很遗憾,事情没那么简单。我们可以找到足够的人手来充数,但无法保证他们的能力。一般说来,除非是熟手,不然很难操纵那些岛屿区的船。我不想贸然启用经验不足的船员。”

“真的吗?”总督睁开眼睛,“航程不算太长,不是吗?”

“我不敢声称对船只和航行有任何了解。”执政官说,“只能根据行家的意见来行事。但那些人也不是专攻这个领域的,只有岛民才真正了解如何驾驶岛屿区式样的船只。然而——”

“我懂你的意思了。”总督站起来,看向窗外。窗户下方,花匠正在修剪回廊里的橘子树,那整齐匀称的轮廓让人惊叹。“看来,必须接受一定程度的延误了。”他说,“或许应该重新评估一下我们的战略。幸运的是,特姆莱似乎有意要成全我们。”他两手相对,十指抵在一起,像一个走一步看三招的棋手。“暂时先这样决定。”他说,“我要将第六和第九两个营头派给代理司令洛雷登,这样他那里就多了三万兵力。你这边需要多少人?”

执政官思考片刻。“一个营头的兵力足够了。其实,五千人就绰绰有余了。如果你能给我安排一个过得去的指挥官,这件事不难解决。”

花匠们正在给树木整形,让枝叶呈现一个完美的圆球。鉴于树枝会自然而然地向外伸展,这是个艰巨的任务。不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吗:艺术是对自然的颠覆。见仁见智吧。“我在考虑伊斯佩尔上校。”总督说。

“他是个理想的人选。其实让他来做这件事有点大材小用了。”执政官皱起眉头,“我说,要是能把伊斯佩尔腾出来,为什么不让他去对付特姆莱,把那个洛雷登派到我这里?让我们最出色的军官之一去指挥常规治安部队,却把一支主力野战军交给一个外邦人,这似乎太荒唐了吧。”

总督摇摇头。“在正常情况下,我会同意你的看法。但事实证明,如果不是洛雷登司令,特姆莱可没这么配合。伊斯塔阵亡之后洛雷登取代了他的位置,正是这个消息把他吓得魂飞魄散,以至于放弃了原先颇为明智的战略:将战场转移到我们这里。转而像土拨鼠一样在地上打起洞来。因此,我需要洛雷登待在他现在的岗位上,这就意味着你可以带走伊斯佩尔。当然,在你愿意用他的前提下。如果你更倾向于其他人选,请务必直言。”

“恰恰相反。”执政官看起来明显很恼火。总督有些幸灾乐祸地想,多半是因为伊斯佩尔的社会地位高于他,与伊斯佩尔共事,就不得不拿出对待平级偏上的姿态。光是这个场面就很有趣了。

“那就行了。”总督转过头看了看立在墙角的精美的巨型玻璃水钟。水钟的外壳跟装在里面的水一样透明,几乎看不出轮廓,唯有两个容器上的刻度标记暴露了它的存在。这是一个富有的制造商为谋得一份军需合同送给他的礼物。他最终没有拿到合同,但也没要回这个钟,大概是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吧。“我们去柱廊商业街吗?”他说,“可以边走边聊。近来我经常去那里散步,没有什么比有限度的干扰更能让人保持专注了。”

执政官笑了——发自内心的微笑,总督注意到了这点,对这个反应很满意。“我一直想在新鲜食材上货时,抽个空去那里看看。”执政官说,“但最近一直很忙——”

“说真的,”总督敦促他,“谁也不会忙得顾不上新出炉的面包。我的准则是,忙得沒时间亲自去买东西的人从来不值得信任。”

不出所料,这个点的柱廊区非常热闹。书商和文具商已经支起了摊子。不少人边走边看书,顾不上注意前方的路,人群移动缓慢,不时发生碰撞。“回去的路上提醒我到花市看看,” 总督说,“我对他们最近送来的玫瑰花很不满意。没什么比半枯的玫瑰看起来更压抑的了。”

执政官同情地嗯了一声。“我已经说了有一段时间了,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一下送花的方式。所有机构的花都由单一供应商集中供应,这么做的后果就是,质量的好坏全凭运气。几天前,我们理事会收到的一批花居然出现了霉斑,都泛白了。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没法买到替代品。”

“这是个明智的想法。”总督的语气让执政官捉摸不透,“你先试着做些调整吧,让我看看效果如何。”

等过了柱廊,行人渐渐少了,让散步更加惬意。“谁也不会想到这街道是十年前建的。” 执政官继续说道,“对了,宪兵办公室有什么关于重建计划的消息吗?据我所知,现在围城已经结束了,他们还没决定是否要将政府机构留在这里。”

执政官把话题转移到了他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上,转得有些生硬,让总督微微一笑。“我可以确定,总督办公室的主体机构会留在这里。”他一边说,一边从眼角观察这位同僚的反应。“大家觉得,既然我们已经在围城期间建起了一个自己的小镇——而且还建得不错——带着所有的家当搬走简直是浪费。至于是否要重建艾普-埃斯卡托伊,他们将决定权交给了我。”他凝视前方,等待执政官的回应。但他小看了对方的耐心。快要走到拱廊商业街的出口时,执政官才再次开口。

“那么,你决定了吗?我想还没有吧,要不然你早就说了。”

总督停下来,仔细观察着一辆路过的马车。刹车和车轴联动的方式颇为独特。平日里,执政官觉得上级这种几乎对什么都感兴趣的性格颇为无害,甚至值得嘉许,但偶尔也会产生想暴揍他一顿的冲动。

“这要取决于和特姆莱打的那场仗结局如何了,不是吗?”总督说,“如果我们能很快占领佩里美狄亚旧址,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大兴土木的话,那当然要选在旧址动工。那个地理位置太好了。以后往西部扩张,也能变成合适的联络点。反过来,如果不能很快攻下那里,在本财政年度内无法动工的话,我就不得不开始兴建艾普-埃斯卡托伊,否则就会失去我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行省政府拨款。获得款项的条件就是我必须在年底之前动工,这一点我无法改变。没了这笔钱,我就只能从税收和战利品中挤出资金来支持重建,这意味着不得不做出很多妥协。不到万不得已,我不希望走到这一步。现在你知道我有多为难了。”

执政官忽然灵机一动。“当然。”他说,“如果你有一个相当可靠的预期,能从税收和战利品中获得一大笔可观的收入,那你在制定计划时就比较灵活了。”

“确实,”总督面不改色地回答,“这样的话,我会更倾向于重建佩里美狄亚。毕竟,佩城一向是这个地区的中心,人们都以佩城作为自身经济和文化的参照。如果能让人觉得我们是在延续佩城的辉煌,那么之后整合西部的工作也会进行得更顺利。说不定,我们可以将佩城恢复如初。”他弯下腰,注意力显然还在那辆马车上。“不过我觉得,如果这场战争能按原计划展开,对我们才是最有利的。发一笔财固然好,但同时获得拨款和横财不是更妙吗?”他直起身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需要洛雷登司令做的,他已经做到了。只要派遣足够的人手登陆并守住佩里美狄亚,我们就可以拿下无人防守的佩城。正因为如此,岛屿区的这出闹剧,”他微微皱眉,“就更叫人不痛快了。我希望你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若是因为一些琐碎的障碍而错失一个大好机遇,那就真的让人冒火了。”

空气里弥漫起浓烈而独特的新鲜面包的香气,出于本能,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是我们的错,我们不该磨蹭的。”总督说,“可我不想像脱缰的驴子似的在街上乱跑。看来,我们错过了一天中最美好的瞬间,这个事实改不了了。”

他们加快步伐,但等他们到达烘焙坊的拱廊下时,由热烘烘的新鲜面包堆叠起来的金字塔已经散尽热气,看起来憔悴不堪,就像受重型攻城器打击过的城墙。“等我们重建佩里美狄亚,”执政官拉长了脸,喃喃道,“我们至少要建五个烘焙拱廊,分不同时段烘烤。那样就不必掐时间了。”

总督笑了笑。“这么做你就破坏了乐趣所在。要是随时随地都能得到满足,哪里还有期待和惊喜呢。”

“随你怎么说吧。”执政官不怎么信服,“我只是想天天拿到新鲜出炉的面包而已。”

“当然。有什么能比这事更重要呢?”

邮政马车晚点了。这是一件相当不寻常的事。当然,因为战争的关系,交通比以前拥挤的多。在后车厢的一堆行李中,尼莎·洛雷登头疼得厉害,感觉自己像极了一袋芜菁。

她不知道也不关心自己身在何处。这里实在太热了,马车一路直行,忠实地碾过所有的坑坑洼洼。在别的情况下,这种忠实还让人敬佩,但饱胀的膀胱让她觉得很不舒服。这一切似乎还不够糟,她不幸摊上了一个健谈——不,应该说是滔滔不绝——的旅伴。种种折磨让她觉得当初还不如就待在思科纳,面对手持斧枪的士兵呢。

不知道那討厌的女人从哪里得来的印象,认为尼莎想了解她的名字。“你是外邦人,可能会觉得这一套太复杂了。”她说,“得,让我想想该怎么解释。如果我是个男人,那我的名字就是雅思拔·胡利安·艾普-迪亚克——雅思拔是我的名字,胡利安是我父亲的名字,艾普-迪亚克是我母亲的出生地。但我是个女人,因此我就简单地叫作雅思拔·艾普-桑德,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换成我丈夫的出生地艾普-桑德。如果我终生未婚,我就一直是胡利安·雅思拔·艾普-埃斯卡托伊,那是我的出生地。听起来很复杂吧,别担心,”她补充道,“外邦人总要花上一辈子才能搞懂这里头的细微区别。”

尼莎呻吟了一声,转过头去,假装觉得外面的风景(覆盖着乱蓬蓬的干枯白草的沙丘)分外迷人。

“现在,你一定觉得很好奇,”她继续说道,“我搭邮政马车去干什么。啊,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做,但自从我的儿子——我是说次子。长子当然待在家乡,在我丈夫过世后,他继承了家里的产业,是个声名鹊起的音乐家。小儿子在军队里。当然,目前资历尚浅,是每个人都在谈论的新任西部总指挥官伊斯佩尔上校的副官。至于我的次子波利斯,他是艾普-卡立克军械厂的行政长官。不是个特别有意思的工作,他自己都承认,但是在出任这么高级别职位的人当中,他是最年轻的一个,因此也算值得骄傲吧。而且如果在任上干得好,比如扩大产出、降低成本,或者取得任何管理工厂的人该有的业绩的话……他曾经解释给我听过,可我就是个糊涂虫——因此,不用说,每次我去探望他和他太太时,他完全可以安排我搭邮政马车——我刚才提到他新婚的事吗?真是个好姑娘,不过我真的认为他不适合这么安静的对象。说到底,这都是他的选择。而且他是个严肃的年轻人,我相信他是经过深思熟虑,衡量过优缺点才——”

尼莎合上双眼,想隔绝噪音。当然,不管什么伎俩,对付她都不管用。她在银行业打拼了这么久,一眼就能识破谁是间谍。这位大概是个职业间谍。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注定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这条可恶的道路上来回颠簸。她实在不太称职,或许是某个亲戚晚辈顾及情面,给她安排了这份工作。因为无所事事,尼莎花了几分钟来思考将她推到车轮底下的可行性——她应该有足够的体力这么做,但要让它看起来像个意外事故比较难。让她闭嘴倒是比较直接,但以最近一阵子她对天国之子的了解来看,冒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好主意。我还担心他们会对我严刑拷打呢,根本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阴险,伪装得这么彻底。

“我要尿尿。”她板着脸说,“你知道怎么才能让他们停下马车吗?要不然我就只能尿在地板上了。”

这句话成功地让那可恶的贱人闭了嘴。尼莎顿时舒坦了不少。要是一开始就能坦诚相待,她一定会指出女人之间的家常闲聊在她身上只会起到反效果。他们本来可以从一群女间谍中挑一个没那么无聊的,或许还能给她提供些娱乐。

“恐怕没办法。”那间谍几乎克制不住想要尖叫的冲动,放低了些音量回答道,“他们居然不考虑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简直是太可怕了。我的意思是,放一个痰盂,甚至哪怕是一个旧瓶子之类的容器又不会死人。我会让我儿子想想办法的。”

尽管尼莎很烦她,也不得不佩服她迅速恢复镇定的能力。也许她们俩还真有共同之处——都是在外闯荡的女性,又来自不同地方。要是能在这一点上展开对话,一定会很有趣。

“说吧,”尼莎说,“你当间谍多久了?”

那女人瞪着她,然后摇摇头。“这话也太奇怪了——”话刚出口,尼莎就直视着她的眼睛,“你一定是尼莎·洛雷登吧。”她说,“他们说你最近会路过这里。”

“这么说,你知道我的身份。”

那女人大笑。“臭名昭著的外邦女巫?可以这么说。我自己是不相信那一套的,但有不少人相信。当然那都是外邦人。”她迅速补充道,“你的年纪比我想象的要大一些,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开始看走了眼。”

“多谢你了。”尼莎回答,“郑重声明,我不是女巫,我是银行家。你自己也知道,巫术根本不存在。”

马车碾过了一个特别深的坑,尼莎的上下排牙齿撞在了一起。“你肯定是得罪了什么人,才被派来做这份工作。”她说,“这种能把人骨头都颠散了的活绝对是一种惩罚。”

女人耸耸肩。“你猜得还算准。”她说,“反正我是平调过来的。回答你刚才的问题,我干这行有五年了。在这之前,我是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办公室主任。那是一份好工作,我一点也不介意继续做下去。但我在那个位置上待得太久了,以我的资历不可能接受一个外邦人当上级。因此,我就来干这份工作了。”

“我同情你。”尼莎回答,“好吧,既然你都跟我说了实话,你有什么想从我这儿了解的信息吗?我认为没有,因为你说你刚刚才认出我。或者说,你事先已经被交代了一套有针对性的任务,一旦遇上尼莎·洛雷登就开始执行?”

“只是一些很笼统的话题。”间谍回答,“主要跟你女儿的逃跑有关——是事先安排好的吗?有没有得到内部人士的协助,之类的。如果你愿意透露一些这方面的消息,我将不胜感激。”

尼莎将背部挤进两个桶之间的空隙。“那当然。”她说,“不过我能告诉你的也不多,或者都是些你无法证实的。她的逃跑不是事先安排的——至少据我所知。你知道,我和我的女儿压根儿不算朋友。事实上,我们互相憎恨。千真万确。你有孩子吗?”

间谍摇摇头。

“你真走运。”尼莎说,“总之,要说伊苏斯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并背着我策划了那些诡计,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但我很怀疑。你们抓到她了吗?”

“我认为还没有。最新消息是,她在中邦和她舅舅在一起。不过我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权限,听到的都是传言。”

“我理解。”尼莎说,“你知道战争进展得如何吗?在我之前待过的地方,他们什么也没告诉我。”

那女人眯起了眼睛。“你多半已经知道,你的弟弟巴达斯在指挥野战军了吧。”

尼莎摇摇头。“副手而已。”她说,“意思是,他在那里只是充当幌子而已。”

“不再是幌子了。伊斯塔上校陣亡,你弟弟现在是货真价实的司令了。不过,让一个外邦人来指挥四个营头,这主意可真稀奇。无意冒犯,但我不太喜欢这点子。”

“考虑到他以往的表现,我也不太喜欢。”尼莎嘀咕道,“他被打败过一次,其实是两次,因为当他接过麦克森舅舅的指挥权时,他所做的不过是将部队带出草原而已。我们这位巴达斯,如果只是作为副手,他的能力足够了,但我不敢说他有资格当上领头人。我的另一个弟弟高戈斯也一样,只比他稍微好一点。他是个好兵,但缺乏大局观。基本上,这就是当时他在思科纳闯祸的原因,他看不出这场游戏已经不值得玩下去了。请注意,高戈斯一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子。说真的,这是他最大的毛病。”

马车猛地一颠,这次的震动更为剧烈,然后忽然停住了。一桶高档饼干从货物堆跌落下来,差点砸到尼莎的头。“我要是你的话,就会把这个马车夫换掉。”她话音刚落,发现那间谍已经死了。她靠着木桶坐着,一支箭插在她喉咙正中,把她钉在木桶上。尼莎看着间谍的头朝旁边一歪,右肩着地倒了下去,眼睛还睁着。

又出了什么事?尼莎愤怒地想。她四下张望,想看看箭是从哪里来的。要是连道路安全都不能保障,建立帝国有什么用?外面看起来毫无异样,这里的地形过于平坦开阔,毫无遮蔽。如果劫匪倾向于杀掉目击者的话,想逃跑无异于自杀。可待在原地不动也好不到哪里去。藏起来也不是办法,要是他们打算偷货物的话,卸货的时候迟早会发现她。看来,就这样了,她想,白辛苦一场,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一个头盔从侧面的栏杆处露了出来。终于有可以让她发泄怒火的对象了。她捡起那桶饼干,朝头盔顶端两片钢甲被带子绑在一起的地方狠狠砸了下去。结果说不上多好,也绝对令人满意的了。随着一声闷哼,头盔消失在纷纷落下的碎木条和饼干之间。活该,谁让你惹上了最好斗的那个洛雷登,尼莎得意地笑了。就因为我是女孩,不代表我不会耍横。

“尼莎·洛雷登?”声音来自背后,她转身的时候,脚踝卡在两个箱子的空隙间。好疼。

“哎哟,”她说,“是我,你们是谁?”

“我们是来救你的。”又一个该死的头盔,某种面罩似的东西遮住了那人的整张脸。她只想跟人类说话,而不是一堆钢铁,这要求过分吗?

“你说什么?”尼莎说道。

“你弟弟的命令。”头盔人说道,“我们是来救你,把你带回去的。”

尼莎板着脸。“哪一个弟弟?”她说。

头盔人显得很困惑。一块铁板能露出表情,难度可够高的。“高戈斯·洛雷登。”头盔人回答。

“哦。”尼莎叹了口气,“你最好还是回去跟高戈斯说,我不需要他来救,也不想被人救。就算我需要帮忙,也不会叫他。你听懂了吗?还是说,你需要我把这些话写下来?”

这下子头盔人露出了可怜兮兮的样子。“你没搞懂,”他说,“我们是来带你回中邦的。有一艘船在岸边待命。但动作要快,因为一个小时后会有一支骑兵队经过这里——”

“没关系,”尼莎说,“如果你们现在就离开的话,我不会告诉他们你们往哪边走了。帮我个忙,把这堆垃圾带走一些,让它看起来像一桩普通的抢劫案就行。”

可怜的头盔人,她一边说一边想。她可以听到其他头盔人发出的声音——听起来全是嗡嗡声,有一种共鸣的效果,像人在井下说话,跟她死去的丈夫格拉斯不小心把头卡在装满乳清的水桶里效果一样。其他头盔人显得很恼火,可以理解。“很抱歉,”那人说,“但我有命令要执行。你必须跟我走。你和你弟弟的纠葛与我们无关——”

“等等,”尼莎说,“你是思科纳人,不是吗?啊,你当然是。你真的要动手绑架我吗?你知道我是谁,对吗?我是指,除了作为高戈斯的姐姐以外。”

“是的,”头盔人有点惊慌,“但我做不了主。我必须执行命令。现在,站起来吧,我扶你下车。”

“见鬼去吧。”尼莎回答,“确切地说,你还是回去见高戈斯吧。告诉他,我叫他别犯傻了,我已经受够了他以及他那装腔作势的可笑行为。去吧,他不咬人的。除非你告诉他我说——”

就在此时,身后有人悄悄爬上马车,将一个麻袋套在她头上,小心地把她放倒在地,然后蹲在她身边拿绳子把她捆绑起来。“终于清静了。”头盔人说,“把这堆垃圾都卸下来,要误导一下他们。”尼莎在麻袋里闹出了极大的动静。在尽量不磕撞的前提下,两人一前一后地抬着她下了马车。另有一个人负责照看被尼莎用饼干桶砸了头的士兵。还有一个负责将车夫解决掉,后者在胸口几乎同一位置上插了两支箭,但还在试图爬走。他们砍断了固定货物的绳索,将木桶和箱子都掀翻下来,让它砸到地上,到处滚动。调料、香水、香草、美酒以及拌沙拉的香油全都混在了一起。那味道既特别,又浓郁,还带着点异域风情,即使是天国之子也无法辨认出所有的成分。

“行了。”头盔人说着将面罩拉上去,擦拭着前额的汗水。金属面具下的是一个圆脸圆鼻头的人。“你们两个,把马车赶走,之后跟我们在船上汇合。”

正如头盔人所说,在他们离开后约一小时左右,一支骑兵队经过此地。他们发现了两具被剥得精光的尸体,一名是男性,一名是女性,还有一大堆被践踏得不成样子的饼干。没有桶和箱子——之前有一群从丘陵间冒出来的投机分子在几分钟内就把这些桶和箱子解体了。他们将钉子撬出来,留着之后再弄直;小心翼翼地将箍桶的钢条取下,再把板条都收集起来(没断的、可以再次利用的放一堆,断了的放另一堆用来生火)。除了备受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赞誉的肉桂和野玫瑰蜂蜜饼干以外,其他所有的货物都被抢走了。显然,抢东西的人尝了几口饼干就吐了出来,然后在剩下的饼干堆里上下跳动,以防有些莽夫受不了诱惑去吃这玩意儿。

“这就是全部了。”当最后一辆运载木料的马车停下来时,伐木小队的头目哈苏莱叹了口气说道,“我在此证实,从此地到鸽子河之间再找不到比蒲公英更高的植株了。如果要我们往更远的地方去,”抢在特姆莱张口之前,他补充道,“你必须派一支武装护卫队给我们,因为从昨天砍树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洛雷登的哨探在北延渡对岸晃来晃去。你要更多的木料,就必须动手抢。”

又是炎热的一天。不时有面容憔悴的小孩拎着水桶交替着在陡峭的小径上辛辛苦苦地来回跑动。石匠们几乎都要放弃任务了。他们不是正经的石匠,之前从来不需要用到大块的石头,因此部落里原本没有石匠这个职业。没有帽子的人无奈地随机应变:罩在头和肩膀上的麻袋,用细绳在太阳穴处勒紧;面包师用来装面包的那种又扁又宽的柳条篮;在城市陷落时顺手牵羊掳走的上一任佩城总督的旌旗终于派上了用场,像缠头巾一样包在新主人的头上。特姆莱戴着头盔衬帽,与之配套的是一顶他在战争爆发之前从一名岛屿区商人手里买到的一顶精致却完全无法佩戴的巴布塔什盔①。帽子由厚厚的暗灰色毛毡制成,是整套装备中唯一一件勉强合身的部件。他从眼睛上拭去汗水,摇摇头。“那就事与愿违了。”他说,“好了,木料没了就没了吧,我们只能充分利用手头有的材料。谢谢,你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哈苏莱的队伍带来了大量木料。原木堆在一起,宛如一座小城市。但可能还是不够。下层和中层的栅栏已经建好了,每根木桩顶部都被夸张地削尖。平转桥、堤道以及轻便栈道也快完工了。但如果要省下木料完成其余所有的必要工事,搭建上层围栏的提议就不太现实了。特姆莱坐在一个翻过来的水桶上,思考着替代方案。简单的壕沟和土墩——唉,比什么都没有强。但巴达斯·洛雷登见过他用抛石机攻击加强工事,不大可能忘记那些宝贵的经验。没有木材,他们只能在草皮和石头之间做选择。二者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耗时长且效率低。要建造一座够高、够厚、具有防御作用的城墙,需要动用大量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切割足够的草皮。不过,至少草皮取之不尽,而石头嘛——嗯,这里到处散落着因风吹雨打而暴露在外的花岗岩,够建几座塔楼和门楼了,但如果还要建别的,就得去采掘更多的石材。

坐着不动解决不了问题。他站了起来(我的膝盖从什么时候开始疼得这么厉害的?看来我老了),一瘸一拐地穿过木料堆。哈苏莱的人正在用大型起吊机把最后几根原木吊上去。尽管因为疲倦而情绪低落,他仍然忍不住停下来观看:一根百年老橡木像孩子的玩具一样升起来,掠过半空。现在我们也能做到这样的事了。当初是怎么学会的?若是有未来,我們的未来又会是什么样的……

接着起吊机断了。工程师很快就发现,当初他们把一根出现星形开裂的湿木材制成了支柱,用来支撑平衡杠杆。起吊机的承重把它压垮了。这是相当低级的人为失误。特姆莱正在欣赏橡木在半空划过的壮观景象,平衡物落在了地上,橡木也迅速坠落。树干的一头从吊环中脱落,另一头挂在高处疯狂打转,然后直接冲着他甩了过来。不知为什么,他居然因为太过于震惊而没有动弹——

——有人像猫一样纵身一跳,将他扑倒在一旁。原木的一端直接扫过他刚才站立的地方,从他头顶呼啸而过。他想抬起头,但有一只手把他压了下去,将他的鼻子压在泥土里。此时那木头恰好荡了一圈又回来了,最后打在起吊机的侧面,终于耗光了最后一点势能。

“你没事吧?”声音充满焦虑,听起来很熟悉,“特姆莱,你没事吧?”

“嗯。”特姆莱用胳膊撑起身体,嘴里满是泥土,“谢谢。”说话的同时,他想起了这人是谁,“德萨凯?是你吗?”

“是的。”德萨凯回答,“我想我的肩膀脱臼了。真麻烦,我还有几百只鸭子要杀、要拔毛呢。”

特姆莱小心翼翼地站起来。人们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没事,”他对大家说,“没什么实质性伤害——”

“那是你。”德萨凯嘟囔着。

特姆莱伸出手,把他拉起来。“这是第二次了,”他说,“你似乎总能在我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出现。”

“真的吗?”德萨凯扭动肩膀,疼得大叫一声,“好吧,为了表示感激,你可以派几个人帮我杀鸭子。要是能再找个医生来,就更好了。对不起,我刚才说的话很好笑吗?”

特姆莱摇摇头。“你在艾普-埃斯卡托伊住了很多年,是吗?”

“没错。”德萨凯回答,“成年以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那里。”

“原来如此。你会发现这里的医生和你印象中的不太一样,这得事先提醒你一下。”

德萨凯呻吟起来。“就算你们这里的医生蠢得像猪,也应该知道怎么把扭伤的肩膀复位吧。”他说,“就算他们想一边治疗我,一边看我杀鸭子,我也不介意。”

“那行。只要你清楚自己会陷入什么样的处境就行。”

结果,快速而有技巧的一拧让德萨凯惨叫出声又立马痊愈。“你不会死的。”跌打医生兴高采烈地说,“有条件的话,休息一阵子。”他转向特姆莱,“他最好能请几天假。他是干什么的?”

“杀鸭子的。”特姆莱回答。

医生点点头。“胳膊和肩膀的重复运动,不是个好主意。找其他人来替一下,让他歇一阵子。”

“没问题。”特姆莱回答,“这事不难。”

不知为什么,他很难找到志愿者承担宰鸭子的工作。最后不得不把挖壕沟的队伍调了过来,就这样他们还抱怨。他回到自己的帐篷,让德萨凯在那里卧床休息(缇尔丹一直在监督制毛毡的小组)。

“现在好点了吗?”

“很不舒服。”德萨凯咧嘴一笑,“哎呀,说真的,你不会指望我说没事了吧。难得有机会可以占一位国王的便宜啊。”

特姆莱微微一笑。“请便。”他说,“正如我所说,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大家都快把你当成我的守护天使了。”

“利人就是利己。要不然我怎么逃避那该死的杀鸭子的工作呢?”

帐篷里既凉爽又舒服,外面却热得难受。特姆莱想起自己快有三十六个小时没停下休息过了。“陪我喝一杯吧。”他说,“我一直想跟你打听些事。”

“哦,什么事?”

特姆莱拔出瓶塞。“薄煎饼的事,”他说,“你难道真的没继承你叔叔的食谱?”

德萨凯大笑。“哦,食谱很平常:鸡蛋、面粉、水,再用一点鹅油滑锅。他亲口告诉我的,说了很多次。问题是,他自己从来不按食谱来。”

“哦。”

“他就是那样的人。”德萨凯从特姆莱手中接过杯子,继续说道,“一想到有人能在他的独门绝技上跟他媲美,他就受不了。说真的,我不怪他。如果你在某个受欢迎的领域成了无可争议的大师,有什么理由要教会别人来取代你呢?”

“有道理。”特姆莱说,“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不愿意让这秘诀就此失传。”

“那是因为你不是我叔叔。”德萨凯回答道,“我敢担保他要的就是这效果。这样,在今后的岁月里,人们会摇着头说,谁做的薄煎饼也比不上箭匠顿代。你知道,这种事大家记得最牢了。这也是一种名垂不朽,和伟大的诗人没有区别,只不过诗人的难度更大。毕竟,跟对薄煎饼念念不忘的人数相比,有多少人真正关心诗歌呢?”

“原来如此。”特姆莱严肃地说道,“这么说,如果我想要名垂不朽,与其去征服佩里美狄亚,倒不如去学怎么煎面团。”

德萨凯打了个呵欠。“很有可能。首先,它没有那么大的不确定性。无意冒犯,但你能被后人铭记的,很可能是被巴达斯·洛雷登和帝国杀得一败涂地。这也不错,只是名声不怎么好听。但如果人们记住你,是因为你的薄煎饼,那么原因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做的薄煎饼是有史以来最好的。”他微微皱起了眉头,“你打仗就是为了这个吗?”

“并非如此。”特姆莱回答,“哦,我不是没动过念头,刚才看着大家干活的时候我就有过类似的感慨。一百年后,如果大家记得我是那个带领族人发展技术和工程的人,我会很欣慰。当然前提是我能活到那一天。但显然,我不能。到那时候我早死了,什么都不在乎了。”

德萨凯又打了个呵欠,疼得抽搐了一下。“照现在情形来看,”他说,“这是个明智的态度。我不知道巴达斯·洛雷登是否也这么想。他身负丢掉佩城的恶名。你认为他是一门心思想打个翻身仗,还是根本不关心自己的名声?”

“这是你第二次提到他了,”特姆莱平静地说,“为什么?”

“不为什么。”

特姆莱挠挠后脖子。“你不是想刺激我吧?”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谁知道呢。”特姆莱回答,“没准你是在试探我的弱点,想看看提到他的名字时我会不会脸色发白、浑身颤抖。间谍都喜欢这么干。”

“不见得。”德萨凯伸出杯子请求续杯,“据我所知,注意我只是在推测,所有的间谍想要的都是铁一般的事实。你知道的,就是军队调动、武力分布、城市防御系统的平面图、火力攻击的盲点等等。我不认为凭着对你了如指掌就能打胜仗。”

“好吧。顺便问一下,说真的,你是间谍吗?”

“不是。”

“那好,我相信你的话。”

德萨凯低下头。“谢谢,”他说,“不过好奇地问一句,你安插了间谍在敌军里吗?”

“没有吧。”特姆莱回答。

“就算有,恐怕你也不会告诉我,以防我在下一份报告中提到这点。”

“没错。轮到我了:在艾普-埃斯卡托伊被攻下以后,你为什么来到这里?你明显不适应这里的环境。”

“这里环境挺好,只不过大家排斥我,认为我是间谍。”

特姆莱抿起了嘴唇。“这只是部分原因。”他说,“不过,你的举止行为确实格格不入。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岛屿区、科里昂、奥斯拉;你可以往东,也可以待在艾普-埃斯卡托伊等待重建。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更容易融入的城市吗?”

德萨凯大笑起来。“不知道你从哪里得出我可以去任何地方的结论。首先,在艾普-埃斯卡托伊陷落时我失去了一切。为了到这里来,我花光了最后几夸特。即使是这样,我还走了很长一段路,因为我付不起最后一段旅途的车马费。”

“好吧,”特姆莱让了一步,“但这么一来,你最终能去到任何地方都是个奇迹。你就不能——当然,在历经艰难险阻以后——去一个不需要拎着一羊皮袋的水在荒野里跋涉两天才能洗澡、修面的地方吗?我的意思是,你一路上会经过好几个挺不错的城市。我们这儿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

“鸭子。”德萨凯回答,“我一辈子都在默默地渴望在满是鸭屎和鸭血的地方过日子。”

特姆莱认真地点点头,“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他说,“其实这样很不好。我应该出去工作,给大家做榜样的,但外面太热了。”

“有机会就要好好放松一下。”德萨凯附和道,“不过关于你提起的這个话题,我想你应该可以理解我的想法,因为你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是吗?”

“当然。你曾经在佩里美狄亚居住和工作过一段时间。别告诉我你对在那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深恶痛绝,恨不得立刻离开。我是不会相信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厌恶佩城,为什么要在之后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将你的子民变成翻版的佩里美狄亚人?”

特姆莱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沉默良久才开口。“你知道吗,”他说,“我不确定该怎么回答。首先,这只是副作用而已——为了拿下佩城,我们不得不学习如何建造攻城器械,于是我们从基础知识开始自学。然而,等我们达到了最初的目的,如果就此打住,让大家回到草原去放羊似乎又太可惜了。还有,是的,你说对了,我一点也不讨厌在佩城的日子。我很喜欢,那里的市民也很可爱。”

“于是你消灭了他们?无意冒犯,只是问问而已。”

“你的问题很合理。我想这是不可避免的,要伤害敌人,往往会连累到朋友。你不可能把战争和毁灭像硫酸和硝酸一样封存在一个小瓶子里。要拿它们当武器,你就得使劲摇晃。”

德萨凯微微挪动着身子,躺了回去。“确实如此。”他说,“不过,效仿被你摧毁的人又是怎么回事?你觉得是因为内疚吗?或者说,你除掉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取而代之?”

特姆莱皱起了眉头。“我不是故意的。” 他说,“我认为事情就是这样,你越仇恨你的敌人,就会变得越像他。仇恨会营造出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它让你不断接近仇人。有时候我觉得,如果你不了解一个人,就无法真正地恨他。你能伤害鸭子,甚至可以漠然、冷血地宰杀它们,但你不会对鸭子心怀仇恨,这大概是因为你压根儿不了解它们。”

德萨凯微微一笑。“鸭子有什么可了解的?”

“啊,瞧,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小时候,我父亲和叔叔第一次带我去捕猎时就告诉我,一个真正的猎人必须了解他的猎物。我也深信他们‘热爱’那些鹿和野猪。他们谈起这些猎物时充满了感情,似乎在谈论家人一般。我想这是因为他们研究和观察了很久,以至于产生了亲近感。他们总是要求我对被猎杀的动物说谢谢。在我年纪很小的时候,我曾经问过父亲,像这样杀害动物会不会让他难过。他说,是的,他很难受,因为每次他都觉得像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在我搬去佩城之前,我一直不能理解这种感情。如今,我还是不知道怎么解释,但至少我明白他的意思了。”

“解释不通。”德萨凯说,“不过,友谊和爱情不也是一样吗?我想这大概就像我们不时听说的那种可怕的家族恩怨,如果不是彼此相爱,他们也不会那么恨对方了。比如洛雷登兄弟就是这样。”

“三次了。”

“什么?哦,是的,对不起。不过这是个很恰当的例子。”

“你说得对,”特姆莱说,“确实是个恰当的例子。巴达斯·洛雷登曾经是我在这个世上最痛恨的人。现在不是了。也许是因为今时今日是他在追杀我,而不是我在追杀他。”

德萨凯看着他。“如果他真的把你干掉了,你会原谅他吗?”

特姆莱微微一笑。“我已经原谅他了。”

他们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是在吃完早饭出门做生意的时候。尽管如此,也是过了一阵子他们才注意到异常的状况。

帝国士兵出现在街头。有半个排的士兵散布在各个街角,他们的表情异常尴尬,像被心爱的姑娘爽了约的小伙子。文纳德倒是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但因为起得太早,脑子还不太清醒,也就没有去细想这背后的深意。再说了,在岛上,成群结队的人无所事事地站在街角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现象。这种现象应该有一个简单、合理的解释。至少,文纳德宁愿相信这一点。

等到了集市广场,大家全都开始觉得不自在了。因为这里有一个连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站着,武器毫无遮挡全都暴露在外。

“千万别说有人要抢他们的仓库,”艾莎兹说,“这借口太烂了。”

“那人在市场大厦的门上贴告示。”艾希莉指出,“他是他们的人吗?”

“不知道。哎呀,走吧,我们去看看上面写着什么。”

行省政府的行文方式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自布彻皮登第七日凌晨开始(“什么时候?” 艾莎兹问道。“今天,”文纳德回答,“别说话。”),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凭法律赋予他的权力,等等等等,将岛屿区并入帝国西部边缘行省。依照帝国法律,岛屿区公民的所有财产将合法归属于该总督。为保障全面兼并的顺利实现,下列为过渡期间的治安条例: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或离开此地;公民不得与外邦人签订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有超过十人以上的团体在公众场合集会或聚集;所有的武器和军需品即时上交;所有非公民需即刻至外邦人委员会报道;所有建筑不得上锁,以便相关人员进入建筑,清点库存;关于公共秩序的各项规定;关于人口普查以及临时税收的公告——

“他们不能这么做。”艾莎兹说。其余众人一言不发。贴告示的那人把锤子放回包里,走开了,边走边和卫兵队长交谈了几句。

“没关系,”文纳德迅速清点了一下人数说道,“我们只有四个人。”

“你闭嘴吧,文。”这是维特里丝第三次阅读这张告示,“原来如此,都怪你和你那个该死的船主协会。”

“什么?”

“就是那件事引起的。”她压低了嗓子,愤怒地说道,“你们以为可以戏弄他们,敲他们的竹杠,现在好了。”

艾莎兹拉拉她的袖子。“好了,”她说,“我们走吧。照我看啊,那些士兵看起来个个都像随时要拔剑的样子。”

“什么?哦。”维特里丝和另外两人跟着艾莎兹来到市场大厦后面,停在一条小柱廊下。那里已经聚集了几群满脸焦虑的公民,每一群都少于九个人。

“这样,”艾莎兹用大家都听得见的声音耳语道,“我们先回家,尽量收拾些能够轻松携带的钱和贵重物品,想办法到船上去。只要离开岛屿区,他们就没办法追踪我们,或者对我们采取别的措施。他们没有自己的船。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得逞。”

文納德对她拉长了脸。“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对付已经在船上的那些士兵?难道你忘了他们要搭乘这些船只入侵佩里美狄亚?艾希莉,你怎么办?你是公民还是外邦人?”

艾希莉思忖片刻。“你问到点子上了。”她说,“是的,我是公民,因为我在这里有财产。但也许我可以耍些花招,让他们以为我是沙斯特人。但这一点对你们有什么帮助?”

“哎,总得有人出去求救。”文纳德说,“组建一支军队,把这群混蛋扔到海里去。所以你得设法离开并发出警报——”

艾希莉看着他。“别傻了,”她说,“有谁会来救我们?”

显然文纳德还没想过这一点。“雇佣兵,”艾莎兹说,“我们可以招募雇佣兵——见鬼,不管要花多少钱,我们必须把他们赶出岛屿区。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安全了。”

艾希莉摇摇头。“你在做梦吧。”她说,“一支远征军肯定有五万人吧?面对抵抗,你需要至少三倍的兵力才能登陆。我们上哪儿去找——?”

“不对,”艾莎兹打断她,你错了。现在他们是有五万人,但等他们出发去对付特姆莱之后,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一支小小的戍卫队。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对付他们了。”

艾希莉闭上眼睛,又睁开。“到那时他们已经把我们的船带走了。”她说,“这是个不太实际的建议,不是吗?一旦得知我们干的好事,他们就会火速返航,而我们毫无取胜的机会。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对付叛乱分子的吗?”

“一定有什么办法——”艾莎兹话才讲了一半,就见到五名士兵和一名军士朝他们走来。文纳德正准备逃跑,但他的妹妹抓住他的胳膊。“你要是敢跑,他们会杀了你的。”她小声说道。

士兵走近以后,停住脚步。“文纳德·奥泽尔,”那军士说道,“艾莎兹·米萨吉斯。”

文纳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是文纳德·奥泽尔,”他说,“有什么——”

“艾莎兹·米萨吉斯。”

艾希莉、维特里丝和艾莎兹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士等了片刻,然后点点头。“好吧,” 他说,“把他们全带走,回头再确认他们的身份。你们被捕了。”他想了想,加了一句:“这边走。”

十五

“我讨厌被逮捕,”艾莎兹说,“太无聊了。在牢房、审讯室、等候区和会见室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什么事都做不了,也没什么可看的。而且这些地方不是太热,就是太冷,还有食物——”

那天早晨,这里还是一间隐蔽在走廊尽头、令人难以察觉的投资者商会办公室。走廊连接着那道三面环抱着会所的长廊。那天早晨,这里还是藏在一条窄小通道尽头的宽敞的大办公室,是低调和奢华完美融合的典范,是众人梦寐以求、想要一睹为快的地方。众所周知,阿洛伊德·库会长是个狂热的家具收藏家,尤其热衷于收藏在佩里美狄亚经营了六代人的阿拉晋家族制作的那些精致昂贵又完全不实用的骨质和象牙桌椅。大家都说,她其实并不怎么喜欢这些家具,之所以收藏只是因为它们的稀有和贵得离谱的价格。阿拉晋家族因佩城的沦陷而灭亡,造成了供应稀缺,如今这些家具很有可能大幅升值。人们说,只要能一睹一百五十年前卢卡斯·阿拉晋用一根完整的鲸鱼骨雕刻出来的奇形怪状且略显荒诞的灯柱,就算在办公室外的大理石硬板凳上坐一两个小时也值了。

“你经常被逮捕,是吧?”文纳德问道,“抱歉,我只是好奇而已。”

艾莎兹耸耸肩。“看你在什么地方。”她说,“在某些地方,这是一种认可的表示,类似于当地人在用自己的方式跟你说,‘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美丽的城市’。有一阵子,我常去贝佐斯拜访,我和那里的税务局警卫室的看守人很熟,经常一起下棋,有时候我还帮他们缝扣子——”

“就你?”文纳德打断她,“你什么时候会缝扣子了?”

当天晚上,这里变成了新任岛屿区副总督贾维克市长的办公室。不知为什么,跟几个小时前比起来,走廊显得更暗更阴冷,大理石凳变得更硬,能看到著名的阿拉晋作品也不再是当务之急了。事实上,维特里丝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似乎她自己成了一样新增的收藏品,被丢在仓库里等待分类、盖章再放进柜子里。她以前认识一个收集鸟骨架的人。这个人跟她描述了如何剥皮、如何煮熟并分离脑子和肌肉、如何漂白骨架、如何完整地搭建陈列品。她当时居然觉得这番话颇为引人入胜,尽管有点恶心。

“我想说明的是,”艾莎兹说,“被不同的人逮捕有不同的含意。说不定这不是什么坏事,只是想更好地了解我们而已。”

文纳德叹了口气。“那你又该如何解释为什么这里只有我们?”他说,“难道你认为,在他们眼里,整个岛屿区只有我们这几个人才值得结交?”

艾莎兹两只又细又长的手摆出恼火的姿势。“行啊,”她说,“尽管自怨自艾吧,反正不关我的事。我只是看不出你这么做有什么用。毕竟,焦虑地坐在这里,对改变我们的境遇没啥帮助。但是,如果你认为这种态度有用,那就请便吧——”

“艾莎兹,”艾希莉抬起头来,盯着她的眼睛,“闭嘴。还有你,文。我知道你們都很害怕,觉得斗嘴能减轻恐惧,但这种行为已经让我厌烦了。”

“你说的是你自己,”艾莎兹不耐烦地说,“我一点也不害怕——”

门开了。两名卫兵一直像雕像般站在他们身后,堵住了后方走廊,此时打手势示意他们站起来进去。“瞧着吧,不会有事的。”艾莎兹悄声说道。其他人没理她。

副总督贾维克是个圆滚滚的家伙,在天国之子中算矮的,头顶像鸡蛋一样光秃秃的,下巴有好几重,周围一圈毛茸茸的胡子。他看起来既不凶恶也不友善。事实上,他给人的基本印象是疲惫。当然,这完全可以理解。吞并一个国家可不是件轻松的事。

“名字。”他朝着他的文书—— 一个有着棕色卷发的年轻的外邦人,而不是这四个岛屿区公民说道。文书照着名单把名字念了一遍。他的发音糟透了:艾莎兹·米萨吉斯念成伊苏·穆瑟基斯,文纳德和维特里丝的姓变成了奥兹。他对佩里美狄亚名字倒是挺在行的,除了把佐希思的重音念错以外,其余部分都处理得很好。

“谢谢。”副总督说。文书坐下来,开始整理满满一盘的蜡板。发给帝国军士写报告的正是这类蜡板。“也谢谢你们。”副总督接着说道,显然他刚刚才注意到这几个岛民,“我希望没有给你们带来不便,但有些事非做不可。你们全都是巴达斯·洛雷登司令的朋友——”

“等等,”艾莎兹打断他的话,“我不是。”

贾维克微微偏了偏头,这样既不会扭到脖子又能看到她。

“哦,”他说,“是吗?”他看着正在点头的艾希莉,继续说道,“你们两个,她说的是实话吗?”

文纳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是的,先生。”他说,“我想她从来没有见过他。”

“原来如此。”贾维克说,“哎呀,没办法,看来在战争结束之前,你不得不和他们三个待在一起了。至于你,”他继续说道,“你是维特里丝·奥泽尔。”

“是的。”她很惊讶,贾维克的发音准确无误。

“大概七年前,你跟高戈斯·洛雷登有过一段暧昧的关系。”

维特里丝叹了口气。“没错。”没等文纳德替她否认,她抢着说道。真惨,她对文纳德隐瞒了这么久的秘密终于暴露了。“不过,说暧昧关系有点过了。通常大家管这种关系叫一夜情。”

贾维克点点头。“我说错了。”他说,“档案里是这么写的。啊,我很抱歉目前必须将你们四个软禁在家里。我知道你们是无害的,但只要洛雷登司令担任主力野战军的指挥官一天,你们就有可能被人抓去当人质来对付他。能够确知你们安全,没有卷入战争,我们会更放心。我相信你们在仔细思考以后也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众人一声不吭。

“我们会尽量妥善处理此事。你们将被软禁在奥泽尔家,也就是第四条横巷的第十六号,对吗?不用说,我会安排卫兵驻守在那里。他们会有自己的露营地、盥洗处、伙夫等所有后勤装备,用不着照顾他们,也不用提供饮食。你们每天可以有一个时辰接待客人,当然必须有士兵在场。有问题吗?”

维特里丝从眼角瞟到了那个大名鼎鼎的灯柱。为了看得更清楚,她微微转过头。那玩意儿果然很丑,跟她想象的一模一样。

“依我看,有点名不副实。”副总督说,“当然,我不是什么专家。但我认为晚期的阿拉晋后代几乎就是在模仿经典时期的作品。而且,不幸的是,他们倾向于将更适用于小工艺品的技术用在大件的物品上。拿那个双耳大杯做例子,看,就在那儿。”

众人随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一个安放在小小象牙底座上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头状的东西。头盖骨被锯掉了,整个脑腔部分就是杯子。手指骨精巧地连接起来,形成两个手柄,分别安插在两个耳洞里。“真是个有趣的物件,不是吗?”贾维克继续说道,“我相信这原来是草原部落一个叛变了的王子的头。大约在一个世纪以前,他在内战中被打败,胜利的一方将他的头送到佩城制成杯子。这是洛雷登司令年轻时带回来的战利品之一。它多半是唯一的头骨制品,不过在我老家的收藏品中,有一个跟它类似的雄鹿头工艺品,是苏达斯·阿拉晋相当早期的作品。”

维特里丝觉得有点恶心。

“这玩意儿很贵重吗?”艾莎兹问道,“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刚好知道哪里有一个长得差不多的工艺品。”

(艾莎兹的坏毛病,维特里丝想。)

“真的吗?”副总督贾维克身子微微向前倾,“货真价实的阿拉晋作品?有出处的?”

艾莎兹皱起了眉头。“我想是的。当然,我得确认一下。如果是真品,大概值多少钱?”

“钱不是问题。”贾维克回答,“如果你能告诉我拥有这件物品的人叫什么,我会跟进的。谢谢。”

“佐内·凯克。他的摊子在长码头的尽头,随便问个人就知道了。”说到这里,艾莎兹才意识到贾维克说的“钱不是问题”到底是什么意思了。真可怜,她认识凯克有好几年了,人家可从来没得罪过她。“不过,这事有一段时间了吧。”她迅速地补充道,“没准儿现在他手头已经没有那玩意儿了。”

贾维克耸耸肩。“如果是真品的话,我保证能追踪到它的下落。不过今天要谈的不是这个。”他微微转过头,盯着艾希莉。“得了,”他说,“我想你大概要指出,因为你是沙斯特公民,我对你没有管辖权。要扣押你,我就得冒着惹上外交纠纷的危险。啊,首先我认为你充其量有双重国籍,而有很大的可能,你跟其他三个一样都是岛民。不过我不打算去深究这个问题,因为我没有那么多时间或精力。这么说吧,我建议你在我们能够看顾并保护你的地方乖乖待着,这么做也最符合你和受你监护的忒乌达斯·莫罗辛的利益。你们两个多半是洛雷登司令在家人之外最亲近的人了,这种关系自然也给你们带来了危险。如果你认可我说的话——你是个明智的年轻人,我相信你会认可的——我们就不提那些无聊的公民权以及管辖权之类的话题了,也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你同意吗?”

艾希莉看着他,就像看着自己在擦得锃亮的头盔面罩上的倒影一样,白费力气。“我想是吧。”她平静地说,“毕竟,就算你們放了我,我也做不成什么生意。”

贾维克微微一笑。“谢谢你提醒我。这么说吧,行省政府已经接管了沙斯特银行在此地的特许经营权——我们已经发公文给基金会使之合法化,我相信不会有什么问题。顺便说一句,你在会计记录方面的清晰和细心值得称赞。等局势平静一些,我想他们会很乐意让你回来担任文书组长的。”

艾希莉注视着他,过了很久才点点头。“你们可真是太抬举我了。”

“除非,”贾维克继续说道——边说边密切观察着她——“除非你有兴趣加入洛雷登司令的部队,跟随他前往下一任职务所在地。就像过去一样,你不觉得吗?”

“我不这么认为。”艾希莉回答,“我对军队的行政事务一窍不通。”

“啊,你用不着急着做决定。”贾维克说,“让我们看看最后的结果如何,好吗?现在嘛,恕我不能奉陪。谢谢你们的时间以及关于阿拉晋头骨制品的提示。我一定会跟进的。”

两名卫兵向前一步,岛民迅速站了起来。“还有最后一件事。”艾希莉问道。

“什么事?”

“你提到忒乌达斯——忒乌达斯·莫罗辛?你们要对他怎么样?”

贾维克微微一笑。“再次谢谢你提醒我。我跟他谈过了,他打算加入洛雷登司令的部队。有意思的是,最近刚被草原人扣押的经历似乎让他掌握了些颇为有用的当地消息。我敢说,要是他知道你在这里,一定会致以美好祝福的。”

艾希莉皱起眉头。“这么说,他已经离开了?”

“不是已经动身了就是在路上。”

“我明白了。只不过,我手头有一件属于巴达斯——洛雷登司令的物件。是一把剑,一把好剑。我还在想,忒乌达斯出发的时候可不可以把剑带给他。”

贾维克点点头。“古朗剑,”他说,“绝世精品,不是吗?又是他哥哥送给他的礼物,因此也具有情感价值。放心,我们已经安排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提起这件事。”

他对卫兵点点头。没过一会儿,岛民们就回到了走廊上,被迫加快脚步以跟上卫兵的步伐。很快,他们就气喘吁吁地来到了奥泽尔家,简直热坏了。前门开着,门两边各站着一名卫兵。

“等等。”艾莎兹刚开口,一只手在她腰椎上一推,将她推进了房子,门随即在她身后关上了。大厅里还有两名士兵,院子里有三名。其中一个五十出头的又高又瘦的男子自称是卡罗中士,宣称只要他们不制造麻烦,大家应该可以和睦相处。

“我不太喜欢他。”跟着维特里丝走向南后厢的卧房时,艾莎兹悄声说道,“事实上,我不喜欢他们任何一个人。”

维特里丝没有回答。事实上,她已经沉默了有一段时间了。

“我不知道,”艾莎兹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我们的船怎么办?其他财产呢?他们不能就这么拿走吧。老天啊,我们该怎么活下去?还有,我们该做些什么?说真的,只要他们事后能离开,让我们得以安生,我宁可他们大肆劫掠一番。被人打劫是一回事,可——”

“艾莎兹,”维特里丝打断她的话,重重倒在床上,“拜托,我头疼得厉害,我需要躺下休息一会儿。”

“什么?哦,好的。我去看看是不是能让他们至少给我拿些衣服来,如果他们没有把衣服也全都没收的话。”

她走了吗?

维特里丝闭上眼睛,点点头。“是的,谢天谢地。她是个挺不错的人,我其实还是很喜欢她的。只不过,一想到要跟她无限期地困在一个地方,我就毛骨悚然。”

可以想象。

维特里丝笑了。“我想,和任何人困在一起都挺惨的。”她说,“但我想,跟我们面临的困境比起来,这只是个小问题。说真的,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我要知道就好了。

“哦。”她叹了口气,“当那个可怕的家伙提起高戈斯·洛雷登的时候,我简直要羞死了。我想我将不得不向文好好解释一番。他一定会暴跳如雷的。只要想想他混的那个三教九流的圈子——”

也许你当初就应该告诉他。不过,我也明白你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噢,我应付得了文。亚历克修斯,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在我看来,现在这局面简直糟糕透了,而这全都是我们的错。我们不该挑衅他们。”

唉,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我相信,一旦战争结束,他们就会离开。之后就看你怎么好自为之了。当然,他们会将船和船员带走,直到培训出自己的人手。换了我的话,我会好好想想今后要去哪里。

“哦,”维特里丝重复道,“你是说,永远离开岛屿区?我从来没有……啊,太可怕了。真的,他们不能这么对我们。”

别指望他们大发慈悲。他们不需要你们。多半会将岛屿留下来当海军基地,到时候会有旅馆、商店之类的需求出现,但他们更愿意使用自己人,因此很可能会把你们集体迁往帝国中心的某个地区。这是他们保证控制权的有效方式之一。

维特里丝安静地躺了一会儿。“你认为我们该去哪儿?也许可以去科里昂——但那里很热,我恐怕无法适应。再说,我们又该靠什么来维持生计呢?我想这取决于是否能带着财物离开。我们应该可以开家店,尤其是如果艾希莉跟我们在一起的话——论生存能力,她是天生的斗士。我想文在科里昂有些朋友,也许他们会伸出援手。”

也许。当然,要不了多久,帝国又要吞并科里昂了。依我看,如果我是你的话,我要去的地方会比科里昂远得多。

她摇摇头。“听了你的话,我真的开始灰心了。”她说,“我没说你说得不对,只想知道为什么这一切发生得如此之快。”

很简单,只因为巴达斯·洛雷登拿下了艾普-埃斯卡托伊。他们原本会在那里停滞长达十年之久,而且也没有胜算。说不定,没有巴达斯他们永远不可能成功。艾普-埃斯卡托伊是坚不可摧的,根本无法绕过它,帝国又没有舰队。现在,艾普-埃斯卡托伊陷落了,帝国有了舰队。一个人是如何影响元理的整体流向的,这个研究课题绝对吸引人。要是我还活着就好了,我可以就这个课题写一本书。

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人说话。

“搞什么鬼——”伊苏斯终于打破了僵局,“她怎么在这里?”

高戈斯皱起了眉头。“别这么说你母亲。”他说,“来吧,这可是个历史性的时刻,我们一家首次重聚,在相隔——多少,尼莎,在相隔多少年以后?绝对有二十年以上了。”他思考片刻,弹了下舌头,“伊苏斯,你今年几岁了?二十三?”

桌子的正中央,高戈斯放了个杯子来接屋顶漏下来的水。这个杯子是他们的父亲用一片从头盔上切下来的钢板打出来的,而这头盔又是父亲的父亲从战场上—— 一百多年前中邦的最后一场战争——捡来的。雨水落在杯子里,发出叮当响声,像锤子轻轻打在铁砧上又弹开。

“二十三,”高戈斯重复道,显然没人想加入对话,“也就是说,离上次我们全家围坐在这张桌子前有将近二十四年了。唉,很高兴看到大家都没怎么变。”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一动不动地坐着,像钟塔里没上发条的机械铁人。尼莎正在生闷气,她双臂交抱着,仰着下巴,凝视着窗外的大雨。伊苏斯正在将一块布撕成布条,牙齿咬着布的另一端。大家都懒得去清理之前三顿饭用过的杯子和盘子。不过,至少克利法斯花了点时间碾碎了一两只蟑螂。高戈斯坐在桌子一头的主位上。为了这个隆重的时刻,他特地穿上了科里昂织锦缎做的新衣新裤,还戴着他父亲的戒指。这是在家族里代代相传的。

“你会发现你的房间还保持着老样子。”他对他姐姐说,“衣柜是原来的衣柜,床也是原来的床。当然,你得和伊苏斯住一个房间,但这应该不成问题。不过,也许我们应该考虑一下,将原先放苹果的储存室改装成另一间卧室,要不然家里就显得有点挤了。”

“你睡哪里?”尼莎头也不回地问道。

“那还用说,我睡父亲的房间。”高戈斯回答道。

“就知道。”

伊苏斯已经将那块破布撕成了布条,现在开始将布条撕成小块。“来吧,”她说,“快点说出来吧,早说完早安生。”

“说什么?”

她将手搁在桌子上。“你马上会说,”她说,“‘可惜巴达斯不在这里,不然我们就阖家团聚了。’难道不是嗎?”

高戈斯眉头微蹙。“好啦,没错,如果巴达斯也在这里就好了,可惜他不在。他现在有自己的生活了,正在大展宏图。他知道,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回来,他的家永远在这里。”

“哦,天哪,”伊苏斯用她那只残缺的手拍着桌子,“高戈斯舅舅,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她带到这里来?好,反正我不会跟她住一个房间,说话算话。我宁可睡在草屋里。”

“好啊,”尼莎喃喃自语道,“你去啊。”

“尼莎!”

老天啊,尼莎想,他说话的样子跟父亲一模一样。这可实在……不舒服。高戈斯怒视着桌边每一个人,双臂令人不安地抱在一起。他马上就会让我把粥吃干净了。

“还有你们这几个,行行好吧,我们之间确实存在分歧,天知道——没错,用不着你们说,我自己承认,大部分是我的错,我不打算在这件事上含糊其辞。但,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让我们坦白地说吧,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他停下话头,再次用愤怒的目光环视了一圈,“尽管我很不愿意走到这一步,但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这么做的。让我们从你说起,尼莎。你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完全没有是非观。除了你自己,你从来没有关心过任何人、任何事物。在思科纳陷入危机的时候,你一走了之,将所有靠你来维持生计的人留在原地等死。我是唯一一个想办法去挽救的人。我带走了一部分人,把他们带到这里,但你完全不关心。你背叛了一座城市—— 一整个城市啊。就因为你不想还债,成百上千的人等于被你宣判了死刑。

“还有,你对待自己女儿的方式简直令人厌恶。当我把她带回思科纳的家的时候,你是怎么做的?你把她扔进了监狱,看在老天的份上。还有你,伊苏斯,你也别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你是最没有资格的人——你想谋杀自己的舅舅——你闭嘴,让我讲完。你为了一件根本不是巴达斯的错的事。他只是在尽职工作而已,他压根儿不知道那人是你的叔叔,他那时候甚至根本不知道有你的存在。我对你的遭遇深表遗憾,但,说真的,你只能接受现实,趁你还有一丝理智,学着做一名头脑清楚的正常人吧。

“至于你们两个,”他忽然掉头,怒视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你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們什么都有。有农场,还有巴达斯寄来的钱,每一夸特都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攒下来的。可你们做了什么?你们肆意挥霍,把钱全都浪费光了。老天啊,要是我能得到你们所拥有的一切,就在这里,在家里,干着我们的老本行,而不是满世界流浪,为了维持生计去打架、去欺骗、去压榨旁人——你们知道吗,我平时不怎么容易发怒,但这事真的把我给惹火了。”此时,周围一片寂静,似乎就连雨水也不再往钢制的杯子里滴了。“老实说,我们当中只有一个人可以说是一直在往正道上走,总是先人后己,那就是巴达斯——也正是因为我们的所作所为,他成了唯一一个不能回家的人。难道不是吗,克利法斯?佐纳拉斯?当他需要一个干净而安全的地方时,他回到了这里。然而,当他发现了你们两个做的好事以后,他感到如此厌恶以至于无法继续留在这里。看看他现在在哪里吧,相当于流放了。都是你们两个的错,我真的无法原谅你们——但我必须原谅,因为我们是一家人,不管做了什么错事,都要待在一起。不过,我求求你们了,为什么你们就不能做出点努力,别再像被宠坏的孩子一样互相斗嘴了呢?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人说话。然后伊苏斯咯咯笑了起来。“对不起,”她说,“说真的,这太好笑了。尽管干了那么多可怕的事,我们却注定是和和乐乐的一家子。高戈斯舅舅,你真是绝了,真的。”

高戈斯转过来,瞪着她,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你什么意思?”

“哦,拜托,听听你说的是什么话。我只是好奇,你还记得巴达斯舅舅杀了你的儿子,把他的身体做成了——”

“闭嘴。”高戈斯深深地吸了口气,让自己保持冷静,“如果一直为过去的事打击自己,再互相伤害,那我们不如就此放弃。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关键是我们将来要做什么——我们得一起努力。至少,该有的都有了。我们有农场,还有彼此,没有农场主或外人紧盯着我们——”

“行省政府呢?”仍然盯着窗外的尼莎打断了他的话,“说不定他们自己消失了。”

“我能对付他们。”高戈斯回答,“没什么可担心的。真的,只要我们一家人团结在一起,就再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最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我们熬出头了。漫漫长途,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走一些弯路才能回到正确的路上。但是现在没关系了,我们回家了。要是你们这些人能理解——”

克利法斯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你去哪里?”高戈斯问道。

“去照料猪群。”克利法斯说。

“哦,”他吐出一口气,似乎放松了下来,“这样吧,为什么我们不一起去照料猪群呢?做一些有用的、有建设性的事情,总比像猫头鹰一样闷闷不乐地围坐在这里强。”

他的语气表明,参加与否是无法自由选择的。

外面,天开始黑了。大雨将院子的最低处变成了泥水潭。排水的沟渠又被峨参①堵住了,还没有人过来清理。尼莎穿着从沙漠地区一直穿到这里的沙滩鞋,感到脚趾间都是泥巴。

“你觉得我们还要忍受多久?”伊苏斯在她耳边悄声说道,“难道他真的以为我们会留在这里,在余生中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尼莎把头转开。“我才不管他在想什么呢。”她大声说道,“同样,你在想什么我也管不着。这简直太荒唐了。走开,别烦我。”

伊苏斯笑容满面。“你以为,你可以把他骂醒,像在思科纳时那样对他发号施令。”她说,“哈,我认为没用,他已经无药可救了。不过,往好里想,据我所知,他实际上已经把这个可怕的国家献给了帝国,迟早他们会把他关起来,让他摆脱痛苦的。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猪圈的味道很难闻,已经有一个星期没人来打扫了。雨水从屋顶的一个洞里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道泥浆水,从门底下流到院子里去。高戈斯似乎不介意被雨淋湿。他的全新绸缎衬衫多半已经被毁了,但他没注意到,或者压根儿不介意。他就像个小孩,因为得到大人的允许可以帮上忙而兴奋不已,伊苏斯想。可惜。总的来说,要是巴达斯舅舅也在这里那就太有意思了。他和高戈斯舅舅可以在齐膝深的猪粪里互殴至死。

“来吧,佐纳拉斯,把耙子给我。”高戈斯说,“尼莎,你拿着铲子。”(尼莎待在原地不动。)“克利法斯,独轮手推车在哪里?哎呀,我的天哪,你不会是还没修好它吧?我记得上周就叫你去修的。除了我之外,这里有谁在干活吗?”

“家人团聚。”巴达斯·洛雷登待在原地不动,“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说你长大了之类的话。”

忒乌达斯·莫罗辛在帐篷口僵住了。“我以为你看到我会很高兴。”

巴达斯闭上眼睛,懒洋洋地把头往后一靠。“对不起,”他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希望你没有来。”

忒乌达斯呆住了。“嗯?”

“要是我说,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巴达斯继续说道,“你一定会认为我是个很残酷的人。你可能不理解,我这么说是为你好。”他睁开眼睛,站了起来,但并没有走向那个男孩。“看到你安全而健康,我很欣慰。”他继续说道,“请相信我这话。但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不应该搅和到这场战争里。你应该待在岛屿区,在那里你有大好的前途。”

忒乌达斯正打算说什么,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变了,他想,我预料到他会有变化,也许是老了一点、瘦了一点之类的,但并没有。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他变得更年轻了。“我想到这儿来。”他回答道,“我想见证你打败特姆莱,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我相信你可以做到。我要在现场亲自见证这个过程。这么想很糟糕吗?”

巴达斯微微一笑。“是的,”他说,“不过,别担心了。既然你已经到了这里跟我在一起了,那就别闲着。”

忒乌达斯松了口气,咧嘴笑了,因为他说“那就别闲着”时的语气跟过去一模一样。他早该知道不会有什么真情流露的戏码,不会有拥抱或眼泪之类的,反正他也不需要。他真正想要的是让日子回到从前,回到当初沙斯特士兵闯入他们家,让一切都变了样之前。“好,”他说,“你要我做什么?”

巴达斯打了个呵欠,现在他看起来是真的很疲劳了。“让我们看看,艾希莉是怎么教你記账的。”他说,“如果你平时留心,上手应该很快。在处理文件方面,没有人比得上艾希莉。顺便问一句,她最近怎么样?”

他言辞之间似乎别有深意——看来,他还没有听说那件事。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不告诉他?“上次我见到她的时候,”忒乌达斯小心翼翼地措辞,“她还好。”

“很好。亚历克修斯呢?他怎么样了?你最近见过他吗?”

这一次忒乌达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他真的不想成为传递噩耗的人——更何况还得被迫透露在岛屿区发生的事。但这事他迟早得说,他也不想撒谎……“亚历克修斯,”他重复道,“看来你没听说。”

巴达斯眼神锐利地抬起头来。“没听说什么?他是病了还是怎么的,对吗?”

“他过世了。”忒乌达斯说。

巴达斯静静地坐着。“他们俩都去了。”

“什么?”

巴达斯摇摇头。“没什么,”他说,“抱歉。我昨天刚听说,我的另外一个朋友也过世了,是我在验甲所时的同事。他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忒乌达斯的嘴变得很干。“有一段时间了。”他说:“真的很抱歉,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

“没关系。”巴达斯说(毕竟,先死后葬,历来如此,尽管也有例外),“他老了,这种事很正常。只是——唉,觉得有点古怪。我以为如果有这种事我应该会知道的,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

“有一段时间,你们关系很好,对吗?”忒乌达斯说,话一出口他就意识到这话可能雪上加霜了。

“是的。”巴达斯说,“但我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了。如果你记得他是如何过世的,不妨说来听听。好了,让我们给你找点事情做,还是说你希望能休息一下?今天一整天,你应该都在旅途中吧。”

“没事。”忒乌达斯说,“你刚才是说,希望我做一些关于账目的工作吗?要管理一支军队,肯定有不少文书之类的事务。”

巴达斯笑了。“多到你不敢相信。”他说,“至少这支军队是这样的。不知为什么,在麦克森麾下时我们几乎从来不管这些。而眼前这些人,离开单据、申请书、报告以及鬼知道其他什么文件,他们几乎什么也做不成。”

忒乌达斯坐在东歪西倒的小折叠桌后面,少许纸张和蜡板盖住了桌面。在岛上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当过正式的学徒或合同工,但见识得多,文书的工作他已经足够熟悉了。“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先对一下日月账。”他说,“你有算筹吗?”

“在那个木盒子里。”巴达斯回答,“什么是日月账?”

忒乌达斯笑了。“对不起,”他说,“在我们那里——我是指,在岛上,这是他们对标准复式记账法的称呼。”笑容仍然挂在他脸上,像中钢盔①的面罩一样,一张钢铁的假面。“你知道的,就是收入和支出。我们在左边一栏画个小太阳,右边一栏画个小月亮。”

“啊,好的,当然可以。那可真是帮了大忙了。”

忒乌达斯打开盒子。盒子是雪松木制成的,散发出一股甜香。它的颜色是白的,晕染着一抹绿意。木盒里面有一个袋口以一根丝绳扎紧的小小丝绒袋。他打开绳结,倒出一把他平生所见过的最精致的算筹。算筹是由牛油黄的金子制成,有着代表帝国品质的细腻做工,正反两面都刻着寓言人物的深浮雕。不用说,他根本看不懂算筹上刻的铭文和人物图案。这些算筹是帝国样式,描绘的是天国之子的文学作品,刻的也是天国之子的文字。

“算筹原先属于一个叫伊斯塔的人。”巴达斯说,“我从他手里继承了这玩意儿,还有这支部队。你喜欢的话就留着,我讨厌算账。”

“谢谢。”忒乌达斯说。盒子里除了算筹还有一小截粉笔,他用粉笔来画线条——实线代表整十,虚线代表中间的五。“不过,你确定要送我吗?这些算筹看起来很贵重。”

“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巴达斯回答,“跟这帮人混在一起,你估算价值的方式会变得完全不同,你久了就明白了。”

忒乌达斯完全不懂,但还是点点头。“你确定就好,”他说,“能用上这些算筹是我的荣幸。”

巴达斯笑了。“大概就这样了。”他说,“听着,我们准备出发了——困在这个地方的时间比预计的要长得多,严重耽误了行程。我现在得离开去处理一些事情。你在这里单独待一会儿行吗?”

“应该没问题。”忒乌达斯边回答边将算筹摆在线上,“手头这些活儿足够让我忙一阵子的了。”

之后的一个小时左右,他的脑袋被工作填得满满的。他要全力应付除数、商、被乘数;要找出录错地方的收入项;还得竭力看懂巴达斯手写的字迹。他能感觉到算筹留在指尖的如织物般滑腻的手感,能听到当他将算筹扔回袋子里时它们互相碰撞发出的轻柔的当啷声。可这还不算,等他沉浸在更复杂的计算中时,算筹上雕刻的图案居然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中,就像从磨刀石上飞溅出来的金属碎片嵌入磨刀人的手中一样。有一幅浮雕描绘了军队向战场进发的场景。前景有一名天国之子骑在又高又瘦的马上。在他身后,是尸体和人头的海洋。在钢雕师的凿刀下,每一个牺牲者都不过是寥寥几笔。有一幅刻了一座由收繳来的武器堆成的纪念碑。为了庆祝胜利,纪念碑竖立在战场上——剑、长枪、头盔、胸甲、护臂、护腿堆得高高的,顶端矗立着代表帝国的光芒万丈的太阳标志,如同矗立在山峰上的信号塔。另有一幅浮雕刻了一座正在被围攻的城市,背景是高高的塔楼和棱堡。在前方战场,工兵顶着防守方的箭雨和抛射物,在高高的柳条盾的掩护下挖着隧道的出入口。还有一幅描绘军械厂的浮雕,图上有两个人用木桩将一副头盔挑起来,而第三个人则在旁边看着。因为看不懂文字,忒乌达斯不知道这些浮雕纪念的是哪一场战争、哪一次围困,攻打的又是哪一座城市。但这无关紧要,它们可以是你想象的任何一场战争、任何一次围困以及任何一座城市(因为,从远处、从战场以外看去,所有的战争、围困以及城市都很相似)。在忒乌达斯看来,这很可能是故意的。帝国永远都处于战争中,永远都在庆祝新的胜利,因此不管是刻在算筹上的图案还是军队的行军曲,将对胜利的庆祝描绘得模糊一点、普遍一点,这是一种非常明智、非常实用的做法。

他想起自己忘了件事,就是他刚才扔在地上的行李:一个小旅行包以及一个包着油布的长长的包裹。恰在此时,巴达斯走了进来。

“我刚想起一件事。”忒乌达斯说,“很抱歉刚才忘了。我给你带了一样东西。”

巴达斯挑起一根眉毛。“真的吗?你太客气了。是什么?”

忒乌达斯跪下来,捡起包裹,递给他。解开绳结的时候,巴达斯的神情或许有一丝变化,然而当他将古朗阔剑抽出来的时候,脸上已经没有任何表情了。

“原来如此。”他就说了这么一句,接着把剑放了回去,“算账算得怎么样了?有头绪吗?”

“当然,你完全可以随时离开。”外来人口管理局的人告诉卡纳迪,“作为沙斯特公民,你不会受到这里任何事件的影响。”接着他又指出目前没有出发去沙斯特的船,不管是现在还是可预见的未来。换句话说,如果非要行使自己无可争议的权利离开岛屿区的话,他将不得不徒步跨越海洋。

因此,他只能回到艾希莉家。那里空空如也。他们搜走了所有的文档和文件,用来保存银行存款的十个大型铸铁保险箱自然也不可幸免。他们用冷錾和大锤切断了链条和螺栓,在墙上和地板上留下了累累伤痕,就像牙齿被拔出以后留下的孔洞一样。然而,他们并没有碰其他物品。这毕竟是吞并,不是劫掠或沦陷。显然,前一种情况比后两种要文明得多。说到底,这些东西已经是帝国的财产了,有什么必要去偷呢?

不过,他们倒是没拿走食物。于是,他从一条新鲜的面包上切下厚厚的一块,又切了一大块方形的奶酪,将这些食物端到窗前。在那里,他既可以在阴凉处舒舒服服地待着,又能看到阳光。从他坐的位置只能大致看到停泊在德鲁兹港的船只的桅杆顶端。这些船只随时会出发去他刚离开的地方,去和特姆莱作战,为佩里美狄亚复仇,或随便什么理由。

他闭上眼睛。不知怎么的,他到了地下,就在艾希莉家下面。他在一条隧道内,一条散发着芫荽和湿黏土气味的普通隧道。“听着,真的要……”他刚开口抗议,脚下踩着的隧道地面忽然塌了,他掉了下去——

掉进了另一条隧道(是那种普普通通的隧道)。人们正在铲起渣土,装到小推车上。他看到和渣土混在一起的还有各式各样约有七百年历史的文物和古董,有些看起来很熟悉,有些却很陌生。在看着陌生的那堆里,有些物件的形状非常奇怪——是成套盔甲的零碎部件,不是人穿的,更像是给野兽者或半人半兽的怪物打造的。

又是你。

卡纳迪环顾四周。周围没有其他人,他只能看到头盔和护甲的部件——

在这里。对了,你现在看到的就是我。

这是一个有点受损的、精致的巴布塔什轻型盔,就是那种将整张脸覆盖起来,只在眼睛和嘴巴处留下窄窄缝隙的头盔。“是你吗?”卡纳迪问道,“你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个同事,但我不……”

啊,当然。我就在这里,在这该死的铁帽子里头。

没什么神秘之处,只不过是他们挖隧道挖进了一个墓地中,是很久以前,某场战争中战败一方的集体坟场;也可能是他们重新挖开了在之前某场攻城战中坍塌、将进攻队伍活埋的隧道。“等一下,”卡纳迪说,“你不是亚历克修斯,你的声音跟他一点儿也不像。你是谁?”

我是谁重要吗?

“对我而言很重要。”卡纳迪一边回答,一边将头盔掀开。里面是空的。

亚历克修斯来不了,所以就派我来了。我是巴达斯·洛雷登的朋友,如果你很在意身份的话。你是那个巫师卡纳迪,对吗?

“不,我……是的,我就是那个巫师。”这里空间太小,卡纳迪无法坐下,只能将背靠在隧道潮湿的弧形墙上。“这一幕到底是别有深意。还是说,我吃的那一大块奶酪让我产生了幻觉?”

这么说有点伤人。

“对不起。”卡纳迪说,向一个幻象道歉让他感到不自在,“这么说,这一幕的出现是有原因的?”

当然。欢迎来到验甲所。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什么所?”

这里是你遭受打击,被埋葬的地方。不过,如果先死再进来会好些。当然,你不知道这点。再说,我们可以为你破例。好了,让我们来看看。如果要你形容元理的话,河流和车轮,你会选择哪一项?

“我不确定。”卡纳迪回答,“老实说,我认为没有一个类比能够完美地诠释元理。再说了,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回答我的问题。河流和车轮,你选哪一项?

“嗯……”卡纳迪耸耸肩,“好吧,总的来说我认为,比起车轮,元理更像一条河。你满意了吗?”

阐明你的理由。

卡纳迪拉长了脸。“要是我用这种态度对待学生,我早就丢工作了。”

阐明你的理由。

“我说了就可以醒吗?”

阐明你的理由。

卡纳迪叹了口气。“好吧。”他说,“我认为元理像一条河流,各种事件和场景就像河床。它的流向受到地形的影响。我认为它从源头流向终点,而一旦到达终点,就不再流动。我认为人们可以改变元理的走向,但只能从某一系列的事件和场景转换到另一个系列上。并且,只有未来的走向才能被改变,过去是不可改变的。我解释得如何?”

现在说说为什么可以用车轮来比喻元理。用你自己的话来解释。

“如果一定要我说的话,我认为,元理像车轮一样,绕着一个事件旋转。当它滚过坚实的地面时就可以推动自身前进,从而带动车轴向前移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不会日复一日地过着相同的日子。这个比喻的不当之处在于,构成车轴又或者说是轮轴的各种事件在不断地变化,但车轮却无休无止地绕着它们滚滚向前。所以在我看来,最好将这些事件看成河床或河岸。不过,我得承认,车轮的比喻也有可取之处,因为它突出了元理的重复性,而在河流的比喻中这一点却不够明显。当然,重复性仍然存在,因为一条水道的形成需要上百年的时间,需要雨水和洪水的无数次冲刷才能形成一条让水流过的渠道。事实上,这么说颇具误导。元理并不会导致事件的重演,只是倾向于让类似的事件一再发生而已。不管怎样,让我们再回到车轮的比喻,你无法改变车轮的走向——车轮只能滚动——但通过移动轮轴,我们可以将那些滚动向前的车轮带到不同的路上。当然,理论上这是可行的。而实际上,任何傻到试图去干涉元理的人多半会被车轮碾死——或者淹死,如果你更喜欢河流的比喻的话。好了,这样解释可以吗?”

还行吧。

“还行。”卡纳迪重复着,“哦,多谢你的评价。”

“还行” 就是不够好的意思。你是我们在一个关键历史转折点的观察员。“还行”不足以让我们彻底了解——

——隧道的顶部坍塌,整个城镇随之塌陷,之后是整个世界,然而隧道仍然没有被填满。卡纳迪在瞬间看见了一切:城市、道路、乡镇和堡垒,村庄、田野和森林,像牛奶被倒进铁漏斗一样翻滚着掉进一个洞里,而后渗入黑色的黏土中。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蒜臭,卡纳迪看到自己身边环绕着天国之子。他们静静地看着,似乎在置身事外地欣赏着一场芭蕾舞或是一堂课。他可以看到许多船只组成了庞大的舰队,无数的钢铁人从船上涌出,占领了世界上所有的沙滩和海岬,直到整个地球表面都被他们覆盖——

“就像整个世界穿上了盔甲。”他大声说道,“真是神来之笔。”

——在每座城市、每個乡镇以及每个村庄之下,他可以看到隧道、主巷道和支道。里面有钢铁人在挖来挖去,将钢铁肢体和头部在铁砧上锤打着,直到地基被破坏,所有的城市和乡镇都陷入地下空洞中,钢铁外壳也随之湮没。在地道里,钢铁人将钢甲从死人的身上剥下来,用薄刃小刀割断绑带,移除钢板,露出下面的血肉之躯。钢铁扔进废品堆,成了垃圾,层层叠叠地堆成几乎要碰到顶部的金字塔。与此同时,锤子却在血肉之躯上又敲又打,将纤维打散以便烹饪。血肉全进了天国之子的口中。所有的钢铁则回炉重造,取出制成大钢坯,再锻打成小钢坯,经过二次锻打制成钢板,最后打制成四肢的形状,接下来就要接受剑、斧、狼牙棒、连迦、钉头锤①、戟以及长柄战锤的暴击,每一步都是考验(考验,不停地考验,好像有这个必要似的),直到出现故障点,这也正是蛹的接缝处破裂,外壳绽开,让蝴蝶飞出来的时刻。

“这是个有趣的假想。”卡纳迪喃喃自语道。

接着那些图像重合在一起:所有的城市变成了一个城市、所有的国家变成了一个国家、所有的钢甲变成了一套合格品,所有的人变成了一个人。这个人正站在铁砧边挥动锤子,让锤子自身的重量带着它往下落,挤压着夹在锤子和铁砧之间的金属,让它看起来像一条缓慢流动的河,又像从火山流出的一股岩浆。

“亚历克修斯?”卡纳迪问道。

但那人摇摇头。“很接近,”他回答,“可惜猜错了。恐怕亚历克修斯已经死了——我们不能再继续对他网开一面了——巴达斯·洛雷登的朋友阿纳克斯还有许多其他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废品堆,废品又被扔进炉子里融化成铁浆,铁浆被炼成钢坯,钢坯被炼成了我。你把我看成亚历克修斯,是因为人的基本需求让你渴望看到一张能令你感到安心的友善面孔。”

“啊。”卡纳迪说。

“当然,这是一种误解。”他继续说道,“因为,我并不能令你安心,而且我绝不友善。要知道,元理是帝国,是融化的铁浆和铁砧,是能将你淹死的河流,是能碾压你的车轮。但是,我个人更喜欢将元理看成是验甲所,因为每一寸进展的背后,往往是要毁坏一码的残破的废弃物。要不然你怎么进入下一个阶段呢?”

“我不明白。”卡纳迪说。

“可以理解。”他边回答边用锤子将金属敲得变了形,“那是因为你看不到源头,看不到初始点。要知道,每一次毁灭都源自最初的某个小小的故障,比如金属最开始受压裂开的那一瞬间,第一条裂缝,以及钢材上第一块被打薄之处。小故障一旦出现,周围的一切就随之崩溃,然后每一样东西都陷了进去。正如抽走一根支柱引发一系列的地底塌陷,最终整个城市都陷了进去。高戈斯·洛雷登就是受到过大的压力时最早出问题的那个故障点。还有其他例子。有些甚至是几个世纪前的事了,比如天国之子的第一次突破;又比如最近帝国获得了一支舰队,就是将导致海对岸众多城市被毁灭的故障点。当初亚历克修斯傻乎乎地同意对巴达斯施咒的那一瞬间也一样。你可以把它看成劈木材—— 一个楔子撬开了一条裂缝,让你可以把另一个楔子放进去。这就是元理的渐进性。”他大笑起来,“绝对无法令人安心,”他带着笑容说道,“也绝对不友善。还有一个真正重大的故障点,那就是当你同意从佩里美狄亚带一只鸭子到岛屿区的时候。它将引发一场也许会让整个世界万劫不复的灾难。不过,你也别内疚,你怎么会知道呢。很可能你只是想帮忙罢了。”

“对,”卡纳迪说,“我是想帮忙来着。”

他点点头。“破坏与毁灭被缝在一只鸭子的嗉囊里向西方猛扑下来。”他说,“有意思。好了,这些应该可以让你琢磨上一阵子了。多谢观赏。”

——他再次睁开眼睛,盘子已经从他的膝盖上掉了下去,带着硬皮的那块面包滚到了椅子底下。见鬼,他想,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套理论。听起来好像颇有道理,但我需要一些切切实实的证据。

有人在大力地捶门。他站起来,掸掉面包屑,然后去应门。门口站着两名士兵和一名文书。

“卡纳迪博士?”

“我是。”

“副总督要我向你问好。”文书说道,“他认为,你也许有兴趣知道有一艘沙斯特的船意外地停靠在港口。它是被风吹离了航向才驶到这里来的。副总督已经请求他们延迟到明天早晨再出发,帮他带几封信走。他认为你可能会想搭这艘船走。”

“他真是考虑周全。”卡纳迪说,“我很愿意。船的名字叫什么?”

“贫穷与忍耐号。船主的名字叫希度·伊兰,船就停在德鲁兹港。出于善意,他们同意免费带你回家。”

“善意,”卡纳迪回答道,“唉,今天可不是每个人都对我抱有善意。”

十六

率领行省政府远征军进攻佩里美狄亚的伊斯佩尔上校一路畅通无阻地完成了登陆,派出了哨探。他们回来报告说,四面都不见敌人的踪影。伊斯佩尔在最近刚被特姆莱弃置的定居点处扎营,将地图摊在帐篷地面上,做起了功课。

敌人放弃了定居点,迁往内陆,因此早在他登船之前,朝这个方向发动进攻的计划就已经过时了。不管怎么说,形势对他颇为有利。他手下有五万出头全副武装的士兵,由两万重装步兵、四千骑兵、一万六千轻装步兵、一万多弓箭手、炮兵、先锋以及非正規散兵组成。他留下两千最没用的散兵来防止船员逃跑——他们毕竟是虽然无害却完全不值得信任的岛民——然后率领主力大军追随特姆莱的踪迹而去。除了战斗人员以外,他还有一支庞大却不累赘的行李和补给车队。这些补给足以支持整支军队跨越草原回到帝国的领土。他很清楚,在这片土地上,想就地取材是没可能的。这么庞大的负累肯定会拖慢主力大军前进的步伐,但他抵制住了将骑兵队派往更远处的诱惑。部落民是极其厉害的轻骑兵和弓箭手。有关情报表明,他们可是巴不得能逮住一个机会,骚扰一支没有骑兵保护的行动缓慢的纵队。再说,他一点也不着急。洛雷登部队送来的情报表明,特姆莱已经在某座山上开挖工事,等待最后的决战。如果消息是真的,那么这场战争他们算是赢定了,除非有人犯了愚蠢的错误。如果他莽莽撞撞地冲进这片大部分为未知地带的蛮荒之地,就更有可能犯下类似的错误。

草原和他以前驻守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他曾经在沼泽、在沙漠、在丛山峻岭间、在地狱、在天堂、在炎炎烈日下、在纷纷大雪中战斗过,但这是头一回他不得不跨越一片无聊至极的土地,无聊到令人苦恼的地步。这里被叫作草原,可不是浪得虚名的。一旦过了可以俯瞰佩里美狄亚的山脉边界,放眼望去,除了覆盖着粗糙肥壮的青绿色茅草的平坦土地以外,什么也看不到。枯燥无聊也并不完全是坏事,至少在这么开阔的地方,他们不太可能遭到伏击。而且,如果他们能够沿着路走,行军的速度会大大提升。当然,如果偏离了道路,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一小丛一小丛无处不在的茅草长得有一人高,让军队穿过这样的田野简直是自寻烦恼。除了大军在外需要消耗的大量金钱(一周两万金夸特)以外,他没有遇到任何需要急行军以及出动突击队的紧急情况。唯一让他觉得不安的是,万一洛雷登在他到达之前就结束战争,那么他和他的手下除了踏上漫长无趣的回家路以外,就没什么可做的了。

不管怎么说,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继续遵守着标准程序。每天早晨,他向除了一个方向以外的其他所有方向派出哨探,每天傍晚这些哨探都没能带回什么值得汇报的消息。每天晚上,他在营地四周设置岗哨,还派出巡逻队在野外巡逻。如果敌人忽然出现,想发动夜袭,他就能及时获得警报。

他唯一没有派人查探的就是他来的那个方向。直到晚餐时分—— 一支行进中的帝国军队唯一不设防的时候,军队里忽然爆发了骚乱,他这才知道有一支突击队从海边开始就一直跟在他们后面,昼伏夜出,用麻袋遮住身上的盔甲和武器,避免阳光反射。

此时正是发动进攻的好时机:天色很暗;没穿盔甲的士兵正在厨房排队;外围警戒线尚未布下,直到敌人骑马撞倒哨兵,迟来的警报才响起。全副武装的骑兵忽然出现在篝火圈中,一路踏过正在打饭的队列,弯刀对着手和脸砍下去,长枪掷向任何想离开队列逃跑的人。已经打好饭的士兵扔掉他们的盘子和杯子,试图到堆放武器的地方去,但大量的骑兵不断涌入,一支队伍践踏着帐篷,另一支驱赶着战马,还有一支队伍像对待秋季的野马驹一样将排队的人拢在一起,朝另外一支正蜂拥而上的队伍赶去。伊斯佩尔从自己的帐篷里跌跌撞撞地冲出来,餐巾还塞在衣领里。他的剑柄系在剑鞘架上(以防掉落)。等他终于解开绳结时,骑手们已经来到了他所在的这条帐篷街上,用长长的窄刃弯刀将帐篷的牵绳砍倒,在塌下来的帆布堆里捅来捅去。他四下环顾,在一排排帐篷中找到了一个缺口,可以让他穿行到轻装步兵营去。那里是弓箭手的住宿区。弓箭手、散兵等不需要盔甲就可以战斗的人员可以较好地应对现在这种突发的灾难性事件。他猛地冲过去,来到轻装步兵营的主大道上,结果却发现除了敌军的骑兵以外,那里空无一人。散步、弓箭手以及机动炮兵已经利用他们的灵活和快速反应逃离了危险区域,远离营地以及锋利的刀锋。可以肯定的是,在营地安全之前,他们是不会回来的。

三名骑兵同时看到了他,而且显然认出了他的身份,这说明对方的情报工作做得很好。其中两个几乎是在原地掉转了马头,第三个则从容不迫地将一支箭搭上了弓弦,瞄准、发射,最终赢得了当晚最令人垂涎的奖励。小小的三刃穿甲箭头擦着肋骨穿透了他的肺部,如果不是被脊椎骨挡下的话,早就从另一头穿出去了。看到他被箭射中的地方以后,另外两名骑兵弃之不顾,任由他躺在那里。外面有足够的敌人可杀,每个人都有一份功劳。

随着肺部渐渐充血,伊斯佩尔在半梦半醒之间慢慢死去。他完全无法动弹,连转头都转不了。被迫躺在这里死去,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这些突袭者给他的部队造成了多大的伤害,真是件令人恼火的事。看不见的时候,他试图通过声音来判断发生了什么。他听到了很多呼喝声、呐喊声,但他完全无法分辨出,这到底是他的军官们在发号施令、召集人马,还是惊恐万状之人以及将死之人发出的含糊不清的惨叫声。正当他确定自己至少可以分辨出其中一个清晰地发出命令的嗓音时,一名草原人从马鞍上跃下,砍掉了他的脑袋。他一连砍了五下,才将骨头砍断。每一下,伊斯佩尔都能感觉到。

事实上,他搞错了。发出号令的是突袭队的带头人,是特姆莱的一个远房表亲。他的名字叫希多凯。他想见好就收,于是下令收兵。然而似乎没人注意到他的命令,仿佛这事根本不重要。只要敌方一开始尝试重整队伍或是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团体,就有一队骑兵冲着他们来了。他们往人数最密集的地方又砍又捅,直到拥堵的部分被疏通。事后,突袭者表示,这一切就像佩里美狄亚事件的重演。少数几个想抵抗的很快就被干掉。之后,他们就像砍荆棘丛似的,砍得很辛苦,肩膀、胳膊和后背要使上很大的力气。但是他们坚持不懈地干着,清理了一大片地方。他们越干越利索,摸索出了最有效的砍法和角度——对着胳膊和腿随手乱劈简直是浪费精力,只要小心翼翼地对准头部和颈部来一下就能解决问题了;还有,不要一味地使蛮力,力道太大只会耗费你自己的体力;砍人的时候配合一定的节奏会更轻松些。

到了最后,草原人的突袭因为一个乌龙事件而终止了。在战斗一开始就被赶跑的战马涌进了茅草丛,在那里待了一阵子。然而茅草又老又苦,并不好吃,于是这些马觉得饿了。因为习惯了成群结队地行动,它们聚在一起向营地奔去。在接近营地的时候,一匹失去了主人的草原马撞上了疾驰中的马群。马群受到了惊吓,朝着有亮光的地方冲去。在营地边缘的一两个入侵者听到隆隆的马蹄声,以为是敌方的骑兵,他们发出警报就离开了。几分钟内,攻击终止了,但帝國军直到他们离开了一段时间后才意识到这点。

这是帝国军队迄今为止所遭受的最惨重的失败之一。将近四千人在突袭中直接牺牲(其中两千是军官和中士),还有两千多人受伤,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被砍中了头部和肩部,头皮和脖子上的伤口流出太多的鲜血。军士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找到合适的军官担任指挥,因为军官食堂与士兵不同,在更大的帐篷内,所以入侵者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他们。他们同时也驱赶或杀死了大部分用来拉补给马车的曳马,这也是后来导致大部分人牺牲的原因。

鉴于他们距离船只不远,士兵们在携带补给还是携带因受伤过重而无法行走的同伴之间做出了选择。他们决定放弃大部分的粮草。太多军官和军士在战斗中牺牲了,没有人告诉他们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因此,当突袭队第二天回头再次攻击正在沿着原路慢慢返回的纵队时,他们遇到的抵抗仅仅比前天晚上多了一点。然而,这点抵抗也足以让他们决定不使用剑和长枪近身作战。他们保持了一个中等的距离,从马鞍上向敌军射箭。如果只考虑短期效益的话,这不是最有效的战术,但却能将伤亡率降到最低。残余的帝国骑兵试图将突袭队赶跑,却没能坚持多久。将近四千的骑兵却只有一两百匹战马可用,而且马属于大型目标。至于本来该在这种情况下负责打苍蝇的轻型步兵和弓箭手,他们在决策上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他们认为离开营地,冲进黑暗中比待在原地不动更安全,结果纷纷在茅草丛中绊倒,摔下马来,扭伤了脚踝和膝盖。等希多凯发现了他们、派出一支弓箭队将他们团团围住时,他们已经动弹不得,躺在草丛中既无心亦无力逃跑。他们中的大部分当场丧命,剩下的在第二天晚些时候被折回来补刀的草原人干掉了。

登陆的五万人中,只有一万五千人回到船上。希多凯的人一路穷追不舍,一直追到岸边,看着他们登船远去。其余的三万五千人,至少有半数被留在了荒芜的草原上。希多凯回去了,舰队也返航岛屿区,而伊斯佩尔曾经敏锐地判断出,在这片草原上食物极其匮乏,如果你不幸没能投胎为羊的话。

希多凯将他的大捷归功于在佩里美狄亚沦陷时他得到的一个纪念品。那是一本名为《在开阔地区打持久战如何善用骑兵》的小书,作者是苏益达斯·贝斯明。他是佩城寥寥无几的研究著名的佩里美狄亚骑兵指挥官巴达斯·麦克森的军事历史学家之一。

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是从帝国信使队最快最有经验的信差那里得到的消息。信差在第一艘船到达二十分钟以后就离开岛屿区了。总督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消息。他亲自负责,确保这名信差得到骑兵队马厩里最快的马,踏上去位于罗曾的行省政府办公室的旅途。他要了茉莉花茶和蜂蜜蛋糕,派人找来他的参谋们,然后坐下来,用长达一天一夜的时间制定明智的、头脑冷静的计划。

巴达斯·洛雷登是从岛屿区副总督接到消息三个小时以后派出的军队信差那里得到的信息。他不得不听了三次。然后,他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在黑暗中坐了一夜。等他终于出来的时候,他看起来并没有过度担忧或不安。他下令加快行进速度,同时派出更多的探子,安排了额外的警戒。

高戈斯·洛雷登是从他安插在沙斯特学监办公室的人那里得到的消息。此人设法让前往南方派送商业信件的官方信差绕路给他送了消息。见过信差以后,高戈斯拿起那把由他亲手安了个新手柄的大斧头,在棚屋里劈了一上午的木材。接着他派出三名信使:一名带着深切的哀悼去了岛屿区,并表示愿意伸出援手;第二名信使带着五十名左右凶相毕露的随从,这些人的通关文件上注明身份为贸易谈判代表;第三名信使是他最得力的手下,他被派往位于草原另一端的特姆莱的营地。

特姆莱本人是在突袭队以比帝国驿马还快的创纪录速度回到营地时,从希多凯那里得到的消息。他问道:“多少?”再次听到数字时,他摇了摇头,然后回去继续监督内城门的加固工作。之后一整天他的心情都不太好。

行省执政官是在他大女儿十四岁生日当天早上听说这个消息的。为了配合当前局势,他立即取消了原定的所有庆祝活动,然后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表达了他的同情、他的支持、他毫不动摇的信心、他发自内心的同仇敌忾。他答应在两个月内派出一支由十五万步兵、六万骑兵以及实打实的火力支援组成的军队,并客气地打听起一个月前总督答应给他送来却迟迟未能送达的由莫隽绘制的绢画的下落。接着,他又写了一封信给位于八周马程以外的克旌行省的中央政府,征询对该总督的处理,是将他送上法庭,还是撤职即可,抑或是让他继续留任。最后,作为一个善良的人,他要求行省的首席天文学家在日历中临时增加一个闰月,重新安排了他女儿的生日庆祝。闰月从他接到消息的那一天午夜开始算起,被命名为止损再战月。众人一致认为这是一个格外优雅和体贴的举动,甚至有人提出要将这个闰月变成固定的月份。

卡纳迪是在船只抵达岛屿区前一天的晚宴上听到的消息。隶属帝国轻型步兵队的一名士兵独自一人突出重围奔向海边,却因为迷路而一路往北流窜。在那里,他遇到了一队返回沙斯特的商业信使,携带着关于巴斯托费登铜的现货交易市价有可能出现变动的重大消息。因为消息过于紧急,他们冒险从陆路穿过战区。看到一名帝国士兵沿着大路朝他们跑过来,第一反应是要么朝这名士兵来一箭,要么赶紧逃跑。然而,当意识到这场偶遇是怎么回事以后,他们加快了速度(因为没有多余的马匹,他们不得不抛下那名士兵),赶在当天的交易结束前将消息带回了沙斯特城堡。他们的英勇行为让基金会的商业分支受益匪浅。听到这个消息,卡纳迪本人并没有过于惊讶。在他上床休息以后,高桌上的同僚忍不住窃窃私语,认为他似乎早就从哪里得知了这个消息。这大大增加了他们对这位若无其事继续日常工作的、有巫师嫌疑的佩里美狄亚学者的尊敬和不满。

消息传到沃以辛省,在这个原本已是动荡不安、局势不稳的帝国一隅引发了一场小小的叛乱。在赶集日,有个人凭空出现在丽兹兰镇的广场上,宣称他是神选的使者,被派来引导人民摆脱被奴役的命运。被他拖在身后的是一个惊慌失措、明显智力有缺陷的年轻人,据说是沃以辛前朝皇室的最后一名后裔。在骑兵队赶到之前,有大约六百人投入了叛乱分子的营地。尽管这些人当中有三分之一是女人、老人和小男孩,他们仍然设法坚持了六天之久,直到一整连的火力支援从艾普-贝特利古赶到,整个营地被如山一般压来的七十磅重的抛石机弹埋葬。

被软禁在奥泽尔家的人大概是岛上最后一批听说这消息的人。消息是以如下方式传达的:一大清早,一张板凳打破了文纳德家前门的一块嵌板,而板凳是从位于同一条小巷,隔着四个门的“信念与正直”门口借来的。值勤的士兵争先恐后地从临时宿营地冲向庭院去查看,但那时门已经开了,门厅处有一打全副武装的士兵。之后发生的无法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战斗。一名士兵好不容易逃到主楼梯的一半处,却被插进他双肩之间的箭再次射落,脸着地扑通摔在楼梯上。除此之外,局势获得了良好且有效地掌控。

他们发现文纳德躲在床底下(将文纳德拖出来的时候,维特里丝发表意见道:“我就跟你说了,这里是他们最先找的地方。”而躲在窗帘后面的她自己也不见得做得更好)。他们告诉文纳德现在他是岛屿区抵抗军的新领袖了,他们随时准备重新夺回城市,将敌人赶到海上去。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文纳德一边要求解释,一边徒劳地想将自己的领子从那人手里拉出来,而对方随即向他致意。“你们在搞什么鬼?”

那人咧嘴一笑。“我们是你的盟友。”他回答,“高戈斯·洛雷登派我们来营救你。快点,你穿袜子的那点功夫,光荣的革命大业可耽搁不起。”

“高戈斯·洛雷登?”文纳德被催促着出了房子前只来得及说了这么一句。与此同时,另一名解救者逮住了正试图沿着排水管道爬下来的艾莎兹·米萨吉斯,也将她带了出来。“你问她吧,”营救小队的队长继续说道,“他们会面的时候,她也是跟他对话的人之一。”

“艾莎兹?”文纳德一脸疑惑,“什么会面?” 艾莎兹正在费力地穿上衣服(当她听到大门被砸开的时候,顺手抓了一件,不幸正是那件需要一个强壮的女仆帮忙才能穿上的女武士装)。“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你骗人。”文纳德回答道,“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别装了,快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好吧。”艾莎兹正伸着胳膊去够耷拉在背后的一条松脱的肩带,恼火地承认道,“是的,我确实跟那该死的高戈斯·洛雷登见面了。他在到处游说,说我们应该坚持朝行省政府要更高的租船费。”

“是他出的主意?”

“我想是吧,”艾莎兹说,“不管怎么样,他逮着机会就撺掇船主协会里那些愿意听他说话的人。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文纳德摇摇头。不,他搞不懂这其中的奥妙,但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件事一定有什么蹊跷,只是他不夠狡猾无法理解罢了。“这么说,这一切,包括这里被占领都是他的错。”他说,“因为他在煽风点火。”

“要怪就怪你们自己吧,”小队长打断道,“主要是你们自己人的错,因为你们既贪婪又蠢得要命。不过,是的,是高戈斯将这个点子植入到你们那可怜的小脑瓜子里的。现在他们全军覆没了,他打算帮你们脱离困境。”

艾莎兹抓住他的胳膊。“全军覆没,”她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还不知道吗?”小队长大笑起来,“你们该感谢特姆莱国王让你们获得自由。”他说,“我很惊讶你们居然不知道。最近这两天,这里的街头暴动几乎是此起彼伏,而副总督却无能为力,他的卫戍部队一半在战斗中遭到灭顶之灾,另一半坚守着船只,以防它们溜之大吉。”他捅捅文纳德的肋骨,捅得生疼,然后咧嘴一笑,“你最好动作快点,杰出的领袖,不然就赶不上你自己领导的革命了。”

“你什么意思?”艾莎兹重复道,“全军覆没?不可能。”

“全军覆没。特姆莱的人在草原上堵住他们,把他们撕成碎片,死了四万人。我得说,我没想到他们有这个能力。我的意思是,拿下佩里美狄亚不算什么,我的老祖母和她的猫也能做到。不过,要击败一支帝国军队——这可要大费周折。”他抬头一看,他的手下已经找到了艾希莉,也将她带了出来。“四个都齐了。”他说,“可以了。我们去福萨的仓库,那里储存着价值一万夸特的斧枪和阔头枪。在没收财产的时候福萨这老头不知怎么的忘了跟副总督提起这事。等我们将这堆东西散到街头,好戏才算真正开场呢。”

对于文纳德·奥泽尔来说,这一切熟悉得令人忧心。他经历过佩里美狄亚沦陷之夜,看到武装起来的人在街头跑动唤起了令他刻骨铭心的回忆。但他对自己说,这些人可是我们自己人,而且只要凑近了看,就可以发现这的的确确是他们平生头一次拿起武器。只不过,长柄战斧或月牙弯刀不同于竖琴或珠宝商的车床,不需要有太高的技巧就能勉强使用。当敌人并没有准备好和你面对面作战的时候,勉强会用已经足够了。

除了零零星星几个步行的巡逻兵以及在一些建筑外守卫的卫兵以外,大街上根本看不见任何士兵。据营救小队的队长说,他们要么被堵在商业冒险家会所里,要么都挤进了停泊在德鲁兹港的船只里。文纳德不喜欢他说话的那种语气。

“不能把他们留在这里。”他说,“我们该怎么把他们赶出来?”

小队长微笑着取下一家酒馆外面壁龛上的灯笼。“这容易,”他说,“看着吧,学着点。”

一大群人吵吵嚷嚷地包围着商业冒险家会所。然而,在帝国弓箭手展示了制式弓弩的有效射程以后,他们都敬畏地退到了一定距离之外——

(“我们可真幸运,”小队长指出,“所有的长弓射手都被派去随军,回不来了。在这里,他们只有弓弩,每三分钟才能发射一次。”)

——但最令文纳德印象深刻的是绝对人数。他从没想过自己的同胞会这么迫切、这么迅速地冒着生命危险争取自由。而且,他们并非一穷二白、没什么可损失的人。

“他们确实在里面。”有人向小队长汇报。此人多半也是高戈斯的手下,因为文纳德以前从来没见过他,而且他的面相太凶恶,不像岛民。“你找到油了吗?”

小队长摇摇头。“不需要,”他回答道,“好,按武器分类,布下一条警戒线。我要求斧枪和长柄战斧在前两列,斧头和锤子在后面。让他们躲得远点,这里很快就会烧得滚烫。”

他说得对,油、沥青、硫黄之类的纯属多余。一旦有几个火把扔到茅草屋顶上,燃烧起来的商业冒险家会所就像灯塔一样,照亮了周围一整圈地盘。火光像正午的日头一样明亮,连广场对面的建筑都照亮了。看到会所起火,岛民们都震惊不已。一百年以来,确保茅草屋顶不会着火一直是民众的关注点,他们从来没想过要故意放火。

在一段长到几乎不可能的时间里,会所内什么动静也没有。文纳德不禁怀疑在里面的帝国士兵是否保持着立正姿势,坚守在岗位上直到他们被烧死——根据他对这帮人的观察,他不能排除有这种可能性。然后,似乎有什么将正门和偏门向外炸开,士兵们从里面冲到了亮光处,盔甲被烧得发亮。这场景就像看着融化的金属泛着白光从熔炉流向铸模一样。文纳德看不出有什么能阻挡这股势头,至少他的同胞和几支安装在长柄上的枪头不能。他不想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尖锐的刀刃落在赤裸裸的皮肤上的感觉让他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但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他来不及将视线移开。一开始,这股炙热的、明亮的、像攻城槌般的金属液撞上了一排尖刺,直接将其撞翻了。当盔甲内的软垫将撞击吸收了以后,后排巨大的体量吸收了这股动量,金属液往前冲的势头缓了下来,停住了,冷却、凝固成个体的人。此时,文纳德看到了不可逆转的结局。被赶到一处的士兵缺乏挥动武器的空间,像撞上拳头的鸡蛋似的遭到了碾压——盔甲像脆化的外壳,无法抵抗将它包围起来的柔软压力,没能通过这种程度的检验。他们被拉倒,头盔被扯掉了。在锤子、斧头和铲子以及鹤嘴锄和大棒等武器的痛击下,所有闪闪发光的钢形物都被打扁,变成地上的一堆垃圾,堆在人们脚下。一切都结束以后,四下沉寂了很久很久。

行吧,要大干一场了。文纳德想。当光圈处的人群一哄而散,朝山下的德鲁兹港奔去的时候,他不禁疑惑不解:当士兵最初来到街头,将吞并岛屿区的告示贴在门上时,这个怪兽、这个柔软而灵活的砧板是如何轻易屈服的。此时,告示还在那里,或者应该说告示的残片还在,正在快速燃烧,变成柔软的灰烬。但其余的一切似乎都变了。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但接着他一转头,看到旁边这位小队长,这位高戈斯精心挑选的特使向混在人群边缘的手下打手势,轻而易举地引导着暴动的民众。洛雷登的魔力,他心想,当然,这就是改变一切的原因。

因为其他人都牺牲了而成为军队指挥官的曼勒斯·欧纳森副将回头望向大海。好了,终于到了这一步,他想,我们可以站着死,也可以淹死在水里。说真的,选择可真多啊。

人们在投掷石块:犬牙交错的大石头、厚重的铺路石、从被砸碎的德鲁兹·普罗米德雕像上取下的头和胳膊。同一排中,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被一个大理石头颅砸死了。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死法,带着一丝黑色喜剧的意味。因为没有弓箭手,无法回击,他别无选择,只能站在那里默默承受。他试过五次冲击暴徒,但每次他带着一个连冲出去,带回来的却只有一个排。整个过程就像在对抗海洋、对抗沙尘暴似的。

他犯下的原则性错误就是在一开始放弃了船体的掩护。在当时,这个决定看起来合情合理。船只就像铺着茅草屋顶的建筑,是易燃品。他不想在受到头顶烈火、脚下海水围困的同时还要两头作战(岸上暴动的民众和甲板下反叛的船员)。在干燥的陆地上和他们正面对决吧,他对自己说,至少我们能站直了,能使用自己的武器。

有人设置好了安装在船只前甲板上的一台轻型抛石机,正在发射一系列的砲弹。第一块石头失了准头,差点砸烂位于最前排的暴动的民众。第二、三、四块石头打在了水里。如果站在抛杆后面的那个人的操作手法有规律可循的话,第五块石头就该落在军队的正中央,而欧纳森中尉对此无计可施。他一动不动地站着,等待那些上手很快的人将岩石打在他的头上,就像以前一样。他是佩里美狄亚人,是城市沦陷后逃出的难民。在特姆莱轰击佩城的那段时间,他就学会了如何一动不动地蜷缩在那里。

第五弹,他们用的是一截躯干,是伦沃特·芮卓的杰作“人文精神的胜利”仅存的一块残余物。這座雕像矗立在铜交易所的中庭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欧纳森九岁时,他父亲为了奖励他带他到这里来游玩过。他清晰地记得雕像的每一个细节:雕像巨大而夸张,和胸膛如山的巨型躯干相比,头部小得可怜。可是,当他向父亲指出这一点时,他的父亲叫他安静点,打那以后,他就一直守口如瓶。现在,他的四周都是“人文精神的胜利” 的碎片——不仅仅是躯干,那截躯干像碾压甲虫般压扁了九个全副武装的人,还有像开花弹般的胳膊、手以及衣襟的碎片,更不用说那个太小的头颅了(头颅压扁了一个人,压断了另一个人的腿部)。他记得自己无意间听到在那里驻足良久,满脸诚挚地瞻仰着雕像的两个女人说的话。她们说,它的不凡就在于在运动时展现出来的从容和力量。他等了二十年才明白那话是什么意思。她们说得对,芮卓对岁月的献礼在从抛石机的网兜里被投掷出来的时候,就像从铲子上甩出的粪便似的,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人们在设置更多的抛石机。众人皆知,帝国士兵从不投降。这点真是令人遗憾,因为再多几次直接命中的打击就将令士兵们惊慌失措,从而达到撕裂防线、制造缺口的目的。等到那时候,他前面的人海就会长驱直入,将他从码头横扫进身后的大海,而他会因为穿戴的盔甲太齐全而无法游动。此时此刻,投降是最佳方案。然而他试了两次,对方却根本不相信他的话。

再次发动进攻也会撕裂防线,然而欧纳森中尉最终还是倾向于血战到底,直到被淹死或被压死。因此,他大声喊出相应的口令,命令前三排士兵持枪对准前方。从通向海关大楼的台阶上扯下来的一截阶梯横扫第一排士兵,收割了不少人头。欧纳森举起手臂,往前迈步,迎面撞上了一块砖头。尽管砖头被他的护喉挡掉了,却将金属打得变了形,因此他无法转头。该死,他想着,而后放下手臂,发出前进的信号。

在此之后,假装自己还能保持对局势的控制简直毫无意义。他身后一排排士兵向前冲的势头将他往前推去,就像被浪潮推动的漂流木一样。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腿部运动,避免被人挤倒、被人踩踏。当他被推着向前的时候,他看到正前方出现了斧枪顶部的尖刺,但他无法放慢脚步,甚至连向旁边闪避也做不到。他身后的人将他推向尖刺,就像厨子用串肉杆穿肉似的。当尖刺终于穿进他胸甲的腹部位置时,他感觉到自己猛地向前一冲。接着,由于尖刺尽头的横梁将他挡住,他又感觉到了忽然被截停的震动。抵在他背甲上的压力丝毫未减,这就意味着他的身体被夹在身后的人和横梁中间,造成的最主要后果是,将尖刺往他那被压扁的腹部更深处推进。

于是,他卡在了那里,因为暴动民众的动量轻而易举地抵消了冲锋的动量。他发现自己正直直地盯着那手持斧枪的人的脸看。那人脸上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那表情只能用极度窘迫来形容(可以理解。毕竟,面对一个把自己钉在你紧抓不放的尖刺上的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能说些什么呢?)。要是他还能控制脸部表情的话,他很想微笑一下,甚至眨眨眼。

救了他的是抛石机。此时已经有十台抛石机在运作,它们同时发射,将紧贴在他身后的那几排士兵瞬间压扁。少了来自他们的压力,他被推了回来。接着,他的脚绊到了什么东西,趔趄了一下,背着地摔倒了,连带着将斧枪从那人手中夺走。这下,轮到那人被推挤向前了。在那人向前跌倒的时候,欧纳森感觉到他的靴底就在自己的下巴旁边。接着,一阵剧痛从肩膀处传来,原来有另一个人踩在了他肩膀上。然后,他就睡了过去。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瞪着另一个人,但那人已经死透了。事实上,这里到处都是死人,是一座巨大的坟墓。他张开嘴尖叫,却只发出微弱的呻吟,于是他只能尝试着摆动胳膊和腿。这些部位绝不比他的喉咙和肺部更听话,但显然起了些作用,因为他听到有人在喊:“等等,我们又找到了一个活的。”

墓坑很深,墙壁很陡,他不知道对方要怎么把他救出去。他猜测有人必须要跳下来,跳到所有那些真正的死人身上。在他看来,这件必须要做的事可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唉,他自己就不怎么愿意——因此,当他被脸朝下抬起来的时候,他试着说了声谢谢。不过就算有人听到这话,也没有做出回应。

“你能过来看看吗?”当他被背朝下翻过来的时候,有个他看不见的人说道:“这么大的伤口,他肯定没救了。”

“你会大吃一惊的。”有人回答,“以前我认识一个被一头该死的大公牛抵住的人——可怜的家伙。当人们把角拔出来的时候,伤口都能透光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活下来了。”

“好了,”第一个出声的人说道,“把他放在那里,和其他人一起吧。如果有哪个医护人员手头没什么事的话——”

“祝你好运。”

他们最终还是找到了一名医护人员。那个一脸忧郁的人清洁并包扎了他的伤口。至于他的忧伤是源自见过的恐怖之事还是因为他的工作得到报酬的机会微乎其微,这就不得而知了。当然,到那时,战斗已经结束。敌人或被杀或被俘,火被扑灭,岛民们拖着疲倦的步子在街上走动,清理废墟,修补损坏之处,不时绊在被清尸小队遗漏的尸体上。在填满了两个深深的墓坑之后,他们不再关注这些细枝末节,只管将尸体扔到两艘巨大的运送谷物的货船里,弃置海上。

欧纳森最终到了一艘类似的谷物船上。这艘船被强行征用来关押囚犯。这还算好的,如果他身处帝国的战俘营的话,处境会比现在糟糕得多。他偷听到看守们的谈话,他们解释了己方的人道行为,宣称由他们看管的是有潜在价值的人质。然而,此时欧纳森已经对他们颇为了解,不至于相信这番话。这毕竟是他们的第一场战争,他们还有的学呢。

“一场悲剧,”艾普-埃斯卡托伊的总督叹了口气说,“简直白费力气,既悲哀又不幸。而且,徒劳无功。”

首席执政官悲伤地点着头。“简直令人心碎。”他一边用湿毛巾抹掉手指尖的蜂蜜,一边说道,“而且,正如你所说,他们什么都没得到。非要说达成了什么结果的话,也只能说让局势变得更糟糕。”

“毫无疑问。”总督说,“只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耗尽了我的同情心。我知道,报复之心是一种恶劣的情绪,但在这件事上,我打算放纵一下自己。他们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如果只是打个比方的话,那当然。”

总督冷酷地笑了。“很遗憾,”他说,“我本来不希望走到这一步的,可惜了。”他摇摇头,“不,我们必须面对事实,而且必须逐渐接受这一点:这场可恶的战争已经耗尽了我的翻新补助金,也让我失去了重建佩里美狄亚的最佳时机。什么都沒了,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仔细想想,这不算悲剧。悲剧蕴含着一定的高贵性,而这场乱局却没有。这是在做无用功,就这么简单。”他拾起桌布的一角,在手掌心揉搓着,似乎要抹去生活中的不如意。“不过,既然事已至此,现在该轮到我们尽可能充分地利用局势了。实际、实用、积极。”他带着一丝微笑补充道——显然这是一句语录,或者是不知从哪里来的一句引言(总督热衷于在谈话中插入恰当却深奥的引言,以至于你很难判断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到底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执政官只好点点头,扯着嘴角露出优雅的假笑。“我们应该先从这场战争着手,”总督继续说道,“最主要的是要确保不再打败仗。给洛雷登司令送封信,让他按兵不动,什么也别做,只要确保特姆莱不会从他身边溜走、不逃跑就行了。我要让行省政府派遣过去的新部队给他们来个‘致命一击’。要拨乱反正,光打败他们是不够的,必须让他们寡不敌众,被彻底碾压。”

“赞成。”执政官说,“我说,岛屿区的事怎么办?有点棘手,不是吗?我们将不得不从别的地方弄些船来。”

总督耸耸肩。“反正,就算为了这场战争,我们也需要把船弄到手。当然,这次的岛屿区事件对我们的潜在影响比特姆莱以及损失一整支军队要糟糕得多。”他转过头,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看着一只红隼停在下方中庭的一棵柠檬树上。红隼的一只爪子抓着一只还活着的小鸟,正试图在不放开抓着树枝的另一只爪子的前提下,艰难地杀死小鸟。“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继续说道:“特姆莱给我们造成的这类挫折未必纯然是坏事。偶尔经历一次挫折,甚至可以说——嗯,几乎算是可喜可贺。毕竟战胜一个弱小的、不值一提的对手无法提升我们的威望。大捷之前先经历一场大败,一定程度上会让对手显得高大些,免得别人说军队恃强凌弱。没有什么比偶尔一记耳光更能让人戒骄戒躁的了。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说,岛屿区事件无利可图。可以说,在通向必胜途中遭受一次挫折和被赶出本该受我们压制并纳入囊中的地方是截然不同的。更糟糕的是,众所周知,岛民并非势均力敌的对手,或是什么强大的战士,更不是什么拥有原始的美德、值得我们崇拜的高贵的野蛮人。他们是胖乎乎的、沾沾自喜的、令人有点厌烦的小个子,靠着低买高卖混饭吃。”此时,总督的火气上来了。你无法从他的表情或声音里觉察到什么,但他将戒指从小指头上取下来,像旋螺丝般转动着。当他这么做时,洞察真相的聪明人都会找借口到别处避避风头。“话说回来,”他继续说道,“为这事大动肝火不仅起不到什么作用,反而可能会让我们犯下更多的错误。因此,我觉得我们应当暂时不去理会,至少,等战争结束以后再说。”

执政官点点头。“我赞成。事实上,针对这个事件我认真地考虑过。我的建议是,给他们一点时间去反思他们的所作所为,然后送封信给他们,提出给他们个机会用钱赎命。当然,”总督挑起了一根眉毛,他连忙补充道,“为表诚意,他们先要将罪魁祸首的头颅送过来——我一向认为,让反叛分子处决自己的领袖,比我们亲自动手效果要好得多。被自己人砍下头颅的人是无法成为烈士的。”

“这说法有点意思。”总督承认道。

“然后,”执政官继续说道,“我们开出条款。要我们接受他们那可怜兮兮的投降,就必须让我们任意支配他们的舰队,而且配足船员——毕竟,这是我们的目标,是行省政府上级最终评判我们是否有功劳的依据。我们需要岛民来当船员。如果将他们杀个鸡犬不留,只能得到没有船员的船只。而照我的方法处理这件事,就会拥有一批船员,而他们将真切意识到,家人和同胞的生死存亡全都维系在他们自己的良好表现上——”

“从而,”总督轻抚着下巴,打断他的话,“将这次令人不快的事件转化为对我们有利的条件,最终让我们从中取利。你让我再次想起了对远见卓识的重要性。”

“我的荣幸。”执政官回答道,“在我眼中,人生的乐趣之一,就是将一场灾难转化为一次机遇。”他微微一笑,“幸运的是,我很少有机会体验这种乐趣。”

总督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主啊,挫败我的敌人吧;若汝定须挫败我之友人,许我成其救赎吧。’你知道吗,我年岁越长,越欣赏德尔汀。虽然他虚掷了青春,不过人总得有个盼头。”

执政官点点头。“好,”他说,“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这可真是一个充实的早晨。现在,要是我们能想出些办法,让佩里美狄亚得以重建,那我们就有资格享用午餐了。”

总督睁开眼睛,看着他。“你可别说,”他说,“你有办法。”

“只是个框架。”執政官回答,“正在我脑海里慢慢成型。不,我现在还没准备好与你分享。毕竟,在确定它有价值之前,公之于众没什么好处,只会破坏我考虑问题足智多谋且富有想象力的形象。”

“有道理。”总督苦笑着让了一步,“但你确实有个想法。或者说,你有一个初步的想法?”

执政官打了个微小的手势。“我的想法很多,”他说,“不过,我就像个谨慎的医生,总是确保自己的错误在被人发现以前就被埋葬。”

当天下午,信使带着要尽快赶到洛雷登司令那里的命令出发了。他被吩咐必须在司令有机会对这次的不幸事件做出回应之前赶到。这项任务对于整个帝国的安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调派员这么说的真实意思是:快点动身,别磨磨蹭蹭,也别和在路上偶遇的什么老朋友聚一聚。你不是来看风景的,也不是来购物的,别绕路去送私人信件或贸易的样品。但那调派员是个言辞慷慨激昂、语气强硬的人,而信使年轻、行事又认真。结果就是,他把地图塞在靴筒里,把装着三天口粮的行囊背在背上晃荡着就出发了,扬起了一团尘烟。

欲速则不达似乎是个颠扑不破的自然定律。在到达鹰河渡前,他的时间一直卡得很紧。但河流正在发洪水,三十年来这个河段的水位头一次在旱季上涨,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沿原路返回,到上游的黑木桥去。然而,桥没了。一些蠢货从靠近河岸的桥墩上盗取石头,于是整座桥悄无声息地在某个美好的晨间塌陷到河里去了。塌陷的桥堵塞了河流,一段时间后蓄积了大量的河水,以至于当障碍物被冲走以后,蓄积的河水迅速淹没了靠他这边的河岸沙丘。结果,黑木桥渡口也过不去了,这一点直到他的马齐肩陷进刚形成的泥塘里,他吃了苦头才意识到。整个早晨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徒劳无功地试图把这可怜的畜生弄出来。到最后,他不得不放弃,徒步走向最近的南部边境哨所。

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被愤怒和绝望冲昏了头脑。因此,当他遇上了由科里昂、贝尔浩特以及托诺斯商人组成的一支小商队的时候,忍不住大大地松了口气。之后他花了两个小时费尽口舌地劝说他们接受行省政府发行的纸币作为买马的付款方式,尽管他知道他付的价钱几乎是那牲畜实际价值的两倍。他运气可真好,唯一一匹像样的待售马属于一个贝尔浩特人。贝尔浩特这个国度在道德角度上是坚定不移地拒绝读写的,在理解纸币的概念上有极大的困难。最后,他不得不以比标准价高百分之十五的价钱用纸币从一个科里昂珠宝商那里购买了金子,用来向贝尔浩特人付款。但是,那珠宝商只肯以盎司为单位出售金子,因此他不得不买下比所需多三夸特的金子……等他再次上路时,已经比原计划迟了一天半的时间,而且仍然待在鹰河的这一边。

但他手头还有地图,因此他坐在一棵被风扭曲的荆棘树下,拿起一根线在地图上测量距离,寻找另外一条可行的道路。很快,他找到了。他可以沿着鹰河西岸继续走下去,直到西岸变成北岸,可以完全不需要过河。而且这条路更直接,如果他能保持良好的行进速度的话,就能追回之前损失的所有时间。问题是,走这条路会进入离特姆莱的设防营周边一小时马程的势力范围。

他权衡着利弊。按调派员的说法,要是他迟到了,那还不如不到。他只身上路,快马加鞭,如果把锁子甲、头盔扔掉,将斗篷缠在头上,骑的马又配有贝尔浩特式样的马鞍和辔头,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冒充一下贝尔浩特人。最坏的情形就是他被敌人抓到,永远无法将信息送达——这也不见得比迟到更糟糕。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不走这条路,他肯定会迟到;而冒险走这条路,他就有一定的机会可以按时到达。这么考虑下来,他其实没多少选择余地。

他只是个信使,不是对偏远部落的冷门知识感兴趣的外交官、历史学家或学者,因此他根本没想到草原部落中的一小部分和贝尔浩特人有宿怨,这宿怨是源于因一口有争议的井引发的、如今几乎已经被遗忘了的纷争。

在多个小时长久而刺激的追逐之后,外出侦察的队伍逮到了他,把他的头带了回来,挑在防御工事里他们正在建造的堤坝上的一根柱子顶端。之后,特姆莱看到了这一幕,让他们把头取了下来。信件的曝光是后来的事。侦察兵们瓜分了死人的遗物。拿到信件的那个人把它带回家给妻子,让她用这张羊皮纸来补他防水裤上的一个洞。他的妻子也不识字,但她凑巧知道三头狮的封印代表着行省政府,于是不停地跟她丈夫唠叨着,直到他把信交给了自己的头儿,而后者则把信交给了自己部门的长官,此人又将信直接交给了特姆莱。特姆莱看完信先是恼怒,然后陷入了沉默。

“好极了,”大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时,他说道,“他们命令洛雷登别管我们,而我们偏偏把这封信给截下来了。再多来几次这样的情报战,我们就完蛋了。”

他将发生了什么事大致解释了一下,读出了信件中的相关部分。大家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要不然我们把信送过去?”有人建议道,“用烧热的小刀把封印合上,也许他们不会注意到这封信被打开过。”

特姆莱大笑起来。“你们太小看行省政府了。”他说,“帝国信差必须了解五个不同级别的安全码,每个不同的密码对应不同级别的信息。如果在传递信息时不能报出正确的密码,他们会被当场绞死,携带的信息也会被认定是伪造的。帝国的封印在蜡封冷却后还要再涂一层漆。如果你们想用烧热的小刀作弊,那层漆会燃烧起来,将封印损毁。我还听说,他们用一种特殊的见光即变色的墨水来书写重要的信息。所以,就算你们弄到了完全一样的封印,他们还是能一眼看出这封信是否被打开过。算了,我们已经搞砸了不少事,别再画蛇添足,让他觉得我们在策划什么阴谋。”他将信卷起来,放回铜管里,丢在地上,“如果我是个迷信的人,现在多半已经放弃了。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我们可以放弃对抗。”打赢上一场战役的英雄希多凯说道,“如果修建防御工事让他们以为我们会待在原地不动,那么我们已经达到了目的。与此同时,我们可以收拾行囊,在半夜偷偷溜走,往北方去,在他们追上我们之前翻越山脉。一旦我们翻过山脉,他们疯了才会继续追踪下去。别急着驳回,特姆莱。我知道山的另一边是个很糟糕的地方,寒冷、潮湿、荒凉——这就是为什么没人住在那里,那片土地不值得侵入。但是,到了那里,我們的日子至少还能过下去。如果待在这里,多半就死定了。该怎么做决定,我想应该很容易吧。”

“这不就是我们离开佩城平原时的打算吗?”另一个人指出,“那时候我们全都同意了这个计划,打那以后一切都没有变。”

特姆莱摇摇头。“我不赞成,”他说,“不同之处在于,洛雷登和他的军队就在天鹅河对岸,要是我们打算逃跑的话,他会追上我们的。那时候我们就得在开阔处作战,我们将无法使用抛石机。”

“但我们的人数比他们多。”希多凯指出,“再说了,让我们面对现实吧,我们的骑兵刚刚让帝国的重装步兵大大地丢了脸。这还是在假设他们能追上的前提下。”

“他们会追上我们的。”特姆莱说,“你放心好了。”

“你的话好没道理,”另一个人反对道,“我们刚刚赢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对吧?而且——我对希多凯绝无不尊重之意——我们一致同意这场胜利反而让我们的处境变得更糟糕了一些。假设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并且设法打退了洛雷登的进攻,好极了,他们会派另一支军队过来——就跟洛雷登正在等的那支该死的大部队一样。我们每干掉他们一个人,他们就会派三个人过来替补。难道你要建议我们杀光帝国境内每一个成年男子吗?即使我们能做到,他们的人数也太多了,等他们全被杀光时,我们的孩子也都成了老人。我们赢不了。明知赢不了,那就选择放弃或逃跑。特姆莱,趁现在还有选择余地,我们至少要试一下逃跑这个选项吧?我们的处境不会比现在更糟。”

特姆莱不假思索地摇摇头。“不,”他说,“我们就待在这里。如果逃到山的那边,他会追击我们的,他会如影随形地跟上来。我们要在这里跟他打,我们会赢的。到时候再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他皱起了眉头,似乎在倾听着什么声音,“他们知道,如果他和我们在这里开战,他可能会输——这就是他们要阻止他的原因。所以,他们不想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偏偏要干什么。这可是兵法的第一条。”

希多凯惊讶地抬起头来。“你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不是吗?就在刚才,你还认为信件被截是一件坏事。”

特姆莱微微一笑。“我有了几分钟时间去思考。”他说,“其实,这是一个机遇。这件事,从表面上看像是坏事,直到我透过表象看到了真相。不,他们特地在信中强调不要跟敌军交战,我们经不起再次战败。你自己刚才也说过,我们的人数比他们多。洛雷登要以较少的兵力进攻一个有防御的地点。我们会取得胜利的。”

“我们已经认定了他会进攻吗?”有人问道,“我就不这么认为,基于你刚才陈述的那些理由。”

“他当然会进攻。”特姆莱回答,“要不然他们就不会写信让他别轻举妄动了。是的,他会来的,这是好事。我们会打败他,然后我们就走。”

“你错了——” 希多凯刚开口反驳,特姆莱就举起了一只手。

“相信我,”他说,“这就是你们唯一需要做的事。我知道我可以打败他。当初在形势不利于我们的情况下,我就做到过。别问我怎么知道,我就是知道。”

话说到这里,再继续讨论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十七

“毫无疑问,这是个很难对付的防御工事。”工程师挠着脑袋说,“你可以看到他们挖了条运河,让河水环抱着另一面,从事实上将这里变成一座岛。假如我们在河上架桥,他们有紧临着水面的屏障——啊,我们倒是可以用砲弹打出缺口——前提是他们允许我们这么做,要知道他们的机器比我们多,也比我们好——然后我们还得攀登到悬崖上。到崖顶只有一条路,一路上要经过各种城门和陷阱,肯定不轻松。就算我们沿着小路到达山顶的高地,那里还有两道屏障,而且我们无法事先进行火力掩护,因为这两道屏障在我们的火力范围以外,然后——假设我们能够走到那么远的话——我们还得在山顶和他们正面交锋,而他们和我们的人数比至少是三比二(取决于我们一路走来损失了多少人)。如果你想听听我经过深思熟虑后给出的意见的话,我看还是算了吧。”

他们此刻站在山顶上,山风强劲而清新。从远处看,水面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整座堡垒看起来美极了。

“一定有办法的。”巴达斯回答,“我知道一定有办法,因为他曾经做到过。”

工程师皱起了眉头。“对不起,”他说,“我没听懂。”

巴达斯指着某处。“你看到了吗?”他说,“他在全力复制佩里美狄亚。事实上,他在这里,在这片草原上重建了一个佩城。无论它的存在是否有别的意义,这就是再明显不过的认输之举了。”

“我不知道,”工程师带着疑惑说,“我从来没见过佩里美狄亚。见鬼,我只能告诉你,这几乎代表着对地形和资源的最佳利用。再说了,”他补充道,“佩城陷落的唯一原因难道不是某个混蛋把城门打开了吗?”

巴达斯摇摇头。“要不是我作弊,早在那之前,城市就该被攻陷了。”他坐在一块岩石上,摘下一根草,在嘴里嚼着。“在他们建平转桥的地方先来一轮轰炸,再上攻城塔以及——你管那玩意儿叫什么来着?就是用撑开的皮蒙在框架上制成的,像马车车顶那样的弧形部件。”

“嗯,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工程师道。

“管它叫什么,”巴达斯继续说道,“看到了吗?那里有个盲区。如果我们集中火力将覆盖那个区域的抛石机打掉,然后将那玩意儿推上前去,将路上的防御工事一一摧毁——”

“可他會弄出更多的机器,”工程师反驳道,“把这些机器拆成零件带着到处走,再把它们拼起来。身为游牧民族,如今他们在这方面的技巧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只要你确保他们找不到机会这么做,”巴达斯回答,“那就不成问题。关键是,他们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他们需要的守城器械。他的错误在于选择了圆形的地面设计。在这个圆剩余的二百四十度角范围内,他可以任意放置守城器械,但因为角度错误,这些器械对我们毫无威胁。”

工程师思考了一两分钟左右。“你说的或许是对的。”他说,“如果我们过去的时候紧贴着河沿,安在高地上的抛石机就会射过了头。没错,现在我看出来了。”他笑了起来,“我很意外,他居然没考虑到这点。”

“我不觉得意外。”巴达斯站起来,“他在重建佩里美狄亚,但他把城建得太小太拥挤了,角度完全不对。他忘了我曾在老城墙外建起的棱堡,其具体用途正是对他们进行纵向射击,阻止他们做我们现在正打算做的事。你瞧,”他边上马边继续说道,“整日缅怀过往的后果就是——给自己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工程师笨手笨脚地把自己拉上了马,喘着气坐了一会儿。“但愿你的判断是对的。”他说,“不过,就算你真的登上山顶,之后又该怎么办呢?他们的人数还是比我们多。”

“那又怎么样?”巴达斯站在马镫上直起身子,最后看了一眼那座堡垒。“我以少胜多的时候你还在玩泥偶兵呢。你想太多了,这就是你的毛病。你多快可以做出我的攻城塔以及——”

“庇檐?”

“就是这个词。庇檐。需要多久时间?”

工程师轻抚着胡子。“三天。”他说,“我说的三天是实实在在的三天,到时候可别告诉我得在两天内完成。”

“三天没问题。”巴达斯回答道,“你只要保证尽心尽力就成了。”他再次坐了下来,转过头去,但那轮廓依然留存在他的脑海里:包围着城墙的壕沟、三重建筑——他知道这是臆想,但他仍然能体会到那种激动,仿佛自己经历了长久而疲惫的战役后回到家乡,第一眼看到佩城时的感觉。这可真奇怪,因为当年他在佩城待了那么久,却从来不认为那里是他的家乡,只把它当作暂居地而已。

“我有个朋友,”他开口说道——他知道工程师未必感兴趣,但他不在乎——“他是个哲学家,或者科学家,也有可能是巫师。我想连他自己都未必能确定自己的身份。他曾经认为,在历史上存在着一些关键时刻,从这些时刻开始,事件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从而走向完全不同的结局。他相信,只要能找到这样的时刻,你就能控制事件的发展。”他的脚脱离了马镫,悬在那里。“老实跟你说,我认为这整套理论其实就是将愚蠢的神秘主义和显而易见的事实结合在一起。说到这个,我如今依然这么认为。好,就算他说的有那么点道理,那你说说看,为什么同样的关键时刻会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呢?如果他还在世,我倒要看看他会怎么狡辩。”

工程师耸耸肩。“如果你要问我作为机械师有什么看法的话,”他说,“我会觉得你描述的是凸轮轴。”

巴达斯的眼睛睁大了些。“解释一下。”

“说真的,这很简单。”工程师把缰绳打了个结,塞在鞍头下,腾出双手来做手势。“凸轮,”他说,“绝对是设计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件。它将标准的旋转运动——”(他在空中画了个圆)“——转换为直线运动——”(他画了一条直线)“这显然非常重要,对吧?因为,所有的动力来源、所有的原始动力——比如说,水车,或踏板——都是重复性的,因此产生了旋转运动,永远绕着圈转啊转。凸轮,只不过是跟圆圈上某一点联结的纽带,就可以将之转化为直线上的推力。再加上一个简简单单的棘轮,你不需要多聪明就能获得绕着同一根轴无休无止转圈的轮子。利用这样的工具,你可以实现逐步向前的直线运动,例如,将物体向前推动。由此推断,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的、建立起联系的是轮子和工作部件之间的那根纽带。如果我是你那身为哲学家的哥们儿,我就会拿凸轮轴来说事。”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命运之凸轮轴①。”他说,“哎呀,好主意。当然,为了让这个类比更完善,你必须想办法让它在一圈一圈转动的同时改变方向。有可能吗?我的意思是,从机械的角度来看。”

工程师咧嘴一笑。“当然有可能。”他回答,“你只需要拿把大锤子狠狠地敲就行了。”

“你说什么,垃圾?”特姆莱嚷嚷道,在缇尔丹收紧皮带时打了个哆嗦,“行家告诉我,这恐怕是你用钱能买到的最好的盔甲了。”

“行家,”缇尔丹叹了口气,“你是指那个把东西卖给你的满嘴谎言的大骗子吧。别动,行吗?不是这条带子缩水了就是你胖了。”

特姆莱拉长了脸。“又来了。”他说,“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要打击一番。要是这玩意儿不好,他怎么敢给出无条件终身保修的承诺呢?”

“噢,拜托,”缇尔丹微笑着反驳道,“只有你活着才有效的保修条款。所以呢, 第一场战斗刚开始五分钟,它就会散架,然后你就死了……”

“哎哟。”

“抱歉。是你自己的错,我叫你别动的。”

先穿护胫,它盖住了从膝盖到脚踝之间的小腿部分。它们让特姆莱联想起被铰链连接在一起的两片排水槽。“肯定有什么办法,”他说,“可以阻止这玩意儿滑下来,绊住你的脚。看到那块瘀青没?一个小时以后就会疼得很厉害,会害得我几乎没法走路。”

“可你打仗的时候是坐在马上的,不用走路。因此这一点无关紧要。”

“没错,可我得从帐篷走向马匹,然后再从马匹那里走回帐篷啊……”

穿完护胫,就是护膝和护腿,盖住了从膝盖到腹股沟的大腿部分。它们用带子吊在腰间的皮带上,再用更多的带子缠绕在膝盖和大腿上,将其固定起来。接下来是锁子甲——

“我拿不起来。”缇尔丹说。

“你肯定可以。别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缇尔丹闷哼了一声,想将锁子甲举到他头上,让他可以把手钻进去,穿过袖孔。他赶在缇尔丹松手前及时找到了袖孔。在他把头钻过颈孔时,他的头发钩在了金属环上,疼得咒骂起来。“别说我弱不禁风,”缇尔丹说,“要不然你就自己穿上这副愚蠢的盔甲。”

“对不起。”特姆莱不甚诚恳地说,“好了,下一件是什么?我想是胸甲。”

胸甲和背甲由两根带子分别系在脖子两边的肩膀上,就像军装的肩带。在腰部的位置另有两根带子。“把胳膊抬起来一点。”缇尔丹一面收紧左手一侧的搭扣,一面喃喃说道:“你沒给我留足够的余量——好了。够紧吗?”

“太紧了。放一个洞眼出来,免得我被憋死。”

“你刚才为什么不说,害我为收紧这讨厌的带子差点扭伤了手腕。”

接下来是臂甲:盖住从手腕到手肘的前臂护甲,用来保护肘部的护肘,从手肘到肩部以下的上臂护甲——更多的带子、更多的搭扣。“你要小便的时候怎么办?”缇尔丹甜甜地问道,“你会停下整支队伍,招来一两名军械师吗?”

特姆莱皱着眉头看着她。“不会。”

“哦。那么,当它顺着你的大腿内侧流下的时候,你怎么防止那一段盔甲生锈呢?你的护膝有可能会因为生锈而无法动弹,到时候你该怎么办呢?”

“谢谢你。”特姆莱说。

“等你需要那个的时候,一定很恶心吧——”

“够了。”特姆莱说,“是的,很恶心。现在,把肩上的搭扣解开吧。”

“可我刚把那几根系上。”

“嗯,再把它们解开。你看到肩甲上方那几个环没有?你要把带子穿过那几个环,让带子垂在上臂护甲上——”

“垂在什么?”

“这几样——”特姆莱想移动胳膊,用手指一下,但他动起来不怎么方便。缇尔丹被逗得咯咯笑。“垂在我的胳膊上。”他严肃地说道,“对了,就是这样。”

“现在可以把搭扣扣上了,对吗?”

“对。”

“你确定吗?我不想再重来一遍。”

“确定。现在把护喉戴上——看,侧面有个小机关……”

“你是指这领子一样的东西?”

“没错。”特姆莱耐心地说道,“护喉。”

缇尔丹挑起一根眉毛。“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能管它叫领子。”

“因为它就是个护喉。”特姆莱说,“你找到那个小机关了吗?就是那里。好,现在我只需要护手甲和头盔就大功告成了。”

“你是指手套和那个东西。”

“没错。先戴手套,然后是帽子。”他把手伸出来,“你得抓着袖口用力拉——不,不是那个金属袖口,那里有一层皮内衬,看到了吗?”

“穿这么多一定热死了。”

“是的,是很热。现在,抓牢一点,我要把手指挤进去——我说抓牢,求你了。”

“我尽力了。”缇尔丹说,“再试一次。”

“好一点——不,这样不行,那该死的破玩意儿没对准,滑到了手的一侧。拉袖口——”

“我在拉。它卡住了。”

“什么?哦,知道了。我会把大拇指稍微弯曲一点,看看有没有用。现在再试试看。”

护手甲总算套好了——“它夹住了我的手腕,在那里,在袖口和前臂护甲之间。”特姆莱抱怨道:“看来我得确保跟我打的人是左撇子。”缇尔丹拿起头盔,那是一顶一体式轻型盔,像布丁盆一样将特姆莱整张脸都罩住,只留了一道往外看的窄窄缝隙。她把头盔罩在特姆莱头上,后退了几步。

“特姆莱?”她说。

“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还略显滑稽。但一个不变的事实是,特姆莱已经不存在了。最终,钢甲像流沙似的将他包裹了起来。

“没什么。”缇尔丹说,“穿着这些,你站得起来吗?”

“要是我慢慢来的话,”特姆莱的声音穿透钢甲含糊地传了出来,“应该可以。”

当他站起来的时候,缇尔丹注视着关节处。一层层叠加在一起的薄钢片像覆盖着鳞片的龙的皮肤一样抖动起伏着。除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形状以外,穿着盔甲的他看不出一点人的样子。“你忘了穿鞋子。”

“钢甲靴。”

“什么?”

“钢甲靴。这是它的名字。”

“好吧。你要不要穿?”

“懒得穿了。”他的回音传来,“不过,我倒是的确需要我的剑。在那里,在洗手台旁边。”

缇尔丹把剑拿给他。“这也要系在身上吗?”

头盔点点头。头抬起来,护喉的薄钢片波动扭曲着,接着又笨重地落下来。“跨过我的肩膀再绕回来。”钢甲人说着,左手前臂护甲、护肘以及上臂护甲举了起来。“快点,”他说,“一直这么站着,我可受不了。”

“你能把它从剑鞘里拔出来吗?”缇尔丹扣上最后一个搭扣,充满疑虑地问道。

“多半不能。不过,谁管它拔不拔得出来?这只是个装饰品。戴着这双该死的护手,要想握剑,得有人帮我把手指合拢,握在剑柄上才行。”

“你看起来很滑稽。”缇尔丹说。和她说的恰恰相反,她完全不认为特姆莱看起来滑稽。但她能感觉到特姆莱对她的真实想法不感兴趣。“甭管做什么,小心点,别摔倒了。”

“我尽量。”

等到特姆莱从帐篷走到城门楼时,他已经觉得轻松多了。盔甲似乎长在了他身上,就像枝条被嫁接在树上一样。穿着这一身,他觉得别扭多过沉重,稍有不慎就会失去平衡。于是,他不得不努力把身体的重量挪回到脚跟处。他想,这是不是跟小时候第一次学走路的感觉差不多呢?

希多凯、他的副指挥官阿佐凯以及总参谋部的大部分成员都在那里等他。“真精神,” 有人说,“在里头你还能呼吸吗?”

“是的。”特姆莱说,“但我只能勉强听到你的声音。来人,把头盔给我卸掉。”等他的头露出来以后,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似乎他刚才身在水底或是充满污浊空气的地道里一样。“现在好多了。”他说,“好了,出了什么事?”

刚才一直在打量着他,像看到什么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一样的希多凯指着在城下移动的小黑点。“那是他的攻城车队,”他说,“现在还远在射程之外。要是靠得太近了,我们会让他们知道的。他让骑兵队在前头开路,以防我们发起突击将他赶回去——所以我不建议我们这么做。他们多半会把剩下的时间都用在安营扎寨上,让自己住得舒舒服服。”

特姆莱想看清楚他指的东西,但他只能看到小黑点以及一些模糊的影子。“让他自便吧。”他说,“夜袭怎么样?我们以前演练过的。”

“可行。”希多凯没什么热情地回答道,“但我倾向于再等一两天,等他们安放好火力装置。在他们开始轰炸前,我希望能砍断一两根绳子,给他们制造点乱子。”

特姆莱点点头,护喉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有道理。”他说,“他们会利用那条河吗?”

“目前没有迹象表明他们会这么做。”一个特姆莱记不住名字的家伙回答道,“也许他不想冒着火烧渡船的危险。”

希多凯咧嘴一笑。“明智的决定。不过,我们应该将它作为备用方案留着,以防他想要建一条跨河栈道。手头备着些出其不意的方案总不会出错。”

“他不会建栈道。”特姆莱说,“他会用船渡河,但那是在他打掉我们的守城器械以后。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用上火烧渡船的方案。当然,他肯定也预见到这一点了,但他能做的不多。”

希多凯看着他。“你似乎对这一点相当肯定。”

“我很肯定。”特姆莱回答,“你不记得了?我们以前曾经这么做过。”

“是吗?”

特姆莱点点头。“哦,是的。不同的战争,相同的情形。我对他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除非他比当年的我更厉害。当然,他同样也对我的举动了如指掌。”

“好吧。那你愿意跟我们分享一下吗?还是说,这是你和他之间的小秘密?”

“我再重申一次,”文纳德疲倦地抗议道,“我不是政府人员。我们还没有政府,以前从来没建立过政府,现在也不需要。你明白吗?”

那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好吧,就算你不是正式的政府人员,但你领导了革命,将恶势力赶到了海上。因此,不管你喜不喜欢,你就是负责人。我想知道的是,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我的赔偿金?”

文纳德几乎要哭了。“我怎么知道?还有,是谁在散播关于赔偿金的谣言?反正不是我。”

“你的意思是不会有赔偿金喽?”人群中的另一个人说,“对不对?”

“对。”

“啊哈,你可能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烧毁的又不是你家的货仓。你敢不敢跟我去见我的债主,跟他们解释一下这事不着急?”

“不,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那么,也许你该把你真正的意思说出来。”那张脸怒视着他,“你可以先跟我们说说,为什么忽然决定取消赔偿金。”

“我本來就没做过什么决定。”文纳德呻吟道,“这由不得我——”

“这么说,你还没做出决定。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做出决定?”

文纳德深深地吸了口气。“不要说了,”他说,“现在,看在老天的份上,让我过去吧。”

对他的回答,众人并不买账。“你想就这样溜走,把满腹疑虑的我们留在这里,是吗?” 有人吼道。

“我想进入自己的房子,上个厕所。”文纳德回答,“过去的半个小时我一直这么打算,可你们不让我过。现在,你们要么给我让路,要么被我浇湿,你们自己决定吧。”

他最终把门关在身后,拖着蹒跚的步子绕过中庭冲向户外厕所,仿佛身后有狼群在追赶一样。从厕所出来以后,他感觉好多了。真奇妙,他想,如此简单的一个动作居然可以带来如此舒畅的感觉。

然而他没舒服多久。“文,你到底去哪儿了?”穿过中庭走回来时,维特里丝等在那里,逮住了他。“伦瓦德·多斯来了,他等了将近一个小时。”

文纳德停住脚步,看着她。“谁?”

“伦瓦德·多斯。你这个傻瓜,他是船主协会的新任主席。”

“哦。他找我干什么?”

维特里丝懒得回答他。“你最好尽快摆脱他,因为伊翰·斯坦皮兹中午会来。万一这两个人碰了面,我可不想待在附近。还有,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写你的演讲稿?”

文纳德愤怒地看着她。“我没打算演讲。”

“我现在没时间跟你吵。”维特里丝说,“多斯在会计室。哎呀,别光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啊。”

伦瓦德·多斯其实不叫这个名字,应该是伦沃德·奥兹(维特里丝把名字搞错了,她一向不耐烦记名字)。不用说,他是文纳德相识多年的朋友。“老天,你看起来筋疲力尽。”奥兹说,“在你倒下之前快坐下喝一杯吧。”

“白兰地。”文纳德回答,“在那旁边,白酒壶里。”

“酒斟够了请说一声。”

“多少随意。”

在一定程度上,白兰地帮了点忙。但这是繁忙的一天,在午时之前就喝酒恐怕帮的是倒忙。“我最好别再喝了。”从灼烧感里缓过劲来后,文纳德感慨地说,“不然我就直接睡倒了。好了,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奥兹挑起了眉毛。“可以啊,文,”他回答,“这么问好像你真的不知道我的来意似的。”

“什么?”

“别得了便宜又卖乖。在商业谈判上耍点小手段没什么,但身为一国元首这么做就不太体面了。”

“哦,我的——”文纳德重重地放下杯子,力道太大,打磨得薄薄的角杯在大拇指的压力下裂开了。“连你也这么说。拜托,伦,你很清楚,我不是做领导的料。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我甚至连一家之主都不是。你看到维特里丝平时是怎么支使我的——”

“这不能证明什么。”奥兹不慌不忙地收起脸上的笑意,“我知道,”他继续说道,“真实的情况是,之前发生的事几乎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在革命进行到一半之前,甚至都看不到你的身影——我不是指责你,只是陈述事实。然而,不知为什么,人们认定你才是叛变的领袖,现在他们又视你为某种紧急状态下的临时政府首脑。为什么不呢?我的意思是,你是那种相当无害的人。你不做蠢事,也不会滥用职权——正是我们这个国度需要的领导者。”

“多谢你。”

“不客气。但我们的确需要政府的一些职能,文,哪怕装装样子也好。否则,你让船主协会怎么办事呢?”

文纳德皱起了眉头。“哦,我明白了。”他说,“你和你那帮惯于躲在‘财富和幸运’酒吧后厢的家伙是真正的政府,而我是背锅的那一个。不,多谢你了。难道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因为你那该死的船主协会太贪财、想敲诈行省政府而引起的吗?

奥兹抬起一只手。“已经过去了。”他说,“而且,别忘了,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不比其他人更无辜。但是,”正当文纳德打算反驳时,他补充道,“纠结这个并不能让船只航行在水面上,也不能让食物进入谷仓。你应该意识到,在这个混乱的岛屿上,可吃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了吧?那些混蛋把食物全带走了。”

文纳德陷入了沉默。他之前没想过这个问题。

“因此,”奥兹说,“我们必须要在形势变得对我们不利之前,迅速采取行动。问题是,在当前的形势下,谁是‘我们’?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不能只身前往广袤的远方,假如我们还想要有那么一点点平安回家的机会的话。只要踏上任何一个跟行省政府有联系的地方,哪怕只有一个商务办事处,下一秒你就在牢房里了。因此,要是我们想出海,就必须聚集在一起,有人护航。而且,大家不能全走了,要不然谁留在这里,确保我们有家可回呢?我们需要组织起来,而做好这类工作正是船主协会存在的意义。”

文纳德点点头。“好,我同意你的观点。”他说,“那你去做吧,去组建一个政府。既然这么做是为了每个人的利益,有谁会来阻止你呢?反正我肯定不拦着。”

“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对吧?谁会来阻止?当然是行会。来,要是你想找出給我们的生活带来威胁的罪魁祸首,就一路走到德鲁兹港,然后睁开眼睛好好看看吧。”

文纳德一脸困惑。“什么行会?”

“我的天。”奥兹摇摇头,“说你什么才好呢,你当国家元首简直是大材小用了。商业海员行会,我的朋友,那是一帮不知感恩的耍缆绳的家伙加上船舱里的老鼠组成的可恶的乌合之众。他们已经明确地表达了要偷走我们船只的意图——为了公共利益而征用,这是他们的说法。在佩里美狄亚的语言里就是‘偷’的意思,就是这么一回事——还迫使我们向他们交税换取豁免权。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国家元首,我的朋友。由一个不属于船主协会的外人来告诉他们别犯蠢。还有谁能比鼓舞人心的领袖、战斗英雄、胜利的缔造者更适合——”

“哦,闭嘴吧,伦。”

“是啊,可他们不知道。”奥兹耸耸肩,“外面街上的人相信以上描述都是真的,说实在的,这才是关键。你想被他们用枪尖指着,看着他们偷走你的船、抢走你的钱吗?那还不如让帝国回来,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呢。”

“好吧。”文纳德叹了口气,“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跌坐在椅子上,看上去可怜兮兮的。“好奇地问一句,”他继续说道,“关于如何获得食物,你和你那帮船主协会里的密友们有什么建设性的建议吗?或者,你们暂时还顾不上细节?”

奥兹弹了一下舌头。“没必要挖苦我们。”他说,“事实上,我们还真的有些想法。”

“好吧,既然我是你们的王储,你最起码也该让我了解一下你们的秘密。”

“很简单,”奥兹说,“高戈斯·洛雷登如此不辞辛苦地帮助我们除去帝国,一定有他的原因——”

“你知道为什么——”

“——那么他一定也不会反对卖给我们几船谷物和咸猪肉,尤其是在价钱合适的情况下。托诺斯刚好在正确的方向上,也就是远离帝国的方向。当然,在航行过程中,我们不得不经过离沙斯特很近的海域,但如果有舰队护航,那就不成问题了。”

“这样做或许没问题。”文纳德承认,“但那个人总让我觉得毛骨悚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这种感觉。”

“哎呀,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等到了那里,我绝对有兴趣跟他谈谈,看能不能雇几个他手下那帮厉害的弓箭手。另一样必需品就是民兵。既然我们谁都不熟悉这一行,请个人来教教我们应该是个好主意。”

文纳德闭上眼睛。“慢着,”他说,“你们想找谁来充实这支军队?”

“嗨,那还用说,我们啊。”奥兹耐心地回答,“再说,这不是军队,是民兵,二者大不相同。”

“好,就算不一样吧。可说到‘我们’,你是指我们这些岛民,还是我们船主协会的成员,还是说其他什么人?”

“啊,我肯定不会把武器交到行会手里,如果你问的是这个的话。”奥兹像在跟一个小孩解释“火很烫”一样回答道:“我说的‘我们’,是指有责任心的成年男性岛民。我们可不需要行会里那帮游手好闲的人。我的意思是,战斗打得正激烈的时候,他们在哪里?龟缩在禁闭室里。他们可真有种啊,直到我们来了才把他们放出来。”

“好极了。”文纳德喃喃自语道,“先是要建立一个政府,然后需要一支军队,现在你又要策划一场内战。你口中的这个国家比水芥菜长得还快。好吧,”他迅速补充道,“不用告诉我理由了。是的,我同意,在行省政府随时可能追捕我们的前提下,锻炼自卫能力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说老实话,”他皱着眉头,继续说道:“如果他们真的决定卷土重来,我们完全不是对手。上次我们很幸运,他们陷入了可耻的自满情绪中。我认为,一旦回到正轨,我们跟他们打简直是在自找麻烦。”

“是吗?那你有什么建议呢?”

文纳德站起来,转身看向窗户外。“离开,”他说,“带上所有可以带走的行李,扬帆起航,离他们越远越好。”

奥兹对他怒目而视。“你在开玩笑吧。”

文纳德摇摇头。“事实上,”他说,“我觉得这是个颇有创意的点子。我们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制造商,我们是商人。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待在船上或在海外的时间跟在家乡的时间差不多。除了我们,没有哪个国家经得起举国迁徙和远航。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住在船上,像游牧民族一样四海为家。”

奥兹勉强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你是说像特姆莱国王那伙人。哦,是的,他们的安全绝对有保障,从此以后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那是在陆地上,在船上就完全不同了。”

“直到帝国开始建造自己的船队。”奥兹也站起来,“逃跑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我们必须坚守阵地,抵抗到底。要跟他们打的话,这里是再合适不过的地点。我们有一个极好的天然堡垒,比佩里美狄亚还强;我们有一支舰队,而他们暂时还没有。”他抓住文纳德的肩膀,将他转过来。“我们能打赢这场仗的。”

“我不这么认为。”文纳德回答,“既然你们选我做国家元首——”

“当头的坏处是,头可是会随时掉下来。”

文纳德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咯咯笑了起来。“哦,拜托,伦,”他说,“别玩文字游戏好吗。政府、军队、内战,还有宫廷政变,我们甚至还没跟任何人宣布这个消息呢。”他挣脱束缚,然后笑着说道,“想想看,要是有三方同时加入这个游戏,那该有多好玩啊。”

凉爽的微风吹过,真是救命稻草。巴达斯清楚地记得,在草原上,正午的炎热如何在一个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迅速把他放倒。幸运的是,天国之子的军队是从各地招募来的,大部分人来自偏远地区,那些地区几乎都比这里热。在他汗流浃背、即将昏倒之际,他手下至少有半数人还能缩在斗篷底下,用手指吹口哨。

河水被炎炎烈日晒得水雾蒸腾,遮蔽了堡垒尖锐的边缘,让它看起来显得模模糊糊、隐隐约约,好似一幅画的背景。水面反射阳光,像燃烧弹般熠熠生辉。即使闭上眼睛,那赤红的光芒依然留存在他眼帘中。

“好了吗?”他问道。工程师点点头。他站在抛石机翘起的抛杆后,视线越过抛杆,投向远处的堡垒。四下一片寂静,无人动作,仿佛整个世界都在等待他发表一通演说似的。“我在此宣布,战争正式开始。”他说,“你可以隨时开始了。”

工程师点了两次头,一次对他,一次对着把手放在滑环上的砲兵。砲兵用力拉动绳子,抛杆尾部指向天空,像半夜被惊醒的人一样坐了起来。有着方形截面的长长杆臂在惯性的作用下弯下腰去,又重新打直,在到达平衡点后忽然停住,配重物颤颤巍巍地吊在下面的吊篮里。伴随着“啪”的一声类似弹弓发射的声音 ,网兜给了圆形石弹关键的最后一弹,而后落了下去——

(“硬着头皮上吧。”工程师嘟囔道。)

——抛射物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上云霄,缩小成一个小黑点,然后慢慢停住,在半空中悬停一刻以后,开始下坠——

(“让我们看看他们对此有何反应。”投弹组组长说着笑了笑:“任何有脑子的人,都该问问自己能不能把要塞往后挪一百码了。”)

——随着一声类似孩子的脸被掌掴的声音,抛射物落进了河里。河面像一张被箭射穿的钢板,打出了闪闪发光的白色火花。

“早跟你们说过落点太近了。”投弹手叹了口气,“好了,上移五格,再试一次。”

将配重加码是巴达斯的主意。毕竟,特姆莱曾经做过同样的事,建造了比佩城城墙上的同类机械射程更远的抛石机。现在,他这边的机械的射程范围比敌人远了至少五十码(风水轮流转,上一次他是特姆莱的对手,现在特姆莱成了他的对手),他能打到对方,对方却无法打到他。离支点越远,应力越大,由此产生的机械效应也越大。

“二号机器,再上移五格。”工程师喊道,“预备。”

一名投弹手转动轮盘,棘轮收紧,发出喀哒一声。“准备好了。”

“放。”工程师话音刚落,抛杆弯曲、打直,抛出。“该死。”当这一弹打在光秃秃的山坡上,溅起一团灰尘,工程师加了一句,“现在,风力修正量又出现了偏差。第三号机器,上移四格,向左横移两格。预备。”

不用说,这个距离的抛射纯粹是对技巧的考验,正如以特定的方式精准地将力道施加在胚盘上的某一点一样。打造一个碗总是先从第一下敲打开始。先是绕着胚盘的边缘敲打,从外向内,慢慢地移向需要打凹的最低点,这就是对工件施压的方式。

“不偏不倚。”投弹组的组长说,“好,保持在那里或那附近。刻度是——”他将小刀贴着导螺杆并排放着,任何一个好投弹手的小刀刀锋上都刻有经过精准校对的刻度——“让我们看看,是从零往上十二格,向左移六格。你们每个人放三弹,先记下每次抛射的刻度,再归零。”

每台抛石机都发射了三次以后,投弹手做出必要的修正,来抵消各自的抛石机在制造时产生的些许不同。之后的投射就形成了一定的模式。巴达斯很熟悉这一阶段。在这一阶段,锤子靠自身的重量(正如抛石机利用配重物的重量一样)从工件上弹起又回落,而工匠用左手将工件同步移动到锤子下的正确位置。一次敲打并不能达到传递理想压力的目的;需要多次的敲打,通过受到控制的、连续不断的锤击,才能将原材料变得更坚硬。“真可惜,尘土太多,什么都看不到。”投弹组的组长惋惜地说道:“说不定它们全砸在同一个坑里。”

“有道理。”巴达斯说,“不过再坚持一会儿吧。我要让他们感受一下压力。”

看来,这就是等待下一弹落地的感觉,特姆莱心想,很好,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

石弹落地,片刻之后,地动山摇。因为灰尘,他看不清石弹砸在了哪里,或者是否造成了伤害。这感觉跟置身黑暗中一样糟糕。但他能听到呼喊声,这就意味着出现了紧急情况——有人在下达命令,另一个人驳回了他的话,语气里自然流露的紧迫感让他们显得没什么自信。早该料到的事,他想,却没有做好准备。说到底,这是我的错。

他从十二开始倒数,第二发投出来了。他能感觉出这一发落在了哪里(在黑暗中,其余的感官会适应得很快)——很可能扔过头了,严格说起来就是没有打中,不过感觉这一发应该是落在了某个仓库上。宁可是饼干库而不是弓箭库。有必要的时候,我们也能吃碎饼干。他又开始数数。

“特姆莱?”

该死,数漏了。“在这里,” 他叫道:“你是谁?”

“是我,希多凯。你在哪里?我什么都看不见。”

“循着我的声音走。把头低下,下一发随时会打过来。”

下一发又打过了头。不用猜就知道这一发去了哪儿,因为这狭小的甬道中到处散落着尖锐的岩石碎片。“他们的设置偏得太离谱了,”他评论道,“他们看不到抛射物,不知道它们飞得太高了。”

“我倒宁可它们命中目标。”

“我也是。”

希多凯出现在他面前,整个人像是用尘土堆出来的。“意识到他们开始射得太高之后,我就到这下面来了。”他说,“我认为,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们已经砸碎了四台抛石机、半打弩砲,还有两台抛石机、两台弩砲目前虽然坏了,但可以修好。最糟糕的是,路上出现了一个该死的大坑,我们得想办法去填。要不然,我们和下层工事之间的联系就会被彻底切断。”

特姆莱闭上眼睛。“好吧,那里应该有足够的碎石和泥土。”他说,“要铺上木头才能将细碎松软的填充物固定在里面,像搭建露台一样把这些木材用钉子钉在一起。”

“行。”希多凯边咳边说,“把路修好以后,要不要把那些机器吊起来挪走?把它们留在下面没什么用处,只是等着被砸坏而已。”

特姆莱摇摇头。“不行,不能这么做。”他说,“他们只需要把机器挪近一些就能打到。我们必须让那些抛石机消停一阵子。如果它们在我们的火力范围之外,我们就得过去亲自动手。”

希多凯皱起了眉头。“我不赞成这么做。”他说,“即使是用轻骑兵,地势也过于平坦,不可能一击致命。”

“我们别无选择。”特姆莱话音刚落,另一发石弹又抛了过来,松软的泥土飞溅起来,洒在他们头上,像是主人家在葬礼上撒土一样(尽管先死后葬,历来如此)。“我们的射程不够,如果待在这里什么也不做的话,他们会把这个地方彻底夷平。”

“好吧,”希多凯顾虑重重地回答道,“不过我们至少要等到天黑,等他们停火以后吧?”

“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天黑以后停火?我就不会。等校准了设置,他们不用看就能摧毁我们。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他们干得还不错。再说,这满天灰尘几乎跟黑夜一样。”

“是的,但灰尘只笼罩在我们这边。多谢你,我可不想在光天化日之下骑马冲到他们的弓箭手面前。你可能忘了,在这团雾霾外面还有大太阳照着呢。”

特姆莱思忖片刻。“有道理。”他说,“我不想继续忍受三个多小时的煎熬,但你说得对,我们也不能仓促做决定,到最后害了自己。组织一支突击队吧,然后派人去把路修好。在修好路之前,谁也走不了。”

希多凯急匆匆地走了,一路走一路将头保持在土堤的水平线下,防护栏的柱子就扎在这道土堤上。他的样子与疾行的螃蟹或是在顶部很低的地道里行走的人颇为相似。又一发来了,但落得太远,对他不构成威胁。这也太飘忽了,特姆莱觉得,但我想他们根本不关心准头,就是要让我们的日子不好过。我们的损失可能不大,但这些灰尘开始让我紧张了。

“别到处乱窜,”希多凯露出家长般严厉的表情,“抛石机是我们唯一的关注点。先砍断吊配重物的缆绳,等杆臂下来以后再砍断掷弹带,这就够了。仅此一回,平安回来比大开杀戒更重要,所以不许脱队、不许穷追猛打、禁止劫掠。明白吗?”

没人吭声。看样子,他大可不必提出这些严正警告。这些人有可能只是为了暂时逃离灰尘而自愿加入突击队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草原月夜,月光明亮到足以在某些地方投下阴影。很好。从这里,他可以看到河对岸的篝火,那是他们要去的地方。坐在篝火边的人看不清暗处,而他的人则有足够的时间适应黑暗。他们能看见敌人,敌人却看不见他们。他发出信号,绞车队开始将平转桥架好。

希多凯率先冲了出去。这是他们家族的传统,正因如此,这个家族培养出来的指挥官也多得异乎寻常。事实上,其指挥官人数之多,让人不禁讶异于这个家族居然还能延续至今。在麦克森死后不久,他的父亲也死于眼前这个巴达斯·洛雷登之手。他的祖父在抗击佩里美狄亚的战役中牺牲。他的曾祖父也牺牲在战场上,尽管谁也记不得当时是在和哪一方作战。连续四代的英勇将领,一如既往地身先士卒。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

到达目的地不是问题,只要奔着最近的篝火而去,直到他可以看到映衬在灰蓝色天空下的抛石机的轮廓为止。风不大不小,刚好可以将马蹄踏在干草上的声音掩盖住。总之,发动夜袭的理想条件都齐了。条件这么理想,他几乎按捺不住想违背自己的谆谆教诲、放开手大干一場的冲动。只可惜他并不真的想打一场。要大战一场,以后有的是机会。再说,这一整天先是蜷缩在灰尘底下,后来又提着一桶一桶的土去填通往山上的那条路上的洞。如此辛苦劳作以后,他的人已经很疲惫了。

他们比他预计的要干得漂亮。没等有人看到他们、叫嚷起来,他们已经逼近到离最近的篝火只有五十码的距离。希多凯抽出弯刀,叫道:“上啊!”而后踢了一下自己的马,让它小跑起来。

一开始很顺利。敌人一看到忽然出现的骑兵,立马从抛石机旁跑开,直奔武器架而去,没人去管突击队。他们趁机在抛石机上动好了手脚。原本这正是撤退的良机。

希多凯第一个砍断了绳子。他砍了三次才砍断,整个过程相当滑稽。在他的想象中,他应该一刀断开绳子,刀锋毫不费力地划过绷紧的纤维。结果,因为砍的角度不对,他扭伤了手腕,握着的剑几乎要脱手。如果用刀锋更重、更硬的镰刀、或割豆钩镰,可能会更顺手。这期间,他的冒险经历几乎要戛然而止。他满怀着砍断绳子的坚定决心,却忘了绳子一旦被砍断,又长又重的木头会急剧地翻转下来——杆臂在离他肩膀不到一两寸的地方与他擦身而过,吓得他魂不附体。接着,他调转马头,却发现自己够不到另一头的掷弹绳。于是他不得不跳下马,跪下用剑身的强部①完成了这一步,然后再次翻身上马(不料,他的马受了惊,不肯安静地待在那里。于是,在惊险万状的片刻之中,他一只脚在马镫上,另一只拖在地上,在不停移动的马周围绕来绕去,一只手攀在鞍头上,另一只手则努力抓着自己的弯刀。)

但他是个成年人,能够应付这些麻烦,之后破坏另外两台抛石机时就没那么狼狈了。事实上,当敌军最终出现时,自信满满的他正轻率地思考着该如何把这些东西烧掉。他本该在此时放弃计划,回家睡觉的。

敌人不想应战。这点从他们逼近的方式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像螃蟹一样,将斧枪和大刀举在前头,满脸恐惧。有一两个军官在督促他们前进。这些军官像自家种的苹果树被村里的小孩洗劫了似的,满腔愤怒,却没有愤怒到身先士卒的地步。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希多凯下令第一队和第二队跟上他,然后策马小跑起来。他喜欢小跑。速度不快不慢,既能维持一定的动量,又能保持控制。敌军没有列阵。他们一窝蜂地聚在一起,没精打采地向他冲过来,后面的人不停地往中间挤。因此他挥手让第二队远远地向左翼、第一队远远地向右翼而去。他的计划是痛击两翼,让他们没头没脑地掉头往营地里跑,成为后续赶来的、组织得更严密的援军的垫脚石。营地里篝火的光芒刚好可以让他看清周围的情况。计划安排得好好的,而且也确实见效了——

——结果,当他俯下身子,越过马脖子直截了当地在一个步兵的锁骨处斜斜地划下一刀时,马鞍的肚带断了。他顺着那一刀砍的方向无助地甩下马去。落地的时候,他的肩膀紧挨着死去士兵的脸,马鞍还夹在两腿之间。

这事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很可能会在赶过来施救的同时笑得尿了裤子。然而,好笑不好笑是相对的,得看发生在谁身上。他抬起头来,第一眼就看到有人站在他面前。此人除了身上穿的衬衫,头上戴的锅盖盔以外,什么都没穿。他正要将斧枪刺进希多凯的胸膛。

希多凯能做的不多。那该死的马鞍让他无法移动自己的腿,因此他只能抬起左臂挡住刺来的斧枪。他的前臂包裹着熟皮制成的护甲。锋刃划过护甲,就像冰刀在冰面上掠过,斜斜地擦了下去,在颧骨处戳中了他的脸颊,还削掉了耳朵上方的一块肉。这使得他得以腾出手抓住斧枪的柄。然而大概是惊魂未定的缘故,他居然差了一点,没能抓个正着。等到他握紧长柄向外拉时,尖刃已经划破了他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虎口区域。

这个策略不算彻底成功。他将斧枪从那人手里夺了过来,却在往下拉的时候划过了自己的脸,从眼角经过头皮的下半部分,划出了一道跟刚才几乎平行的伤痕。那人瞪着他,往他脸上踹了一脚。由于那人脚上什么也没穿,最后导致他们两败俱伤:希多凯的鼻梁骨被踢断的同时,他确定对方的一根脚趾也断了。

此时,他腾出了右手,抓住那人的脚踝,想将他拉倒。但因为他眼睛里都是血,看不清楚,这次他又失手了,只抓到了一条不停踢蹬的腿。抓着腿似乎没什么用处,于是他松了手。然而,就在此时,那人忽然摊开双臂,跌在他身上。

那人受了一下重击,但没重到要了他的命。希多凯估计,大概是他露在锅盖盔边缘外的脖根处被弯刀斜斜地砍了一刀。这下,那混蛋直接压在了他身上,两人的嘴唇几乎要触碰在一起,像一对恋人似的。那人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嘴里发出某种恼人的咯咯声。他想说什么,而希多凯不感兴趣。“从我身上滚下去!”他尖叫着,又推又拉,终于将被压住的左臂扯了出来。他的手指僵直而生硬(永久残废,唉,今后再操心这事吧)但仍然可以用手指抓住那人的肩膀用力推动。那人不想走,可他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他被翻了个身。除了转动的眼球以及喉间的咯咯声以外,他还是一动不动。希多凯费了老大的劲才挣扎着跪了起来,但好景不长,有人从他身边跑过,在他背上撞了一下,将他脸着地撞翻在地上,自己也摊着四肢倒在他身边。该死,希多凯想,真令人绝望。那人自己爬了起来,他丢下的剑就在他脚边。但他没管那把剑,一溜烟跑了。他跑得非常快,在那一刻,这似乎是好事。

结果证明,是坏事。当希多凯抬起头,恰好看到一匹马的马蹄踏向自己的头。刚才那人顾不得捡剑就飞速逃离的原因变得极其明显了。他再次摔倒在地,却没什么用处。马踩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感到背部一阵令人无法忍受的剧痛,觉得有什么地方被踩断了。他想大叫,但嘴里满是泥土,肺里所有的空气都被挤了出来。他痛苦地挣扎了好大一会儿,空气才再次回到原位。

肋骨断了,他用仅存的一丝清醒意识诊断着,这下更糟了。要是可以,他倒宁愿待在原地不动。但他依稀记得自己曾经针对这个情况制定了几条策略,他记得其中一条就是任务一旦完成,就马上离开那里,返回营地。希多凯不想被落下,所以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就是,站起来、找到他的马(或者任何一匹该死的马)、回到要塞。

他旁边的那个人还在发出可笑的咯咯声,像个性情乖张的婴儿。希多凯翻了个身,右肩着地,双腿交错踢出,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他踉跄了一下,差点再次栽倒,幸而及时保持住了平衡。这么做给他带来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疼痛——我这样重伤员根本就不該做这些动作——就连呼吸都成了艰巨的考验。他往前走了一步,但显然在他趴在地上的时候,有人将他膝盖里的所有关节都偷走了。他勉强保持着站立的姿势,但这几乎已经是他能做出的最大努力了。

“站稳了,伙计,没事了。”不管说话的人是谁,希多凯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他过来。此人突然就出现在他左手边,抓着他的胳膊,搀扶着他。“没事了,”他重复道,“趁你还没摔倒,我们离开这里。”那声音带着令人生厌的、像唱歌似的调子——佩里美狄亚口音总是让希多凯觉得难以忍受。“来,这边。”

那混蛋想扶着他走回营地。这方向不对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很快,真相大白。扶着他的是个敌人,将他误认为自己人(比如那个躺在泥土里哼哼唧唧,等着他去救援的家伙)。幸运的是,那人是个大傻瓜。他的匕首就挂在腰带上,太现成了。希多凯抽出匕首,往那人肩膀之间的位置捅了下去。这一次,匕首总算插进了它该去的地方,但没插在他瞄准的部位。那人又痛苦又震惊地喘着粗气,但仍然站着。“哦,天哪。”可怜的傻瓜一边说,一边抓住希多凯作为支撑物——他还没意识到,是希多凯捅了他一刀。他肯定以为自己是被箭什么的射中了。他尽力用肩膀支撑着那人的重量,尽管这重量压得他几乎要跪了下来。然后,他把刀子拔了出来,朝着那人的耳朵下方刺了进去。

这次他确实倒下了,但由于他原本就攀在希多凯肩膀上,因此他们俩一起摔倒在地。这一次希多凯很容易就甩开了他——甩掉死人要容易一点。但是,再次站起来对他来说难度太大了。唉,他尽力了。正如他父亲所说,只要你尽了全力,就没人可以苛责你。

别的不提,呼吸变得愈发困难了。似乎有一个木工钳子在夹着他,前胸和后背都被紧紧地束缚着,同时木匠正在等待胶水变干。但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整整四代的将领)。他拖动手肘,靠近膝盖,将膝盖往前推,想把背直起来——毫无指望。多谢你帮倒忙,他愤愤地想,把气全撒在刚被他干掉的那个人身上。你不来掺一脚,我原本还好好的。接着,他伸直了腿和胳膊,这大概是他一辈子做过的最吃力的事了。但他再次站了起来,因此吃些苦头是值得的。

现在,我只需要找到一匹马,骑上去……他沮丧地发现,在這嘈杂的战场上,他找不到马匹。他不知道自己摔下马多久了。还别说,他感觉像过了一辈子似的,不过这只是主观意识里的时间。有可能,这种可能性甚至很大,他的人已经按照他的吩咐,任务一完成就离开了。要是这样的话,他根本用不着搭上半条命、挣扎着站起来了。

他向前迈了三步——这是一种控制得当的摔跤技巧,凭借这个技巧,他将自己摔在了地上。他的左手跟背一样疼,只不过是抽痛,而不是刺痛,是不同类型的疼痛。吸气开始变得异常困难,以至于他都不想费这个力气了。

接着,他看到了那匹马。马可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在一场战役之中,在周遭全是死亡和痛苦的环境下,一匹无主之马仍然停了下来,低下头啃食着野草。希多凯注视着那匹马,足足看了十秒。在当时那种情境下,十秒已经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了。他正在想办法,从基本原理出发去想:他该如何走到那匹马所在之地,然后爬上马背,让它跑到他想去的地方。他知道这个可能性是有的——正如特姆莱所说,我们会取得胜利的——但此刻,他还没想出什么妥当的办法。

最终还是要靠实打实的苦干。幸运的是,马儿通情达理地留在原地不动,直到他来到身边。之后,在他弯下腰去,用他几乎已经废了的左手将一只脚抬到马镫上时,他至少可以倚靠在马身上。坐上马鞍永远是最难的一步。他的左手没法抓握,因此靠抓着马鞍把自己拉上马就行不通了。他顶多能做到伸直左腿,希望靠着动量和身体的重量完成剩下的步骤。他差点就成功了,可惜当他靠一只脚站在马镫上的时候,那匹马忽然动了,结果他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调动全身力量将另一只脚跨过马背,在马背的另一边放下。做完了这一切,他发现自己已经全身无力了。他往前扑在马脖子上,鼻子埋在马鬃里,挣扎着吸了最后一口气。马儿不停地向前走着。因为它只是一匹马,而敌人太忙了,顾不上理会走失的牲口,于是它一直沿着记忆中家的方向走下去,直到它来到一条河边。它在河边停下来,喝了点水。接着,它又走了一小段路,嗅来嗅去,寻找草料。天亮以后,河对岸有人看到了它,大呼小叫起来。他们搭好平转桥,派人来抓它。马儿并不介意被抓住,于是他们牵着它过了桥,把它背上的人抬了下来。

“是希多凯。”有人说。

“他还活着吗?”希多凯听到了这句话。问得好,他想。

“我想是的。把他抬下来。”

最终,希多凯认为自己仍然活着,因为死人是不会痛的。片刻之后,他昏了过去。当他醒过来时,有个名字叫什么特姆莱的家伙来了。他站在希多凯床前,告诉他突袭成功了。他很想问一句,什么突袭?但他没有力气。于是他又陷入了沉睡,这一睡就睡了几个小时,直到抛石机投来的石弹落在他四周发出砰砰的撞击声,把他吵醒了(突袭的确是成功的,敌军花了五个小时才把这些机器修好)。

十八

“我们这么折腾一辈子,”工程师说,“也不会取得什么进展。照我说,我们应该停止瞎胡闹,跟进后续工作,不然就是在浪费时间了。”

这是轰炸的第三天,昨天的情况和前天一样。太阳挂在天上的时候,抛石机轰炸下层的防御工事、守城器械的基座和小路。太阳落山以后,特姆莱的人出来修补下层工事,将被砸碎以及破裂的机器部件替换掉,填补路上砸出来的坑洞;同时他的轻骑兵队发起突袭,破坏了抛石机。第二天晚上,突击队在另一个头领的带领下再次出动,这次他们遇到了更顽强的抵抗。但他们自己也从前晚的突袭中吸取了一些经验,因此最终结果和前晚一模一样。第三天晚上,巴达斯派了两个连的斧枪手来守卫抛石机,还下令建造他们自己的防御工事,但他被告知所有容易到手的木料已经被对方伐去建堡垒了,所以他只能将就用壕沟和堤坝来充当防御工事,这当然需要花点时间才能建好……

“不,”他说,“我们要继续炸下去。给他们造成无法修补的破坏是迟早的事——你不可能不停地修补已经修补过的地方,相信我,我有经验。只要一个判断失误,我们就有可能输掉这场战争。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宁愿浪费时间,也不愿意浪费生命。”

工程师耸耸肩。“你是头儿,你说了算。”他说,“告诉你吧,无论如何,我都不愿意做你这份工作。”

当天晚上骑兵队没有出现。守卫了九个小时的斧枪手带着精神胜利的满足感下了班,将岗位交给了砲兵。然而,就在交接的关头,大约在太阳升起后半个小时左右,特姆莱派出了他的弓骑兵,可以说是整支军队里最有效率的队伍。巴达斯的前哨还没来得及确认他们的身份并发出警报就被射倒。接着三支队伍排成阵列,从两百码处开始了他们这方的轰炸。这个距离比巴达斯的弓箭手能达到的射程要远。虽然在弩弓的射程内,但弩弓每三分钟才能射一发,而特姆莱方的第二支弓骑兵队齐射的目标正是这些弩弓手。巴达斯下令调派攻城大盾上阵,这是一种牛皮制作的巨大盾牌,用来在攻城时掩护弩弓手。但他遇到了麻烦。运输队长将补给车辆停在了大盾周围,将大盾团团围住了(毕竟,没人跟他说他们有可能用到这些盾牌,而他总得找个地方停车吧)。为了取出大盾,他不得不将车辆挪开,这就导致有三分之一的车辆需要穿过营地……十五分钟内,营地的道路就被马车堵塞住了,以至于妨碍了运输弹药的马车通行,这些马车原本應该从军需站点将抛石机需的弹药运过来的。但这其实没什么。第一支和第三支弓骑兵队正在向砲兵射击,那些设法躲在屏蔽物下的砲兵在敌军撤退之前恐怕不可能发射出任何一发砲弹。

“不,”大家敦促巴达斯采取些措施的时候,他坚持说道,“最基本的原则是:不要用重骑兵来对付弓骑兵。这是我付出了重大代价换来的经验。还有,如果你们认为我会将步兵送到——”(他用不着把话说完,箭雨升腾、滑行、落下,像从间歇泉里喷出的滚烫的水柱。只要一想到要待在这些羽箭下,大家就不由得嘴巴发干)。“因此,”他继续说道,“我们按兵不动。你们知道一个草原人通常会带多少支箭吗?五十支。二十五支在背上,二十五支在马鞍上。等射光了箭,他们就会离开,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继续了。”

当然,他是对的。不久以后,弓骑手撤退了,将十万支箭中的大部分留在身后。而这些箭是特姆莱国王无法在短时间补全的。到处都是箭:有的插在地上、抛石机以及马车上,有的通过倒钩挂在帐篷一侧和车篷上,有的被压在死人身下,有的从伤亡者的胸膛和胳膊斜斜地向上穿出来。它们像一袭地毯覆盖在地面上,图案是忽然绽放的花朵。它们像苔藓或地衣一样覆盖在马车和机器上。箭羽像生长在湿地里的一簇簇沼泽棉。箭杆踩在走出屏蔽物的砲兵脚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像细枝和干草在篝火里燃烧。它们像蚂蚁或蚊子一样无孔不入,像被养蜂人风箱里冒出的烟熏得晕晕乎乎的蜜蜂般筋疲力尽地躺在那里,不飞也不蜇。

“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清理干净。”一个军官叫道,“还有,让这些机器动起来,我们的时间可不多。首席工程师在哪里?第六砲兵连需要补充十二个人。伤亡名单——谁手上有伤亡名单?该死的,难道每件事都要我亲自去做吗?”

有一半的砲兵无法上阵,尽管伤的比死的多,但人数相差不大。伤员或坐或躺地围在运送砲弹的马车旁边,身上仍然带着箭。军医脚步匆匆,不是在锯断箭杆,就是在用最残酷的方式拔出倒刺。他们将回收的箭头扔在桌子底下,堆成了一座座小山丘,根本没有时间去看后面还有多少必须干的活。时不时有人死去,有安静的,有大呼小叫的。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手推车来把尸体运走。

有人来问巴达斯他们该做些什么。“继续,”他说,“不停破坏他们的道路和防御工事。你们可以把斧枪手安排到机器上,只要每个团队有一名砲兵告诉他们做什么就行了。”

人们拿着巨大的柳条筐来来去去地捡着箭——质量过得去的原材料总有用得上的一天,不是耗费在这场战争中,就是用在下一场帝国认为应该派遣大量弓箭手的战争中。筐子装满以后被塞进空木桶里,装到补给车上。断掉的箭分为两堆:箭头进入废品堆,箭杆留着生火或是交给木匠使用(箭杆很适合做一些小物件的榫钉,比如大盾、掩蔽屏、攻城塔的地板以及云梯的梯级等等)。一排手头有空闲时间的枪兵双腿盘坐,围成一圈,将箭羽切断,扔进大陶罐里。缝补匠人会将它们作为填充物缝进软铠甲。

“这就是一种表态,”巴达斯解释道,“仅此而已。最好的表态方式就是对他们不理不睬,就像你们小时候不想把粥喝完时,母亲对你们的态度一样。”话虽如此,他始终在思考着第二等级的检验,即抵挡箭头的检验。一件盔甲必须能将一张拉力为九十五磅的弓从七十五码外,或是一张七十磅拉力的弓从三十码外射来的穿甲箭挡掉,这才算符合标准。大部分盔甲都通不过这项测试。它们和用过的箭头一起,直接进了废品堆。

他们让抛石机再次运作起来,高高扬起的杆臂像敲击着铁砧的锤子,将山体的一侧打得尘土飞扬。

“我们主要是用他们的石弹来修路。”有人说,“那些大圆石尺寸很合适,就是移动起来比较费力。不过,要是能多弄几台起吊机就好了,他们把我从顶级砲兵连那里讨来的大部分起吊机都砸坏了。”

特姆莱想集中精神,但这不太容易做到。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在石弹落地的砰砰声中过了好几年似的。他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再也不能无视这个问题了。当天早些时候,有人来告诉他,缇尔丹死了。一发打过头的砲弹砸在露出地面的岩石上,砸成了碎块。飞溅的碎石打在位于营地另一头的帐篷区后部,其中一块碎片打中了缇尔丹。他虽然听到了这个消息,却完全无感。在不断响起的敲击声中,他几乎不可能集中精神,思考什么重要的事。那声音简直像从地面通过脚跟传到他耳朵里似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对方的策略,试图将他从堡垒里逼出来,在平地上来一场激战。这一套他早就见识过了,不会轻易上当。

“防御工事怎么样了?”他问道,“木材能供应得上吗?”

“不太妙。”他们告诉他,“照你的吩咐,我们优先考虑修路,消耗了大量存货。我们已经开始从最上层防御工事的背面将柱子抽走,反正柱子在那儿对我们的用处不大。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用被打断的木材来堵住缺口。不过,我们不可能永远这么做。抽走更多的柱子会让那些地方成为薄弱点,到时候就是在自找麻烦了。”

特姆莱拉长了脸。想专心思考手头的问题,就像想拽紧一根绳索似的:你握得越紧,手心的灼烧感越强。“我不介意出现几个明显的薄弱点。”他说,“墙上的某个薄弱点,对敌人是一种诱惑。有时候,给敌人机会反而是件好事,只要在他们接受机会时,我们准备好等在那里就可以了。有时候,在一场战役中,你快要输了的时候反而最有可能赢。”

这番话没有多少人买账。可这是真的。他想说服他们,只要研究一下过去的战争,你们就明白我的意思了。然而,大家似乎都没兴趣上一堂历史课,因此他只能对那些冷脸和皱眉的人视而不见。“总而言之,”他说,“目前,你们就继续拆后墙补缺口吧,轰炸不会持续太久的。相信我。”

(为什么不呢?他们曾经相信过他,这种信心支持着他们登上了佩里美狄亚的城头。当时他只是个小屁孩,除了有些沟通技巧以外,没有迹象表明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他是特姆莱国王,是城市的掠夺者,他们自然应该更信任他。

可惜没那么简单。

好在这些都是他的子民,他们听令行事。不服从命令的,现在都死了,死于内战。)

他们讨论了后勤和行政方面的几个小问题。接着他解散会议,走出帐篷,来到灰尘中。他妻子的死,就像没入水中的鱼饵,离他的表层意识非常近。但他没能探测到巨大的悲痛和内疚。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会深深爱上她。但现在,他不得不通過特姆莱国王面罩上眼部的缝隙来看这个世界。他发现锋利的刀刃几乎不可能穿透进来。没有缺口、没有接缝,没有薄弱点,敌人毫无机会。

在他穿过高地走向小路的时候,运尸车隆隆地从他身边经过。他看着运尸车远去,意识到自己认识从其中一个人折断的双腿间露出来的另外一个人的脸。目前,他们暂时将尸体堆在谷物坑里。本该储存在里面的粮食被一发打过了头的石弹毁了。他们花了那么多功夫挖了这个坑却没用上,似乎太可惜了。他曾经去看过。他站了一会儿,看着那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看着胳膊、腿、头、脚、身体和手纠缠在一起,像一个凌乱的店铺。然而,在他眼里,一堆尸体就是一堆尸体,没有什么别的意义。

有人从他身边跑过去,向山下而去。接着又有两个,他们的身影从灰尘中忽然出现,又没入其中。然后,更多的人跟着他们往山下跑去。他抓住其中一个的胳膊,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敌袭。”那人气喘吁吁地说,“天知道他们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他们用了一种便携式浮桥来渡河。”

特姆莱放开他。“我明白了。”他说,“谁是下面的主管?”

那人耸耸肩。“据我所知,没人。我想,应该是负责建造的头头吧。”

“找到他,”特姆莱说,“告诉他我马上就来。”

那人点点头,像没如流沙似的一溜烟钻进灰尘中。特姆莱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掉头往山上自己的帐篷走去。身边没有人帮他穿盔甲,但他现在已经找到了窍门。随着穿着的次数增多,金属的形状与他骨头和肌肉的轮廓越来越契合,穿戴起来也越来越容易。等穿戴完毕,他的感觉立马变得好多了。事实上,最近他频繁地穿戴盔甲,一旦脱下来,他反而觉得胳膊和腿又轻又弱,颇为怪异。

在他调节头盔内垫的时候,有人来报告说敌方的斧枪手已经突破了防御工事。他微微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我们这边有哪些人在下面?”。

“主要是工兵。”有人回答,“他们一直在用锤子和鹤嘴锄战斗。那里还有些散兵和纠察队的人,胡斯凯已经带着别动队赶到下面去了。”

“追上他,”特姆莱说,“告诉他等我一起走。”

等他找到胡斯凯时,后者显得既不耐烦又有点不知所措,看起来几乎要发火了。“我们得快点过去,”他说,“工兵抵挡不了多久。”

“没关系,”特姆莱说,“我心里有数。”

他带着队伍下了山。他们走得很慢。投弹手将抛石机的角度调高了几度,石弹不再打在下层的防御工事上。现在轮到小路的上半段被砸了,而小路下半段早就是一团糟了。“慢慢来,” 他一边在其中穿行,一边对后面的人叫道——他的运气不好,在说话的同时,一发石弹偏偏落在队伍中人比较密集的那一段。因为人太多了,大家挤成一团,以至于无法躲开。石弹落地时,伴随着一声跟碾碎一只大蜘蛛很类似的闷响,有三个人被压在了底下。这一砸,扬起了比以往更大的尘土,但好在山脚下还有战斗的声音传来,让他们得以循声而去。特姆莱发现,穿着沉重的盔甲走下陡峭的山坡实在很困难。护胫的后面那块护甲顶在脚后跟上,将护胫边缘和钢甲靴上沿之间的皮肤夹得生疼。

等他来到离小路的尽头足够近的地方,看得清战况时,他下令让工兵后撤。他第一次喊出命令的时候,大家都没听到,或者没听出他的声音。他们站在防御工事内侧凸起的石坝上,想阻止敌人从一个缺口冲进来。之前有一枚石弹正中围墙,打出了这个两码来宽的缺口。不用说,那块大圆石还在那里,成了阻止斧枪手入侵的主要障碍。敌人试图爬上大圆石时,工兵们双手举着鹤嘴锄和大锤子朝他们砸过去,打在对方的头盔和肩甲上,被弹了起来。声音沉闷而厚实,与锤子打在砧板上的叮当声不同。

他再次下令,士兵们服从了命令,从缺口处向后方退去。在缺口的另一边,正在互相推推搡搡,争先恐后要挤过来的斧枪手忽然发现,前方的道路莫名其妙地通了。等他们纷纷从缺口冒出来以后,特姆莱退回队列中,下令放箭。“扣弦”的命令发出的时候,已经有大约三十名敌兵从缺口钻了过来。等到特姆莱叫出“瞄准低处”、接着叫道“放箭” 的时候,更多的人涌了过来,离前排弓箭手的距离已经少于十五码了。

幸好他提醒弓箭手往低里射,在这么短的射程内,射出去的箭会不断攀升。然而,尽管他事先提醒过,有四分之一的箭还是射高了。但是,对付突破障碍的斧枪手,一轮齐射中的四分之三已经足够了。他们像扔进火里的纸张似的蜷成一团,给随之而来的人在正前方的道路上铺就了一层厚厚的障碍物。第二轮齐射让缺口处更为拥堵。此时,由死人以及抽搐、扭动的躯体组成的障碍堆的高度已经过膝。这些躯体纠结在一起,让人无法通过;又因为堆得不稳,让人无法攀缘。然而敌人还在不停地冲过来,似乎在分批接受检验,而后被证明不合格。少数几个通过检验的冲上山坡,朝着弓箭手的队列奔去,相当于在接受下一等级的考验。他们中侥幸没被箭射中的也会被大锤子敲倒,像抛石机射出的石弹似的翻滚着跌下山去。

特姆莱一动不动地站着,袖手旁观。他一边观战,一边想起了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想起了让他的人得以通过的那扇开启的门(比这个缺口大不了多少)。那时候,门的另一边并没有一列弓箭手等着他们,只有黑漆漆、空荡荡的街道,没什么可以证明他的勇气。此时,被夹在锤子和砧板之间(石弹仍在头顶呼啸而过,打在山的一侧,激起漫天尘土),他脑子里反而觉得轻松了一些。

等敌方的上尉下令停止进攻时,防御工事上的缺口已经被填补好了。材料不是从山的另一边劫来的木材,而是一堆纠缠在一起、压得密密实实的不锈钢。他们干得比我们强多了,特姆莱想,省了我们的麻烦。他停下来问自己:他的手下会不会像帝国士兵一样前赴后继、争先恐后地奔赴杀戮区。可这不公平,我们根本没有机会这么做。他摇摇头,示意工兵上前巩固、加强防御。

“你看,”他对胡斯凯(他就是脸色很难看的战时委员会成员之一)说,“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就有可能蠢到自己跳进陷阱。”

胡斯凯没有回答,他被自己看到的情形困扰着。特姆莱能理解。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也会感受到同样的烦恼。但他已经跨过了那个阶段,将自己防御线上的缺口补好了。此刻,他不禁想道,当巴达斯·洛雷登用燃烧弹打退了对佩里美狄亚发起进攻的草原人,让火焰在不可燃烧的水面上舞蹈时,他是否也有同样的感受。这是一个获取宝贵见解的机会,共同的经历引发了思想的共通——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名跟在大师身边的学员。

“他们会回来的。”有人说道。一枚石弹打在几码之外,压死了一个人,将另一个人的一条腿扯断了。第二发石弹只砸出更多的尘土。当特姆莱带领众人沿小路上山时,另一组人已经开始加固了。

“是的。”他歇了口气,“等他们再试着进攻时,我们会有另一次机会。别担心,我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

巴达斯根本没指望参加第一次突袭的人能够平安回来。这次突袭的性质更像是一次实验、一次测试、一场考验。他们通过了第二等级的考验。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同时,他已经实地测试过便携式浮桥,很满意它们起到了作用。他为此感到高兴。

他指挥第二和第三砲兵连选择防御工事的另一点作为目标,其余的砲兵专注于已经被突破过的缺口。接着,他命令斧枪手和长枪手组成一支队伍,将骑兵放在安全的两翼。弩弓手伤亡惨重,无法在实战中起到太大的作用,因此他将弩弓手分配到后卫队去,把弓箭手调上来取代他们。在他看来,帝国弓箭手不太中用,或者至少是他手头这些弓箭手没什么太大的价值。他们用的是七十磅拉力的单体平板弓,跟草原人使用的重量级复合弓比起来差远了。他们在军队里的地位就像沙拉一样,是盘子里的配菜。对此他觉得很恼火。要是行省政府愿意,他们本来可以给他派来一些全世界最好的弓箭手,配备着长弓、复合弓、北部的单体反曲弓、南部的强化弓等。他们可以是步兵或者是弓骑兵,可以轻装或重装上阵,可以以散兵或齐射的方式出战,可以在开阔地或是在大盾的掩护下作战。结果,到他手里的只有弩弓手和一些兔子猎手,用处都不大。但没关系,他可以完美地利用手头已有的资源。

他给了砲兵连一个小时时间来突破障碍,他们在二十分钟内就完成了任务。因此,他转而安排他们对敌军的砲兵连实行压制性的打击。灰尘是额外的收获。没有灰尘,他的计划也能完美地达成,灰尘让他的计划执行起来容易了那么一点点。在抛石机调转角度,锁定新目标的同时,他发出了冲锋的命令。在他们前进的时候,斧枪手开始放声歌唱,他已经不介意自己听不懂歌词了。

这一次,他换了个策略。他不再简单地派遣重装步兵扑向突破口,反而派了几个连队的散兵去安置大盾。如他所料,特姆萊的弓箭手已经挡在那里了。这次,他没有派人去送死,而是用牛皮盾来迎接对方的射击,他自己的弓箭手则通过孔洞以及掩蔽物的边缘展开还击。他们的进展不大,但这不是他的真正目的。他的真正目的是给特姆莱国王一个机会,让他将尽可能多的箭白白浪费在大盾上。他知道,每个草原人背上背着二十五支箭,足以不间断地射击三分钟——之后,他们就不得不依赖从山顶的军需站,通过坑坑洼洼的小路,穿过漫天灰尘送到山下的装备了。三分钟过后,敌军的弓箭手将不再构成重大的威胁。当然,前提是特姆莱得足够短视,看不清他的真实目的。

然而,特姆莱似乎在按照剧本行事,就像他们已经在一起排练了好几个星期一样。大盾在对方的狙击下依旧坚挺(这是经过他改良的版本,将撑开的兽皮包裹在一卷卷粗粗的编织草席上,专门设计来抵挡数不胜数的弓箭的),当羽箭的嗖嗖声变缓,听起来零零星星的时候,他打开掩蔽物,将长枪手送了过去。

这是一道长枪构筑的藩篱,像原始森林里的矮树丛般密实。弓箭手继续射击,但他们的箭射不了多远,简直比射穿交织缠绕在一起的荆棘树丛还要难。需要冲过的距离只有二十码左右,之后长枪就能接敌。草原人想逃跑,但他们后面是自己人,这些人后面还有带来更多箭矢的运输车队,运输车队后面则是从小路上下来的增援部队。当前排的士兵像海滩边的小孩躲避迎面而来的浪花般闪避着由枪尖构筑的藩篱时,人群中还有一些有限的压缩空间。但是等到他们已经跟身后的人紧贴在一起,像装在木桶里的箭一般压得密密实实的时候,无路可逃的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枪尖刺过来,刺入他们的身体。

前排中有些人被一击毙命。其余还活着的人被挑在枪尖上,就像天国之子配着米和辣椒一起吃的、用杆子串在一起的肉块似的。冲锋的力量大到足以将他们挑在半空中,像被刺中的鱼一般挣扎着(因为斧枪手的背后也有人撑着,而后面的人还在向前冲,让前几排的人就算想放下长枪也做不到。苹果木和白蜡木做的长柄被挑在枪尖的肉块的重量压得像弓一样弯曲,但这些材料都通过了帝国最高标准的考验,因此它们没有折断。同样,四周紧贴在一起的士兵也没有溃散)。第二排敌军加入了第一排的行列,也被挑在了枪尖上,像第二层布料被针线缝在第一层布料上似的。有几根枪柄断了,但数量不多,不足以影响大局。头两排士兵被挑在枪尖上以后,向前冲的势头止住了。或死或被钉住的士兵成了第三排士兵的软铠甲,也可以说是不同形式的垫衬或绵甲之类的防护层,不是硬碰硬,也不是转移方向,而是用以柔克刚的方式来抵抗冲刺(软铠甲的垫衬消弭、分散了刺过来的力量,阻挡了尖刃的推进)。长枪手冲锋的势头缓了下来,正如箭雨趋于零落一般。第一回合结束了,战斗进入了下一阶段。与此同时,特姆莱发现了另一个机遇。他站在小路上,看着下方纠成一团的杀戮场。冲锋停止了,敌我双方的目光穿透灰尘,隔着白蜡木丛林,互相瞪着对方,像隔着藩篱的两个邻居似的。他转向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人,一个叫列里凯的小队长,拉了拉他的袖子。

“他们动弹不得。”他说。

“什么?”

“他们动弹不得。”特姆莱重复道,“他们跟我们一样,也动不了。把道路清开,派六个连队的弓箭手下来。”

为了保持道路的通畅,他们丢弃了运输车,将车辆推下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部分翻滚下去的车辆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只是在山坡的岩石面上蹦了几下就散了架,成了一堆废木材。有些则像抛石机的石弹般砸在纠缠的人群中,有的砸中了藩篱这一边的人,有的砸中了另一边。为了充分发挥这一锦囊妙计的价值,列里凯将弓箭手排成两列纵队,命令他们转身,使得他们当中有足够数量的人能够毫无障碍地瞄准下方的长枪手。当箭在空中呼啸而过的时候,巴达斯的人出于本能抬起头来,看到箭矢倾斜、俯冲,像风中的雨点般斜斜地打在他们身上。不用说,他们无路可逃。因此,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像紧紧捆成一团的草垛似的立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箭飞过来。弓箭手的目标不仅仅是前排,或前三排士兵,他们从头到尾扫荡了整支队伍。

人被射死或射中以后,就失去了往前推的力道。长枪失去了推进的动量,正如一根主牵引绳被割断后的索桥失去了牵引力一般。纠结在一起的那一团开始分崩离析,就像钢板被锤子砸得两边翘起来似的,直到在长枪另一端的人施加的压力迫使他们把空间让出来。长枪失去了支撑的力道,枪尖上挑着的肉块的巨大重量压得他们向后倒去。长枪纷纷落地,像树木倒在长势过于繁茂的树林里,在矮树丛上堆积、纠缠着。现在是反攻的大好时机,特姆莱注意到。片刻之后,他看到,自己这一方第三排和第四排的幸存者手执弯刀,推推搡搡地越过自己人的尸体,想展开反攻。腾挪的空间太小,因此他们既没办法左右横扫,也没办法由上至下地砍劈,而单凭胳膊和手腕发力,使出来的轻柔招式又被长枪手的头盔和肩甲轻而易举地挡掉,因此结果差强人意。他们最多只是削掉了几根手指、几个耳朵和鼻子(像护林员修剪一棵刚倒下的大树似的)。

“他马上就要犯错误了。”巴达斯大声说道。

长枪手在倒下,在撤退。特姆莱的人抓住了这个意料之外的机遇,不断向前推进。巴达斯派了一两名信差去找斧枪手队伍里的中士,又打发另一个信差到砲兵那里去。

特姆莱看到了这个情况,但不够及时。何况,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失去了对形势的掌控。当他的人一拥而上,冲过突破口去追赶那些长枪手时,立即遭到了被巴达斯安排在两翼的弓箭手的纵向射击。突如其来的近距离齐射阻挡了草原人前进的脚步,士兵像被收割的玉米般纷纷倒地。他们正要转身回去,斧枪手围了上来,切断了他们的退路。特姆莱的信差及时赶到,阻止了即将冲出防御工事的人。但对于已经在外面的那些人,他已经无能为力了。没等追出去的那帮人死光,工兵已经开始用废弃物堵塞住缺口,将他们挡在了外面。巴达斯的第二次机会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成果,特姆莱撤走在小路上一字排开的弓箭手之前,每台抛石机只有两发石弹命中目标。

他们收拾好便携式浮桥,井然有序地开始撤退,没有受到特姆莱那些遭到打击、丧失攻击能力的砲兵连的阻挠。一等到突袭队安全地回到自家的地盘,投弹手就恢复了抛石机原先的设定,将手轮调节器锁定,继续向小路和发射阵地投弹。

“总的说来,”巴达斯解释道,“赢得最终胜利的是我们。我们杀了更多他们的人,迫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箭。当然了,战斗结束时我们占了上风,这也具有鼓舞士气的效果。更重要的是,我们取得了更多在堡垒里进行肉搏战的经验。而且这还只是在演习。他们唯一的安慰,就是还守在原地,而这根本算不上什么进展。”他叹了口气。天知道他是否可以看到军医营地外横七竖八地躺着的伤员,反正他对此一字不提。“要取得胜利,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他说,“但我们已经很接近了。毕竟,佩里美狄亚不是一天建成的。”

“什么,我吗?”高戈斯看起来很震惊,“绝对不是。我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呢?”

特使不动声色——他们是天生没有表情吗,高戈斯想,还是说,要成为外交艺术的终身学徒,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得在孩童时期就把脸颊和下巴处的肌腱切断?“我只是在复述我们获得的情报。”他说,“我们的线人说,叛乱是你手下的人挑起来的,他们是在按照你的命令行事。你现在能够和我在这里讨论这件事,而不是被两千斧枪手包围,这就足以说明我们对那个线人的情报的信任程度。”

高戈斯大笑起来,似乎特使刚刚说了个笑话。“哎呀,”他说,“你不告诉我这消息的来源,我着实无法回应。我想,有可能你说的那挑事者以前是我的人,换句话说,他们可能曾经跟我共事过一段时间。但不管他们做了什么,绝对不是我让他们做的。打消这个念头吧。毕竟,”他补充道,“我虽然不是天才,但也没有蠢到为了一帮跟我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商人跟帝国对着干。这简直是自取灭亡。我能给你拿点什么喝的吗?”

特使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摇摇头。“不用了,谢谢。”他说,“很抱歉打扰你了。不用说,如果你查出是谁——”

“那当然。我会很高兴得到这样一个立功的机会,向你们展示中邦是多么诚心想要加入帝国,成为一名对帝国忠诚有益的成员。我们是第一个自愿加入帝国的国家,我这么说没错吧?”

“这点恐怕我没有答案。”特使说完站起来,用力掸掉斗篷上的苔藓和腐叶土,“我走之前还有一件事:你是否恰巧有你姐姐和她女儿的消息?我们获得了些颇为令人不安的情報,说她们可能被绑架了。”

“不是吧。”高戈斯回答,“真的,我最近一直没有收到她们当中任何一个的来信。不过,我本来就计划着要给尼莎写封信,我会看看我能打听到什么消息。”

“谢谢。”特使严肃地回答,目光犀利地盯着横在高戈斯膝头的斧头,“你继续干活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门柱。”高戈斯回答,“砍掉这棵老橡树真是可惜——我记得小时候经常爬上去——但它已经枯死了。最好现在把它砍下来,免得哪天晚上狂风大作,把它吹倒在屋顶上。而且,要造门柱,没有比橡木更好的材料了。”

“毫无疑问。”特使说。一名随从把缰绳递给他,他有点僵硬地把自己拉上马鞍,“多谢你的时间。”

“如往常一样,这是我的荣幸。”高戈斯说。

等特使和他的随从一行人走出视线范围,高戈斯手头的活也快干完了,他决定索性彻底干完再回到屋子里。为了控制树倒下的方向,他在另外三面砍出了缺口。现在,他只需要砍剩下的那一面,直到中间窄窄的树芯再也支撑不住树的重量带来的剪切力。到时候,他用手一推,应该就能把树推倒。

树倒下的过程很顺利,大致倒在他想要的方向。他靠在斧頭上,享受这片刻的休憩和满足,静静地倾听雨滴从身后那棵高高的榆树的树叶上滴落,发出轻柔的沙沙声。雨下了一个晚上,但到了早晨,天色放晴,空气清新。如果说有一种气味能让人联想到家的味道,那就是雨后空气里弥漫的香甜气息了。

真可惜,他不能再待得更久一些。但屋子里还有些活要干,他可以先干完那些,回头再来完成现在的工作(反正已经等了三十年了,再拖一个小时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他将斧头靠在榆树上,慢慢地走回屋里。

跟往常一样,他的姐姐和外甥女就在屋子里,在黑暗的房间里,像两条狗似的大眼瞪小眼。他不理解为什么她们要坚持生闷气。但他有种预感,想设法让她们俩和解,恐怕会弄巧成拙。

“今天有人来打听你们两个的消息。”他说,但她们俩谁也没说话,“从行省政府来的,跟我说你们有可能——他的原话是,被绑架了。所以,你们最好在屋子里再躲一阵子,以防他们派人来查探。很抱歉,”在两个女人愤怒的抗议声中,他继续说道,“在我有时间解决问题之前,我不想被帝国的人看到我和你们俩在一块,惹上更多的麻烦。”他坐下来,将苹果酒壶拉到面前。没有什么比砍树更容易让人产生有益身体的干渴感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接受绑架这个说法。”他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你们俩都被海盗绑架了,他们向我索取赎金。我将计就计,付了赎金,把你们救了回来。然后我追杀海盗,把他们解决了。当别人给你一个能被善加利用的谎言时,出于礼貌,你最好把这个谎圆上。”

她们俩一声不吭。他小口地啜着饮品,微笑着。过了一段时间,他才重新适应了家酿粗制苹果酒的味道。这是那种你会越喝越上瘾的味道,口感不舒服,却有着某种令人安心的熟悉感。“最重要的是,”他继续说道,“在巴达斯打败特姆莱之前,我不想给他添乱。这应该不需要太久时间,所以我们这头只要按兵不动就可以了。该死的帝国还在四处打探消息,但不用说,他们根本证明不了什么。”

尼莎转头看着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有人告诉我,你派了士兵去岛上——”

“谁跟你说的?”高戈斯问道。

尼莎皱起了眉头。“那天到这里来的一个中士,就是那个个子高高的、长着一头姜黄色头发的——”

高戈斯点点头。“我知道你说的是谁。”

“他以为我是知情人。”尼莎继续说道,“希望我没给他惹上麻烦。”

“可以理解。”高戈斯说,“毕竟,没多久以前,他们还是你的手下,不是我的。没关系,我会解决这个问题的。”

听起来那个中士要倒霉了。其实他当初很不情愿回答尼莎的问题,只是尼莎不会让人轻易回避她的问话。“你到底想干什么?”她问道,“你知道的,你根本不该沾上强权政治。你既不精明,手头又没有强权。”

高戈斯咧嘴一笑。“这就像砍树一样,”他说,“关键是要确保事态往正确的方向发展。我知道,在行省政府的计划里,他们自己的将领和军队会从岛屿区出发,负责打败特姆莱,而巴达斯顶多是跟在后头抓几个散兵游勇。这对谁都没好处。所以我就让舰队没法按时出发。”

“真的吗?”伊苏斯笑着问道,“哦,当然。那你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高戈斯说,“我到岛上几个认识的商人那里走了一圈,让他们觉得可以拖一拖行省政府的后腿,以获得更高的价钱。我原以为要大费唇舌,结果却毫不费力。作为一个自称商人的国度,他们可真是太天真了。当然,”他继续说道,“我知道帝国有可能会用吞并岛屿区的方式来获得船只,事实上他们也的确那么做了。但我无所谓。只要巴达斯能在开阔地带追上特姆莱就行。因此,帝国出招以后,我就派了几个手下去岛屿区挑事。他们做到了,神明保佑他们。现在几乎整个战场都在巴达斯的掌控之下。实际情况比我预想的好得多。”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尼莎轻蔑地摇着头。“我想到的一点是,”伊苏斯说,“你有证据证明巴达斯想亲手将特姆莱的人头献给总督吗?他真的在乎这件事吗?你知道吗,说不定他更乐于在战场边缘地区游荡。”

“别傻了,伊苏斯。”高戈斯说,“你不了解巴达斯,但我很了解他。他是那种善于利用机遇的人——在那一点上,他很像我或者你的母亲,大概是家族遗传。看看自从加入军队以来,他取得了多少成就吧:他为帝国拿下了艾普-埃斯卡托伊;现在他率领着一支军队,拥有现场指挥权;他还有机会为之前的惨败复仇,重振的帝国雄风。做到了这些,他们绝对会让他当上总督,这是他走向辉煌的必经之路。再说,尽管他不是我口中那种睚眦必报的人,但我也不认为从特姆莱那里找回场子会让他难过得肝肠寸断。不像某些人。”他意味深长地看着伊苏斯,加了一句,“不,巴达斯身上有我们其他人都没有的强烈的是非观。他会想要看到特姆莱获得应有的惩罚。不是出于怨恨,也不是让自己满意,而是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件该做的事。做不到,或者不是他由亲自做成这件事,都会让他浑身不舒服。”

“而你则采取措施来确保他获得这个机会。”

“这算不了什么。”高戈斯回答,“要是什么都不做,反而让我浑身不舒服。而且,说真的,到头来也太容易了。好了,”他继续说道,“今天到此为止吧,我还有几封信没写。你们谁看见佐纳拉斯了?我想让他帮我跑个腿,到托诺斯去一趟。”

伊苏斯耸耸肩。“哪一个是佐纳拉斯?”她问道,“我还是分不清他们两个。”

高戈斯皱起眉头看着她。“真好笑,”他说,“就是说你没看到了?好吧,如果你见到他,告诉他我在办公室。”

高戈斯口中的办公室其实是大屋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那里原先是熏肉的地方,一根根火腿吊在一堆燃烧着微弱火焰的橡木屑上。但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都不怎么喜欢熏肉,因此他们把这里当杂物间来放置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物件。高戈斯换了茅草屋顶,将门的朝向变了一下,重新开了个门,还安了扇窗户。他打算在修完篱笆、把木棚和草屋翻新以后,在庭院的另一头建一个更大的、新的熏肉室。不过,这大概要等上一段时间了。

他有一张颇为精致的书桌,倾斜的桌面高度正好齐胸(高戈斯是个老派人士,喜欢站着书写)。桌上有一个安装在转臂上的油灯底座,可以左右旋转;另一根转臂上有个洞,用来放墨盒。桌上有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他的削笔刀、封蜡、磨石、砚台、砂筛,以及所有那些多少有些用处的装备。这些都是成天花很多时间书写的人在天长日久中一点点累积起来的。桌面下有一块可以拉出来的板子,由两根可折叠的架子支撑着。板子的尺寸正好可以放一塊计数板,左边还能容下一块放算筹的搁板。不用说,这张书桌是大约一百年以前,佩里美狄亚出产的。打了蜡的木头颜色较深,触手生温。桌子顶部刻着一行座右铭:“勤奋、耐心、坚持”。这意味着这张书桌是为沙斯特基金会的某个客户定制的。他完全不知道,他父亲是从哪儿弄来的这张书桌。但他记得很清楚,在他小时候,父亲拿这张桌子当垫板,在上面制作和修剪箭羽。作为见证,桌面上布满了几百道细细的刻痕。当高戈斯从储存在半荒废的干草棚里的废弃家具堆里把这张书桌找出来的时候,他本想用皮革或精加工的科里昂橡木薄板来替换桌面。但为了不损坏他父亲留下的清晰印记,他最终还是让它保持着原样。

一天之前,他刚刚用一根灰色的条纹鹅羽修剪出一支新笔。尽管不需要削笔尖,高戈斯还是用那把短短的小刀削了起来。从他记事起,这把小刀就在家里了。经过几十年使用,它的刀刃已经磨损得像纸片那么薄(他的母亲曾经把它拿到厨房使用过,她用这把刀剥皮和肢解肉块)。然后,他打开墨盒的盖子(墨盒是他亲手做的,但盖子和小小的黄铜铰链是巴达斯做的。这些都是用从废弃的剑鞘包头上回收的黄铜片打造的,而满是绿锈且金属已经变脆了的剑鞘包头是他们在一条小溪的河床上找到的),将笔在里面蘸了一下,开始写信。这是一封很短的信,写在一小张重复利用了三次的羊皮纸上。打磨以后,他将羊皮纸卷得紧紧的,塞进一根比箭杆略细的薄铜管中。然后,他把手伸到桌子底下,摸出了一支箭。

这是一支标准的帝国穿甲箭,小小的菱形箭镞下是细瘦的长铤。他毫不费力地将箭头拔下来,把黄铜管尽可能向长铤深处推进。然后,他从书桌上方取下一个小皮袋,打开它,从里面抖出一些棕色的晶体到自己的手掌上。托盘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黄铜碟子,是丢了很久的一把秤的其中一个秤盘。把手里的晶体放进秤盘内以后,他拿起削笔刀,在前臂上割一个小口子。他对准角度,让胳膊上的血滴在晶体上。当晶体被血充分地覆盖以后,他用一块布把伤口包扎好,然后小心翼翼地吐了些唾沫到盘子里,直到血和唾沫的比例大致相等为止。最后,他从塞在袖口里的一卷羊皮纸内抓了一大撮锯屑加进去。

他将油灯的转臂拉向自己,拿起秤盘在火上烤着,用削笔刀的刀柄搅动着混合物,使晶体(从浸泡过的生牛皮里提取的胶)融化。当黏稠度达到要求时,他用小指尖蘸取一团胶水,涂抹在箭杆尾部,也就是要插进插槽的那一头。小心翼翼地将插槽套在箭杆上、确保箭镞和箭杆在一条直线上以后,他用一根长长的、荨麻茎搓成的细绳缠绕在结合处,用剩下的胶水将绳子末端固定好。

最后一步就是在箭上做标记。他再次在墨水里蘸了一下笔,用心地以细小的、棱角分明的文书字体将“此处”二字写在主箭羽和尾翼之间。

他还有其他信要写。正当他正忙于写信的时候,佐纳拉斯进来了(还是老样子,永远不敲门)。

“啥事?”他说。

高戈斯抬起头来。“你来了,”他说,“帮我个忙,骑马去一趟托诺斯——”

“什么,今天?”

“是的,今天。到‘仁慈与贞节’——我不需要告诉你那是什么地方了吧——去找一个准备前往艾普-埃斯卡托伊的马洛船长。把这几封信和这支箭给他——”

“他要一支箭干什么?”

“你只要确保他拿到这支箭就行了。”高戈斯说,他的语气让佐纳拉斯的眼睛睁大了。“他知道要拿来干什么。办好这件事以后,我请你喝一杯,绝对不要在办事之前喝。”他递给对方几个银夸特,佐纳拉斯什么也没说,迅速收下。“行吗?”

佐纳拉斯点点头。“母马的一只马掌掉了。”

“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佐纳拉斯耸耸肩。“前天。”

高戈斯叹了口气。“好吧,”他说,“那就骑我的马去,注意不要让她跑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等你回来,我们再把母马的马掌钉上。”

佐纳拉斯皱起了眉头。“我手头有好多事。”

“好,我来钉行了吧。现在去吧。记住,‘仁慈与贞节’,准备前往艾普-埃斯卡托伊的马洛船长。你觉得自己能记住吗?”

“当然。”佐纳拉斯离开后,高戈斯愁眉苦脸地靠在书桌上。佐纳拉斯是最有可能把一件简单的任务搞砸的人。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佐纳拉斯骑马去托诺斯的‘仁慈与贞节’,喝得酩酊大醉又是全世界最平常的事。这是他在过去二十年间的常规活动,一个习以为常的场景很容易让人视而不见。

离开办公室之前,高戈斯像往常一样在门口停住脚步。他抬起头来,看着挂在门框上方两根钉子上的既威风又精美的弓。这张弓是巴达斯为他制作的,正如他以前制作的墨盒盖、小小的铜砂筛以及三段式折叠黄杨木尺一样。无论去哪儿,高戈斯都将那把尺子随身带着(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它被折断过。他将折断的尺子保留着,多年以后请佩城最好的仪器制造商用最好的鱼鳔胶和小到几乎看不见的银钉将它修补好)。

十九

巴达斯没有改变抛石机的策略,连续投了三天弹,希望能迫使特姆莱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对他的参谋们说,这叫“整平①敌人”。他们不太理解这话的意思,但他们看得出这么做背后的理由。他们面临的最大障碍仍然是兵力悬殊的问题。如果能够迫使特姆莱发起一次鲁莽的突围,他们就有机会干掉足够多的人,将双方兵力差异保持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这是一种明智的帝国思维,他们表示赞成。

尽管如此,帝国军队还是感觉到了压力。三分之一的斧枪手和长枪手不得不全天候待命,以防特姆莱夜袭。另外三分之一成日忙于从附近的露天岩层开采并运送石弹(能派得上用场的岩石的消耗速度比巴达斯预计的要快)。他还不得不派两支骑兵队去帮助砲兵。骑兵厌恶地位的降低,而投弹手则愤怒地抱怨笨手笨脚的骑兵帮了倒忙。抛石机本身在持续这么久的使用后简直快散架了,而巴达斯发现木材和绳索的存货低得令人忧心,并且这两样都无法在当地获得。他已经下令拆掉新建的攻城塔,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材料(看起来他们暂时用不上这些攻城塔,等负责抛石机维护的木匠有空的时候,他们可以用外层的兽皮造出更多的大盾)。

幸好有忒乌达斯帮忙。他手下有很多士兵,但能干的文书却没几个。况且,忒乌达斯的工作大部分是拟定值勤表和日程表、分配原材料、更新库存清单之类的。这些工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自己也能做,但忒乌达斯却似乎乐在其中。

“别担心,”小伙子对他说,“要是我能帮忙用笔记本和计数板干掉特姆莱的话,他早就死翘翘了。”接着,他以极快的语速简洁明了地汇报起最近发生的一件事:第六砲兵连和第八砲兵连的木匠组长陷入互不退让的争执,争抢仅剩的满满一桶六号方头钉——

“你来处理。”巴达斯打了个哆嗦,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没问题。”忒乌达斯兴高采烈地回答。

巴达斯笑了。“看到你找到了能上手的事可真好。”他说,“你当年可是个很烂的弓匠学徒。”

“没错,可不是吗?”忒乌达斯耸耸肩,“好在人总有一行擅长的。”

两个人在位于艾普-埃斯卡托伊的庞大的帝国补给站外围一个棚屋会面。周围很暗。他们互相不认识。

在像猫一样互相打量了对方片刻以后,其中一个把手伸到外套下面,拿出一捆用布包着的东西。“特别快递?”他问道。

“没错,就是我。”另一个伸手去拿,“我希望你知道这玩意儿该往哪儿送,因为我不知道。”

“纸条上写着呢。”第一个人指着挂在用来捆包裹的那根粗糙的细绳上的一张纸条。

“好吧。”那人说完,皱起了眉头,“上面写着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识字。”

另一个人叹了口气。“拿过来。”他说。他好奇地摸着包裹,“感觉像根棍子。你知道里面是什么吗?”

“不知道。”

“你的工作真令人着迷,对吧?”

“什么?”

“没什么。”

第二天早上,有人用一张伪造的征用通知,从邮差的马厩里偷了一匹马。据说他是朝战场的方向去的。虽然抽不出人手来追他,但一段备忘录被添加到事故日志里,留待今后处理。

特姆莱懒得再睁开眼睛了。在过去几天里(到底几天?不知道),睁眼睛的意义不大。除了尘土,什么也看不见。尘土迷住了眼睛,让人什么也看不见,闭上眼睛依靠其余感官来找路反而更容易些。他的听力反而成了精确度很高的感官,以至于他几乎可以凭借石弹落下来的声音,准确地判断出下一弹会落在哪里。事实证明,这种判断方法的可靠程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唯一一次例外,也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一次,是一枚石弹落在他上方的小路上,离他只有几英尺。那枚石弹导致大量岩石和瓦砾翻滚下来,把他埋在了下面。

真奇怪,我一直以为人得先死了才会被埋葬。他睁开眼睛,但什么也看不见。手、腿、头,哪儿都动不了。他勉强可以呼吸,但呼吸太吃力,也太耗时了,几乎变成了一份全职工作。不过,应该没事的,他们很快就会过来把他挖出去。

当然,前提是他们知道他在哪儿,或者说,知道他被埋了。现在想想,他没有理由相信会有人看见山体将他掩埋。多谢这些灰尘,你能看到举在眼前的手就很了不起了。要过多久他们才会注意到他不在了?就算他们立马发现找不到他,人们也不会本能地说道,嘿,我们找不到特姆莱了,他肯定是被埋在什么地方了吧。他想起有几次他去找什么人,因为没找到,就赌气不找了,认为是他们自己躲了起来。

“没事的,”身边有个声音说,“他们会找到我们的。我们只需要耐心点,尽量保持冷静。”

特姆莱吃了一惊,但很高兴。山崩的时候,他不记得看到身边有其他人(但因为灰尘,这个结论未必准确)。“你还好吗?”他问道。

那声音大笑。“再好不过了。”那声音说,“没有什么比困在地洞里,被压在几吨尘土下面更让我觉得享受的了。我因此而摆脱了束缚。”

那声音很熟悉——事实上,太熟悉了——但他一时想不起来。因为过于熟悉,他不好意思开口问:对不起,可你究竟是谁?“你能动吗?”他问。

“不能,你呢?”

“如你所见,不能。”特姆莱想,这也太奇怪了,他能够很清楚地听到那个人的声音,就像他们是在帐篷里面对面地坐着似的。也许,人说话的声音可以在尘土里顺利地传递。他在这方面懂得不多,不足以做出判断。“也许我们应该大喊大叫。”他说,“让他们知道我们在这儿。”

“省点力气吧,”那声音说道,“这么做只会把空气耗尽。我一直告诉你,别担心,他们会来把我们挖出来的。这是他们常做的事。”

最后一句话有点奇怪,但特姆莱心事重重,没有追究下去。“你觉得这里的空气从哪儿来?”他问道。

“我可不知道。反正只要有空气,我就谢天谢地了。还有,幸好你没有那种对狭隘空间不理性的恐惧——不过我觉得害怕也是正常的。我曾经跟一个有这种问题的人一起被困在地道里,年复一年,他尽力把恐惧压在心底,天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然而,当顶部坍塌把我们压在下面时,他一下子爆发了。事实上,他死了。他实在太害怕了,以至于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抱歉,我讲了一件不怎么愉快的事,但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保持冷静是关键。你闻到什么味道了吗?”

“什么?没有。我是说,没什么不同寻常的。什么味道?”

“大蒜,”那声音回答,“可能只是我的想象。哎呀,我的腿麻了。几顿重的废土太容易切断血液循环了。”

特姆莱每次呼吸,都能感到胸口肌肉要对抗压在上面的泥土而产生的疲劳。“听着,至少我们该尝试着呼救吧?”他说,“我宁可冒着耗尽空气的危险尝试求救,也不要躺在这里什么都不做。”

“請便。”那声音纵容地回答道,“毕竟,这么做有可能会成功。不过很抱歉,我就不加入了。我正在专心呼吸,不想乱了节奏。”

特姆莱试着大叫,但他竭尽全力发出的声音却小得可怜,更像是猫叫声,尘土不断落入他的口中。他吐出了大部分,剩下就只能吞了。这让他很快就耗尽了力气。

“要是我的话,就休息一下。”那声音建议道,“他们要么能找到我们,要么不能。就这么一次,试着接受自己无能为力的事实。放松点。你可以试试冥想。”

“冥想?”

“真的。我以前认识的一名哲学家,他教会了我怎么冥想。基本上就是忽略你的身体,忘了身体的存在。当然,那个哲学家认为,冥想就是让你的意识汇入元理的洪流,但要是你不信的话,就不用管这一点。我用冥想帮助自己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入眠。”

“好吧。”特姆莱迟疑地说,“可我不认为现在睡觉是个好主意,有可能忘了呼吸之类的。”

“你用不着睡觉,这只是冥想的用处之一。你也可以用冥想来应付疼痛,比如拖着一条断腿躺着的时候。”

“好吧。”特姆莱重复了一句,“那么,我该怎么冥想?”

那声音大笑起来。“很难解释,一旦你了解了其中的诀窍,做起来就特别容易,但却很难用语言来解释。你要说服自己,你的身体不存在了。循序渐进是最简单的做法。我通常从脚部开始一点点向上。”

前一秒,特姆莱还在想:算了,我还是别试了。下一秒,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复存在的时候,他的心头涌起一阵恐慌。这感觉猛地腾起来,又迅速平息下去。接着他感到了愉悦,甚至可以说是兴奋。他在呼吸,却感觉不到压在胸口的泥土,也感觉不到肌肉的痛楚。他甚至没有身在任何一个地方的压抑感(一个时间点只能处在一个地点,多么无趣啊。他只能隐隐约约记起那种状态,却无法想象这么多年来自己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感觉好些了吗?”

“好多了。”特姆莱回答,“等我们出去以后,我一定要看看自己还记不记得这办法。”

“你感觉如何?”

“像一颗头。”特姆莱回答,“一颗没有身体的头。不过这没关系。事实上,这种感觉更好。謝谢。”

“没关系。”那声音说,“这是我在自己起伏的一生中学到的最有用的技能之一。”

“真的吗?”特姆莱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看来我会渐渐喜欢上只剩一个头的感觉。”

那声音大笑起来,声音熟悉得令人不安。“千万不要随便许愿,当心隔墙有耳。我父亲最喜欢说这话。在某些方面,他可是很迷信的。当然,迷信对他没什么好处,但这是后话了。”

特姆莱心里有点不舒服的感觉,总觉得他知道这声音的主人是谁。但这不可能,至少可能性不大。“冒昧问一句,”他说,“你是……”

接着,他听到头顶有动静。他感到自己像从树上掉下来似的,又落回了身体里(充满痛苦的、别扭的身体)。头顶上远远传来沉闷的、金属跟土摩擦的声音,还有铲子跟石头相撞发出的叮当声。他想大叫,却意识到嘴里满是泥土,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特姆莱?”有人说,“没错,就是他,在这里。我想他死了。”

“看看再说。天哪,要是没有这该死的灰尘就好了。”

因为担心镐和铲子砍到他、敲断他的骨头,他们不得不慢慢挖。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什么也看不到,尽管他确定自己的眼睛是睁着的。他经历了这辈子最厉害的头疼。

“没事,他还活着。”有人叫道。就在此时,一枚石弹砸在附近,大地颤抖起来。“轻点,他可能骨折了。特姆莱,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是的,”特姆莱一边说一边吐出很多泥土,“别嚷嚷,我头疼。”

他们把他拖出来,放在一块木板上。他无法控制胳膊和腿,四肢啪地落了下来,垂在木板边缘。“有人跟你在一起吗?”有人问道。

特姆莱勉强一笑。“我不这么想。”

但他错了。把他抬走之前,他听到大家互相嚷嚷着:在这里,快点,是的,他还活着。“是谁? ”他问。

一个抬担架的人帮他大声问了一句。“是那个间谍。”有人回答,“叫什么来着——德萨凯。你知道的,那个厨子的侄儿。”

特姆莱皱起了眉头。“他说什么?” 他问道。

“德萨凯,”抬担架的人回答,“你知道的——”

“是的,那个间谍。”特姆莱很困惑,“唉,要不是他——真奇怪,我敢发誓是另外一个人。”

“我以为你说没有其他人跟你在一起。”

“我搞错了。”特姆莱说,“听着,让人照顾好他,行吗?”

他们的确把他照顾得很好,这是理所应当的事,他救了国王的命(尽管大家不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们把他挖了出来,送回帐篷。他的骨头没有断,不用多久应该就能起床走动了。

有一件事很奇怪,却没人提起,就是在人们把他拖出来的时候,他手里抓着一支箭(普通的帝国制式的穿甲箭)。有人想把箭拿走,他却紧紧抓住不放,似乎这是性命攸关的东西。

就这么一艘船——不是大型舰队,不是小型船队,海面上根本见不到其他船帆,就这么一艘简陋的横帆小船,和季候风搏斗一番之后,颤颤巍巍地漂进德鲁兹港,将行省政府的特使带到了岛上。

在码头上等着和他会面的人似乎有点炫耀武力。有最近招募的国民警卫队;有成立得更晚一些的国家安全协会,由船主协会管辖;还有一帮商业海员行会的人,集合了杀人的、小偷小摸的、打家劫舍的乌合之众。三拨人安静地、一动不动地站着,不仅盯着开过来的小船,也用厌恶和不信任的目光互相打量着。第一公民文纳德·奥泽尔(穿着一袭拖地的红丝绒礼服,戴着一顶红色大阔边帽。人们本来用弯曲的金丝和几片回收来的兔子毛皮做了一顶皇冠一样的冠冕,被他坚决拒绝了)紧张地玩弄着从袖子上垂下的一根线头,想要搞清楚现场情况。站在他两侧的是伦沃德·奥兹(船主协会)以及一个叫杰斯林·皮度特的家伙(行会)。两人冷冷地看着前方,生怕一不小心看到对方、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存在似的。最后,还有一支乐队。确切地说,是两个吹长笛的、一个拉小提琴的、一个弹三弦琴的,还有一个手持三角铁的女孩。文纳德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但是看起来,他们为自己能出席这种场合感到相当兴奋,因此他也不忍心阻止他们。

船头轻轻地靠了过来,一个满脸震惊的家伙将缆绳扔到岸上,然后急匆匆地往船尾跑去。他脸上的表情充分证明了这场力量的表演相当成功。文纳德注意到了来访者的恐慌,为了安抚他,他转向弹三弦琴的小声说:“随便演奏点什么。”乐队马上奏起了《我爱永不复见》(大部分乐手的选择)和《香肠匠人的狗》(拉小提琴的和拿三角铁的女孩的最爱)。两首曲子同时演奏产生的对位效果相当惊人,只不过完全没起到安抚作用。

“哦,看在老天爷的份上,”伦沃德·奥兹大声嘟囔,也因此证实了文纳德关于乐队的出现跟行会有关的猜想。“快叫他们停止发出这可怕的噪音,免得被视为宣战行为。”

尽管文纳德不想让大家看到他对任何一方有偏袒,他仍然摆了摆手,把这个建议转化为由他的手下代为执行的命令。噪音停止以后,一个高瘦的天国之子从小小的船舱里冒出来,缓缓走向船头,不耐烦地停在那里。

“踏板,快点。”文纳德压着嗓子说道。有人拿出了一块木板——其实这是一块剖鱼用的长案板,但这也是附近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东西了。特使上了岸。

“我是提嘉上校。”他宣称,同时向文纳德的方向微微点了点头,“我代表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来到此地,欲与贵方之领袖会谈。”

文纳德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轮到他说话了。他以前见过天国之子,甚至和其中几个说过话,但从没见过这么高、这么消瘦、措辞这么正式的。“我就是。”他尖声说道,同时痛悔自己戴了这顶大红帽,帽檐耷拉下来,把他的左眼遮住了。“文纳德·奥泽尔。第一公民。”他补充道。

天国之子看着他。“谢谢你来此迎接。”他说,“请问,我们可以开始会谈了吗?我们要谈的内容很多。”

“当然。”文纳德说。不一会儿,他发现自己正小跑地跟在特使后头,像(打个比方)香肠贩子的狗。幸运的是,特使似乎知道往哪儿走,而文纳德不知道。

“你能代表船主协会吗?”特使扭头问道。

“哦,是的。”文纳德向他保证,同时快走了一两步跟上对方。他以前不知道人类能有这么长的腿。

“也能代表商業海员行会?”

“嗯,”文纳德说,“是的,那当然。”

“很好,”特使说,“那么我们不需要他们的代表出席了。他们大概知道这一点吧?”

“什么?哦,是的。”文纳德气喘吁吁地说,然后传了口信给相关人员。幸运的是,他们的腿比他还要短,因此他用不着看他们的脸色。

他还是不知道他们在往哪里走,但提出这个问题似乎显得不太得体。一想到敌人对岛屿区的熟悉程度比第一公民要高,就让人隐隐不安。但明智的做法是将这点记录在重要信息里,下一次若自己有半点轻视这些人的意思,就可以拿出来好好回顾一下。

他们停住脚步。更确切地说,是特使停在了“美德四纹章”外,等他跟上。文纳德只在年轻时来过这里,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事实上,我好像在禁止入内的名单上?还是我记错了,是牧羊场路的那家“无瑕的美德”?

“我擅自做主订了个房间。”特使说,“当然,是通过中介办到的。希望你觉得可接受。”

“好的,”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回答,“你先请。”

天国之子出现在“四纹章”这样的公共酒馆,着实引起了规模可观的恐慌和沮丧,就算第一公民的出现也未能让这种情绪平复下来。提嘉上校显然认识路。他径直穿过酒馆,上了一个短短的楼梯,越过楼梯的平台,沿着一条走廊走下去。门是开着的,桌上有一个托盘,上面放着食物和一个酒壶。了不起,文纳德在心里承认,但绝对是个错误的策略。为什么急于展示力量?无非是想夸大自己的实力。“这里挺不错。”他说完,在两张椅子中挑了看起来比较舒服的一张坐下。

“现在,”提嘉上校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下,从袖子掏出一张书写板,“你想要做个开场白,问几个问题,还是说,我们直接进入提议环节?”

“说吧。”文纳德回答。也许他是想确保我们能甩掉其他人,因为他觉得他的脑子比我好使,对奥兹或行会的人却没把握。好啊,只要心里有数,我应该可以应付这。

“我冒昧起草了一份协定,”上校从另一只袖子里抽出一个小铜管,“如果你愿意花点时间看一遍……”

这些人的书法可真好看啊,文纳德忍不住想道。即使是这样一份纯属实用性的文件,他们也不辞辛苦地用三种颜色来勾画首字母,并以最细的笔触勾勒出金叶来点缀。

——条款:岛屿区为帝国之受保护领地。

——条款:一名帝国保护人在岛屿区永久居住。

——条款:保护人拥有一支永久的仪仗队,仪仗队之披甲战士不得超过三百人。

——条款:保护人及其仪仗队之费用由岛屿区和行省政府共同承担,平均分配。

——条款——

“对不起,”文纳德说,“什么是保护人?”

上校轻蔑地瞪着他。“常驻帝国保护领地的帝国官方人员。”

“啊,谢谢。”

——条款:凡涉及岛屿区与帝国关系之公共政策、协会以及行会诸项政策须征询保护人。

——条款:经意见征询后,保护人需签发关于该政策的官方核准,此文件将与该政策文件经同一渠道发布。

——条款:若未签发核准文书,此项事宜将发回由帝国官员以及岛屿区所有相关实体代表组成的议会共同审核。

(聪明,如果他们要阻止我们做什么,只要把其他两个派别卷进来,让他们去否决。)

——条款:帝国和岛屿区一起组建共同的防守与进攻的军事力量。

(他们拥有舰队。)

——条款:唯行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度量衡单位方可在商业交易中使用。

——条款:按行省政府标准模本签署岛屿区与帝国之间的全面引渡条约。

啊,还有七项条款,加在一起就是一份低三下四的全面投降文书,只不过面子上好看一点。我这个第一公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抱歉。”

“什么?”

“还有一个小问题。”文纳德说,“你的条款里没有注明引渡条约是不可追诉的。这点是由你来加还是我来加?”

上校皱起了眉头。“行省政府的标准引渡条款就是这样。”

这就不难推断出你们第一个要引渡的是谁了。“对我们来说不是。”文纳德说。

“是吗?我不记得你们有现存的引渡条例。”

这是一句大实话。“当然有,”文纳德扯了个谎,“惯例通常是经过数年才固定下来的。你知道,先例之类的。”

(如果他让我列举我们在六百年间引渡的任何一个人,我就只能承认没有。)

“原来如此。”特使的脸上全无表情,“为了更有效地利用时间,或许我们应该把具体条款的讨论延后。若因为一些细节问题而耽误了整个协议的签订,就太可惜了。说到底,”他的目光正正地落在文纳德头顶上方,补充道:“我们不急于敲定协议。”

“当然。”文纳德想把剩下的条款都看完,却有点看不进去。毕竟他们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选择余地。“还有一件事,”他一边卷起纸张一边说:“我猜你们还没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但我想问问也无妨。你知道他们在考虑由谁来担任保护人一职吗?万一是某个我们听说过的人,可能会有助于安抚民心——”

“事实上,”特使回答,“现在已经有一个推荐的人选了。没错,你们很可能对此人颇为了解。他就是巴达斯·洛雷登司令。”

文纳德竭力压抑自己的反应。“我认识洛雷登上校——我是说司令。”他说,“我在佩里美狄亚沦陷期间见过他。”

特使点点头。“我知道,”他说,“这确实是我们推荐人选时的考虑因素之一。而且,”  他继续说道,“洛雷登司令对这个区域的各种问题都很熟悉。他在草原战争以及艾普-埃斯卡托伊的表现也无疑为他赢得了一次升职的机会。行省政府对他的评价很高。让他当保护人的提议一定会被通过,前提是,”他补充道,“你有意接受这些条款。”

文纳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体上没问题。”他说,“我是指,作为谈判的出发点。显然有些具体的——”

“当然,”特使站了起来,“不过目前,或许你可以在我给你的文件上签个名。”

“签名?”文纳德吓了一跳,“可我才说了,还有些具体的——”

特使几乎笑了。“确实如此。不过我认为,就算只是为了把现有的条款拿到手,也应该先把协议签了。否则我不敢保证行省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会永远保持不变。”他转过头,看向窗外。“既然协议会正式提交地区协调专员进行核准,我们可以放心地说,这份草拟文件的条款未必是板上钉钉。但就今天而言,我的当务之急是保护我们双方的立场。”

文纳德犹豫了。他听出了对方的威胁之意。但是,这份提议、这些谈判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帝国把身段放软了。这相当于他们在铤而走险,想草草解决一部分问题,好把精力集中在另外一些问题上。“这个引渡条约——” 他开口说道。

特使把头转回来,盯着他的眼睛。这感觉就像盯着一口水井看了太久。“我可以以个人名义向你保证,”他说,“在启动任何实际程序之前,一定会有大量的机会就各个层面的问题展开讨论。”

巴达斯·洛雷登,文纳德想。唉,人总得有点信念吧。“好吧。”他说。打开黄铜管的盖子时,他的手有点颤抖。他刚才把文件放回去的时候没放好,纸卷卡在了里头。在他笨手笨脚地折腾了一阵子后,特使俯身过来,从他手里拿走了黄铜管,毫不费力地把纸抽了出来。“你有写字的工具吗?”他问。

“嗯?哦,有的。”文纳德摸索着口袋,接着又去摸挂在腰间的袋子。“至少——有了,在这里。”他找到了艾希莉·佐希思在多年前送给他的那套小小的书写套装:笔、砚、小刀,全都装在一个珍贵的雪松木盒中。他用一点酒沾湿了砚,摩擦出一点墨水,在文件上签了名。

等特姆莱身体好一点后,他下令展开大规模突击。

“你改变了态度。”他们对他说。

“没错。”他回答。

之前,总参谋部因为无权采取任何行动而几近绝望。他们对特姆莱做这个决定的动机不太上心。就算他坦白,之所以改变主意是因为一个只有他能听见的特殊声音告诉他要这么做,他们也完全不在乎。他们只知道行动被批准了,这就够了。

因為特姆莱和希多凯负伤,总指挥权转移到佩迪凯手上。他的正式头衔是骑兵司令。他是个好人,但也是个忧心忡忡的人。对于自己的性格,他也有顾虑,怕自己事到临头举棋不定,最后造成灾难。他将指挥权下放给几个军官,同时保留在必要的时候推翻他们命令的权利。接着他召开了战时会议。

会议没取得什么进展。在佩迪凯眼里,总参谋部的人因为遭受令人沮丧的砲击而陷入了冲动的情绪,因此他下决心要坚持己见,绝不在他们的怂恿下仓促决定。另一方面,他自己脑子里也没什么具体计划,因为他已经明智地将战术层次的计划交给了几个副手负责。与此同时,时间正在流逝,如果不能马上做决定,要在白天展开行动就太晚了,只能发起夜间突袭。而没有妥当的夜晚行动的准备,佩迪凯十分清楚其中的风险。最后,他决定集中手头的力量,即刻发动攻击。

接下来,他要求了解目前有哪些力量可用。等他弄清楚这个问题的复杂程度时,上午已经过了一半,而顶着正午的炎热展开一场至关重要的战役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因此他指定每三支部队中留下一支防守营地,其余的集合起来准备攻击。

就在此时,特姆莱传讯来问为什么迟迟不见行动。情急之下,佩迪凯派人回话说他们正要出发,而自己也骑马来到了队伍的前方。不管作为指挥官的他有多少缺点,他绝不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他下定决心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结果证明,这是个很不幸的决定。冲锋的骑兵主力进入敌方那些实力不济、心思不定的弓箭手的射程内时,有几个士兵中箭落马,被后面的大部队踩踏得不成人形,其中一个就是佩迪凯。当然,到了此时,其余的人对作战计划是什么一无所知,也对指挥链该如何运作毫无头绪。因此,当草原人的骑兵队迎面撞上敌军以长枪组成的一道墙时,他们是按默认的“尽力杀敌,平安回家”的原则来行动的。

这么做也没什么问题,尤其是一开始的时候。在战争爆发之初,特姆莱已经得出结论,要打败由大量披盔戴甲的长枪手组成的阵列——在战场上很可能遇到——唯一的方法是:先让弓骑手以近距离平射来打散队形,再展开坚定的后续行动,以弯刀和战斧将缺口扩大,引发恐慌。一旦做到这些,不用别人攻打,敌军密集的队形和庞大的体积就会变成致命弱点。

因此,在一百码处,弓骑手拉到了重骑兵的前方,由一路纵队变为两排横队,并离开自家的队伍去正面冲击对方的阵列。弓骑兵在三十五码处开始齐射,每个弓箭手在越过队中某个指定点时开始放箭。被射死以及垂死的枪手摇摇晃晃,跌倒在后排的战友身上,跟周围人纠缠在一起,阻碍了周围的人。矛尖构成的藩篱被一分为二了。弓骑兵一撤走,重骑兵就朝着阵列中的伤兵发起冲击,将对方的阵型从中间隔开。突破最前面的防线是关键,如果能够深入密密麻麻的长枪手队,就不可能遭遇到任何抵抗——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让人放低长枪或拔剑,骑兵可以像剪刀剪开钢板一样冲破防线,利用材料本身的张力使切割成为可能。同时,弓骑兵保持在一定距离外,从尽可能近的地方向阵列的其他部分射击,目的是挑动对方发起冲锋以及进一步扰乱对方的阵形。如果对方真的发起冲锋,有重骑兵后备队来应战,再不济,还有步兵。

开局非常顺利,前锋部队像刺穿胸甲的穿甲箭一般在对方的阵线中钻出了两个深深的洞。然而,等到深入敌后,他们却发现了一个问题。敌军确实拿他们没办法,但锋利、轻便的弯刀却也奈何不了帝国的防护。他们又是敲又是打,直到精致的刀片砍钝。反弹的力道造成的震动顺着骨头传上来,导致手腕和前臂受伤。这个过程就像拿锤子敲打铁砧,而铁砧原本就是被设计来接受敲打的。双方陷入了僵局。

在战场上,僵局从来不会持续太久,总是会被某些不为人力所左右的意外打破。重骑兵徒劳无功地锤击着铁砧时,敌方的骑兵(之前被当作储备兵力,引而不发。巴达斯·洛雷登后来承认,这是个错误的决策)冲出来迎战,结果撞上了为了避开他们正打算撤离、却误判了调动时机的弓骑兵。弓骑兵万不得已,射出了在仓促间能射出的所有箭矢。按照固有的命令,他们射马不射人,效果却好得出乎双方的意料。伴着此起彼伏的喧嚣声以及沸沸扬扬的尘土,帝国军队的前锋纷纷落马。后排的士兵来不及停下,在倒下的马匹身上穿行、踩踏而过,像撞在墙上的失控的马车似的撞到了一起。弓骑兵在惊得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他们收起弓箭,抽出弯刀,冲向前去,结果在劈砍钢甲方面却遭遇到他们的重骑兵同僚所遇到的同样问题。他们以为能利用冲锋的势头逼退帝国军队,没想到速度缓了下来,最终止步不前。付出了重大的代价之后才意识到,他们的锁子甲和硬皮甲虽然足以防止他们被四镑重的帝国剑砍伤,却无法防止骨折和脑震荡。此时,后面三支帝国军队(之前落在了后头,现在才赶上)开始横扫他们的侧翼,切断他们的退路,像削剪长得过高的篱笆似的一路砍杀。

第六后备队的队长,一个叫罗德凯的人看到了发生的一切,于是带头发起了冲锋。纯粹是由于粗心,帝国士兵没看到他的队伍,因此没能及时撤离。罗德凯率领的队伍是特姆莱的军队里仅有的几支枪骑兵之一,他们能毫不费力地刺穿厚厚的钢板。他们的冲击使战况发生了变化。帝国的队长慌了手脚,以为自己一脚踏进了陷阱,这场攻击是冲着他来的,于是他想把他的人撤走,但战况过于胶着以至于他们无法撤退。因此,他们只能设法从弓骑兵当中穿行而过,这点他们干得非常出色。然而, 当他们从混战的边缘突围而出时,另一支由艾奥德凯率领的枪骑兵队包抄了他们的侧翼和后翼。

此时,作为储备力量的后卫看到枪骑兵占了上风,却没看到长枪阵的庞大体积,于是决定该他们上场了。他们向因为不用防备弓箭手而获得了少许喘息时间、勉强恢复了阵型的长枪手發起了冲锋。当后卫(并非枪骑兵)一鼓作气冲进去的时候,却发现等待他们的是平端着的长枪头,可惜那时已经太晚了,来不及放慢速度。

在营地后方的小山丘上的巴达斯·洛雷登也看不太清楚长枪阵的情况,但他能清楚地看到骑兵队的战况。他判断,要反败为胜的唯一机会,就是让他的斧枪手对枪骑兵发起冲锋。他希望他们能及时赶到。他们确实尽力了,只不过这是一场相当无望的冒险行动。等到他们绕过长枪手时,敌人的步兵已经横在他们前进的路线上,正在变换队形以便从侧面攻击他们。此时放慢速度已经毫无意义了,因此斧枪手的队长带着他的队伍以加倍的速度冲进敌人的阵线。效果相当惊人:他们将敌军一分为二,将其中一翼彻底围了起来。这么做有好处,现在可以随心所欲地包抄敌军阵列,从三面展开彻底的进攻。失误的是,他们没看到有两支重骑兵队因为没能冲进长枪阵里正在战场的边缘无所事事。

那两支重骑兵队的人数不够多,不足以造成毁灭性的损失,但他们砍伤了很多人。斧枪手有一个弱点:他们的肩甲带子是在肩膀上打结的,一旦暴露在外的肩带被利刃割断,垂下来的护甲片就会妨碍胳膊的动作,而且整个肩膀以及脖子的一侧也将暴露在外,随时会被攻击。弯刀掠过斧枪手戴的锅盖头盔的弧形边缘,切进颈部肌腱以及锁骨,虽然被杀死的不多,却也让很多人失去了行动能力。当斧枪手有转身和举起胳膊的空间时,他们其实是有优势的——借着来势汹汹的骑兵的惯性让戟头穿透锁子甲和人体,比起靠自己手臂的力量把斧枪刺进去要顺利多了。但总的说来,照伤亡比例来看的话,还是草原人占了上风。

到了此时,战况已经失控。即使双方出于友谊和善意共同合作,想将纠缠在一起的两支军队的各个组成部分分隔开来,使双方有全面撤退的可能,恐怕也很难办到。只有两个选择可行:打到其中一方被彻底歼灭,或者边打边退,在混乱中勉强以最接近有序的方式撤离。

有一阵子,战况的发展看起来令人沮丧地倾向于第一种结局。嵌入长枪手内部的草原骑兵正在慢慢地被周边的士兵压垮;陷入混战的枪骑兵失去了惯性和动量的优势,大部分人的弯刀砍在对手满是凹痕和损伤却依旧坚挺的盔甲上,变得不再锋利;有足够数量的斧枪手死亡或倒下,让他们的同僚有了转身的空间,开始将尖刺捅向草原人的面部。照这样下去,帝国军队迟早会占上风,最终可能会有顶多不超过一两百人的幸存者。留给这些幸存者的将是整个战场以及一项伟大的任务:清理尸体。

然而,帝国士兵却陷入了恐慌,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也算是尽力而为的结果了。促使战局发生变化的是一个名叫萨姆菜的年轻小队长,他向被他误认为是巴达斯·洛雷登的仪仗队的目标发起了拼死一击(结果发现,那只是负责护卫由号兵和其他乐手组成的特别小分队的骑兵队。不过他们着装鲜艳、配备精良,而且不知怎么地居然被夹在了长枪阵中,被对方误认也是可以理解的)。萨姆菜本人没有成功,他挥舞着战斧倒下了——当他的尸体被人从尸堆里拖出来的时候,人们在他的锁子甲上发现了十七个洞——离他的目标只隔着一排士兵。但他队伍里的幸存者在长枪手中砍杀出一条血路,干掉了为数众多的护卫队成员,最终来到了距离那些乐手一臂之遥的地方。此时,有人开始大喊大叫,说巴达斯·洛雷登死了……一个人头(没人知道是谁的头)被挑在了长枪上。草原人开始欢呼起来,似乎取得了什么重大的胜利。大家最初的反应是犹豫了一下,疑心有什么事发生了,却没人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接着,长枪手开始慢慢后退,他们扔下长枪(只要有空间),寻找一条离开拥挤的人群、前往开阔地的道路。步兵主力阵型的松动和溃散给了骑兵足够的腾挪空间,而且只要回头看一眼正在撤退的长枪手,就足以让帝国骑兵意识到一定有什么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于是骑兵也加入了撤退的行列。随着恐慌情绪的扩散,撤退的速度也加快了。原来缓缓后退的士兵开始转身就跑。除了那些有可能成为障碍的人,无论什么样的敌人,他们都毫无兴趣。战斗迅速瓦解,就像一个坏了的柳条篮子,里面装的东西散得到处都是。

两支草原重骑兵队出发去追赶帝国长枪手,被人数相当的帝国士兵拦截、打散,最后落荒而逃。此后,草原人失去了乘胜追击的热情,以最快的速度撤回了堡垒。至于帝国士兵,他们在被告知巴达斯·洛雷登没有死(从巴达斯·洛雷登本人的口中,在他骑马赶过来查探究竟出了什么事的时候)之后就镇定了一些,但仍然继续撤离直到回到营地为止。刚刚被人从战场上驱赶回来,尤其战场上现在空无一人,这种情形未免让人有点不知所措。但巴达斯并没有对此大惊小怪,也许这才是聪明的做法。他回到自己的帐篷,要求统计伤亡名单以及会见总参谋部的人员。他有很多事情要做:组建担架小分队以及丧葬小分队,确保尽可能多的伤员在死掉之前至少能让医生看一眼,布置警戒线并确保营地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以防敌军发起后续攻击。

将伤员运回营地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巴达斯派了使者去处理惯常的停战协议。双方负责此事的军官达成了合情合理的共识,任何一方在清理完自己这边的战场以后,要将尚可挽救的对方伤员交还给另一方。但在如何处理数量大得惊人的尸体一事上,双方迟迟未能达成协议。而这些尸体又必须要尽快被处理掉,否则对双方的健康都会构成威胁。特姆莱的人必须火化,而帝国士兵又必须土葬,因此他们无法互相帮助。巴达斯的谈判员建议轮流来:他们先进入战场,收集好自己人的尸体之后就退出,让草原人收集他们的。但特姆莱的人反对,理由是这就意味着至少要等上一天时间,而一旦等到太阳下山,再进入战场就很不明智了。反过来,他们提出让两边的收尸队伍同时开始工作,但帝国这边不愿意。他们说,这么做太容易出岔子了,比如暴脾气啊、干架之类的。反之,为什么不像之前说的那样把战场一份为二,每一方在自己这边把尸体分成敌我两堆?时间在不停地流逝,特姆莱这边勉强同意了,但因为划分战场的线到底该划在哪里这个问题,说好的协议差点又被推翻。在巴达斯这边战场上的死者(双方都有)比另一边多,因此他的谈判人员认为他们在这场谈判中吃亏了,他们建议不要把线划在中间,应该划一条纵向的线来分隔战场。草原人拒绝了,但他们同意将分隔线推远一百五十码,这样他们可以负责大部分骑兵行动造成的死亡,而帝国则主要负责长枪阵的善后事宜。协议达成之后,双方人员开始列队,巴达斯这边有个人出言讽刺特姆莱团队里的对手,说在打仗的时候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地抢到更多的地盘,现在却恨不得把地盘尽可能地让出去。草原人认为他的话太不像样了,于是向对方提出正式抗议,而对方却不理不睬。

清理战场的工作结束以后,尸体被挪走,能回收的盔甲、箭、马匹以及武器被尽可能地回收以备再次使用。终于到了可以计算得分、宣布获胜方的时候了。双方得分出乎意料地接近。如果只看死了多少人,特姆莱输了。但是,如果按照投入战役的全部人数和牺牲人数的比例来看,他可以说是险胜。如果将骑兵和步兵细分,假设骑兵价值更高,那么巴达斯的得分领先少许。但是,这里的计分依据不太准确,因为对巴达斯来说,重骑兵要比一般的骑兵有用得多,而他损失的重骑兵比特姆莱多。除此之外,确切地说,特姆莱的军队里至少有四分之三的士兵在理论上都属于骑兵,因此刚才的种种计算完全没有意义。而且,这场战争跟领土争端无关,双方既没有多占也没有损失一寸土地,因此这一项也不能用来评判胜负。最后只剩一个可接受的评判标准,那就是是否达成既定目标。但谁也说不清双方的既定目标是什么,或者他们是否达成了目标,因此用这一项作为评判标准,也同样无济于事。假设双方都有既定目标,那么谁也没达到目的,也就是说两边都输了,这个结论简直太可笑了。

二十

“看在老天的份上,”文纳德嚷嚷道,“你能不能别再发出那种可怕的噪音?”

敲击声停止了。“你说什么?”

文纳德上前一步。作坊里幽暗阴郁,唯一的光线来自被罩子罩住的炉子。“我说,你能不能别——你就不能小点声吗?我要工作。”

奥泽尔家的隔壁邻居波斯克·道哲从炉门后走出来。他穿着皮围裙,手里拿着一个大锤子。“我也要工作。”

“什么?”

道哲朝着炉子和炉子旁边的砧板点点头。“你不会以为我只是在找乐子吧?”

文纳德向前踏了一步,走进室内,四下张望了一圈。“请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他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呀?上次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是奶酪储存室呢。”

“啊,现在这里是制造盔甲的工厂了。”道哲用手套的背面擦了擦前额的汗,“因为我没法进奶酪来卖。但是,我却有一批因为十二年前的一笔坏账而砸在手里的钢坯存货。忽然间,谁都想要买盔甲。所以,”他补充道:“我打算打造一些。明白了吗?”

“原来如此。”文纳德回答,“我不知道你居然会打造盔甲。”

道哲皱起了眉头。“我不会。”他说,“但我很快就能学会了。说到底,这事应该不算太难吧?把金属烧到赤红,用锤子把它打薄,然后继续打到它成型。再说,”他补充道,“我买了本书。只要有书,什么都学得会。”

“呃——”文納德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道哲手里有个大锤子,而且脾气有点暴躁。“波斯克,你可真有进取心啊。不过,你能去别的地方打造盔甲吗?我为了整理议会的会议记录整晚没睡,而且——”

“哪里?”

“什么?”

道哲不耐烦地挥着锤子。“你要我去哪里干活?”他说,“莫非在大街上?或者,我应该把所有的家具都扔出去,把这该死的铁砧拖到室内,把起居室变成铁匠铺?”

文纳德的头还在痛。“听着,”他说,“只要你能小声一点,你做什么我都无所谓。我手头可是有很多相当重要的——”

“小声一点?”道哲重复道,“你是说,敲得轻一点?难道轻轻拍打这该死的大铁条,就能把它变成平板?别这么无知,文。再说,你该感激我才对。”

“什么?”

“战时投入。”道哲说,“军需品。为了自由,为了保护我们独特的文化,略尽我绵薄之力。第一公民因为个人的某些微不足道的不便之处而妨碍他人为战备做出努力,听起来可不光彩,不是吗?”

文纳德思忖片刻。“听着,”他说,“要是我帮你找到一个用得顺手的好作坊——比如,在德鲁兹港的某个保税仓库里?在那边你可以敲打得惊天动地也没人会注意。”

道哲皱起了眉头。“什么,我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完美得不得了的好作坊,为什么要付租金给你这家伙?你觉得我傻吗?”

“好好好,免租金行了吧。拜托,波斯克,特里丝烦得快要撞墙啦。”

道哲摇摇头。“办不到。”他说,“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才把这个地方布置成型,把这些夹具之类的安装好。现在你要我把它们都拆了,拖着所有这些沉重的器具跨越半个岛屿——”

“我会派人来帮你的,”文纳德叹了口气。“当然,费用我来支付。” 他加了一句。

“可还是有很多不便之处。”道哲坚持道,“来回浪费的时间,搬运费用——”

“多少钱?”

“什么多少钱?”

“把你的工具搬到德鲁兹去,还我们一个清净,”文纳德缓缓说道,“为此,你要我付你多少钱?这就是你的目的,不是吗?”

道哲的眉头紧锁。“文,你这么说话就太冒失了,”他回答,“你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我们就是邻居了。事实上,做了这么多年邻居,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朋友。当然,你现在是第一公民了,你以为你可以闯到这里对我指手画脚——”

“二十五?五十?”

道哲大笑起来。“帮帮忙,”他说,“还要考虑损失的生产时间呢。你知道,机遇的窗口可不会永远开着。很快,这股疯狂的军备潮就会退去。如果我不起床,再拼了命地跑,我就有可能在四下张望以后,发现自己没搭上船。此刻,你居然要我放下手头——”

“一百七十五。”

“没门。”道哲说,“少于三百二十五我绝对不考虑。”

“三百二十五?你这是——”

作为回答,道哲拿起锤子,开始在砧板上打得铁花四溅。铁块已经冷却很久了,但他似乎没注意到。文纳德还没从震耳欲聋的噪音中缓过来,他妹妹已经推开他,一阵风似地冲进店铺里,抓住了道哲的手腕。

“你,”她说,“住手。”

道哲看着她。

“闭嘴。”她说,“多谢你和你那没完没了的砰砰声,我现在头痛欲裂。别再这么干了,明白吗?”

一开始,道哲可能确实打算要滔滔不绝地作一番关于战时投入以及为国家尽义务之类的演讲,就像他刚才对着文纳德慷慨陈词一般。但他什么也没说,大概是因为维特里丝的另一只手已经拿起了钳子,并把钳子举到道哲的胡子下方一寸处。因为放在火里忘了拿出来,钳子头已经被烧得通红了。

“行,”他说,“等你哥哥和我谈好赔偿数目。”

维特里丝盯着他的眼睛。“没关系,”她轻声说,“我们不需要赔偿。现在,趁文纳德去找运输车的时候,开始打包你那些傻乎乎的工具和其他东西吧。”

此后,隔壁再也没有传来巨大的噪音。文纳德终于可以回去工作了。不过,就算没有打铁的叮当声,他要集中精神也不太容易。来自行省政府的经过修订的意向书在遣词造句上是如此的模糊,读起来似是而非。

“你必须把这事告诉大家。”维特里丝说,“你跟他说说,艾希莉。你不能瞒着大家跟敌人签订和平协议。”

“我告诉议会了。”文纳德烦躁地回答,“还有船主协会和行会。说真的,还有谁不知道?”

“你告诉了那些大人物,”艾希莉指出,“还让他们保证不告诉别人。这完全不是一回事。”

“你以为他们能保守秘密?得了吧。”文纳德露出了一丝疲倦的微笑,“把一件事告诉伦沃德·奥兹,让他保证不告诉别人,这是全世界最有效的扩散信息的方式。我看,到现在说不定连科里昂人都知道了。”

“好吧。”艾希莉说,“可你还没有告诉我们。这就意味着,由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每个人都在恐慌中没头没脑地四处乱撞。你知道艾莎兹·米萨吉斯在听到传言以后做了什么吗?她出去买了十五箱剑和十二桶甲胄。理由是,当政府征用了所有的剑和甲胄以后,他们将不得不支付补偿金。她认为,市场价和政府估价之间的差价可以让她大赚一笔。你不能让大家继续被蒙在鼓里了,会出乱子的。”

文纳德眨眨眼睛,“我无法为你朋友艾莎兹那样的人负责。我只想暂时把盖子捂好,直到有机会把这些该死的条款和条件定下来。现在还无法敲定那些条款的原因也很明显。”

“也许在你看来原因很明显。”维特里丝说,“不如你跟我说说。”

“很简单。”文纳德放下羊皮纸,纸张自己卷了起来,成了一个纸筒。“如果我可以拖到巴达斯·洛雷登搞定特姆莱以后,那我们就可以跟他而不是天国之子中的某个狡猾的混蛋谈判了。怎么样,你们还有比这更高明的招数吗?如果有,我洗耳恭听。和这帮人玩外交把戏对我来说太难了,如果不耍些花招,我们的麻烦就大了。你们没看到那引渡条款吗?”

維特里丝和艾希莉都哑口无言。巴达斯·洛雷登这个名字让她们一下子走了神。

“我就当大家都同意了,对吧?”文纳德说,“不过,我可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还得在国家大事上征求你们的同意。不让奥兹和行会的那个疯子乱插手已经够难的了,你们俩居然还要联手对付我。”

艾希莉似乎已经把思绪从其他完全不相干的事情上拉了回来。“好吧,”她说,“不过说真的,文,跟行省政府耍花招可不怎么——呃,聪明。你玩的都是他们玩剩下的。”

文纳德点点头。“没错。”他说,“但至少我心里明白这一点。维特里丝,你记得父亲以前是怎么跟我们说的吗?处理得当的话,另一方的优势也可以被转化成他们最大的弱点。他们很清楚,我已经彻底地被他们搞糊涂了。我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在困惑迷惘中待得久一点,直到巴达斯·洛雷登打赢那场该死的战争。从这个角度来看,你们就能理解我的意思了。”

艾希莉站了起来。“我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说,“记住,这是政治,不是沙丁鱼买卖。”

文纳德呻吟起来。“我知道,”他说,“我也很清楚自己才疏学浅,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毫无头绪。我连一个小摊都管不好,更别说一个政府了。只不过,大实话并不总是有用的话。”

艾希莉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走出房间,穿过中庭,回到她用来当办公室的一个小房间。她其实没什么可忙的。业务陷入了停顿,她跟沙斯特总部的通讯也中断了。而且,即使她有办法送信出去,也没什么可汇报的。一切都令人沮丧,她通过运气、苦干和天赋取得的所有成就就这么融化了,从她的手指缝间漏了出去。

也许——她知道,人们正在纷纷离开岛屿区。一开始口风很紧。会宣布自己要离开岛屿去买食物,然后把能装上船的都装上,在某天清晨悄悄离开德鲁兹港,再也不回来。现在他们都懒得找借口了。从一个更为理性的角度来看,只有这么点人(相对而言)采取了明智的举动,这可真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当然,当年的佩里美狄亚也一样。只不过,当时只有少数几个无药可救的悲观主义者才真的相信城市会陷落。她就是其中之一。现在是离开的时候了。不用惭愧、没有遗憾,带上任何选择和她一起走的朋友,像(打個比方)尼莎·洛雷登抛弃思科纳一样,冷静而理智地离开这里……

是的(在像历史学家一样回顾事实以后,她得出了结论),她曾经很关心巴达斯·洛雷登,非常关心。爱吗?爱,是一个草率的、不精确的词。她和他共事过;当他所从事的行业开始威胁到他的安全时,她竭尽全力保证他的平安;她总是陪在他身边;每次他踏进法庭的决斗场时她心里担心得要死却从不写在脸上——她一直相信自己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更懂他。要说她并不爱他,这也是一句实话。话虽如此,却并不妨碍她一直牵挂着他。只是,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她帮他保管他的运气很久了,一直保管到了今天。不知为什么,她一直相信,只要她还关心着他,他就能存活下来。这就好比,她在替他保管他的性命。当他的身体在外面的世界做出极端的、不可挽回的事时,他的性命被她保存在一个上了锁、箍着钢条的、结结实实的木盒子里。她毕竟是个银行家。他将自己的性命和运气存在她那里,让她来担负起这个责任。于是,她将他的性命安全带出佩里美狄亚;在他想在思科纳大展拳脚时守护着他;受他的委托看顾他的徒弟和剑;当他在中邦丧失了最后的希望和梦想、将她送走的时候,她又再次从他那里接过了委托。好吧,现在他要到岛上来,到这个她作为存款的接收者、机遇的创造者,凭借一己之力建立起一番事业的地方。现在,到了把替他保管的东西全部交还的时候了,到了她结清账目、卸下责任的时候了。她会把东西留在这里给他,然后悄然离去。等他到的时候,会发现款项已经付清、收支达到平衡,并且,账户已经注销。

有些客户给你带来的麻烦永远比好处多。

现在只剩一个问题:她该带什么走?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她的书写板、计数板、几套换洗衣服、一小箱书以及在有限的时间内能筹集到的所有现款。

看着哥哥为手头的文件烦恼不已,维特里丝很快就觉得无聊了。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是个很不错的房间,有一张舒服的床;一把豪华而浮夸的椅子,有着粗大的雕花扶手和椅子腿;一个镶嵌着天青石、珠母的紫檀木梳妆台(梳妆台是她从科里昂买的。让文纳德反感的是,她非要文纳德在船上腾出空间来放梳妆台,这就意味着要把一整桶的鲱鱼干丢掉);一面由象牙和黄铜制成的镜子,她的肤色在镜中呈现令人惊叹的金色调,显得十分讨喜;三个装满衣服的衣柜;一盏安在和她一样高的圆柱形枫木灯架上的银灯;一个能放下她的七双鞋子的鞋架;一个带着挂锁的书匣子;一张配着绣花椅垫的小凳子;两张货真价实的沙斯特挂毯(一张被认为是马维特学校的款式,另一张的样式则好看很多);一张写字台以及一个可以同时作为棋盘的方格板,还配有一副雕工精美的棋子(由动物的角和骨头制成);还有一个从艾普-伊利法大老远带回来的有浮雕装饰的水壶(这是父亲在她六岁时送她的礼物,而她真正想要的其实是一个玩具屋)——这些实实在在的好东西勾勒出了她的生活。房间里还有一面锃亮的大理石地板(冬天的清晨走在上面脚底冷冰冰的,但夏天就特别凉爽。有时候天太热,她索性就睡在地板上)。另外,从房间里,她还能俯瞰中庭的景观。

她的房间大致就是这样了。

她躺在床上,头疼渐渐加剧,也许闭上眼睛小睡一会儿能够驱散疼痛。她把头挨向枕头——

——“你好,”她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你了。”

“我本人还没到呢。”他回答。

“啊。”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他看起来老了一些——是啊,这不是意料之中的事吗,人本来就会变老啊——除此之外,他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不知为什么,他穿着击剑手的服装,就像当年在佩里美狄亚的法庭上第一次看到他的样子。事实上,就连他站的地方也和当年一模一样。他站在黑白格纹地板的正中央,像计数板上的一枚算筹,一枚计算工具。她很好奇这枚算筹代表着多少。

“一句话,你最近过得怎么样?”他问道。

“哦,不错。”她随口回答,她意识到自己也站在法庭中央,离他只有一剑之遥。那把古董司法用剑斯派·布利夫针尖般锋利的剑尖正指向她颏下的位置。她漫不经心地想,如果黑线上的数字是整数的话,那么我就是十,他只是五。不,好像有点不对劲。“发生了什么事?”她问道。

“一场审判。”他回答。此时,他们在一间覆盖着茅草屋顶的作坊里,分别站在一张工作台的两端。房间里很暗,散发着一股潮气。在他们中间的工作台上有一张弓——如果她没搞错的话,应该是所谓的复合弓,就是用筋、角、骨头之类的材料制成各种部件,然后用熬制皮肤和血液得到的胶水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的那种。弓被固定在某种木制夹钳中,一根刻有槽口的棒子垂直托在弓的中央。

“这是驯弓托架,”他解释道,“用来施加压力和张力。好了,让我们来看看这家伙弯到什么程度才会折断。”

——忽然,他们出现在一间有着高高屋顶和石头地板的地窖里,站在一堆盔甲部件和人体部位旁。“一场审判。”他继续说,“换句话说,就是考验。”他缓缓地,几乎可以说是温柔地拿起她的手,放在铁砧上。“可能会有些刺痛。”在抡起大锤子之前,他提醒她。

“等等,”她打断道,“我相信这个过程肯定很重要,也很有必要,但为什么挑中我?”

他微微一笑。“我怎么知道?”他回答,“我只是在这里工作而已。你不妨问问天国之子,他们或许知道。”

她觉得这话有点怪。“这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她问,“而且他们又不在这儿,你让我问谁?”

他皱起了眉头。“说得对。”他说,“帮我拿着这个,可以吗?你要拿稳了,这很重要。”他把她的手翻过来,拿起一颗人头放在她掌心。这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头颅,年纪跟她差不多。“特姆莱国王,”他解释道,“他是原告。”

“真的吗?那么我想,你应该是被告吧。”

他皱起了眉头。“现在连我也不确定了。”他回答,“不过,谢天谢地,这事已经不归我管了。”锤子砸下来,他用了背和肩膀的力量将力道发挥到极致。锤子打在头上,发出叮的一声。声音清脆,像打在铁砧上一样。“哦,好吧,”他说,“行了,检验合格。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个。”他俯身从铁砧后面掏出另外一颗头颅。“不用说,”他補充道,“你认识他,不是吗?”

他将高戈斯的头放在她掌心时,她点点头。“他跟我父亲比较像,”他说,“我更像母亲,大家都说我的鼻子很像她。”

锤子砸了下来,头裂开了,像腐烂的木头似的碎了一地。不过,他瞄得不够准,因此锤头从锤柄上掉了下来。“这该死的玩意儿,头居然掉了。”他暴躁地说,“不过别担心。我有备用工具。”

——他抽出了他的剑,那把在艾希莉那里保存过一阵的古老而美丽的古朗阔剑。维特里丝能感觉到剑尖依然顶在她脖子中央。“来吧,动手吧。”他说。她意识到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在盯着她。旁听席上坐得满满的,有几千名观众——全是这么多年以来被他杀死的人,有草原人、佩里美狄亚人、思科纳人、艾普-埃斯卡托伊人以及岛民。这些人全都来观看他的决斗。她可以看到自己和文纳德坐在旁听席的后部,坐在多年前他们坐过的那个地方。她想要冲自己挥挥手,最终却没有这么做。

“你要让我做什么?”她问道。

“我怎么知道?”他回答,“你才是原告。”

她摇摇头,感觉到剑尖在她脖子上划了道伤口。“我不知道,”她说,“事实上,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一开始就被卷进了这堆破事。难道仅仅是因为我能——嗯,看到这一切,而其他人不能吗?我知道亚历克修斯认为我是始作俑者,可——”

“你最好别相信元理之类的玩意儿。”他回答,“照我看,这只会让事情毫无必要地复杂化。不信你下一次见到卡纳迪时可以问问他。不,这是个简单的因果关系。别管什么指责啊、内疚啊之类的说法,那只是催化剂。我真正想知道的是,到底是谁挑起了这一切,是我还是他?”

“他是谁?”

“高戈斯。”他把剑放在铁砧上,弓的旁边,“让我们一点一点向前回溯。如果高戈斯没有杀害我的父亲,我会在当时离家出走,加入麦克森舅舅的军队,最终造成了佩里美狄亚城的陷落吗?(让我们暂时把其他城市放在一边:思科纳、艾普-埃斯卡托伊、岛屿区以及特姆莱亲手打造的那座可爱的佩里美狄亚微缩模型——那都是之后的事。)如果高戈斯没那么做,我们俩现在是不是还留在农场里,修修大门、刨刨那六亩一分地?还是说,我无论如何都会离开?毫无疑问,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可以追溯到这一点。这恐怕是整段历史最重要的问题了。”

她点点头。“如果是高戈斯引起了这一切,那无疑是他的错——”

“不是错不错的问题,”他打断道,“我曾经想过这究竟是谁的错,但自从我和这些人在一起,”他朝着坐在最前排的天国之子们点点头,有人专门为他们预留了位子,“我就开始专注于因果关系。如果这一切是高戈斯挑起的,他就是这个因。如果是我挑起的,那我就是。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维特里丝承认,“对不起。”

“我个人认为是他。”他说,“我的看法是有原因的。他是我们家里的实干家,有干劲、有动力。我是那个承受他的行为带来的后果的人。如果真有元理这回事,这么解释才说得通。”

她看着他。“会有什么后果?”

“我不说,你也知道。”他说完,消失在枕头间。

她猛地坐起来,睁开眼睛,觉得很不舒服,跟她当初让高戈斯·洛雷登进入她房间时一样,是一种这地方不再独属于她的感觉。要理清来龙去脉的话,或许这件事就是突破口。只不过,她还是不明白她和高戈斯·洛雷登的那次“错误”到底引发了什么后果,或者促成了什么事的发生。她想起尼莎·洛雷登。这个女人承认她能在一两个天赋者的帮助下操控元理。她还把自己弄去思科纳待了一段时间。此事似乎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她觉得,没准他说得对,元理只是一种传说,就像人们听到关于太阳为什么会在东方升起,或者月亮为什么有盈有亏的故事时,觉得故事里的解释很牵强一样。就算元理真的存在,那它也应该像一台巨大的机器,就像他们第一次去佩城时看到那台巨型压轧机。巨大的、缓缓转动的滚筒将铁坯卷进去,压成铁板,再从另一头吐出来。如果你不小心靠在滚筒上,袖子被卷进去了,那你也会被一起拖进去。

这解释其实也不太准确,过于简单化了。

她起床时发现自己的左脚麻了。她绊了一跤,扑在梳妆台上。镜子里,她的脸色是如此柔和、泛着金色的光芒,像一段美好却未必真实的记忆。

将近傍晚时分,有人来拜访巴达斯·洛雷登。在陌生人让巴达斯相信了他的身份以后,他们在巴达斯的帐篷里坐下来,聊了一个多小时。

“你看起来不怎么惊讶。”谈完要事以后,来访者说。

“是的。”巴达斯回答,“真奇怪,我应该觉到惊讶才对。但我没有,我好像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

“真的吗?啊,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不管怎么说,你对这样的时间安排满意吗?”

巴达斯点点头。“很满意。如果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会告诉我吗?”

“不会。”

来访者走了。巴达斯做好了准备。他召开了参谋会议,解释了一下当前的状况,对反對意见置之不理,直接下达了命令。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

倚靠在床边的,是仍然装在上了油的鹿皮剑囊里的古朗阔剑。就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高戈斯将这把剑当作礼物留给了他。尽管高戈斯打开城门导致了佩里美狄亚的陷落,但这改变不了古朗剑是一把好剑的事实(它的剑刃比大多数双手剑要短一些,剑柄端头沉重,平衡性在他见过的剑当中算是最好的)。他解开系绳,将剑抽出剑囊。

要说跟以前有什么区别的话,他觉得它的手感比以前轻。也许是挖了三年地道让他的胳膊和手腕更强壮,而且他也习惯了需要双手使用的、头重脚轻的帝国长柄刀、斧枪以及刀戟。他用大拇指试了试剑刃,闭上了眼睛。

晚些时候,他穿上了盔甲(他已经注意不到盔甲的重量了),将古朗剑挂在腰带吊环上,用皮带扣扣住。然后,他在黑暗中坐了一个钟头,期待听到有人说话,然而这次他的耳畔一片寂静。但是,从营地某处飘来了大蒜和芫荽的气味,这种香料通常被厨子用来掩盖腐肉的臭味。

(与此同时,在防御工事的另一头,特姆莱将盘子递出去。有人往上面放了一片薄薄的白煎饼,煎饼里夹着调过味的肉。接着,那人微微一笑,继续用一把长长的薄刃刀切肉片。)

时间一到,他们就来找他。遵照他的命令,长枪手和斧枪手将泥土抹在盔甲和武器上,以防金属反射星光。他不需要遵守自己下达的命令。天国之子阿纳克斯为他打造的盔甲因为锈迹而泛着浅褐色,不会反光。一走出自家营地的篝火圈,他们就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但到了如今,他们闭着眼睛也知道怎么走。

(特姆莱吃完了晚餐,站起来,慢慢走过营地,来到温暖的火光中。这是锻造武器的炉火放射出来的光芒,这里是他的军械士修补受损的锁子甲的地方。他们先将打造新环的材料加热到暗红色,再将尾端打扁,在上面钻出洞眼,然后将这些环勾连在一起,再用钳子把它夹弯,在洞眼里塞进铆钉,在石板上锤扁。如今晚上的气温开始变冷,这里成为整个堡垒最温暖的地方。干这活不需要太多技巧,尤其是对曾经在佩里美狄亚国有军械厂靠打造剑刃谋生的人来说。钢铁的颜色只是从暗灰色变成赤红色而已。但他并未多想,仍然站着看了一会儿。他的脑海里曾经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人的皮肉可以像盔甲一样通过加热、软化、锻打等工序轻易地修补好,那该有多方便啊。只是,这个念头不值得深究。)

系在自己这岸的平转桥有卫兵在看守。巴达斯的人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游过河(适应了一阵子以后,在黑暗中赶路就变得容易了些),凭着感觉和气味,割断了他们的喉咙。巴达斯希望他们会在完事之后向对方道声谢谢。然后,他们小心翼翼地、静悄悄地将桥转到了对岸。

(特姆莱回到帐篷,弓匠林普材在帐篷里等他。他在特姆莱的弓背上黏上了另一层筋,让它变得更硬了一些,然后将它上在紧固装置上。和往常一样,胶水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晾干,但等待是值得的。特姆莱拉了一下弓,注意到弓的强度增加了,但拉起弦来却似乎更省力,于是对林普材的手艺赞不绝口。)

巴达斯亲自带领第一个连队的士兵过了桥。他想成为第一个冲进城堡的人并非出于虚荣或自尊,更多的是为了有始有终,因为他和忒乌达斯(此时就在他身边,头戴借来的头盔,身穿借来的棉甲夹克,两样都略小了一号)是最后一批离开城市的佩里美狄亚人。他以为自己需要等上一段时间,已经做好准备以应对等待的焦虑了。然而,他刚刚踏上对岸,一抹亮光就像分割肉块的薄刃般出现在城门边。他被那耀眼的灯光晃得闭上了眼睛——

(巴达斯·洛雷登,城市的掠夺者。)

——等他再次睁开,门已被打开了。他朝跟在他身后的人点头示意,然后走进了城堡。

“我言而有信。”站在门边的人说道。

“谢谢。”

“不客气。”

没过多久,警报响起。但此时巴达斯已经率领三个连的斧枪手沿着小路而上,其余士兵则蜂拥而至,填满了城堡的下层。下层的草原人被打了个猝不及防——有人把守门的卫兵干掉了——慌了手脚。一些人朝武器架跑去,另一些人朝另外一个方向跑。然而脏兮兮、黑魆魆的枪头排成一排,像赶羊般把他们赶在一起,而且他们没有盔甲。

等到从下层传来的呼喝和尖叫声惊动了众人时,巴达斯的人已经到达了小路的顶端。他们知道该做什么,也知道往哪儿去。一个连往主营地而去,另外两连顺着防护围栏往两边包抄,一面跑动一面将敌人逼退。他们杀入火光中,敌人此时终于展开反扑,整个场景就像浪花拍在岩石上再翻卷回去似的。

巴达斯·洛雷登当仁不让,第一个让敌人见了血。他的对手是个又高又瘦的家伙,浑身上下除了一顶头盔之外,什么也没穿。他挥舞着弯刀,似乎手持魔杖,正在对抗巫术。巴达斯首先切断了他持刀的手,然后手腕一转,将古朗剑收回来,有点卖弄地在对方脖子侧面划了一刀。那人踉踉跄跄地向后翻倒,巴达斯向他表示了感谢。他杀的下一个人冲他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长矛和锅盖。巴达斯佯攻上路,实际上却横扫下路。剑打在那人的胫骨上,擦着胫骨收了回来,随后刺进了对方的胸膛。他手腕微微一转,抽出剑来,准备迎战下一个对手。下一个敌人的弯刀刚被巴达斯的左肩甲反弹回来,巴达斯的古朗剑就砍断了他的脖子和锁骨。那人倒在地上,巴达斯一面跨过他的身体,掂量着下一个敌人,一面草草地咕噜了句谢谢。这是一个手持缴获的帝国斧枪的男孩。经验十足的巴达斯知道,不管对手是谁,他都必须慎重对待对方手中的武器。他眼睛盯着尖刃,往侧面挪了一两步,然后从那孩子的肘弯处一剑刺向他的心脏。男孩顺着剑身滑落到地上,巴达斯向他道了谢。随后,他把头向右一偏,躲开了扫向他的一把大锤子。握锤的是一个脑袋光秃秃、看起来像铁匠的大块头男人。他看着那锤子打偏了,将那人的腋窝暴露了出来(腋窝是通向心脏的渠道)。刺中那人以后他并没有将剑身放低,让尸体滑落,反而猛地将尸体推向右边,挡住了另一个手持长柄斧的男人。这是下一个等待检验的人。那人一惊之下急忙收招,顿时失去了平衡。巴达斯往后一仰,在很短的距离内劈出一剑,划开了对方的肚子。接着,趁对方因恐惧和疼痛而无法动弹的时候,他再当头一剑,劈开对方的脑袋,干掉了他。事后,他说了声谢谢。

他们现在开始放箭了,距离近得对帝国铠甲构成了相当严峻的考验。但巴达斯对此早有心理準备:这里是高地的顶端,四面被防御工事包围着,到处都是帐篷和尸体,根本没有空间让弓箭手执行“打了就跑”的作战方式。他发出信号,下令冲锋,他的斧枪手蜂拥而上,其中一些人倒下了,但不足以影响大局。巴达斯干掉的第一个弓箭手,在被干掉之前举起弓来抵挡巴达斯的攻击。古朗剑被弓背上的筋反弹了回去,但巴达斯剑锋一转,直取下路,砍断了他的膝盖,让他的头降到了理想的高度。一支箭穿透了他的前臂铠甲,但没有接触到皮肤。他停了一下,把箭拔了出来,然后他举起剑对着一个直奔着他来的男人,就像以前他拿着簸箕对准扫着工作台的扫帚似的。下一个对手抽出弯刀,拿在手上,摆出一个似是而非的预备姿。但巴达斯不玩击剑已经有很多年了,压根儿不在乎这一套。他当头一剑劈在对方的头盔上,把头盔砸扁了,压得对方跪了下来。然后他一脚踢在那人脸上,用剑尖解决了他。布鲁和他的大锤必胜,他想着,无声地用嘴形说了句谢谢。接着,他做好了面对下一个、再下一个、一个又一个敌人的准备。

随后,他看到了夹杂在一小群衣冠不整的人中间的特姆莱。他胡乱戴了一个头盔和一对护膝。但护膝的带子没系紧,顺着他的腿滑了下去。巴达斯微微一笑,朝这群人走去。但没等他动手,有人越过他冲了出去。那是一个戴着头盔、穿着棉甲夹克的高个子男人。他挥舞着斧枪,高声呼喊着。

“忒乌达斯!”他叫了起来。但那孩子不听,像一支箭一般直直地射向特姆莱。当其中一个人举起长矛向他冲过来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被刺中了,直到他被嵌在长矛的横梁处,不能再往前了为止。他想转身去砍那长矛手,但矛柄太长,他够不到。不过,在倒下之前他仍然尽力尝试了两次。另一个人将武器从他的耳朵处戳了进去——头盔掉了,因为尺寸太小——他不动了。

不对劲,巴达斯想。他想睁开眼睛,但他的眼睛本来就是睁着的。

特姆莱一行人正在后退,想退入营地深处,那里有更多人肉盾牌可以挡在他们的国王和古朗剑之间。巴达斯追在他们身后,追了几码地,直到一个让他隐隐不安的念头忽然间变得清晰了起来。他意识到,这里的人比他预计的要少。整个草原王国的子民应该全都在这里,不是吗?没错,天色很暗,但他只见到不超过一两百个草原人——

他明白了。真是妙计,他想,我本该想到这一点的。

可惜太迟了。下面有人发出了信号,草原人军队从帐篷和马车、补给站和壕沟等各种藏身之处冒了出来。他们手持长矛和斧枪(模仿帝国制式,这是最含蓄的恭维),结成密集的阵型,驱赶着帝国士兵离开小路,离开任何逃生之路。当最后一个诱饵仓皇逃走之后(他们知道这是个圈套,而他们自己是诱饵吗?巴达斯不禁想道。如果这是我的计策,我一定不会告诉他们),草原人的阵型开始变换、扩展——就是帝国的教官也不见得能做得更好——完成了包围圈。同时,援军在帮忙打开城门的艾奥德凯的带领下冲上了小路……这可不是个好兆头,说明涌入下层的长枪手不是被赶走了就是被干掉了。都怪我,居然相信历史的均衡性,巴达斯悔恨莫及,看来我不小心许下的愿望很可能会实现。因为挥剑太久,他的手腕和前臂隐隐作痛,从剑刃传来的震动沿着骨头一节一节地往上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盔甲也在检验锤子)。汗从前额滴落,流进头盔颈甲里,模糊了他的眼睛。他闭上眼——现在我该怎么办?——却无人应答。从附近一处被人遗忘的炊火中传来芫荽的香气。

我没想到会这么糟,在大家催他赶紧离开的时候,特姆莱想。我以为获胜能让我感到满足。可是,只要一想到他就在这里——

他强迫自己将巴达斯全副武装地冲着他来的画面从脑海里驱除。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认出那个人的——那不过是一个披盔戴甲的人,颈甲翻了起来,但他就是能认出这个人。他竭尽全力才没被吓尿。

“希多凯在哪里?”他问道。

“跟储备部队在一起。” 有人回答,“艾奥德凯正在发起总攻。一旦我们把储备部队也投进战场,就能展开两面夹击。”

随便吧,特姆莱想。他似乎无法连贯思考,像凿子打在工具钢上一样,总是不停地滑落。“很好,”他说,“下层情况如何?高勒凯和他的人有消息传回来吗?”

“我最后得到的消息是,一切正常。”他看不到是谁在跟他说话,也听不出是谁的声音。“剩下的士兵退到了营地区,他们已经无路可逃了。解决他们只是迟早的问题。”

特姆莱打了个哆嗦。“尽快把他们解决掉。”他说,“无论如何,一定要抓到他,明白吗?”

“明白。活捉吗?”

“老天啊,不。要死的,最好是死得不能再死的。在我靠近他之前,我要确定他的头已经被砍下来了。”

有人笑了起来,大概以为特姆莱在开玩笑。

“对了,”另一个人说,“刚才发起自杀式袭击的小孩,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没人回答,那声音继续说道,“我认得他。他是洛雷登的侄子。你们知道的,就是不久前和巫师一起出现的那个孩子。”

“他不是洛雷登的侄子。”另外一个人指出,“事实上,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忒乌达斯·莫罗辛。”特姆莱说。

“就是他。不管怎么样,就是这个人。”

“很好。”特姆莱说,“现在,都出去吧。”

长矛阵正在推进,在帝国盔甲的关节和缺口处刺探着、摸索着,在内肘弯;在胸甲和护喉、护喉和头盔之间的缺口处;在大腿内侧以及腋窝等处。至于斧枪手,他们打得很英勇(铁砧也在检验锤子)。他们砸扁了头盔、碾碎了藏在合乎检验标准的锁子甲下的骨头和血管。然而长矛阵挟动量和惯性,像海水冲刷过岸边的石头般漫过死去和倒下的人。队伍中的战斧和锤子砸碎了头盔和护甲,让人想起画眉鸟啄开蜗牛壳,或是一群愉快地参加晚宴的人撬开生蚝。如果阿纳克斯还健在,光是听声音他就能告诉你战斗的实况:清脆的叮当声是剑砍在完好的盔甲上发出的声音,沉闷的咔哒声是砍在已经损坏的盔甲上发出的声音,而带着湿意的嘎扎声则是砍在没有盔甲的皮肉上发出的声音。此时,战斗大部分在黑暗中进行。巴达斯的人背对着篝火,将亮光挡住了。当四周全是敌人,距离你只有一矛之遥的时候,看不看得见已经不重要了。

敌人像坍塌的地道般逼近,巴达斯又挥又砍,想挖掘出一条生路。他的头盔早就丢了。当护甲的凸起面将劈来的斧头反弹回去的时候,护喉和肩甲上的铆钉被砍断了,护甲吊在皮带连接点上,像成熟已久的果实挂在被压弯了的枝条上似的。右手的金属手套每次出招都会因震动而变形,以至于金属片全都折断卡住了,因此他一有机会就丢弃了手套。他像厨子在准备一场盛宴似的,灵巧而迅速地用他的剑切割、分离着骨肉。在他身后以及两侧,人的身体以及身体的部件纷纷落地。他感觉就像回到了过去,在黑暗中奋斗着,干着艰苦而无聊的活,比如用脚铲进黏土层,从他面前的墙上挖出废土和废料。然而,这里的声音和气味是如此的丰富,让他有点不知所措。这是一场感官的盛宴:鲜甜的血液、刺激的金属味、熏人的汗味、倒在他身前的人嘴里吐出的最后一抹带着大蒜和芫荽味的气息,以及在帝国验甲所里可以听到的所有乐章。

面前是个戴着老式的四片式交叉系带头盔的家伙。巴达斯挡过了他的长矛,抓住他露出的明显的破绽,当头一剑砍向那人的太阳穴。在敌人倒在地上的同时,他感觉听到的声音有点不对劲,在古朗剑清脆的叮当声里夹杂了一点小小的瑕疵。他注意到了这点,但无暇理会,紧接着他不得不跨过尸体去格挡一柄劈过来的斧枪。敌人一击不中,反而将缴获的帝国锅盖盔的一侧暴露在他的攻击范围内。他出手了,然而,他的剑啪的一声断为两截,就断在剑柄横梁以上一个半掌距处。不是吧,又来了,他一边想一边松手丢掉了剑柄。接下来又有一个人举着长矛对着他冲过来,可他已经没有武器来格挡了。于是,他只能转向侧面,用胸甲的轮廓挡下了这一击,使之改变了方向,然后伸出戴着金属手套的左手,朝对方脸上打了一拳。尖锐的面部护甲的边缘嵌入对方的脸,他看到鲜血从边缘处喷涌而出,像犁得笔直的田地一般(论犁地,克利法斯倒是犁得最好,可惜他很懒;高戈斯跟他犁得一样好,而且总是很乐意干完自己的那份工),但那人没有倒下。他抽回长矛再一次刺了过来,要不是巴达斯一把抓住矛头的插槽处,将矛头拉开,肯定会被刺个正着。巴达斯想抓紧矛头,但对方猛地将长矛抽了回去,锋利的矛尖从他的手掌和指根处划过——

(唉,根本没有通过检验这回事,只有没完没了的各种失败。)

他放手,趁此机会一脚踹向那人的膝盖。这次那人倒下了,但巴达斯没时间捡起长矛彻底解决他,只能用脚后跟狠狠地碾着那人的脸。更多的敵人向他逼近,而他没有武器。可惜,他已经在敌人的阵列里打通了四分之三的距离,已经看到了笼罩在移动人影上方的宁静夜幕。然而,手里没有可以打斗的武器,他就只是铁砧。他不停地后退,找了个机会转身,然后撒腿就跑——

逃跑没有预想的那么容易。他的护胫和护腿缠在一起打了结,左护膝的铰链销弯得如此厉害,以至于他知道逃出生天以后,他必须一点一点把它砍断。其实就算没有盔甲的负累,他也不免没走多远就绊上一跤。

他摔得很惨,头的一侧被撞破了。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清了自己摔在什么东西上——那是一辆有着高高的平台,却没什么减震系统的补给马车。不需要尝试就知道,自己得过一段时间才能爬起来。于是,他将腹部平贴在地上,艰难地爬到马车底下。

他累坏了,忍不住闭上眼睛歇了一会儿——

——如往常一样,他又回到了地道里。虽然一片漆黑,但他可以看到一辆废弃的小推车。在推车下惊恐万状地瞪着他的,是一张男孩的脸。毫无疑问是特姆莱,同时也是在城市陷落时,他从马车底下拉出来的忒乌达斯的脸。忒乌达斯,你为什么这么怕我?他问道,但那男孩既不动也不说话——

——“他在这里。”巴达斯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在那里,在距离双方交战处大概有二十码左右的地方,他再次看到了特姆莱的脸。“在这里,”特姆莱大叫大嚷起来,“看到了吗?在马车下面。杀了他,天哪,马上杀了他!”

三个草原人拿着长枪和弯刀向他冲了过来,他们是特姆莱的私人护卫。他们来到马车跟前,用枪尖在马车平台底下戳来戳去想要钩住他,像在找一枚滚到桌子底下的硬币似的。他不停地闪避着。一根枪尖刺中了他的脸颊,划破了他的皮肤,他拖着脚猛地往后一缩(他在地道里学会了这一招),从另一头出来了。此时,他和草原人隔着马车对峙。他抓着马车的后轮,把自己拉了起来,然后撒腿就跑。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草原人艰难地翻过马车,带着一定程度的敬业精神追在他身后。自打麦克森死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热忱了,和他当年一模一样。如今的他像蛇一样褪去了柔软的第一层皮,长出坚硬的第二层皮。但在那时候,他追在一群奔逃的草原人后面,一直追进喧嚣可怕的暗夜噩梦中。篝火腾地燃起,火焰向他撩来,像在他身边挤挤挨挨的天堂守门人。

看来不出奇招不行了。他慢了下来,等到第一个追过来的人快要扑到他的时候忽然蹲了下来。那草原人撞倒在他身上,手脚挥舞着从他肩头上翻了过去。巴达斯站了起来,用剩下的那只金属手套潇洒地往第二个追过来的人脸上打了一拳。他能感觉到那人的鼻子断了,断骨的冲击力透过钢片传到了他自己的骨头上。那人又惊又恐,脸上的表情很妙。接着,他拿起那人的弯刀,割开了他的脖子。

有了武器在手,第三个追击者已经不构成威胁了。他漫不经心地将对方的长枪挡开,先削断他的左耳,而后平平地收回弯刀割过喉咙。这类武器他用起来不算太顺手——弧形的刀刃不适合直刺,刀柄对他的手来说显得太小,而且那又大又扁的刀柄圆头擦得他的手腕生疼——但比起手无寸铁,这把弯刀的优点可就太多了。他花了半秒时间来思考该做些什么,然后回头以悠闲的步伐小跑着冲向特姆莱。

有一两个胆子比较大的挡在他面前,但没挡多久。特姆莱像脚上生了根似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即使是在篝火的红光映照下,仍然可以看出他的脸像死人一样惨白,眼睛瞪得像兔子一样大。此时,巴达斯离他只有几码的距离了。一名卫兵的弯刀打在他的上臂护甲上,砍坏了自己的刀刃,最终赢得了他的一句“谢谢”。现在,只剩两个人挡在他和敌军国王之间了。当然,把特姆莱杀掉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也许能打赢这场战,但这不是他关心的问题)但至少他可以让历史恢复均衡。除此之外,他也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右上方格挡,手腕一翻,刀锋向下,紧接着一个剑花在下颏割了一刀,又少了一个人。谢谢,他喃喃说道。接着,他看到了一样东西,让他彻底忘了特姆莱、忘了战争、忘了历史的流向。他看到了一个缺口。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缺口,在一支队伍的末端和另一支队伍的前端之间,而且这缺口正在快速合拢。但如果动作够快的话,他还是有可能悄悄穿过去,从小路下山,而不必一步一步艰难地杀出重围。

“抓住他。”有人大叫起来(大概是特姆莱)。一支箭擦过他的左护肘,被反弹得歪向一边,歪歪扭扭地射入包围过来的队伍。一路上,他有两次差点失去了平衡—— 一次是他没注意到地上的尸体,被死人的脑袋别住了脚;另一次是在抛石机砸出来的弹坑边缘绊了一下——身上盔甲的重量给了他足够的动能,让他可以修正被打破的平衡继续前行,几乎就像在地面上弹跳一般(像锤子被铁砧弹回)。尽管他不得不将一个挡路的人推开,并将另一个人的肩膀砍了一截下来,但最终还是成功突围了。他来到小路上——

——经过好几日频繁的投弹,这小路作为袭击的目标,路况自然是相当糟糕的。他的体重压垮了松散的泥土,忽然背贴着地面滑下了山坡。在偏离正道、从边缘掉下去之前,他脚后跟插进堆积起来的泥土中,减缓了速度,又利用反弹的动量让自己站了起来,站在了小路上。这之后,他走得更慢了。但追他的人也一样,因此走得慢点没什么关系。他撞上了一个没能及时让开路的草原傻瓜,将他撞趴在小路的边缘。笨手笨脚的,他一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边想,我就是个妨碍交通的祸害。

小路的尽头堆着乱七八糟的尸体,像堆在一起防止雨水渗入屋子的沙袋似的。他不得不停下来,用手搬起自己的腿。这就给了那两个追在他身后的人赶上他的机会,但这两个人太短命,来不及为自己获得了这机会而后悔。下层的战斗仍然在继续。地上到处都是尸体,没有任何排兵布阵的余地(这让巴达斯想起在草原上,茅草丛生的地方往往寸步难行)。战斗双方在横七竖八的尸体间挪动着互相接近,然后站在原地过招。不用说,门是关着的,还上了栓。但他可以看到一条毫无阻碍的小路沿着斜坡一直通向环绕防御工事内侧的甬道。他拖着脚步往那条路走去,一路上打退了几个三心二意的攻击者,最终强撑着上了山坡。这里四下无人,他将弯刀靠在木墙上,开始脱身上的护甲。

全套的护甲卸起来比穿上要容易多了,而且如果有哪个搭扣卡住或是变形了,他就直接把带子割断。他刚把胸甲卸下,正在割前臂铠甲的吊带时,就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呼喝声。大约有一打草原人站在斜坡上對他指指点点,又向另一群正在战场上打转的人大喊着什么。巴达斯低低地咒骂了一句,继续割起来,一不小心,刀锋从一根铆钉上滑落下来,把自己割伤了。等到那群人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把身上的累赘都卸了下来。

他们猛地停住脚步,隔着手中的长矛,恶狠狠地瞪着他。他几乎可以尝到他们散发出来的恐惧的味道。他相信,只要他拍手大喊一声,至少有两个人会被吓跑。这也不能怪他们,草原部族很有可能正在赢得他们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场胜利,而他们却被派来面对挫败、羞辱和必死无疑的结局。“没关系,”他兴高采烈地叫道,“我不打算久留。” 然后,他原地起跳,手指勾住防护墙的边缘将自己拉了上去,先是跨坐在墙上,接着立即将另一条腿甩过墙,离开了墙头。他就这么以坐姿跳下河,入水的时候发出夸张的响声,溅起了巨大的水花。

从堡垒回到营地的路上,惊吓和疲劳终于战胜了他。他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从陷阱里逃出来的极度兴奋已渐渐淡去,他脑子里想的全是沉重的双腿和疼痛的膝盖。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了半个小时(要是此时有人被他绊倒,多半会以为他是死人)。这次他闭上眼睛以后什么也看不到了,除了他那酸痛的、劳累过度的身体以外,整个世界不复存在。

天开始下雨了。他全身湿透,雨水顺着前额流进眼里,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忽然记起营地里有帐篷,在那里休息比在这里躺着要舒服多了。站起来是个很大的工程,涉及若干组合动作的协调,而他的身体似乎有些力不从心。然而,由于这场雨格外地冰冷潮湿,他还是想方设法地站了起来。而后,他拖着不知什么时候扭了的左脚,一瘸一拐地回到了营地。

床看起来无比舒适,但离他太远了。于是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头垂下来靠在胸口。似乎没人注意到他回来了,这让他松了口气。他要做的事很多,工作量大到令人难以忍受(这次没有忒乌达斯来帮忙了),但他现在统统不想面对。然而,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顶着他的后脖子。可能是根荆棘,也有可能是他那被砍坏的盔甲上的一根钢丝,但他知道不是。“谁?”他说。

“你好啊。”

那声音很熟悉。“你是谁?”他问道。

“我,伊苏斯·赫丁,尼莎的女儿。记得我吗?”

“当然。”巴达斯一动不动地回答,“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老办法,坐船来的。” 她回答,“我们一路顺风顺水,旅程虽短却很精彩。不过,我看你对这个话题好像不怎么感兴趣,那我这就动手干掉你,把事情了结了吧。”

“等等,”巴达斯说,恐惧让他说话有点不利索,就像一个半醉半醒的人一样,“我不记得了,我们以前谈过这事吗?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很简单,你毁了我一辈子。”

“好吧,”巴达斯说,“但那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我要是不那么干你就会杀了我——”

“我不是指那一次。”伊苏斯打断他的话,“是的,削断我的手指确实让我不怎么高兴。但正如你所说,那是一场公平的决斗。不是为了这个,你自己也知道。”

巴达斯感到手很痛,因为过度用力和恐惧而使不上劲。“这么说,你还在为我杀了你的叔叔而生气——”他记不住那人的名字,叫什么赫丁来着?掩饰他的健忘并不明智。“不是吧?都过了这么久了。”

“没错。”

“哦。可那也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拜托,你自己也当过一段时间的法庭剑士。说真的,我看不出那有什么不同。”

他听到伊苏斯从鼻子里长出了一口气(多么熟悉的场景:隐在暗处的匕首、看不见的敌人、不得不靠声音和气味来分辨一切——是的,她不久前吃过加了芫荽的食物)。“你看不出,”她说,“我一点也不奇怪。别人跟你说话的时候你本该学会倾听。我说过,因为你毁了我一辈子,所以我要杀了你。而你的确毁了我一辈子。”

他忘了,恐惧就像洒在一叠纸上的灯油,能渗透到脑海里的其余部分。“可是,说真的,你太不讲道理了。”他说,“不管我杀没杀他,城市还是会陷落,你的生活还是会变得一团糟。该死的,要玩逻辑游戏,那你不妨这么想:假如我没杀你叔叔,城市陷落的当晚你还会出现在那条小巷中吗?如果你的答案是不会的话,那你早就被杀了。我救了你那条该死的小命,记得吗?这难道不算数吗?”

“我不欠你什么。”

恐惧没有减轻,反而加深了。患有歇斯底里症的女人手里拿着刀子说要杀你,却开始跟你聊了起来,这种情形不足以让轻松从敌军中间杀出一条血路的人心生恐惧。然而,他确实害怕伊苏斯,害怕到说不出话,几乎要尿裤子了。毕竟,她是他的外甥女,要是真有遗传这回事的话,那他的麻烦就大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与其让我猜你的心思,为什么不干脆解释一下呢?”

“好,我来解释。”她施加在匕首上的力道重了一些,“说真的,理由很简单。我会变成这样全是你的错。”——听听,在这么简短的一句话里她注入了多少仇恨啊——“是你造就了今天的我,巴达斯舅舅。我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匠人啊。你把我的表弟卢哈制成了一张弓,把我制成了另一种武器,制成了一把‘洛雷登’。多谢你了。”

巴達斯的嘴里充满了某种腥臭之物,他咽了下去。“讲点道理吧,”他说,“把你害成这样的是你母亲,不是我。”

“哦,她是罪魁祸首,这就是为什么她绝对不是一个好榜样。但我逃离了她,要不是你的介入,我本该长大成为赫丁家的一员。这就是我要杀你的原因。”

“原来如此。”巴达斯说,“可杀了我,你不就变得更像你厌恶的那种人了吗?”

“不会。”伊苏斯说,“洛雷登不杀自家人。看,你杀了高戈斯舅舅的儿子,他原谅了你;你之前有机会杀我,但你没有动手;母亲随时可以干掉我,但她没有。这不是我们的行事方式。”她大笑起来,“我越想越觉得,我是在帮你的忙。拜托,巴达斯舅舅,你有什么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呢?你做的那些事,我哪怕只做一半,就会因为终日无法入眠而疲倦致死。你的生活一定相当凄惨,你看,挖地道已经够糟糕了,这还刚开了个头呢。”

“这是什么话。”巴达斯回答,“不看结果的话,我想不出我做过任何不是出于好意的事。”

“以你现在的处境,这么说话可不太明智。”

“真的吗?”巴达斯费了老大的劲才勉强让自己停下哆嗦,像刚从池塘爬上来的狗一样,太难了,“我不这么认为。你不是真的想杀我,不然我现在早就死了。”

“是吗?”伊苏斯说完,一刀刺了进去。

事后,巴达斯认为,这一次精心策划的战术性胜利足以弥补他那天犯下的所有错误。通过有技巧地激怒对方,他至少掌握了对方刺出那一刀的确切时机,能在那一刻把头向侧前方甩去——他的头皮根部仍然被划了一道可怕的伤痕,幸好不是致命伤——同时他估摸好大致方位,双脚用力向后一蹬,希望椅背能撞向她的太阳穴。借着惯性,他扑到地上,打了个滚,伸手到忒乌达斯日常放袖珍折刀的地方,那折刀通常被搁在地板上的文具托盘里。三年的地道生活,使得靠感觉和记忆在黑暗中行动成了他的第二天性,比在亮处靠眼睛行事要容易得多。他的手碰到了刀柄,拿到刀以后把它扔出去是自然而然的连续动作——动作干净利落,这是在地道里生存不可或缺的技巧。他听到刀打中什么的声音,以及对方痛苦的喘息声——糟糕,如果她还能出声,说明他没打中要害——但刚一扔出折刀,他就已经伸手去拿之前放在地图桌上的弯刀。

她叫道:“巴达斯舅舅,别……”接着他听到金属划过肌腱、锋利的刀刃压迫并割断肌肉纤维时发出的闷响。“谢谢。”他本能地说道。他等了一会儿才放下弯刀(在地道里,他学到的另一个有用的经验就是,要数到十才能动),接着站起来摸索着去找火绒匣和灯。

他把灯点亮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割断颈部血管让现场一塌糊涂,却能令人快速死亡。她的眼中也有恐惧,也许在最后一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想活下去(这种情形,他见得多了)。她的嘴大张着,匕首已经扔掉了。但在黑暗中他当然看不到。忒乌达斯的袖珍折刀划破了她的脸颊,正如当初她给巴达斯造成的伤口一样,看起来触目惊心,实际上却是无足轻重的皮肉伤。他站在那里看着她,默默注视了一会儿。又少了一个洛雷登。就这样吧。

生活仍在继续,他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现在,我的帐篷里有一个死去的女孩。更糟的是,她倒在了床上,鲜血浸透了整张床。于是他只能睡在椅子上。

远离战斗,身处祥和、宁静的氛围中,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在尘土和石弹频繁的撞击声中度过了多久。

记得多年前他来过这里。当时他大约十岁左右,一个隐约听说的、不怎么确切的小道消息称,在积水的低洼地带有野鸭出没。于是他们全家出动,在外面待了一天。结果,根本没有什么野鸭,他们倒是找到了野草莓和一些被叔叔认定可以食用的蘑菇。跟以往一样,他们带走的食物比带回来的要多。但这根本不是重点。尽管没有明说,但这么做的意义在于他们可以暂时离开部落一段时间,是一种象征性的独处行为。在他认识的人当中,他们家是唯一这么做的。大家都认为这是一种颇为稀奇古怪的举动,也没有人要求跟着一起来。

他记得那个洞穴。啊,说是洞穴有点夸张了,那其实是岩石下方的一条缝,大到足以让一个十岁的小孩爬进去,想象自己住在一栋房子里。所谓房子,就是一种奇怪的、不会动的容身之处,当敌人不与他们为敌的时候就住在那里。

之所以还记得那儿,是因为那个地方的墙壁是石头和黏土做的,不是毛毡,给他带来了一种奇怪的安全感。他想,总有一天,我要住在房子里。多年以后,他实现了这个愿望,直到敌人(另一群敌人,但都一样)来到艾普-埃斯卡托伊,摧毁了他的房子,让房子坍塌成了洞穴。

之所以还记得那儿,还因为在他们离开部落的时候,敌人对营地发起了突然袭击。就在那一天,他们杀了特姆莱的母亲,赶走了大部分牲畜,导致那年冬天发生了大饥荒,饿死了许多人。他还记得当他骑马回到营地,看到烧得千疮百孔的毛毡拍打着烧焦的柱子,看到因为数量太多、需要一整天来清理地上的尸体时的感受——他皱起了眉头,这段记忆和他刚刚看到的场景重合了起来。

(这么多年以来,他见过很多场面,记住的比他想要记住的要多,但这就是间谍的职责。他看到什么都记在心里,然后奉命行事。)

那道缝还在那里(它没有理由不在),比记忆中要小,但还是有足够的空间让他可以待在里面过夜,并给他提供了一个干活的地方。他把马系在荆棘树上(树还在那里,但现在已经快要枯死了),取下褡裢,爬进黑暗的隧道中。

他尝试了三次才点着火绒(此时外面开始下雨了)。他把灯点亮,接着将曾经属于他叔叔的小油炉点着。火焰令人不安地颤动着,但灯光以及足够的暖意让他的手保持着稳定。这就够了。

他将肉块从褡裢里拿出来,看了一眼,然后摸出一个小小的木盒。木盒里装着他叔叔最珍视的宝藏——薄刃剔骨刀。考虑要周全,下刀要利落,他想着,选好了下第一刀的地方。

按照节奏一步一步来很重要。他左手食指将皮肤往后拉,右手持着带有柔韧性的、如剃刀般锋利的刀片将皮肤从骨头上剥下来。他以前曾经干过类似的活,也曾经观摩过多次。不用说,他在这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天赋,而这天赋是靠血脉遗传的。然而,这一次与以往不同,在一开始就避免失误要比事后弥补容易得多。

因为弧度和角度的关系,这块东西很难剥皮。过去那些年,叔叔可是处理了不少更棘手的难题——他干起这类活来是如此得心应手,以至于人们纷纷把他们打猎得来的具有特殊意义的战利品,他们珍而重之的雄鹿、狼以及狐狸之类的带给他,让他制成斗篷、地毯以及毛毯(尽管他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一张带着头的毯子)。他一直觉得这整个过程非常令人着迷,从骨头上剥离的皮看起来跟之前一模一样,实际上却大不相同。他常常在尚未发育成熟的脑子里揣测皮肤和它覆盖的血肉之间的关系:皮肤是整体的一部分,却又能轻易被剥离。这样的思考可以延伸到别的主题——外在现实与内在现实的本质,内在之物是如何塑造表层形态,而表层之物又是如何保护、容纳以及掩饰内在的。熟皮就是让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一个矛盾体,剥下厚厚的、柔软的牛皮,在蜡里熬煮,再经过模压,制成的盔甲几乎跟钢甲一样有效(因为,熟皮和钢甲的不同之处在于,熟皮有记忆,被砸一下会弯曲,然后反弹回原来的形状)。他曾经幻想过把一个人放在蜡里熬煮,直到他全身的皮肤都成为坚不可摧的盔甲——当然,为了加强表层防御而杀死内在是不切实际的做法。没人愿意做这样的实验,这个理论也因此无法得到证实。

他又是剥又是削,直到最后一寸皮肤被完整地分离下来。现在他手头有两样东西:皮肤和骨头。他抬头看了一眼。锅里的水滚了,于是他把骨头扔进去,将肉和组织物煮掉(最后一步就是漂白和打磨骨头)。然后他将皮肤摊开,伸手到褡裢里去拿他需要的东西:盐、香料以及蜂蜜罐。他在皮肤粗糙的一面涂上厚厚的一层盐,然后撒上香料,像卷一封信似的将皮肤紧紧地卷起来。最后,他沿着蜂蜜罐口将一圈封蜡割开,撬起盖子,将皮肤卷浸在蜂蜜中。盖好盖子以后,他用灯将一小块蜡烤化,把罐口再次封好。

他歇息了一会儿。因为需要额外的力量和灵巧的手指,他消耗了大量体力。精神上的集中同样相当耗神,不比实际上的体力劳动轻松。为了洗手,他爬到裂缝的开口处,将手伸到外面的雨里,然后用一束茅草擦干。最后一项任务是清理刀子(叔叔让他郑重发誓,永远不会让它生锈。他是这么说的,一旦刀子生锈了,你还是把它扔掉吧,反正怎么擦也擦不干净了)。

他回想了一会儿刚才做的事,然后躺下来,伸直双腿睡了。

卡纳迪。

他坐了起来,脑袋睡得晕晕乎乎的。房间里很暗,暗到他不知道自己是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的。

“亚历克修斯?”他说。

——亚历克修斯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坐在床边。“抱歉,我吵醒你了吗?”

“大概吧。”卡纳迪回答,“不過没关系。你最近好吗?”

亚历克修斯皱起眉头看着他。“死了。”他回答。

“抱歉,只是习惯成自然,我知道你已经……我很抱歉。”卡纳迪补充道,听起来完全无法令人信服。

“没关系。”亚历克修斯回答,“我一向认为哲学上的收获往往是外交上的损失。想想看,如果你加入了外交使团而不是研修会,你会掀起多少有意思的战争啊。”

卡纳迪弹了弹舌头。“事实上,我注意到了一件事,”他说,“自从过世以后,你变得尖酸刻薄了。”

“是吗?”亚历克修斯看起来有点忧心,“没错,仔细想想看,好像真的是这样。不过,在你指出这点之前,我自己倒是没注意到。我只能推测,这是因为每次需要跟你说话时,我都会想起你那讨喜的个性和活泼的性情,于是不知不觉尖刻起来。我倒不是在抱怨,只是觉得自己以前和人说话时显得干巴巴的,有点乏味。”

“很高兴我能助你一臂之力。”卡纳迪说,“话说回来——”

“对了,说正事。”亚历克修斯沉思片刻,“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不会显得过于沉痛。永别了。”

“哦。”卡纳迪回答:“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引起的偏差终于回到了正轨。”亚历克修斯回答:“尽管‘正轨’一词用在这里或许不够恰当。伊苏斯·赫丁死了。就在几分钟前,巴达斯杀了她。”

“哦。”卡纳迪再次说道,“可这到底能改变什么呢?很抱歉,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看来,跟沙斯特的学术精英共事了这么久,你的归纳推理能力却没怎么长进。”他说,“我们来试着解释一下吧。也许可以这么说:元理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又或者如果我们用河流来比喻的话,也可以说元理回到了正确的河床——尽管我从来不喜欢这种说法。如果换成轮子,就可以说轮子转完了一圈,回到了上止点①。只不过,这么说又恰巧忽视了有一段时间它曾经偏离过轨道的事实。而这个事实,我很遗憾地说,是你我二人造成的。”

“诅咒。”

“哦,天哪,又听到了这个词。你指的是那次绕道②——或者应该叫偏移?总的来说,对之前犯下的那该死的愚蠢的错误,我已经不再耿耿于怀了。”他摇摇头,“不管怎样,问题已经解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的元理已经回到了未受到干扰的情况下原本的进程——只不过,我们的确偏离得有点远:屹立不倒的城市不是佩里美狄亚,而是巴达斯久攻不下的位于草原某处的一座堡垒;被杀的是伊苏斯,而不是巴达斯。当然,轮子多转了一圈,多走了些路,也牵连了不少本来不必被卷入的人。然而,一切都结束了,这才是最关键的。现在你只需要把这场实验写成论文。”他继续说道:“但如果是我的话,会找个人合写——不是怀疑你的能力,主要是为了增加一个能起到重要作用的客观视角。你那个厉害得要命的天才学生怎么样,那个女孩——”

“玛基拉?”卡纳迪摇摇头,“她换专业了。她现在在研究商业策略,干得相当出色。”

“真的吗?可惜了。”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哎呀,我相信你会找到人的。反正在局势平静下来之前,你也不可能开始工作,因此——”

“什么平静下来?”卡纳迪打断他的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亚历克修斯做了个意味不明的手势。“所谓自动调节,抑或自动找平①,等着瞧吧。”他站起来。“好了,老朋友,终于到了我们一直想方设法避免的无比感伤的时刻了。和你共事是我的荣幸,我非常珍视我们的友谊(尽管对成百上千人来说,后果简直是灾难性的)。也许想着‘今后有缘自会再见’心里会舒服些,但根据我对元理的了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做了个鬼脸,“我知道这番话听起来过于正式,令人郁闷,但你我都不是那种擅长慷慨陈词的人,真不幸。”

卡纳迪点点头。“我会想你的。”他说,“ 如果这事就这样了结了,我大概会很高兴。可惜我高兴不起来,因为局势已经发展到无比糟糕的地步,而这全是我们的错——”

“部分是我们的错。我们无法改变人的本性,引发这场灾难的根源也不在我们。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切本来就该发生,因为它已经发生过了——”他停了下来,挠挠脑袋,伤感地笑了。“你知道吗,”他说,“我原本指望死亡能让我在这方面脑子更清醒,结果并非如此。对于元理,我从未真正理解过,现在也一样。”

“有两条不同的走向,优先级相当。”卡纳迪缓缓地说道:“我们选择了其中一条。但已经发生的事不会更改。”

“如果你用河流来比喻的话。”亚历克修斯说,“而我一直不满意这个类比。如果换成轮子,你这番话就说不通了——”

“除非,”卡纳迪插进来,“你将元理视为凸轮轴,而不是轮子。”

“什么?”

“只是我听过的一种说法,我自己也不太信服。”他深吸了一口气,“我们能握握手,或拥抱一下之类的吗?我想用行动来表达一下别离之情——”

亚历克修斯想了想。“我可以给你制造一个曾经有过身体接触的印象。”他说,“只不过,这会给你留下一段似是而非的回忆。但话说回来,想要证明它不真实,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同样,要证明它是真实的,也不可能呀。”卡纳迪微笑着回答,“记住,我们是哲学家、科学家。对我们来说,证据至关重要。”

“好吧,再见,卡纳迪。”

——卡纳迪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刚才在做梦。

就像一场盛宴、一次生日聚会或是一场婚礼过后,既兴奋又筋疲力尽。此时他们最不想做的就是清理战场了。不幸的是,在上床之前,有些事还是必须做的,比如仔细搜寻敌方的幸存者,更别提他们这边的伤员了。

“罗德凯,你去组织几支清理战场的小分队。”希多凯说:“利赛、阿拉凯,去检查防御工事,以防他们突袭——虽然我不认为他们会这么做,但在我们最松懈的时候发动袭击可是一种相当高明的战术。派吉,我要你带上二十个人,确定洛雷登的尸体没有在哪个河段浮浮沉沉。没准我们运气就是这么好。”

“好的。”有人回答,“那么你去做什么?”

“当然是向特姆莱汇报。”希多凯咧嘴一笑,“对了,有人看到他在哪里吗?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时,他正在回帐篷的路上,不过那时候我们还在牛栏边做些收尾的工作。”大伙儿都没有头绪,于是他耸耸肩说道,“他大概正在帐篷里跷着脚休息吧,毕竟埋在土里的时候挨了那一下,他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呢。”

穿过营地的时候,他看到营地里到处都燃着篝火。一捆捆堆得整整齐齐的木柴被雨打湿了,因此他们用斧枪的木柄以及帝国制式军靴当燃料。他看到大家行动迟缓,疲倦而茫然。他们顽强地拖着艰难的步伐,沉重的靴子上沾满了泥污。他理解众人的感受,但他自己却微微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可惜,比起打了败仗,打胜仗之后要花更长的时间来清理战场。

女人和孩子纷纷走出来,尽力帮忙。他们从死去的斧枪手身上剥下衬衫和靴子、收集起一摞一摞的箭矢。他们忙着从死人身上收集好东西,不能白白浪费了这笔横财。孩子们欢笑着在地上滚着头盔(这么晚不睡觉让他们很兴奋,困在帐篷里这么久,终于可以发泄一下过剩的精力)。他看到一个小女孩停下脚步,打量着地上另一个小孩的尸体。那孩子在战斗中跑了出来,挡了士兵的路。他的尸体被践踏得半埋在泥土里。女孩若有所思地盯着,看不出什么明显的情绪。在另一头,有几个人在东奔西窜,想将松了缰绳的马匹赶在一起。其中一个头上扎的绷带被渗出的血染红了——但没有办法,总得有人把马逮住吧,毕竟,这可是关乎生计的大事。他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踩在一只手上。

唉,算了吧,他想,等到明天抛石机又开始投弹以后,大伙儿也许又该忙起来了。但至少今晚我们可以睡一会儿,这可是我们努力争取来的。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饥肠辘辘,大概很多人和他一样。但这事不急。有人记得给特姆莱送点吃的吗?

帐帘是拉起来的,灯光从里面透出来。他敲了敲柱子,没人应答。也许是睡着了。他弯下腰走进去。

特姆莱坐在椅子上——至少他的身体坐在椅子上。他的脖子被齐齐截断,头不见了。

二十一

“请不要把它视为降职,”天国之子的目光凝注在巴达斯头顶上一寸高的位置,“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刚才说过,我们对你的表现非常满意。这场战争最终还是成功的。你也许打了一场败仗,但在我看来,你议定的和约是可接受的,和你打了胜仗后能谈成的条款没什么两样。毕竟,”他继续说道:“大家也不指望你把他們全都歼灭。 ”

巴达斯点点头。“谢谢。”

“不客气。我们知道你是在战局不利的情况下接过指挥权的。我们并不指望你在指挥军队方面表现出久经沙场的魄力,而事实也证明,这些草原人出乎意料地狡猾顽固,是一帮棘手的敌人。你不是被他们打败的唯一将领。事实上,你的表现比我们预计的好得多。”

“非常感谢你这么说。”

“不用谢。这就是为什么,”他继续说道,“我毫不犹豫地推荐你去这个新的岗位。毕竟,像你这样在围城地道战中有丰富经验的人是很少见的。我们不认为哈玛拉的战况会拖得像艾普-埃斯卡托伊那么久,”他加了一句,“一旦主巷道完工,我们应该能在几个月内了结此事。”

巴达斯点点头。“很好。”

“这事了结了以后嘛——啊,”天国之子居然露出了微笑,“我敢肯定,一名优秀的工兵在军队里总是有用武之地的。如果你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可以预见到你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面谈的气氛相当古怪,几乎可以说是滑稽了。双方都以极其夸张的礼节应答,似乎稍有不慎,一方就会悍然放箭攻击,而另一方则会回以孤注一掷的骑兵冲锋。洛雷登司令根据行省政府的规定(只要敌军将领级别高于你的直属下级,那他的地位就与你相当。但在外交场合,他会略低于你的直属上司而略高于你)一丝不苟地给予了希多凯国王应有的尊重,并郑重对特姆莱国王的过世致以哀悼。希多凯国王则感谢洛雷登司令诚挚的态度,希望两国今后可以秉持合作精神,为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而共同努力。协议没费什么力气就迅速达成,以至于双方都怀疑对方看的备忘录是不是另外一份。等到告别的时候,他们几乎已经是朋友了。协议内容是:部落民将离开草原去北方,到官方指定的荒原定居并且永远不再回来。

“不用说,”天国之子说,“我们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把你派到岛上去。”

“真的吗?”巴达斯说,听起来似乎只是出于学术兴趣而关注这个话题。

“那当然。那么做代表着让步,几近于示弱了。不,在过渡的艰难时期,岛屿区需要——恕我直言——强有力的、不轻易妥协的领袖。当然,领土本身不值得关注。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将它并入某个副行省中,调整人口结构,列入建立海军基地的备选项。但在目前这个关头,掌握舰队是头等大事。如果说我们能从这场闹剧中一连串的不幸遭遇中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绝不能忽视海上力量。”

他在跟我说话的时候,完全把我当成了自己人——当然,是对待下级的口吻,但他用的字眼是“我们”,就是说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我明白,”他说,“ 你说得对,这是一个优先级的问题。”

天国之子慷慨地提出再给他倒些酒。他注意到天国之子很喜欢这么做,也许是因为这个举动能显示他们帝国公仆的身份,也许是他们不信任外来者,生怕对方自行倒酒时晃动了酒渣。他礼貌地点头致谢。

“事实上,”天国之子继续说道:“在我和叛乱头子的交谈中,我发现此人比我预想的要精明一些——我承认,是我之前判断失误。不……”他抿起了嘴唇,加了一句,“确切地说,不是精明,更像是这个商业国度特有的融合了狡猾和愚蠢的某种国民共性。以我的经验来看,他们在个人层面的交往中似乎有着某种不可思议的诀窍,总能摸清对方的动机;但如果面对大局,在那些你我认为显而易见的问题上,他们却往往视而不见。因此,”他露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尽管擅长与个人打交道,却受到了误导——该这么说吗?我不确定——认为我们会把他们既可以信任又可以控制的洛雷登派过去。他将整个策略建立在一句无凭无据的保证、一句对未来意向含糊其辞的表述上,这种做法可真是愚蠢。我发现商人有一个明显的通病:在他们愤世嫉俗的外表下往往掩藏着轻信他人的强烈渴望。要让他相信我很容易,他们这类人总是情不自禁地相信那些能够震慑他们的人。”

巴达斯微微一笑,好像他也觉得好笑似的。“你们要拿他怎么办?”他问道,“我是指,那个叛乱头子。”

天国之子从眼角瞥了他一眼。“哦,他会被引渡回国,通过审判定罪。毕竟该算的账还是要算的。幸运的是,我们的审查系统允许由一个人替整个国家顶罪。这种做法既有效率又人道,还简化了业绩评估程序。因此,特姆莱国王替他的子民还债,奥泽尔大人和他的同伙也将如此。之后,我们就可以在两栏账目下划一道线,把这一页揭过了。同样的,”他声音轻柔,几乎有点大舌头了(只不过天国之子还不至于如此粗鄙):“我们在中邦的那场毫无意义的纠葛也可以用简单的会计方式来清算。”

巴达斯一动不动。

不用说,他们一直在审查他的信件。军官因为不尽如人意的表现而受到怀疑、接受审查,这是标准程序。

他收到这封可疑信件的时机不对,当时他正在理清被他弄得一团糟的值勤表。“现在没空。”他说完就看到了把信递过来的那人的脸——脸色很差,看起来像是快要生病了。

“你拿的是什么?”他问道。

“给你的信。”那人回答,“还有这个。”他指着被另一个脸色难看的士兵拿在手上的大陶罐,“我们抓住了把这些东西送到卫兵室的人。”

巴达斯点点头。“行吧,”他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把信给我,把罐子放在我的帐篷里。我一会儿就来。”

结果他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把值勤表理清,这时已经把信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当天傍晚,他终于抽出一小时的空坐下来小憩,看到在椅子旁边的陶罐,这才想了起来。

封口被损坏了——哼,他早就习惯了——但很眼熟。这是洛雷登银行的标志。也就是说,这封信是那两个人当中的一个写的。而他不认为他的姐姐尼莎会给他写信,更别提送礼物了。

亲爱的巴达斯,

你在读这封信,说明你已经打了胜仗。恭喜你!现在,让我们把时间倒推回去一点。

当我写完这封信时,它会被送到我安插在特姆莱营地里的人手里。他替我工作有一段时间了。他的任务基本上是确保特姆莱安然无恙,直到你追上来;接下来,他要保证特姆莱无法逃跑。如果你逮住了他——啊,很好,那你就不会看到这封信了。要是他甩掉了你——哈,别担心。

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我知道对你来说赢得这场战争有多重要,你的事业、你的前途都取决于此。局势相当险峻,对吧?一开始他们肯定要派出人数众多的帝国军队,这就意味着你永远没有机会。哼,我们可不吃这一套,对吧?幸运的是,我想办法在另一边弄出了點乱子。岛民太蠢太贪婪了,我只是建议他们也许可以考虑在履行合同时拖一拖,争取更高的价钱,仅此而已。当然了,接下来他们闹得太不像话,结果就被吞并了。告诉你吧,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觉得自己有点傻。不过,好在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派我的手下过去组织一场干净利落的小规模叛乱——风险很大,但最终成功了。我早有预感会成功。因为,你瞧,这场战争注定该由你来打,而这一次你的面前不会有任何障碍。

我希望你喜欢这个礼物。打小你就为我制作各种工具(你的手一向很巧)。你也知道我打死也做不出什么好东西,因此我让这个机灵的小伙子德萨凯替我完成。身为杀手和厨子,他应该能做好这件事——再说了,礼轻情意重嘛。

一如既往爱着你的兄弟

高戈斯

巴达斯卷起信件,割开罐口的封蜡,轻轻拔出塞子,将罐子里的东西取了出来。

起初他以为那是一个猪头,就像小时候他一直很害怕,而他的父亲和高戈斯却视为美食的玩意儿。制作的过程是这样的:去除头骨,留下整个完好的头皮;用盐腌制以后在头套里塞进各种好东西:丁香、多香果、紫苏、黑色和红色的科里昂胡椒籽、肉豆蔻、肉桂、孜然、杏干以及姜块——然后浸入稀薄、透明、颜色几近白色的自产蜂蜜里。即使是在那个时候,巴达斯也对这种外面一层怪诞的死皮、里面又甜又香又可口的矛盾体感到既好奇又恶心。真不知道是谁想出的这么个合二为一、稀奇古怪的点子。作为一个顺从的孩子,他总是装出很喜欢的样子来解决分给他的那一份。尽量将注意力集中在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以及丰富、甜蜜的口感上。毕竟,吃东西的时候用不着看着食物,只需要拿起刀子切一切就可以了。

一样的炮制方法。他可以想象高戈斯把食谱详详细细地写出来,交给他的厨子,并且交代他千万不要擅自改动制作工序(高戈斯在厨艺方面很有天赋,也很擅长品鉴美食,因此他很注重细节。现在想想,高戈斯其实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天国之子)。他用指尖捏起一撮被蜂蜜润泽的发丝,但吊在发丝下的却不是猪脸。尽管这张脸已经收缩变形了(多半是用盐腌过的缘故),但还是可以看出,那是特姆莱国王的脸。

蜂蜜像金色的眼泪,顺着带着酒窝的、熟透了桃子般的脸颊淌下来。眼睑合在空空的眼窝上(巴达斯知道,就算闭上眼睛人也能看到很多东西)。嘴巴被针脚细密肌腱缝了起来,由于皮肤的收缩、拉紧,薄薄的嘴唇皮上有一两处被撕裂了。它摸起来像皮球一样柔软、顺滑——像他们以前用塞满了稻草的膀胱做的足球,或是被他的母亲用来填塞羊腹的美味的冬日布丁。上了一层白金色釉质的皮肤如珠母般苍白,且带着大理石纹路。

(真奇怪,他想,造物主将坚硬的头骨藏在柔软的脸皮下,这是多么奇怪的设计啊。毫无疑问,应该反过来才对:让牢固的、千篇一律的头骨保护脆弱的、能将不同的人区别开来的脸部特征。这一点,验甲所的人比谁都了解。)

这张脸柔软得不成形,同时又皱巴巴地显露出许多纹路,让特姆莱看起来既年轻又苍老。从这张脸上,他可以看出一个男孩的面容,在一个离这儿不远的地方,这个男孩曾经为了躲避他而藏在一辆车下;从这张脸上,他也能看见一个老人,这是特姆莱老去以后的面容(河流的比喻,或轮子的比喻均可,除非有人喜欢用凸轮轴来形容)。他思考了一会儿将肉类保存下来的过程(也就是腌制过程),这是一个尝试堵塞河流、阻断轮子向前滚动的行为,好比想方设法拯救灭亡的城市和受诅咒的人。相信元理的人恐怕会迫不及待地将这个想法发展成一套理论,好像历史被重塑得还不够似的。

“现在才开始担心这事有点太迟了。”阿纳克斯站在他身后说道,“再说了,人之所以为人,或者说,我们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我们,正是因为有能力改变事物的形态。”说完,他带着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咯咯笑了起来。“你知道吗,”他继续说道,“把那玩意儿晾干,再加上填充物,你就可以拿它来当头盔的垫衬了。”

“走开。”巴达斯说。

“你会这么烦躁不过是因为你没有机会说谢谢罢了。”阿纳克斯回答,“再说,一直在地道里埋怨永远看不到敌人的脸的不也是你吗。”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敌人。”他说,“老实说吧,我其实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人来看。”

“恐怕你也没这个机会了。”阿纳克斯的语气中带着一种“我当初怎么说的来着”的得意,“因为他现在已经不是人了,只是一个东西。当然,我们迟早也会变成这样,慢慢长出不属于人类的皮肤。说真的,有点像树,只不过树的情况和我们正相反。我们内里是活的,外层是死物。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了,我给你打造的是不是上好的盔甲?”

“是的。”

“是的,你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可说?说到通过检验,你现在完好无损地坐在这里,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是的’。”

巴达斯笑了。“啊,”他说,“我不过是上了战场而已,还没有在布鲁和他那把大锤子底下走一遭呢。”

阿纳克斯笑了。巴达斯看不到,但依然能想象他的笑容。“孩子,”他说,“世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坚固的东西。就像你在集市上看到的拳击场,那里有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布魯终究会赢。想热闹一把的话,就看你能在他手下撑几个回合了。”

“热闹?”

“这不是没想到更好的词嘛。”

过了一会儿,巴达斯去了卫兵室。

“送信给我的那个人,”他说,“现在还在你们手上吗?”

他们告诉他,是的,他还在。

“很好。你们问过他的名字吗?”

当然,他们回答,他说他叫德萨凯。他对自己的身份毫不掩饰,好像笃定自己会获得重赏似的。

“确实该赏,”巴达斯回答,“现在找一两个人,打上停战的旗帜,带着这个德萨凯上山去见希多凯国王——我建议你们看好他,他很可能会想要逃走——别忘了带上这个罐子和这封信。接下来,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用最快的速度离开那里。”

天国之子往后靠在椅背上。“纯属好奇,”他问道,“罐子里装的是什么?”

“胜利。”巴达斯无力地笑了,“至少是等同于胜利的东西。你也许可以把它看成是某种秘密武器。”

“原来如此。”天国之子挑起了一根眉毛,“就像你在佩里美狄亚保卫战中使用的那种会燃烧的液体?”

“不太一样。”巴达斯说,“只不过那种液体也是装在罐子里的。请恕我冒昧,我现在脑海里闪过什么念头,就直接说出来了。”他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

“等继任者到了就行。不是今天晚些时候,就是明天早上。接替你的是伊尔索上校,他一到,你就可以去见他。他还很年轻,却颇有发展潜力,我们很看好他。他会负责监督敌人的撤离行动,护送他们一直到山地那边。应该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很好。”巴达斯毫无情绪波动,脸上完全没有表情,像一张被腌制过的死脸。

“那么,你以前坐过邮车吗?”邮差问道。

巴达斯点点头。“坐过一两次。”

邮差颇为讶异。“那你一定是个重要人物了。”他说,“你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巴达斯·洛雷登。”

“巴达斯——等等,好像在哪里听过你的名字。艾普-埃斯卡托伊,你是那个战斗英雄。”

巴达斯点点头。“没错。”

“哇塞,”邮差说道,“真是难得,不是每天都有英雄来搭我的车呀。说说那场战争究竟是什么样的?”

“大部分时间挺无聊的,偶尔会出现一些极度惊恐的时刻。”

邮差大笑起来。“哦,问起战争经历的时候,”他说,“他们全都这么说。我算是明白了,他们不允许你们提起这些事。那么,现在你要去哪里呢?难道这也不能说?”

“去一个叫哈玛拉的地方。”巴达斯告诉他,“不知道是什么鬼地方,你知道哈玛拉在哪里吗?”

“哈玛拉,”邮差皱起了眉头,“啊,要是我没搞错的话,它应该在帝国的另一头,在东端。我甚至都不知道那里在打仗。不过当然啦,我知不知道不代表没有。”

“他们说搭邮车到那里需要六个星期。”巴达斯说,“所以我想应该就是那儿。”

“升职?”

“他们正式任命我为司令。”

“不是吧,对外邦人来说这待遇可真不错。”

“谢谢。”

巴达斯在艾普-埃斯卡托伊换了辆车。他很不安地察觉到,当年驻扎的营地以及那座临时搭建的城市对他而言居然有一种家的感觉,类似某种归属感。他尽量避免自己陷进这种情绪,正如他想避免穿过挂着人头的城门。有人告诉他,岛屿区三个臭名昭著的叛乱分子的头就挂在那里。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低着头经过了城门,生怕认出他们是谁,也怕一不小心看到钉在他们躯干上的标示着名字和罪行的标签。

“说起来,跟草原人打的这一仗,”邮差说道,“当然我们本来可以处理得更有技巧些,不过最终结局还是不错:我们摆脱了这帮人,他们的国王死了,在这过程中还白捡了一支舰队。外面那些‘帝国声望遭遇重创’的议论听起来酸得要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你说是吧?”

“那当然。”巴达斯回答。

“等等,”邮差回头打量着他,“你也在场,不是吗?我好像从哪里听说过,在艾普-埃斯卡托伊一战成名的那个家伙也参加了草原战争。是真的吗?”

“我是在战争接近尾声的时候才加入的。”

“嘿!你参加战斗了吗?”

“一点点。”

“你来说说看,”邮差咧嘴笑着,“大家都说砲兵净干些又苦又累的活,倒是骑兵冲锋陷阵打得痛快。这是真的吗?”

“差不多吧。”

“砲兵是不为人知的英雄。”邮差严肃地说,“那帮该死的斧枪手总是夸夸其谈,说自己才是真正出力的人——说句公道话,他们确实不错,很厉害。但一旦涉及攻城之类的,谁也比不上工兵。哎呀,就拿你来说吧。”

“我?”

“没错,说到底,你也是个工兵。”

巴达斯耸耸肩。“应该算是吧。”

“你就是。”邮差坚定地回答,“我父亲就是个工兵。他有十五年建设道路和桥梁的经验,之后被调到砲兵队,一步步做到中士投弹手。当然,你这样的工兵是做不上的,不过我有一个叔叔……”

“那边是海吗?”

“是的。”邮差说,“过了山丘就到了海边,大概还有两里路吧。我们沿着海岸一直向南走到艾普-木莲,然后往内陆方向走一两天到纳吉利亚,就到我这条线路的终点了。你可能要搭上去托伦斯的马车——跑这条线路的邮差中有一个是我小舅子,你可以问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

他尚未把名字说出口,就顿住了,先是直挺挺地坐着,然后从座位上跌了下去。不是吧,又来了,巴达斯一边想一边伸手去抓缰绳,但缰绳仍然绕在邮差的手腕上。邮差被马车拖在地上,马车的速度慢慢地降下来。身后行李架上的某处应该有一张为邮车的护卫配备的弩弓,但他没有找到。弯刀和其余的行李一起,放在后车厢的某个地方。既然没法打,他就只能选择撤退。他翻过车夫的座位,伸手去够缰绳,结果失去了平衡,从上面摔了下来。他昏过去前看到的最后一幕,就是馬车的前外侧轮冲着他撞了上来——

巴达斯?

“阿纳克斯?”他说。

亚历克修斯。我只是顺道来跟你告个别。

“哦。”巴达斯回答,“这么说,你要走了。”

终于要走了。如今她死了,这事也就大致上了结了。

“谁死了?你是说我的外甥女伊苏斯?”

不,是另外一个人。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她。维特里丝·奥泽尔。她也是局中人,只是介入得不深。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这里很暗,没有声音,也没有味道。“你以前好像跟我提起过她。”他说,“我跟她和她哥哥也见过几次。他们是艾希莉·佐希思的朋友。”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

唉,我知道你不怎么相信元理,因此我就不解释细节了。我认为她是天赋者之类的人物,但搞不清她发挥了什么重要作用,重要到什么程度——她肯定对许多事件产生了一定影响,要不然这一章也不会因为她的死而揭过。不管怎么说,事情大概就是如此。

“好吧,那么,”巴达斯最终还是决定开口问,“你知不知道——艾希莉最后如何了?”

她最终如何,我不确定。在沙斯特保卫战中她似乎起了些作用,但我不知道她后来是否逃出去了。某个关于科里昂战争的讨论提到过她,但这不能证明什么。而且,第一次科里昂战争发生在沙斯特陷落之前——

“这么说,挂在城头的不是她了?”巴达斯说。

不,挂在城头的不是她,如果你指的是艾普-埃斯卡托伊的话。第三个人头属于艾莎兹·米萨吉斯,他们认错了人,把她当成你的外甥女伊苏斯①了。老实说,这是个很少见的名字。

“我没听说过这个人。”巴达斯回答,“谢谢你,知道艾希莉成功脱身让我好受了点。”

这个嘛……算了,不说了。当然,我们会再见的,但这是我最后一次以亚历克修斯的身份出现在你面前。其实我现在也不该在这里耽搁,但——

巴达斯睁开眼睛。

“谢天谢地,”高戈斯说,“我担心死了。”

高戈斯跪在他面前,一手拿着碗,一手拿着块湿抹布。那块布是从他衬衣上撕下来的,巴达斯可以看到他袖子上撕過的痕迹。

“没事了。”高戈斯继续说道,“你的头被狠狠地撞了一下,不过肿起来的地方已经消下去了,而且我看着也不像有内出血的样子。巴达斯,你还认得我吧?”

“嗯。”巴达斯回答,“你是我哥哥高戈斯,对吗?”

“对,没错。”

巴达斯想点头,却发现这不是个好主意。“我们在一棵大苹果树上一起搭过树屋,”他说,“在那棵苹果树被风刮倒之前,有一只松鼠经常从窗前经过。”

“没错,你说得对。”高戈斯说,“现在躺着别动,放松些。一切都在控制之中。”

“爸在哪里?”

高戈斯看着他笑了,笑容灿烂而温暖。“他就在附近,”他说,“别担心,一切都会好的。”

巴达斯想回以微笑,但他的头很疼。“你不会走开吧?” 他问。

“当然不会。我就在这里。你放心吧。”

他闭上眼睛。

再次睁开的时候,他想起了一切。

“高戈斯?”他想坐起来,但浑身无力。他躺在一艘小船的甲板上,头枕在一叠折起来的风帆上,头和帆之间还垫着一堆外套和毯子。阳光明亮、刺眼,几乎难以忍受,好在有清风拂过,凉爽怡人。

“巴达斯?”声音从不远处的上方传来,在船的另一头。“等等,我马上来。”虽然巴达斯动不了,却可以根据甲板上的脚步声以及木板传来的震动来判断高戈斯的位置。这是他在艾普-埃斯卡托伊下方的地道里学会的。

“你撞到了头,记得吗?”高戈斯说(但巴达斯看不见他,他站在巴达斯背后,影子落在巴达斯身上)。“你从马车夫的座位上摔了下来,我本该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故的。都是我的错,我太蠢了。你差点因此送命。”

巴达斯深吸了一口气,呼了出来。他的嘴巴干得像死皮。“你射死了邮差。”他说。

“从七十码外,差不了多少。你给我做的那张弓,巴达斯,那可真是个宝贝。当然,我行事应该更谨慎些才对。”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你为什么要杀那个邮差?”

“我要让马车停下来,傻瓜。”巴达斯可以想象到他脸上的笑容,那灿烂、温暖的笑容。“那里太开阔了,不好设路障,而邮车不到驿站又不会停下来。你现在想喝点什么吗?”

“不想。要。”巴达斯拒绝之后又改了口,因为此时此刻,一杯饮料就是他在这世上最渴望的东西。

“马上给你拿来。”高戈斯说,“你肯定无法想象在你摔下来以后发生了多少惊险刺激的事。你昏过去了,浑身冰冷。我以为我害死了你,吓得差点尿了裤子。所以我把马车上所有的垃圾都扔了,让你平躺在上面,驾着马车,越过田野赶去我停船的地方。然后一只该死的轮子忽然掉了——”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想起不久前他跟另外一个人的对话内容,大致意思是,那不是轮子,而是凸轮轴。不过,这有点说不通。

“因此,在我扔掉马车后,”高戈斯说,“我不得不扛着你走完最后的两里地——老弟,跟上一次我扛着你满院子跑的时候比起来,你重了不少啊。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你当时才三岁嘛。不用说,就这么带着你颠来颠去把我吓坏了,生怕伤到你——你知道,头部的伤势是很难说的,谁知道一不小心会给脑子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呢。天哪,我跟你说,直到我们都回到船上了,我才想起来担心追兵的事。幸运的是,好像没有人来追我们。好了,”他兴高采烈地加了一句,“成功了,我们上路了。你知道吗,就跟以前一样。”

“你为什么要截停马车?”巴达斯问。

“哦,老天——当然是为了救你呀。你不是以为我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弟弟被他们送上军事法庭吧?也许你相信帝国的司法系统,但我可不信。”

(三颗挂在城门上的人头就是强有力的证明。)“他们没打算把我送上军事法庭。”巴达斯说,“他们给我派了一个新的岗位,在哈玛拉。”他想起来了。

高戈斯大笑起来。“根本没这个地方,你这个小丑。拜托,你了解帝国的行事方式,每一次失利,都要有一名军官负责。嘿,幸好还有你哥照顾你,你就不适合独自外出闯荡。”

“但那个马车夫,我想他听说过哈玛拉。”

“那是,”高戈斯说,“听着,你更愿意相信谁,帝国还是你自己的亲哥哥?好了,现在又我们两个又团聚了。只不过这一次不一样。我发誓。”

巴达斯的头隐隐作痛。“我们要回家吗?回中邦?”

“怎么,你还没听说——?”高戈斯的声音变得轻柔起来,“恐怕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坏消息了,”他说,“没有家了。”

“没了?家不可能没了。”

“抱歉,用错词了。好吧,我就不拐弯抹角了。农场被毁了,巴达斯。是他们干的,行省政府。”

“你在说什么呀,高戈斯。”

高戈斯沉默了一阵子。“他们派了一个连的弓箭手。”他说,“不用说,这些人是半夜来的。他们包围了农场,将门从外面堵上,然后点着了茅草屋顶。我醒来的时候咳了个半死,想跑到窗边,却差点被射中。那场景简直像地狱,巴达斯。浓烟四起,什么也看不见。大捆大捆的茅草、木材,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从燃烧的屋顶上掉下来。我努力想救他们出去,我真的尽力了。但克利法斯死了,在睡梦中被浓烟呛死了。佐纳拉斯被压在半个屋顶下。他尖叫着,浑身是火,我却无能为力——听着,”他说着来到巴达斯身前,让巴达斯可以看到他的脸。有那么一瞬间,巴达斯以为那是另外一个人的脸。“直到他死的那一刻我还在想办法救他。”他说,“他不停地叫着,高戈斯,救救我,一直到死。”

巴达斯什么也没说。

“伊苏斯已经离开了——但你肯定知道这事。因此,家里只剩我和尼莎了。”最后,高戈斯继续说道:“只剩她和我两个人。我们设法从顶层阁楼的窗户跳到鸭棚的屋顶上——她很机灵,带上了这张弓和一些箭,而且有足够的亮光让我们看得清敌人。我们设法爬进鸭棚里,然后我用箭将他们挡在外面,直到箭射光了——我告诉你,兄弟,造了这张弓给我,你算是救了我们的命。不管怎么说,就在我以为我们要完蛋了的时候,我看到包围圈中出现了一道足以让我们逃出去的空隙,于是我们跑了。我不停地跑着,一直跑到克莱拉草场那里——你知道的,就是那条低陷下去的马车道。如今那里四周都被厚厚的树篱包围着,很难被人发现。接着我发现尼莎没有跟上来,于是我就回去找她。她死了。他們正在用父亲那把老伐木斧砍掉她的头。”

高戈斯沉默了很久。

“唉,”终于,他继续说道,“跟他们拼命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不是吗?也许在我被干掉前能杀掉几个敌人,但那又如何呢?人总得实际点。我悄悄地折回那条低陷的道路,在那里躲了一整天,然后在当天夜里赶到托诺斯,找到了这艘船。这是莱拉斯·莫纳丁的旧龙虾船,你还记得莱拉斯吧,就是在我们小时候朝我们扔石头的那个可怜的老家伙。”

巴达斯睁开眼睛。“他还活着?有一百多岁了吧。”

“显然还挺硬朗的。”高戈斯说,“不过,如今负责驾船出海的是别瑟勒斯和奥尼尔斯两人。反正,那是在我把船偷走之前。事情就是这样。”他继续说道:“毫不夸张地说,你我二人,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所付出的努力全都化为灰烬。如今只剩你和我了,巴达斯。只剩下我们了。”

“明白了。”巴达斯再次闭上眼睛,“我们现在去哪里呢?”

“啊,”从高戈斯的语气中听得出,他再次笑了,“这就是刚才我跟你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原因。你还记得弗洛拉斯·佩里丁吗?”

“什么?”

“弗洛拉斯·佩里丁,”高戈斯重复道,“他以前常去沙堤外钓鳕鱼和那种长着扁平大头的扭来扭去的玩意儿。”

“是的,我记得。跟他有什么关系?”

“啊,”高戈斯咯咯笑道,“是这样的,我记得他跟我说过,他曾经被一阵狂风吹到远远的海上去。他告诉我他最后流落到一座离海岸很远很远的岛屿上。不用说,我当时以为这是他编的故事,他总是吹牛不打草稿。但一年后我在‘希望与恐惧’听到有人说起类似的故事,于是我开始动起了脑筋。不管怎么样,事实就是,那个岛确实存在。我去过那里,我知道怎么去。老实跟你说,那里没什么特别的,除了大量的岩石和树木以外,没什么别的东西。但是,岛上有淡水,岛中央有一块土壤肥沃的平地。在那里吐一粒苹果核,一年后就能长出一棵苹果树。那里有羊生活在岩石间,还有大量的鸟,只要有能耐你就饿不着。那里有建筑用的树,要多少有多少。最妙的是,你猜我在山顶上找到了什么?铁矿。有一大堆,就那样暴露在地面上。我向你保证,巴达斯,我的力气加上你的技能,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在那里可以要什么有什么。就只有我们两个,像过去一样。你说呢?”

巴达斯想了一会儿。“你疯了。”他说。

高戈斯眉头微皱。“你什么意思?”

“你还真的以为我们可以住在一起,建一个农场,好像你做的那些事完全没有发生过似的。你想要回到我们小时候,在——”

高戈斯的脸毁了,开裂的皮肤、烧熔的疤痕、狰狞的表情,看上去非常恐怖。“天哪,巴达斯,”他说,“我做过的事?我爱你,巴达斯,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爱你。可你不能就这么躺在那里,对我做的事指指点点。我干了件坏事——对,很坏很坏的事,这点不可否认。打那以后,我每时每刻都在努力做出补偿——对尼莎、对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对你。打那以后,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你们几个做的。没错,在此期间,我又做错了事,可怕的事,但都是为了我们,为了家庭,不能简单地用对与错来评判。反过来看看你——你干过的那些事、你杀掉的那些人——在麦克森舅舅麾下、在法庭、在守城期间、在思科纳、在艾普-埃斯卡托伊和这场战争里:你是为谁杀人,巴达斯?是不是谁付你钱,你就为谁杀人?来啊,回答我,我想知道答案。”

巴达斯摇摇头。“你居然敢这么说,”他说,“你居然敢把我和你相提并论。”

“哦,拜托,”高戈斯几乎要大笑起来,“你离开家去寻找成功的机会,这是人之常情。你把自己赚到的钱都寄回家给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像我一样,你只是在尽力照顾他们。在守城期间,你在为自己的城邦而战。在思科纳——唉,我只能说你有这个权利,但你知道的,我们就此两不相欠了。可是,打那以后,你居然当了一名帝国士兵?难道你真的相信天国之子是天命所归吗?”

“那些岛民呢?”巴达斯冲口而出,“他们因为你而被杀、被奴役——”

高戈斯摇摇头。“得了吧,罪魁祸首是帝国,是你效力的那些人。再说了,如果艾普-埃斯卡托伊没有被攻下,这些都统统不会发生。是谁把公牛放出了围栏?但是,这都没关系。”高戈斯放缓了语气,继续说道,“你只是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像你在麦克森舅舅麾下时一样。士兵不应该为战争负责,正如我不该为帝国对岛民的所作所为负责一样——同样,我也不该为特姆莱对城市的所作所为负责。再说——”他狰狞的表情化为微笑,“再说,对我们两个来说,这些都过去了。你不明白吗?我们可以把这些都抛诸脑后——该死的,要说我这个人有什么优点的话,讲求实际就是我唯一的优点。我们无法纠正自己做过的错事。任何想去弥补的举动却导致我们做出了更多的错事,更糟糕的事。到了我们必须说到此为止的时候了,我们该去做些别的事,一些有意义的、高尚的好事。我已经尽力了,巴达斯。我试过回家,恢复我本来的身份,做一个勤勤恳恳的农民,老老实实地靠土地过活。这么说吧,我试过将车轮倒转——结果怎么样呢?我们的家只剩下冰冷的灰烬和一堆垃圾,一切都毁了,一切都被烧光了,化为乌有。而你——哼。我用不着说了吧?”

巴达斯气得直发抖。“一切的一切,”他说,“全是你的错。我犯下的过错,我所有的罪恶,都源于你。我永远不会原谅你。永远。”

“哦,巴达斯。”高戈斯满脸同情地注视着他:“你知道吗,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爱的表达。这么多年以来,你一直让我为你犯下的过错承担罪名。你默许我这么做。没关系,我很高兴。现在,让我为了我们两个最后再做一件事。让我们将所有的罪恶甩掉,好吗?”他咧嘴一笑,像面罩一样覆盖在脸上的烧伤舒展开来。“让我们一劳永逸地甩掉洛雷登兄弟的世界。怎么样,这主意不错吧,嗯?将洛雷登兄弟带到安全地带,在那里他们无法继续闯祸。再也没有比这更无私的举动了。想想看,这就相当于我们已经死了、被火化了。

(先死后葬,历来如此;但对你,我们可以破例。)

“再说了,”高戈斯仍然保持着微笑,“你也别无选择。你太虚弱了,打不过我,也无法从船边跳下去。等我们到了那座岛,把你和各类用品搬到岸上以后,我就会在甲板上浇上灯油,把这艘老古董点着。想要离开那个岛,你就得自己造一艘船。”

巴达斯艰难地呼吸着。“我可以杀了你,”他说,“我可以把我们俩都杀了。”

“只要你想,你确实可以这么做。”高戈斯承认,“那样的话,我们俩就是一丘之貉——只不过我开了蓄意作恶的头,你结了尾。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不。”

“我就知道。”高戈斯兴高采烈地说,“那么就按我说的做吧。没关系,是我截断了你的退路,你可以继续把什么都怪在我身上。下雨了,你可以怪我;不下雨,也可以怪我。羊把未成熟的玉米吃了,你可以怪我;草垛着了火,你也可以怪我。我很愿意承担过错,就像过去一樣。”

“不要,”巴达斯声音微弱地说道,“高戈斯,求你了。”

“别犯傻了。”高戈斯走开了,巴达斯看不到他,“你要相信我,巴达斯。我毕竟是你的哥哥,我爱你。我不是一直把你照看得很好吗?”

【责任编辑:钟睿一】

①穿过马尾下面的皮革圈套,用来扣紧马具或马鞍以防止它向前滑动。

①巴布塔什盔的英文名为“Barbute”,这个单词起源于意大利语,意为“胡子”。因为这种头盔戴在头上时,往往会让佩戴者的胡子外露,因此巴布塔什盔其实也可以被称作胡子盔。这种头盔最早诞生于15世纪初的意大利。

①一种野生植物,开淡雅的白花。

①一种欧洲中世纪敞面战盔,配有锁子甲面罩(aventail)和带铰链的面罩。

①一种古代的西洋武器,长柄圆头,圆头上有着如同星芒一般八方四散的棘刺,用于捶打击杀。

①原为“命运之轮”,这是调侃的说法。

①剑身分三部分,靠近剑柄的那三分之一,称为强部。

①打造盔甲的工序之一,参见第五章。

①活塞顶部距离曲轴旋转中心最远的位置。

②指第一部中亚历克修斯帮伊苏斯“诅咒”巴达斯,干扰了元理的正常运行,由此引发了巨大的麻烦。

①出自谚语“water will always find its own level”水总会自动找平。

①伊苏斯(Iseutz)和艾莎兹(Eseutz)两个名字使用了区别较大的音译。但实际上只有一个字母的区别,且发音相同。很容易把两人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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