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问题及措施
2019-09-10龚强
摘要:病死畜禽是动物疫病发生、传播的源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避免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及流行的基础,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常抓不懈的主要工作。对华宁县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现状、方式、存在问题进行调研;该文就华宁县基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畜禽;无害化处理;困难;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S851.23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19.051
0 引言
近年,随着养殖业的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养殖生产中各种因素导致的畜禽死亡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缺少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基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形势严峻,养殖户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的行为时有发生,乡镇畜牧兽医站为处理抛弃的动物尸体,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疲于应付;部分养殖户对病死动物采取填埋等方式自行处理,但在处理时选址不合理、掩埋深度不够、消毒不全面、处理不彻底等问题,对动物疫病防控、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基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面临诸多困难。
1 存在的问题
1.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较低
据2018年畜牧生产统计和畜禽死亡率调查显示,畜禽存栏:猪141344头、牛17987头、羊66400只、家禽863785羽;畜禽死亡率:猪0.61%、牛1.10%、羊1.38%、禽1.10%;2018年华宁县畜禽死亡数:猪800余头,牛300余头、羊900余只,家禽9000余羽。
华宁县农村散养户较多,养殖者文化水平较低,防疫观念淡薄,对病死畜禽危害性及其无害化处理认识不足,加之受处理成本影响,个别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尸体随意处置,甚至低价出售;由于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2018年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402头,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2 处理补偿机制不健全
目前,国家只对存栏100头生猪的规模养殖场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补贴标准80元/头(80kg以上),对其他的畜禽及小散养殖户未进行政策性补助,由于补贴范围小、补贴资金较低,未形成完善有效的补偿机制,养殖户不愿花费资金进行无害化处理,导致采用随意抛弃畜禽尸体的方式处理。
1.3 处理监管到位难
华宁县规模养殖占全县养殖的36%,农村散养户多、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养殖分散,病死畜禽主要来自农村和各个小养殖场,基层监管对畜禽死亡信息难掌握,加之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县动物卫生监管人员较少,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工作经费保障,很难做到对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的全面监管。
1.4 无害化处理不规范
(1)华宁县大部分养殖户文化水平较低,养殖户对病死畜禽通过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缺乏无害化处理常识,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消毒不严,就近掩埋和掩埋深度不够等问题,起不到无害化处理效果。
(2)各乡镇缺少固定的无害化处理地点和设施,当有大量畜禽死亡时,难以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3)屠宰加工厂无规范有效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由于华宁县生猪屠宰量少,部分屠宰场建厂时间长,2个屠宰场缺少相匹配的无害化处理设施,1个屠宰场具有处理设备但设备运行成本较高,还需将病死生猪及不合格生猪产品运出场外深埋处理。
(4)多数中小型养殖场缺少无害化处理设施。由于投入资金限制,多数养殖场未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对污水、病死畜禽尸体处理方面不到位,达不到环保要求,甚至将尸体简单掩埋或随意丢弃,不考虑后果,为健康养殖埋下安全隐患。
2 措施及建议
2.1 加强源头管理
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5〕25号)》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规范处置病死畜禽的技术水平,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随意处置、销售、加工、食用病死畜禽的危害。
2.2 落實无害化深埋点
目前,在华宁县还无法建设规范化的无害化处理场,应由政府出面,在每个乡镇(街道)尽快落实1~2个无害化处理深埋点或修建无害化处理池,(从长远考虑修建无害化处理场),对病死畜禽采取统一集中处理,实现不影响生态环境、避免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
2.3 落实无害化处理经费
建议国家进一步扩大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推行病死畜禽购买政策,解决养殖户的后顾之忧,从源头遏制抛弃和出售病死畜禽现象,将有效推动动物疫病防控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将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4 加强监督执法工作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到人,分片包干,认真落实病死动物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基层兽医队伍的作用,深入养殖户家中,了解实际情况,对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的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经营、加工、运输病死畜禽违法行为,有效促进养殖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2.5 设立举报制度
发挥群众相互监督的作用,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养殖户间良性监督,对举报的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严肃查处,确保病死畜禽得到规范处理。
3 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
3.1 深埋法
掩埋地点应选择地势较高,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应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村庄等公共场所,远离动物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坑底洒1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坑内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上铺撒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覆盖厚度不少于1m的覆土,距地表20~30cm。掩埋覆土不要压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在掩埋地点设置警示标识。掩埋后,立即用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彻底消毒。以后对掩埋点进行观察,发现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3.2 焚烧法
用专业焚烧炉焚烧,彻底杀灭病原微生物,这种方法投资大,适合大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企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焚烧炉要建在远离水源和居民生活区的空旷地,且要在居民生活区的下风处。
4 结束语
加强病死畜禽源头管理,建立收集、处理体系,落实统一的无害化处理点,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补助措施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无害化处理成效机制,事关畜产品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级政府应统筹兼顾,职能部门应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发挥群众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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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谭建春.基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5,31(2):18.
[3]杨生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畜牧兽医杂志,2014,33(6):57-58.
作者简介:龚强(1974-),男,大专,畜牧师,研究方向:动物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