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与推广的思考
2019-09-10吴昊文
吴昊文
摘 要:我国自古以来是农业大国,以农为本、以农立国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水稻是重要的农作物种类之一,栽培历史悠久,关乎国计民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秩序稳定意义重大。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水稻生产及种植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水稻生产运行模式在逐渐向现代化生产模式转变的过程中,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与推广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9)02-0037-02 中图分类号: F326.11 文献标志码: A
关键词:水稻;新品种;选育;推广
现行市场上水稻优质米品种琳琅满目,而在种类众多的优质米品种中,存在诸多良莠不齐的现象。水稻优质米新品种数量多,为种植户和广大农民群体选择水稻种子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乱” “杂”的水稻品种,也让农民深受困扰,难以快速而准确地选择出水稻良种[1]。为此,国家应规范水稻育种行业的标准化体系,实现严格管控,从而促进水稻种植产业的持久发展。
1 提高职能部门的保障力度
在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与推广过程中,科研单位是整体实践体系的第一环节。在经过专业的科学研究、取证后,优质米新品种才能过渡到经营单位,由经营单位供给优质米新品种到生产单位,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推广。在科研单位、经营实体与生产单位三者实际运行过程中,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信息的对称性均需要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与合理规划。在具体工作中,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科研单位育种基地建设的投入。育种基地是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的源头,而水稻优质米新品种的选育是专业性极强且十分繁杂的系统性工程。为此,提高新品种选育及推广效率,必然需要追本溯源,完善科研单位,尤其是水稻新品种的繁种基地,免除其后顾之忧,以使其具有长期、稳定的产出效益。提高对水稻优质米新品种的重视程度,促进育、繁一体化。扩大示范田的规模,在不同区域构建不同的示范点,以此检测新品种种子的环境适应性及产出效率。对于选育出的优质米新品种,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实施惠农政策,降低优质米新品种的购买成本,提高经营实体的经济效益。为广大种植户、农民推广新品种的栽种技术要点,从而使其提高对新品种的种植积极性、自主性,循序渐进,形成良性循环的良好态势。
2 科研单位应当成为主渠道
21世纪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大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科技体制的改革,而在国家惠农政策不断覆盖、普及的状况下,科研机构应充分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相互融合,把握农村经济产业化特点,从而切实为水稻优质米新品种的选育及推广作出贡献。首先,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水稻优质米新品种的质量。新品种要得以有效的推广种植,其本身需质量过关,赢得广大种植户及农民群体的信赖和支持。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每个区域之间的气候、物产、土质、水源等多方面因素差异巨大。为此,在选育水稻优质米新品种时,要尽可能考虑到新品种的适应能力。提高新品种的环境适应性,有利于大面积地推广水稻新品种。其次,在选育水稻优质米新品种时,要立足于市场,洞悉市场的走向、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成为引导供需关系的重要节点,脱离或偏离市场需求的新品种,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此,科研单位在选育水稻优质米新品种时,要深入结合当地的市场动态,了解市场,从中掌握有效信息。只有调整好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的关联性,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新品种选育和推广。最后,科研单位应将发展重心与广大种植户、农民的利益诉求进行统一,形成全新的经济共同体。搭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新品种示范基地,努力发掘示范基地的经济价值,促进水稻优质米新品种研发工作的长远发展。
3 加强对农民的栽培技术培训
在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及推广工作中,广大种植户、农民群体是不可缺少的主体及力量源泉。水稻种植要获得更高的收成、更好的品质,离不开科学的栽培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水稻在种植方面逐渐朝着机械化、规范化及规模化方向发展。传统的铁器牛耕、精耕细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密集型生产的产出效益显然难以实现大幅度的提升。为此,在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和推广过程中,要转变种植户及农民群体的思想观念,让其积极地学习水稻栽培的新思想、新技术。扩大对种植户和农民群体的培训力度,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确保广大种植户和农民群体在法律法规、思想意识及国家政策方面得到显著的提升。思想意识是个体行为的指南,思想的科学化、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比技术的更新更有意义。在水稻优质米新品种栽培过程中,要不断强化栽培技术的规划性、标准性。对于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水稻种植户,要循序渐进地开展栽培教育,注重现代化栽培技术、思想的渗透,以此提高传统农户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水稻新品种的生产实践中。对于规模化水稻种植户,一旦与其签订合同,则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栽培。水稻栽培人员要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新品种的移栽、施肥、收割、管理等一系列栽培活動均要达到预定的标准,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2]。
4 结语
提高水稻优质米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效率,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有效保障作用。政府职能部门需统筹兼顾,把握平衡节点,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科研单位应提高主体地位,发挥引导的功能效应,加强对种植户和农民群体的栽培技术培训,以提高水稻优质米新品种选育及推广的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 1 ] 陶化明.常规水稻新品种推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北京农业,2014(12):54.
[ 2 ] 曹艳茹.浙江省水稻种子质量现状问题与对策[D].杭州:浙江农林大学,2013.
(收稿日期: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