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2019-09-10
自2004年至2018年,中共中央连续十五年发布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中央一号文件。
2017年10月18日,中共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指出,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
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当下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亦成为城鄉规划和相关学科的研究热点。城市经过几百年来的现代治理演进,积累了丰富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乡村与城市一样,是由多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虽然经历了千年的演进,但乡村治理和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与时代的发展并不匹配,以至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际,乡村规划建设的理论支撑显得乏力,乡村研究的成果明显滞后于实践需求。
因此,本期组织了全国各地活跃于乡村研究、规划、建设和实践前沿的专家学者,针对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求,从城乡关系、乡村建设管控、现代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乡村环境整治、县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设计师和大都市外围地区的乡村发展差异性等角度展开探讨,希望读者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利于相关研究和工作的具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