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隐私,谁来保护?
2019-09-10佚名
佚名
美国 2013年,位于美国马里兰州的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发生了一件轰动医学界的大案件:从2005年开始,妇产科医生利维偷偷地用摄像笔拍了约7000名患者妇科检查的过程,并将这些照片和录像存在个人电脑里,后来,一位护士偶然发现,赶紧报告了院方。根据《健康保险隐私和责任法案》,利维医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警方及美国联邦调查局介入调查,医院及医生被起诉,利维医生最后自杀。
在个人隐私方面,该法案规定,如果医生必须在公共场所和患者进行信息共享时,应尽量使用平静的声音说话;医生尽可能使用私密场所同患者沟通;接触患者或进行体检前,医生需告诉患者和家属要做什么,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医生应尽量利用环境保护患者隐私,包括进入患者病房前先敲门,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关门,使用床单或衣服覆盖患者不需要检查的部分。在病情保密方面,该法案规定,医生不得在电梯、走廊、停车场等公共场合讨论患者的病情;医生可以在适当的员工区域讨论患者的病情,并只向患者治疗团队中的人员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患者信息;如果医生要和在场家属讨论患者的病情,需事先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某些患者可能更愿意与医生进行一对一沟通;医生的电脑屏幕需调整到适当角度,以便远离公众的视线;医生应避免让患者的实验室结果、保险信息和其他私人文件进入公众视线。对于违反法案安全条例的行为,将处于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长10年的监禁。
英国 每个患者都有自己的就诊账号,通过账号可以查询历次就诊信息,包括检查记录、病人转诊信息等。这些信息不归病人和医院所有,而是属于英国国民健康保险系统。尽管该系统是全网共享,但并不是每一位医生、护士均有权来查看,例如,临床观察员所持有的账号和密码就没有进入该系统的权限,只有患者的主治医生才能完整地浏览其病史。
新加坡 2017年11月9日,新加坡政府宣布,全国医疗从业者必须上载电子病历,包括患者的年龄、身份證号码等个人资料,入院和看诊记录,用药记录,化验结果报告,手术记录,对药物过敏或不良反应等记录,以建立国家电子健康记录数据库。上载到中央数据库的病历属于新加坡衛生部,并由卫生部控股的综合保健信息系统公司全权管理。除了居民的病历需上传,永久居民和任何在新加坡看病的人士的病历也会上载到这个中央数据库。
奥地利 每位公民都会有一张电子医疗卡,卡里有这个人所有的就医资料,包括血型、对哪些食物过敏、就医记录、体检记录、手术记录等。患者到任何一家医院就诊,医生都可以调出以前存档的记录。然而,为了防范患者的隐私泄露,医生在调取这些资料时,需要患者签字同意。这样,医生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患者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而不会让患者面对去看外科和骨科时,总被医生问同样的问题。
(今日文摘 2019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