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规来惩戒
2019-09-10
文萃报·周二版 2019年22期
2006年4月生效的《英国2006教育与督学法》针对教师惩戒权做出规定:允许教师拥有从学生身上没收诸如手机、音乐播放器等不合适物品的法定权力;对在上学或放学路上表现不好的学生进行惩戒的法定权力;扩大对学生进行课后留校处置的权力范围和灵活性,课后留校处置时间包括放学后和周六。此外,英国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權还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2002年6月26日,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规定了教师可以对违反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实施体罚,以及实施体罚的方式和程序。韩国法律准许教师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打男生小腿10下、打女生小腿5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