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抢抓雨季造林 加快推进生态修复
2019-09-09泰安市林业局石亚男张利琴
泰安市林业局 石亚男 张利琴
岱岳区道朗镇雨季造林现场
今年,泰安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绿满泰安”行动,集中抓好森林生态修复保护、退耕还果还林、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农田防护林建设、城乡绿化美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六大生态工程”,着力搞好国省干线绿色廊道建设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村庄及路域绿化,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5.6 万亩,退化林修复4.5 万亩。重点打造了泰山区邱家店镇温辛庄村等40 个乡村振兴绿化样板村,栽植各类绿化树木56 万余株。进入雨季以来,针对今年雨季来的晚、适宜造林时间短的特殊情况,全市各级抢时机、争主动,大力开展荒山绿化和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雨季造林1.9 万亩,栽植松、柏等各类苗木320 余万株。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8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雨季造林现场推进会议,对全市雨季造林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全市各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强力推进雨季荒山造林,坚决打好雨季造林攻坚战。在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开设“抢抓雨季造林,加快生态修复”雨季造林宣传专栏,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宣传发动,迅速掀起雨季造林高潮。新泰市将雨季造林纳入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工程,统筹协调抓好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肥城市把荒山绿化纳入绿色矿区、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青山、绿色交通干线“五绿工程”,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事项。
规划引领,落实任务
认真执行《绿满泰安总体规划》(2018-2020年),今年初制定了2 万亩荒山造林任务,并将任务一一分解到各县市区,着力解决树往哪里栽、栽什么树、怎么栽的问题。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都制订详细的雨季造林工作方案,本着突出重点、适地适树的原则,将荒山造林任务逐级落实到乡镇、到村、到山头地块,并逐片落实到图纸上,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在造林规划上,按照“集中攻坚,重点突破”的原则,重点突出交通干线两侧、城区和主要风景区周边等区域,特别是抓好青兰高速、济菏高速、京沪高速、泰肥一级路、104 国道新线、105 国道改线工程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东平湖周边视野范围内的荒山绿化和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带动全市荒山绿化实现新突破。在树种选择上,营造针阔混交林,既选取耐干旱、耐瘠薄的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又合理搭配观叶、赏花的彩叶树种,提升荒山绿化的景观效果。在造林方式上,大力推广工程造林、专业队造林、政府购买绿化成果等造林模式,严考核、重实效,不达标不验收。
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全市各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一样投入荒山造林,认真落实整地、苗木、造林和管护的资金来源,积极探索荒山绿化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尽其责,从技术、项目、资金、政策等多方面全力支持荒山绿化工作。一是做好“整合”文章。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要求,整合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各项资金,统筹推进荒山造林。二是创新实施“奖补”政策。各县市区出台了造林绿化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造林项目给予资金扶持,调动了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造林的积极性。岱岳区列支600 万元对荒山造林进行重点奖补;新泰市每亩配套补助资金由原来的100 元提高到200 元;肥城市采取每成活一棵苗补助10 元钱的政策措施;宁阳县财政出资购买荒山造林所需苗木,并给予每挖一个标准鱼鳞坑0.5 元的劳务补助。三是深化改革引“活水”。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荒山资源,积极推进荒山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引导工商社会资本投资荒山绿化。新泰市先后建成民营益生林场、至臻产业园、民营元宝山林场等荒山绿化园区12 个,造林绿化投资达到1600 万元。
狠抓质量,科学造林
质量是造林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先整地、后造林,并实行专业化施工、工程化造林、项目化管理的办法,狠抓关键环节,严把造林质量。岱岳区实行工程招标制、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造林完成后组织第三方对造林质量及成活保存率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工程造林资金。肥城市实行“划片、定点、定人”的办法,提供了20 余台大型挖掘机整地挖穴,组建了30 支专业队伍、2000 余人的专业队专门负责栽植,确保造林质量和造林进度。东平县采取开挖垒砌鱼鳞坑和育林板造穴进行整地,技术人员对施工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返工,直至符合标准,确保造林成活率。
注重实效,加强管护
荒山造林“三分造七分管”。为确保造林实效,全市各级坚持造管并举,认真落实管护责任,跟进管护措施,重点落实好封山护林、舍饲禁牧等措施,切实保障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做到造一片、成一片。岱岳区与造林绿化中标单位签订三年管护协议,要求确保三年成林,从根本上杜绝了大轰隆式造林及“一镢苗”现象。肥城市为验收造林管护成果,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对达不到标准、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追责问责;新泰市坚持“造、管、封”并重,与造林主体签订造林管护合同,同时配备护林员481 名,抓好封山禁牧、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