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2019-09-09苏彬
苏 彬
8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李琥,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太明解读《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 号),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李琥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向与会记者作了介绍。李琥指出,全面建立林长制,是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将进一步夯实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体系,推进全省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迈上新台阶。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全省设立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为副总林长。在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等重要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由省级领导担任。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兼任省级林长。所涉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省、市、县(市、区)分别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
李琥强调,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要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广“民间林长”等有效做法。要加快研究出台工作协调、经费保障、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实行绩效评价,加强宣传引导。
发布会上,李琥厅长、王太明副厅长分别就我省森林资源现状、在重要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的原因、森林资源保护、我省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创新点、关于林长制的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明确了五大块、17 条内容。五大块任务:一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健全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实施系统保护。二是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统筹治理、系统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不断增强生态功能。三是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坚持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针,科学合理利用森林、湿地等各类生态资源。四是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持续提升生态资源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五是严格执法监督。推动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以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综合处、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