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研究
2019-09-06王新菊
摘 要:本文分析了高职院校实施辅导员岗位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意义,指出了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制度,保证制度实施规范化,实施辅导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辅导员工作管理隶属、内容、要求、标准等方面,探索了高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规范化的有效对策,为更好地推动高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辅导员;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
高职輔导员工作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各高职院校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辅导员工作队伍、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学校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在新疆的各个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困扰着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发展,目前较突出的问题便是规范化辅导员工作体系的问题。
一、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的意义
1.科学化辅导员工作内容,有利于改善辅导员工作实效。辅导员如果隶属规定的部门管理、指导,有专门的领导统一管理,在工作中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照规范程序,按照一定的工作流程、有序、规范进行,辅导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就会更清晰,标准更明确,完成工作的速度会更快。同时辅导员开展工作也能够有据可依,工作会更有条理、效率会更高。
2.专业化辅导员工作方法,有利于辅导员积累工作经验。辅导员工作规范化,有利于辅导员形成职业认同感,对职业有归属感,有利于辅导员在工作岗位上探索更多的方法和途径,从而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使工作更加专业化,并形成良性循环。
3.职业化辅导员工作岗位,有利于促进辅导员职业认同,逐渐实现辅导员专家化。辅导员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规范有序,更能够激发辅导员对工作岗位的热爱,激发辅导员对本职工作方式方法的探索,更能够实现辅导员的工作由“跳板”到职业化的转变,从而向专家化发展。
二、高职辅导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1.有专门的工作岗位,但角色定位不清楚、工作职责不明确
各类高职院校按照相关要求,有专门的辅导员岗位,并且努力按国家要求的1:200的比例进行配备,但是对辅导员角色定位却不够明确。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扮演着各种角色,“教师”“保姆”“警察”“宿管”“保安”等,辅导员不仅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还要对学生的身体、心理、学习、生活、情感等负责任,还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创业、就业指导,甚至提供各种服务。总之是与学生有关的大小事务,均属于辅导员的工作范畴。所以,辅导员时常奔波于各个职能科室。而且对于辅导员老师时常处于“24小时随时待命”,很多领导、老师,甚至辅导员自己也觉得这是辅导员应有的状态。由此可见“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并未能体现出来。由于辅导员忙于各种事务,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时会出现“错位”,甚至“缺位”由此辅导员角色定位不准、工作职责不明确可见一斑。
2.有相对完善的各项制度,但是效果并不突出
首先,各高职院校有辅导员聘用制度,但是标准要求不明确。很多院校为满足辅导员人数要求及事务性工作需求,聘用刚毕业的大学生从事辅导员工作,招收辅导员的标准是“必须是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学历本科以上”仅此而已,没有专业要求。
其次,各高职院校都有一套在实践中形成的管理制度,但工作效果不可见。辅导员工作逐渐成为一个多重角色的混合体,日常工作的繁杂性,导致辅导员工作压力大,工作时常处于无序状态,这种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使得辅导员没有多余的时间认真研究自己的工作,所以对于辅导员的管理很多院校的标准便是“完成各项交付的工作,学生不出事即可”。
再次,关于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各院校有一定的考核制度,但评价制度与工作相脱节。辅导员工作过程繁杂,有时候一件事就会耗费很长的时间,但是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往往更注重结果。就目前各高职院校辅导员管理而言,辅导员实行双重管理,即思政处或学生工作部门与二级院系进行双重管理。辅导员人事关系在二级院系,最终的考核却在思政处或学生工作部门。管理部门很难全面深入的了解一线辅导员的实际情况和现实表现,因此对辅导员进行的考核、评价,就难免欠缺客观公正,所以辅导员工作的效果评价需要明确化、客观化,这样才能规范辅导员工作机制,激发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有交流学习的机会,但一线辅导员参加的不多
各学院对辅导员发展没有科学统一的规划性。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和范围非常广,不仅要面对个性凸显、数量众多的青年学生,还要面对多个部门及领导。各部门长久以来已形成的学生相关的工作,都是辅导员的职责所在的观念,致使辅导员不自觉的成为了这些部门的“干事”,因此无形中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辅导员根据各部门的要求和调遣,奔波于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很多工作往往超出辅导员的职责范围。因此辅导员往往奔波于各项工作,而无法将本职工作深入进行,也无法将本职工作精细化,深入化,很多时候只是执行了该项工作。因此辅导员一方面无法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充分而深刻的思考,也不能及时的总结工作得失,将其形成经验,更不能提炼工作实践中的有益经验,从而提高自身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探索能力。另一方面,辅导员困于各种事务性工作之中,国家和自治区提供的很多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一线的辅导员往往参加者不多。辅导员既无暇内修,又没空外培,所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机会就少,只能在每天的“忙”“乱”中积累一点经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科研能力的提高几乎无从谈起。
4.形成一定的工作模式,但职业发展方向不明确
辅导员制度自实施以来,各高职院校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也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模式,但是这种工作模式体现出来的是辅导员工作繁杂忙碌,心理上焦躁,多有职业倦怠感,一有机会就会离开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工作职业发展没有目标,普通专业教师是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路径发展,而是辅导员发展的路径一般是辅导员-干部,辅导员-教师,辅导员-领导,这样的发展状况,依然不能使辅导员工作有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
5.高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专业化不强
很多高职院校,辅导员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岗位变化快,而辅导员自身自愿从事本岗位的人也不多。甚至会出现应聘时信誓达旦自愿从事辅导员工作,上岗的第二天就开始谋划着转岗。因此把辅导员当临时工作、当跳板的辅导员,怎会潜心研究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心理状况?更不能持久的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进行引导。
高职院校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从文件中、在口头上非常重视,然而现实中辅导员在各方面既区别于专任教師,也不同于行政人员,而只是学生事务的执行人员,是被边缘化的不可缺少的岗位。辅导员政策的执行,辅导员的职责分工,辅导员的培养与发展,辅导员待遇都不能与“重视”挂钩。这些都对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体现出来的是辅导员对专业的发展和研究效果不明显,对辅导员向专业化发展信心不足。再加上在具体工作中,缺乏科学的考核和合理的激励机制,辅导员对专业化发展动力不足,效果可想而知。
三、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的建议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制度,保证制度实施规范化
我国于2006年9月1日起颁布施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其中对辅导员的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进行了明确。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重申了以上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应根据以上文件明确、细化辅导员职责、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等问题,使辅导员工作从制度上得到保障、从而使辅导员工作从政策导向上规范化。
2.实施辅导员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职业源头专业化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指出从事辅导员工作需要“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等,所以我们要确定好辅导员的规格、标准,从源头上把好关,选拨相关专业的人才,经过正规程序,高薪引入到辅导员队伍中来,让他们从入职开始定好位,全心全意的担任辅导员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辅导员工作职责,做师生、家长满意的辅导员。
3.构建辅导员岗位的科学体系,规范化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
一般情况下,辅导员工作有三大内容: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生和服务学生。每个工作可以细化成二级指标。所以就有了相对应的三个二级指标,再根据针对的学生和工作内容,将二级指标细化,提炼出三级指标,每项指标再根据具体工作明确出不同的内容和要求。这样,辅导员的岗位工作就形成了一个系统化的立体结构。纵向由三大支柱体系,下分九个支体系,再具体化到每一项工作。横向根据年级不同,建立大一至大三相对应的三个阶段梳理工作。这就是构建的辅导员工作岗位任务体系,该体系既可以在特定的阶段提醒辅导员完成这些工作,又能够使辅导员工作条理化。例如, 管理学生工作,内容可依据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内容梳理,将辅导员管理学生指标内容细化为班级管理、生活管理和学习管理三个二级指标。其中班级管理内容又可分为班级基本信息、班级目标、班级制度、班级队伍、班级事务管理等多个三级子指标。面对琐碎复杂的班级事务,辅导员也可指导各班委将三级指标再细化到四级指标。如此规范、细化,辅导员即可沿着明确的目标、采用正确的方法,同时培养和引领班委高效的开展工作。因此,构建高职辅导员岗位的科学体系是提高辅导员队伍工作效率的前提条件。
4.建立痕迹化的管理机制,实施工作过程的动态监控
不管多么复杂的工作,只要按程序、有步骤的实施就会变得简单和轻松。如果将辅导员工作进行痕迹化管理,建立岗位全过程动态监控,工作效果便会显现出来。将学生满意度测评系统、学生日常教育系统、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等作为辅导员岗位工作全过程动态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实施痕迹化管理,便更容易把握工作的基本规律。要注意的是动态监控内容要根据年龄、专业的不同及时的更新观念,与时俱进。
5.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推进辅导员工作向专业化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评价机制就像指挥棒,对工作有引导作用。高职院校应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公平公正的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一要建立辅导员日常工作评价机制,奖惩结合,对辅导员日常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二要建立辅导员职称评聘机制。按照国家职称评审办法,针对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工作内容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合理的辅导员评聘职称的机制。使辅导员职称评审、认定既区别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科研系列”专业系列职称,又能与其他教师职称序列相衔接。让辅导员能够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表现正常的晋升相应的职务职称,获得相应的待遇。对持续从事满一定年限的辅导员,也可通过晋升行政职务岗位,提升他们的职级、待遇,为辅导员发展提供更多的出路。从而通过一系列规范的评价机制,指导辅导员工作逐渐的科学化和专业化。
6.规范辅导员再教育制度,拓展辅导员发展方向
辅导员工作也需要时常更新知识与观念,需要不断进步。辅导员的成长不能只靠自己在岗位上积累经验,还需要不断的进行学习充电。规范化的培训,有利于辅导员快速成长,快速进入熟练工作状态,并且能够帮助辅导员与时俱进地对学生开展适时的教育。2017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明确要“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使辅导员能够通过校级,省级及国家级培训,不断的成熟,能够与时俱进的开展好工作。所以各高职院校要规范辅导员再教育制度,保证辅导员的进步途径。
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责任重大。总书记还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让大家“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来完成高等院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与担当。所以,加快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辅导员工作正规化,使辅导员尽快专业化、职业化,为培养出更多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孙卫东、苏永涛.如何使高校辅导员工作规范化[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2016年第5期
[2]张鹤琴.高校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研究[J].教育观察月刊,2016年5月第5卷第9期
[3]付鹏.高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规范化研究与实践应用分析[J].学术理论·经营管理者,2016年8月中期
作者简介:
王新菊(1978--)女,高校讲师,就职于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传媒学院,研究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和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