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谨防“随意播”成“侵权播”

2019-09-06

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2019年6期
关键词:营利肖像权公共场所

新闻事件:“五一”期间,西安市民张先生和一家网红餐厅起了争执。原因是,服务员拿手机拍摄张先生和家人吃饭的样子,且在平台上直播。张先生询问民警后得知,商家的这种做法侵犯了其肖像权,收集证据后可向法院起诉。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每个人随时都可能成为他人拍摄视频的主角,甚至成为被直播的对象。截至2018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97亿。在这个被称为“全民直播”的时代,人人不仅有麦克风,人人还有摄像頭。

尤其是一些商家的直播,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有的餐厅为了店面宣传,直播食客吃相,引发网友围观;有的健身房直播一些女性顾客的形体动作,以吸引眼球……

严格来讲,直播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行为,它更关乎镜头前人们的权利问题。尤其是公共场所的直播,很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随着互联网直播技术的发展,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逐渐模糊。通过直播泄露、曝光他人隐私,成为直播吸引流量的惯用手段。窥私欲加上利欲心的驱使,使得许多网络主播、商家、直播平台对此趋之若鹜。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直播,本身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直播可能对当事人产生形象、名誉、隐私等方面的损害,即使没有营利行为,也要征得本人同意后才能播出。有律师警示,酒店、餐厅偷拍偷录等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追究偷拍偷录者的刑事责任。

谨防“随意播”成“侵权播”,一方面,拍摄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商家如果想通过直播方式宣传产品、品牌,就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前获得消费者的许可;另一方面,直播平台要做好把关与管理,加强对播出内容的审核,不给“随意播”提供便捷通道。对于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予以关闭甚至封号。

更关键的是,我们自身要提高法律意识,当个人隐私权遭受侵害时,要大胆发声,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公共场所,比如商店、餐厅等“被直播”,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举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对个人而言,在大街上、旅游景区等公共场合进行直播,也须增强法律意识,不要给他人带来不快,更不能侵犯其合法权益。

类似乱象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及时替消费者撑腰,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本刊综合)

猜你喜欢

营利肖像权公共场所
人文街拍马上就要违法了!
影视剧照中肖像权的界限
关于肖像权商业利用法律问题探讨
防偷拍
变动成本法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应用探讨
广东:免费WiFi 3年内全省都有
培养经营人才 探索营利模式
美国一城市 规定体臭违法
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与营利性大学的发展
论淘宝网司法拍卖的可行性及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