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江南 越美嵊州—嵊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侧记
2019-08-28■曹宇
■ 曹 宇
嵊州市位于浙江省东部,隶属于绍兴市,总面积1789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41.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78万。嵊州早在秦汉时就建县称剡,至今已有2150余年历史,以“百年越剧诞生地,千年剡溪唐诗路,万年文化小黄山”闻名于世,素有“东南山水越为最,越地风光剡领先”的美誉。独特的地理山水风貌令许多文人墨客流连忘返,王羲之、谢灵运等文人雅士竞相归隐,寄情于嵊州的山水之间。
上下合力,打造嵊州“大花园”
嵊州市委、市政府以打造“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为契机,着力推进园林城市建设,自2016年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园林城市创建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惠民实事项目。政府财政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嵊州素有“花木之乡”和“木兰之乡”的美誉,培育了紫薇、樱花、玉兰等一大批适应嵊州生态环境的优良品种。嵊州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嵊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把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作为绿化建设和有关部门执法管理的依据,切实保证绿化规划刚性。出台《嵊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嵊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为园林城市创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社会监督,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93.6%。
增采延绿,豪情写在山水间
近年来,嵊州市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累计投入30多亿元,建成诗画剡溪、艇湖公园、“美妙三公里”、沿江绿道等城市景观项目;对嵊义线、嵊张线等主干道路以及城北入城口等城市窗口进行了绿化改造提升,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到2018年底,绿地率35.2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56%,人均公园绿地11.5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3.04%。
艇湖公园三面环山,剡溪江从公园内流淌而过,夹岸青山,溪水逶迤,形成“显山、露水”的典型浙东山水格局,总面积4.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4平方公里,约占西湖水域面积的一半。该公园根据黄公望先生的名画《雪夜访戴》,再现当年场景,打造了剡溪蕴秀、洄溪泛月、诗吟画屏、秋浦杉林等8个景点,融合历代文人墨客的诗篇典故,建设生态自然的城市公园,真正成为“千秋诗画溪,万年民生园”。
凸显特色,守望千秋诗画溪
根据嵊州的城市特色和城市风格,嵊州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达8.4。实行公园规范化管理,所有公园全部免费开放。编制《嵊州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规划》《嵊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结合《嵊州市绿道系统规划》,通过打造“诗画剡溪”“美妙三公里”等绿道项目,重建剡溪生态,重现“浙东唐诗之路”山水人文美景。截至目前,嵊州市已建成绿道100多公里。编制《嵊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诗画剡溪、艇湖公园等绿地实施海绵型绿地建设。完成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的普查、建档挂牌保护工作,古树名木保护率100%。积极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和立体绿化建设,高度重视全民绿化,广泛开展绿地认养,创建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举办义务植树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划定城市紫线,继承和发扬嵊州优秀的传统文化,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具体化、法制化。
生态优先,增强群众幸福感
近年来,嵊州市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空气质量AQI指数优良率达到89.0%;2018年嵊州捧回浙江省治水最高奖——“大禹鼎”,15个绍兴市级以上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嵊州出境断面达到Ⅱ类水质;“诗画剡溪”和“美妙三公里”入选2018年绍兴市“美丽河湖”,“诗画剡溪”入选2018年浙江省“美丽河湖”。
注重嵊州特有优势资源的挖掘、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为重点的“森林嵊州”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生态幸福感。
与此同时,嵊州市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大推广实施绿色、节能建筑建设,着力推行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近两年来,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100%,建成区内节能建筑比例达63.95%。
乐活民生,唐诗之路谱新篇
嵊州市以大交通建设为依托,推进经济社会开放发展。抓住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的战略契机,以大交通实现大开放,以大开放集聚发展新势能。编制《嵊州市区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十三五”建设规划》,计划到“十三五”末期,嵊州市区形成 “三环五纵五横” 框架性道路网结构,形成路网系统完善、功能健全、分布合理的城市道路体系,人均道路面积达14.1平方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城市管网水监测,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3.52%;积极推进静脉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废弃物处理水平,实现垃圾绿色循环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嵊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嵊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嵊州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租房,住房保障率100%。社区教育、医疗、文化、服务、公厕等各类配套设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按要求配建到位,使用情况良好。
嵊州,这座古老而年轻的城市,秀丽、唯美又充满诗意,焕发着蓬勃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