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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粮食规模经营的乡村振兴对策

2019-08-27张骏

安徽农业科学 2019年14期
关键词:产业兴旺乡村振兴

摘要 围绕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激活农村产业活力的主题,对近年来安徽马鞍山市规模种植户规模与效益变化进行调查,分析粮食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促进粮食规模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以实现农村产业的兴旺。

关键词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粮食规模种植;安徽马鞍山

中图分类号 S-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9)14-0245-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19.14.07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Focusing o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atelyscale grain management and activating the theme of rural industrial vitality, this paper investigated the scale and efficiency changes of largescale growers in Maanshan City, Anhui Province in recent years,then analyzed the problems in the operation of grain scale,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rain scale manage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rosperity of rural industry.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Industrial prosperity;Rural land scale management;Grain scale planting;Maanshan, Anhui

作者简介 张骏(1979—),男,安徽当涂人,农艺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收稿日期 2019-02-26

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而作为农村第一产业中的基础产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抓手,占较大比重的粮食生产如何提质增效是振兴乡村工作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笔者对安徽省马鞍山市粮食规模经营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其在促进农村第一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剖析当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夯实农村基础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出建议与对策。

1 粮食规模经营在促进第一产业及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

1.1 所占比重由“凤毛麟角”到“半壁江山” 据调查,安徽省马鞍山市粮食规模经营发展源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主要是由于外出务工的兴起,加上种植效益低且还要上交农业税,部分农户不愿意种田,大多交由邻居代种、代交税,规模经营面积大多在3.33  hm2以下,当地乃至全国粮食规模经营从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蓬勃发展起来,据2018年底统计,该市家庭粮食规模种植3.33 hm2以上的3 037户,面积5.92万hm2,占全市种植比重55.9%,这表明全市近50%以上农田由原来一家一户种植转变为少数农户种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同时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极大地增加了当地农民工资性收入。

1.2 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外出务工,从而造成大量农田耕作粗放,甚至荒废闲置,粮食规模经营一方面不仅解决了“谁种”的问题,而且由于流转的大户大多是种田能手,其收入直接来自于农田,追求的是高产量。据当地种粮大户调查,种植粳稻单产一般在9 750 kg/hm2以上,为农业连续十多年增产奠定了基础,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中流砥柱。另一方面,规模种植的租金给当地农户带来增收,据统计,马鞍山市土地流转租金在7 500~13 500元/(hm2·a),平均约11 250元/(hm2·a),全市流转的5.92万hm2农田为当地农民带来的租金收入约6.7亿元(以2018年流转数据测算),同时平均每个大户每年在周边雇请5个农户进行农事操作,每人年劳务收入约1万元,可为当地农户增加劳务收入约1.4亿元,全市规模种植土地流转合計可为当地带来增收约8.1亿元。

1.3 逐步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作为农村第一产业中占主导地位的粮油,随着土地向规模种植户集中,推动了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一方面原来的一家一户小农经济满足不了农产品加工需求,但规模种植大量农产品集中上市催生了当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快速发展,壮大了当地农村第二产业经济。据统计,2017年马鞍山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40家,农产品产值440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加110家和225亿元。另一方面,规模种植经营带动了第三产业,如围绕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体的蓬勃发展,据统计,2018年底马鞍山市有114家水稻育秧工厂除了满足自身育秧能力外,还可为周边农户提供代育、代插服务,2018年水稻代育代插面积近0.67万hm2;189家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日作业能力达0.94万hm2·次,到7月底共为农户开展统防统治面积达14万hm2·次;围绕粮油销售的经纪人,该市不完全统计有近百人活跃在农村,不仅促进了农产品销售,畅通了销售渠道,而且及时将最新的品种信息反馈到种植户手中,利于下年种植计划的安排;还有如近年来依托规模经营基础上成立的家庭农场,截至2018年底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有1 466家,其中部分处于交通要道、风景区周边的家庭农场发展农家乐旅游观光经济,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农耕文化体验和乡村旅游观光服务,而且还带动了农副产品的销售,实现了一、三产业融合发展。

1.4 促进农业科技应用水平提升

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科技的应用,从当地调查来看,该市粮食规模经营户科技意识强,对农业新型技术要求迫切,易于接受刚出来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如在品种选择上,他们大多选择市场畅销的优质高产稳产品种;在肥料施用上,他们更加注重测土配方施肥,提倡施用有机肥、缓控释肥,采用肥料机施深施以提高肥料利用率;在病虫防治上,他们基本能按照病虫情报要求,结合自身承包田病虫发生现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适期防治,还能主动应用太阳能诱虫灯、性诱剂、生物农药、植保无人机飞防等新产品新技术;在绿色生产技术上,主动开展绿肥-稻、稻-鸭共生、稻-虾共生、稻-泥鳅混养、有机稻种植等特色高效模式示范,等等。此外,该市有的粮食规模经营户还发展成为农资经销商、农机专业户,为周边农民提供物资、机收等服务。同时,从近年来该市农业部门试验示范情况来看,各级农业部门开展科技示范,实施科技项目,规模种植户无疑也是最好的载体。

1.5 促进农村外出务工人才回流

自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以后,粮食规模经营显著经济效益的直接刺激和新增的务农就业机会,使得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愿意留守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一部分有知识有文化的本地企业家、大学生也被吸引到农村,投身到规模农业发展大潮中,而“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健康发展,只有农民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升,才能有效推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1],有了这些主体内生式发展,乡村振兴才有自身动力[2]。据对2012—2018年马鞍山市粮食规模种植户数量、年龄、学历等结构分析来看,5年多时间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是数量大幅增加,2012年粮食规模种植面积3.33 hm2以上的 1 064户,而到2018年底增加到3 037户,户数增加了185.4%;二是年龄结构逐步优化,与普通农户(年龄大多超过60岁、青壮年农民倾向外出务工)相比,该市规模种植户初步实现了“更新换代”,由原来的20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为主向70、80年代生人转变,甚至还有“90后”,这表明规模经营实实在在留住了一批青壮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三是学历结构得到了提升,该市初期的规模种植户大多以种田能手为主,农业生产经验丰富但学历不高,目前规模种植户学历大多以初、高中为主,部分规模较大的经营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2 当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出现的问题

2.1 农产品市场价格下滑直接影响规模经营的发展

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是左右粮食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要外部因素,從对国家自2004年开始发布的水稻和2006年开始发布的小麦最低保护价分析来看[3],随着2008年保护价大幅度提高,一直上涨到2016年(以粳稻为例,2008年最低保护价为1.64元/kg,增加到2016年的3.10元/kg,增幅89%),这期间该市规模种植户平均每年发展增速为24.2%,但从2017年开始粮食最低保护价呈下降趋势,而这期间该市规模种植户总量虽然在增加,但当年发展增速下降为10.3%,2018年降为8.0%,这表明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对规模种植发展影响较大,若后期农产品价格继续下滑,该市种植规模经营好的态势将发生逆转,不利于粮食稳定生产。

2.2 土地流转价格高位运行成为规模经营的高风险因素

从马鞍山市土地流转租金调查来看,当地田租价格差异较大,丘陵、土地不连片、基础设施较差的田块年租金大多在7 500元/hm2,而地块平整、集中连片、排灌方便的田块年租金在12 000元/hm2,甚至部分发展挖田养螃蟹、稻田+综合种养的田块2019年租金上涨到18 000元/hm2。据对其成本调查分析来看,常年水稻生产年成本在19 500元/hm2,目前田租已超过生产成本的50%以上,更是规模种植户净效益的3~4倍,在当前农业效益下降、生产成本却逐年上升的形势下,规模种植户生产风险已处于临界点附近,非粮化、拖欠租金或弃约“跑路”等情况时有发生,对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十分不利。

2.3 自然灾害频发加剧了规模种植风险

根据近几年安徽马鞍山市农业自然灾害影响调查来看,2016年以来农业遭受了多种多样的自然灾害,规模种植户损失惨重。如2016年3月下旬—5月份多阴雨天气,导致小麦赤霉病大发生,不完善粒增加,约80%小麦种植大户损失3 000元/hm2左右。2016年6月20日—7月5日,当地出现的持续强降雨天气造成洪涝灾害,仅水稻就绝收2.5万hm2,不完成统计有20户规模种植户损失达100万元以上[4];2016年10月下旬—11月连阴雨天气造成水稻穗发芽、小麦难以及时播种,小麦播种面积较上年减少10%以上;2017年中籼稻前期受7月中旬—8月上旬近30 d的持续高温热害影响,部分地区中籼稻结实率下降明显,后期9月中旬—10月中旬持续30 d的低温连阴雨天气,近20%的中籼稻田块倒伏并出现穗发芽,不仅产量下降、品质降低,而且由于阴雨天气导致机械收割费用大幅增加。

2.4 农田基础设施薄弱限制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

据调查,当地粮食规模经营户承包的耕地一般处在交通不便的边缘地区,低洼田多,加之疏于重视,年久失修,农田基础设施十分薄弱,不仅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而且加大了生产成本。突出表现在:一是农田路网不配套,机耕路较少,路面条件差,不利于农业机械运输与作业;二是排灌设施少、动力低、老化严重,同时沟渠积泥深厚,排灌不畅,若遇强降雨天气,田间积水往往多日难以排出。关键是受承包期限、基础设施投入权益职责不清等影响,规模种植户缺少能力或者不敢投入较多资金开展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制约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

2.5 农业相关补贴政策未能起到精准施策作用

近年来,虽然国家的“三农”补贴力度不断加大,但部分未能起到精准施策作用,没有体现出权利与义务、收益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如目前“三合一”农业支持补贴[5](即原来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目的是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但现在补贴70%部分基本都是直接发放给农民承包户,而规模种植户(除少部分承包了集体发包土地的外)基本拿不到,补贴30%部分现在大多作为中央、省项目资金,扶持方向大多“扶大不扶小”,承担着“粮食增产、农业增效”任务的多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享受不到任何补贴扶持,政策引导激励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3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乡村产业兴旺的对策与建议

3.1 高度重视规模经营对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作用

十九大报告中把产业兴旺作为振兴乡村的首要任务,产业兴旺并不意味着乡村产业要为当地经济增长作多大贡献,重要的是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当地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6]。作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马鞍山市,2016年第一产业占GDP的4.9%,其中种植业产值占比接近一半(48.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步就要促进产业兴旺,在当前产业格局下这就离不开仍然占第一产业主导地位的种植业,发展好占“半壁江山”的规模经营不但可以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当前及今后时期“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两大问题,而且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7]”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求的回应。

3.2 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提升规模经营活力

面对当地规模种植发展存在的困境,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指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产业优化升级。一方面,要挖掘内部降本增效潜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指导规模经营主体应用优质专用品种、新型肥料、绿色防控、适用机械示范等技术,重点围绕“含山大米”“姑溪河大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专用品牌稻米,提高粮食附加值;另一方面,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适度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提高土地综合效益,还可发展旅游观光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3 创新推广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机制

针对当前大部分地区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重点是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王志刚等[8]提出了农业规模经营新的认识,对其内涵的界定从单一土地规模的扩展发展到多种生产要素的综合影响,包括内涵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延适度规模经营,前者以扩大规模作为发展目标要求,后者以扩大服务规模作为经营目标,如托管、代耕代种等经营形式可以为不愿意流转、劳动力少的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由于该服务环节的规模经营有其独特优势,最明显的是不涉及经营权流转、高昂土地租金问题,风险较低,还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如山东高密打造的“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山西滨州滨城区三河湖镇大田托管服务模式[9]等就是服务环节规模经营的典型。马鞍山市可借鉴外地土地规模经营相关经验,特别是有关地方在规避土地高价位租金发展规模经营的成功做法,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开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机制创新。

3.4 加强基层土地流转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基层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是发展规模经营的保障基础,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网络,打造市、县、乡镇、村4级联动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为土地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供求信息、中介委托、价格评估、资质鉴别、合同签订、档案管理、风险预警、纠纷调解、诉讼指导等一条龙服务[10],特别是在当前土地流转前景十分明朗的前景下(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建议农业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土地流转法律法规配套政策落实举措的制定,将目前已有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机具作业信息平台、农经部门流转合同备案平台、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县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和今后要成立的用工信息发布、技术咨询、融资平台等整合一体形成无缝对接,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一个全方位的集生产要素、信息技术咨询、金融服务、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平台。

3.5 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增强农村吸引力

充分发挥规模经营吸引人才回流农村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一方面规模种植户自身作为农村较高素质的治理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另一方面规模经营吸引了青壮年农民留守农村就业和有知识有文化的企业家、大学生返乡创业,使得原本暮气沉沉的乡村变得生机勃勃。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吸引人才回乡方面,建议一要加大对规模种植户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经营能力培训力度,重点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绿色生产、品牌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提高他们的经营水平。二要依托职业技术教育,为农村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三要发挥各级农业部门技术服务作用,引导农技人员与规模种植户“结对子”,帮助解决生产上出现的难题。四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各种农业技能人才、大学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回乡,通过投资兴业、服务农业等方式振兴乡村事业。

47卷14期 张 骏 基于粮食规模经营的乡村振兴对策

3.6 加大规模经营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当前仍处于弱势行业,目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需要财政资金进行扶持,一方面要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参考近10年国家实施的农村道路“村村通”工程显著改善农民出行条件的成功经验,借农业农村部门机构改革将农田基础设施各方面投入整合在一起的契机,按照当地耕地质量等级排出整治计划表,实行挂图作战,集中资金实施路、田、水、沟、林综合改造,真正落实国家实施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另一方面,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真正让种田的得实惠;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重点可在规模种植上开展粮食主要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11],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对规模种植户的冲击;财政扶持项目要改变“扶大不扶小”导向,通过市场力量和公平竞争,凭能力和条件获得项目扶持;创新农村金融信贷机制,开展农业设备抵押贷款、保险保单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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