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2019-08-27宋德燕
宋德燕
一、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涉及金额一般相对较大,有的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存在购入后没有及时入账、入账金额跟实际金额不符、入账的固定资产数量或金额错误等,导致固定资产实物和账目长期不符,无法有效地进行监管。
(二)管理意识淡薄。很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为形成正确的认识或认识不足。购置获得固定资产多是为了临时开展某项工作而配备,缺乏系统的前期调研,有的单位好大喜功,购置的固定资产投入年年增长,上报的业务数据形势喜人,但是实际对购买的固定资产性能、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了解不够。资产购置后,未严格登记管理,等未按时盘点或者盘点的次数不达标,不注重固定资产的维护投入,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由于年代久远,更无从辨别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导致固定资产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不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机制没有建立,或者执行不够严格。不同的固定资产处置的流程和方法不同,有的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没有建立规章制度,为了省事,统一采取一种处置方式,对固定资产的性能特点不够了解,处置随意,造成单位经济财产的损失,增加事业单位行政经费。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单位只注重采购新的固定资产,但是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做得不到位。对购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不上心,很多固定资产买回来闲置或者使用率不高,甚至买回来时间不长就报废,再重新购置,利用率很低,造成资源浪费。
二、新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确认及核算的创新点
(一)厘清了会计确认和披露要求。现行准则更多地对会计计量和记录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对利益相关者关心的确认和披露等内容规定甚少。改革后,新准则按照利益相关者原则,系统全面地对固定资产的计量、确认、处置以及后续的披露等操作进行了详细界定,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范核算提供了统一的处理方法,有利于会计业务处理的可比性,明确了财务报告的权责机制,增强了政府主体责任。
(二)规范了计价和入账要求。现行准则对某些业务的规定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如固定资产是通过接受捐赠、盘亏盘盈等非常规方式取得。本准则根据资产的特性,从根源入手,从固定资产的入账开始进行明确规定。相比原准则可操作性更强,更加规范合理。
(三)完善折旧政策。新准则基于真实反映价值的角度出发,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尤其是“虚提”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必须根据使用方向的不同,来确定折旧是否计入当期费用还是直接计入资产的成本。有效规避了原准则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弊端,有利于加强政府会计的成本核算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的固定资产核算及相关报表的制作。
三、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会计职业素养。首先政府应该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规范相关的政策制度,出台相关的培训机制,要求企业和会计人员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素质与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其次,企业要加大会计人员培训的投入,引进相关的课程与机制,举办相关的培训,提供财务人员学习交流的机会;最后,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技能,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业务流程,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转变管理观念。政府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以考核压实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转变管理观念,以制度管理,以程序规范,以奖惩执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资产的报废必须要经过适当的程序才能处置。
(三)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购买固定资产前,应进行可行性调研,必同多个部门进行研究分析,是否需要购入,购入的成本以及后续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资产的性能是否完全符合需要。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等,以及如何实现固定资产的效用最大化,通过出租、出售等形式,实现废旧资产的再使用。形成系统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紧盯计划的执行和落实,确保效率。
(四)完善体制机制。科学合理的制度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重点和关键。事业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首先是要固定资产取得,如购入,必须登记详细,准确把握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报废必须履行必要的流程。将固定资产的实物的管理和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要分开,建立岗位轮换和岗位交流机制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符合规定。建立定期固定资产的自查自纠机制,对账簿、实物以及报表等加强自我检查,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的漏洞。同时,内审、纪检等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审计、巡视。查清账目,做到账实相符。(作者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