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如何寄送文书物件
2019-08-23李晓巧
李晓巧
在清代,传递寄送公文、书信(统称“文书”)乃至于顺带一些小物件的渠道分为官方和民间两种形式。
先看看官方如何传送文书、物件。清朝官方传送文书有专门的负责机构一一驿站,而且清代的驿站设置比前代更多,效率更高,管理也更成体系。
驿站管理分中央和地方两个体系,中央的驿站管理部门是兵部车驾清吏司,负责国家级驿站运行,同时清政府还成立了由满汉两大臣会同管理京师和各地驿务的专门机构,下设马馆,又设捷报处,收发往来公文和军事情报。而地方驿站归各省的按察使管理,具体落实到各府、州、縣衙门。我们通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八百里加急”,就是清代最快的一种传递重要公文的标准,一昼夜传送800里,这速度尽管在现在来看不算什么,但在古代却是极致了。
那么,清代的各省督抚是怎样向皇帝送信奏事的呢?
清代惯例,各省派本省武进士及候补守备等武职官员送请兵部充补,驻扎在京城,专门负责传送本省与中央各官署的往来文书,称作“提塘”一一这相当于设了个机要通讯处在京城。一般来说,各省专送奏折的折差到京城后,先将奏折盒子交给提塘官,提塘官再将奏折盒子护送到位于紫禁城景运门内的外奏事处。外奏事处办完相关手续后,再经过内奏事处送达皇帝面前。
其实,清代提塘官在完成本省公文传送的同时,也会顺带为本省籍的官员传送一些私人书信。如清代名臣曾国藩就曾对通过提塘传送家信有自己的看法。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三月初十,彼时还是小京官的曾国藩给六弟、九弟写了封信,郑重其事地谈到如何通过提塘传送家信的问题。他在信中说:“三月八日接到两弟二月十五所发信,信面载第二号,则知第一号信未到。比去提塘追索,渠云并未到京,恐尚在省未发也。以后信宜交提塘挂号,不宜交折差手,反致差错。”
曾国藩的意思是,私信通过驿站、提塘传送渠道也一定要走正常的登记手续,不可因熟人的关系或图省事,直接交到折差个人手上,这容易误事。在这封信中,曾国藩还指出两个弟弟从去年五月到十二月,共给他写了七八封信,但是他只收到了两封信。曾国藩发出感慨:“远信难达,往往似此!”在交通不方便、没有现代通讯工具的年代,家书抵万金,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它寄托了亲人、朋友之间太多太重的托付,所以,信件遗失让古人极其头疼又无奈。
为了巩固边防,清朝官方在东北、蒙古、新疆地区和西藏地区设立了大量驿站,这些边疆地区驿站,一般归驻防八旗将军、大臣管辖,唯独蒙古地区驿站由理藩院旗籍清吏司管理。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十一月初九,民族英雄林则徐辗转到达遣戍地伊犁,当夜写好报平安的家信,第二天就发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正月,他从西安来的家信中得知,去年十一月初十由伊犁发出的报平安家信,十二月初九就送到了西安的家人手中,用时29天,他很欣慰,认为“尤为快速,可喜”。林则徐的这封信之所以能如此快速无误地送达家人手中,从《林则徐日记》中可得知缘由:这封信是请伊犁将军布彦泰和陕甘总督层层转递的。有两位封疆大吏的保驾护航,林则徐的家信才顺利快速地送达家中。
林则徐遣戍伊犁期间,心心念念的事情之一,就是他同家人和朋友们来往的信件、物品是否能安全无误地送达。伊犁地处关外,邮件往来都是通过各地的军台、驿站来传送,归武职人员管理,好在当时新疆地区最高军政长官伊犁将军与林则徐关系很好,而且他与遣戍地、家属寄居地掌握实权的官员们保持了很好的来往沟通,这样才保证了他远在边疆能及时地与内地家人、朋友们互通音信,保持联络,进而了解家事国事和一些政务。
西安与伊犁相距6000多里路,信件是远隔两地的亲人之间唯一的联络工具,林则徐让西安的家人将写给他的信件都编上号,以防遗漏。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十二月十一日,林则徐收到了伊犁将军府转送来的第十一号家信一一其时第十号家信还没有收到一一看过信的内容他就知道了,这封由西安转送伊犁的家信,路上用时46天,而且信件在路上遭到了严重破坏,“封缄已全行拆散,恐沿途处处传观矣!”西安将军写给他的信件,竟然也“均被扯破”,毫无隐私可言,由此可见邮差的胆大妄为。林则徐在回信中发出感慨:“虽极可恨,而无如之何,驿站中毫无顾忌,一至于此!”
与林则徐相比,曾国藩的驿站遭遇更加憋屈。《曾国藩日记》记载,咸丰十一年(1861年)正月二十三日,身在前线的曾国藩接到了由驿站传送过来的朝廷赏赐物,除了御赐“福”字、荷包之外,还有一些宫廷食品,但其中的南枣、挂面、奶饼等赏赐食品,在传送过程中,“驿站竟将包拆开,偷窃十分之七八矣”。皇帝赏赐给带兵重臣的东西,驿站人员都敢拆包偷取,确实令人惊讶。曾国藩极其生气,认为“亦足见纪纲废弛,下无忌惮,日甚一日也”。
说到民间传送书件,在清代最普遍易行的是委托熟人带书信、物品,但这种方式的局限性很多,要正好碰巧有熟人到委托人需要送信送物品去的地方,同时所送物品信件的件数、分量也受限制,而且,熟人顺带书件也有很大的风险,比如书信物品遗失,或者被委托人在途中发生意外等,这些都是委托熟人顺带书件的局限。
于是,商业类的信局在清代尤其是同治年间开始盛行,当时国内信局多数是宁波人开办的,传送网络很畅达,水陆并进,“水路以舟,陆路以车,以急足”,大城小镇都能到达。邮寄物除了信件,银票和小件物品也可以寄送,而且很讲信用,“遗失者偿之”。费用怎么收呢?根据距离远近、送达难易程度定价:一封信最少十文钱,多则五六百文钱。光绪年间官员邓华熙的日记中就大量记载了他在京城通过福兴润信局、协兴昌记信局、安荣信局等信局邮寄信件、物品的详情。
同治朝后期,面向海外华侨的寄送物件业务也开始出现,并渐成气候。《华侨与国家建设》一书中记载,晚清海外华侨投资的信局主要集中在厦门、泉州一带,它们不仅传送海内外信件,也承接各项华侨汇款业务。如1871年,福建首家传送海内外书件、汇款的民信局叫郑顺荣批馆,在晋江安海镇开业。此后陆续创办的厦门天一信局、悦仁信局、恒记信局,以及泉州如鸿民信局等在华侨中的名气都很大,业务也颇多。
晚清时期,一些在全国多地有分号的钱庄银号也承接传送书信、物品业务。如晚清名臣王文韶在地方任官时,多次通过阜康银号寄送信件、物品。
晚清洋务运动以后,国内新办的一些商业轮船公司也经办代客寄信、汇寄银两银票的业务。光绪三年(1877年)十一月初七,在北京任官的邓华熙收到在地方任官的朋友郑耀东通过太古轮船公司给他邮寄来的信件和银票。两天后,他又收到郑耀东托进京解饷官员顺带来的信件和两箱茶叶。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传送方式,一种是商业渠道,一种是官方顺带渠道。再看,以封疆大吏头品顶戴退休的邓华熙,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写给朝廷的奏折依然可以走官方传送渠道,如二月十六日他请求加恩授予太子少保衔的奏折,就是通过老家广东的官方折差进京时呈报朝廷的。可见,对于官员来说,传送书件、物品的方式渠道比一般百姓要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清朝末年设立了邮政局,各省的信局陆续淘汰,但是一些边远省份,如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区,商人、百姓邮寄书件物品还得通过信局,信局的生意依然很好,尤其有名的是“森昌信局”,它在边远省份都有联号分点,既方便又安全,价格也比较公道,所以民间喜欢通过它来送信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