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2019-08-19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套取行为严重侵害职工权益,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天津中心)从多方面入手进行严防严控。
自2017年10月起,天津中心以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为契机,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开展打击住房公积金套取行为专项行动。2018年5月,住建部等四部委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做出了明确规定,天津市及时贯彻该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围绕规范改进提取政策、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跨地协查机制、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等几个方面狠下决心、狠下功夫,有力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
1 出台制度堵严套取洞
一是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为打击不法中介通过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协助异地缴存职工在天津市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规定职工办理异地转人业务,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并逐月缴存满半年。二是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按照天津市现行提取政策,9月1日之前,职工购买私产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时间限制。为打击不法中介协助他人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规定职工名下已有住房,9月1日之后,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三是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目前,天津市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项规定。为贯彻落实四部委文件要求。方便职工理解,此次政策调整将天津市三项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统一为,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账户应封存满半年。四是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此次政策调整对大部分职工没有影响,主要是贯彻住建部等四部委文件,保證资金用于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导思想。此次政策规定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2018年9月1日之后(含),职工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按月偿还住房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均不受影响。职工名下只有商业住房贷款,或者只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也不受影响。
2 共享数据织密套取网
一是,近年来天津中心先后与国上房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实现联网,通过信息共享杜绝了利用购房、借款等虚假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二是,2017年4月,与住建部转移接续平台联网。实现天津中心归集提取业务系统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对接功能,方便外省市职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同时,防止利用城市间差异化政策套取行为。针对部分外地缴存职工将住房公积金转人天津市后立即提取,存在套取行为,天津中心进一步完善系统,设定转移缴存时长,堵住这一漏洞。三是通过日常业务排查发现,利用虚假婚姻关系嫁接真实住房消费行为。成为套取主要方式,为解决这一难题,天津中心与民政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共同努力,2017年11月,实现了联网合作,对婚姻登记信息的联网核查弥补了提取审核的短板,从面实现了对全部生房消费提取资料真实性审核的全覆盖,对全面防止套取起到了重要作用,自实现婚姻信息联网核查后,未发现利用虚假婚姻关系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3 治理违规套取法不容情
《条例》第50条、51条分别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借款人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处以违法所贷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条例》新规,天津中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职工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逾期不退回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组织各公积金管理部集中清理违法广告,做到即查即清,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过日常巡查、集中排查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告,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157个网络违法广告线索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网信办对网络上的住房公积金违法广告进行了清除。
天津中心在业务排查中发现的14个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套取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5名非法中介人员,掌握了部分买假用假的线索,5名非法中介人员分别受到了治安和刑事处罚,3名非法中介目前已被提起公诉,同时公安机关对涉及的骗提职工依法采取了批评教育、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处理措施。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捣毁了一个长期盘踞的制假售假窝点,查获了大量制假设备以及假证、假印章等,有效切断了制假贩假源头,对非法中介形成了有力震慑,净化了天津市经济社会环境。
4 加大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
一是在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北方网、天津政务网等官方网站和天津日报、每日新报、今晚报、城市快报等纸媒及自媒体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风险和责任的正而宣传,同时将骗提职工和违法中介的反面典型案例在各大媒体和互联网曝光;二是天津中心主任做客天津政务网,就治理骗提住房公积金专项活动,接受政务访谈,并在北方网、人民网(天津视窗)等媒体发布宜传视额,在一定范围内起到震慑和警醒作用;三是天津中心政策法规处,归集执法处、贷款管理处负责人多次赴电台,参加“公仆走进直播间”“行风坐标”和“今晚有说法”栏目,开展打击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专题宣传;四是在《每日新报》开设“走进公积金”专栏,刊登非法套取典型案例,联合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职工涉案人员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广大职工正面宜传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和办理流程;五是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持续推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和时限,使政策全透明、全公开;六是各管理部在营业大厅张贴警示海报、悬挂横輻,为提取职工发放宣传手册,执法人员通过上门宣传,深入社区、各缴存单位、销区企业面对面倾听职工意见,受理诉求.讲解宜传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