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视角下的领导干部“部门化”
2019-08-19方振邦
方振邦
【摘要】领导干部“部门化”倾向在其个人身上的表现各异,值得警惕。从根源上看,领导干部“部门化”倾向源于小生产者的自私性;表面上看来,领导干部“部门化”不是直接为了个人,但其同个人主义分不开,是一种扩大了的个人主义即小团体主义,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具有严重危害性。为此,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个人都需努力,以锻造一批顾全大局、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干部。
【关键词】领导干部 个人 部门化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识码】A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时时处处把本部门的重要性挂在嘴上,把分工履职的“责任田”当成自家的“自留地”,只管打本部门的“小算盘”而不顾党和政府的“大棋局”。
“部门化”倾向反映在领导干部个人身上,情形各异,值得警惕
不顾他人,争权夺利。有的领导干部“屁股指挥脑袋”,对待资源和名利“争、抢、要”。他们以为能从上级那里为本部门争得资源是政绩和个人能力的体现,于是,想方设法为自己的部门争预算、名额、办公场所等一切可用资源,为部门干部争表彰、争提拔机会,为部门抢“地盘”、要权力,一味强调所在部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处处体现所在部门的行政权力,造成机构职能重叠、相互掣肘制约的不利局面。
推诿塞责,回避协作。有的领导干部“精于”钻制度的“空子”,面对责任“推、拖、躲”,总能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凡能找到一点证据的,都要证明“此事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只要领导没提要求或者督办,哪怕出了“天大的事”,也一概装聋作哑、不闻不问。有的领导干部“脑袋”里只考虑自己部门的“一亩三分地”,明确“告诫”本部门干部在配合或参与其他部门主导的工作时,不要“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极力回避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部门干部配合兄弟部门工作好像是在“干私活”。
露怯畏难,被动应付。有的部门领导“善于露怯”,常常哭诉本部门处于“捉襟见肘”的窘境。他们习惯以本部门资源和人才不足为由,在全局工作需要的时候仍无所作为,以无可奈何的姿态逃避履职尽责。不作为、少作为成为有的部门领导的隐性属性,他们抱有“怕担责”思想,缺乏“及时补位”的主动性,面对问题时常常“打太极”。
价值错位,唯利是图。有的部门领导秉持“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的政绩观,对解决老大难问题和涉险滩的事推三阻四,对有利于本部门出政绩、得好处的事积极靠前;把部门资源当成了取得政绩的资本,共享别人的可以,分享自己的不行;在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和上级部署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执行,对部门不利的就搞变通,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对立起来,导致中央政策和上级部署大打折扣,未能落到实处甚至流于形式。
领导干部“部门化”是一种扩大了的个人主义,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具有严重危害性
从根源上看,领导干部“部门化”倾向源于小生产者的自私性。他们一心为自己的小团体争利益,卻不愿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解决难题。这种思想遵循一种孤立静止的思想方法,割断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联系,看不到局部对全局的依存关系和事物发展的方向。表面上看来,领导干部“部门化”不是直接为了个人,但就其思想实质来看,是同个人主义分不开的,是一种扩大了的个人主义即小团体主义,是一种狭隘、自私的表现,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具有严重危害性。
领导干部“部门化”倾向,妨碍党和政府治国理政战略的贯彻执行。各部门只有在全局战略的指引下分工负责、紧密配合、互相支撑,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节奏、有步骤地实施战略计划,才能一步步实现美好的愿景目标。相反,如果某个部门“不给力”,不担当、不作为,不能给其他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就会成为整个战略执行的“短板”,从而影响全局战略的实施效果。比如,在生态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因一些部门不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不按照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而导致发生严重的有毒食品、爆炸事故、环境污染等公共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少数领导干部具有“部门化”倾向,会破坏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统一,削弱党的凝聚力,侵蚀党的战斗力。
“部门化”的虚假“合理性”,容易扰乱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少数领导干部声称做好部门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他们的首要责任。“守土有责”成为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常见托辞。诚然,由于工作分工的不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但他们不能忘记部门工作是党和政府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全局利益是各个局部根本而长远利益的集中反映,片面强调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某个部门过渡占有资源,或不支持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将导致全局战略执行的效果受到影响。
新时代呼唤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而历史也反复证明,任何宏图大略的成功实现,都需要一大批顾全大局的干部为之自觉奋斗。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拔顾全大局、敢于担当的干部,全面系统地考察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引导和约束部门领导干部摒弃“部门化”思维,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要深刻把握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积极支持和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主动与其他部门开展协作,克服部门间推诿扯皮的顽疾,不再“踢皮球”;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发展战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为党分忧,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公共组织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