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东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探索
2019-08-19陈健焦泓博李志强
陈健 焦泓博 李志强
摘 要: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以乡村振兴为目的,不断激活农户和农村企业的积极性,成为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路径之一。该文以实证分析为基础,在探讨广东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措施和其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基础上,借鑒国外先进农村金融改革经验,通过政策解读、专业合作社的运营评估以及可持续发展下必要的金融监管体质等研究方法,为推动广东省新型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提出了应对措施,主要包括: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振兴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种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继续深化财政补贴政策改革,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等。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专业合作社;路径选择;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 F3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13-0001-05
Abstract:The new rural financial system aims at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continuously activates the enthusiasm of farmers and rural enterprises, and has become one of the main choi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hree rural areas”policy.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this paper draws on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advanced rural financial reform pilots on the basis of exploring the measures for the reform of the new rural financial system in Guangdong and the solutions to its existing problems.Through policy interpretation,operational evaluation of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and necessary financial regulatory physiques unde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promotion of new rur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 Guangdong Province has been proposed, including continuing to deepen the reform of rural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system,revitalizing rural collective assets, and improving The allocation and utilization efficiency of various resource elements in rural areas;Continue to deepen the reform of financial subsidy policies and increase financial support for agriculture and other feasible measures.
Key words:Rural revitalization;New rural financial system;Vegetable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Path selection;China Guangdong Province
1 文献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并详细阐释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概念。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金融改革方面,我国各地以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为手段,不断探索其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有效程度及多元化。广东省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了一些战略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成为了我国探索新型发展农村金融路径的先驱,不断在各个地方建立试点进行研究。例如,邓雪霏以江门市新会区为例做乡村振兴调研报告,指出江门市新会区通过大力发展核心有利产业,极大地提升了当地乡村的经济建设,带动了当地村民和社区的创收[2]。邓光明对广东省梅州市展开了调研,结果表明,梅州市大力治理环境打造宜人宜居村,并且有序推进看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政策[3]。许永锞指出,“三农”实践人才的培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专业化区域化的农产品商业化生产,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4]。目前,我国仍然存在着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单一,适应性不足,信贷不足和缺乏监管等诸多问题。为此,一些举措不断地涌现出来,比如,何平鸽等研究指出,通过“政银保”的模式可以减少信贷的风险[5],广东农行实施的“搭台结网”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可以使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变得繁多、广泛[6];骆芳芳等调查表明,建立粤汇资金互助合作社可以增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适应性,有关合作社汇聚在一起互帮互助,相互监管,使得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得以顺利的发展[7]。
2 英美农村金融改革分析及启示
2.1 英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现状及策略
2.1.1 英国农村金融体系构成简述 英国以法律形式建立了以城市金融为基础的商业金融农村金融体系。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完成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急剧下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政府通过“土地改良法”和“小农田法”为小农提供资金购买耕地。英国农业金融体系的特点是:农村金融体系由农村金融法确认和实施;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农业金融体系;商业银行是综合性的“全能银行”,也是农村信贷的主要来源,成为农业信用的主要力量。
2.1.2 英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商业化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开拓,农村金融机构的商业化已然成为当代中国农村振兴的新趋势。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应在确保金融机构坚持为农民、农村和农业服务的基础上,顺应商业化趋势,建立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的保障措施包括提出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业务的自营业务子会计管理和子会计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应确立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要战略和长期农村金融财政基金,并允许政策性金融与农村商业金融业务同步运行。在坚持“三农”服务的基础上,认识合作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短期资金供给体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新金融机构改制[8]。
2.2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现状及策略
2.2.1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构成简述 美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为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2类,而这些农村金融建构都需要被援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同合作社银行入股,并由美国政府进行管理。换而言之,美国政府为了降低自身所承受的风险,不得已为高风险的农业经营而想出通过入股的形式,要求农业融资主体也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承担相应的金融风险。这一举措使得农户及农村企業渐渐与合作社银行相互关联了起来,并且逐步融为一体,这样,新组成的创新性机构不但熟稔农业经营状况、条件及信息优势,而且还通彻知晓银行的操作模式和流程,以金融手段促进了农业领域生产创新的积极性,更以银行在市场上的运作模式提供信贷的支撑,同时还有美国政府机构的资金、担保、补贴等辅助,为美国农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和巨大的保障。
2.2.2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总的来看,我国正处于农村金融发展和日益走向成熟的阶段,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还需要多方面的扶持。我国的国家体制与美国存在意识形态上的不同,经济基础的差距和政策的不同,使得很多农村金融改革措施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目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风险把控还比较严格,但缺乏内在和外在的监督和管理,并且融资渠道单一和狭窄造成发展缓慢等问题,缺乏相关成熟的制度和法律。通过学习美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运作方式,首先,应当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其次,扩宽农村金融机构,并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最后,为了提高广东农户及农村企业机构的信贷水平,农户合作社可自发设立农村金融自律机构[9]。
2.3 启示小结
2.3.1 金融监管应合规性监管与风险监管并重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是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而要真正做到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就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监控系统,对监管对象的内部管理控制、组织结构、产品设计和业务经营等各个风险点都予以关注和监控。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往往只重视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风险,而忽视了其管理风险。因此,加强对金融机构内控管理的要求是迫在眉睫的,因为太多的事例告诉我们,金融风险、事故乃至危机,往往都发端于管理上的漏洞。
2.3.2 出台规范性文件保障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美国农村金融之所以能高效运转,首要原因就是有较高等级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从各个侧面对金融活动进行倡导鼓励,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户们的积极性。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在遇到纠纷和一些其他疑难问题时,只能参考已有的法律法规,不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急需法律法规级别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2.3.3 适当扩宽资金来源渠道 美国在农业信贷体系建立初期,联邦政府给予了农村金融机构大量的财力支持,充沛的资金让美国农业农村金融体系得以快速建立并稳定运行。相较之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建立及发展过程中,资本都是互助社自筹经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性质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属于准公共品。因此,政府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尤其当贫困落后地区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时,更要给予较大的财政补贴。
3 广东省新型农村金融改革的举措与现状
3.1 广东省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的举措
3.1.1 “政银保“模式 “政银保”是指以保险公司为贷款的主体并且提供保险保证,而银行则是拨放贷款、紧接着是政府提供各种补贴及补偿支持,使得财政、保险、信贷能够共同的促进农业主体发展。最早实施该模式的是2008年的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东省自2013年起,为了促进这一模式的兴起,发扬保险保证的信贷作用,以4年作为一个周期来具体实行农村合作社中“政银保”的项目。这一模式的产生,极大程度上帮助了许多那些陷入融资难问题的相关农户和企业,不仅将政府、企业、农户、保险公司、金融机构连接起来,更是实现了银行、保险公司、政府风险共同承担,以降低风险率,从而让农户、小型农业企业获得快捷优惠安全的贷款[10]。
3.1.2 农村土地承包权抵押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目前广东省在诸多地区先后进行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各个试点的贷款流程和资金流向都被省银监局重点督促,以保障试点进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了保证“两权”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探索可供农村居民自由选择的组合式信贷模式。该模式包括农作物抵押、保险信贷抵押及机械设备抵押等多层次多方面抵押产品组合,并加快行政审批和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流程。二是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找出现目前最困难的问题以解决,优先以最困难的农户、农村企业、合作社作为抵押和贷款对象来开展抵押贷款业务[11]。
3.1.3 “搭台结网”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诸如“旺东e商大菜园”“天禾农资快农e贷”的推出,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一体化变得更为便捷、高效。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采集,相关银行迅速将该公司下游的经销商、直销种植农户进行统计和筛选,搭建授信模型,生成相关的一张名单。对于那些信誉好,有保障的农户直接添加进入白名单,并及时的为其发放合适的贷款,还享受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优惠政策。这种模式优势在于数据共享、数据开放,并且将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串联在了一起,实现了“四合一”。从而可以清晰的了解相关农村经销商的信贷程度及其农副产品的质量。
3.1.4 粤汇资金互助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于2014年10月29日以农业产业上下游关系的自愿社员为主体,为社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而产生的。其目的在于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模式、提高农户信用程度、整顿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户信用意识和观念及防范风险的意识,旨在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信贷风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实在在的解决农户及农村企业“难贷款”、“难还贷款”的一系列问题,增加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的信心。粤汇资金互助合作社以“粤诚共进、汇兴三农”为宗旨,引导性地发放贷款,再由第三方银行作为监管,坚持做到“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三合一。其运行模式是利用粤汇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大量资金、土地及农副产品作为资源建立一个大型的集中金融服务区。该金融服务区就包括了农产品贮藏和配送、农产品的展示和销售及相关信息流的综合采集。建立这个大型的农村金融服务区,为社员提供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服务,让农商之间能够无缝对接起来,减少其间的差错,真真正正地扩大农村企业的生产,提高农副产品的销售量,打造知名、特色的农业品牌,促进当地农村金融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以商代农,共同致富,推动农村金融合作社及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健全和升级,使单一的农村金融体系转变成多功能复合性甚至国际型的创新性金融模式。
3.2 广东省新型农村金融改革现状 新型农村金融服务面向受众有限,而单一的服务模式则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新型农村商业化发展和扩张的需求。目前,广东省对于农村市场的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业仍然是存款和贷款,而其他类似外汇和中间业务几乎没有。在贷款业务中,抵押贷款相对来说比较活跃,尽管广东在梅州、清远等地试验了类似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一系列的相关创新性贷款方式,但真正实施时产生了较大的困难,加之广东省农村独特的地理位置所带来的自然灾害,如季风、台风,对于广东农村金融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作用。至于广东省的农村保险,覆盖种类太过于稀少,局限于极少类,如农村住房、能繁母猪、水稻、渔业、森林5类。仍然有许多的作物和相关保护对象并未列入其中,农村保险的不健全和盲区带给了村户极大的心理困扰及不安,是停滞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12]。
4 新型农村金融改革的实证——以广州从化为例
4.1 广州从化蔬菜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特点 从化蔬菜资金互助合作社属于粤汇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一种,其形式的本质是一个以农民自发为主体和以农产品专业输出为导向的农村集中金融服务区。随着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变化,合作社经营者为了适应市场环境,为社员提供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服务,进行了专业化定向农产品的生产培育。同时,在农业生产人员招聘方面,立足于本地优质人才的选举和培养,形成了种植、加工、销售等多部门的社员组建。通过从化销售组员对网络订单和农资经营业务的优势分析,提供了蔬菜生产资料、包装、贮藏、运输等产业链拓宽服务。该订单式服务能够有效保障市场供求关系,尽可能地发挥产量优势,以创造财富实现乡村振兴。
4.2 蔬菜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营特点
4.2.1 法规支持和规范化管理 从化蔬菜资金互助合作社依照工商局相应法规和税务局相应的纳税文件进行规范化运营。在农业生产和商品输出方面,严格接受农业部的质量检测指导和监督。组员积极参与合作社举办的能力培养学习班,提升其在财务会计管理和人事管理方面的能力,以保障合作社日常的开支记账现金流计算和规范地依照政策进行农业专业化生产的能力。
4.2.2 注重食品安全 农业生产应守住食品安全的红线,打造高品质的品牌形象,方能建立同消费者的信任关系,实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从化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高度重视其生产农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通过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使用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促使社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而社员签订的《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责任书》,规范了生产蔬菜的各个环节。将责任落到实处,完善的追责制度使得组员树立起层层监督的意识,从而强化了蔬菜生产的安全保障。后续措施诸如实施农资统一购置和供应杜绝了节约成本而采用不达标农化物这一不负责任的行为。
4.2.3 重视产品品牌营销包装 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与宣传推广,从化蔬菜资金互助合作社生产基地获得省农业厅无公害生产认证,并注册了“金山龙”商标。在产品销售方面,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行统一包装,集中销售,在广州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从而具备了更强的竞争能力和议价能力。
4.3 存在的问题
4.3.1 资金缺乏,合作社发展受制约 当前,从化蔬菜资金互助合作社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匮乏和信贷扶持力度不足。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合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依靠组员的自发筹资,而从化区农民收入低,自筹困难,使得蔬菜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规模难以进一步扩大。而财政支持不足和金融投资的高门槛成为了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阻碍。抵押物品的匮乏和严格的信贷审批体质使得合作社难以获得需求的资金。而农产品存在季节性问题,冗长审批体质与急切生产之间的冲突,使其发展受到了严重限制。
4.3.2 农业保险机制不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难化解 合作社的本质农民联合建立一规避分散化风险的资金自治组织,其自身也面临着业务流程中的市场和自然灾害的双重风险。在市场风险方面,由于村民对保险机制的不信任和村镇政府对相关产业的投保及保险宣传力度不足,使得合作社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而面临自然灾害,合作社没有相应的基础设施进行抵御。匮乏的经济支持,不定的气候威胁以及对市场风险评估的不足是合作社面临的主要威胁。
4.3.3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多数合作社尚未建立诸如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缺乏财务管理,会员管理和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经营管理随意,成员不了解合作社的股權,支持和盈余的重要事项。从化农产品化的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的发展仍然不足。农业市场通常显示买方市场的特征。农产品储存不完善,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民首先面向市场。如何销售农产品。因此,在合作社内,农民与企业成员之间会有一些不平等的关系。除了上述农产品市场的原因和农产品的特点外,企业自身相对于农民的优势更加突出。由于市场发展不完善,竞争机制无法充分实现,许多农业企业处于农村地区的垄断地位。企业信息、技术和市场的优势仍然存在,在人力资本的竞争中,农民的教育和知识处于劣势。利润分配也存在着分配不合理和上游产业强占利润等矛盾。在从化的实地研究中,发现一些所谓的龙头企业和农业相关企业来到城市投资城市不是为了农民的利益,而是为了获取利润。赚取利润的主要途径不是开发某些农产品,而是在农产品市场上发展,而在技术开发方面投入不足。在运营期间,如果出现与农业有关企业撤资和资金撤出等问题,农民的损失将非常严重,其生产方式只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甚至比以前更糟糕。
4.3.4 种植大户自主成立易导致监管缺失 当前,农村合作社具有发言权的对象多为农业种植大户,该家庭农户对合作社资本有较大的投资。农村经济的分化造成了资金占有者和具有一定风险投资的农业高素质人才间的不匹配。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市场不规范,合作社的治理和监管薄弱和组员间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许多合作社无法健康持续发展。
5 几点建议
纵横国内外宝贵的探索经验,为大力发展适应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农村合作社应扩大基层其分支单位,充分发挥诸如集聚效应、扩散经济效应等规模经济效应。采用基础设施共享,公开市场披露等合作措施减少额外成本,提高生产利用率。(2)发挥政府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相关调节作用。政府对农村经济的调节作用在于规范的监督和市场导向的引导。相关部门应建立法规对合作社的日常运营进行维护,并通过同银行的合作建立良好的担保制度体系,以满足生产运输贮藏等日常操作的资金需求。(3)适时建立行业协会,通过监督、咨询和交流的作用,促使合作社不断完善自身生产水平。通过建立联保贷款体系,尽可能地减少道德风险。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建立农村合作金融协会,通过相互学习促进,交流先进的农作物培育办法和分享市场信息,协同各个农村地区的合作金融事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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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