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的“不要和主动搭讪的陌生人交谈”
2019-08-19
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我出差较多,不是讲座就是开会。
如何选择交通方式,几年来已有了定式:高铁优先。只要六小时内能够到达的,我一般都选择高铁。相对航空,高铁舒畅而准时,不用担心因天气、流量控制和军演等不知是真是假的因素而延误行程。
坐了多少年的高铁,特别是京广线,几乎每次在车厢里都听到反复播报着的“文明乘车规则”:不准抽烟啦,不准站在两车厢交接处啦,要管住小孩、别让小孩打闹呀……这些内容都理所应当,也已相当熟谙。但其中有这么一条规则让我费解:“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给陌生人留电话。”
铁路部门设置这种“规则”出发点可能是提醒我们防止“受骗上当”。但规则内容的设计实在不敢恭维。是否有人统计过,人们在高铁上因与陌生人说话而上当受骗者的比例到底有多高?传到国外,会被说成“中国是一个不允许和陌生人说话的国家”,自己把自己列入了“另类”。为了防止“受骗上当”而要求旅客“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种因噎废食的要求不如规定旅客“不要乘坐高铁”来得更彻底些!
为此,我于2016年1月27日在《法制日报》我主持的“法制咖啡屋”中刊发了一篇文章,标题是《高铁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别对公民做保姆式管理》,此文还收录于《法行天下——胡建淼法治咖啡屋》(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第1版),也转发于我的公众微信号“法治咖啡屋(Fzkfw2018)”。然后,我一直在悄悄地关注,我的文章能否起作用,高铁上所播报的这句奇葩的“告诫”和“善意提醒”何时能被修改或者取消。
2017年还在继续……2018年还在继续……2018年年底,一次工作场合我遇到了北京铁路局的领导,我向他反映了这一想法……2019年的高铁上,原来的“播报”曾停止了一段时间,不久又作为“乘警提示”恢复了,内容从原来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给陌生人留电话”,改版为“不要和主动搭讪的陌生人交谈并互留电话”。主管方可能以为这是重大的改进,原来是禁止和“任何”陌生人说话,现在附加了条件,只是要求不能和“主动搭讪”的陌生人说话了,“陌生人”的范围似乎已被缩小了不少。
但是,我想指出的是,这两个版本的逻辑含义其实是一样的,都是规定“陌生人之间”不能说话和交流。因为:你不能和“主动搭讪”的陌生人说话,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和“不主动搭讪的陌生人”说话了。当你和“不主动搭讪”的陌生人说话时,从作为他方的“陌生人”角度看,你自己不就成了“主动搭讪”的陌生人了么?他就不应当和你说话了。所以,左右前后都会导致同一个结果,“陌生人之间不得说话和交流”。
从法治视角来考察此事,可以发现,我们的政府及管理型部门和企业,“全能政府”“无限政府”的观念和传统根深蒂固,以为对百姓的事什么都可以管,什么事都应当管。那肯定会远离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会扼杀社会的创新和活力,从而导致国家的落后。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政府所拥有并行使的公权是有“边界”的。现代法治的一项任务是:如何在“公权”与“私权”之间找到“平衡点”,而不是让“公权”覆盖甚至代替所有“私权”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