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特色
2019-08-18冯剑锋
摘 要:当前我国国内以及世界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推进了当代行政法治的变迁与发展,立足于现阶段社会发展形式对行政法治变迁工作提出的各项需求,对其变迁过程特色等方面进行逐一分析,并得出有效反思和前瞻,为我国行政法治工作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特色;反思;前瞻
行政法治工作的变迁在一定意义上是紧跟时代发展精神的,因此,在研究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过程时以工作原则为基准,从整体上分析其特色和经验分析。更为重要的时,在前瞻工作中要积极应对各种机制内部发生的不可持续性挑战,并给予未来行政法治工作准确的功能与战略定位。
1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工作的特色分析
1.1以政治改革需要为背景的缘起性中国特色
纵观当代行政法治的变迁工作已经进行了三十年有余,在原有法治工作的基础上,其行政法规范与政策行政法的交互作用愈加明显,并逐步表现出了一定的功能定位准确性和前瞻性的具体特征。从当前行政法治变迁工作具体过程来看,其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大程度上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运行纪律和效率,保证了相关法律规范在行政机关中的顺利实施。因此,在行政法治变迁的缘起过程中,以政治改革需求为背景的中国特色成为了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工作的主要特征之一,主要可表现为政治改革需求以及国家上层的大力推动。以改革开放为例进行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打开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党和政府致力于行政法治层面的“拨乱反正”,针对早期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作风盛行以及官僚主义泛滥等问题进行了反思与改革,为我国行政法治体系化建设做好了充分的铺垫。
1.2以国家发展大局为依托的理念性中国特色
我国的社会主义的行政法治管理逐渐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但是也不断结合了我国的国情以及社会性质,我国的行政法治理念又有着十分具有自身的鲜明的特点。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要求发展满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以及共同富裕的理想的实现,这就决定了行政法制必须坚持与服务大局的理念。在改革开放以来,服务大局一直是我国政治法治化的重要使命。但是他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增强大局的意识,要了解大局,并且以大局为重。十年文革的动乱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面对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加强经济建设,使得我国行政法制也需要体现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要求。
1.3以国家法治发展为参照的制度性中国特色
我国的社会的法規法律制度不断吸收了西方十分优秀的法律制度,而且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但是受到我国传统法制和现实国情的影响十分明显。我国在自古以来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但是尤其是以实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制。但是这种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不管发展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独立的行政程序类的法律。实体法比较重视的是追求结果,体现的自身的效率。我国的行政法制过程必须是与经济发展相联系,但是他必须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但是我国的法制法规将会不断追求程序正义。但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法规不断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依法治民,事后行政权利监督制度,强调全方位规范以及制约行政权利。
2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过程的反思分析
2.1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和自觉性反思
以我国行政法治工作的变迁过程为参考来看,政府的主导作用及其作出的自觉性反思对改革工作效率起到了明显的影响。尤其是在行政法治体系的确立阶段,《行政诉讼法》(1989年)作为我国当代行政法治改革工作中的重要活动之一,特别是我国政府选择将其作为了当代行政法治变迁工作的第一举措,即奠定了政府主导作用和自觉性反思使我国行政法治百年全工作异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独到之处。比如,在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治工作体系虽然局部健全,但在其内部仍缺少一套逻辑缜密的理论体系,同时政府层面也并没有为相关的行政诉讼程序立法。因此,在诉讼程序立法之后,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法律内容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指引而展开,缺少有效、合理的行政机关监督力度,进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政单位自身的自我监督力度和自我发生机制的运行动力。
2.2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反思
经济管理作为国家行政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突出反思对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工作的影响和作用,也是提高当前行政法治工作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同时,我国的改革工作是从经济领域开始起步的,而改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保障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效率与开展行政法治改革工作二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比如,在我国第十二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侧重于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的改革,这一系列思想理论的提出不难看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其改革成果的有效保障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基于上述现状,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并以其改革成果为依托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客观角度也为我国民主法制水平建设的整体性提高蓄力。
2.3行政法治功能定位变迁的反思
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关于行政法基础理论方面我国政法学界曾经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讨论,其主要争论内容即围绕我国行政法治的功能定位变迁展开。在这一争论事件中得出的主要反思即应立足于国家经济、法制等多方面发展实况,坚持以立法政策和发展实践需要为主要导向,推进我国行政法治体制功能的准确定位。这种反思主要是基于市场作用与政府职能作用二者区别下行政法治功能的定位,要坚持政府管理与主导工作结构的持续优化,并保持其对行政机关的可持续监督力度和自我管理机制发展动力,为依法行政的推行创造良好环境,最终服务于行政法治改革与变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3我国当代行政法治变迁过程的前瞻分析
3.1推进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化建设及行政立法体系化
国家、经济和社会是三个相互配合的整体,这个也是一个普遍的世界历史现象。但是在不同的国家这个性质是不同的,对于政治的变迁也是不尽相同的。在西方,行政法建国经历过由自由主义法治国向着社会法治国发展的演变。但是近年来又向着福利行政国的角度出发。但是在我国,由于从传统的统治秩序向着现代型法律秩序转型的历史过程,而不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对于我国而言,制定行政诉讼法是十分重要的作用。
3.2强化法律移植于本土化改革工作的有机结合
如果在看到政治体制的改革对于行政法治的推动是不完整的。我国社会政治法治的改革主要是来自中国(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社会内部存在着处于变化状态中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很多条件。但是在改革政治法治的过程中,主要的决定性条件是经济条件,他主要是能够贯穿全部发展进程并且能够唯一使得我们理解这个发展进程的。但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经济管理实际上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点,同时在这个方面的法规也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促进企业的活力,还要促进改革和经济的发展,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调整,这就必须要对行政法和民法进行配合。如果只要民法,没有用行政法进行调整,这就会达到无政府状态。
3.3加大对发展背景与影响的重视,准确定位行政法价值
就目前我國行政法治变迁的基本内容与过程来讲,综合国内与国际等多角度综合性因素的影响以及社会背景的交互作用,对未来我国行政法治工作做出探讨,最重要的是要以上述北京为基准建立起行政法价值与功能的精准定位。我国行政法治改革工作源于《行政诉讼法》(1989年版),因此应在未来行政法治改革的工作的过程中注重行政机关与行政诉讼法之间及其社会与时代背景之间的相会对应的支架关系,进一步推进支架关系下的行政法治灵活性、柔韧性、包容性以及刚性的有机结合,同时提高其与国家公共行政发展背景与需求、西方外来经验等方面的合理移植可能,最终引导我国行政法治改革工作朝着制度化、民主化、现代化方向迈进。
4结语
在不同社会环境下,行政法治有着不同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随着行政法治在社会机制发展背景下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紧跟新时代发展趋势对现有行政法治运作体系进行相应的创新与改革,是我国行政法治发展进程的必然要求。因此,就目前我国行政法治工作的基本状况来看,不能用单一性标准衡量当代行政法治工作的正当价值与战略方向定位,为推动我国行政法治工作发展合理化提供强大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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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冯剑锋,男,汉族,浙江慈溪人,本科,四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