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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敏:中国首位“生死摆渡人”

2019-08-17张德强

善天下 2019年3期
关键词:高敏协调员捐献者

张德强

她不是医护人员,却给数以千计的生命垂危者送来福音;她只有劳苦、没有劳酬,却十年如一日地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一新兴职业岗位上坚守。她游说于生、死之间,一大爱之心促成生命的让渡,被业界誉为中国首位“生命摆渡人”……

“游说”于生死之间

“首先我要感谢您,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啊!”2019年春节前夕,当人们都忙着张罗年货的时候,深圳的高敏接到这个电话就往医院跑,脸上洋溢着惊喜。

在深圳市各大医院的ICU病房里,高敏经常会遇到这样两种人:一种是脑死亡多日,只能依靠呼吸机生存的病危者,他们是潜在的器官捐赠群体;另一种是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者,他们日夜都渴望能尽快得到相匹配的器官。

高敏每天穿着的白色工作衫,佩戴着共产党员徽标和红十字会徽标,背包里放满了有关器官捐献的各种资料,以及自己的协调员工作证、人大代表证等。

1997年夏天,26岁的高敏从山东商河县来深圳给妹妹带孩子,在妹妹家楼下的无偿献血站开始无偿献血。2005年,深圳红十字会开始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高敏成为第一个器官捐献协调员,也是全国首位器官捐献协调员。每例捐献,都让她心力交瘁,“游说”的过程曾一度让她抑郁。

2010年,我国公民自愿器官捐献开始试点。2015年,器官移植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唯一来源。4年间,全国虽然自愿捐献器官率成倍增长,但只占人口比例的2.98%(欧美为20-40%)。另外,器官移植时间限制相当苛刻,允许热缺血时间非常短暂:心脏34分钟,肝脏5-8分钟,肾30分钟,骨和眼角膜是24小时。高敏说,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是和时间赛跑,艰难“游说”病人家属后,再签保密协议书,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请专家评审团评估后取出器官,再给渴望新生的人移植,安抚捐献家属直到遗体火化,才算完成一个完整器官捐献协调过程。这个过程悲喜两重天,这边眼睁睁地看着活人无力挽回,那边惦记着渴望新生的等待,中间还要讲求速度效率以及对病人家属的情绪进行安抚。

她这样介绍自己:“我是个特别简单的人,一直在妹妹家吃住。每天坐公交车去各大医院。红十字会给我发有工作服,还有口杯、自行车等。如果去捐献者病房或家里协调,我可以坐医院的急救车,以前还晕车,现在也习惯了。虽然每天颠簸几十公里,但觉得很有意义。”

为了生命的嘱托

2005年冬的一天凌晨,高敏接到第一个自愿捐献者的电话:“我女儿学习成绩优异,因遭车祸医生说没有生还的希望了。但她的器官都是好的,我不想让女儿白白离去,想用她的器官救人……”电话那头的声音充满着无奈和忧伤。

高敏从这位母亲的哭诉中得知,18岁的湖北天门市女孩金梦,因交通事故颅脑重度损伤,难以生还。高敏坐火车连夜赶到武昌,接着和武漢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的医生一同到天门,协助金梦母亲填完有关捐献手续。当医生拔掉呼吸机,将金梦推入手术室的那一刻。金梦母亲紧紧握住高敏的手叮嘱:“请替我送孩子最后一程。”同样作为母亲的高敏再也忍不住,紧紧和她相拥而泣。片刻,她迅速跟进手术室,室内红灯亮起,门自动关闭。高敏带着金梦家人的重托,简单而又庄严地举行仪式:“请全体人员向伟大的捐献者默哀致敬……”仪式完毕,医护人员就开始紧张工作。时间一分分的流逝,高敏的泪水一滴滴滚落。手术完毕,她再次请全体医护人员向捐献者鞠躬。

高敏说:“整个手术过程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如同医院任何外科手术一样,术后医生会认真缝合并恢复遗体的原貌。这是对捐献器官者的尊重,也是对其家人的安抚。”

金梦的肾脏救了上海两个小男孩,肝脏救了一个武汉男孩,眼角膜在深圳让四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金梦离世而去了,但她生命在多位被救患者的身上延续。

2012年初春,高敏忽然接到湖南临武县山村郭春海打来的电话,说他和妈妈一起来到深圳,现在罗湖火车站。这位早年患了恶性星形细胞瘤的青年曾和高敏取得联系,表达自己要捐献器官的想法。

这次,他怕住在山村错失捐献器官的最佳时间,所以想到深圳度过最后的日子。高敏答应了郭春海的请求,通过朋友关系安顿好他娘儿俩的生活。

那段时间,郭春海在住地休养,妈妈则在一家小型五金厂打工。高敏时常去看望他们。

2015年4月15日,天下着小雨,郭春海走了。“小海啊,现在我只能保证,把你永远留在深圳,让你的心愿在那里实现。”高敏默默告慰着。最终,郭春海捐献了角膜和遗体。据深圳市红十字会介绍,郭春海的角膜捐献让四个人重见光明,遗体用作医学研究。

任重道远的捐献之路

我国的遗体捐献,任重道远。高敏的协调多有坎坷。

一次,自愿器官捐献者刘争光,在中山市一家民营医院去世。虽然各种捐献手续完备,但院长担心其家属找麻烦,不敢轻易去取器官,高敏再三请求被拒绝,她不得不另外联系医院。这一折腾,耽误了10多个小时。这让高敏特感无奈。然而,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能够确保器官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

最让高敏尴尬的是,有的病人家属要求捐赠器官换取经济补偿。高敏明确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器官买卖,是非法的。有的家属犹豫后,最终放弃捐赠。高敏深知,要求经济补偿也是家属的无奈之举,因为很多病人治疗到最后,都是债台高筑,人财两空。贫困家庭的捐献者付出爱心后,其家人的生活应该由谁来帮助,需要法律或政策的明确界定。

有一次,在说服一位脑死亡患者家属时,高敏遭遇到辱骂和追打,头发大把脱落。回到家里,妹妹劝她不要再干了,还为她找了份物业管理工作,可是性格执拗的高敏最终还是选择坚守。

当问及高敏的收入,她平静而坦荡:“我实话说吧,除了每月由红十字会报销几百元电话费和一些打车费外,没有一分钱酬劳,生活费全靠在深圳的妹妹接济。很多人质疑我每获取一个有效器官,就可以获得一笔不菲收入。这样的道听途说或者没有根据的闲言碎语,我从不解释或争辩。而每当评估组负责人说这次协调器官救活了好几个人,我就特感高兴和满足。”

高敏那一本本密密麻麻记录着每次协调信息的日记本显示。10年来她累计协调器官捐赠1800多起,成功1000余起。日记本中那红、蓝、黄、绿等不同色彩,是她为那些伟大捐献者书写的名片,也是她记录那些由此获得新生者的感恩心语。

(文中捐献者和家属均为化名)

【责编/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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