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场会在常州召开
2019-08-15姜华,刘俊逸
江苏农村经济 2019年7期
6月25日,农业农村部在常州召开全国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成效和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措施。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按时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开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住改革机遇整合队伍、构建体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落实政策、强化保障,加强党建、提升素质,实现农业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在交流发言中介绍,为保证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延续性、完整性,实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江苏明确了省级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机构设置。一是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将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由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统一行使省级层面的种子、登记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农机等农业领域行政处罚职能。二是由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统一行使省级层面渔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下一步,将遵循中央文件的精神,贯彻农业农村部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优化职能配置。同时,制定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分层分级实施,普及培训与研讨培训相结合,法律培训与行业知识相结合,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实现执法机构人员一专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