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4036名梅毒产妇配偶梅毒检测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9-08-14杞绍福郑佳瑞郭光萍
郑 敏,杞绍福,李 燕,郑佳瑞,郭光萍
(1.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 昆明 650021;2.昆明医科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4)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Tre-ponemapalidum,TP)引起的慢性、系统性传染病,可通过性接触、血液、母婴传播等多种方式传播[1],是全球主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2]。妊娠合并梅毒可造成先天梅毒、自然流产、死胎、死产、早产、低出生体重等不良妊娠结局[3]。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200万孕产妇感染梅毒[4]。近年来,中国梅毒发病率呈快速上升的趋势[5],2012年我国的妊娠梅毒估计数为34,958例,梅毒所致不良妊娠结局总估计数为9529例[6]。云南省梅毒报告病例也呈逐年增加趋势[7],全省2011年起开展预防梅毒母婴传播项目,免费为所有首次产检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梅毒检测,对发现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治疗,同时为其配偶提供梅毒自愿检测咨询,最大限度的降低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
配偶共同检测治疗一直是性传播疾病防治的主要策略之一,可有效避免配偶间传播[8]。梅毒感染孕产妇的配偶进行梅毒检测和治疗,可预防其将梅毒再次传染给已治疗的孕产妇,对预防先天梅毒和不良妊娠结局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内少数学者对梅毒感染产妇配偶梅毒检测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但云南省尚无此类研究报告。为了解云南省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梅毒检测情况,探讨相关影响因素,为制定消除梅毒母婴传播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本研究对云南省4036名梅毒感染产妇配偶梅毒检测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择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所有医疗助产机构分娩并报告为梅毒感染的产妇为研究对象。
1.2 资料收集方法
云南省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对首次进行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常规提供进行特异性梅毒抗体快速检测(TP)或ELISA检测,若结果为阳性,则进一步进行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和梅毒甲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TPPA和TRUST/RPR均为阳性,则确定为梅毒感染。对梅毒感染的孕产妇配偶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检测方法与流程同孕产妇。同时,使用《梅毒感染孕产妇个案调查表》对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特征、梅毒诊断情况、既往梅毒感染史、最可能的感染途径、配偶检测情况等。调查结果通过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上报、逐级审核。本研究从系统导出Excel数据库,提取妊娠结局为分娩的产妇及配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
1.3 统计学分析
使用SPSS 2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不同组间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或趋势性χ2检验;以配偶是否接受梅毒检测作为因变量(Y),使用χ2检验或趋势性χ2检验对不同年龄、民族、婚姻状态、文化程度、职业分组、既往梅毒感染史、感染途径、梅毒分期、梅毒诊断孕周组间的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检测率是否有差异进行单因素统计学分析后进一步使用非条件Logistic模型(Wald法)进行多因素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梅毒感染产妇人口学特征
共4036名梅毒感染产妇纳入本研究。感染产妇的年龄范围为13-48岁(28.89±6.46岁),其中年龄在21~35岁间的占73.24%(2956例);汉族占54.46%(2198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45.86%(1851例),初中文化占39.99%(1614例),高中及以上占14.15%(571例);婚姻状态为在婚(包括初婚和再婚)者占92.32%(3726例);梅毒感染产妇职业以农民工/农民为主(74.90%,3023例)。梅毒感染产妇人口学特征分布见表1。
2.2 梅毒感染产妇配偶接受梅毒检测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产妇配偶接受梅毒检测比例为57.58%(2324例)。其中,351例配偶梅毒检测结果为阳性,占15.10%;1551例配偶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占66.74%;422例配偶检测结果不详占18.16%。
经单因素分析发现,产妇的不同年龄、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分组,配偶的接受梅毒检测的比例不同,此外,产妇的既往梅毒感染史、诊断为梅毒的孕周、及梅毒的感染途径不同,配偶接受梅毒检测的比例有统计学差异,见表1。
表1 梅毒感染产妇的人口学特征及配偶是否梅毒检测的单因素分析 n(%)
:*指趋势χ2检验
非条件Logistic回归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配偶接受梅毒检测与产妇民族、受教育程度、既往梅毒感染史、最可能的感染途径、诊断孕周有关。其中,汉族梅毒感染产妇的配偶接受梅毒检测的可能性比少数民族感染产妇配偶大(aOR=1.165,95%CI:1.019~1.331;P=0.026);既往未感染过梅毒的产妇配偶较有既往梅毒感染史的产妇配偶更可能接受梅毒检测(aOR=1.687,95%CI:1.470~1.936;P<0.001);经性传播感染梅毒的产妇配偶较其他感染途径的配偶接受梅毒检测的可能性更高(aOR=1.158,95%CI:1.005~1.335;P=0.043);产妇妊娠梅毒确诊孕周越早,其性伴梅毒检测的可能性越大(aOR=1.603,95%CI:1.215~2.115;P=0.001)。以产妇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组的做对照,产妇文化程度为初中的配偶检测率与其无统计学差异,但小学及一下文化程度的配偶接受梅毒检测的可能性小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产妇的配偶(aOR=0.686,95%CI:0.559~0.842;P<0.001),见表2。
表2 梅毒感染产妇的配偶是否梅毒检测的Logistic回归分析
注:*调整OR值
3 讨论
与其它许多先天性感染不同,先天梅毒可以通过对孕妇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检,并对血清学阳性孕妇加以治疗而得到有效的预防[10]。但如可能感染的配偶未得到及时的检测和治疗,仍有可能在孕期通过无保护性行为使孕妇再次感染,从而造成不良的妊娠结局。因此,对先天梅毒的预防和治疗,不应只局限于孕妇本人,还应包括孕产妇的配偶。分析孕产妇配偶的梅毒检测状况及感染状态,可有针对性的给予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家庭干预,促进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效果。
本研究结果显示,4036例梅毒感染产妇配偶的梅毒检测率为57.58%,高于汤柳英[11]等学者报道的广东省梅毒产妇配偶检测率25.3%,低于窦丽霞等[12]对我国东部某两个省份产妇配偶检测率64.8%。王潇滟等[13]学者对云南省HIV感染孕产妇配偶HIV抗体检测的调查结果显示,云南省HIV感染孕产妇配偶HIV抗体检测率已达92.6%,明显高于梅毒感染产妇配偶检测率。可能与云南省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晚开展,还未引起医务人员足够重视有关。在接受检测的配偶中,梅毒感染的比例为15.10%,低于其它研究报道,可能与云南省总体梅毒疫情较低有关。值得关注的是,接受梅毒检测的配偶中有18.16%的配偶梅毒感染状态报告为不详,提示云南省医务人员对配偶检测结果的关注仍需进一步提高,应加强业务培训和数据质量控制,减少结果不详的情况报告。
汤柳英[11]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广东省梅毒感染产妇的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低、诊断为梅毒感染的孕周越晚,或既往无梅毒感染史,其配偶接受梅毒检测的可能性越小。云南省梅毒感染产妇的配偶检测中,产妇的年龄分组对其无明显影响,既往无感染史的产妇配偶检测可能性高于既往感染梅毒的产妇配偶,与广东的研究结果不一致。但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产妇配偶检测率低于高中及以上学历产妇的配偶,梅毒诊断时期越晚配偶检测的可能性越小与广东省的研究结果相同。此外,在本研究中,还发现产妇的感染途径也是配偶梅毒检测的影响因素之一,经性传播感染的产妇配偶检测可能性高于其它传播途径或传播途径不详的产妇配偶。影响云南省梅毒感染产妇配偶的梅毒检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进一步促进孕产妇在孕早期接受梅毒检测,鼓励孕产妇和配偶共同接受咨询检测可进一步提高配偶的梅毒检测率。加强对文化程度偏低,报告传播途径不详的产妇进行梅毒检测治疗及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促进其配偶梅毒检测率,同时增加其孕期避孕套的使用,避免治疗后再次感染梅毒。
本研究在云南省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内开展,能较好的反应云南省2016-2017年间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梅毒检测情况,可为云南省进一步开展梅毒孕产妇配偶梅毒检测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