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幸福伦理思想
2019-08-13郭芳
摘 要:幸福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更是人类自身的一种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幸福作为人类的主观感受,是在自然规律发展基础上的差异性统一。本文从马克思幸福伦理思想的主要观点入手进行分析,并从共同富裕目标、权利平等及人的精神自由三个方面对幸福思想的时代体现进行分析,在对马克思幸福伦理思想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充分展示马克思幸福伦理思想的阶级性。
关键词:马克思;幸福;共同富裕;集体;平等;自由
中图分类号:B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281-02
作者简介:郭芳(1993-),女,汉族,河北承德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状况的感受和自我满意度的感评,幸福观是人们对待幸福的观点和态度,本质上幸福是社会生活条件在人的思想感情中的自我反映,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去感受生活,追求实现自身幸福的条件。面对同样的生活内容和生活环境,人们的感受和评价呈现特殊性,这一特殊性表现为道德观念上各个阶级建立起来的,代表自己所在阶级的幸福观,并通过道德评价为根本指导的社会实践反映出来,这一社会实践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集中体现在共同富裕、权利平等和人的精神自由三个方面。
一、马克思幸福伦理思想的核心观点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以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为指导,揭示了幸福的历史性特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人们的幸福观念来自于社会生存条件的比较,以劳动为基本前提,以集体主义为根本遵循,是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相结合、物质满足和精神满足相协调、劳动创造和个人享受相统一的整体。
(一)个人幸福以集体幸福为前提
个人幸福是个体站在自我需求角度对生活的感性评价,集体幸福是由个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对幸福的评价和需要。无产阶级的幸福观以集体幸福为基本内核,它要求个人幸福以集体幸福为最高目标,坚持少数人的幸福服从多数人的幸福为基本原则。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和奋斗,消灭了不平等的社会阶级根源,从集体解放中获得个人幸福。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幸福与国家幸福紧密相连,广大人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集体的幸福不仅为个人幸福提供了方向,而且为个人幸福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辩证统一于追求幸福的整个过程。集体幸福是个人幸福的价值指引,个人幸福的实现为集体幸福的落实提供了保障。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应摒弃利己主义提高奉献精神,以集体利益、集体幸福为根本目标,为集体幸福的实现贡献力量,从而奠定个人幸福的坚实基础,最终实现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协调共进。
(二)重视物质生活的同时丰富精神生活
人们的基本生存离不开物质条件的保障,也离不开精神信仰的支撑,人们对幸福的期盼也体现在对这两个方面的不懈追求,物质生活是幸福的基础,精神生活是物质生活的升华,二者统一于无产阶级建立文明社会的目标要求。首先,我們既要获得物质生活的满足,又要反对抛弃物质纯粹的精神追求;既要反对金钱至上的享乐主义,又要反对把幸福与物质割裂开来的禁欲主义。享乐主义与禁欲主义对立于无产阶级幸福思想。
其次,精神生活是幸福的重要内容。人类有理想,有情感,有思想,有精神丰富的基本需求,特别是以共产主义理想为目标的人们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和高尚的精神境界,也可以说人们的幸福不只是来自于物质享受,更应当在为实现幸福的奋斗过程中,汲取更多的幸福感。因此,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丰富是无产阶级幸福思想的重要内容。
(三)享受应当建立在创造的基础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幸福是创造出来的,只有通过艰苦的奋斗,才有人们的幸福生活。幸福来源于实践,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是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人们享受幸福的目标也与创造的结果息息相关。今天人们的幸福生活,正是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无产阶级的幸福依靠人们的奋斗保障实现。
人们的享受需求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质资料丰富基础上的物质享受,另一方面是精神境界不断提高的精神满足。物质方面的享受体现在物质资料的丰富,而精神方面的享受体现在个人价值的实现。在改造世界和为实现个人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人的智慧被最大程度的激发,人的意志力经受挫折和痛苦的考验,并最终实现人生的价值和幸福。
幸福的内容是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追求幸福的实践也是变化发展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者把创造幸福看作是一种革命活动,体现了阶级斗争的本质,这一斗争不仅包含人与人的斗争,而且包含人与自然的斗争,斗争是解决矛盾,适应时代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幸福正是产生于遵循时代发展规律的创造。
二、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的时代体现
幸福作为人的主观感受,是集体和个人、物质和精神、创造和享受的辩证统一体,离不开个人奋斗和集体保障。实现共同富裕、促进权利平等、保护人们的精神自由是马克思幸福伦理思想的重要时代特征。
(一)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马克思从社会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出发,揭示了人们追求幸福的根本途径,即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这种情况下劳动人民无法获得经济的独立,幸福更是奢求,只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尊重人们的劳动,通过各种手段弥补自然差异,消除人为差异导致的收入悬殊,保证全体人民的生活充裕,才能为幸福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关于税收制度改革,城乡共同发展等主张均是为了缩小人民的收入差距,进而实现共同富裕,但共同富裕并不是全体人民财富收入上的平均,而是对自然差异导致的社会弱势群体给与更多的帮扶。此外,共同富裕也不是同时、同步富裕,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善逐步实现的,可以说共同富裕是差别基础上的动态发展过程。
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资料的丰富,它还包括精神方面的同步发展。共同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物质幸福为人类的幸福提供了基本的物质前提,但物质不是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社会交往基础上的精神活动是人类幸福的根本保障。因此共同富裕包含了人们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基本要求,实现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协调统一。
(二)保证权利平等实现
权利平等指全体社会成员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在参与、发展、分享等权利上,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是人获得幸福的根本保障。权利平等的内涵十分丰富,具体说来包含平等参与分配的权利、平等接受教育、平等就业、平等享受福利保障等权利,这些方面的平等权利均是人们获得幸福的保障,人类实现幸福是发展的过程,权利平等从追求幸福这一过程的起点上为人类幸福的实现提供了前提基础。
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改革的发展成果理应由全体人民所共享,共享的内容也应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部分,其中教育作为创造幸福生活的根本途径,是文化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教育权利的平等是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基础。权利平等关乎人们社会生活的幸福指数,只有落实人民各方面的平等权利,才能为人们的幸福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三)实现精神自由獨立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未来世界中,个人自由发展对整个人类自由发展的条件性作用。马克思自由思想是其伦理学的精髓,自由不仅包含着物质的充裕,还包括精神的自由和独立,人的精神追求反映了人的本质,精神自由不仅是人的价值体现,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推动力。
“自由”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在遵循个人发展规律基础上的自由,这一自由是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养的统一体;这一自由也是尊重自然发展规律,运用自然规律造福人类,又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由。在追求幸福的实践基础上,实现人类自由,不仅是人的精神解放和全面发展的体现,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保证人民权利平等的重要条件。
[ 参 考 文 献 ]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张莉莉.马克思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7(2).
[4]罗国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初探[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