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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遗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策略研究
——以张家口市主城区为例

2019-08-13邹昕争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9年7期
关键词:主城区张家口市张家口

孙 立,邹昕争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北京 100044)

1 地下空间利用对城市历史遗产保护作用

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自身发展的问题上,地下空间因其特殊的空间优势展现出如下作用。

(1)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提高旧区居民生活质量。城市人口增长对城市发展,尤其是旧城区的发展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影响。因此,配套设施的综合化、地下化,为旧城提供了足够的使用空间。当然,历史遗产保护地区的地下空间开发一定是以不影响地上建筑风貌为前提的。可通过增设地下停车场或地下交通枢纽站实现地上、地下人车分流的交通模式,也可增设地下商业服务设施,满足片区居民的生活需求。

(2)改善城市地上交通,保护历史地段的街巷格局。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及街巷空间形态尺度较小,致使消防、停车、交通、等城市的基础功能无法满足现代城市居民的需求。而地下空间开发可以结合地下交通换乘枢纽或地下停车场等,弥补地上交通需求。既可以缓解地上交通压力,也可完整地保留旧城肌理。

(3)改善城市环境,释放老城绿地空间。将老城地上较为拥挤的功能设施(如部分商业设施或市政设施等)转移至地下空间,相应在地面上增加绿地公园等休憩场所。此做法不仅可减小对历史遗产片区生活环境的消耗,还可扩大地面空间容量,提升历史文物片区整体环境质量,保证文物安全。

(4)保护文物的原真性、完整性,增加展示多样性。由于地下空间具有优良的抗震、稳定、隔离等特性,将文物长期保存于地下空间,就其安全性来讲是十分有利和必要的。因此,若将部分展陈空间转入地下,不仅增加了文物及展品的安全性,而且会为地面原有的历史环境保存更多的可协调空间。

2 国内外历史遗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概述

2.1 国外案例

20世纪以来,部分发达国家也在城市历史保护地段中推进了地下空间开发项目,虽然设计出发点不同,但其开发利用的最终目的都是保护当地的历史遗产(表1)。

表1 国外城市历史遗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案例一览

2.2 国内案例

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对历史遗产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研究成果颇丰,涉及建筑单体、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等方面(表2)。

表2 国内学者关于城市历史遗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观点一览表

续表2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成果较多对单个建筑的地下空间进行改造或资源整合,较少提及将整个城区甚至更大范围内的历史遗产作为研究对象,以地上地下整体协同为前提,提出整体的地下空间开发控制要求。因此,本文欲以城市中一个片区的各级历史遗产整体作为研究对象,依托相关历史保护规划中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方法,提出针对城市历史遗产片区整体的地下空间的开发策略。

3 城市历史遗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原则

(1)文物保护优先原则。确保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时,不会对文物造成不利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应划定保护范围,以避免挖掘施工和地面沉降等对文物建筑造成损害。

(2)分类控制原则。应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重要的地下埋藏区确定为重点保护对象,根据保护等级和类型划定不同的保护范围和深度。

(3)适度开发原则。对于开发的深度和规模应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大强度开发。原则上不对保护对象及其周边一定范围的地下空间资源进行开发。如必须进行开发建设,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地下埋藏物勘探书等相关可行性分析和说明。在不影响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适度进行地下空间开发,以提升保护对象的展示、收藏和宣传的功能。

4 张家口主城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践

4.1 张家口主城区历史文化遗产及现状存在问题

张家口是远古文明的发祥地,古今知名的边陲重镇,具有悠久的传统文化和丰富的历史遗产,曾经是北方游牧文明与中原农耕文明的交汇地区[7],见证了多民族长期融合发展的历史。

4.1.1 张家口市主城区现有历史文化遗产

4.1.1.1 历史文化街区

(1)大境门历史文化街区。大境门位于张家口市区北端,建于清顺治元年(1644年),有350多年历史。大境门是中国万里长城的四大关口之一,在历史上有重要地位。该段长城东起宣化县,经张家口、云中、雁门,西北折阴山,至内蒙古乌拉山与狼山之间。曾在秦嬴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于赵长城基础上重修;后又于明代补修,所用材料均为就地取材[8]。从明朝隆庆五年起,大境门外元宝山一带逐渐形成了在历史上被称为“贡市”和“茶马互市”的边贸市场[9]。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大境门外于朝阳村今正沟街内建关帝庙一座,用砖瓦筑成[8]。

大境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清水河北路,南至北环线高架桥,西至西太平山,北至西沟河,面积16.7 hm2。该街区以大境门为中心,北有正沟、元宝山等自然景观,东有清水河和东太平山,西有西太平山公园(图1)。

(2)堡子里历史文化街区。堡子里是张家口堡的俗称,建于明宣德年间,至今已经有近600年的历史。据张家口市桥西区普查,堡子里现存700余处文物古迹,其中重点院落93处,是保存较为完整的明清建筑城堡之一,素有“明清建筑博物馆”之美誉。堡子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为张家口堡本体及留存的关厢部分,总面积27.88 hm2。一般保护范围北至新北关街、至善街南侧,南至南城壕街北侧,东至桥西大市场西侧,西至重点保护范围东侧边界(图2)。

4.1.1.2 文物保护单位

张家口主城区内的文保单位主要分布于其北部地段,其中按分类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保单位众多(图3、表3)。

表3 张家口主城区各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一览

张家口堡始建于1429年,有近600年的历史,是长城防线上的重要军事驻军城堡,以“武城”之誉雄冠北疆。2013年5月初,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张家口堡”成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察哈尔都统署,又称德王府,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位于张家口市上堡明德北街三角地,是张家口市唯一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官衙建筑。该衙署坐北朝南,南北长133 m,东西长50 m,占地面积约6 650 m2,现存保存较好的四进院落[10]。2006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宣化路62号,一处呈“品”字形排列的3座欧式楼房,主楼与楼后面的南北陪楼鼎足而立,庄严而质朴。晋察冀军区司令部于1945年8月27日从阜平迁至张家口[11],占地面积约6 000 m2,2座配楼建筑面积各220 m2有余。2013年,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入选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张家口文昌阁始建于明万历四十六年间(1618年),距今已有390余年的历史。在文昌阁下的“四门洞”开辟了鼓楼东、西、南、北4条街。文昌阁是张家口市区现存明代重要标志性建筑。2001年2月7日,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云泉寺位于张家口市区西部群山中的赐儿山的山腰深处,它建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已有600余年。取名源于“白云深处有清泉”之意。它是一处佛、道共存的寺庙。

关帝庙位于张家口大境门内西太平山脚下,始建于清朝初年时命名为关帝庙,后于民国时期改名为关岳庙。关帝庙共分为东、西、中3部分,中院正中为关帝殿,左右分别为梓潼殿、龙王殿。西院正西为岳王殿,东院为马王殿。

新华街清真寺是张家口市清真古寺之一,始建于清同治二年。清真寺占地为3.5亩(1亩≈ 666.67 m2),有房57间。察哈尔烈士陵园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陵园路,为华北地区较大的烈士陵园之一。1951年落成。陵园占地约154亩,主要建筑有革命烈士纪念塔、察哈尔革命纪念馆、功德牌坊、李子秀烈士墓碑等。八角台位于桥西区驻地西南的八角台山上,建于明成历年间,由驻高家屯的总兵贾国忠在八角台山上督建。

4.1.2 目前存在的问题

(1)历史遗产所处老旧城区生活品质较低。现状历史遗产所处地段属于老城区,地上交通拥挤,基础设施供应不足,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不足。同时,部分地下空间存在闲置的情况,利用率较低。现存地面的建筑空间及交通空间无法满足片区人群的需求。

(2)对历史遗产片区的地下空间缺乏系统规划。目前,张家口市整体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基本属于初期开发阶段,现状地下空间仍以地下停车场为主,商业功能、地下储藏功能、人防功能为辅。历史遗产片区的地下空间开发更是以零星的点状开发和浅层布局为主,缺少统一规划,以致地上地下空间协调性不足,对城市发展造成阻碍。

4.2 张家口主城区历史文化遗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策略

4.2.1 地下空间开发总体策略

城市中的地下空间开发与历史文化保护应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控制开发、协调区域”的方针,注重点线面结合,做到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将文物保护要求分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和控制。对应相关遗产的保护规划要求,将地下空间分为“不可开发”及“可开发”两个层次。

(1)不可开发范围。不可开发范围为“保护规划”中划定的核心保护范围。文物本体或历史街区与周边环境均要按相关保护法规要求进行保护。

(2)可开发范围。可开发范围是指在“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局部的地下空间开发。根据文物或街区的保护等级、周边用地性质等因素,评判建设控制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可行性,并将其分为地下空间限制开发区和地下空间鼓励开发区两个层次。

4.2.2 平面开发策略

在平面开发层面,同样要对应总体策略中的要求,将地下空间开发分为“不可开发区”及“可开发区”两个层次。

(1)地下空间不可开发区。历史文物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原则上不允许开发利用,但可根据战时和平时需要安排市政管线等。

(2)地下空间可开发区。①限制开发区:在历史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可将范围内要进行改善、整治的区域,因地制宜地进行少量地下空间开发,其功能要与地面功能相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弹性、协调开发,提高地面环境,缓解城市交通。②鼓励开发区。地下空间鼓励开发区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拆除、重建等区域。该区域内土地以城市规划为指导进行地下空间适度开发,促进城市进行有序的集约化地下开发。在开发过程应遵循“规模适度,功能相似”的原则。主要结合用地性质等建设文物自身发展需要的一些新增功能空间,同时考虑地下交通建设,从而更好地保护文物(表4)。

表4 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平面开发控制要求

4.2.3 竖向开发策略

通过对张家口主城区整体地下空间开发规模的预测及分析可知,主城区地下空间的竖向开发利用主要考虑从浅层(0~-15 m)与中层(-15~-30 m)两个开发深度进行控制。

对于张家口堡、察哈尔都统署旧址和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核心保护区采取原则上禁止开发、建设控制区限制开发、风貌协调区适度开发的开发策略。对于市政管线的开发策略则采取浅层(0~-15 m)原则不通过,中层(-15~-30 m)允许通过的做法。

对于大境门历史文化街区和堡子里历史文化街区,其核心保护区采取浅层(0~-15 m)原则上禁止开发,特殊情况可进行限制性开发,中层(-15~-30 m)限制开发的开发策略;其建设控制区采取浅层(0~-15 m)适度开发,中层(-15~-30 m)为可开发的开发策略;风貌协调区浅层与中层均为可开发的开发策略。对于市政管线的开发策略则采取浅层与中层均允许通过的做法(表5)。

表5 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竖向控制

5 结束语

中华民族有5 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无数文物古迹流传至今。它们分布广泛,是各个城市重要的文化载体和精神寄托。对城市中的历史遗产进行保护和在不影响其安全的情况下对其地下空间进行适当开发,是促使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任务。通过阅览大量的文献,笔者发现目前大多相关研究都是从较为微观的视角出发,而较少从片区整体提出地下空间的开发控制策略。文章以城市的一个片区中的各类历史遗产整体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对于历史遗产片区整体的地下空间开发原则,并以张家口主城区为例,提出了针对其整个历史遗产片区的地下空间开发控制策略。笔者希望该初步成果能为我国其他同类城市的地下空间的相关研究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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