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设计过程中反复修改的思考
2019-08-12张亦博程明ZHANGYiboCHENGMing
张亦博 程明 ZHANG Yibo,CHENG Ming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作为建筑师,修改方案是每个从业者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在接到业主的修改指令后,要迅速做出调整。但就在这不断往复的修改过程中,原本的方案逐渐变成了全新的方案。项目修改的过程增加了极大的工作量,很多修改甚至一完成就被淘汰,耗费了设计师大量精力和时间。面对这样的行业现象,我们应该认真思考,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而作为建筑师的我们又该如何避免其发生。
思考最好的方式就是实践。下面将列举一个笔者曾经历的实际项目,希望通过分析项目过程中的问题,来总结更多的宝贵经验。
1 最初的设计
此项目是一个科研办公楼设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部的科技园区内。业主为研究机构,项目建设后的服务对象是行业顶级专家,因此各方对该项目都给予了高度重视。设计团队分析后认为,项目的体量不大,使用方又相对独立,通常这种项目能有机会做出一定的特色,能够给建筑师更多的发挥空间,因此大家决定全力以赴。
我们选择了从已知条件开始分析,慢慢推导出结果,这样规避了因天马行空的头脑风暴导致的不切实际。项目场地呈椭圆形,地上建筑退红线后亦呈椭圆形(图1),园区内周边地块也多为此类,任务书要求的建筑面积基本已将规划条件的主要指标用足,部分使用功能甚至只能置于地下。如果建筑体量做成矩形,势必会形成很多边角零碎场地,不利于打造场地的整体性。在如此紧张的用地条件下,我们选择了遵循上位规划制订的各项导则顺势而为进行方案设计。园区内很多已建成或在建的项目,包括本项目的一期也是如此,而二期紧邻一期建设,不宜出现戏剧性变化,外圆内方的建筑布局也因此成为一种可能(图2)。
首先,在整体方面,由于项目投资并不宽裕,建筑不宜追求新奇特,主体结构按照常规布置可提高其经济性和使用效率,内部方正的庭院概念来自于其周围建筑按照标准柱网的设定。庭院设计中,内部庭院的短边高宽比超过1:1,长边高宽比接近1:3,不会产生幽闭感。将内院两侧建筑体量进行分组,可以产生朝向内庭院的序列感(图3)。由于实验室外墙基本不开窗,而办公楼开窗较多,形成了虚和实的鲜明对比,真正的圆形仅仅出现在屋顶处。
其次,在元素风格方面,常规建材技术仍然难以实现平滑的弧线,折衷的解决办法是用一段段直线拼接模拟类似的圆弧。施工过程中,拼接处的节点费时费力且效果差,因此在外立面中按照圆弧的轨迹拆解成折线,形状类似于屏风。于是,四栋层高不同、层数各异的建筑被屏风折板这一元素统一起来,建筑外形的主要控制线为两段圆弧。折线单元的尺寸非常接近,肉眼难辨其差别。折线单元在施工中的标准化程度很高,是可以批量定制的模块。
柱廊被看作是塑造学院、研究院等科研建筑的经典建筑语言。在这个项目中我们也采用了柱廊的设计手法,但是柱廊在这里不仅是装饰构件,而是具有明确的功能性,既是承重构件,又是屋面雨水管的外包构件;在公寓楼中,它还可用作空调冷凝水的落水管外包构件。此外,柱廊还能起到一定的遮阳作用(图4)。
再次,在功能方面,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并围合内院布置。通用实验室考虑总体布局设置于西侧面向园区,主入口也设置于此;专用实验室设置在场地南侧,共4层;办公及科研辅助用房设置于靠红线东侧及南侧,在围合布局中与专用实验室形成自然连通,单通廊式布局使每个办公室都满足采光通风的要求;服务及配套用房位于平面布局北侧。围绕椭圆形红线轮廓设置环形车道,各功能分区明确,出入口分散布置,流线清晰,互不干扰。西南侧有专用实验室的单独入口,西侧为建筑主入口,东侧设办公及科研辅助用房入口;南北两侧各设两个汽车坡道入口,内庭院可通行消防车(图5)。
最后,利用内庭院做出特色。内庭院不刻意营造明确的中轴线,而是把提高办公楼舒适度作为主要目的。靠近通用实验室可种植两三棵苍劲有力的高大乔木,靠近办公楼处铺设草皮、灌木、石板和室外木地板,为工作人员提供开阔通达的视野。
1 用地范围示意图
2 生成逻辑
3 内庭序列
4 功能性柱廊
5 功能分区
6 投标方案效果图
7 投标方案效果图
8 投标方案内院效果图
9 第一次方案修改
10 第二次方案修改
11 第二次修改效果图
12 第二次修改效果图
13 第三次修改
14 最终方案效果图
15 建成实景
16 建成实景
这一投标方案的设计目标是打造一座纯净、典雅的科研办公建筑。在之后的投标过程中,也正是这一目标和理念打动了评委,最终在众多投标单位的竞争中,顺利中标并开始了后续的方案优化工作(图6~8)。
2 项目修改过程
然而,随着项目继续深入,修改意见也接踵而至。第一次修改意见是从使用的角度考虑,建议建筑的设计尽量方正。中标的椭圆形方案,尽管使用了折线的处理方法,在靠近外围的一圈房间中仍无法避免会有一些异形空间,这样的空间不论是在家具摆放方面还是使用体验方面都会带来负面影响,与投标时“最大限度地占据场地外围,营造更大、更完整的独立内院空间”这一理念在满足业主使用需求时产生矛盾。针对业主的建议,第一次的修改是将建筑各面取平形成阶梯状,以保证每个房间的方正,再把建筑套入原先的逻辑中,形成了一版试验性成果(图9)。我们对第一版的修改进行总结,认为在项目设计初期,设计理念往往会缺乏对业主使用需求的考虑,当然这也与建筑师对业主所处的行业领域了解不足有关。
第二次修改来源于我们自身。从第一次的修改成果不难发现,在现有的设计逻辑下,追求阶梯状配合椭圆形场地的做法使得建筑立面变得细碎且更加复杂,与设计的初衷相违背,同时在这个逻辑下柱廊的理念并不具备设想中的价值,椭圆形屋顶的理念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于是,我们从方案的合理性与经济性角度进行了整体方案调整,考虑到修改后的方案可能与投标方案存在较大变化,在未确定业主接受程度的时候,最好的方式是拿出过程版进行充分沟通。因此,第二次修改是在保证内部最基础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把外面穿的衣服先脱掉,并简单配上立面,用这样的方案来向业主试探具体的设计方向(图10~12)。我们对第二版的修改进行总结,认为建筑师在接收到业主的修改指令后,往往直接按照指令调整,而未能对业主的需求进行细化,从而导致后期在深化项目时返工。
第三次修改是对第二次修改的延续。业主对于空间需求的表达更为明确,认可了我们第二次修改的方向,确定了整体框架,因此第三次修改是紧随其后的外立面推敲。项目的整体风格以简单大气为主,业主否定了我们上版方案中试验性质的竖向格栅,建议减少开窗面积,并通过材质的变化划分建筑不同使用功能的区域。根据业主的建议,我们调整了建筑立面,根据实际房间需求开窗,并使之相互错动让立面更有韵律感。变化的开窗兼顾了立面的丰富感及每个房间的采光,建筑色调以简洁明快为主,通过材质的变化突出体量的变化(图13)。我们对第三版的修改进行总结,认为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增加与业主的多方沟通,争取更早了解业主的偏好,更早做一些细节性准备,而不必被动地等待业主的要求再进行调整。
业主认可了第三次方案修改后的形态及开窗等细节,但希望通过材质来体现研究机构的沉稳风格,觉得入口部分过于简单,缺乏标识性,也需进一步设计。针对业主的意见,我们进行了第四次修改,改变了建筑材质,调整了整体色调,使用更加深沉厚重的颜色,并着重设计了建筑主入口,让其具有更强的标识性。这次修改也成为了方案阶段的最后一次修改,此次修改的成果被确定为最终实施方案并继续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图14)。在项目的后续设计过程中,虽然也有各种状况导致的方案微调,但整体依然遵循此版方案,并未做出太大的改变。我们对第四版的修改进行总结,认为建筑师对细节的把握应该更为精细,这也是对建筑师职业素养的基本要求。
3 对项目修改的思考
目前,这个项目基本竣工,整体完成度较高(图15,16)。回顾该项目,整体设计过程基本顺利,虽然经历了几次或大或小的修改,但业主需求明确、决策清晰,使得过程中基本没有反复和走弯路。但我们也可以看到,最终建成的方案和最初投标的方案大相径庭,究竟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反思其中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点。
(1)目前建设项目尤其是建筑项目这种需要投标的团队选择方式,使得每个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地对项目本身进行一些夸张的设计以起到夺人眼球的效果。在短短的几十分钟评标时间中,中规中矩的项目无法得到评委的青睐,只有与众不同才能中标,这时经济性及实用性变得微不足道,获得评委的关注才是根本,而这样的方案往往需要经过多次修改才能得到落实。
(2)投标中的方案由于缺乏与业主的沟通,往往是设计师理想化的体现,并不能很好地契合业主方的实际需求,因此在中标后往往需要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
(3)很多建筑师对于方案的关注远远大于实施,在前期设计中天马行空,并没有考虑到项目在施工中的可行性,因此在深入设计时往往需要进行一些妥协,对项目进行修改。
(4)最后,当然不排除业主方对于项目的认识并不明确,或是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被设计师启发出了新的想法,这样的修改可能随着新的启发不断进行,这时设计师只有通过准确有效的沟通尽快帮助业主明确目标,让设计方案能够在正确的方向上不断优化,而不是把精力全部投入到无尽的反复修改之中。
4 结语
以上仅是笔者的个人观点,希望文中的案例和分析能够带来一些启发,也希望我们能够更好地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让奋斗在前线的建筑师们不用再熬夜加班,不用再无数次地修改方案,而能够有更多精力去发挥自己的创作灵感,完成更多、更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