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租房乱象
2019-08-07王纯
王纯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取房源信息,人们在享受着信息化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一些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乘虚而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大量房源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僵尸房源屡见不鲜,租户饱受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不规范之苦。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的这些乱象,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
网上租房风险大、维权难
去年以来,北京市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主要网站,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下架违规房源信息92万余条,冻结违规用户账号约7万个。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同时还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其中还特别提到,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必須下架。
不久前,当一拨接一拨的租客、房东来到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海滨城的某地产成都分公司双流签约中心时,眼前的景象证实了他们此前的猜测:中介公司跑路了。与中介公司失去联系的租客们不仅没房子住了,还得继续在“会分期”平台上每月付“房租”,否则将因为逾期还款而被记上一笔不良征信记录。
媒体跟进报道了这起典型的租房贷纠纷。根据租客的讲述,他们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而中介以在“会分期”上收房租为由,要租客下载该APP并注册,于是在中介和租客的租房合同之外,租客和“会分期”平台也绑定了贷款协议。整个过程租客都是被误导,处在不知情的状态。中介跑路后,房东和租客其实都是受害者。于房东而言,贷款平台垫付了全年租金,租客的租金不是交给了中介,而是贷款平台。中介跑路大概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自然也不会按期给付房东房租。于租客而言,租房协议中断了,然而贷款协议还在,在法理上必须偿还贷款平台预先垫付给中介的租金,不按月还钱,征信记录就得被记上一笔。
据称,此次跑路的中介,在网络上早就臭名昭著了。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通报,从去年4月到10月,收到反映该地产成都分公司的投诉有200余起,除了不退押金外,还有大量的投诉指向将客户身份信息用于贷款问题。而从中介公司跑路的时间节点来看,在200多起投诉之后,它依然安然无恙地运行了一段时间。在中介跑路后,当地职能部门进行了风险提示,并通报了该中介公司无视监管的行为,不过为时已晚,最终对该公司的处罚只是记入信用减分,列入黑名单。
这种将租房领域金融化的操作,算是这两年比较流行的套路了。去年 “自如”的“甲醛门”风波曾引发比较广泛的讨论,更是难免让人质疑租房领域风险管控缺失。
据媒体报道,某阿里员工入职前体检结果一切正常,而在“自如”的租住房里住了半年多之后开始感到身体不适,随后回京去301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作了检查,被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之后病情很快恶化继而去世。他的妻子来到杭州,对丈夫在患病前曾经住过的那套“自如”房屋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甲醛超标,据此他的妻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
另外,还有多名租客也反映身体出现异常,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其他一些租客表示,他们在租住“自如”房源期间,也都出现了皮肤过敏的症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重拳出击,整顿房产中介市场
为了规避房屋租赁市场的风险,各地都出台了相关的治理措施。上海在去年9月底临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代理经租企业及个人“租金贷”相关业务的通知》,对租金贷业务提出了十条监管要求。近日,北京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发布住房租赁信息主体,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对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在该意见稿中值得关注的是,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由于目前一家机构多个端口交叉发布房源、同一套房源不同机构同时发布是主流,这个规定颠覆了过去很多互联网发布平台的游戏规则。有的发布的房源价格标得很低,或者是很多年之前的价格,引诱租客上钩,联系之后则告知房子已经没了,转而推荐其他房源。此前执法人员就发现,一些知名的互联网平台上还挂着很陈旧的房源信息,最早的还有十年前的,极大地误导了租房者。
随着房屋租赁市场不断升温,现在有些房屋租赁机构已经不是在房东和租客之间牵线搭桥这么简单,而是中介自己会先与房东签订一份一年或者几年的合同,然后再对房子进行装修,并提价转租给租客。这样的经营模式看似无可厚非,但是房子在租赁机构多放一天,租赁机构可就要多损失一天的房租,而房子重新装修之后究竟多久才能入住,作为普通租客似乎并没有过多的主动选择权。对租客来说,在租房市场上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一些中介“店大欺客”,就是吃准了租客没有维权能力。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