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的内部审计转型路径探索
2019-08-06王文华
王文华
摘要:在当前发展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对内部审计进行转型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也是应对经济结构调整挑战的要求,同时是内部审计自身发展与反腐倡廉要求。但当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其内部审计还存在定位不够准确,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本文即基于农业科研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转型必要性与现状,对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的内部审计转型路径进行探索。提出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应明确内部审计目标,更新内部审计理念;对内部审计体制合理改革,确保其独立性与权威性;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养;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绩效,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的内部审计转型。
關键词:内部审计转型;农业科研单位;必要性;现状;路径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6-0220-02
当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审计发展中还比较滞后,未充分发挥出内部审计在其发展中促进作用,如何促进内部审计转型升级,成为我国业科研单位发展过程中必须进行研究与实践的迫切问题。
一、当前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现状
(一)定位不够准确,缺乏与时俱进理念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阶段,面对市场经济发展变化,政府职能随之发生转变,审计工作也开始面临各种新情况与新问题。近年来,我国加快对部门预算等改革,并逐步确立财政化管理与精细化管理理念,这些改革与理念的变化给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发展指出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但在农业科研单位中,当前其内部审计依然停留在传统财务收支审计阶段,定位不够准确,缺乏与时俱进理念。我国多数农业科研机构在内部审计方式上,依然以“事后纠错”模式为主;在审计理念上,缺乏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对于农业科研单位经济活动中事前、事中审计较少进行把关与控制,内部审计工作不仅沦为例行公事,且容易被其他部门牵制,难以立足农业科研单位发展宏观层面对问题进行揭露分析及落实解决问题相关方法与建议等,导致农业科研部门在内部审计职能上有所弱化。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
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不仅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了其领导关系及审计任务等。作为在单位内部对审计业务加以从事与办理的专门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可对单位内部经济与管理制度进行独立评价,是一种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也是一种具有更高层次的监督,应当具备独立性。但在我国农业科研单位中,并未对独立审计部门进行设立,也较少对专门审计人员加以配备,有些单位将其纳入财会部门,有些单位将其与纪检监察部门混为一谈、合署办公,还有些单位内部审计易被其他部门制约与影响,使内部审计成为单位内临时性业务,缺乏应有独立性与权威性。与此同时,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现实工作中,容易被单位利益及人为因素制约和影响,从而制约其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导致审计结果难以得到客观、公正评价,对于单位内表现出的一些问题也无权处理,影响内部审计作用发挥闭。
(三)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缺乏高素质人才
在农业科研单位各部门工作中,内部审计工作不仅涉及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知识,同时涉及基建、法律等多种学科,转型与技术性较强,对内部审计人员要求较高。但从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审计方面人员配备来看,还存在诸多不尽合理的地方,内部审计人员多由财务部门人员担任或由其他专业改行而来,不管人才数量还是人才素质,亦或者审计方法,都难以满足新时期财务管理要求与财务信息化发展步伐,由于专业化与高素质人才缺乏,导致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审计力量上当前还十分薄弱。另外,内部审计工作性质要求该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职业道德,但由于农业科研单位所配备的内部审计人员本身缺乏专业性,在面对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法律效力这一现实时,既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开展还需要将分寸把握好,如根据政策严格进行办事,内部审计人员容易产生为难情绪,对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力量形成削弱影响,进而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
(四)制度不够健全,结果利用程度较低
相对社会审计与国家审计来说,在法律法规方面内部审计普遍存在滞后性与缺少强制性问题。对于农业科研单位来说,当前不仅缺乏详细内部审计准则,同时缺乏详细实施细则,导致其内部审计强制性不足。在这种内部审计制度下,一些农业科研单位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与建议上因此较少受法律约束,不仅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一些审计意见与建议难以受到重视,而且可能遭受执行部门抵制,导致审计意见与建议在农业科研单位审计整改过程中难以实现贯彻落实,进而致使审计整改表现出突出形式主义,对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效率带来严重影响。与企业相比,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内部审计文化建设上还比较薄弱,无法给予审计成果利用以充足制度保障,这也是导致审计结果在利用程度方面不高原因之一。此外,审计结果当前还没有与农业科研单位干部考核及人事任免结合起来,且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审计工作与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中还缺乏足够透明度,审计结果传阅范围多集中在单位主要领导及人事和纪检部门等,审计与结果运用被客观因素分离,给审计结果利用与审计效果均有较大不利影响。
二、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的内部审计转型路径
(一)明确内部审计目标,更新内部审计理念
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其单位内部隐藏的经济安全隐患,还可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依据。农业科研单位应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工作对其发展重要性,审时度势,对新时期工作目标加以确定,基于新时期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内部审计理念,推动农业科研单位审计从传统模式向效益型审计转型。
(二)对内部审计体制合理改革,确保其独立性与权威性
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科学与否对其顺利开展有直接影响,而对于内部审计转型与定位来说,需要有匹配的体制给予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应对内部审计体制进行合理改革,确保内部审计在农业科研单位中具有独立性与权威性,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农业科研单位也应坚持独立性与权威性这一原则,将其设置与单位内部管理体系中各种具体情况结合起来。
(三)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养
内部审计队伍素质好坏对审计效果与审计质量均具有重要影响,且审计成果的科学性还关系着内部审计机构权威性。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必须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养。农业科研单位应从自身规模与发展需求人手,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理配置,除对审计、财务类专业人才加以配备外,还需对熟悉农业科研业务与农业科研相关计算机技术的综合型人才加以配备。农业科研单位还应注重内部审计队伍稳定性,对内部审计潜力进行挖掘,并积极创造条件定期对当前审计人员实施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专业能力。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应加强与社会审计组织联系或加强与相近行业内部审计机构联系与交流,对内部审计新技术与新方法进行探讨,促进社会审计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在业务能力与审计工作质量方面持续提高。对于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本身来说,其也应加强与单位内其他业务部门联系,通过横向业务交流,对农业科研单位各部门业务流程进一步熟悉与掌握,对内部审计重要性与风险性进行把控,同时也可增进农业科研单位其他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理解与支持。
(四)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绩效
内部审计不仅属于经济监督工作,同时属于制度化管理工作,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完善,强化内部审计绩效,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结果利用程度的前提。根据国家大制度框架,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应对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建立,在内容上除需包括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外,还应涉及各种类型审计项目系统化工作规定和具体审计业务操作规程,农业科研单位还需基于形势变化与工作需求不断补充、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推动自身内部审计规范化与标准化。绩效审计是针对整个经济活动展开审计与评价,具有较强系统性与政策性,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可将效审计工作融入到单位财政收支活动整个内部控制与管理过程,强化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审计方面绩效意识,加强追踪问效,促进其内部审计质量得到切实提高,进而提升其内部审计结果利用度。
促进内部审计转型,是当前农业科研单位发展中面临的重要任务。针对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当前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表现出的突出问题,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必须积极寻求和践行有效路径,从而切实推动其内部审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