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金星钢笔
2019-08-06王忠范
王忠范
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初春,当时还是个小伙子的我,被派到云山脚下美丽的小村工作。村里有个长辫子姑娘,她文静清纯,机敏灵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透射着质朴而柔顺的光芒。村里唯有她是投亲靠友而来的城市人,村里唯有她唱歌最动听,村里也唯有她不能参加文艺宣传队,因为她的家庭出身。经过我几番努力,她不但加入了宣传队,而且成为小村第一位理论辅导员。她很激动,对我流露出几分钦佩与感激。她什么也没跟我说,还是默默不语地面对大家。
那天下地种田,在明媚的春光里播撒种子别有韵味,必然充满希望与深情。而我仅有的一支金星钢笔滑丢了,文字匠丢了心爱之笔难免有些不快和懊丧。
不想让别人发现什么,可笑起来却很艰难。
晚饭后,小村朦朦胧胧地深沉。她来了,先是把一束插在水瓶里的达紫香放在我的窗台上,那密密的含苞欲放的花蕾立刻给房间带来美妙而盎然的春意。接着她把一支金星笔和一本《普希金诗选》捧给我,她细嫩的脸上泛着红晕。
我走上工作岗位后,这还是第一次接受女孩子的礼物,心跳起来,不知说啥好。沉默也许是一种表达。
“哎呀,你的手!”我没法顾及男女有别的古训,抓起她那用纱布包扎的手,盯着她的眼睛问:“这是怎么啦?”她嘴角抿着笑:“只是碰破点皮,不碍事儿!”她不用姿态也不用眼神,而是靠气质牵动人心。
她轻盈盈地走进月色,窗台上那束美丽的花喷吐出温馨的清香。
房东告诉我,歇晌时,她去地里没找到我丢的那支笔,便借辆自行车到乡供销社去买,谁知车闸不好使,下坡时摔倒了,左手背碰磕出两道口子,流了不少血。
我的心情无法平静。我把那支金星新笔轻轻放进书包,翻开《普希金诗选》,那夹在中间的书签很漂亮,一条红艳艳的书签飘带飘进了难眠的夜晚,渐渐摇成了梦。
这一切都在暗示着什么,我不知道。是感激,是言情,还是爱?我壮起胆子想问问她,可是一直没见到她。
几天后的早晨,我一开门,发现了一封信:
忠范,你看到我的信时,也许我正坐在离开小村的公共汽车上。父亲通过老战友把我安排到四平市郊区一家农具修造厂,尽管仍是农村,可我毕竟成为一名工人了,你该为我高兴吧。
你发在《文汇报》上的那大半版诗,我能一首一首地背下来,我很爱诗!但我还是把心爱的诗选送给你,因为我觉得给你的越多,我越富有,这叫真情吧。
你丢了笔,我很着急,我知道一个文人丢了笔定会难受的。我送给你的那支笔,能伴你的一生吗?
我抬起头来,见那束达紫香已经红红火火地开放了,可房间却空空荡荡,我第一次品到了落寞和孤独的滋味。
友情来临时不知不觉,可消失的轨迹竟是那样清晰!
我用她送给我的金星钢笔坚持业余创作。后来笔尖磨秃了,我仍然把这支笔放在桌案上的笔筒里,仿佛天天都能见到她。
我们再也没有相见,也只收到她的一封信,那是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寄来的。她告诉我,差不多每个月她都要去一趟维多利亚大沙漠,看一看那空旷与荒凉。
遥遥地思念她,是一种亲近的幸福,也是一种辽远的痛苦。
那支笔那本书在岁月的深处依然动情,依然让人想起那双眼睛,依然可见梳长辫的姑娘。
友谊是毕生难觅的一宗珍贵财富。
雪花纷纷扬扬,那达紫香盛开的季节并不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