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畜产品安全之我见
2019-08-05尹东升
尹东升
近年来,国民收入状况不断改善,肉食品消费成逐年攀升的态势。需求骤增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和谐音符的鸣奏。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催生的“健美猪”;病死动物购销所形成的地下产业链条。无不引发公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担忧与顾虑。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就枉论食品安全的整体构建,就不会有公共卫生安全;就不会有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软环境。我们改革发展的宏图大业就可能受挫而停滞。因此,分析县域内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所存在的纰漏,拟定应对措施,完善并执行制度规章。建立起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已是迫切紧要之事了。
1 存在的缺陷和隐患
1.1 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尚低。
这些年,由于农业项目发展资金的扶助,各县动物适度规模养殖场发展迅猛。超越传统粗放散养模式,成长为区域化示范引领的生力军。但就其内在实质而言,依照养殖“五化”标准要求却是相差甚远,有其名而无其实。尽管有圈舍、数量的规模化,有各项制度的上墙展示。但多数养殖场(小区)的养殖管理技术与其硬件设施建设不相适应匹配。日常的饲养工作随意而为,不严格执行防疫、消毒、治疗和饲料兽药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养殖档案记录不完整全面,甚至有不作记录的情况;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紊乱等现象频发。规模场如此,可以试想农村散养户饲养状况更会无章可循、率性而为。这些无疑都对畜产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1.2 饲料和兽药投入品使用不规范。
许多养殖户为追逐利益最大化,弃行业操守而不顾,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在饲料中擅自添加激素类物质;非法使用违禁药物;不按休药期规定出售并屠宰动物。导致各类药物在动物产品中大量残留。常规检疫手段又无法甄别其肉类品质,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1.3 疫病防控难度增加。
由于养殖密度的不断增多,病原受到环境或免疫压力的影响,使疫病呈多发变异态势。畜禽并发症,继发感染和混合感染的病例不断增多。部分养殖户长期使用含抗菌药物的添加剂,致使菌株耐药性增强。动物及其产品跨区域流通调运增加,而检疫技术手段不高,造成外疫侵入感染。诸多因素致使动物疫病防控难度日益加大,直接危害畜产品安全。
1.4 病死动物经营更趋隐蔽化。
因利而往,是人性之弊。前些年,因生猪高热综合症侵袭,防控应对措施不佳,生猪因病死亡增多。病死猪的贩运销售可获取高额利润,诱引众多社会人员参与其中,催生出经营病死动物的产业链条。病死动物经加工后流向大城市人口密集性区域,部分也在本地销售。近年,畜牧、公安深挖细查,加大了摸排深度与处理力度。处理了多起典型案件,极大震慑了经营病死猪的食品犯罪分子。部分人员已悬崖勒马,洗心革面。也有利欲熏心者肆无忌惮,其行为更趋秘密和隐蔽。不彻底剪除此类毒瘤,以病死动物尸体烹饪的病害食品就会堂而皇之地端上餐桌。某天,我们吃下的美味佳肴就会成为我们致病的罪魁祸首。
1.5 定点屠宰场设置单一。
据调查,各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一般有2--3个,其分布和规模容量能够满足生猪宰杀需求,保障市场供给。但尚无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场所,使集中检疫难以成效。不经检疫的牛、羊、禽类产品上市流通,潜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2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和措施。
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是公民身体健康权利的重要支撑砥柱。具有无穷广泛的社会牵连性,每个社会成员都可能成为被伤害的对象。因此,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维护已成必然。政府对此更应高度重视,目标明确坚定。扮演好引导与监督的主要角色,重点要加大基础性建设投入,建立起符合现实状况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体制和机制。
2.1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无数事实证明,一支人员齐备,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队伍往往能攻坚克难,无坚不摧,战无不胜。要实现从动物养殖、屠宰、产品仓储销售到餐桌的全程无隙有效衔接监管。就要铸炼一支坚强不渝、保障有力的动物卫生监管队伍。首先,应在人员身份属性上给予公正对待。现今,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大多属参公单位,而实际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多数为事业类编制人员。干着相同的工作,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这不能不让事业类人员黯然神伤,其工作热忱显然不言而喻。应采取考核方式,在事业类人员中择优录用转变其身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让其有一个精神饱满,心情愉悦的工作状态。其次,乡镇畜牧站应予明确定性。依照2005年国务院《兽医体制改革的意见》乡镇站应是县级兽医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防疫检疫的公益性职能。而今,有些县已将其划归乡级政府部门序列,此举与中央改革相悖。再则,也不便防疫、检疫的统筹部署实施,工作进程也会形成无意识的障碍,技术指导无法垂直至底。故不应改弦易帜。
2.2 加强养殖环节监管
当前,各县规模养殖场(小区)有其场地和容量的规模,却鲜有按标准化模式组织生产的实质。养殖整个周期凭个人感觉和经验随意而行。没有遵照饲养和免疫程序步骤严格执行,滥用兽药,不按休药期规定出栏屠宰动物等状况时常发生。致使畜产品质量低劣。鉴于此,应加强对规模场派驻官方兽医,开展日常巡查告诫,时刻敲响警钟,使其自我约束,增强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也不应忽略对散养户的指导和监控。于潜移默化的灌输和强制性压迫下使其整个动物生产环节,树立起行业道德自律的理念。营造起以监督管理为輔,业主规范饲喂的良性格局。
2.3 建立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
目前,动物检疫工作多以人体感观而为。对内在品质优劣的鉴别,却是力不能及、爱慕能助。“瘦肉精”测试卡也只能辨析三种激素类物质,且易受环境、气温干扰很不稳定。故,在各县建立起能够分析判定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性有害物质的检测机构,已是当务之急了。可为执法监督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平台,让病害物质无处遁形。可有效打击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和滥用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大力保障畜产品安全”才不会成为我们终日呐喊的空洞话语。
2.4 建立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现今,各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大都采取挖坑、焚烧、掩埋方式。多以养殖农户或规模场业主自行操作,其技术规程无法严格执行,极易造成人体感染病菌和水源土壤污染。更有养殖户随意丢弃,甚至出售病害动物尸体。这些都对畜产品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予此,建立病死动物定点无害化处理场,可有效杜绝此类现状的发生。可制定相契合的政策,将动物死亡保险与无害化处理捆绑协同。凭据无害化处理场的销毁证明赔付保险金。中央财政下拨的无害化处理资金可直接划拨处理场所,以维持其基本运转。
2.5 提倡动物生态养殖
动物按自然规律生态养殖可以提升肉类品质,提高产品附加值。其动物产品越来越受消费者的青睐与眷顾。在部分县境内已有围山放养动物的先行者。对此,政府应因势而为,大力倡导并给予财政资金的辅助,推行并完善生态养殖模式。使饲养动物少患病,降低兽药使用概率和使用量,促使畜产品品质的大幅度整体蜕变。也可与“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的打造相联动。严格执行养殖技术规程,推动县域畜产品转型升级。
2.6 给予动物应有的福利性待遇
动物在养殖和屠宰环节的福利性惠顾,是保障肉类品质不可或缺的因素。许多国家已推行多年,我国相对滞后,阻力很大,与我们对动物权利的保护意识弱化有直接关联。养殖过程中对动物吼叫、鞭打都会使其恐惧惊厥,影响肉类品质。特别在某些动物定点屠宰场,动物目睹同类被杀戮,嘶鸣声此起彼伏,互为感染,因应激而惊悚,动物体内分泌失调并释放抵触成分因子,使肉品质再次下降。故应转变意识,给予动物应有的短暂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