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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19项缩至1项,抵押登记“零跑腿”

2019-08-02杜建刚王靖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9年7期
关键词:互联网

杜建刚 王靖

摘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创新登记模式,将申请资料19项缩至1项,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腿”,打造不动产登记“全链条”业务办理平台,为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做出了新的贡献。

关键词:抵押登记;申请资料;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識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9)07-0047-51 收稿日期:2019-06-1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山东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充分拥抱互联网,加快便民利民措施出台,采取一网通办、不见面办、全链条办等多项创新举措。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和优化办理程序的通知》,严格对照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充分发挥部门整合优势,进一步解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阻碍,推动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稳健有序开展,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全链条”办结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实行不动产登记全域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1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抵押登记“不见面办”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模式,对办理抵押登记的银行采取“联办”“线上”和“线下”三种模式,解决银行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新建商品房的转移登记,通过登记双方的分别申请,使得抵押人(即购房人)通过“全链条”申请办理各类转移登记时,登记部门将已上传的抵押登记业务与转移登记业务同时认证,登簿发证。

第一,联办模式。即银行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专线互联,共同开发贷款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的系统平台接口,对涉及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业务实现银行审贷与不动产登记的无缝对接,实现快速审贷和快速登记和放款。系统延伸到银行的准入、批贷、审贷环节,将用于个人资信及身份验证的平台前延至银行,依授权申请向银行提供来源于政府其他部门的各类审批资料,如楼盘基础资料、个人住房证明、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社保缴存纪录等;协同银行向政府其他部门核验各类信息,实现业务联办,使各银行的审批效率提升数倍。“联办模式”实现了登记机构与银行系统在数据层面上的深度整合,网上申请不再是简单的让企业、银行登录外网录入资料的1.0版本,而是精准到各金融机构核心业务的网上协同办理。目前,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与建设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实现了业务联办。

第二,线上模式。对短期内银行不能实现系统接口对接的,仍然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专线互联,银行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济南市不动产网上抵押登记系统”,线上申请录入抵押登记业务,并上传至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网上审核。

联办和线上模式均可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明”(证书)的直接推送,金融机构凭“电子证明”即可放款;在后期贷款结清的情况下,银行可直接在网上发送注销申请,注销电子证明,实现10余类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的网上办理,“不见面受理服务”。

第三,线下模式则仍与传统窗口登记模式相同,购房人在柜台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的同时可以与金融机构和抵押权人携带相关登记资料共同申请抵押登记,线下模式多应用于民间借贷的各项业务。

三种工作模式无缝对接后,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方式将得以彻底性改善,抵押登记实现网上办理,24小时不打烊,申请发证零跑腿,不见面办。

2线上共享、线下联动,合并精简“以证取证”

为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清单中未列举或未作强制性要求的环节及申请资料进行合并和减化。取消不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抵押范围平面图、房地产价值确认书;对营业执照、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实行备案制,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无需重复提交;抵押及贷款合同合二为一,共享获取简版合同或信息采集表。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云平台与相关局委信息共享,对能够从网上直接获取的土地、规划、竣工、完税凭证、工商注册等资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通过部门间的共享数据取得,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制资料,无法获取申请人签字或印章的,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现场确认后视同原稿签章,共计调整14项约30余种材料,涉及90多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其中减少申请人提交资料最多的是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登记,将资料由原来的19份减少至1份;涉及预转现的抵押登记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将申请资料减少至0份。

针对联网共享的资料,由于是基于信息共享形成的数字材料,多数共享单位并没有实现电子证照,但这并不影响不动产登记的资料存档。针对此情况,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了专门用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共享资料表,严格规范了资料的来源渠道、提取端口、提取人及提取信息等内容,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成为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图1)。对于合同类文本,还要提取文档,以PDF格式存入系统。

银行资料方面,不仅取消纸质合同,改为电子合同,还大大缩减合同内容,只提取不动产登记法定需记载的合同事项生成专用的电子合同,方便银行及相关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涉及10余类抵押登记,将抵押登记涉及的4份材料减少至1份,10余页的合同材料缩减至2页。

目前,每年40余万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提交得以大幅减化,节省了企业和群众的办理成本和时间。

对群众或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因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全或管理不完善造成的共享信息无法获取,额外出具相关证明的(会造成不动产错误转移,无法撤回的重要材料除外),以申请人承诺制取代相关证明。如:申请人用于减免税的婚姻及户籍状况,对于职能部门信息不全无法核验和共享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书后予以办理;对因后期建设调整,造成申请的房屋坐落与前期建设和备案的信息发生改变,相关职能无法出具证明和共享信息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后予以办理;对已改变国籍只能由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本地翻译机构翻译成汉字译本,经公证机关公证,申请人做出承诺后予以办理。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和落实,基本解决了目前困绕不动产登记材料多、证明多的问题,实现了申请人提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申请时,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完成业务的办理。

3先行试点、逐步推广,流程优化“全链条”办

自然資源部为配合《通知》,重点针对流程相对复杂、业务办理量大的26种不动产登记类型,制作了26张流程优化图,指导各地通过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的方式,优化从开始办理到领取证书的全流程,为不动产登记的办理开启了新篇章。对登记机构和申请人来说,如何按流程图的要求进行申请和登记,是大家迫不急待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济南市以新建商品房登记为试点,结合部里制定的流程图,制定了符合本市特点的流程图(见图2),实施了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利用市政府“全链条”一网通办业务平台,与交易、税务、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以及银行、公证等单位网上整合衔接,规范申请人的身份验证,实现网上一次提交多个办事事项,各部门并行审核,限时完成;同时,对与不动产登记密切相关的贷款审批、水、电、气、暖的相关业务的延伸办理,也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全链条”业务办理平台。

“全链条”一网通办实现后,群众只需要登录市政府网站,根据提示操作,提交身份信息和业务编号,所有的数据和材料将利用数据库自行获取,真正让群众省时省心省力。

在材料的采集和推送环节,“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是基础,而“材料整合”才是核心,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与相关部门签订“联办协议”,届定材料采集验证和使用的权责规范,主动担当,本着便民利民原则,由登记部门负责统一收集、验证、规范并形成数字化材料,并通过网络分送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在网上完成数字化审核,并统一反馈至“全链条”一网能办平台,由“群众跑”“部门跑”真正变为“数据跑”(见表1)。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全链条”一网通办业务。充分借助山东政务服务网,开通二手房转移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的的“全链条”业务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当日办结;水、电、气、热等相关业务实现网上过户,不见面审批,有效缓解实体大厅的压力,将原来申请人需要跑6个地方,提交5次材料缩减至只跑1次,提交1次材料。力争年底之前,实现90%以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均能通过“全链条”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相关业务

4化解风险、压缩时限,打造智慧登记新模式

改革需要大刀阔斧的胆量,更需要心中装有群众的胸怀。在资料精简、依托大数据实现“不见面审批”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流程和环节上进一步压缩,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简单业务由原来的三个审核环节改为受理和审核两个环节,将网上申请的各类登记的审核环节前置,集成相关办理人员,利用电子信息采集和电子资料传递,开展计算机辅助审核,单人单件的审核效率提升两倍,案卷流转时间缩短两天,办理流程得以深度优化,将服务实现压缩到最短,让群众能第一时间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试点的网上抵押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登记网上填报,当日审核,购房者交税和领证立等可取(见图3)。

同时,加快推进网上查询、缴费和EMS领证业务。改造网上服务大厅,通过系统设计远程见证当事人,提供免费网上信息查询服务;协调财政部门,实现网上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登记费及存量房交易过程中需要个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加大EMS领证业务的推广,逐步实现EMS免费发证,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按照工作计划,此次试点之后将进行二手房转移和土地类首次登记等业务的全链条办理,在多层次不同类业务办理的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标准体系。

在试点工作开展后,由于信息网上共享,资料不落地,很好起到了杜绝造假制假。例如,在抵押登记办理时,登记机构使用的是银行系统内部生成的资料,不会造假也无法造假;特别是电子签名法修订后,银行直接从系统传送电子印章和抵押人的电子签名,资料根本不落地,有力屏蔽了造假用假,有力解放了业务审核人员的风险担当,建立起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重塑了监管渠道,优化了信贷体系。

同时,济南市还积极申请将电子不动产证照纳入部里的首批试点城市,力争年底之前不权在技术层面上实现突破,在应用层面上也要实现在全省范围内的交易、金融、教育、出国、纳税等方面的共享利用。电子不动产证照的意义远不止于节省材料的重复提交,它会为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的延伸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借助于不动产流程改革的东风,一定能成为政府公共服务大数据时代的先行者。

下一步,济南市将树立效率导向,努力跑出服务加速度。一方面,继续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减程序、减环节、减要件、减时限,加强协作配合,不设红绿灯、避免肠梗阻,打造内部运行的“高速公路”;另一方面,大力加强行风整治,深化“一次办成”,能办的事要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始终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导向,让群众省心、省力、省腿,为济南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努力构建更加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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