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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乡村振兴相关实践探索

2019-08-02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14期
关键词:净收入苏州市农村居民

(苏州大学 江苏 苏州 215000)

一、引言

城乡关系的发展切实关乎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且旧的格局难以打破,因此一直以来关于如何平衡发展一直都是政府、社会和学术界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中国自二十一世纪初以来一直采用的城乡发展模式是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到了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其中问题最为尖锐的领域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和农村自身发展的不平衡,而“乡村振兴”战略正是着重于这两道重点问题,这对于解决两大不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民族历经磨难、战斗、改革和建设,迎来了从站起来、浮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中国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2017)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了达成战略目标,苏州市的总体部署为:优化土地、人才和资金等重要资源的配置,使得从前闲置的、未开发的和外部的资源可以被有效地整合并发展,这些“新”的资源都为创造农村自身发展力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二、苏州市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有效”方面

社会由人组成,社会的治理关键在于人。因此“治理有效”等同于治理人员的有效,需要的是相关人才的部署到位。基层是国家社会的根基,人才落实在基层,才能更好地将政府与人民联系起来。“苏南模式”和“开放样板”的成功都证明了基层干部的重要作用,他们可以在人民群众中承担关键的带头作用。

农村的基层干部逐渐呈现老龄化,且年纪较大的干部由种种原因的限制,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难以或者乏于跟随上最新的治理需求,而年轻、有能力的后备干部却储备不足,农村基层呈现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

这两项问题一项也不能忽略需要同时抓起,一方面既要重视农村基层老干部的知识传授和技能培训工作,另一方面也需要出台具有吸引力的政策来拉拢、培养年轻干部,可以将新旧两代基层干部联结起来,互相学习互相督促,这样基层不仅保留了长久以来的治理经验同时也注入了与时俱进的新鲜力量。只有新老两代的领航员同心协力,才能稳健地行于“乡村振兴”之路,带动农村的多元经济发展,开创平衡的城乡融合模式。这对“治理有效”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方面

青山绿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环境问题对于“乡村振兴”战略也具有重要意义。苏州市在实施“生态宜居”方面,将环境问题放在治理的首要位置。无论是在城市中的居民还是自身就在农村的村民,都对乡村环境抱有一定的要求。对于城镇居民来讲,农村不仅仅是农产品的提供者,还是休闲旅游的良好选择;对于农村居民来讲,对于生活条件的要求日益提高,优美的乡村环境也成为了村民的精神和生活需求。

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城市用地紧张且成本较高,很多工业都被转移到农村地区,这些转移给农村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工业污染。除此以外,城市的生活垃圾也多数转移到地位较次的农村地区,而农村薄弱的基础设施和科学技术难以承担这些污染并且消化。于是,工厂的工业污染和城市的生活垃圾污染前后夹击农村,使得农村污染的面更广,点更多,影响更大。

(三)“产业兴旺”方面

苏州市的农业生产状况处于平稳的状态,2017年的全市农林牧渔业按照可比价与上年比较,增长了0.4%;全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下降5.5%。农业生产的效益提高,2017年全年新增高效农业设施面积1万亩,新增现代化农业园区面积7万亩,全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了88.8%。农村集体经济总资产1840亿元,比上年增加了7%,且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存在问题:江苏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位置,但是江苏同时又是贫富差距现象较为显著的省份,这个问题放到苏南的确更为明显,虽然根据数据来看,近些年苏州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缩小,但是这道坎仍然需要政府和人民付出努力来共同面对。比如苏州近几年农村集体工业经济规模正处于不断萎缩的状态,经济增长压到政府身上,使得发展进入一个瓶颈时期。

中国属于农业大国,近几年的GDP增速稳定,但是在经济稳速发展的情况下,农业的增长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放弃农业,而转身投入其他行业。虽然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这种小规模的、分散的农业经营已经不能匹配上当起啊啊那越来越国际化的需求,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需要整合这些小型的、松散的家庭作坊,合作社的经营模式是目前较为成熟的、可参考的经营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矛盾。因此,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一大手段就是加速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四)“生活富裕”方面

“生活富裕”与“产业兴旺”密不可分。只有农村产业兴盛发达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才能丰富多彩,且村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也会促使村民追求更好更高的精神物质需求,这种追求会反作用于农村产业的发展。

苏州市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农村居民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显示,2017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104元,比上年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298元,增长7.9%,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消费2.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之比由2016年的1.77:1缩小到了2017年的1.73:1。

苏州农村居民的收入位于全省第一,高出全江苏省平均水平48.5%。从收入结构上看,农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收入扮演了重要的提速角色,且增速高于城镇,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大。进而城乡差距略微缩小,截止2018年上半年,由2017年同期的1.97:1缩小至1.96:1。

存在问题:首先苏州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由于结构调整增速减缓。由于经营净收入的结构的调整,虽然整体趋势较好,但是其中第二产业的收入增速在2018年第一季度出现负增长。财产净收入的增长动力不足,苏州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源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和出租房屋租金收入,但随着租金的稳定,持续快速增长后劲不足。随着农村居民进城贷款买房及农业对口贷款支持的增多,一季度,农村居民利息净收入为负。

图1 2018年全国发达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苏州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二是虽然苏州农村居民收入处于增幅走势,并且在全省范围内数据可观,但是,截止2018年上半年公布的全国农村相关数据来看,由图1可得出,相较于苏州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6618元,增速8%,其与全国富裕农村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城市分别为嘉兴19345元,增速8.7%;宁波18607元,增速8.8%;绍兴17926元,增速8.9:%;杭州17452元,增速9.2%;上海17382元,增速9.2%;湖州17165元,增速9%;舟山16881元,增速9.6%。

三、苏州市为实现“乡村振兴”做出的实践

(一)“治理有效”方面

针对上文乡村老干部与新干部青黄不接的局面,苏州市采取的措施是同时抓起培训老干部和培养新干部两个方面,这要充分发挥村书记的“头羊”本领。在2018年6月,开展了村书记集中轮训班,全市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全部要求参加相关培训。旨在加强基层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提升相关技能,为基层干部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战略做贡献打下基础。

(二)“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方面

苏州市的农村地区对解决农村污染的侧重点在于: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消耗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环保循环圈。而具体到时间方面来讲,苏州市在污染物的处理方面,借鉴了德国的污染治理经验。德国在二战后承受着相当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解决环境污染德国耗费了三十年的时间进行专项治理,其中德国农村的污染治理方法就十分值得借鉴:1.将垃圾进行分类回收;2.开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4.农业面源污染处理等。苏州市借鉴了“人工湿地”的方法来处理污水,根据德国经验建成了吴中区太湖柯家村湿地和太仓万丰村湿地,并且成功运营。“人工湿地”是一项十分考验科学技术水平的生态污水处理方法,设计者需要通过演算对整个生态系统的运作进行精密推导,来包拯运用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大的效益,继而才能形成这种低能耗、低成本的环保系统。环境治理也讲究因地制宜,不同的农村生态环境需要制定不同的环境治理方针,这样才能综合全面解决环境问题,提升生态宜居水平。

与此同时,苏州市今年制定了特色田园乡村的建设目标,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为止,全市范围内要求建成70个特色田园乡村,且所有的重点村、特色村建设成三星级康居乡村。特色乡村不仅应该保留乡村的原始风味,还要开拓具有发展前景的领域。建设要求特色乡村具有“形”“神”兼备的特点:“形”在于农村保留住不同于城市样貌的农村特色风景,“神”在于要求农村将内在的精神与整体的发展相统一,不仅仅在外在呈现田园风貌,还在在内核蕴含民俗文化。这样,苏州乡村的环境得到了改善,乡村形神建设受到了重视,使得农村可以更好地落实“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的要求。

(三)“产业兴旺”方面

苏州针对这一问题建设了农村经济合作社。在苏州农村,最具代表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三大合作”的新型合作组织,既不属于法人组织也不属于公益组织,是一种新型非传统的组织。“三大合作”指的是对传统农村集体资产、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生产经营三大方面进行改革,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对应了三个需要进行改革的方面。

数据方面来看,到2017年年底,苏州市大市范围内共包含农民合作社3947家,其中农民持股比例达到95%以上;集体合作农场208家,其中农民自主经营的面积占全市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的16%;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达到1840亿元,村平均收入为815万元。这些实践数据都表明了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可以破解目前由于发展较快而遇到的瓶颈,其发展的速度、覆盖的程度和渗透的深度,足以证明其已逐步成为苏州市农民参与市场化经济的桥梁。充分利用、整合农村的现有资源,新型的发展模式注入早已疲软的农村经济市场,是实现“产业兴旺”的一针催化剂。

(四)“生活富裕”方面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前提。从数据上看,首先要保障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工资性收入是苏州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保障这项收入的增长就是对农村居民收入的保障,这需要政府提高农村就业率,扩大农民技能培训范围,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农民权益。

受到“263”环保行动和“331”专项整治的影响,苏州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产生了变化,占经营收入大比例的第二产业呈现下降趋势,因为这需要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发挥当代互联网趋势的优势,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吸引农业旅游客源,为农民带来工资性收入以外的经济来源的稳定增长。

2018年上半年苏州农村出租房屋财产净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占全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的74.6%。优化用地布局、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实现资源集约化,是稳定财产净收入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在农村容易被忽略的监管也应跟进。金融机构可以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特色投资和理财方法,提高农村经济活力。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集体经济向聚集性、合作型方式转变,进一步确权赋能,推进“三权分置”、“按股分红”,让农村居民享受更多股息、红利收入。政府也应积极引导社会进本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创业环境、提供优惠税收、发展特色小镇和科技农业上发挥作用,提升苏州市的农村整体收入。

四、总结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关乎农村人民的切实利益,是中国长久以来城乡不平衡和二元结构问题解决的突破口。苏州慎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合苏州农村发展道路,近年来虽然遇到了不少障碍,但是一直在求新求变突破瓶颈。

苏州市对于新的总要求的不同层面进行了不同道路的实践,以确保最大程度地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像实践中的“人工湿地”和农业经济合作社,都在解决其针对问题的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践证明是可行的解决办法。其基层干部的培养和人才的吸引还未能立即显现效果,需要一些时间的积累。而改善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问题,则仍需要镇学术界和政府的继续探索,发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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