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背景下对在职民警法律课程培训模式的探究
——基于《刑事诉讼法》问卷调查
2019-07-31董如英崔欣桐
董如英 崔欣桐
(150025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我国在职民警培训制度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创新迅猛,法律不断更新,对在职民警来说,培训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在职民警培训是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关键,关系到警察的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在这个信息时代,一次性教育定终身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在职培训应是顺应社会时代发展变化。当前,依据公安部“以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的要求,作为公安机关,要针对不同警种、特殊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与时俱进的形成具有特色的培训方式和特定目标。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第3条的规定,民警培训,包括初任训练、专业训练和晋升训练。初任训练是对公安机关新录用、调入人员的训练。训练合格的,方能正式任职和授予警衔。专业训练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的训练。晋升训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晋升职务或者警衔前的训练。公安机关有计划地展开教育培训,传授公安民警新的法律知识和警察业务,使其具备更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在职民警的职业教育培训,也是各级警务人才的“加油站”。在职民警培训更讲究功能性、实效性、导向性,具备贴近实战、学之即用、引领前沿等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民警职业素养的要求不断提高,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律知识是在职民警必须掌握的,执法办案,必须以法律为依托。基层公安民警的刑事执法内容主要以实体和程序两大主线展开,在法律培训模式上应以实体与程序并重,推进公安民警的法律培训发展。但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课题组针对程序的培训模式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在职的公安民警进行了《刑事诉讼法》继续教育培训模式调查问卷。
一、目前在职民警培训教育的状况
经过多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在职民警的整体素质都在提高。新入职的新民警学历基本是专科、本科、研究生,或者更高学历,起点较高,为之后的在职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民警,通过晋警衔培训,单位的新法新规学习,都在与时俱进的学习。随着培训时间和种类的增加,民警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在职民警继续教育培训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公安工作繁忙,基层民警学习法律、学习业务的时间比较有限,其新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获得、个人素质的提高,有很多人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通过师傅和同事的传帮带形成。随着社会的进步,显然许多传统的技巧技能已显滞后,在新的执法环境中感到困窘和能力欠缺,他们需要通过相关培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调整、规范其执法行为。目前,公安民警进行的在职教育培训存在着教育内容更新滞后、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网络教学互动性不足等问题,限制了其水平的提高。
公安机关面对的社会治安工作形势日渐复杂,对于在职民警基于传统模式培训学习,短期培训、课堂讲授,放视频讲授,目前已经无法满足基层一线警力执法任务的要求,需要探究在职民警培训多种有效的模式,为一线民警解疑答惑,培训紧贴公安实际工作,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二、对在职民警继续教育培训模式调查问卷分析
课题组对在职公安民警的《刑事诉讼法》继续教育培训模式研究制作了调查问卷。分为纸质调查问卷和网络调查问卷。参与问卷调查的在职民警近三千人,十余个警种,二十余个地区公安局,问卷调查后进行了数据分析,对今后的在职民警培训模式研究提供了支持。在职民警的《刑事诉讼法》继续教育培训模式研究问卷,分了不同的四个年龄段,25岁以下、25岁~35岁以下、35岁~45岁以下、45岁以上,这些年龄间的民警是警察执法办案,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通过对他们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具有代表性。
(一)目前在职民警培训的基本情况数据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从警后基本都要接受相关业务的培训。从这个柱形图可知(见图1),民警参加工作从警后,目前的在职民警培训学习工作较好,除了入警、警衔学习培训之外,民警所在单位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警察整体素质提高较大。但在培训学习《刑事诉讼法》及修改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参与调查问卷的一半以上在职民警认为《刑事诉讼法》授课过于理论化,不符合实践的需求,而且培训的时间较少,培训的内容有些少,或者流于形式,讲授形式单一,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二)在职民警培训需求的调查情况数据分析
在这个信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传统的培训模式,应该与现代的网络教学,微教学,相结合,达到在职民警培训的最佳效果。但是,当前的网络教学首先对学习者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约束控制能力有要求,这就要求民警在学习过程中有较高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然而民警长期从事繁重的工作,很难有大段的时间学习,集中培训的基本一周到半个月,让每个在职民警每年都去集中培训,由于工作不可能实现。利用网络学习培训,成为了在职民警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教学、微课、慕课逐渐被在职民警接受,以这种方式学习更新知识。在问卷调查中,多数在职民警希望微课的形式多种多样,讲解型、幽默型等,由于平时学习的时间有限,最好时间短,内容简单明了,能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见图2)。
三、信息时代在职民警的法律课程培训模式
大部分公安民警服务在一线,从事刑事、治安、巡逻等警务执法工作。社会的经济、科技飞速发展,警察的公安教育培训需要与时代接轨、与网络接轨,科技的发达,随之也伴随着出现一些新型犯罪,比如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案件。作为办案民警需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作为警察必须懂法才能运用法律依法办案。要重视法律培训,从根本上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真正做到规范执法。
(一)在职民警集中培训模式
每年集中一段短期时间,对在职民警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培训内容需适应基层民警岗位的需求。对在职民警的培训,一方面是培训要针对基层民警完成工作任务的素质能力的差距按需施教;另一方面是培训内容要与民警的实战需求相吻合,区分层次、岗位、警种、年龄,科学制定标准,使训练内容贴近实战。
集中培训的授课模式多数是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它具有可视性、先进性、有效性。多媒体教学,教学重心仍然是课堂教学,更适合在学校集中培训的在职民警。“案例式”教学模式,即以公安执法的真实案例为教育训练载体,通过解剖成功或失误的公安执法办案案例,总结案件侦破经验和可取之处,找出案件中暴露或潜在的问题和隐患。“案例式”教学模式,对于在职民警更易于接受,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寻找自己的不足,补充法律知识,使民警对案件有参与意识,能促进提高其执法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在职民警的慕课培训模式
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在职民警培训指明了方向。
以网络视频为支撑的学习模式因其可调动丰富的多媒体资源,具有便捷的学习方式和不受空间甚至时间限制等独特优势得以快速发展。慕课,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是大规模、开放式的在线教学模式,它借助互联网渠道为所有学生提供由名校开发的慕课课程,慕课教学是独立于课堂教学而存在的教学形式,以其所秉持的高开放性、高自由度的独特教学模式,迅速改变着传统教学理念,是一种面向大众的网络教育形式,并在现代网络技术和现实需求的驱动下,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慕课教学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可以针对不同的授课内容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培训在职民警可以发挥慕课的优势,丰富在职民警培训体系,开发适合公安民警培训的慕课。可以利用真实的外景拍摄,来帮助民警学习规范的侦查、审讯技巧,可以利用镜头清晰地演示物证等的鉴定过程,使培训课程内容更具吸引力,激发民警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达到学习培训的目的,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
(三)在职民警的微课培训模式
“微时代”的信息传播方式不再是传统的点对面的线性传播,而是通过智能手机的普及,实现点对点的网状传播。微课越来越频繁地被应用在教学中,微课资源需求日益增大。微课(Micro-Course Online Video),视频时间短,时长通常在3到5分钟,精选教学内容,精心制作,内容虽少,但能解决关键问题。相对大规模的慕课教学模式,微课教学平台突出了矮小精悍的特点,可以针对具体的单一问题,讲解详细,更能解决实际问题。微课的形式也更多元化,教学形式与教学内容更新颖,充分发挥出现代信息技术的主导优势。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每个人手中的智能终端设备都能成为微课学习的工具,每个休息、候车和乘车的间隙都可以用来学习微小知识单元,具有可移动、碎片化学习理念的微课得以广泛传播。微课拓展了教学空间,微课学习不局限环境,每个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点开微视频学习,有助于民警更好的利用碎片时间学习,节省时间,学习方便,减轻其学习压力。
无论是哪一种教学模式都不是万能的,总要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才能共同发展。在职民警的培训模式应是传统教学模式和现代教学模式相互结合,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学习目的,不同培训要求,选择适合在职民警培训的模式,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培训教育水平,提高整个警察队伍素质,更好的规范执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