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
2019-07-29从严
从严
【摘要】目的: 为了了解某市某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方法:对某市某县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血糖;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心电图;腹部B超;胸部DR摄影等,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结果:受检人员的异常检出率为41.9%,晶体混浊、白内障等眼科疾病异常人数占临床检查异常总人数的19.1%,实验室检查异常检出率为31.2% ,淋巴细胞微核异常检率为5.4%,放射工作人员一次性检查不符合国家健康标准的人员占受检放射工作人员总数的19.6% 。结论: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有利于掌握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达到预防放射性疾病的目的。
【关键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
【中图分类号】R821.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9)07-229-02
该县与某市其它县市相比较经济欠发达,卫生经费地方财政投入较少,部分医疗单位放射诊疗设备相对落后、机房周围防护不够规范。为了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对该县从事放射诊疗或工业射线探伤工作的放射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参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健康检查、职业史、内科、外科、皮肤科、眼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血糖、心电图、B超、胸部DR摄影、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等。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该县36家放射诊疗和工业射线探伤单位112名在岗放射人员。
1.2 方法
1.2.1 临床检查 采用常规的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内科、外科、皮肤科、B超、血压、心电图和眼晶体的检查,用DR数字X线机进行胸片检查。
1.2.2 实验室检查 采取静脉血分析的方法对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进行检查,与国家标准正常值血红蛋白120 -160g/L (男) ,110 -150g/L(女) ;红细胞数(4.0-5.5) ×1012 /L (男) , (3.5-5.0) ×1012 /L (女) ;白细胞数(4.0-10.0) ×109 /L;血小板数(100-300) ×109 /L)进行比较;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与正常值≤3‰进行比较;肝功能结果用谷丙转胺氨酶和麝香草酚浊度试验来确定;用化学发光法检测甲状腺功能正常与否,与正常值(FT32.50-3.90PG/mL )(TSH 0.340-5.600uIU/mL) (FT4 0.61-1.12nG/dI)进行比较。
1.2.3 放射工作人员的适应性依据国家标准给出其适应性意见。
2 结果
2.1 一般结果 参加此次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机构有36家,其中开展放射诊疗医疗机构34家(县级3家、乡级22家、民营医院9家) ,工业射线探伤2家;检查人数112人(其中男性88人,女性24人),占该县放射工作人员总数的98.7%,其中介入放射学4人、放射治疗5人、射线探伤7人、X射线影像诊断96人 ,年龄19-67岁,工龄1-41年,平均14.6年。
2.2 临床检查结果 临床检查异常率达到41.9%,其中以B超异常率为最高,其次为高血压和眼科疾病,详见表1。
2.3 实验室检查结果 除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率和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外,放射工作人员实验室检查异常率高达31.2%,以肝功能、尿常规和白细胞为主, 异常人数分别占异常总人数的14.3%、20.0%和22.8%,其次为血红蛋白增高和甲状腺功能异常,异常人数均占异常总人数的11.4%,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异常人数为6人,异常率为5.4%,详见表2。
2.4 放射工作人员工作适应性 此次检查中不宜从事放射工作的有22人,占19.6%,需暂时脱离放射工作岗位的人数为28人,占25%,可继续从事原放射工作的人有62人,占总人数的55.4%,详见表3。
3 讨论
通过此次的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可知该县放射工作人员晶状体混浊、白内障等眼科异常率较高,为19.1%,略高于本市的其它县市,其中
职业放射性白内障疑似病例有9例,8例在乡镇级卫生院,这可能是因为乡镇卫生院条件有限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或不达标所致;眼科检查的异常率在各工种之间也存在差异,由高到低依次为放射治疗、X射线影像诊断、射线探伤,这一结果与我市其它县市(线探伤>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治疗)比较有一定的差异,这可能与该县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种间频繁调动工作岗位有关。另外,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小板的异常率明显高于我市其他县市平均异常率,暂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比例、不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比例也明显高于其他县市平均数,这可能是在工作中防护操作不规范引起的。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异常捡出人数为6人,检出率为5.4%,略高于其他县市平均值。不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占19.6%,导致职业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原因依次为白细胞减少、肾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率升高、红蛋白增高、红细胞减少、晶体混浊、血小板减少。
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应针对不同的辐射环境配置不同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工作制度,并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岗前及岗中培训,定期进行射线装置机房防护和医用射线装置的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提高放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从根本上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以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参考文献:
[1]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
[3]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2002).
[4] 《放射卫生防护》(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