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聂家沟秦代制骨作坊清理简报*
2019-07-27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咸阳市考古研究所渭城区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咸阳市考古研究所渭城区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
聂家沟制骨作坊遗迹位于咸阳市窑店镇聂家沟二级台地断崖边,地理位置坐标E:108°51′11.26″、N:34°24′46.30″,海拔 426米,地势北高南低。其东距秦宫殿一、二、三号建筑基址582米,20世纪曾有大规模考古发掘;北部地势平坦、高亢,距安陵陪葬墓赵王如意墓约1600米;南部为村庄民居,与咸红公路南北直线距离约520米(图一)。
2014年11月,秦都咸阳城考古队在进行野外调查时发现2处以骨质遗物为主的堆积坑,后布探沟对其中之一进行局部清理,共收获总量超过600千克的骨质遗物,另有瓦当、板瓦、筒瓦、铺地砖、罐、盆、壶、釜、盒、磨石、铁钱范、各种形制的小型铁工具、铜带钩和半两铜钱等遗物。现将具体清理情况简报如下。为便于后期整理及复原制骨过程,遗迹单位内出土的骨质遗物以K1G统一编号,其余遗物按常规编号法编号。
一、堆积情况
两个堆积坑基本呈东西分布。K1西距K2约4米,其东为近代坟茔,南为断崖。受环境制约,东、南部分无法开展工作,只能沿崖边布置5×4米、方向正北的探方,对北半部进行逐层揭露。
探方地层堆积分2层,以南壁为例予以介绍(图二)。
第①层 耕土层。厚约0.2~0.25米,土质疏松,土色灰褐,含大量植物根系,少量灰陶残片及骨渣。
第②层 汉文化层。厚约0.1~0.2米,土质较硬,土色黄褐,包含较多骨块、骨渣,亦有粗绳纹板瓦、筒瓦、陶盒口沿、瓦当、半两钱等。K1开口于该层下。以下为生土。
依照可清理的K1北半部情况看,该坑口大底小,北壁斜直。底不平,略呈斜坡状,西部为二层台阶状至底。平面形状极不规则,边界曲折,应非人为有意修造。清理部分东西长5、南北宽3.55米。口距地表深0.25~0.35、坑深1.9米。坑内堆积呈锅底形的条带状,条带之间土色略有区别,部分区域有断续的纯黄土堆积,遗物堆积疏密略有区别。据此,将堆积划分为5层,以南壁、东壁为例介绍(图二)。
第①层 土色黄褐,土质较松,厚约0.17~0.4米,整体呈西高东低斜坡状分布。包含大量骨质遗物,可辨器形有棋子、马镳、管等,部分表面有烟熏痕迹。另有少量板瓦、筒瓦、瓦当和陶盆口沿、陶罐腹部残片及小型铁质工具、半两铜钱、带钩、泥丸、磨石等。
第②层 土色淡黄色,土质较硬,含沙量大,厚约0~0.2米,断续分布。无包含物。
第③层 土色灰褐,土质松软,厚约0.15~0.35米,北部无分布。夹杂少量红烧土块、草木灰,包含大量的骨质遗物,可辨器形有马镳、管。陶质遗物增多,有筒瓦、板瓦、瓦当、井圈、铺地砖、罐、盆、釜、半两钱、泥丸、陶饼等。
第④层 土色红褐,土质致密,厚约0~0.6米,整体呈北高南低斜坡状分布。包含大量骨质遗物,但可辨器形者较上两层减少,其他遗物同上。
第⑤层 土色灰褐,土质较疏松,厚约0~0.45米,仅东部小范围呈北高南低坡状分布。包含物较少,骨质遗物多呈粉末状,另有铁钱范、铜带钩、泥丸、板瓦、筒瓦、陶盆、陶罐等。
通过清理可知K1本为一处自然洼坑,内部堆积来自西、北方向的倾倒。除第2层外,其余各层包含物种类基本相同。
二、遗物
K1部分清理后出土骨质遗物逾600千克。主要是骨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骨料、坯料、半成品和残次成品。另有数量极少的马、羊、狗、猪遗骸,应与日常食物对象有关。骨质遗物中亦夹杂少量铜、铁、石、陶及泥质器物。
1.骨料
仅完成K1第1层整理,所有骨料均来自黄牛。有较大一部分骨料还不能明确其所属部位,明确的部位包括掌骨、跖骨、尺骨和桡骨、胫骨、肱骨、股骨等四肢骨干部分,不见关节部位及腕跗骨及趾骨。通过对尺骨件数统计,骨料来源不少于201头黄牛个体。取料方法一般先将邻近两端关节部位锯除,截取骨干部分,再根据骨骼形状进一步操作。有割锯、劈砍、砸击、挫磨等多种方法。另有零星鹿角料,为中型鹿的鹿角截取后的废料。有关工艺研究将另文专述,现仅予以简单介绍。
炮骨的掌骨大部分为骨料和坯料,少量废料,主要用来做鱼饰、棋子或马镳等条块状骨器。跖骨大部分为骨料,少量为废料,依照后期制作产品的不同,可见纵向长条状和横向圆环状两类。纵向条状骨料用来制作马镳等器,环状骨料成品为小骨环。尺骨均为废料,喙突下方为锯面,这一位置相对固定,据此可知第1层黄牛的最小个体数为201例。桡骨多取自前侧骨干,多见长方形,呈片状,推测为制作筹或箸等对厚度要求不高的器物。胫骨大部分为骨料,废料发现较少,且主要为纵向取料过程中产生的靠近胫骨两端的部位。取料多依据骨骼表面的高低位置就势取材,前侧骨干纵向取长条状骨料,后侧骨干取方片状骨料。可精准判断肱骨、股骨等部位的标本较少,其中肱骨均为废料,股骨以骨料为主。股骨骨干长直,可制作马镳、棋子等各类成品(图三,1、2)。
K1堆积内有不少于3例具有加工痕迹的鹿角,包括角环部、柄部,总体取料比率非常低(图三,3)。
2. 骨器
仅指已经具有器类使用功能的标本,共计106件。
马镳 具有镳孔即已达到使用标准,依此确定个体数量为71件,其中54件在后续雕刻修饰过程中出现断裂报废。器形总体近长条形,中部稍近首段外折并在侧面钻有二穿,正面略弧鼓,背、侧三面平。通长12~15、宽1~1.2、厚1.2厘米左右。正面纹饰题材一致,均为张口吐舌的飞龙造型。龙头位于镳体首端,似有面向内、外侧的区别,体曲卷飞舞,沿镳体余段依次展开。标本K1G:612,完整,通长12.84、曲折处宽0.98、厚1.38厘米。内外侧壁砍削平整,背略弧出。曲折部有穿2组,其中第一组穿长1.44、宽0.49厘米,长方形,已经贯通的3个钻孔依痕可见;第二组穿仅完成了3钻孔,尚未去除彼此的间隔,孔径0.5厘米。正面刻龙形图案。龙首突喙,嘴大张,长舌外吐,菱形目。体细长,略呈弓形。左腿前伸,爪部微上扬抬起状;右腿后蹬,爪部反转向后;足下有卷云交杂配衬。膀腋有成组的细线飞须。整体线条纤细,曲折变化,充满动感。鬃须和卷云依稀可见交替涂抹的红、黑色彩(图四,1;图五,6)。标本K1G:645,首段残失,形状不详,但余段穿部与其它稍有区别。在第二组3个贯通钻孔形成的穿以外,又多加4处钻孔,其中后部的三个钻孔粗大、稀疏,孔径达0.44厘米,施钻方向也发生由内向外的变化。测知其孔距分别为1.4、1.48厘米。整体残长7.6、可见宽1.25、厚0.3~0.9厘米(图四,2)。
鱼饰 2件。整体近长条形,平底,有钻孔,三棱状背,燕尾形尾鳍,头浑圆并有圆形双目。融背部俯视和尾部侧视效果定型,整体简洁写意。标本K1G:656,成品,通长3.99、体厚0.95、头宽1.81、尾鳍宽1.75厘米,通体两侧表面打磨圆滑,尾部刻成剪刀形。圆圈和钻眼组合为眼部,眼部上方及后方有两道刻划作鳃部,躯干部两侧各刻划一条“S”形线条及两组短划线来表现鱼鳍,可能有彩绘(图四,3;图五,1)。
棋子 长轴四面光滑者为成品,计15件,5件短轴断面未打磨,存割锯痕迹。长方体,素面,四边切割整齐,规格略不同。标本K1G:528,通体打磨光滑,局部泛轻微淡绿色。长2.67、宽1.53、厚0.86厘米(图四,11)。
带钩 1件。棒形。标本K1G:661,首残,细颈窄体,中段稍粗,面弧凸,背钮近尾段。一道锯槽位于钩体背面中部。残长9.03、腹厚0.67、钮高0.72厘米(图四,6)。
筹 1件。标本K1G:625,残断,一端截面圆形,直径0.39厘米;另一端截面圆角方形,截面长0.36、宽0.26、残长7.02厘米(图四,12)。
笄 2件。 标本K1G:657,成品,残。截面近圆形,尖端残,尾端见加工时遗留的砍痕。残长9.39、尾端径0.6厘米(图四,13)。
骨环 10件。环体,面弧突,背平。成品表面均通过刻划或钻孔、涂色等手段予以装饰。刻划图案相同,为单线曲卷的枝蔓。环径有大小之别,两者制法不同,据此分2型。
A型 7件。 环径小。标本K1G:646,表面抛光后续有镶嵌和彩绘。表面线刻分两组,每组由两副相同的图案轴对称组成。外径2.75、内径1.37、高8厘米(图四,4;图五,2)。
B型 3件。环径大。标本K1G:650,成品,表面抛光,加以刻划、钻眼等装饰。外径4.46、内径2.42、高厘6米(图四,5;图五,3)。
带具 1件。标本K1G:652,成品。顶圆弧,底直。上穿为椭圆形,长径1.65、短径1.13厘米;下穿三孔凿通,长1.47、宽0.41厘米,总长3.56、宽1.83~2.72、厚0.52厘米,围绕上穿线刻龙形图案。龙首位于上方正中部,回首状,首尾相接,身体蜷曲。龙身钻眼三处,分别位于龙眼、肩部、腰部,可能有镶嵌工艺。鬃、颈、背及尾皆饰红彩(图四,7;图五,4)。
琴轸 1件。标本K1G:662,成品。上端圆柱状,束腰,下端方楔形。腰与顶有一贯通的穿弦孔。通长3.76、顶面直径1.29厘米(图四,8)。
锥 1件。较笄粗、短。标本K1G:643,胫骨嵴部,近端断裂面砍削成圆头,两侧纵向锯面及劈裂面砍削平直,在远端形成锥状。全长13.75、粗径2.2厘米(图四,10)。
其他 1件。与产品的样本或工人练习技能有关。标本K1G:452,属于右尺骨和桡骨部分。先从后向前将尺骨粗隆下方锯断,再从内向外将桡骨两端关节锯掉,然后从前后向正中矢状面自前上方向后下方锯前侧骨干,沿锯痕末向下劈开。尺骨及桡骨近端骨干外侧、远端骨干前侧表面皆刮削成凹弧面,桡骨骨干刮削部明显较薄。如果说刮削尺骨是为了尽可能多的保留桡骨骨干,那么桡骨近端外侧及远端前侧的骨干则没必要刮削得如此之薄,更何况去除尺骨的方式一般是将尺骨连带桡骨间嵴部直接去除,据此推测此为工人练习技能所用。通长13.4、宽3.7、厚0.6~1 厘米(图四,9;图五,5)。
3.铁器
共计52件,其中2件锈蚀严重,器形不辨。
刮刀 9件。长条形,截面有弧形和长方形的区别,首端有弧形尖锋,齐尾,宽、窄稍有差别。标本 K1① :1,完 整。通长10.2、弧面宽1.8厘米(图六,14)。标本K1③:27,锋部残失,内壁有织物粘结。残长9.8、弧面宽1.8厘米(图六,20)。标本K1⑤:7,残长14、宽2.1、厚0.2~0.3 厘米(图六,4)。
铲刀 1件。长条形扁片状。截面长方形,刃部应位于首端,已残失。标本K1④:24,弧长9.5、宽2、厚0.25 厘米(图六,10)。
削刀 13件。长条形,截面楔形,直背,直刃,有的残余缳首,锋部造型变化。标本K1①:6,刃至锋部弧形上扬。残长9、宽1.7、背厚0.5 厘米(图六,16)。标本K1①:12,原器体形较大,后部残段缺失。刃至锋部弧形收束成尖。残长6、宽3.2、厚0.5 厘米(图六,18)。标本K1④:28,残为两截。缳首近椭圆形,圆形截面,粗细不一。复原长4.2厘米,缳首长4.1、短径3.2、径粗0.7厘米,体长14.5、接首部宽1、厚0.4厘米(图六,3)。
铚形刀 1件。标本K1③:15,依残余情况看,侧边弧形,横直刃,近背部有孔。残长7、残宽4、厚0.5厘米(图六,11)。
刻刀 10件。缳首,截面多为长方形,首部多残缺,只见前端内收趋势。标本K1⑤:6,后段似有线状缠绕,首端刃锋与体刃相背。残长12.3、宽0.8、背厚0.3厘米(图六,5)。
劂 4件。截面长方形,器体短细,首端为短扁平刃,尾端平齐,为截具。标本K1①:3,残长5.5、宽0.5、厚0.4 厘米(图六,9)。
凿 1件。标本K1③:31,残,一端略薄,似为短刃。残长7、宽1.4、厚0.5 厘米(图六,13)。
斧 3件。体较宽,纵截面为梯形,虽残,但上段依痕可见竖銎残部。标本K1①:4,残长5.9、尾宽2.7、首宽3.7厘米(图六,15)。
锛 1件。标本K1③:25,完整。楔形,长方形銎,锈蚀表面沾满小骨渣。通高6.6、宽6 ~6.5厘米,銎长5.5、宽1.2、壁厚0.4厘米(图六,1)。
铤 2件。截面三角形,未见明确刃锋,或为钻类器物的铤部。标本K1④:16,残长17.3、棱高0.8厘米(图六,21)。
锥 2件。标本K1③:12,缳首,中有小孔,截面近圆形,体急收至圆尖。通长10.8、体最大径1.1、环径2厘米(图六,2)。标本K1④:26,体残,只见尖部。截面三角形,一侧略薄,首部细尖锋锐。残长3.5、宽0.1~0.6、厚0.1~0.2厘米(图六,8)
链条 1件。两节套合,单节似为扭结的麻花状,外形似马衔,但长度不足。标本K1⑤:11,单节长4.4、径1厘米(图六,6)。
条形器 1件。窄条形,尾部近圆弧形,自孔部残断,器形不详。标本K1④:32,残长3、宽1.4、厚0.6厘米(图六,7)。
器冠 1件。首端尖,尾端弧形内凹,平面近三角形。标本K1③:8,背部残余的少许直折侧壁,后部应有其它套合的部分,器形近似犁冠但中间无突起。残长3、尾宽0.6、器厚0.4厘米(图六,19)。
椎 1件。近方,中段厚。标本K1④:3,残长4.8、残宽4.6、厚1.4 ~2.5 厘米(图六,17)。
钱范 1件。标本K1⑤:2,面范,铲形,弧肩,喇叭形浇口,浇道居中,背面有两长方形钮为合范固定之用。左右范面各有2列共44 枚钱形腔,钱径约2.3厘米。腔中心穿部不见明显凸起,隐约有阴钱文“半两”。通长34 、上宽6.6、下宽12.4、厚0.9厘米(图六,12)。
4.铜器
共计30件,大部分为半两钱。
饰件 2件。漆木器的附件。标本K1③:30,兽面形,长耳曲卷外耷,圆目,对卷长须,额及颌部略鼓突。背中有圆柱形钉。兽首下接弧形窄柄。造型简洁,立体感强。残长2.1、厚0.3厘米,兽面宽1.5、柄宽0.5厘米(图七,2)。标本K1③:32,稍残。圆形,素面,背中有钉。直径1.4、厚0.1 厘米(图七,3)。
环 1件。标本K1④:13,截面圆形,直径2.4厘米(图七,4)。
毛刷柄 1件。标本K1④:5,表面鎏金。首端空心,内可见丝状朽物残余。柄亦空心,较短,尾端渐细。通长3.2、柄径0.8、首端高1.5、径1 厘米(图七,5)。
带钩 1件。标本K1⑤:9,琵琶形,体短,钩尾近圆形,对应的背面有短圆钮。通长3.32、钮径1厘米(图七,1)。
半两钱 25枚,按照钱径大小可分为四型。无内、外廓,背平,方穿大小有差别。
A型 1枚。标本K 1⑤:4,略残,钱文磨蚀。钱径较大,穿孔方正,边轮欠规整。钱文宽大,线条粗细不匀,有篆书韵味。“两”字上横短,“从”字竖划长;“半”字上、下结构松散,下部分横笔圆弧形。钱径2.9、穿径0.9、肉厚0.1厘米(图八,7)。
B型 5枚。钱径、穿径较小。标本K1③:13,“两”字上横长,“从”字竖划短,位置接近上部。“半”字上部两笔斜直外撇;下部第一横笔直转角,第二笔为直横,竖划尾部短。钱径2.2、穿径0.7、肉厚 0.1厘米(图八,1)。
C型 15枚。钱径较小,钱文笔画直,转笔处硬折。个体特征差异较大。标本K1④:15,钱文细长,线条纤细似悬针,“半”下横较短。钱径2.3、穿径0.9、肉厚0.1 厘米(图八,3)。标本T1②:2,稍有背廓。钱文结构紧凑、高突,线条粗。“两”字上横长,“从”字竖划短,体小,位置近上部;“半”字上部两笔端直,间距小;下二横笔均为直转角。钱径2.3、穿径0.8、肉厚0.1 厘米(图八,5)。标本K1③:22,穿径小,穿部正、背面均可见窄廓。钱文笔画规整,线条细。“两”字上横较短,“从”字竖划近无,字体小,位置近下部;“半”字上部第一笔弧形外撇,第二笔直折,两笔间距小;下部横笔均短,竖划尾部短。钱径2.3、穿径0.6、肉厚0.1 厘米(图八,4)。
D型 4枚。体轻,质地酥脆,钱径较大,钱文略宽大,隐起,笔画松散不规整。标本K1③:29,小穿,肉薄。钱体厚重,钱文结构松散,笔画线条粗细不一。穿上下分别有“□”和“┘”符号。钱径2.55、穿径0.6、肉厚0.1厘米(图八,2)。标本K1③:34,大穿。钱文宽。“两”字上横短,“从”字竖划近无,字体小,位置近下部,与两边笔画相连几乎成一条直线;“半”字上部两笔外撇间距大,下部短,第二横笔和竖划短,尤其是竖划几乎出头。钱径2.5、穿径0.9、肉厚0.12厘米(图八,6)。
5. 石器
16件。只有1件应属日常生活使用的佩饰,其余均与生产活动有关,或为工具或为石料。另有一些石块人为痕迹不明显,从略。
磨石 10件,唯1件完整。硬质砂岩9件,经过切割定型,边棱整齐,面多平整。1件变质岩,形状不规则。硬质砂岩又有石质粗细、石色、规格的不同。青灰色砂岩质地粗糙,体型大,应固定放置使用。紫色砂岩质地细腻,大小适合手握。标本K1①:9,硬质砂岩,青灰色。一面平整,可见纵向磨痕。另一面为劈裂面,未加工。残长10、宽5.9 、厚2.7厘米(图九,5)。标本K1⑤:17,硬质砂岩,青灰色。一面布满竖向短凹槽。残长14.4、残宽10、厚3厘米(图九,10)。标本K1③:33,硬质砂岩,紫色。一面光滑,中间部分稍凹,应为使用痕迹。另一面为劈裂面。残长5.2、宽3.5、厚0.9厘米(图九,8)。标本K1⑤:18,硬质砂岩,紫色。长条形,边棱整齐,面光,两面有竖条形浅挖槽。残长6、宽3.4、厚1厘米(图九,7)。标本K1⑤:20,硬质砂岩,紫色。一侧面有两处深磨槽,外形呈弧曲形。正、反面有竖长浅痕。残长6.6、残宽3.6、厚1厘米(图九,3)。标本K1④:41,变质岩滑石,形状不规则,灰白色。多处有利刃切割痕,细端尤为集中。细端有一处三角形深槽,壁光滑,为磨痕,根据材质分析应为骨器最后磨光之用。长11、宽2.7~5.5、厚约4厘米(图九,4)。
石料 3件。形状不规则,石英岩。一面保留利器切割面。标本K1⑤:19,肉红色,有含量较多的石英颗粒。切割面光滑、平整。残长6、残宽6.7、残厚5.5厘米(图九,2)。
砧 1件。标本K1④:39,紫色页岩,体型大,已残,难以复原。似近圆柱形,上下面中心位置分别有1或2个上大下小的圆形凹窝。窝壁光滑,有圆圈磨痕,口径大于底径。残高10.4、残径约14、圆形窝深2 、口径约2.4厘米(图九,6)。
锛 1件。标本K1③:38,凝灰岩麻石。通体光滑,顶端残断,圆弧形,双面刃。残长6.5、宽5、中段厚2厘米(图九,1)。
璧 1件。标本K1④:6,残,白色石灰岩。内径大于外径,素面无纹,打磨光滑。复原直径8.4、厚0.9厘米(图九,9)。
6.陶制品
均为残片,可辨器形有板瓦、筒瓦、铺地砖、瓦当、井圈等建筑材料类和小口罐、壶、釜、盆、钵、瓮等生活容器类,少量或与生产活动有关的工具类支垫。泥质灰陶占绝大多数,个别器类为夹砂红陶、磨光黑皮陶。纹饰主要是粗细不同的绳纹,另有凸凹弦纹、菱格纹、大小麻点纹、布纹、戳刺纹等。
建筑材料类以筒瓦、板瓦为大宗,无完整者。灰陶为主,偶见红陶。胎质不纯,常含沙粒,非有意添加。
筒瓦 约210余片。瓦唇长,直肩。瓦面有粗、中粗、稍细和细等不同类型绳纹,细绳纹残片多碎小。瓦沟见布纹或麻点纹。标本K1③:48,方唇,由外向内切割。内壁施布纹。唇长1.7、弦高6 厘米(图一〇,12)。
板瓦 约450余片。瓦面有粗、中粗、稍细等不同类型绳纹,瓦沟有素面和麻点两类。探方第2层见个别绳纹尤其粗大。标本K1④:42,方唇,侧边由内向外切割。瓦面满布斜向粗绳纹,瓦沟有聚团分布的小麻点,为陶拍所留。单组痕迹的特征为:两端稀少,中段密集且深;近瓦唇端小,尖弧形;远瓦唇端宽,略显圆弧。根据这些痕迹的观察结果推测陶拍平面形状近三角形,拍面弧凸,长约6.8、最宽约6厘米。瓦残长21.2、残宽10.6、厚1.5厘米(图一〇,11)。
瓦当 12件。除1件为边轮难以确定归类外,其余可分为素面类和云纹类二型。
A型 四分当面装饰不同云纹,分三亚型。
Aa型 7件。双线界格四分当面,当面每格饰单线卷云纹。标本K1①:15,残半。窄边轮较高,当心内有斜交线网格。纹饰线条纤细,高突,立体感强。当径14.6、当心厚1.4、轮高0.5、宽0.9厘米。保留部分筒瓦,外壁前端拍印竖向粗绳纹,后抹光。内壁有细密、杂乱的小麻点,壁厚约1.2厘米(图一〇,4)。标本K1④:38,残片出自第4、5层,当心有双界格十字交叉贯通并饰折角纹,整体线条较粗,立体感弱。当背布满杂乱的手指压印。当径14.4、当心厚1.5 、轮高0.4、宽1 厘米(图一〇,8)。
Ab型 2件。双线界格四分当面,当面每格内饰勾连云纹,云纹线条与界格相接。标本K1④:35,边轮低窄,轮宽0.8厘米(图一〇,7)。标本T1②:3,纹饰线条细但并不高突,轮部背面有弧形割锯痕迹。边轮宽1.6厘米(图一〇,5)
Ac型 1件。标本K1③:47,边轮脱落。双线四分当面,双线顶端各接一朵卷云纹,当心内饰折角纹。纹饰线条高突,立体感强。当背布满杂乱的手指压印。当心厚1.6厘米(图一〇,6)。
B型 1件。素面,无轮。标本K1④:37,难以确定是否为半圆形,面平,边缘不甚规整,当壁较薄。筒瓦残留少量,壁厚,有泥条盘筑迹象。残径4.2、厚1.2、筒瓦壁厚1.9 厘米(图一〇,1)。
井圈 52片。上端厚,下部渐薄。外壁均为粗绳纹,内壁有阳纹的套合菱形和阴纹麻点。标本K1③:43,残长16、残宽16.4、壁厚2厘米(图一〇,10)。标本K1④:34,残长14.8、残宽15、厚1.6 ~2厘米(图一〇,9)。
砖 5片。有挡边砖和铺地砖两类。标本K1⑤:21,挡边砖,外缘低,截面“凸”字形,胎质纯净,一面饰条形凸棱。残长13.8、残宽10、厚4厘米(图一〇,2)。标本K1④:42,铺地砖,面饰回形纹、菱形纹。残长9.2、残宽16、厚2.8 厘米(图一〇,3)。
生活容器类 均为平底器。泥质灰陶为主,3例夹砂红陶,亦有少量磨光黑皮陶。纹饰主要是弦纹及稍细的绳纹,内壁均有细密的快轮痕迹。
釜 3件。器形较小,均为残片。夹砂红陶,横篮纹或凸棱纹。标本K1③:45, 残片分别出自K1第3、4层,通体烟炱,内壁有少量灰白色结垢。器最大径在腹中部。复原腹径13厘米(图一一,5)。标本K1③: 46,夹砂较少,陶色偏褐。卷沿,圆唇,敞口,直领,弧肩,弧腹,下部急收,最大径在腹上部。复原口径10、腹径13.4厘米(图一一,6)
盆 以口沿统计为24件,另有数量较多的肩腹部残片。泥质灰陶。宽折沿,沿面中部弧突。直口或微敛口,方唇或尖唇。腹部饰弦纹。根据可见残片腹部的区别分2型。
A型 5件。 斜腹直折内收,器最大径在腹中或更下部,体型大。标本K1④:36,敛口,斜腹急折。复原口径50、腹径48厘米(图一一,8)。
B型 3件。弧腹内收,器最大径在腹上部,体型小。标本K1④:33,直口,尖唇。复原口径46.4、腹径42.4厘米(图一一,10)。标本K1①:18,微敛口,折沿中部凸起后再斜外折,尖唇。复原口径28.8、腹径20.8厘米(图一一,1)。标本K1①:19,直口,尖唇。复原口径20.8、腹径18厘米(图一一,7)。
小口罐 4件,另有数量较多的肩腹部残片。宽沿、方唇。肩圆弧,最大径在肩及上腹部,器壁较薄。此器纹饰多样,包括横篮纹、戳刺纹、弦纹、间断绳纹,同题材纹饰又富于变化,有粗细、疏密不同。标本K1④:30,口部残片,直口,方唇中部内凹,短立领。内壁密布快轮制作痕迹。复原口径13.2厘米(图一一,4)。标本K1④:31,磨光黑皮陶。侈口,平沿,斜方唇,沿面有两组阴弦纹,短立领,广肩。肩部等距饰阴、阳有别的弦纹。内壁满布快轮痕迹。复原口径18.8、肩径33厘米(图一一,13)。标本K1③:41,立领较长,溜肩外扩。肩部密布基本等距的弦纹,收腹处饰横向绳纹。内壁满布快轮痕迹。壁厚1厘米(图一一,3)。标本K1④:32,肩部残片,溜肩,上腹圆弧。表面密布横向弦纹,肩部加饰竖弦纹。壁厚0.8厘米(图一一,11)。
壶 1件。标本K1③:42,盘口,束颈较长细,广肩趋势。复原口径10.4厘米(图一一,9)。
瓮 3件。陶质黑皮磨光,器壁厚,无领或短立领,圆唇,广肩。标本K1③:40,卷沿,短立领,折肩。复原口径9.4、壁厚1厘米(图一一,2)。
盒 2件。标本K1⑤:22,盒身底部。矮饼形,留快轮和切胎痕迹。底径6.4厘米(图一一,14)。标本T1②:4,盒盖部分,胎质较粗糙。微敛口,厚唇,弧壁近顶部急折收。内、外壁均有浅宽凸起。复原口径20.4、壁厚1厘米(图一一,12)。
工具类仅有6件支垫,圆饼形。泥质灰陶,直径、厚度稍有区别。标本K1③:34,粗绳纹陶片磨成。通高1.2、直径2.2 厘米(图一二,1)。
7.泥质器
泥丸 11枚。大小较一致,质地细腻,色黑,捏制。标本K1④:18,直径1.4厘米(图一二,2)。
三、初步分析
1.时代
可判断遗存时代的依据主要有埋藏层位和半两钱、铁器、陶器等遗物。
铜钱版别包括4型。A型同西安98交校III M 26:1②[1]及99大基M 4:2[2],时代为秦代。B型5枚见于始皇陵一号兵马俑坑、秦咸阳宫殿遗址、秦咸阳宫冶铸区以及临潼鱼池村秦代遗址[3]。C型存在版型差别,总体与“四铢半两”吻合,钱文同凤翔西道沟M 10、高庄和西安北郊98交校IIM 38等秦墓所出,为秦晚期即秦二世即位前后所铸[4]。D型钱文风格接近B型。因此,根据铜钱判断,T1第2层的时代不晚于西汉早期,K1的时代为秦末。
K1⑤:1铁质半两钱范外形同凤翔东社村雍城战国晚期铜范,铸造工艺同芷阳宫遗址秦代晚期铜范[5],是秦代晚期稍早的遗物。
瓦当有A、B两型。遗物特点见于咸阳城宫殿遗址,更多见于秦始皇陵园飤宫和内城南墙遗存[6]。
生活容器类遗物以小口罐和盆为大宗。A、B型陶盆为秦汉墓葬常见器类,整体由自浅腹至深腹、短沿至长沿、弧腹至折腹的变化趋势,至汉初所见几乎均为A型。小口罐亦流行于同时期,战国晚期至秦代的墓葬所见多饰间断绳纹,广肩,折腹,体型较肥胖[7];西汉早期墓葬所见多饰密集弦纹,溜肩、弧腹,体型瘦长[8],部分遗物如K1④:32肩部密集弦纹同安陵采集物[9]。总体上,陶色有深蓝至灰蓝的变化。陶釜可见最大径均在腹上部,肩部弧圆,圜底浑圆,总体特征属于秦器。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T1第2层的时代为西汉初期,K1的原生时代不晚于秦末,次生时代不晚于西汉早期。
2. 属性
近年来,考古勘探在距K1东北近处发现类似的骨质遗物以及大量灰坑、大型建筑基址、水井、踩踏面等遗迹,清理所见遗物之间存在关联性,取料方式明确,遗物数量大,因此,完全可以认定K1所在区域存在制骨作坊机构,K1是其中的一部分次生堆积,应与秦咸阳城手工作坊有关,直属中央官署控制。
秦都咸阳城的类似遗存除了聂家沟区域外,还有西南部的长陵车站地区,据介绍该地“兼及冶炼、制作骨器”和制陶等不同行业[10]。聂家沟所见鹿角类寥寥,长陵车站却“经常出土”,
[1]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北郊秦墓[M] .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296.
[2]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尤家庄秦墓[M] .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291.
[3] 转引自赵路花.战国至秦半两钱钱文演变规律与年代学检讨[J] .中国钱币,2016(1):图二,7、8、9;图六,6.
[4] a.杜维善.也谈陕西凤翔高庄秦墓出土半两[J] .中国钱币.1991(1).b.杜维善.半两考[M] .香港:中国书画出版社,2000:71.
[5] a.蒋若是.秦汉半两钱范断代研究[J] .中国钱币.1989(4).b.姜宝莲 .秦汉半两钱范的研究 [J] .考古与文物,2004(5).
[6] a.秦始皇陵考古队.秦始皇陵西侧“丽山飲宫”建筑遗址清理简报[J] .文博,1987(6).b.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秦始皇陵园内城南墙试掘简报[J] .考古与文物,2002(2).
[7] 同[2] :230~232,图一八五、一八六.
[8]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等.长安汉墓(上册)[M] .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763.
[9] 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西汉帝陵钻探调查报告[M] .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30.
[10]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都咸阳考古报告[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04.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质料差异,期待有更多的材料得以公布以支撑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