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助力平安乡村建设的思考与研究
2019-07-26朱玲玲
摘 要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抓手,平安乡村建设是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目标,治安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村规民约完善与平安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关联性,村规民约包含治安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推进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对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 村规民约 平安乡村 治理能力
基金项目:本论文系2018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平安乡村建设问题研究》(立项编号:2018B4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朱玲玲,中共濮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讲师。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7.196
2018年底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目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各省市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了平安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也提出了村规民约建设的具体要求。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平安乡村建设是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目标,治安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加强对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的关联性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抓手,是乡村治理方式的重要形式。平安乡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乡村发展的基础。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建设有一定的关联性。
(一) 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乡村振兴是当前推进乡村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根据中央及各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可以看出,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建设都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村规民约,是村民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制定的涉及乡风文明建设、农村道德建设、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综合性规范。村规民约是广大农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有效方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4条规定的“各种守则、公约”的一种特殊形式。平安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村规民约是管理方法,平安乡村是建设目标,但都同属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村规民約完善与平安乡村建设共同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村规民约完善与平安乡村建设同属于推动农村组织振兴,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村规民约是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平安乡村建设的关键是如何提升当前农村社会治安治理能力。而无论是村规民约的完善还是平安乡村建设都需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考、法治保障的治理体制,都需要发挥村党组织、村委会等阵地作用,开展宣传普及实施等,通过村规民约的不断完善与平安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共同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三)村规民约是促进平安乡村建设的有力抓手
随着村落的产生,村规民约便在村落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村内各项事务进行规范约束,在乡风文明、平安稳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规民约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平安乡村被赋予了新的要求,但村规民约依然可以作为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村规民约对平安乡村建设进行规定、规范,通过村规民约的普及促进平安乡村建设。特别是在当前完善村规民约的新要求下,在乡村平安建设大推进背景下,实现以村规民约与平安乡村耦合,以村规民约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和创新举措。
二、村规民约助力平安乡村建设的探索实践
当前部分乡村已着手运用村规民约助力该村平安乡村建设,并取得了较好成果,具体实践举例如下:
(一)实践一:魁胆村的治安村规民约
魁胆村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西北境,距县城16公里,距平秋镇政府地7.5公里,总面积14平方公里。该村是一个民俗民风浓厚的村寨,2018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将魁胆村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该村注重运用村规民约开展治安管理,村民通过《村规民约》在社会治安方面进行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避免了违法违约行为甚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形成了家庭和美、家族和睦、村寨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社会秩序。如《魁胆村村民自治合约》第 2 条规定: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魁胆村村民自治合约》第 3 条规定: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严禁偷窃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魁胆村村民自治合约》第 8 条规定: “严禁偷盗。发生偷盗行为,金额在 300 元以下,偷盗人负责赔偿失主损失外,自愿承担违约 50-100元,同时写出悔过书,张榜向村民公示; 达成违法犯罪的移交上级处理。”魁胆村村规民约关于维护社会治安规范的内容涉及公共生活、公共安全、公共风气、家庭和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各个方面,这些规范较好地促进了该村的乡风文明和平安建设。
(二)实践二:杜集镇村规民约助力乡村群防群治
杜集镇地处长丰县东北部,东与定远县为邻,南与肥东县接壤,距县城水家湖22公里,省会合肥60公里,土地面积178平方公里,321个村民组,16个党总支,13个党支部,1752名党员, 5.1万人,劳动力资源充裕,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属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重点乡镇。先后被命名为“安徽省生态乡镇”“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合肥市第一届文明乡镇”“合肥市科学发展先进单位”。
该镇注重运用村规民约助力乡村群防群治。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移风易俗、社会公德、社会治理等方面而约束规范村民行为。“层级调处解纠纷,法律顾问进农村。各类矛盾属地管,无理上访羞先人。非访不是维权路,不去上级乱投诉。矛盾纠纷先调处,调处不好再起诉。不信邪教不传谣,赌毒不染家风好。”这些脍炙人口的语句,是来自杜集镇各村的村规民约。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基层党组织积极推动下,各村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牵头与村民制定了符合本村习俗的村规民约,将村规民约与社会治理挂钩,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中的作用,提升村民自治、相互监督的群防群治意识,各村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群防群治工作中。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等各项工作中,在维护全村和谐稳定,自觉做好守楼护院,积极同偷盗、抢劫、邪教、黄赌毒等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致力于平安杜集建设。
三、村规民约助力平安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2020年是乡村振兴战略框架初步形成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形成务实管用村规民约要求落实情况的验收之年,在这一过程中,以村规民约的完善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平安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订平安乡村村规民约文本
发挥村规民约在治安管理、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首先应制订科学合理的治安村规民约文本,将平安乡村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之中。如将综治领导责任制、打击黑恶势力、宗教恶势力、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内容,将公共安全、矛盾协调、邻里和睦等方面用村规民约体现出来。村规民约的制定要堅持依法依规,其制定实施过程应主动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与管理,进行合法性审核,不能出现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价值引领,彰显村庄文化底蕴,深入挖掘村庄文化积淀,转化为村规民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普及和被村民所接受和遵循。
(二)加强宣传普及
村规民约制定主体是广大村民,但由于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法治素养高低不同、理解程度差异,加之整合采纳的是不同群众松散的意见建议,以致于村规民约在制定之后,需要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普及,以此提升村民的认同感和遵守的自觉性。新形势下农民迁移流动性相比以前更快捷,这对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增加了一定难度。鉴于此,作为基层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应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宣讲和教育。基层党委政府、村委会应注意借助组织村级群众活动,适时及时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可以将治安村规民约的宣传,与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利用干部下基层走访或驻村干部入户等形式,到群众身边开展宣传,村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维护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共同促进普及。借助现代化工具,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进行村规民约的宣传,通过编写村歌、村谣等,将村规民约融入村谣,进过村民传唱,使其入脑入心。
(三)完善相关制度
村规民约不是简单的几段文字,更是一个体系。村规民约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应有一系列制度来进行保障。一是责任制度。确保治安村规民约的实施,首先应建立责任制度,乡村治安情况与村民息息相关,是全体村民共同的事情,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建立治安管理的责任制度,如与村民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的方式,将治安责任传递给村民,加强其关注治安、参与平安建设,遵守治安村规民约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奖惩制度。严格奖惩,严格落实村规民约规定的有关奖惩办法,如开展“守约家庭”“平安家庭”“友好邻里”“文明家庭”“文明村民”等评选,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给予表扬和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妨碍村规民约执行的人,通过写悔过书,广播、公示栏通报批评,取消其享受村里的各项待遇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社会组织的监督引导作用,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新乡贤等重要力量,可通过推选村内德高望重人员或者威信较高的乡贤,建立监督小组,对村内治安村规民约遵守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村规民约执行中的问题,以此引领村民共同遵守规约,促进和谐发展。
四、结语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将村规民约与平安建设挂钩,是当前完善村规民约,促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大背景下的重要举措,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当前通过开展“雪亮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网络化服务管理等乡村平安建设的措施实施下,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是对平安乡村建设文化层面的推进,是更持久和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方式,相信在村规民约中注入治安建设相关内容,定能在推进村规民约完善的进程中,以村规民约促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其才.乡村治理视角下村规民约的变与常——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为考察对象[J].学术交流,2019(4):96-107+191.
[2]何傲.乡村治理视角下少数民族地区村规民约的功能研究[D].湖北民族学院,2018.
[3]陈寒非,高其才.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证研究[J].清华法学,2018,12(1):62-88.
[4]高其才.延续法统:村规民约对固有习惯法的传承——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为考察对象[J].法学杂志,2017,38(9):54-62.
[5]高其才.规范、制度、机制:村规民约与社会治安维护[J].学术交流,2017(5):9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