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2019-07-26
河北画报 2019年6期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会议有关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一枚印章管到底”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模式,给新区全面开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切实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提高办事效率,95%的事项实现“雄安事、雄安办”,雄安新区于2019年5月1日起启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下简称审批专用章),除省垂管部门,中央、省派驻雄安新区有关机构,新区所辖三县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外,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均使用审批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