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表现及运用
2019-07-25张盟
张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高校教师和学生是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自觉履行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将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表现及运用有几点体现。
一、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廉政文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塑造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后备力量。教育部对高校开展廉洁教育的工作有明确要求,强调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切实增强反腐败倡廉的自觉性,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培养大学生道德自律、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在步入社会之后成为社会廉洁的因子。因此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是必要的,特别是新时代条件下,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校结合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制定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突出干部、教师、学生三大群体,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校报、海报等校园媒体,宣传廉洁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公益宣传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及优秀作品展览活动;组织开展“讲述家风”及典型人物事迹挖掘工作;借助大学生形势政策课进行廉洁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
随着新媒体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要加强载体建设,通过不断构建、完善课堂教学类载体、校园文化类载体等途径,提升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效性。同时结合高校思政专业力量,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思政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结合点,拓宽廉洁教育领域,创新廉洁教育工作。
二、在纪律审查中融入思政工作,打通思想最后一公里
纪律审查工作和思政工作的共同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高校纪律审查对象多数是在各方向有建树的高级知识分子。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查清问题缘由,还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增强调查对象纪律意识,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目的,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上提高被调查对象政治意识。
纪律审查工作是政治工作,要处理好“森林”与“树木”的关系,正确区分高级知识分子规章制度上的偏失与政治信仰缺失的区别。纪律审查不是打压教师干部,而是要通过理想信仰、政策法规去感化党员干部,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让其讲清问题、认识错误,促使其在教学科研管理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思政工作是为纪律审查服务的,要体现严肃性和认真性,把握好政策的高压线,不能信口开河、漫无边际,要依规依纪,有章可循,把思政工作有机地融入到纪律审查过程中,让被调查人切实体会到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唤起入党初心,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要注重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精准性,注重精准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和源头,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严相济,做到政策把握准、策略运用好。
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牢记警钟长鸣
通过组织干部党员参观警示主题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学习违纪问题通报,听取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等多种形式,在全体黨员中形成学习鉴戒氛围,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警示效果。突出重点对象,覆盖“关键少数”,保障教育效果,提高认识,强化警示教育工作。正确理解案件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全体教职工做到“知敬畏、守底线、促合规”,全力营造自觉守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党的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为抓手,以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结合教育系统和本区域典型案例通报,以案为鉴,深刻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汲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强化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纪律教育,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教育系统和本区域纪律审查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使高校广大党员干部知晓、敬畏、严守党纪党规,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牢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山清水秀、风清弊绝的政治生态。
四、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纠正思想偏差
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高校常用的“第一种形态”有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党内通报批评等方式。
对党员干部开展“第一种形态”,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治规矩的强化,是“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重要体现。当思想和行为刚有错误的征兆时,组织上就进行提醒教育,不再让错误苗头继续发展。对于一名干部的思想培养,起着及时教育引导、纠正偏差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思想政治教育意义。
接受提醒和批评不是容易的事,很多干部觉得没有形成违纪情形,对批评提醒不以为然或存在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向提醒批评对象讲清政策,做好思想工作,提高提醒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意谈话方式方法,采取恰当、文明、安全的方式实施谈话。
五、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政工作,重塑干事创业热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纪律严肃的同时也体现了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的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则改之,善莫大焉。高校受处分人员,有很多是在本专业学科中有影响力和声誉的专家学者,他们在本专业的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要引导他们真心悔错改错,想干事、能干事,积极投身党的教育科研事业。
教师干部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犯错,性质、原因、态度都不尽相同。要对教师干部所犯的错误进行全面分析,帮助组织认识受处分人员,为判断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后能否重新使用提供参考。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深层次原因。对于干事创业的成功率,应该有一个合理预期,对出错率要有一定的容忍空间。干部的成长培养离不开组织的严格管理,也离不开组织的激励与关爱。在明确犯了什么错误的基础上,对受处分干部应进行差异化管理。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延伸,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工作要凝聚人心,增强政治向心力。要通过回访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状况及日常工作表现,督促党组织对受处分干部加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投身工作。对于那些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在本岗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大胆使用,充分调动教师干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