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研究
2019-07-25陈浩东燕晨雨
陈浩东,燕晨雨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2.厦门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0)
1 引言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以及网上丝绸之路、空中丝绸之路、陆上丝绸之路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简称“四路”)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形式发生了重大改变,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增长极。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企业以及最终顾客对跨境物流的服务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但是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无法实现高效协同。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也越来越大。2009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仅为0.9万亿元,而到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总额为9万亿余元,十年时间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总额实现了十倍的增长。我国跨境电商占进出口贸易的比率也由6%增长到29.5%。然而,我国跨境物流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跨境电商。同时,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不健全等其他因素也制约了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其次,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缺乏共同约束机制。由于二者之间缺乏精准的客户对接机制,导致客户需求无法得到及时满足,降低了客户服务水平与客户满意度。最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缺乏网络系统协同机制。横向跨境物流主要是指国际物流,即实现货物在各国之间的流通,是保证交易能成功实现的重要环节;纵向跨境物流主要包括货物的仓储运输等。现实生活中,纵向与横向机制往往无法实现有效协调,即二者之间缺乏网络系统协同机制。因此,基于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实际需求,对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构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评价模型
2.1 构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评价指标体系
选取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评价指标,构建二者的协同评价指标体系是构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评价模型的前提和基础。基于已有研究成果和研究需要,本文共选取了18 个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但为了保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子系统之间的强关联性,本文需要剔除掉一些关联度较小的指标,保留关联度大的指标作为序参量,这里规定保留指标关联度大于等于0.6 的指标。本文采用了灰色关联度模型来选取序参量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表1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评价指标体系
2.2 构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度模型
由以上描述可知,ui(eij)越大,说明eij对系统的贡献度越大。由于不同指标所占比重不同,所以通过熵值法计算出各个指标所占比重,以便利用现行加权求和法求解效能函数,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wj为各指标权重。ui(ei)数值的大小可以正向显示出各个子系统对复合系统的贡献程度。
因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处于不断的动态演变过程,假设从t0到t1时间段内,子系统的有序度从u0演变到u1,若u1>u0,那么说明整个复合系统处于正态协同,说明这两个子系统具有正向协同效能,用U表示,U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U的具体情况有以下三种:一是U=-1,说明该系统极度不协同;二是U=1,说明该系统极度协同;三是U处于-1到1之间,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3 实证分析
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2009-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评价指标相关数据见表2。本文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物流年鉴》等文献。但有个别数据无法查到,本文用excel趋势计算得到了相关未知数据,表2中用“*”号标注。此外,由于各指标单位不一致,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表2 2009-2018年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评价指标数据
3.2 基于灰色关联度的指标筛选
根据本文给出的灰色关联度评价模型(式(1)),得到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复合系统18个原始评价指标之间的整体关联度,结果见表3。
表3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整体关联度矩阵
从表3可知,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各评价指标之间大多存在着较强的关联性,除了X3以外,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关联度基本都在0.6 以上(最大值为1),这意味着剩余指标之间有着较强关联性,说明选取的评价指标合理。将指标X3剔除后,得到了研究需要的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序参量指标体系,即X1,X2,X4,X5,X6,X7,X8;Y1,Y2,Y3,Y4,Y5,Y6,Y7,Y8,Y9,Y10。
3.3 基于熵值法的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熵值法是一种客观的赋权方法。熵值法的使用过程为:先根据各指标的变异程度计算出各指标的熵权,然后对熵权进行修正以得到比较客观的权重。熵值法比主观赋值法精确度更高、客观性更强。根据熵值法具体计算过程,可得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值,结果如下:
3.4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系统协同度分析
根据式(2)、(3)、(4),可以分别得到跨境电商子系统和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以及二者之间的协同度,有序度和二者协同度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通过对2009-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协同度的计算结果可以发现,这十年中,子系统各自的有序度呈不断上升趋势,二者之间的协同度在[0,1]内上下波动,具体表现如下:
(1)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子系统能力持续增长。国家及地方各政府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无疑为跨境电商物流提供了一个快速发展的平台。本文数据分析的结果也印证了这一事实。由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我国跨境电商子系统有序度基本逐年提升,由 2009年的 0.125 7 增长到 2018年的 0.867 9。与此同时,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也稳步增长,从2009年的0.067 5增长到2018年的0.749 3。此外,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提供了基础保障,复合型人才缺乏、跨境电子支付等问题也有所改善。以上种种无疑都促进了跨境电商物流的发展,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成长趋势将会持续下去。
图1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有序度和二者协同度趋势图
(2)跨境物流系统能力弱于跨境电商系统能力。由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各自有序度发展趋势可知,跨境物流的发展滞后于跨境电商的发展,并且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导致跨境物流发展滞后于跨境电商的原因有很多,如报关流程周期长、跨境物流固定投资大、跨境国家的物流标准化程度以及不同区域内法律和文化等体制的不同等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跨境物流的发展。
(3)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虽协同发展,但协同水平较低。从发展趋势图不难看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各自的有序度都呈上升趋势发展,但是二者之间的协同度却呈现一定程度的浮动,说明二者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任何一方落后都会导致复合系统协同度的降低,并且即使二者各自有序度都处于较高水平,也可能出现二者之间协同度较低的情况。研究发现,在2009-2018年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系统协同度一直处于[0,1]之间浮动,虽然总体上有所增长,但是仍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协同度最小的是2011年的0.029,最大的是2014年的0.147,且远远低于各自的有序度。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各自的有序度虽然能一定程度上决定二者之间的协同度,但是要实现二者之间的高度协调,仍需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有效耦合。由于现在跨境物流的发展滞后于跨境电商的发展,导致二者之间无法实现高度耦合,进而导致二者之间的协同水平较低,这说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协同发展仍处在相对不成熟阶段,从不成熟到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策略建议
基于本文分析结果,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度发展水平较低,二者之间的耦合度有待提升。本文从政府、企业、行业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合作体制等方面展开分析,给出促进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策略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加强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跨境物流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建立健全支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发展的体制体系,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国内中小企业走出国门提供政策和平台支持。
二是优化跨境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切实做到实心实意为跨境企业服务,树立标杆企业,避免政策流于形式;与此同时加强陆上丝绸之路、空中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和网上丝绸之路(简称“四路”)的建设,推进海外仓等新物流服务模式的发展。
三是构建多方主体协同发展机制,推进跨境物流国际标准化建设。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积极推进多方合作,建立完善的沟通交流协调机制,推进不同区域、不同国家间的跨境电商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跨境物流服务标准化的发展,实现柔性化的合作机制。
四是加强跨境电商物流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产学研健康发展。跨境电商物流的发展离不开复合型人才的智力支撑,加强高等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联动机制,建立培养人才的动态调整模式,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学校为中心、以行业协会为纽带,促进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行业协同发展。